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管理规定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管理规定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管理规定一、引言在建筑工程领域,施工质量是一个至关重要的方面。
一个优质的建筑工程项目,不仅需要依照国家相关的规范、规程和标准进行设计和施工,还需要采取一系列的施工质量管理措施确保工程质量。
本文将详细介绍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管理所需遵守的规定。
二、前期准备在进行建筑工程施工之前,必须进行充分的前期准备工作。
这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立项审批、设计方案审核、合同签订、招标投标等工作。
在前期准备中,必须确保方案设计合理、施工计划合理、材料质量可靠,并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三、施工现场管理1. 施工许可证:所有进行建筑工程施工的企业必须获得合法的施工许可证,否则不得进行施工活动。
2. 施工组织设计:在施工前,必须编制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确保工程施工安全、顺畅进行,并符合国家相关规范。
3. 临时设施:临时设施的设置必须符合相关要求,包括安全通道、防护设施、消防设备等。
4. 施工边坡:在施工现场必须合理设置边坡,并定期进行维护,确保施工安全。
四、施工工艺管理1. 施工技术要求:在施工过程中,施工方必须严格按照相关技术要求进行作业,确保施工质量达到标准。
2. 工程设备管理:建筑工程施工所使用的设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经过定期检测和维护保养。
3. 施工材料管理:施工方必须使用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建筑材料,并确保材料的质量可靠。
4. 施工工序控制: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工序要求进行作业,确保工程质量稳定。
五、施工质量检测1. 施工过程检查:施工方必须定期对施工过程进行检查,确保施工符合相关规范。
2. 质量抽查检测:建设单位或第三方检测机构必须对施工工程进行定期的抽查检测,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标准要求。
3. 质量验收检测:建设单位或第三方检测机构必须对施工完工后的工程进行质量验收检测,并出具相应的测试报告。
六、施工质量管理体系为了确保施工质量管理的有效实施,施工企业必须建立完善的施工质量管理体系,并进行认证。
该体系应包括但不限于质量目标制定、工艺规范制定、人员培训、内部审计等环节。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建设工程质量管理,保障工程质量,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有建设工程的质量管理工作。
第三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确保工程质量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二)坚持质量第一,安全发展,强化全过程质量控制;(三)坚持依法行政,严格规范市场秩序,维护公平竞争;(四)坚持科技创新,推动工程质量技术水平不断提高。
第四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基本要求:(一)工程设计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设计标准,确保工程结构安全、使用功能良好;(二)施工应当严格按照工程设计文件和施工技术标准进行,确保施工质量;(三)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四)工程监理应当依法依规履行职责,确保工程质量;(五)工程质量验收应当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要求。
第二章工程设计质量管理第五条工程设计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按照资质等级承担工程设计任务。
第六条工程设计单位应当遵守国家规定的设计标准,确保工程设计质量。
第七条工程设计文件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设计深度应当满足施工、安装和验收的要求;(二)设计文件应当具有清晰、准确、完整的技术数据;(三)设计文件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编制规范和标准。
第八条工程设计单位应当对工程设计质量负责,对设计文件中的技术数据负责。
第九条工程设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设计质量管理制度,加强设计质量监督检查。
第三章施工质量管理第十条施工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按照资质等级承担施工任务。
第十一条施工单位应当遵守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和规范,确保施工质量。
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工程设计文件和施工技术标准进行施工,确保施工质量。
第十三条施工单位应当加强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建立健全施工质量管理体系。
第十四条施工单位应当对施工过程中的质量问题及时处理,确保工程质量。
施工质量管理制度
施工质量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施工过程,确保施工质量,提高工程质量,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施工工程,包括建筑工程、市政工程等。
第三条施工单位应当严格遵守本制度的规定,保证施工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第四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进行质量管理工作的持续改进。
第二章施工质量管理的基本原则第五条施工质量管理应当遵循质量第一的原则,确保施工质量优良。
第六条施工质量管理应当遵循优质高效的原则,提高工程建设效率。
第七条施工质量管理应当遵循全员参与的原则,强化全员质量意识。
第八条施工质量管理应当遵循持续改进的原则,不断提升施工质量水平。
第三章施工质量管理的组织机构第九条施工单位应当设立专门的质量管理部门,负责施工质量管理工作。
第十条质量管理部门应当设置质量管理人员,负责对施工质量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十一条质量管理部门应当与工程管理部门、监理部门等部门密切配合,共同推动施工质量管理工作。
第四章施工质量管理的具体要求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标准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施工质量控制计划。
第十三条施工单位应当组织质量管理培训,提高施工人员的质量管理水平。
第十四条施工单位应当加强对施工材料的质量管理,确保施工材料符合工程要求。
第十五条施工单位应当加强对施工工艺的管理,确保施工工艺符合工程设计要求。
第十六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施工记录档案,做到有据可查。
第十七条施工单位应当加强施工现场监督,及时发现并纠正施工质量问题。
第五章施工质量管理的监督检查第十八条施工单位应当接受业主委托的监理单位对施工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九条施工单位应当积极配合监理单位开展施工质量监督检查工作。
第二十条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业主提出施工质量检查意见,确保施工质量符合合同要求。
第二十一条业主有权对施工质量进行抽查,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要求。
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二十二条施工单位违反本制度的规定,导致施工质量问题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建筑工程施工验收管理规定
建筑工程施工验收管理规定第一条总则为了加强建筑工程施工验收管理,保证工程质量,根据《建筑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验收范围和标准本规定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建设工程项目。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应符合国家现行建筑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及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
第三条验收组织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应由建设单位组织,监理、设计、施工等相关单位参加。
建设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组织施工质量验收工作。
第四条验收程序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程序分为分项工程验收、分部工程验收、单位工程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
1. 分项工程验收: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按施工工艺和质量要求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向监理单位报告,由监理单位组织验收。
2. 分部工程验收:分项工程验收合格后,施工单位应向监理单位报告,由监理单位组织验收。
3. 单位工程验收:单位工程完成后,施工单位应向监理单位报告,由监理单位组织验收。
4. 工程竣工验收: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应向监理单位报告,由监理单位组织验收。
