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办法

合集下载

集团出资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办法

集团出资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办法

集团出资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办法(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集团所出资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中央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4〕51号)、《关于印发〈中央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办法〉的通知》(国资发分配〔2015〕5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央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资发考分〔2018〕115号)、《关于加强中央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资考分〔2019〕642号)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集团所出资企业负责人是指集团所属公司下列人员:(一)董事长、董事(不含外部董事、职工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总会计师;(二)党委书记、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履职待遇是指为所出资企业负责人履行工作职责提供的工作保障和条件,主要包括公务用车、办公用房、培训等。

业务支出是指所出资企业负责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因履— 1 —行工作职责所发生的费用支出,主要包括业务招待、国内差旅、因公临时出国(境)、通信等方面的支出。

第四条集团对公司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实施监督管理。

公司主要负责人对该企业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工作负主要责任,分管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负分管责任。

第五条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履职待遇、业务支出应当坚持以下基本原则:(一)坚持依法依规。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结合企业生产经营实际,坚决杜绝企业承担个人消费支出的行为。

(二)坚持廉洁节俭。

反对讲排场、比阔气,反对铺张浪费,坚决抵制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

(三)坚持规范透明。

通过完善制度、预算管理、加强监督,建立健全严格规范、公开透明的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制度体系。

第六条各公司应设立规范履职待遇、业务支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相关制度和事项的研究、制订、审批等。

国企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暂行办法

国企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暂行办法

公司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暂行办法(一)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认真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三十条”意见,根据《省属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暂行办法》(皖办发〔〕21号)要求,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集团各级公司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结合集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各级公司(机构、单位)负责人(成员),包括新办国有控股公司。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履职待遇是指为企业负责人履行工作职责提供的工作保障和条件,主要包括公务用车、办公用房、培训等。

业务支出是指企业负责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因履行工作职责所发生的费用支出,主要包括业务招待、国内差旅、因公临时出国(境)、通信等方面的支出。

第二章履职待遇第四条进一步加强公务用车(管理用车)管理,严格遵循“立足国产、保障公务、经济安全、节能环保”的原则配备公务用车。

集团各级公司严禁安排员专车专用。

公司所配公务用车,不仅保障管理工作使用,还要兼顾业务、生产工作。

但业务、生产工作用车不得变通配置为公务用车使用。

集团、股份公司公务用车按照省里和上级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总公司(板块公司)、子公司、分公司及重点项目公司可以配备1辆公务用车,用于公司负责人开展工作时使用,兼顾业务、生产工作需要,按照排气量 1.8升(含)以下、购车价格(不含车辆购置税)20万元以下控制。

根据公司规模、办公地址等情况,总公司(板块公司)、子公司确需增加配备公务用车的,需报集团严格审批同意后实施。

各公司申请购置公务用车必须连续2年经营目标考核达到合格。

车辆价格以购车发票标明的售价为准,不含规定缴纳的税费。

根据八项规定精神和经济节约原则,现有公务用车能够使用的,仍照常使用。

在达到报废处理条件并按规定进行处理后,重新购置车辆必须履行报批手续,严格按照本办法的执行。

严禁超配备购买车辆。

新配备公务用车要严格执行配备,选用国产汽车,优先选用新能源汽车,不得增加高档配置或豪华内饰。

严禁公车私用。

公司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实施办法(正式版)

公司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实施办法(正式版)

XXX公司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实施办法为进一步规范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促进公司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健全激励约束机制,根据《XXX集团有限公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实施办法》和《关于进一步规范XXX集团下属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的意见》等文件具体要求,结合本公司实际,制订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和基本原则(一)本办法所称企业负责人是指本公司领导班子成员,以及公司股东委派担任公司高层管理职务的人员,包括党委书记、总经理、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副总经理、工会主席、财务总监等。

如公司股东对委派人员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另有规定的,则不适用本办法。

(二)本办法所称履职待遇是指为企业负责人履行工作职责提供的工作保障和条件,主要包括业务用车、办公用房、培训等;业务支出是指企业负责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因履行工作职责所发生的费用支出,主要包括业务招待、差旅、通信等方面的支出。

(三)公司纪委负责对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管理进行监督。

(四)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范畴,纳入经济责任审计范畴,纳入干部选拔任用和年度考核评价等工作体系,纳入企业负责人综合考核和业绩评价工作体系。

(五)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管理应与企业发展相适应,坚持以下原则:1、坚持科学管理。

