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民事代理词(含本诉、反诉)
建设工程合同原告的代理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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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合同原告的代理词尊敬的审判员:我是本案原告的法定代理人,代表原告在此陈述事实、提出证据,并依法主张权利。
本案涉及的是一宗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原告与被告之间就某建设工程项目签订了合同,但被告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导致原告遭受了重大损失。
我要明确指出,原告与被告签订的建设工程合同是在双方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达成的,合同内容合法、有效,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根据合同条款,被告应保证工程质量,按期完成工程建设任务。
被告在施工过程中存在严重违约行为,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工程延期。
根据合同规定,工程应在约定的时间内完成。
但事实上,被告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工程,严重影响了原告的利益。
二是质量问题。
被告在施工中使用了不符合标准的材料,导致工程质量不达标,存在安全隐患。
三是售后服务缺失。
被告在工程交付后,对于出现的质量问题没有及时进行修复和维护,违反了合同约定。
针对上述问题,原告已多次与被告进行沟通,要求其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但被告一直推诿、拖延,未能给出满意的解决方案。
因此,原告不得不诉诸法律,请求法院判决被告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在此,我代表原告提出以下诉讼请求:1. 要求被告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及逾期利息;2. 要求被告赔偿因工程质量问题给原告造成的损失;3. 要求被告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
为了证明被告的违约行为,原告将提交以下证据:1. 双方签订的建设工程合同原件及复印件;2. 工程延期的相关证明材料;3. 工程质量检测报告及相关专家意见;4. 原告与被告沟通的书面记录及其他相关证据。
原告认为被告的违约行为明显,依法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我们恳请法院能够公正审理本案,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
我要强调的是,合同是市场经济的基石,是维护交易安全、保障当事人权益的重要法律手段。
每一方当事人都应当遵守合同精神,诚实信用,履行自己的义务。
只有这样,才能促进社会和谐与经济发展。
感谢审判员的耐心聆听和公正裁决。
通用范文(正式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代理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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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代理词一、代理词前言尊敬的仲裁庭成员、各方当事人:我代理的案件是关于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的仲裁案件。
在本次仲裁过程中,我将充分阐述我代理当事人的诉求、事实和理由,并请求贵庭依法公正地予以裁决。
二、当事人的诉求我代理的当事人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甲方。
甲方在本案中提出诉求:1.判决解除施工合同,要求乙方归还已支付的全部货款;2.要求乙方承担延误工期的违约责任,并支付违约金;3.要求乙方承担由工程质量问题引起的损失,并进行赔偿;4.要求乙方承担仲裁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三、案件事实和理由1. 关于施工合同的签订甲方与乙方于20年X月X日签订了一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约定了工程范围、工期、施工标准以及双方责任等内容。
双方在签订合同时有明确意图,并按照法定程序完成了各项手续。
2. 关于施工合同的解除甲方在合同规定的工期内支付了全部货款,并按照合同要求配合了工程进度。
然而,乙方违反合同约定,未按照进度要求完成工程,并且工程质量存在严重问题。
甲方多次与乙方商讨解决方案,但乙方未予配合。
3. 关于违约责任和违约金的要求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约定,如果乙方延误工期,则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支付一定比例的违约金。
而乙方的工期延误严重影响了甲方后续工作的进行,给甲方造成了重大损失。
4. 关于工程质量问题和损失赔偿的要求乙方的工程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包括施工不合规范、使用劣质材料等。
这不仅对工程的使用寿命和安全性造成了隐患,还给甲方带来了不小的经济损失。
甲方经过评估,认为应由乙方承担相关损失并进行赔偿。
5. 关于仲裁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的要求甲方在本案中是作为纠纷的受害方,乙方的违约行为导致了纠纷的发生。
根据相关法规,乙方应承担仲裁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四、请求仲裁庭做出的裁决基于上述事实和理由,我代理的甲方请求仲裁庭做出裁决:1.判决解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要求乙方归还已支付的全部货款;2.要求乙方承担延误工期的违约责任,并支付违约金;3.要求乙方承担由工程质量问题引起的损失,并进行赔偿;4.要求乙方承担仲裁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建设工程合同案件代理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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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合同案件代理词尊敬的审判员:我方作为原告(或被告)在本案中的法定代理人,代表委托人参与此次诉讼活动。
在此,我们将依法陈述事实、提出证据,并据理力争以维护我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一、关于合同的订立和履行双方于[具体日期]签订了《建设工程合同》,约定由我方当事人承担[具体工程名称]的建设任务,合同金额为[具体金额]。
根据合同约定,我方当事人已依约完成[具体工程阶段]的工作,并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及行业规范。
在此期间,我方严格遵守合同条款,合理调配资源,确保工程进度与质量双丰收。
二、关于合同争议的焦点问题本案的争议焦点主要集中在[争议焦点一]和[争议焦点二]两个方面。
针对这些问题,我方持有如下观点:1. 关于[争议焦点一],我方认为[详细阐述理由]。
例如,[举例说明]。
这一点可以通过[列举证据]得到充分证明。
2. 关于[争议焦点二],我方坚持[详细阐述理由]。
在实际施工过程中,[举例说明]。
相关的证据包括[列举证据]等。
三、关于违约责任的认定与承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我方认为对方的行为构成违约。
具体表现在[详细说明违约行为]。
基于此,我方要求对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具体赔偿范围和数额]。
四、关于证据的提交为了支持我方的主张,我们提交了以下证据:1. 合同书原件及复印件,证明双方之间的合同关系及其约定内容。
2. 工程进度报告及相关验收记录,证明我方按约履行合同义务。