验收合格后,监理单位应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第五条验收内容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内容应包括:1. 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建筑构配件的质量检验报告和复验报告。
2. 施工过程记录、施工试验记录、施工质量检查记录等相关资料。
3. 工程质量问题处理记录和验收记录。
4. 监理单位对施工质量的评估报告。
第六条验收要求1. 施工单位应按照施工图纸、施工规范、施工工艺要求和国家现行建筑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进行施工,并保证施工质量。
2. 监理单位应按照监理合同约定和国家现行建筑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进行监理,并对施工质量进行验收。
3. 建设单位应按照合同约定和国家现行建筑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4. 工程质量验收应实行现场验收,必要时可邀请有关专业机构进行检测和评估。
5. 工程质量验收应形成验收记录,并由参加验收的各方代表签字。
第七条验收结果处理1. 验收不合格的工程,施工单位应按照验收意见进行整改,整改合格后,重新组织验收。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管理制度一、引言建筑工程施工质量是保障工程安全可靠的重要因素,为确保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方便管理和监控各项工作,本文将介绍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管理制度。
二、质量目标和原则1. 质量目标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目标是确保工程的安全、稳定和可靠运行,并满足设计要求和施工质量标准。
2. 质量管理原则(1)科学性原则:依据相关法规、规范和标准进行施工管理,确保质量合理可行。
(2)全员参与原则:实行全员质量参与,营造全员质量管理氛围。
(3)防控结合原则:预防为主,注重事前控制与事中控制的结合。
(4)持续改进原则:通过持续探索、总结经验和技术创新,不断提高施工质量。
三、组织架构与职责1. 项目经理(1)负责项目整体施工质量管理。
(2)组织制定施工质量目标,并监督实施。
(3)负责协调各部门并指导施工过程中的质量管理工作。
2. 施工质量管理部门(1)制定施工质量管理制度与规范。
(2)组织、指导及督促施工全过程的质量控制。
(3)定期对质量检测与验收结果进行评估与分析。
3. 各施工单位(1)根据施工合同要求开展施工工作。
(2)严格按照制度要求进行质量管理和控制。
四、质量管理过程1. 施工前阶段(1)项目筹备:明确工程范围、目标、要求和质量控制措施。
(2)质量计划:制定详细的施工质量计划,明确各阶段的质量指标、控制点及检验要求。
(3)资源准备:合理配置施工人力、材料和设备,并确保其质量符合要求。
2. 施工中阶段(1)施工组织:按照施工图纸和规范要求组织施工过程,合理安排施工工序。
(2)施工控制:对施工过程进行严格监控,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3)质量检验:对关键工序、关键节点和重要构件进行质量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3. 施工后阶段(1)竣工验收:对施工完成的工程进行验收,确保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
(2)质量总结:总结施工过程中的经验教训,为后续工程提供参考和借鉴。
五、质量管理的相关措施1. 严格执行施工质量标准和规范。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法律规定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法律规定概述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是建筑行业中非常重要的一环,其承担着保障建筑质量安全和满足人们居住、工作和生活需求的责任。
为了有效管理和监督建筑质量,各国纷纷制定了相关的法律和法规。
本文将重点介绍中国有关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的法律规定。
一、建筑工程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机关颁布的一部重要法律,旨在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保证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
该法律规定了建筑工程质量的标准、监督与检验、责任和处罚等内容。
1. 建筑工程质量标准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是确保建筑质量合格的基础。
该法规定了建筑工程的设计、材料选用、施工工艺、验收标准等方面的要求,确保建筑工程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规范。
2. 建筑工程质量监督与检验建筑工程质量监督与检验是保障建筑质量的重要手段。
该法规定了建筑工程的质量监督机构的组织方式、监督和检验的程序和方式,以及对于发现质量问题的处理措施。
3. 建筑工程质量责任与处罚建筑工程质量责任与处罚是正常运作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的保障。
该法规定了建筑工程参与方的责任及其追责机制,以及对于不符合质量标准的处罚措施,例如违反法律规定的人员可以被罚款或面临其他行政处罚。
二、建筑市场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市场监督管理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机关颁布的法律,旨在严格规范建筑市场行为,维护建筑工程质量和市场秩序。
该法律规定了建筑市场主体的注册管理、项目备案、违法行为处罚等内容。
1. 建筑市场主体注册管理为了保证建筑市场主体的合法性和资质要求,该法规定了建筑企业的注册管理的程序、条件和标准,以便筛选出具备相关能力和经验的建筑企业。
2. 建筑工程项目备案为了加强对建筑工程的监管和管理,该法律规定了建筑工程项目的备案要求,包括项目信息、设计文件的审查和备案等。
3. 违法行为处罚该法律对于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行为进行了明确处罚,包括未取得相应资质从事建筑活动、违反合同约定、使用假冒伪劣产品等行为都将受到处罚。
建筑工程施工管理规范
建筑工程施工管理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建筑工程施工管理,确保施工质量,保障工程安全和工期进度,提高施工效率,促进建筑行业的健康发展,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建筑工程的施工管理,涉及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及相关工程技术人员的职责与要求。
第三条所有参与建筑工程施工管理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本规范的规定,加强施工管理,确保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第四条在建筑工程施工管理中,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应当加强协作,共同维护工程的权益,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
第五条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施工管理组织机构,明确各自的职责分工,建立健全施工管理制度,规范施工行为。
第二章建设单位的责任第六条建设单位是建筑工程的发起者和实施者,应当依法履行建筑工程的立项、设计、招标、施工等环节的管理职责。
第七条建设单位应当制定施工组织设计,明确施工方案、工程技术措施及质量标准等具体要求,通过审批程序后方可施工。
第八条建设单位应当选派专业技术人员参与工程设计、施工、监理等各个环节,确保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第九条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对施工单位进行安全生产管理,确保工程施工过程中安全生产。
第十条建设单位应当定期组织施工进度检查,做好进度计划调整和沟通协调工作,保障工程按时完成。
第十一条建设单位应当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监督管理,确保工程施工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第三章监理单位的责任第十二条监理单位是建筑工程的监督者和审核者,应当独立、客观地履行监理职责。
第十三条监理单位应当依法进行监理合同签订,明确监理范围、监理费用等事项,确保监理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
第十四条监理单位应当派遣专业技术人员对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施工中存在的质量、安全问题。
第十五条监理单位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要求,开展工程的质量验收,确保工程质量符合标准和要求。
第十六条监理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约定要求,对施工单位提出质量、安全等方面的监督,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
建筑工程施工管理制度规范
建筑工程施工管理制度规范一、总则为提高建筑工程施工质量,保障建筑工程安全,保护环境,规范建筑工程施工管理行为,制定本规定。
二、施工管理组织1. 建立专职施工管理团队,明确负责人,具备相应资质和经验。
2. 制定工程施工管理方案,明确各管理层级和职责分工。
3. 工地应设立施工指挥部,负责具体施工管理工作。
三、施工前准备1. 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及技术方案,报批相关部门。
2. 制定安全生产方案,明确施工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3. 完善工程施工图纸,审查合格方可动工。
四、施工过程管理1. 施工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明确施工要求和责任。
2. 严格执行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不得私自改动。
3. 按照施工图纸和标准施工,杜绝违章施工行为。