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管理要与建立完善现代企业制度相结合,与企业发展状况和经营业绩增长相适应,与企业效益、岗位职责和履职特点相挂钩。

2、坚持合理控高。

业务支出水平与企业经营业绩变动保持同向动态调整,原则上增加幅度不得高于经营业绩增长水平。

经营业绩升,业务支出水平可适度提升,经营业绩降,业务支出水平同步下降。

3、坚持从严从俭。

厉行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精神,各项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标准应在满足工作需要的前提下,从严控制,避免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出现铺张浪费现象。

4、坚持接受监督。

坚持廉洁自律与监督管理相结合,依法依规、公开透明,自觉接受监督,全面构建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管理长效机制。

《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规定》

《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规定》

XX公司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XX公司(简称“公司”)企业负责人的履职待遇、业务支出,根据《XX集团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规定>等规定的通知》相关制度,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公司企业负责人(以下简称“企业负责人”)是指公司正、副职负责人,包括:(一)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

公司主持工作的副总经理比照总经理的标准执行。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履职待遇是指为企业负责人履行工作职责提供的工作保障和条件,主要包括公务用车、办公用房、培训等。

业务支出是指企业负责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因履行工作职责所发生的费用支出,主要包括业务招待、国内差旅、因公临时出国(境)、通信等方面的支出。

第四条公司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实行分级管理制度,制定本管理办法,逐级向上履行报备程序。

第五条公司主要负责人对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工作负主要责任,财务负责人负分管责任。

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办法有上级公司进行审核,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第六条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由上级公司采取年度预算管理,各项履职待遇、业务支出均应明确具体预算标准。

第七条公司应按照《XX集团内部控制规定-财务预算》要求,以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和企业负责人岗位职责等为依据,结合生产经营实际和履职待遇、业务支出项目的特点,采用零基预算方法按年按人分项编制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年度预算,明确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的范围和规模,从严控制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预算水平。

第八条企业负责人业务支出报销须按规定填写报销单据,提供合法有效原始凭证;公务消费单笔支出500元以上的,原则上须使用银行卡结算,并在报销时提供银行卡签单附联。

第九条企业负责人退休或者调离本企业后,公司不再承担其任何履职待遇、业务支出费用。

企业负责人应当一个月内腾退配置使用的办公用房和公务用车等。

第二章公务用车管理第十条公务用车是指公司为企业负责人公务活动配备的专用机动车辆。

国有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管理规定

国有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管理规定

国有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国有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中央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4〕5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央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资发考分规〔2018〕115号)、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关于印发《国有企业商务招待管理规定》的通知(国资发考分规〔2020〕20号),以及××××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法。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出资企业负责人是指××××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董事长、党委书记、总经理以及其他副职负责人。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履职待遇是指为企业负责人履行工作职责提供的工作保障和条件,主要包括公务用车、办公用房、培训等。

业务支出是指企业负责人在履行工作职责时所发生的费用支出,主要包括业务招待、因公出国(境)、国内差旅、通信等方面的支出。

第四条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坚持依法依规。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结合企业生产经营实际,严格规范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范围,坚决杜绝企业承担个人消费支出的行为。

(二)坚持廉洁节俭。

树立艰苦奋斗的精神,反对讲排场、比阔气,坚决抵制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

(三)坚持规范透明。

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强化预算管理、加强监督,不断增加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工作透明度。

(四)坚持工作需要。

既要降低不合理开支,又要保障工作需要,提高工作效率。

第二章公务用车管理第五条企业主要负责人原则上通过配备公务用车保障履职需要;企业其他负责人可由企业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公务交通保障方式。

采取配备公务用车方式的,不得发放任何形式的公务交通补贴;采取发放公务交通补贴方式的,不得为企业负责人配备公务用车;个别确因集体公务活动、军工保密任务等特殊情况,需要通过临时调度方式保障公务出行的,应严格履行内部审批程序,并做好登记备案。

湖北省政府国资委出资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办法

湖北省政府国资委出资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办法

湖北省政府国资委出资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省出资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中央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4〕5 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央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资发考分规〔2018〕115号)、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关于印发《国有企业商务招待管理规定》的通知(国资发考分规〔2020〕20号)、湖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省属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的意见》的通知(鄂办发〔2014〕49号)和湖北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湖北省属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鄂车改发〔2017〕2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出资企业负责人是指省政府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董事长、党委书记、总经理以及其他副职负责人。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履职待遇是指为企业负责人履行工作职责提供的工作保障和条件,主要包括公务用车、办公用房、培训等。