3. 往来函件及会议纪要,证明双方就争议问题的沟通情况。
4. 专业机构出具的工程质量评估报告,证明工程质量符合标准。
5. 其他相关证据,如财务记录、证人证言等。
我方请求法院依法审理,并作出公正客观的判决,以维护我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我们相信,通过法律的公正裁决,可以有效地解决双方的争议,促进社会和谐与法治建设。
敬请审判员审慎考虑我方的代理意见,并依法作出公正判决。
此致敬礼![代理人姓名][代理人职务][代理人代表机构名称][日期]。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的代理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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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的代理词尊敬的法官、各位陪审员:今天,我代表原告方,就本案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提出以下代理词。
一、案件事实概述本案涉及原告与被告签订的建设工程合同。
合同约定,原告负责被告的某商业建筑项目施工,被告按期支付工程款项。
然而,在施工过程中,被告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付款义务,导致原告资金链断裂,工程进度严重受阻。
原告多次与被告协商,要求其履行合同义务,但被告均以各种理由推脱。
因此,原告不得不诉至法院,请求依法判决被告支付欠款及相应的违约金。
二、合同的法律效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建设工程合同是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的结果,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因此,该合同具有法律效力。
双方均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
三、被告的违约行为被告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项,其行为已构成违约。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违约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支付欠款、赔偿损失等。
原告在本案中所主张的欠款及违约金,均是基于合同约定及被告的违约行为而提出的合理请求。
四、原告的合理诉求原告在本案中所提出的诉求,包括但不限于要求被告支付欠款及违约金,均是基于合同约定及被告的违约行为。
原告在施工过程中,已经尽到了合理的注意义务,但由于被告的违约行为,导致原告遭受了经济损失。
因此,原告的诉求是合理且合法的。
五、被告的抗辩理由不成立被告在本案中提出的抗辩理由,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质量问题、工期延误等,均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
原告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及行业标准进行施工,不存在工程质量问题。
至于工期延误,也是由于被告未能及时支付工程款项所导致的。
因此,被告的抗辩理由不成立。
综上所述,原告请求法院依法判决被告支付欠款及违约金,以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
我们相信,法院会根据事实和法律,作出公正的判决。
代理词完毕,谢谢。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代理词(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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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您好!我是原告(或被告)的代理人,现就本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事宜,发表如下代理意见:一、案件事实本案涉及原告(或被告)与被告(或原告)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双方于[签订日期]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由原告(或被告)承包被告(或原告)的建设工程项目,工程地点为[工程地点],工程内容为[工程内容]。
合同签订后,双方按照约定履行了各自的义务。
然而,在工程验收过程中,双方因工程质量、工程款支付等问题产生纠纷。
二、争议焦点1.关于工程质量问题:根据合同约定,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标准和设计要求。
经调查,被告(或原告)施工的工程存在以下质量问题:[列举质量问题]。
这些质量问题严重影响工程的使用功能和安全,故原告(或被告)请求法院依法判决被告(或原告)承担相应的责任。
2.关于工程款支付问题:根据合同约定,工程款支付方式为[支付方式]。
被告(或原告)未按约定支付工程款,至今尚欠原告(或被告)工程款[金额]元。
为此,原告(或被告)请求法院依法判决被告(或原告)支付工程款及逾期付款利息。
三、代理意见1.关于工程质量问题:被告(或原告)在施工过程中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违反了合同约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零三条之规定,被告(或原告)应承担违约责任。
因此,请求法院依法判决被告(或原告)承担相应的责任。
2.关于工程款支付问题:被告(或原告)未按约定支付工程款,构成违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之规定,被告(或原告)应支付原告(或被告)工程款及逾期付款利息。
因此,请求法院依法判决被告(或原告)支付工程款及逾期付款利息。
四、请求事项1.请求法院依法判决被告(或原告)承担工程质量责任,修复质量问题,赔偿原告(或被告)因此遭受的损失。
2.请求法院依法判决被告(或原告)支付工程款[金额]元及逾期付款利息。
3.请求法院依法判决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或原告)承担。
敬请法院依法审理,维护原告(或被告)的合法权益。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代理词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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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ver fall is not considered glorious. It is the greatest honor to stand up again after every fall.简单易用轻享办公(页眉可删)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代理词范文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代理词要写审判长、审判员、书记员:本律师现根据庭审揭示的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特发表如下代理意见。
一、原告秦**是该工程的实际施工人。
二、三个被告应承担连带给付原告工程款的责任。
在建筑施工合同的实施过程中,往往会因为某些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产生纠纷,协商无果需要进行法院受理,那么,移交法院受理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代理词要怎么写呢?接下来带来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代理词范文,希望能给朋友们带来帮助。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代理词审判长、审判员、书记员:*****律师事务所接受原告秦***的委托,指派我作为原告秦**诉**县**木材有限责任公司等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的一审代理人,本律师依法出席法庭,参与今天的庭审活动。