4. 定期进行施工现场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5. 加强材料管理,确保材料质量和数量符合要求。
6. 严格执行施工安全规定,做好安全防护工作。
7. 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设施和培训,确保施工人员安全作业。
8. 做好施工记录和档案管理,及时递交相关部门。
五、施工结束1. 完成工程验收手续,验收合格方可竣工。
2. 做好工程竣工档案整理和报送。
3. 施工结束后进行工程保修和维护。
4. 清理工地和占用场地,确保环境整洁。
六、违规处理1. 对违反规定的施工行为进行严肃处理,依法追究责任。
2. 对发生事故的工地进行调查处理,严厉惩处。
3. 建立施工管理违规行为记录,形成黑名单。
七、监督检查1. 建立施工管理监督组织,定期进行检查。
2. 建立施工管理绩效考核制度,激励先进,惩罚违规。
八、补充条款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正式施行,之前颁布的其他规定与本规定不符的,以本规定为准。
以上为建筑工程施工管理制度规范,希望各建筑施工方能认真执行,确保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
建筑施工企业各种质量管理规定
质量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建筑业发展的要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以及相关法令、法规,保证建设工程施工质量,加强施工质量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信誉,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贯彻落实“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工程施工切实把工程质量摆在经济工作的首位,以质量求生存,以信誉求发展.第三条、贯彻建筑企业质量责任制,坚持“验评分离、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控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原则,落实质量终身制.第四条、工程质量检查监督及管理部门应独立履行质量检查、监督、控制、职责.各级人员必须支持质检部门和质检人员依章行使职权.第五条、制度如有与上级有关规定相抵触的内容以上级规定为准,各分公司、办事处、项目部依据本制度制定其具体实施细则.第二章公司各部门的质量责任制第一条、公司总经理的质量责任:1、公司总经理是第一质量责任者,对整个企业的工作质量、工程质量负全责.2、贯彻执行国家和各级政府制定的现行的方针、政策和各项法规.3、合理设置管理机构,健全各级全面质量管理保证体系.4、决策、审批公司质量管理方针、制度、各级责任制.5、完善和加强企业质量管理的培训、教育体系6、加强企业质量管理,强化质量意识,重视和支持质量否决权.7、领导、组织、检查企业内的质量管理和教育培训工作.完善持续改进措施.8、掌握质量动态,协调各部门质量工作关系.第二条、公司副总经理的质量责任1、认真贯彻“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始终把质量放在管理工作的首位.2、执行现行的国家法律、法规、验收标准、企业标准.3、制订公司的质量发展计划并具体组织实施.4、负责落实制订公司质量责任制,公司质量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协调公司各级生产管理部门的工作关系,确保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5、领导和组织公司的质量管理检查工作.6、加强质量管理,强化质量意识,支持和行使质量否决权.7、掌握工程质量动态,领导质量预控,确保质量目标的实现.8、对工程质量实行内控,协助总经理行使质量奖罚权.第三条、总工程师的质量责任1、制定和完善企业标准,并对企业质量技术工作进行具体组织、指导.2、负责公司范围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方案的审批.3、组织制订创优工程的工程质量计划,并针对目标加以落实,制订具体技术措施.4、组织各项目广泛开展QC小组活动,通过职能机构使这项活动经常化.5、制订公司确保工程质量若干规定,并组织实施.6、负责组织对重大质量事故调查处理.7、加快企业技术进步,推广和应用工程建设新技术、新工艺.第四条、质量处的质量责任1、质量处是公司质量管理的监督检查部门.2、认真收集贯彻执行国家、政府部门有关质量的法规、法令、条例及企业标准.3、负责对公司范围内各基层单位承建工程的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有权制止不按验收规范、设计图纸、技术规范施工,有权按规定对基层单位根据施工现场质量的优劣提出奖罚意见.4、参加质量计划、质量管理制度、质量责任制的编制和质量问题监督整改、验收.5、经常深入基层和施工现场,掌握和了解工程质量的动态,并帮助施工现场解决工程质量中存在的问题.6、协助项目部开展“三检”工作.7、及时向公司主管生产的副总经理、总经理汇报全公司工程质量情况.8、负责工程技术资料的检查、监督、归档和管理工作.9、参加工程的分部子分部工程验收和竣工验收.10、正确做好公司内控评定,负责竣工项目的售后服务工作.11、协助公司有关部门开展QC小组活动.12、对本公司施工工程中使用的监视和测量装置进行检查.第五条、施工技术处的质量责任1、施工技术处是质量管理的综合协调部门.2、负责指导并督促检查所属各工程公司、项目部认真执行国家规范、规程及有关规定.3、负责开工报告的审批,督促抓好施工组织设计的实施、创优计划的实施、施工技术交底和过程控制.4、监督生产执行情况,做好施工前准备.5、参加直属项目部工程中间结构验收及竣工验收.6、负责指导、督促、检查项目部存在的问题进行纠正和预防措施,并予以落实整改.7、协助公司开展QC小组活动.8、管理职工学校开展运行,组织职工全员质量工作培训教育.9、参加与支持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参加质量事故的处理.第六条、总工程师办公室的质量责任1、总工程师办公室是质量管理的重要部门.2、负责指导并督促检查所属各工程公司、项目部及施工现场认真执行国家规范、规程及有关规定.3、组织参加图纸会审,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4、做好技术交底和技术措施工作.5、负责统计技术在质量管理上的应用与培训.6、对重大质量事故提出处理方案和技术性补救措施.7、负责公司QC小组活动.8、抓好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的推广应用.9、行使公司全面质量管理部门的职责、建立公司的质量体系并使之有效地运行.10、负责公司质量体系第三方认证的组织工作,确保公司通过质量体系的复审和换证工作.11、负责公司质量体系的宣传和培训,使公司全体人员了解和贯彻公司质量体系和各项管理标准.负责TQM工作落实.12、负责策划、组织和实施公司管理评审和内部质量体系审核,对体系中存在的缺陷进行纠正和预防,并确保实施到位.13、负责公司质量记录的控制和管理,使质量记录符合标准化和规范化要求.14、编制公司年度质量计划和公司长期质量管理计划.第七条、公司办公室的质量责任.1、公司办公室是提供人力资源,保障职工生活,解决后顾之忧的部门.2、合理安排各职能人员,搞好部门协调工作.3、贯彻按劳分配的原则,促进工作质量的提高.4、合理安排作息时间,丰富文化生活.5、提供后勤服务.6、对职工进行思想教育,提高觉悟.7、组织职工进行岗位培训,技术培训,负责职工持证上岗及换证工作.8、负责机关管理人员的培训,职称评定工作.9、编制培训教育计划.第八条、财务处的质量责任.1、财务处是提供资金的重要部门.2、建立、完善公司财务管理制度,负责公司财务收支活动管理工作.3、负责工程项目成本核算工作,做好经济分析.4、负责公司对外、对内资金的结算工作,加快资金周转.5、负责公司员工工资,福利补贴的发放工作.第九条、安全处质量责任1、了解质量管理的法律法规,并贯彻执行.2、安全施工专项方案实施应保证工程的施工质量,以质量求安全.3、根据工程的工程质量计划,正确把握质量与安全生产工作关系,合理组织安全生产.第十条、分公司经理、办事处主任的质量责任1、分公司经理、办事处主任是企业基层质量管理的全面组织者.对管辖范围内工程质量负全面责任.2、贯彻上级精神,执行公司质量方针、质量管理制度、质量责任制,积极开展质量活动.3、制定分公司、办事处的质量目标、质量计划.因地制宜制订分公司、办事处的质量管理各项制度、责任制.4、健全质量管理机构,按要求落实设岗.5、正确处理质量与进度的关系.确保工程质量合格率100%,创优目标达到计划要求.6、组织质量大检查,坚持质量一票否决制,严格实施质量奖罚.7、积极推行QC小组活动,推广新技术、新工艺的应用.第三章质量管理第一条、公司每季度进行一次质量综合考评,分公司、办事处对所属施工项目每月进行一次质量检查、评比.并建立质量责任制考核奖罚制度,对照质量奖罚制度严格奖惩.公司对分公司、办事处每半年检查考核一次.第二条、施工项目必须配齐检测工具,并建立台帐,施工班组应做到对施工的内容全部进行实测实量,严格按内控指标检查验收.第三条、做好图纸会审和设计技术变更联系工作,做好地基验槽、隐蔽工程验收及其它检查、验收,做好工程中间验收及单位工程综合质量验收.其中,地基与基础、主体分部和竣工工程质量验收必须报公司核定.第四条、公司实施创优工程目标管理.工程开工后15天内由项目部会同分公司工程质量管理部门根据合同要求及工程特点制定相应的创优目标,由项目负责人制订创优计划和措施,经公司工程质量管理部门审核后统一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各分公司办事处创优计划报公司备案.公司各级质量管理部门应严格把好工程质量关,严格执行规范标准,加强对质量人员的指导、培训,提高业务素质,维护质量人员的威信,真正做到有责、有权.第五条、公司、分公司、办事处工程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学习国家颁发的有关法规和政策,传达、贯彻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文件精神,学习和推广新技术、新工艺,邀请有关专家和领导进行技术讲座和指导等.第六条、各级质量管理部门应充分考虑可能造成质量问题的因素和环节,做好控制和协调工作,将质量事故消灭在萌芽中.第七条、公司要严格项目开工审批制度.工程合同签订后,项目部必须按公司管理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填写开工报告和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表一式四份,送公司工程管理部门审查并签署意见,再送相关部门审批,符合要求后方可正式开工.未经审批或审批不合格私自开工的,以违章施工论处.单位工程开工前要进行技术交底,做好图纸会审工作,编制好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明确施工顺序、质量要求及相应的技术措施.第八条、坚持“三级质量检测制度”,对检测结果及时作出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做好质量统计分析,持续改进工程质量.