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孤家子村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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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
孤家子村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
为加快开发区城市化进程,改善群众居住条件和生活环境,根据开发区总体规划,经管委研究,决定对孤家子村房屋予以征收。为确保征收工作顺利进行,根据《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及有关规定,结合孤家子村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征收范围
孤家子村村址范围内所有房屋及其构筑物和附属物。
二、征收期限
房屋征收决定发布之日起90日内。
三、征收部门
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房屋征收办公室。
四、征收方式
孤家子村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由开发区房屋征收办公室委托牛头崖管理区办事处和秦皇岛开发区翼达房屋征收服务有限公司负责具体实施。牛头崖管理区办事处负责组织实施与被征收人签订征收补偿安置协议、结算并建立房屋征收档案。
五、征收原则
(一)房屋征收与补偿资金要足额到位,由房屋征收办公室
专户存储、专款专用。
(二)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为孤家子片区棚户区改造返迁安置房,该房屋为16、17层小高层大产权砖混住宅。被征收人可以根据房屋征收部门提供的户型方案进行选择;房屋面积以房产部门实测为准;日照间距按《XX市城市规划技术规定》执行;建筑质量、装修标准以返迁安置房设计图纸为准。
(三)违法建设、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违法用地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用地一律不予补偿。
(四)房屋征收应当先给予补偿和房屋产权调换,后实施搬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胁迫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电、供水、供气、供热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
(五)已补偿的被征收房屋及其构筑物和附属物由房屋征收部门负责拆除。被征收人私自拆除的,应按其价值向房屋征收部门进行赔偿。对不予补偿的违法建设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由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自行拆除,超过期限仍未拆除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拆除。
(六)对于被征收人无法确定和被征收人无法联系的房屋,由房屋征收部门申请,公证处进行保全证据,在被征收房屋拆除时与其他房屋一起拆除。
(七)被征收房屋面积、用途的认定以合法《房屋所有权证》
《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农村宅基地使用证》和房屋审批手续为准,合法房屋面积和合法用地面积不一致的,以面积大的作为房屋征收补偿面积。
六、征收与补偿
(一)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的,被征收房屋的价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评估确定,由房屋征收部门按该价格给予被征收人一次性货币补偿。评估时点为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
(二)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分两类执行:
1.选择房屋户型为通透户型的,按1:1.2的比例计算,即在认定的征收面积、奖励面积、优惠面积之和的基础上增加20%。
2.选择房屋户型为全阳户型的,按1:1.3的比例计算,即在认定的征收面积、奖励面积、优惠面积之和的基础上增加30%。
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面积与被征收房屋面积不一致的,用面积接近(差值在10㎡以内)的房屋进行产权调换,差值10㎡以内的面积按2000元/㎡购买。每个合法宅基地购买10 ㎡优惠面积以外的,按照交房时市场评估价计算,最多购买不超过10 ㎡。
房屋征收范围内有合法产权或审批手续的其它房屋,按评估价格进行征收。
(三)被征收人按照抽取的顺序号依次选择户型,选择相同户型的以抓阄方式确定楼号,房屋征收部门负责组织,公证处负
责监督。
(四)对于低收入家庭等特困户,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被征收的住宅房屋面积不足30㎡的,按30 ㎡予以货币补偿或房屋产权调换。
1.该家庭户口在孤家子村,是村集体组织成员;
2.民政部门出具的低收入家庭等特困证明;
3.该家庭只有该房屋或该块宅基地,且由该家庭自住或自用。
(五)孤家子村具备分户条件的村民,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可以享受分户房(面积80 ㎡以内产权调换房屋)一套,其中面积60 ㎡以内的按680元/ ㎡购买; 面积60㎡--80 ㎡部分按1600元/ ㎡购买。
1.本人户口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且是村集体组织成员;
2.本人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男22周岁、女20周岁),年龄计算截止到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
3.本人或配偶没有住房或宅基地,没享受过政策福利性住房(集资房、房改房、经济适用房等)。
在具有房屋产权的直系亲属名下的家庭成员,按户均批准宅基地面积0.25亩(167㎡)综合计算,剩余面积未达到0.22亩(147 ㎡)可享受分户房,已批过宅基地的不算在内。
分户房置换高层办法如下:
1.房屋户型为通透户型的,按1:1.2的比例计算房屋面积,即增加20%房屋面积(房屋面积指村民已选分户房面积和孤家
子返迁安置房屋建筑面积)。
2.房屋户型为全阳户型的,按1:1.3的比例计算房屋面积,即增加30%房屋面积。
3.分户房不享受购买10㎡(2000元/ ㎡)优惠价面积。
4.分户房不享受临时安置补助费。
5.分户房户型只可选择面积接近的户型。
(六)被征收房屋从事合法经营的(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和纳税凭证等),房屋征收部门给予经营者合理补偿。
征收公益事业用房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征收市政设施的,产权单位只能选择货币补偿,由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评估确定其价值,房屋征收部门按该价值给予产权单位一次性货币补偿。评估时点为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
(七)房屋征收涉及的构筑物和附属物,由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实际情况评估确定其价值,房屋征收部门按该价格给予被征收人一次性货币补偿。评估时点为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
(八)房屋被征收的,给予被征收人临时安置补助费,被征收人自行解决临时安置。
选择货币补偿的,房屋征收部门一次性给予被征收人6个月的临时安置补助费。
选择产权调换的, 临时安置期为三年,临时安置补助费每一年一结,签订协议时一次性给予被征收人12个月的临时安置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