通过庭审各方当事人均进行了当庭陈述、举证和质证,揭示出了本案的基本事实。
本律师现根据庭审揭示的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特发表如下代理意见。
一、原告秦**是该工程的实际施工人。
首先,明确实际施工人的概念。
所谓实际施工人,指转承包人、违法分包的分承包人和资质借用人,不应包括直接提供劳务的劳动者个人。
其次,根据庭审揭示的事实表明,原告秦**于年4月5日以被告**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名义与被告**县**木材有限责任公司签订**村2、3、5组硬化公路责任合同。
后于2013年8月1日被告**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梁平县**镇人民政府签订**镇**村公路建设承包合同后,将该工程转包给原告。
之后,由原告组织工人对梁平县**镇**村2、3、5组公路路面硬化工程进行施工,该工程于年1月22日经梁平县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公室作出的梁平县农路办文[2014]13号验收合格。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代理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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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代理词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代理词一、案件背景本案是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原告为甲公司,被告为乙公司。
原告与被告在年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约定原告负责提供施工图纸和施工材料,被告负责按合同要求进行施工。
然而,由于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存在争议,导致工程无法按时完成,因此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合同并赔偿损失。
二、事实与理由原告主张,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被告应当按照图纸和技术要求进行施工,并承担相应的施工责任。
然而,事实上被告在施工过程中存在以下问题:1. 违反约定:被告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工程,致使工程进展迟缓;2. 施工质量不达标:被告在施工过程中存在施工质量不达标的问题,造成工程质量不合格;3. 违反安全规范:被告未严格遵守安全规范,导致工人工伤事故发生。
综上所述,原告认为被告未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给原告造成了经济损失和工程质量问题。
三、法律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应当按照约定完成各自的义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三条的规定,建设工程的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的要求履行施工义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的规定,施工单位应当采取必要措施,确保施工工艺和质量合格。
四、代理意见为了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我作为原告的代理律师,建议采取以下措施:1. 解除合同:鉴于被告严重违反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履行义务,导致工程无法按时完成且质量不合格,建议法院判决解除合同;2. 要求赔偿:根据被告的违约行为给原告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可以要求被告按合同约定赔偿损失;3. 申请工程验收:在解除合同后,原告可申请法院组织工程验收,鉴定工程质量是否达到合同约定标准。
五、附则本代理词仅针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的具体情况进行陈述和分析,并提出代理意见。
具体的法律效果需根据法院判决审理后的结果确定。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案代理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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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法官:您好!我谨代表原告,就本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向您发表代理意见。
首先,请允许我简要回顾本案的事实。
原告与被告于2018年9月25日和9月26日签订了《固体电蓄能供热装置安装合同》,约定被告作为某供暖项目的承建单位,委托原告对固体电蓄能供热装置进行安装服务,安装费合计230万元,分四个阶段付款。
合同签订后,原告依约履行了大部分安装义务,仅余水路改造因被告不配合迟迟未予完成。
案涉供暖项目现已验收通过。
但被告支付过前两阶段的安装费后再无付款。
截至原告起诉之日,除未到支付期的质保金,被告尚欠原告安装费1104000元。
本案的争议焦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被告是否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原告剩余的安装费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先行履行债务,另一方后履行债务。
但是,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以及第二百五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履行债务时,对方应当履行相应的义务。
”在本案中,原告已经依约履行了大部分安装义务,而被告却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应的安装费用。
因此,原告有权要求被告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剩余的安装费用。
二、被告是否应对安装质量提出反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五十六条规定:“当事人应当履行合同的约定。
履行合同的方式、时间、地点由当事人约定。
”以及第二百五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检验合同履行的期限。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应当在合理期限内履行。
”在本案中,原告已经依约履行了大部分安装义务,且案涉供暖项目已经验收通过。
被告未能提供证据证明安装质量存在问题,因此,被告无权对原告提出反诉。
三、关于被告申请鉴定的问题被告在答辩过程中申请了对安装工作是否完成及付款条件是否成就以及安装质量是否符合合同约定的鉴定。
然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对保全证据有异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鉴定。
”以及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当事人申请鉴定的,鉴定人应当提出鉴定意见。