第九条、单位工程应挂牌施工,接受社会监督,施工现场应设置计量器具,并做好砼、砌筑砂浆的原材料过磅工作.进入施工现场的主要建筑材料应经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检验验收合格报监理认可后,方可使用.第十条、单位工程各分项工程施工前,必须进行书面技术交底,技术交底质量要求的内容要有针对性,对于采用新结构、新工艺的项目,技术交底中要详细说明,施工时要先做样板,验收合格后再全面铺开.对分包工程必须有书面的技术交底,并应督促分包单位对施工人员进行分项和分部的施工交底.第十一条、对技术素质差、工程产品低劣的班组和有关人员,质量员有权采取必要处罚措施,对严重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采取制止、纠正、停工整改、罚款直至辞退.第十二条、建立质量例会制度,把工程质量问题进行交流,群策群力,搞好工程施工质量.第十三条、施工现场试块、试件、材料的取样、制作、养护、送检必须按规定执行由专人负责,送检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并持证上岗,遵守真实、有效的原则,不弄虚作假,试验结果要及时报告项目技术负责人.第十四条、做好细部处理工作及成品保护工作.单位工程进入装饰阶段后,施工技术部门应采取相应措施,制订有关细部处理和成品保护工作的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有利于提高观感质量和整个单位工程质量的综合评定.第十五条、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前应提前15天上报公司质量部门,进行质量内部预检,对预检中发现的质量弊病,项目部必须及时进行整改,并进行复验.第十六条、积极开展TQC活动,抓好全员质量意识教育,严格执行建设集团质量奖罚制度和质量内控指标,做好质量预控.第四章技术交底第一条、施工组织设计审批后,项目经理在开工前召集项目全体施工管理人员召开施工组织设计交底会议,由项目技术负责人介绍工程特点、难点、主要施工方法、施工进度、施工平面布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和其它项目管理措施以及现场规章制度等.第二条、技术交底应结合具体操作部位细致、全面地进行,同时以书面形式交底,要求字迹清楚、内容完整,并具有针对性.不同部位、不同工艺、不同工种、季节性施工均要分别予以交底,并要有交底人、被交底人,单位工程负责人签字.第三条、针对特殊工序要编制有针对性的作业指导书,每个工种,每道工序应进行各级技术交底.各工种班组长接受交底后,应组织工人进行认真讨论,保证施工意图正确无误地得到贯彻.第四条、未经技术交底的分部分项工程不得任意施工.第五章隐蔽工程的检查验收第一条、隐蔽工程应在施工班组自检合格的基础上,由项目部有关质量管理人员组织检查验收.检查内容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和设计文件要求;原材料规格、型号、数量、部位及实测合格率.对不符合规范要求、企业标准要求和设计文件要求的,由施工班组限期整改,并通过复检.第二条、在项目部有关质量管理人员检查合格的基础上,通知业主和监理公司组织检查,对不合格项由施工班组限期整改,并通过复检.第三条、按有关规定政府质量监督机构必须到场验收的部位,由监理公司通知和安排验收,验收合格后由监理公司开具有关手续后方可进行后续施工,同时填写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第四条、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由施工员技术员填写,参加验收的责任人员签字设计、监理、业主、施工,并加盖公章,重要分部或特殊部位的验收还需有隶属单位工程管理部门盖章,并由资料员存入工程技术档案.第六章技术资料第一条、各项技术资料应按国家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T50326-2001、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01要求整理,省内项目部必须使用浙江省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监督总站编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检查用表.其它省市使用的施工质量验收检查用表应符合当地的有关规定.第二条、单位工程技术资料应做到及时、全面、真实、准确、有效.项目材料员应及时提供完整、有效的材料质保单.项目资料员应及时收集、整理、汇总有关资料 .第三条、单位工程竣工后,技术资料应符合相应要求后才能交付验收,每一检验批验收时,须提供质保书、试验报告单、自检记录、技术复核记录给质量员,并在自检人员签字的基础上才能验收.整理的资料包括格式、页面、书写、签章、装钉等应符合归档要求.第四条、工程的施工技术资料竣工后30日内交公司质量处审查存档,分公司、办事处负责监督和协助项目部做好技术资料检查归档,合格后上交公司质量处,未设分公司、办事处的项目,由项目部直接上交公司质量处审查.第五条、上交公司的资料需原件,必须装订成册,建立总分目录,厚度控制在40mm以内,并装入档案盒.装订采用线绳三孔左侧装订,装订时必须剔除金属物.第六条、所有竣工图应加盖竣工图章,不同幅面的工程图纸应按技术制度复制图的折叠方法GB/10609.3—89统一折叠成A4幅面图标栏露在外面.第七条、总包单位应及时检查、收集、汇总各分包单位工程技术资料,总包范围内所有资料必须一同上交公司存档.第七章材料管理第一条、材料采购必须在合格材料供方名录内采购,当生产急需时,应经项目经理或工程技术负责人批准、签字允许后方可在名录外采购.第二条、项目部对工程材料、设备等物资的送货单位进行核对,确认物品规格、数量、验收证件,检查外观质量,填写并保存进货验收记录.第三条、对需要复试的材料如钢筋、水泥等按照有关规定取样送法定检测单位进行试验,样品试件应符合国家、行业有关技术规定,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物资设备按照不合格/不符合控制程序进行处理.第四条、入库材料应由有关责任人和仓库保管员负责入库验收.验收内容为材料的类别、型号、规格、数量以及采购物质的合格证明等.第五条、现场堆放材料应符合规定要求,做到堆放整齐,保护良好,并做好产品标识和检验状态标识.第六条、易燃易爆物品应有专门仓库、专人保管登记领用.第八章回访和质量保修第一条、各分公司、办事处组织对本单位上年度竣工的单位工程进行回访和顾客满意度的检测、分析、改进,并做好记录,上报公司质量处存档.顾客的意见、投诉的处理应作好记录.第二条、属于保修范围的,项目承包人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必须派人处理.对顾客的投诉,在接到投诉后三天内必须进行回访和服务,上门实地察看,并落实必要的人、财、物.第三条、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第四条、凡属保修期外的工程维修,应根据实际情况与顾客商洽,落实维修经费后,由分公司、办事处派专人进行修理.第九章事故调查和处理第一条、发生工程质量事故,必须及时如实上报,不得隐瞒,并报质监站及有关部门及时处理解决.第二条、发生一般质量事故,由公司组织人员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填写工程质量事故报告表一式二份,公司、项目部各留存一份.第三条、发生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的,公司应立即向建设集团汇报,并填写重大质量事故报告表一式三份.事故发生后,公司要及时组织有关人员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提出处理意见,相关部门要协助工程部门开展工作,并报有关部门备案.第十章创优目标及奖惩第一条、优质工程奖励1、工程质量获得国家“鲁班奖”,奖励100万元.2、工程质量获得省直辖市级优质工程奖如浙江省钱江杯,奖励15元/平方米建筑面积,最高奖励不超过40万元.3、工程质量获得地市级优质工程奖如金华双龙杯,杭州西湖杯,奖励8元/平方米建筑面积,最高不超过15万元.4、工程质量获得县县级市级优质工程奖,奖励3元/平方米建筑面积,最高奖励不超过5万元.5、工程主体质量获得省直辖市级优质结构工程奖,奖励10元/平方米建筑面积,最高奖励不超过20万元.6、工程主体质量获得地市级优质结构工程奖,奖励5元/平方米建筑面积,最高不超过12万元.7、同一只工程的质量按最高奖计算,同一类别不重复累计;主体结构工程优质与竣工工程质量奖可重复计算.8、工程质量受上述规定以外的特殊奖,视具体情况参照奖励.9、参与受奖工程分项施工的应在文件中有明确参建单位,参与施工的奖励为上述奖励的1/5计.10、受奖工程均以颁奖主管部门的文件为准.11、获得装饰优质工程奖励,按规模大小,受奖级别参照奖励.第二条、省市大检查通报的奖罚1、在省直辖市级质量大检查中通报表扬有企业冠名的工地,奖励5000元.2、在地区地级市级质量大检查中通报表扬有企业冠名的工地,奖励2000元.3、在省直辖市级质量大检查中通报批评的工地,罚款4万元.4、在地区地级市级质量大检查中通报批评的工地,罚款2万元.5、上述同一通报中,质量与安全双重表扬的,奖励按一项计;质量与安全双重批评的按条文重复罚款计.第三条、新闻暴光的罚款1、受新闻电视台暴光批评的工地每次罚款10000元.2、受报纸暴光批评的工地每次罚款10000元.第四条、技术资料和保修管理1、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后,一套技术原件应在一个月内上交公司存档,如未上交,按每平方米4元计算押金,年终结算时给予预扣,一年结算一次.2、每年上交资料截止时间为次年一月十日.3、由于项目部原因,若资料不能上交公司存档,押金作罚款处理.项目部不予经济决算.4、竣工工程必须按照公司质量保修制度进行保修,如项目负责人未按规定要求进行回访保修,资料押金、保修金不予返还,项目部不予经济决算.第五条、工程质量奖励基金的奖罚1、根据公司责任承包书或合同,质量奖励基金按照工程总造价的0.5%提取,奖罚按决算总造价计算.2、内控评定按观感70%,平时检查30%考虑汇总,按项目的得分分档返回或罚款.3、本奖罚单独实施,不包括大检查奖罚和平时罚款.第六条、质量管理处罚1、项目部无项目部的质量管理制度,罚款1000元.必须包含图纸会审、设计修改、技术交底、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和审批、工序交接、质量检查评定、质量奖罚、质量例会、工程实体检验检测、总包对分包质量管理、工程质量问题处理等制度2、项目部无详细的质量计划,罚款200元.3、项目部质量员、资料员无证上岗,各罚款500元.4、项目部与分包无质量责任书,罚款500元.5、施工用的测量计量工具未按规定进行强制性检定的,每一件项罚款100元;施工现场缺测量计量工具,每一件项罚款200元.第七条、施工质量问题处罚1、钢筋表面严重生锈,有油渍、漆污每处罚款100元.钢筋安装不符合规范及设计要求,每一个处罚款300元.2、混凝土现场搅拌没有挂级配牌或无过磅及记录,罚款100元.混凝土施工缝不符合规范或设计要求留置,每处罚款200元.拆模试块不是同条件养护的每组罚款100元.混凝土试块有多余或空白,每组罚款200元.3、防水混凝土的变形缝、施工缝、后浇带、穿墙管道、埋设件处渗漏,每处罚款100元.4、现浇结构构件截面尺寸偏差不符合规范规定的,每处罚款100元.5、砌筑砂浆拌和时不挂牌或不按设计配合比,每发现一次处罚款50元;如以上两种情况同时发现,每发现一次处罚款100元.6、砌体工程的砂浆饱满度抽查三组,其中一组或一组以上不符合规范要求,罚款500元处理.7、砌体留直槎不按规定留拉结筋,或拉结筋不符合规范要求,每处罚款50元.8、砌筑时发现干砖上墙,罚款500元.9、承重墙体使用断裂小砌快,每处罚款100元;小砌快未底面朝上反砌于墙上的,每处罚款100元;施工时所用的小砌快产品龄期未到28天的,罚款100元.10、构造柱处砌体未按规定留马牙槎,每处罚款50元.11、砖墙上留置洞口宽度超过30cm未设过梁板或过梁搁置长度小于120MM,每处罚款50元.12、阳台砖墙和扶手与墙体的连接部位未按规定采取可靠的连接措施,每处罚款50元.13、除门洞口外,对厕所四周隔墙下口未按规定做砼翻口且高度小于120mm的,。