业务支出是指企业负责人在履行工作职责时所发生的费用支出,主要包括业务招待、因公出国(境)、国内差旅、通信等方面的支出。

第四条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坚持依法依规。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结合企业生产经营实际,严格规范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范围,坚决杜绝企业承担个人消费支出的行为。

(二)坚持廉洁节俭。

树立艰苦奋斗的精神,反对讲排场、比阔气,坚决抵制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

(三)坚持规范透明。

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强化预算管理、加强监督,不断增加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工作透明度。

(四)坚持工作需要。

既要降低不合理开支,又要保障工作需要,提高工作效率。

第二章公务用车管理第五条企业主要负责人原则上通过配备公务用车保障履职需要;企业其他负责人可由企业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公务交通保障方式。

企业公司所属各级单位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办法

企业公司所属各级单位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办法

规章制度编号:公司(人资/4)715-2016公司所属各级单位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所属各级单位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根据国务院国资委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各级单位(以下简称各级单位)企业负责人,包括以下职务序列:(一)设立董事会、监事会的单位的董事长、副董事长、执行董事、董事、监事会主席、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总审计师、总会计师、总经济师、首席财务官、首席法律顾问。

(二)未设立董事会、监事会的单位的执行董事、监事、总经理(主任、院长、校长)、副总经理(副主任、副院长、副校长)、总工程师、总会计师、总经济师。

(三)各级单位的党组(党委)书记、副书记、成员(委员、常委)、纪检组长(纪委书记)、工会主席。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履职待遇是指为企业负责人履行工作职责提供的工作保障和条件,主要包括公务用车、办公用房、培训— 1 —等。

业务支出是指企业负责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因履行工作职责所发生的费用支出,主要包括业务招待、国内差旅、因公临时出国(境)、通信等方面的支出。

第四条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及其管理应坚持以下原则:(一)坚持依法依规。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结合企业生产经营实际,坚决杜绝企业承担个人消费支出的行为。

(二)坚持廉洁节俭。

反对讲排场、比阔气,反对铺张浪费,坚决抵制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

(三)坚持规范透明。

通过完善制度、预算管理、加强监督,建立健全严格规范、公开透明的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制度体系。

第五条公司对各级单位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进行指导监督,其中:公司办公厅负责业务招待管理;公司后勤部负责公务用车、办公用房、通信管理;公司财务部负责国内差旅费管理;公司国际部负责因公临时出国(境)管理;公司人事部负责培训管理;公司人资部负责履职待遇、业务支出预算管理;公司审计部负责相关内部审计管理;公司监察局负责纪律检查及监督管理。

公司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实施办法(正式版)

公司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实施办法(正式版)

公司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实施办法(正式版)XXX公司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实施办法为进一步规范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促进公司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健全激励约束机制,根据《XXX集团有限公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实施办法》和《关于进一步规范XXX集团下属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的意见》等文件具体要求,结合本公司实际,制订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和基本原则(一)本办法所称企业负责人是指本公司领导班子成员,以及公司股东委派担任公司高层管理职务的人员,包括党委书记、总经理、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副总经理、工会主席、财务总监等。

如公司股东对委派人员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另有规定的,则不适用本办法。

(二)本办法所称履职待遇是指为企业负责人履行工作职责提供的工作保障和条件,主要包括业务用车、办公用房、培训等;业务支出是指企业负责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因履行工作职责所发生的费用支出,主要包括业务招待、差旅、通信等方面的支出。

(三)公司纪委负责对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管理进行监督。

(四)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范畴,纳入经济责任审计范畴,纳入干部选拔任用和年度考核评价等工作体系,纳入企业负责人综合考核和业绩评价工作体系。

(五)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管理应与企业发展相适应,坚持以下原则:1、坚持科学管理。

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管理要与建立完善现代企业制度相结合,与企业发展状况和经营业绩增长相适应,与企业效益、岗位职责和履职特点相挂钩。

2、坚持合理控高。

业务支出水平与企业经营业绩变动保持同向动态调整,原则上增加幅度不得高于经营业绩增长水平。

经营业绩升,业务支出水平可适度提升,经营业绩降,业务支出水平同步下降。

3、坚持从严从俭。

厉行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精神,各项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标准应在满足工作需要的前提下,从严控制,避免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出现铺张浪费现象。