建筑工程合同纠纷代理词怎么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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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合同纠纷代理词怎么写在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实施过程中,往往会因为某些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产生纠纷,协商无果需要进行法院受理,委托人委托的代理法律需要根据事实和委托人的诉讼请求书写诉讼代理词,那么,建筑工程合同纠纷的代理词怎么写?接下来由我带您了解相关知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建筑工程纠纷代理词怎么写审判长、审判员:贵院受XXX公司诉XXX公司、XX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我作为原告代理人,提出如下代理意见:1、本案基本事实:原告XXX与被告XXX公司之间于2006年9月19日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后查明是被告XXX借用被告XXX公司的名称和资质与原告签订的合同),合同约定由被告XXX公司承包原告位于XXX的新厂区厂房基础和办公楼建筑施工,工程承包内容为土建、水、电、一般装饰等合同所含全部内容。
合同工期为2006年9月19日至2007年6月30日;质量标准为合格;合同总价款为165万元(合同单价办公楼每平米500元、厂房基础为每平米50元)。
同时原告与XXX公司签订了新厂区的《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合同期限同上述建设工程合同期限。
事实上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被告并没有按照约定进行施工,并采取无端停工、“磨洋工”、唆使农民工闹事等总总手段拖延工期,以达到其变更合同价款的目的,为使新厂能如期完成、减少经济损失,无奈原告同意被告XXX工程有限公司于2007年7月31日提出的工程款结算方案。
主要内容为:办公楼按690元每平方米的单价进行计算工程价款。
原告同意了该方案,并实际履行了该方案,依据该结算方案支付工程价款。
被告的目的达到后仍不罢休,在原告将近全额支付工程款的情况下仍不正常施工,依旧采取拖沓的态度企图让原告再增加工程价款。
在合同约定工期满后,原告见被告仍无诚意继续进行合作,迫于无奈另行聘请了其他建筑公司继续建设新厂,由此原告遭受巨大经济损失。
2、根据上述事实原告提出如下诉讼请求:(1)请求法院依法认定原告XXX公司与被告XXX公司之间于2006年9月19日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代理词精选5篇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代理词精选5篇](https://img.taocdn.com/s3/m/4a70e4bef7ec4afe05a1dfa2.png)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代理词【案情简介】重庆市美日*****有限公司诉重庆***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于2021年签订了施工合同,现工程已经完工但是双方未按合同约定进行验收,对于工程款的支付发生争议。
原告起诉到法院,重庆信豪律师事务所肖玉笙律师接受被告重庆***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参加庭审活动。
代理人研究案情以后发表了如下代理意见,最终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
重庆市美日*****有限公司诉重庆***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纠纷一案一审代理词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重庆信豪律师事务所接受本案被告重庆***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委托,特指派我担任被告的诉讼代理人。
代理本案后,我查阅了案卷,向有关方面进行了调查,对案件有了全面的了解。
现结合本案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等法律规定发表如下代理意见,供法庭合议时考虑采纳:一、被告支付原告工程款的条件未成就。
在2021年10月21日原告与被告签订了《防水工程承包合同》,其中第九条关于工程款支付约定“本工程每完成2幢关水48小时验收合格后,甲方在五日内付完成工程量的70%给乙方,全部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15日内,甲方一次性将剩下的25%一次性给乙方,余下的5%为工程质量保修金。
若乙方质量造成渗水情况又达不到甲方、业主方、监理、验收要求,甲方有权拒绝对乙方办理结算及支付工程款”,因此,双方约定被告支付工程款的时间应当是在验收合格以后,若工程质量达不到验收要求,被告有权利拒绝支付原告工程款。
涉案工程至今尚未进行验收,我国关于工程竣工验收程序要求必须由施工单位(本案原告)提出验收申请,而原告并未提出过申请,也没提供竣工验收报告申请书等证据能够证明其已经履行了申请验收工程的义务,因此对于涉案工程是否合格尚不可知,涉案工程未进行验收的原因在于原告未能提出验收申请,并且涉案工程原告一直未办理交付手续,被告至今也未进行使用。
建设施工合同纠纷代理词
![建设施工合同纠纷代理词](https://img.taocdn.com/s3/m/672556eafc0a79563c1ec5da50e2524de418d069.png)
尊敬的法官:您好!我是XXX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担任XXX建设施工合同纠纷案的原告代理人。
在此,我代表原告向法庭提交代理词,阐述原告的合法权益,并请求法庭依法公正审理。
一、案情概述原告:XXX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原告”)被告:X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被告”)原告与被告于2018年6月1日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原告承担被告开发的项目施工任务。
合同约定工程总价款为人民币XXXX万元,付款方式为按工程进度分阶段支付。
合同签订后,原告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和工程设计要求施工。
然而,在工程进度达到70%时,被告却突然违约,拒绝支付后续工程款项,导致工程无法顺利进行。
原告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现向贵庭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被告支付剩余工程款项及逾期付款利息。
二、事实和理由1. 被告违约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被告应按工程进度分阶段支付工程款项。
然而,在工程进度达到70%时,被告却突然拒绝支付后续工程款项。
原告多次催讨无果,无奈诉至贵庭。
被告的违约行为严重违反了合同约定,损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
2. 原告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和工程设计要求施工,不存在违约行为。
原告在施工过程中,严格遵循合同约定和工程设计要求,确保工程质量。
被告在诉讼中并未提出原告存在违约行为的事实和证据,故原告不存在违约行为。
3. 被告拒绝支付工程款项,导致原告遭受重大损失。
由于被告拒绝支付工程款项,导致原告无法顺利进行后续施工,遭受了重大经济损失。
同时,原告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支出了一定的诉讼费用。
根据《合同法》规定,被告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原告的损失。
4. 原告有权要求被告支付逾期付款利息。
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被告应按期支付工程款项。
由于被告违约导致逾期付款,原告有权要求被告支付逾期付款利息。
此外,根据《合同法》规定,逾期付款利息的计算标准为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两倍。