建筑施工工程质量管理规程
建筑施工工程质量管理规程一、前言建筑施工工程质量管理是确保建筑工程质量满足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的关键环节。
本文将从设计、施工、验收、维护等方面,对建筑施工工程质量管理进行全面论述。
二、设计阶段1. 设计规范在建筑施工工程设计阶段,应严格按照相关设计规范进行设计,包括国家标准、行业规范等。
设计人员应确保设计方案符合安全、经济、环保和人性化的原则。
2. 技术方案评审在设计方案确定之前,必须进行技术方案评审。
评审内容包括结构可行性、工艺合理性、材料选用等,评审专家需具备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知识。
3. 设计交底设计交底是确保施工人员理解设计意图、施工要求的关键环节。
设计人员需与施工人员进行深入交流,明确设计意图和技术要求,确保施工人员顺利进行施工。
三、施工阶段1. 施工方案编制施工单位应根据设计方案编制施工方案,明确施工工序、工艺和施工方法,并提出施工中可能遇到的难点和解决方案。
2. 施工过程控制施工单位应依据施工方案和相关规范,进行施工过程的各项控制措施。
包括合理的施工顺序安排、严格的质量控制、健全的安全管理等,确保施工工程质量和安全。
3. 施工记录和验收施工单位应及时记录施工过程中的关键节点和质量问题,并按要求进行验收。
施工记录应详细、准确,验收过程应公正、客观,确保施工工程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
四、验收阶段1. 验收标准和程序建设单位应制定明确的验收标准和程序,验收应包括工程质量、安全和环保等方面的综合评价。
建设单位应组织专业验收团队,依据验收标准对工程进行全面评估。
2. 验收报告编制验收团队应撰写详细的验收报告,包括工程质量、安全和环保等方面的评价和建议。
该报告为进一步维护和管理工程提供了重要依据。
五、维护阶段1. 预防性维护建筑施工工程竣工后,应进行预防性维护,及时修缮出现的质量问题,保证工程长期稳定运行。
2. 定期检查建设单位应制定规范的定期检查制度,对建筑施工工程进行定期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整改,确保工程安全和质量。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管理规范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管理规范建筑工程施工质量是保证工程质量的基础和关键。
为了提高建设工程的质量,确保工程安全可靠、达到设计要求和功能要求,制定和实施相应的施工质量管理规范是非常必要的。
本文将就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管理的规范进行论述。
一、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的基本要求1.施工质量目标:确定施工质量的目标和要求,建立明确的质量标准。
2.施工质量责任:明确施工质量管理的责任和权限,划分各级管理人员的职责。
3.工程质量文件:制定并实施施工质量技术文件,确保施工过程和结果符合要求。
4.质量检验与控制:建立质量检验与控制的制度和规程,对施工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
5.施工质量资料:记录施工过程中的各项质量数据和工程质量实况,形成完整的施工质量档案。
6.质量事故处理:建立质量事故处理制度,及时处理和修复质量事故,防止二次事故发生。
二、施工质量计划管理施工质量计划是施工过程中对质量活动进行全面组织和安排的重要手段。
施工质量计划应包括:1.质量目标和要求:明确本工程质量目标,并将其分解为具体的施工要求,确保施工过程中的每个环节都符合要求。
2.质量控制措施:制定各种质量控制标准和方法,包括材料验收、施工工艺控制、施工机械设备的使用等。
3.质量检验和测试:确定施工过程中的检验和测试内容,明确检验和测试方法、频次和责任人。
4.质量记录与报告:及时记录施工的质量信息,编制质量报告,及时发现和解决施工质量问题。
5.质量整改和复查:对发现的质量问题及时采取整改措施,并进行复查,确保质量问题不再出现。
三、施工现场管理施工现场是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的重要环节,对施工现场进行科学、合理的管理能够减少施工质量问题的出现。
1.施工现场布置:合理布置施工现场,划定施工区域,保证施工的安全性和有序进行。
2.施工设备管理:对施工设备进行合理配置和管理,确保设备的可靠性和施工效率。
3.材料管理:做好材料的验收和入库管理,合理储存和使用材料,杜绝使用不合格材料。
4.施工工艺控制:严格按照施工工艺要求进行施工,确保每个环节的施工流程和技术要求的符合。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法规、规定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法规、规定一、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内容、方式、违规处罚的规定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是直接涉及工程质量、安全、卫生及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强制性条文颁布以来,国务院有关部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广大工程技术人员高度重视,纷纷开展了贯彻实施强制性条文的活动,以准确理解强制性条文的内容,把握强制性条文的精神实质,全面了解强制性条文产生的背景、作用、意义和违反强制性条文的处罚等内容。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是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强制性技术规定,是参与建设活动各方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依据。
执行《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既是贯彻落实《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重要内容,又是从技术上确保建设工程质量的关键,同时也是推进工程建设标准体系改革所迈出的关键的一步。
强制性条文的正确实施,对促进房屋建筑活动健康发展,保证工程质量、安全,提高投资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2000年,原建设部为加强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的监督工作,保证建设工程质量,保障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制定了《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原建设部组织《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咨询委员会等有关单位,对2002版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进行了修订。
2009版《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补充了2002版《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以后新发布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含修订项目,截止时间为2008年12月31日)的强制性条文,并经适当调整和修订而成。
《标准化法》第十条规定:“对保障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国家安全、生态环境安全以及满足社会管理基本需要的技术要求,应当制定强制性国家标准。
”我国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是从现行标准中摘录出来的,条文规定的内容较为具体详细,这样也便于检查操作。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制度(5篇)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一、为加强集团公司所属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管理工作,强化监管措施,理顺监管职责,有效控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不断提高公司开发房屋的质量,从而促进我公司建设事业的健康发展,制定本管理规定。
二、本管理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所属各项目部(项目公司)。
三、集团公司安全质量监督中心为各项目部(项目公司)管理制度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监督执行本制度。
第二章职责四、集团公司总经理为集团公司工程质量第一责任人,对工程质量全面负责。
公司技术总监为集团公司工程质量直接责任人,保证国家有关技术规范及规程在公司传达、贯彻、落实、执行;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工作特点,制定公司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公司安全质量监督中心为公司质量管理制度具体监管执行部门,负责对公司所属建筑工程日常工程质量的监管;落实公司工程质量管理制度的执行;及时发现问题处理问题;按时向公司技术总监汇报工作情况;及时收集国家、省、市有关部门颁发的有关工程质量管理的技术规范及规程,以及社会上先进的施工管理经验、先进的施工工艺等,经过消化,引入公司内部推广使用。