国有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办法 - 副本

国有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办法 - 副本

国有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行为,根据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自治区党委实施办法及“十改进、十不准”要求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中央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的意见》以及《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办法》等规定,参照国务院国资委制定的《中央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办法》,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以下简称国资监管机构)和所监管的国有企业。

本办法所称企业负责人是指上述企业领导班子成员。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履职待遇是指为企业负责人履行工作职责提供的工作保障和条件,主要包括公务用车、办公用房、培训;业务支出是指企业负责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因履行工作职责所发生的费用支出,主要包括业务招待、国内差旅、因公临时出国(境)、通信方面的支出。

第四条国资监管机构分别对所监管的国有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进行指导监督。

企业对本企业总部和各级子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进行规范管理和指导监督,通过制度规范和严格程序,层层落实监管责任。

企业主要负责人对本企业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工作负主要责任,分管负责人和总会计师负分管责任。

第五条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坚持以下原则:坚持依法依规。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结合企业生产经营实际,坚决杜绝企业承担个人消费支出的行为。

坚持廉洁节俭。

反对讲排场、比阔气,反对铺张浪费,坚决抵制享乐主义和奢廉之风。

坚持规范透明。

通过完善制度、预算管理、加强监督,建立健全严格规范、公开透明的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制度体系。

第二章公务用车管理第六条公务用车管理是指对企业负责人公务活动(含市区内短途和长途公务活动)所使用机动车辆和费用的管理,包括车辆的配备、运行和处置管理。

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办法

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办法

员工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关于印发<中央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办法〉的通知》(国资发分配〔2015〕5号)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一汽客车(大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工作,结合本单位生产经营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大客公司高级专家、二级经理、专家、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及生产操作人员,高级经理请参考关于印发《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所出资企业高级经理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办法》的通知(一汽集团组人字〔2015〕201号)。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履职待遇是指为公司员工履行工作职责提供的工作保障和条件,主要包括公务用车、办公用房、培训等。

业务支出是指公司员工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因履行工作职责所发生的费用支出,主要包括业务招待、国内差旅、因公临时出国(境)、通信等方面的支出.第三条综合管理部和财务控制部负责对公司履职待遇、业务支出实施监督管理。

各部门主管领导对本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工作负主要责任,分管领导负分管责任。

公司员工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遵循以下原则:(一)坚持依法依规。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集团公司、客车公司和公司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生产经营实际,坚决杜绝企业承担个人消费支出的行为。

(二)坚持廉洁节俭。

反对讲排场、比阔气,反对铺张浪费,坚决抵制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三)坚持规范透明。

通过完善制度、预算管理、加强监督,建立健全严格规范、公开透明的公司员工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制度体系.第二章履职待遇第四条公务用车(一)大客公司高级专家、二级经理、专家不配备公务用车,采取年度限额方式核定车辆补贴以保障公务出行需要。

1.车辆补贴限额标准:高级专家每人每月2500元,高级经理助理每人每月1250元,二级经理(含代理部长)、专家每人每月1000元。

2.以上人员须自行购买集团内部生产的品牌车型,方可享受车辆补贴;聘任前已购买的,从聘任次月开始享受车辆补贴。

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预算管理办法

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预算管理办法

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预算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企业内控管理,合理配置资源,提高资金利用效率,促使企业降低成本费用,提高经营效率和管理水平,按《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的意见>的通知》精神、集团公司《关于确定并严格规范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的实施细则》有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领导班子成员。

第三条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公务用车、办公用房、培训、业务招待、国内差旅和因公临时出国(境)、通信等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均纳入预算管理范畴,预算按年度编制。

(一)公务用车预算是预算期内公务用车的购置(租用)和使用费用预算,包括车辆购置(租用)、维修、保养、油耗、过路过桥等费用预算。

(二)办公用房预算是预算期内办公用房购置(租用)和使用预算,包括办公用房购置(租用)、装修、装饰和办公家具、办公设备和设施购置等费用预算。

(三)培训是预算期内围绕提升企业负责人政治和专业素质、创新和经营管理能力开展的必要培训,参加学历教育和为取得学位而参加在职教育的费用由个人承担。

主要包括因参加培训而产生的培训费、食宿费等费用预算(因培训产生的交通费在出差费中列支)。

(四)业务招待预算是预算期内因业务招待发生的费用预算,主要包括餐饮、住宿费(外出开会、出差发生的住宿费计入本条第(五)款中)、食品、礼品(商务和外事活动)等产生的费用预算。