三、诉讼请求1. 判令被告支付原告剩余工程款项人民币XXXX万元;2. 判令被告支付逾期付款利息人民币XXXX万元(计算至实际支付之日止);3. 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代理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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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代理词尊敬的法官:我谨代表我的当事人,就本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提出如下代理意见:一、案情概述1.双方于[[今天日期]]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由乙方(我方当事人)负责施工,甲方支付工程款。
2.施工过程中,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工程延期。
3.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施工,但甲方未能按约定支付工程款。
二、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07条:当事人对标的物的质量、数量有争议的,应当依法申请鉴定。
2.《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32条: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施工任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08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2)有明确的被告;(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三、争议焦点1.甲方是否应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2.甲方是否应承担因延期导致的损失?四、代理意见1.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甲方应按工程进度支付工程款。
甲方未能按约定支付,构成违约。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工程款及逾期付款违约金。
2.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工程延期,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32条,乙方已完成施工任务,甲方应承担因延期导致的损失。
五、证据清单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2.施工进度报告3.付款申请单4.甲方未支付工程款的证明5.延期导致的损失证明六、结论1.甲方应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及逾期付款违约金。
2.甲方应承担因延期导致的损失。
敬请考虑我方代理意见,维护我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代理人:[[您的名字]][[今天日期]]附件:相关法律法规节选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节选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对标的物的质量、数量有争议的,应当依法申请鉴定。
第一百零八条:当事人应当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建设工程合同施工方代理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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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词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我谨代表原告方,就与被告方之间的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发表以下代理意见。
首先,原告方与被告方于[[今天日期]]签订了《建设工程合同》,约定原告方向被告方提供施工服务,被告方按期支付工程款。
然而,被告方在施工过程中,无视合同约定,拖欠工程款,严重违约。
其次,根据《合同法》第66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
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
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原告方已按照合同约定完成了施工义务,而被告方却未能按期支付工程款,被告方的行为已经构成违约。
再次,原告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而被告方在工程验收过程中,对工程质量并未提出任何异议。
因此,被告方无权以工程质量问题为由拒付工程款。
此外,被告方在诉讼过程中,并未提供任何证据证明原告方存在违约行为。
根据《证据规定》第3条规定,主张对方违约的当事人应当提供证据证明对方存在违约行为。
由于被告方未能提供相关证据,其违约行为应当得到法律的制裁。
最后,根据《合同法》第107条规定,当事人对标的物的质量要求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的规定。
原告方在施工过程中,已经履行了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被告方无权以质量问题为由拒付工程款。
综上所述,原告方已经履行了合同约定的义务,而被告方却违约拖欠工程款。
为了维护原告方的合法权益,请求法院判决被告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并承担违约责任。
谢谢。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的代理词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的代理词](https://img.taocdn.com/s3/m/8f9077c6690203d8ce2f0066f5335a8102d26696.png)
代理词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我们是被告xxx建设工程公司的诉讼代理人,就原告xxx房地产开发公司提起的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发表如下代理意见:一、本案工程款结算问题原告主张被告欠付工程款XXX万元,但根据双方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工程款的结算应参照《工程结算书》确定的金额。
而原告所提供的《工程结算书》中,多项工程款项的计算存在明显错误,不符合合同约定和实际情况。
此外,原告在诉讼中并未提供有效证据证明被告欠付工程款的事实。
因此,被告不应当承担原告所主张的欠付工程款责任。
二、原告主张的违约金问题原告主张被告应当支付违约金XXX万元,但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约定,违约金的计算方式是以合同总价款的万分之五每日计算。
原告在诉讼中并未提供充分证据证明被告存在违约行为,且违约金的计算方式不符合合同约定。
因此,原告主张的违约金责任不应得到支持。
三、原告主张的损失赔偿问题原告主张被告应当赔偿因其违约导致的损失XXX万元。
然而,原告在诉讼中并未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其损失的具体金额和计算方法。
此外,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约定,损失赔偿的计算方式应参照合同约定的赔偿标准。
因此,原告主张的损失赔偿责任不应得到支持。
四、关于工期延误问题原告主张被告工期延误,但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约定,工期延误的责任应由违约方承担。
原告在诉讼中并未提供充分证据证明被告存在工期延误行为,且工期延误的责任不应由被告承担。
因此,原告主张的工期延误责任不应得到支持。
综上所述,根据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原告的诉讼请求不应得到支持。
请审判长、审判员依法公正审理本案,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谢谢。