五、项目部(项目公司)经理作为项目部(项目公司)质量的第一责任人,根据本项目部(项目公司)实际情况和工程特点,在公司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制度框架下,编制和实施本项目部(项目公司)工程质量管理规定,组织对本项目部(项目公司)所属工程质量的检查。
具体工程项目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以下简称甲方代表)为自己所分管工程的工程质量直接责任人,对自己所分管的工程质量负全面责任,负责监管自己所分管工程施工管理,监督管理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搞好工程施工的质量管理工作。
六、监理单位按工程项目建立监理机构,任命总监理工程师全面负责所监理工程的质量管理;监理机构应由专业配套的监理人员组成,分工负责,进行日常工程质量管理。
施工单位根据施工合同组成项目部,由项目经理全面负责所承建工程的质量管理。
项目经理根据工程特点聘施工员、技术员、质检员等管理人员进行日常工程质量管理工作。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管理规范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管理规范一、前言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管理是保证建筑项目建设质量的重要保障措施。
本规范旨在规范施工过程中的质量管理,确保建筑工程的安全、稳定和可靠。
本规范适用于各类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管理。
二、质量管理体系1.质量方针和目标质量方针是施工单位制定的质量目标的总体表述,需明确提出保障安全、符合规范、优化工艺、追求卓越的要求,以确保工程质量的稳定提升。
2.组织结构施工单位应建立科学合理的组织结构,明确各级组织职责,健全施工人员岗位职责和权责体系,保证质量管理工作的顺利推进。
3.质量管理文件施工单位应制定质量管理手册和质量检查记录等文件,确保施工质量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查。
三、工程质量控制1.质量控制计划施工单位应根据工程特点和要求制定质量控制计划,明确工程各阶段的质量控制措施和责任分工,并进行合理的时间节点安排。
2.施工方案施工方案应符合设计文件和规范要求,包括施工工艺、施工流程、施工方法、材料选择等内容,并进行相关科学性评估和技术论证。
3.施工质量检查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的施工质量检查制度,对施工过程进行全面、细致、科学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要求。
四、材料管理1.材料选用施工单位应遵循相关规范和标准,选择符合要求的建筑材料,并对其质量、性能进行必要的检测和评估。
2.材料验收材料验收应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确保材料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设计要求,避免使用劣质材料对工程质量造成不良影响。
3.材料保管施工单位应建立材料保管制度,制定材料入库、出库和使用的管理办法,妥善保管好各类建筑材料,防止损坏和污染。
五、施工工艺控制1.施工管理施工单位应安排专业技术人员对施工过程进行全程监督和管理,确保施工工艺符合设计要求和规范要求。
2.安全措施施工单位应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开展安全教育和培训,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避免因安全事故导致质量问题。
3.质量控制节点施工单位应明确施工质量控制节点,制定相应的工作任务和质量要求,在关键节点进行全面检查和隐蔽工程质量检测。
建筑工地质量管理制度范本(三篇)
建筑工地质量管理制度范本一、总则1. 为规范建筑工地质量管理,提高施工质量,保障工程质量安全,制定本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建筑工地的质量管理。
3. 所有参与建筑工地质量管理的人员应遵守本制度。
4. 施工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工地的质量管理,并设立质量管理部门。
二、质量管理职责1. 施工单位负责制定质量控制方案,明确工地各部门的质量目标。
2. 监理单位负责对施工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质量问题。
3. 工程师负责对施工质量进行监督和检查,并及时向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汇报。
4. 施工单位应进行定期的质量管理评估和内部审计,对质量问题进行整改和改进。
三、质量管理流程1. 施工前期(1) 施工单位应制定质量控制方案,明确施工各阶段的质量目标和控制措施。
(2) 施工单位应与监理单位共同制定施工程序,保障施工过程的质量安全。
(3) 施工单位应组织配备熟悉工程技术的人员进行施工前的技术交底,确保施工人员了解工程要求和质量标准。
2. 施工中期(1) 施工单位应按照质量计划进行施工,确保每个工序都符合要求。
(2) 施工单位应加强材料管理,确保使用的材料符合质量要求。
(3) 施工单位应定期进行质量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质量问题。
3. 施工后期(1) 施工单位应进行验收,确保工程符合质量要求。
(2) 监理单位应对工程进行监督验收,确保工程质量安全。
(3) 施工单位应尽快整改和改进施工中发现的质量问题,及时向监理单位报告。
四、质量管理措施1. 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制度,明确质量目标和管理职责。
2. 施工单位应加强人员培训,提高施工人员的技术水平和质量意识。
3. 施工单位应加强材料管理,确保材料的质量安全。
4. 施工单位应建立可追溯体系,记录工程施工过程的相关数据。
5. 施工单位应落实施工规范和工程要求,严格按照施工程序进行施工。
6. 施工单位应制定完善的质量检查和验收制度,确保工程的质量安全。
五、质量管理考核评估1. 施工单位应定期进行质量管理评估,发现问题并进行整改。
建筑工程施工管理规范(3篇)
第1篇一、前言建筑工程施工管理是建筑工程建设过程中至关重要的环节,它直接关系到工程的质量、进度、安全、环保等方面。
为了确保建筑工程施工的顺利进行,提高工程质量,保障施工安全,促进建筑行业的健康发展,特制定本规范。
二、适用范围本规范适用于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管理。
三、基本规定1. 施工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等级,并按照资质等级承担相应的工程。
2. 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施工组织机构,明确各岗位职责,确保施工管理工作有序进行。
3. 施工单位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建筑工程施工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规范。
4. 施工单位应加强施工现场管理,确保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有序。
5. 施工单位应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6. 施工单位应加强对施工材料、设备的质量管理,确保施工材料、设备符合设计要求。
7. 施工单位应加强对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确保工程质量达到设计要求。
8. 施工单位应加强施工现场的环保管理,减少施工对环境的影响。
四、施工准备1. 施工单位应根据工程设计文件、施工图纸、施工组织设计等编制施工方案,明确施工工艺、施工顺序、施工进度等。
2. 施工单位应做好施工现场的规划、布置,确保施工现场的合理、有序。
3. 施工单位应按照工程设计要求,做好施工材料、设备的采购、检验、验收等工作。
4. 施工单位应做好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五、施工过程管理1. 施工单位应按照施工方案,合理安排施工进度,确保工程按期完成。
2. 施工单位应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确保施工安全。
3. 施工单位应加强施工质量检验,确保工程质量达到设计要求。
4. 施工单位应加强对施工过程中环境保护的监控,减少施工对环境的影响。
六、施工验收1. 施工单位应按照工程设计文件、施工图纸、施工组织设计等,对施工质量进行自检。
2. 施工单位应按照合同约定,组织验收,确保工程质量达到设计要求。
建筑工程施工管理条例
建筑工程施工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建筑工程施工管理,保障施工安全,保证工程质量,提高施工效率,维护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建筑工程的施工管理活动。
第三条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办理施工相关手续,并严格执行本条例和相关规定。
第四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监管,保障施工行为的合法、安全和质量。
第五条施工单位应当聘请具备相应专业资质的技术负责人,并按照相关规定配备相应数量的技术人员。
第六条施工单位应当制定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并按照该方案实施施工活动。
第七条施工单位应当制定工程质量控制方案,并进行质量监督和检查,确保工程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第八条施工单位应当组织施工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并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和防护用品。
第九条施工单位应当保持施工现场的卫生和环境整洁,减少对周边环境的污染。
第十条施工单位应当积极采用先进的建筑工程技术和设备,提高施工效率和质量。
第二章施工准备第十一条施工单位在开工前应当向建设主管部门报备施工计划,并提供相关资料。
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应当依法办理施工许可手续,并于开工前向建设主管部门办理施工安全验收手续。
第十三条施工单位开工前应当组织技术人员对施工现场进行勘察和评估,确定施工方案和工况。
第十四条施工单位应当制定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并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执行。
