管理制度-市动物诊疗许可证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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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动物诊疗许可证管理办法

为加强我市动物诊疗机构管理,规范动物诊疗行为,保障公共卫生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执业兽医管理办法》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开办动物诊疗机构的条件

动物诊疗机构分为动物诊所、动物医院两类。动物医院可以从事动物颅腔、胸腔和腹腔手术,不具备条件的不得使用“动物医院”的名称。

(一)设立动物诊所的条件

1、动物诊疗场所面积(房屋产权证或者使用权证明上标注的建筑面积,下同)必须达到120平方米以上;

2、动物诊疗场所选址距离畜禽养殖场、屠宰加工场、动物交易场所不少于200米;

3、动物诊疗场所设有独立的出入口,出入口不得设在

居民住宅楼内或者院内,不得与同一建筑物其他用户共用通道;

4、动物诊疗场所具有布局合理的诊疗、手术室、药房等设施;

5、置有诊断台、保定器、开口器、听诊器、体重称、体温计、显微镜、输液架、动物血球分析仪、动物血清生化分析仪,B超仪、手术器械、器械柜、电冰箱、恒温箱、紫外消毒灯、药品柜、洗衣机、喷雾消毒器、高压灭菌等设备和其他必备的诊疗器械,并配备有污水处理专用设备;

6、具有1名以上取得注册执业兽医师资格的固定人员,且身体健康,无人畜共患病,无色盲症;

7、具有完善的诊疗服务、疫情报告、卫生消毒、兽医处方、药物和无害化处理等管理制度。必须实行主治兽医上墙明示挂牌诊疗服务制度;有严格的动物防疫管理和消毒制度并上墙公布;建立门诊、处方、病历登记、人员职责、门诊规定、药品管理、收费标准等制度并上墙公布;建立健全处方病历存档制度,病历档案应当保存3年以上。

(二)设立动物医院的条件

除了具备以上设立动物诊所的条件之外,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动物医院面积必须达到180平方米以上;

2、设有观察室、隔离室、诊疗室、手术室、住院室、相关检验室、相关仪器室、器具清冼消毒室、药房、办公室等工作室及污染物、废弃物等无害化处理场所。

3、置有X光机、手术台、无影灯、氧气瓶、麻醉呼吸机等设备和其他必备的诊疗器械。

4、具有3名以上取得注册执业兽医师资格的固定人员,且身体健康,无人畜共患病,无色盲症。

二、办证程序

(一)申请

申请人向所在区农业局提交下列材料:

1、材料真实有效承诺书(网站下载或到受理机关免费领取);

2、《动物诊疗许可证申请表》(网站下载或到受理机关免

费领取);

3、动物诊疗场所地理方位图、室内平面图和各功能区布局图及现场照片;

4、动物诊疗场所使用权证明(提供商业用途的房屋产权证复印件及房屋租赁合同(租赁期不少于五年)原件、复印件);

5、所在地居委会或物业管理处出具的关于动物诊疗场所设有独立的出入口,出入口不设在居民住宅楼内或者院内,不与同一建筑物其他用户共用通道的证明书;

6、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7、执业兽医资格证书和服务人员的身份证、健康证明、劳动合同(需经劳动部门备案)原件及复印件;

8、设施设备清单(提供仪器设备购买凭证,其中具有放射性诊疗设备的,必须提供环保部门发放的《辐射安全许可证》);

9、福建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

10、诊疗废弃物处理协议书(诊疗机构与有资质的企业

签订);

11、管理制度文本(包括诊疗服务、、疫情报告、卫生消毒、兽医处方、药物和无害化处理等管理制度);

12、各类规范格式文本(包括诊疗病历档案、处方笺、住院登记单、预后不良病例告知书、手术意见书、麻醉协议书、病危通知书等);

13、诊疗收费标准;监督台(从业人员姓名、照片、岗位职务及投诉电话);

14、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预先核准的动物诊疗机构名称通知书。

以上所有材料均要求一式叁份,复印件均需企业法人代表(负责人)签字盖单。

(二)收件

市、区农业局在收到申请人的材料后,对材料进行初步检查,对申请人材料不齐全的,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内容。

(三)受理

市、区农业局在收到完整的申请材料后,向申请人开具受理通知单。

(四)审核

市、区农业局受理申请后,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材料的审核和对动物诊疗场所的实地考查。

(五)发证

经审核及实在考查,符合规定条件的,向申请人颁发动物诊疗许可证;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三、证书管理

(一)动物诊疗机构设立分支机构的,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另行办理动物诊疗许可证。

(二)动物诊疗机构变更名称或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应当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后15个工作日内,向原发证机关申请办理变更手续。

(三)动物诊疗机构变更从业地点、诊疗活动范围的,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重新办理动物诊疗许可手续,申请换发

动物诊疗许可证,并依法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四)动物诊疗许可证遗失的,应当及时向原发证机关申请补发。

(五)日常监督管理及违反规定的处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及《执业兽医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动物诊所的许可有效期三年,动物医院的许可有效期五年,期满之前半年必须重新申请办证。申请《动物诊疗许可证》不收费。

四、附则

(一)办理机构

(二)办理时间

(三)监督机构

(三)公示公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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