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代理词
![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代理词](https://img.taocdn.com/s3/m/bdbbb3bee109581b6bd97f19227916888586b900.png)
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代理词我是原告方的代理人,代表原告参与本次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
在此,我将就本案的事实和法律问题发表代理意见。
一、案件事实原告与被告于XXXX年XX月XX日签订了一份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由原告承建被告位于某地的工程项目。
根据合同约定,原告应按照设计图纸和技术规范完成工程,并在约定的工期内交付使用。
同时,被告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项。
在施工过程中,双方发生了一些争议,导致工程无法顺利进行。
具体事实如下:1. 工程质量问题:在施工过程中,原告发现部分材料不符合设计要求,遂向被告提出更换材料的要求。
但被告未予理睬,导致部分工程存在质量问题。
2. 工程进度问题:由于被告未按照约定时间提供相关材料和设备,导致原告无法按计划进行施工,工程进度受到影响。
3. 工程款支付问题:尽管原告多次催促,被告仍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项,导致原告资金紧张,无法继续施工。
二、法律依据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在本案中,被告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材料和设备,导致工程进度受到影响,应承担违约责任。
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在本案中,由于被告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项,导致原告资金紧张,无法继续施工,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原告的损失。
三、代理意见1. 请求法院判决被告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项,以解决原告的资金问题。
2. 请求法院判决被告承担因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材料和设备而导致的工程进度延误的违约责任。
3. 请求法院判决被告赔偿因工程质量问题给原告造成的损失。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代理词(3篇)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代理词(3篇)](https://img.taocdn.com/s3/m/7acc6d61cd1755270722192e453610661ed95ac6.png)
第1篇我受原告[原告公司名称]的委托,作为其诉讼代理人,就本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案事实,发表如下代理意见:一、关于案件事实的认定本案原告[原告公司名称]与被告[被告公司名称]于[签订日期]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由原告负责[工程名称]的建设施工,合同总价款为[合同总价款]。
合同签订后,原告按照约定完成了施工任务,并提交了竣工验收报告。
然而,被告以各种理由拒绝支付工程款,导致双方产生纠纷。
二、关于合同效力的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本案中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内容未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故该合同合法有效。
三、关于工程款的支付1. 根据合同约定,被告应在[支付期限]内支付工程款。
然而,被告未按照约定履行付款义务,已构成违约。
2. 原告已按照合同约定完成了施工任务,并提交了竣工验收报告,工程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的规定,被告应支付原告工程款。
3. 关于被告提出的工程质量问题,原告已积极配合解决,并承担了相应的维修费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被告不得以此为由拒绝支付工程款。
四、关于违约责任的承担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的规定,被告未按照约定支付工程款,应承担违约责任。
2. 原告要求被告支付逾期付款利息,符合法律规定,应予支持。
3. 关于被告提出的其他抗辩理由,经审查,均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应予驳回。
五、关于本案的诉讼请求1. 请求法院判决被告支付原告工程款[工程款金额]。
2. 请求法院判决被告支付逾期付款利息[逾期付款利息金额]。
3. 请求法院判决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综上所述,本案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请求法院依法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此致[法院名称]原告[原告公司名称]诉讼代理人:[代理人姓名][日期]第2篇我受原告委托,担任本案的诉讼代理人,现就本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事项,发表如下代理意见:一、案件事实本案涉及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原、被告双方于2019年3月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由原告承包被告的建设工程项目。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代理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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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代理词
尊敬的仲裁委员会:
第一,合同履行情况。
本案中,双方当事人已经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明确
规定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而我作为被告,在合同约定范围内积极
履行了相关合同条款,按照工程进度和质量要求完成了合同约定的
工作内容。
我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也与原告保持了密切的沟通,并按
照原告的要求进行了一些调整和改进,以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的顺
利进行。
第二,支付问题。
根据合同约定,双方应当按照工程进度支付相应的款项。
在本
案中,我作为被告按照工程进度和完工情况提出了合理的支付申请,但是原告未能按时支付相应款项。
原告的拖欠款项直接导致了工程
款项的滞留,给工程的正常进行造成了一定的困扰。
在处理本案时,应当充分考虑到原告的支付问题,并对其违约责任进行相应的追究。
第三,其他问题。
除了履行和支付问题,本案中可能还涉及到其他纠纷。
在我看来,这些问题都可以通过友好协商和合理解决来解决,而不需要通
过仲裁或诉讼等方式。
我作为被告,愿意与原告一同探讨并寻找解
决问题的办法,保证双方的权益得到合理保障。
请仲裁委员会根据以上观点认真审理本案,并根据合同约定和
相关法律规定作出公正的裁决。
此致
代理人:(代理人姓名)。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代理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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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程合同纠纷代理词建设⼯程合同纠纷代理词审判长、审判员:我们受⼭东xx律师事务所指派及原告xxx委托,就其与第⼀被告xxx建筑安装公司、第⼆被告x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程施⼯合同纠纷⼀案,担任原告的诉讼代理⼈。