第十五条施工单位应当编制工程施工图纸,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备案。
第三章施工管理第十六条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要求,组织施工人员开展施工活动。
第十七条施工单位应当对施工现场进行管理,确保施工活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工程质量要求进行。
第十八条施工单位应当加强对施工人员的技术培训和管理,提高施工质量和效率。
第十九条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和工程质量控制方案的要求进行工程质量监理和检测。
第二十条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安全生产规定和标准,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并定期进行安全检查。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根据《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新建、扩建、改建的建设工程。
第三条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应当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实行质量责任制,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
第四条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当依法履行质量责任,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
第五条国家鼓励采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和管理方法,提高建筑工程的质量和效益。
第二章质量责任第六条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办理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并按照规定提供施工图纸、施工方案等有关资料。
第七条设计单位应当根据勘察成果文件进行工程设计,并按照规定进行设计审查。
第八条施工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条件,按照施工图纸、施工方案等有关资料进行施工,并按照规定进行施工质量检验。
第九条监理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条件,按照规定进行工程监理,并对施工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条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质量管理制度,加强施工质量控制,保证工程质量符合规定的要求。
第十一条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监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质量管理制度,对施工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十二条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之间应当加强沟通协作,共同保证工程质量。
第三章质量监督第十三条国家实行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制度,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具体实施。
第十四条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当对建筑工程的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并对检查结果负责。
第十五条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在监督检查中,有权要求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提供有关资料,并进入施工现场进行检查。
第十六条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在监督检查中,发现建筑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的要求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立即整改,并报告建设单位。
第四章质量保修第十七条建筑工程实行质量保修制度。
建筑施工工程质量管理规程
建筑施工工程质量管理规程1. 引言建筑施工工程质量是保障建筑物长期使用性能和安全可靠的关键。
为了确保建筑工程按照既定标准进行施工,提高施工质量,本规程旨在规范建筑施工工程质量管理。
它适用于各类建筑施工项目,包括新建、扩建、改建和装修工程。
2. 质量目标2.1 施工阶段的质量目标2.1.1 安全性目标:确保施工期间的人员安全和施工场地的安全。
2.1.2 工程质量目标:确保施工工程按照设计图纸和规范要求进行施工,达到预期目标。
2.1.3 进度目标:确保施工工程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节点完成。
3. 质量管理体系3.1 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3.1.1 建立施工质量管理文件,包括施工质量策划、质量控制计划和管理程序等。
3.1.2 确定质量管理职责,明确各级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3.1.3 建立质量管理组织,指定专人负责质量管理工作。
3.1.4 开展培训,提高施工人员的技能水平和质量意识。
3.2 质量控制3.2.1 施工前期控制:确保施工前的地基处理、材料采购、设备检验等符合要求。
3.2.2 施工过程控制:按照施工计划进行施工,控制各项工程质量指标和工程进度。
3.2.3 施工后期控制:进行施工验收,确保施工工程符合设计图纸和规范要求。
4. 施工质量检测4.1 检测责任4.1.1 施工单位应负责进行施工质量检测。
4.1.2 施工检测机构应具备相应资质,按照相关标准进行检测。
4.2 检测内容4.2.1 材料检测:包括原材料的检验和加工过程中的抽样检测。
4.2.2 结构检测:对建筑物的结构进行强度和稳定性的检测。
4.2.3 结构缺陷检测:对建筑物的结构缺陷进行检测,包括裂缝、渗漏等。
4.2.4 室内环境检测:对室内空气质量、噪声和照明等进行检测。
5. 施工质量验收5.1 验收标准5.1.1 施工质量验收应按照相关规范和标准进行,确保符合设计图纸和规范要求。
5.1.2 验收标准包括结构强度、材料质量、室内环境、设备安装等方面的规定。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制度一、总则1.本制度的制定目的是为了规范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质量管理工作,确保施工过程中质量的达标。
2.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建筑工程施工现场。
施工企业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细化,并确保全体从业人员都要遵守。
3.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应遵循“质量第一、安全第一、法规合规、科学管控”的原则。
二、组织管理1.施工企业应设立现场质量管理部门,负责施工现场质量管理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2.现场质量管理部门应配备专业的技术人员,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并按照施工规模和复杂程度合理安排人员。
三、质量控制1.施工现场应建立健全施工质量控制系统,包括质量检查、控制图表、质量档案等。
2.施工现场应制定并落实质量责任制,明确各个岗位的质量责任,并建立相应的绩效考核机制。
3.施工现场应对施工材料进行入场检验,确保材料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
4.各个工序应严格按照质量控制要求进行施工,不得擅自改变施工方法和材料,确保工程质量达到设计要求。
五、质量检查1.施工现场应建立定期和不定期的质量检查制度,对施工过程中的关键节点和重要环节进行检查。
2.质量检查应由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检查结果应及时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质量检查结果应进行汇总分析,及时总结经验教训,改进施工质量。
四、质量问题处理1.施工现场发现的质量问题应及时报告现场质量管理部门,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2.对于严重的质量问题,应立即停工整改,并报告相关主管部门和业主。
3.对于质量问题的原因分析和处理情况,应进行记录和归档,作为施工质量检查的依据。
六、质量培训1.施工企业应定期组织施工现场质量培训,提高员工的专业素质和技术水平。
2.培训内容应包括施工质量管理的基本要求、质量控制的方法和手段、施工技术要点等。
3.施工企业应根据员工的实际情况和需求,制定个性化的培训计划,确保培训效果。
七、卫生安全1.施工现场应做好卫生安全管理工作,保持施工现场的整洁和安全。
2.施工现场应配备必要的卫生设施,如洗手台、厕所等,确保施工人员的生活环境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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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管理规定“百年大计,质量第一”建筑工程质量的好坏,不仅直接影响到建筑物的安全使用,更关系到人民的生命及财产安全。
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努力提高工程质量标准,力争为社会建造出优质的精品工程。
建筑工程质量重在过程中管理,必须以人为核心,以人为本,积极调动各方积极性与创造性,树立质量第一的观念,不断提高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的专业素质,尽量避免工作上的失误,从而提高工程质量,施工现场质量管理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规范要求层层落实,保证每道工序的施工质量符合验收标准,坚持做到每个分项、分部工程施工质量自检、互检、交接检,严格执行“三检”制度,不符合要求的,坚决不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实行“质量一票否决”制。