(五)国内差旅和因公临时出国(境)预算是出差、会议或因公临时出国(境)产生的费用预算。

它主要包括交通费、住宿费、会议注册费、伙食补助费、长途电话费以及各种杂费(如机场费、保险费、订票费、行李托运费、寄存费等)等费用预算。

(六)通信费预算是固定、移动电话和宽带等的使用费。

第四条本预算管理流程是由预算调研、预算编制、预算执行与控制、预算检查与监督、预算调整、预算分析与报告等环节构成。

某某公司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实施办法(正式版)

某某公司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实施办法(正式版)

XXX公司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实施办法为进一步规范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促进公司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健全激励约束机制,根据《XXX集团有限公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实施办法》和《关于进一步规范XXX集团下属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的意见》等文件具体要求,结合本公司实际,制订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和基本原则(一)本办法所称企业负责人是指本公司领导班子成员,以及公司股东委派担任公司高层管理职务的人员,包括党委书记、总经理、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副总经理、工会主席、财务总监等。

如公司股东对委派人员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另有规定的,则不适用本办法。

(二)本办法所称履职待遇是指为企业负责人履行工作职责提供的工作保障和条件,主要包括业务用车、办公用房、培训等;业务支出是指企业负责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因履行工作职责所发生的费用支出,主要包括业务招待、差旅、通信等方面的支出。

(三)公司纪委负责对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管理进行监督。

(四)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范畴,纳入经济责任审计范畴,纳入干部选拔任用和年度考核评价等工作体系,纳入企业负责人综合考核和业绩评价工作体系。

(五)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管理应与企业发展相适应,坚持以下原则:1、坚持科学管理。

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管理要与建立完善现代企业制度相结合,与企业发展状况和经营业绩增长相适应,与企业效益、岗位职责和履职特点相挂钩。

2、坚持合理控高。

业务支出水平与企业经营业绩变动保持同向动态调整,原则上增加幅度不得高于经营业绩增长水平。

经营业绩升,业务支出水平可适度提升,经营业绩降,业务支出水平同步下降。

3、坚持从严从俭。

厉行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精神,各项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标准应在满足工作需要的前提下,从严控制,避免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出现铺张浪费现象。

4、坚持接受监督。

坚持廉洁自律与监督管理相结合,依法依规、公开透明,自觉接受监督,全面构建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管理长效机制。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办

XXXX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
业务支出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XXXX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根据(号)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履职待遇是指为公司负责人履行工作职责提供的工作保障和条件,主要包括公务用车、办公用房、培训等。

业务支出是指公司负责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因履行工作职责所发生的费用支出,主要包括业务招待、国内差旅、通信等方面的支出。

第三条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应当坚持以下基本原则:
(一)坚持依法依规。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结合企业生产经营实际,坚决杜绝企业承担个人消费支出的行为。

(二)坚持廉洁节俭。

反对讲排场、比阔气,反对铺张浪费,坚决抵制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

(三)坚持规范透明。

经过完善制度、预算管理、加强监督,建立健全严格规范、公开透明的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体系。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负责人,包括经理、党委书记、副经理、纪委书记、总工程师、总会计师、工会主席。

第五条公司主要负责人对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工作负主要责任,副经理、总工程师、总会计师、工会主席负分管责任。

第二章履职待遇
第六条公司应合理配置、有效使用企业公务用车资源,规范负责人公务用车配置、运行管理和处理,保障负责人公务出行,降低公务用车成本。

第七条公务用车管理按照《XXXX》(XXXX〔〕号)执行。

第八条公司按照满足使用的原则为负责人提供公务用车,使用排气量2.0 升(含)以下、购车价格(不含车辆购置税)26 万元以内的轿车。

采取统一调度等方式保障负责人公务活动用车的,视同为配备公务用车。

公司不得超编制、超标准为负责人配备公务用车。

因自然、气候、道路条件较差确需配置越野车的,应经公司批准后,报XX审批,不得购置大排量豪华越野车。

第九条负责人公务用车使用年限超过8年已不能正常使用的,或者车辆安全状况、排放要求等不符合有关标准要求的能够更新。

负责人公务用车的报废和出售等处理,应当按照国有企业资产处理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负责人新配置或者更新公务用车要严格执行配置标准,选用国产汽车,优先选用新能源汽车,不得增加高档配置或者豪华内饰。