通过庭审中的质证和辩论,发表如下代理意见,供法庭合议时考虑采纳:⼀、原告有权要求第⼀被告⽀付⽋付的⼯程款,并要求第⼆被告在⽋付的⼯程款范围内承担责任原告是xxxx1、2号楼建设⼯程的实际施⼯⼈,2008年9⽉15⽇第⼆被告与第⼀被告签订了《⼯程承包合同》将位于青岛南路与赣江路交汇处的xxxx1、2号楼⼯程承包给第⼀被告。
因该合同不符合《招标投标法》的规定,中标⽆效。
同⽇,第⼀被告与原告签订了《⼯程项⽬施⼯承包合同》,将该项⼯程分包给不具备施⼯资质的原告。
依据《最⾼⼈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程施⼯合同纠纷案件适⽤法律问题的解释》》第⼀条的规定,上述两合同均属于⽆效合同。
但原告实际施⼯完成了该项建筑⼯程,且⼯程已于2011年6⽉1⽇竣⼯验收合格,交付给第⼆被告。
根据《最⾼⼈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程施⼯合同纠纷案件适⽤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六条的规定,原告作为涉案⼯程的实际施⼯⼈有权要求第⼀被告⽀付⽋付的⼯程款,要求第⼆被告在⽋付的⼯程款范围内承担责任。
⼆、原告请求参照合同约定⽀付⼯程价款第⼆被告与第⼀被告签订的《⼯程承包合同》中约定了⼯程款计价⽅法为包死价,⼯程总价27360474.00元,同时合同还约定对设计变更、⼯程签证、材料价格等项⽬可根据设计、施⼯需要进⾏⼯程价款调整。
虽然该合同属于⽆效合同,但根据《最⾼⼈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程施⼯合同纠纷案件适⽤法律问题的解释》第⼆条的规定原告有权请求参照合同约定⽀付⼯程价款。
涉案⼯程竣⼯验收后,原告依据合同约定的价格条款制作了⼯程结算报审书,并于2011年9⽉13⽇递交给第⼆被告。
但是第⼆被告以种种理由不进⾏结算。
根据建设部《建筑⼯程施⼯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第16条规定:“...合同对答复期限没有明确约定的,可认为约定期限均为28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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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合同代理词(用心整理的精品word文档,可以编辑,欢迎下载)作者:------------------------------------------日期:------------------------------------------篇一:建设施工合同纠纷代理词代理词审判长、审判员;受本案原告委托,经人民法院同意,今天依法出庭,就xxx诉宁夏xxx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作为其代理人,依据法律规定,发表如下代理意见:一、被告应立即支付拖欠人工费,并承担欠款利息。
被告承包宁夏xxx有限公司xx工业园区电石项目,为完成该项目的扫尾工程要求原告组织人员按照其要求完成工作,2011年原告组织人员开始工作,至同年5月30按照被告要求完成全部工作,6月20日经被告结算共计拖欠原告人工费518600原,为明确拖欠事实原告同时出具了该项目原告人工费用的结算清单,明确了原告的具体工作项目及所产生的费用,但该款项被告却一直没有支付,代理人认为,原被告之间权利义务明确,拖欠事实清楚,被告理应按照其出具的人工费结算清单支付拖欠原告518600元人工费,另外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规定:“当事人对欠付工程价款利息计付标准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息”。
“利息从应付工程价款之日计付。
当事人对付款时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下列时间视为应付款时间:(一)建设工程已实际交付的,为交付之日;(二)建设工程没有交付的,为提交竣工结算文件之日;(三)建设工程未交付,工程价款也未结算的,为当事人起诉之日”。
根据以上规定,原告于2011年5月30日实际己完成全部工作,被告应从该日起承担欠款利息。
二、、被告托欠的款项,基本上都是农民工的血汗钱,继续拖欠下去势必会给社会酿成不安定因素。
原告在提起诉讼前,多次找到被告索要工程款,被告置之不理,一直拖欠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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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 A 建筑有限责任公司与鄂尔多斯市B 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代理词(含本诉、反诉)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鄂尔多斯市 A 建筑有限责任公司 (本诉为原告、 反诉为被反诉人,由于本案证据较多, 且兼有本诉和反诉, 故法庭要求原、 被告双方的代理人递交详 尽的代理意见, 以 再次阐明诉讼请求、厘清案件事实、论证证据材料, 并作为法庭笔录之补 充。
在此,原告代理人特将关于本案的代理意见呈上,以供合议庭合议时参考。
一、关于对民事起诉状中相关内容的再次明确1 、关于诉讼请求原告在立案时向贵院递交的民事起诉状中,共提出了 9 项诉讼请求,其中第 6 项诉 讼请求为:请求 被告支付涉案工程的设计变更、现场鉴证及 2008 年 1 月 1 日以后施工的项 目涉及人工及材料调整部分的工 程造价 1, 125, 384.00 元。
以下统称原告) 与鄂尔多斯市 B 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本诉为被告、 斯市中级人民法院已于 反诉为反诉人,以下统称被告)建 2011 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鄂尔多年 3 月1 日上午开庭审理完在庭审过程中,原告对该项诉讼请求进行了变更,具体为:请求被告支付涉案工程自2008 年1 月1 日以后施工的项目涉及人工及材料调整部分的工程造价1,125,384.00元,最终的工程造价以鉴定结论为准。
同时,原告在宣读该项诉讼请求时明确提出进行相关工程造价鉴定的申请(见附件1 )。
2、关于事实和理由民事起诉状第2页倒数第6行有一处笔误,即需将该行中的“被告”修改为“原告”。
原告对此在庭审中也予以了澄清。
二、关于法庭归纳的争议焦点根据原、被告的诉讼请求、答辩意见及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法庭总结了如下争议焦占:八、、八、?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专用条款232 (3)中的将甩项条款所涉及的价款从合同工程款中扣除的约定是否有效;2、原告要求被告支付工程欠款及利息的依据;3、能否适用《内蒙古关于调整定额人工费和材料价格有关事项的通知》(内建工:2008 :319号)对涉案工程自2008年1月1日以后施工的项目涉及人工及材料调整部分的工程造价进行鉴定;4、原告是否应对逾期施工承担违约责任。
据此,原告代理人发表代理意见如下:三、针对焦点1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专用条款23.2. (3)中的将甩项条款所涉及的价款从合同工程款中扣除的约定无效1、事实依据:被告发布的《招标文件》未将甩项工程纳入招标范围,《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所约定的合同工程款自然不包含甩项工程款2006年9月,被告就伊丽达?景泰园住宅小区(后名称变更为丽达 ?世同商住小\区2#楼的工程施工向包括原告在内的多家建筑公司发出了《投标邀请函》,原告按 照《投标邀请函》的要求在指定 时间领取了《招标文件》(招标编号:ZASG2006-195 )。
《招标文件》规定,招标工程名称为:伊丽达?景泰园住宅小区1#、2#楼;分为两个标段,1标段为1#楼,建筑面积约2200平方米,砖混结构,六层:招标范围为:图纸内的土建、暖卫、电气等工程施工,其中门窗、不锈钢栏杆、扶手、散热器、电梯不在招标范围内(见《招标文件》第3页的《投 标须知》2.2 ):投标报价为:按内蒙古现行建安工程 预算及取费定额做出的工程造价后,投标人自主决定降 低工程造价系数(预算为:承包人结合招标文件合同专用条款中明确的条件编制施工图预算, 提交发包人审查,并经双方签字确认,然后按降造系数确定预算造价并签订合同价。