结合大庆唐人中心商业综合体工程自身的情况定期的对分部、分项进行质量检查,定期的进行质量分析,积极分析总结出有针对性的纠正预防措施,并认真落实,使施工管理在不断解决问题的过程中提高专业水平。
为了保证工程质量,确保基础、主体工程质量达到优良等级,管理过程中实行旁站、巡视、平行检验的管理方式,保证工程质量目标顺利完成,切实做好质量防范、综合治理、经商讨制定本制度。
一、测量工程质量管理制度1、本工程的测量必须由测量员进行对测量工程的施工管理。
标高控制原始点由建设单位提供,项目技术负责人引测报总监理工程师验证确认后,方可继续使用。
2、测量定位放线所用的经纬仪、水准仪、钢卷尺等等测量仪器及工艺控制质量检测设备在使用期内必须经过鉴定合格,在使用周期内的计量器具必须按计量标准进行计量检测控制。
3、测量基准点要得到严格保护,避免撞击、毁坏。
在施工期间,要定期复核基准点是否发生位移。
4、建筑物及构筑物的总标高控制点的引测,必须采用原点闭合测量法来确定,以确保引测精度。
5、所有测量观察点的埋设必须可靠牢固,以免影响测量结果精度。
6、轴线控制点及总标高控制点,必须经监理书面认可方可使用。
7、所有测量结果,应及时汇总,并向有关部门提供验线依据,规划线的复核必须报市级以上规划部门验线确认。
8、测量误差应遵循“平均分配”的原则,轴线和楼层测量放线、标高抄测在确保其误差在允许范围内后进行平均分配,避免误差积累。
二、常用材料质量检验管理制度1、钢筋的品种和质量、焊条、焊剂的牌号、性能以及接头中使用的钢板和型钢均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有关标准的规定。
(1)检验方法:检查出厂质量证明书和试验报告。
冷接冷拔钢筋的机械性能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的规定。
(2)检验方法:检查出厂质量证明书、试验报告和冷接记录。
钢筋的表面必须清洁。
带有颗粒状或片状老锈,经除锈后仍留有麻点的钢筋严禁按原规格使用。
(3)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钢筋的规格、形状、尺寸、数量、间距、锚固长度、接头设置及接头方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的规定。
(4)检验方法:观察或尺量检查。
钢筋焊接接头、焊接制品的机械性能必须符合钢筋焊接及验收的专门规定。
(5)检验方法:检查焊接试件试验报告。
2、混凝土所用的水泥、水、骨料、外加剂等必须符合施工规范和有关的规定。
⑴检验方法:检查出厂合格证或试验报告。
混凝土的配合比、原材料计量、搅拌、养护和施工缝处理必须符合设计和施工规范的规定。
⑵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检查施工记录。
评定混凝土强度的试块,必须按《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107-87的规定取样、制作、养护和试验。
3、砖的品种及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⑴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检查出厂合格证或试验报告砂浆品种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强度等级必须符合下列规定:a.同一验收批砂浆试块抗压强度平均值必须大于或等于设计强度等级所对应的立方体抗压强度。
b.同一验收批砂浆试块抗压强度的最小一组平均值必须大于或等于设计强度等级所对应的立方体抗压强度的0.75倍。
⑵检验方法:检查试块试验报告4、水泥一定要有准用证和交易凭证,供应商的资质,产品质保书等经过审批,复试报告等。
三、防水工程质量管理制度1、为防止防水层水泥砂浆找平层起砂、脱皮,影响其上防水层质量,施工时基层应清理干净,常温下养护时间不得少于5天,养护期内其上不得堆物行走。
2、找平时应做出灰饼按设计要求控制坡度,防止面层积水。
3、为便于防水涂料涂刷,凡屋面与突出屋面的连接处应用水泥砂浆或细石混凝土做成圆弧形。
在泛水上端封口处必须按照设计要求处理。
4、防水工程必须使用有资质的专业防水施工队。
5、严格把好防水材料质量关。
防水层材料除出厂证明、质量保证书外,还需进行专项测试。
各项指标达到国家规范要求和质量标准,才能进入现场使用。
6、防水层施工前要严格检查控制基层含水量,未达到标准要求严禁施工防水层。
雨天无可靠防护措施则不准施工室外防水工程。
7、防水层施工完毕,应禁止再在其上凿眼打洞。
在面层上需施工下一道工序时,必须采用相应的技术措施,做好防水层产品保护工作和制定专项施工工艺,防止损坏或戳破防水层造成渗漏。
8、防水工程施工时应分层做蓄水试验,每次蓄水时间不小于24小时。
四、钢筋工程质量管理制度1、钢筋工程质量应满足设计对接头形式及错开长度的要求。
搭接长度、弯钩等符合设计及施工规范的规定,品种、规格若要代替时,应征得设计单位同意,并办妥手续。
2、所用钢筋应具有质量证明,对不同生产厂家的材料均应进行抽样检查,并附有试验报告,不得未经试验盲目使用。
3、绑扎钢筋前应向作业人员进行交底,内容包括绑扎顺序、规格、间距、位置、保护层、搭接长度与接头错开的位置,以及弯钩型式等要求。
4、为了有效地控制钢筋位置的正确性,在钢筋绑扎前必须进行弹线。
5、注意满足混凝土浇捣时钢筋的间距及保护层要求。
按设计的保护层厚度要求购买高强塑料垫块或事先做好带铁丝的预制混凝土垫块,混凝土平均值垫块宜采用不低于结构强度等级的细石混凝土制作,垫块设置的间距宜控制在每平方米1块。
6、弯曲不直的钢筋应校正后方可使用,但不得采用预热法校直,沾染油渍和污泥的钢筋必须清洗干净方可使用。
7、加强施工工序质量管理,在钢筋绑扎过程中,除班组做好自检外,质检、技术应随时检查质量,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为防止返工,钢筋可采取按工序分阶段验收,未经隐蔽工程验收合格,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8、在钢筋绑扎过程中,如发现钢筋与埋件或其它设施相碰时,应会同有关人员研究处理,不得任意弯、割、拆、移。
9、为了保证混凝土浇灌时顺利下料和振捣,钢筋在绑扎过程中必须注意钢筋的排列布置。
特别是在门洞边有暗柱和暗梁的情况时,对高大深暗梁的水平筋布置应尽量预留出下料串管的间隙大于10厘米,若不能按设计要求排列时,应会同技术部门协商统一并经设计认可。
10、各分部分项工程中的钢筋质量、技术措施各有侧重点及各自的特殊性,故有关各分部分项工程中的钢筋质量、技术措施将在相应施工方案中详述。
五、混凝土工程质量管理制度1、混凝土搅拌车进场后,应把好混凝土质量关。
检查混凝土搅拌车发车、运输、到达时间、检查坍落度、可泵性是否符合要求,对于不合格者严格予以退回。
2、混凝土浇捣必须连续进行,就餐时,操作者、管理人员均轮流交替用餐。
3、严格把好原材料质量关,水泥、碎石、砂及外掺剂等既要达到国家规范规定的标准,又要满足设计及业主提出的专项质量标准。
4、为保证混凝土工程质量,必须严格执行操作要求,在混凝土浇捣过程中,由技术、质检人员全面负责,另配监理人员监督振捣质量。
5、混凝土浇捣前对新老混凝土接缝处的垃圾、杂物应清除干净,浇水湿润,但不得有积水;浇灌时应先在接头处覆盖50mm厚1:1的水泥砂浆。
6、在操作难度较高处和留洞、钢筋密度较大的区域,应做好醒目标志,以加强管理,确保混凝土浇捣质量。
7、混凝土、砌筑砂浆必须由专人负责按规定要求制作足够的标养及同条件养护试块,并标明标号、使用部位、日期及编号。
8、楼面混凝土浇捣时,应铺设架空走道板,禁止人在钢筋上直接踩踏,以免造成钢筋变形位移。
9、浇筑混凝土前必须如实填写《混凝土浇灌申请书》。
10、混凝土同条件养护试块的养护和保管方法符合规。
六、模板工程质量管理制度1、模板在每一次使用前,均应全面检查模板表面光洁度,不允许有残存的混凝土浆或杂物,否则必须进行认真清理,然后喷刷一度无色的脱膜剂。
2、模板的拼缝有明显的缝隙者,必须采用油腻子批嵌,表面贴一层胶带。
拆除模板必须按施工规范要求和监理工程师的认可后,方可进行拆模。
3、模板在校正或拆除时,绝对不允许用棒撬或用大锤敲打,不允许在模板面上留下铲毛或锤击痕迹。
4、拆模依据可靠;模板拆除的顺序和方法应遵循先支后拆,后支先拆;先拆非承重部位,后拆承重部位以及自上而下的原则。
拆模时严禁用大锤和敲棍硬撬;更不应对楼板形成冲击荷载。
5、凡发现钢架杆或钢模板有脆裂、变形、扭曲或严重腐蚀等现象,一律不得使用。
另外,所用钢管必须有出厂产品质量证明。
七、砌体工程质量管理制度1、在砌筑工程施工时,在常温下砖和砌块应隔夜浇水,并在砌筑时浇水润湿,但要防止过湿和不匀。
确保砂浆与砖、砌块有足够的粘结力。
2、砌墙时应统一砌筑方法不应有通缝, 转角处和交缝处斜槎和混凝土墙、柱直槎应通顺密实,直槎应按规定加拉结条。
3、砌体砂浆必须密实饱满,水平灰缝砂浆饱满度不得低于90%。
4、砌筑时,墙身与柱联结处必须按设计要求设置拉结筋,并认真处理好节点,保证砖墙粘结力,防止日后出现裂缝。
八、装饰装修工程质量管理制度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必须进行设计,并出具完整的施工图设计文件。
施工单位必须按图组织施工。
2、承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并应建立质量管理体系。
施工单位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并应经过审查批准。
施工单位应按有关的施工工艺标准或经审定的施工技术方案施工,并应对施工全过程实行质量控制。
3、承担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人员应有相应岗位的资格证书。
4、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前应有主要材料的样板或做样板间(件),并应经有关各方确认后方可展开大面积施工。
如在结构工程验收前,在施工现场选择适当的场地进行外檐装饰样板施工,重点解决装饰材质、施工工艺和观感效果等内容;室内样板间应选择在有代表性的楼层进行施工,重点解决好施工工艺和装饰效果。
5、为避免专业之间不交圈而出现的工程返工或工序干扰,在装修前由项目技术负责人主持各专业技术员、质检员和施工班组负责人进行现场审图和交底。
6、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过程中应做好半成品、成品的保护,防止污染和损坏。
7、建筑装饰装修工程验收前必须将施工现场清理干净。
九、挂牌制度1、技术交底挂牌,在工序开始前对施工中重点和难点现场挂牌,将施工操作的主要要求,如:钢筋规格、设计要求、规范要求等写在牌子上,既有利于管理人员对工人进行现场交底,又便于工人自觉阅读技术交底,达到了理论与实践的统一。
2、施工部位挂牌:现场施工部位挂“施工部位牌”,牌中注明施工部位、工序名称、施工要求、检查标准、检查责任人、操作责任人、处罚条例等,保证出现问题可以追查到底,并执行奖罚条例,从而提高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心和业务水平,达到锻练队伍,造就人才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