第十一条负责人已购置使用的公务用车超过规定配备标准的,在未达到更新或报废条件情况下,能够继续使用。

对于超规定配备的大排量越野车,在继续使用期间,坚持做到集中管理,统一调配,坚决杜绝作为负责人日常公务用车使用。

现任负责人更新公务用车或新任负责人配备公务用车应
按照配备标准在现有公务用车中调配,确无适配车辆的,按规定配备标准购申请购置公务用车报XX审批,并报集团公司备案。

第十二条公司由于非政策性因素发生亏损或者处于被托管、重组脱困,以及拖欠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时,不得为负责人购置、更新公务用车。

不得以任何方式换用、借用、占用公司或者其它有利益关系单位和个人的车辆供负责人使用。

第十三条负责人公务用车的保养和维修费用,以及日常使用所发生的保险费、车检费、车船使用税、燃油费、停车费及过路桥费等各种运行费用,实行单车核算,采取年度预算范围内据实报销方式管理。

第十四条公务用车严格用于公务活动,负责人不得因私使用公务用车。

第十五条负责人本人提出自行驾驶公务用车的,公司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制定自行驾驶公务用车管理办法,不得发放自行驾驶公务用车补贴。

第十六条公司为负责人提供公务用车后,不得再以任何名目为负责人发放交通补贴。

第十七条市场化选聘的企业负责人,其薪酬体系中已包括公务交通补贴的,不再配备公务用车,不再报销公务用车费用或者另行发放公务交通补贴。

第十八条要按照庄重、朴素、经济、适用和资源节约的原则建设办公用房,严禁超标准新建办公用房,严禁豪华装修,要公平配置、集约使用办
公用房资源。

第十九条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的通知》(发改投资〔〕2674号)。

第二十条负责人原则上配置使用一处办公用房,确因异地工作需要另行配置办公用房的,应当严格履行公司审核程序。

第二十一条主要负责人办公室(含休息室、卫生间,下同)使用面积标准不超过30平方米,其它负责人办公室使用面积标准不超过24平方米。

不得长期租用宾馆、酒店房间作为办公用房。

第二十二条负责人新配置办公用房严格执行配置标准。

现有的办公室超过规定面积的,应采取调换或者合用方式解决;必须采取工程改造方式的,如受现有建筑结构布局、线路和消防、空调等设施设备客观条件限制,待办公用房维修改造或领导干部职务变动调换办公室时解决,不应造成新的浪费。

第二十三条负责人办公用房使用时间较长、设施设备老化、功能不全,不能满足办公需求的,能够进行维修改造。

办公用房维修改造应当以清除安全隐患、恢复和完善使用功能、降低能源资源消耗为重点,严格执行维修改造标准。

第二十四条公司围绕提高企业负责人政治和专业素质、创新和经营管理能力开展必要的培训。

负责人参加各种学历教育以及为取得学位而参加在职教育的费用必须由个人承担。

第二十五条负责人参加出国培训应当严格执行XX出国(境)培训有关管理规定,不得参加无实质需要的国外培训。

第三章业务支出
与孙振宇研究结合集团实际提出意见:第二十六条业务招待是指负责人为公司生产经营业务的需要,招待客户、合资合作方以及其它外部关系人员的活动。

业务招待主要分为商务(合资合作企业来访的商务性招待)、外事(外宾来访招待)、其它公务招待(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领导、国家工作人员来访招待)活动。

第二十七条负责人业务招待费实行限额报销。

根据接待活动内容和来访对象重要程度分2档控制,
第二十八条负责人业务招待费用实行预算管理,业务招待应本着简约、节约的原则安排,严格履行审批程序,从严控制费用标准,杜绝铺张浪费。

明确规定集团领导和各部门业务接待标准和陪同人员:
第二十九条负责人进行业务招待,优先在公司职工餐厅招待,严格控制陪同人数,商务和外事招待陪同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招待对象50%,对于其它公务招待10人以内的不超过3个人陪同,10人以上的不超过招待对象的三分之一。

不得安排招待对象到高档的娱乐、休闲、健身、保健等经营场所活动。

负责人不得参加公司或关联企业安排到上述场所的业务招待活动。

第三十条商务和外事招待活动中赠送的纪念品,以宣传本企业、展示企业文化为主要内容。

严禁赠送现金和购物卡、消费卡、商业预付卡等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以及贵重物品等。

商务和外事招待活动赠送纪念品参照同地区党政机关赠送纪念品的标准。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