原告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1标段1#楼的招标范围内的工程项目进行了施工预算,并以降低工程造价15%勺系数进行了投标。
经评审,被告向原告发出了《中标通知书》,原 告被确定为中标 人。
在 ________ 和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建安工程施工,也就是说甩项工程不在中标范围内。
2007年8月31日原、被告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其中,第款232 (1)约定了合同工程款为2,273,696.00元(平米价为828元,建筑面积为2746.01 平方米,建筑面积以最终决算的建筑面积为准 );专用条款 23.2. (3)约定了不包含在合同价款内的甩项工程项目及单价,包括散热器片55元/平方米(不含安装费及附件费)、塑钢窗280元/平方米、塑钢门300元/平方米、入户防盗门850元/套、楼梯不锈钢栏杆扶手230/米,无框玻璃门、无框玻璃窗 400元/平方米,外墙涂料 22元/平方米。
综上,原告是按照被告发布的招标文件所确定的工程范围进行投标报价的。
招标范围不包含甩项工程、 投标报价自然也未将甩项工程纳入报价范围,双方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合同工程款2,273,696.00元也必然不包含甩项工程的价款。
2、法律依据:扣除甩项工程款的约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由于原告在投标报价时未将甩项工程纳入报价范围,所以在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时,原告根本没有注意到专用条款23.2. (3)中的将甩项条款所涉及的价款从合同工 程款中扣除的约定;在涉案工程于2008年10月20日竣工验收完毕后,原告在向被告请求支付工程欠款时,才得知被告以该约定将部分甩项工程款从合同工程款中扣除。
%施工4 6 页专用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被告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专用条款23.2. (3)中的甩项条款所涉及的部分价款从合同工程款中予以扣除的行为,属于典型地没有按照自身发布的招标文件与原告“订立书面合同”,触犯了“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的强制性规定,应属无效。
3、关于对被告的质证、辩论意见发表的代理意见在庭审中,被告发表了如下质证、辩论意见:1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原告与被告自愿签订的,不存在违法事由;2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已在建委备案,原、被告不存在违反“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的情形;3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已经履行完毕,被告已经支付了大部分工程款针对以上质证、辩论意见,原告代理人逐一发表代理意见如下:1)、关于合同效力的认定合同确系当事人合意之产物,但合同之效力却不完全由当事人双方所决定,合同是否有效应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作为认定的依据。
2 )、关于本案合同效力的判断建委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备案要求只是行政管理之所需,而不是合同生效的要件,因此,不能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已在建委备案来证明合同已经合法有效;同样,不能把发、承包双方在经备案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之外订立的协议一律认定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六条的实质性内容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订立违反招、投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结合本案,不能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已在建委备案就认定合同合法有效,该合同中的专用条款232 (3 )中的将甩项条款所涉及的部分价款从合同工程款中予以扣除的约定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六条的强制性规定而无效。
3 )、关于本案合同的履行截止今日,被告尚欠原告合同工程款、甩项工程款、散热器彩片的人工和辅料费用共计1 ,075,262.34 元,工程质保金40000元也尚未支付,欠款数额如此之大,何谈合同已经履行完毕?4、关于对被告扣除部分甩项工程款的违法行为进行的具体阐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第46页专用条款23.2. (3)的全部内容为:本合同甲方从合同价中所甩项目为:散热器片55元/平方米(建筑面积)(不含安装费及附件费)、塑钢窗280元/平方米、塑钢门300元/平方米、入户防盗门850元/套、楼梯不锈钢栏杆扶手230/米、无框玻璃门、无框玻璃窗400元/平方米,外墙涂料22元/平方米。
以上项目进报价后,甲方以实际工程量乘以此单价后的总价从承包总价中直接扣除。
以上甩项工程在实际施工过程中,由被告施工的项目为:散热器片、入户防盗门、楼梯不锈钢栏杆扶手;由原告施工的项目为:外墙涂料、塑钢窗、塑钢门、无框玻璃门、无框玻璃窗,同时原告支付了散热器彩片的安装费和辅料费。
按照被告的答辩意见,被告将散热器片、入户防盗门、楼梯不锈钢栏杆扶手的价款203,151.2元从合同工程款2,273,696.00元中扣除,同时又认为,由原告施工的甩项工程价款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不需要另行支付。
原告代理人认为:1 )、将甩项条款所涉及的部分价款从合同工程款中予以扣除的约定无效,被告应支付由原告施工的甩项工程款,而对自己施工的甩项工程款应自行承担2)、如果被告认为其已支付了由原告施工的甩项工程款,那么证据又在哪里呢?在庭审时原告要求被告出示相关的证据,被告辩解说工程款是一并支付的,没有明细原告代理人认为:对已完工程造价进行核对是支付工程款的前提,也符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约定(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第45页专用条款第6条“合同价款与支付”:工程开工后,地上二层主体完工时,甲方付给乙方已完工程造价的70%后序工程按月进度付已—完工程造价的70%竣工验收后,工程款付到总造价的80% )。
被告不能出示已经支付给由原告施工的甩项工程款的证据,因此,原告代理人认为有必要调取涉案施工图纸,根据图纸核算已完工程造价,以证明合同工程款不包含甩项工程款(见附件2)。
3 )、被告的答辩意见存在以下逻辑悖论:第一,专用条款232 (3)的表述为:“以上项目进报价后,甲方以实际工程量乘以此单价后的总价从承包总价中直接扣除。
”该表述所涉及的内容是全部的甩项工程,那么为什么被告只扣除自己施工的甩项工程款,而不扣除原告施工的甩项工程款呢?第二,如果从合同工程款2,273,696.00元中扣除由被告施工的甩项工程款203,151.2元,那么平米单价则变为754元(2,273,696.00元减去203,151.2元,再除以合同建筑面积2746.01平方米),与合同平米价828元不符。
四、针对焦点二一被告应支付工程欠款1,075,262.34元及相应的利息1、关于欠款数额的构成及计算方式1 )、关于合同工程款涉案工程的最终建筑面积为2813.46平方米,超出合同约定的建筑面积(即2746.01平方米),所以涉案工程的合同工程款应为2,329,544.88元(2813.46平方米乘以平米单价828元)(见鄂仲裁字【2010】45号仲裁裁决书第12页倒数1至3行和第15页倒数5至7行)。
2 )、关于被告已支付的合同工程款截止提起诉讼之日,被告共向原告支付合同工程款共计1,798, 920.94元,该数额为扣除税金、维修费等得出的数额(见鄂仲裁字【2010】45号仲裁裁决书第12页倒数4至5行和第16页倒数第9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