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检、索赔、不可抗力和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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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中检验、索赔、不可抗力和仲裁

国际贸易中检验、索赔、不可抗力和仲裁

国际贸易中检验、索赔、不可抗力和仲裁在全球化的时代,国际贸易愈发频繁和复杂。

在这个过程中,检验、索赔、不可抗力和仲裁这四个方面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它们不仅影响着贸易的顺利进行,还关系到各方的经济利益和商业信誉。

一、检验检验是国际贸易中确保货物质量和数量符合合同约定的重要环节。

在买卖双方签订的合同中,通常会明确规定检验的时间、地点、方式以及检验机构等内容。

检验的时间可以在货物装船前、装船时或者卸货后进行。

装船前检验有助于买方及时发现货物存在的问题,避免货物装船后产生不必要的纠纷和损失。

装船时检验则能确保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的状态良好。

卸货后检验则是在货物到达目的港后进行,这是买方对货物进行最终确认的重要时机。

检验的地点也有多种选择,比如在产地、装运港、目的港或者买方所在地等。

在产地检验,卖方相对更方便控制检验过程,但对于买方来说,可能存在对检验结果的信任问题。

在装运港检验,通常被认为是一种比较公平的方式,买卖双方都能在一定程度上参与检验过程。

在目的港检验,对买方更为有利,因为他们可以在货物到达后直接进行检验,如果发现问题可以及时提出索赔。

检验的方式包括抽样检验、全面检验等。

抽样检验是从一批货物中抽取一部分进行检验,以推断整批货物的质量情况。

这种方式相对节省时间和成本,但也存在一定的误差风险。

全面检验则是对每一件货物进行检查,虽然结果更为准确,但成本较高,通常只在货物价值较高或者质量要求极为严格的情况下采用。

检验机构的选择也十分关键。

一般来说,检验机构可以是官方机构,如国家质检部门;也可以是第三方独立检验机构,这些机构通常具有专业的技术和设备,能够提供公正、准确的检验报告。

二、索赔索赔是指在国际贸易中,当一方认为另一方未能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时,向对方提出赔偿要求的行为。

索赔的原因多种多样,常见的包括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数量短缺、包装破损、交货延迟等。

当出现这些问题时,受损方需要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向责任方提出索赔。

国际贸易实务商品的检验索赔不可抗力与仲裁

国际贸易实务商品的检验索赔不可抗力与仲裁

国际贸易实务商品的检验索赔不可抗力与仲裁在国际贸易的广袤领域中,商品的检验、索赔、不可抗力以及仲裁等环节,犹如构建起贸易大厦的坚实支柱,每一项都承载着重要的功能和意义。

它们不仅关系到贸易双方的权益保障,也直接影响着国际贸易的顺利进行和可持续发展。

商品检验,是国际贸易中不可或缺的一环。

当货物跨越国界,从卖方手中流转到买方手中时,检验成为了确认商品质量、数量、规格等是否符合合同约定的关键手段。

通过专业的检验机构或者双方约定的检验方式,对商品进行细致的检测和评估,能够及时发现潜在的问题,避免后续可能产生的纠纷。

在进行商品检验时,需要明确检验的时间、地点、标准和方法等重要要素。

检验时间的选择至关重要,过早或过晚都可能影响检验结果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比如,如果在货物尚未完全生产完成时就进行检验,可能无法全面反映商品的真实情况;而如果检验时间拖延过久,一旦货物出现问题,可能会给责任的判定带来困难。

检验地点的确定也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常见的有在出口国检验、在进口国检验以及在出口国检验、在进口国复验等方式。

不同的检验地点选择,会对买卖双方的责任和风险产生不同的影响。

检验标准则是检验工作的重要依据。

国际上有各种各样的标准,如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

在合同中,双方应当明确约定采用何种标准进行检验,以避免因为标准不一致而导致的争议。

检验方法的选择同样需要谨慎,科学合理的检验方法能够确保检验结果的可靠性和公正性。

当商品检验结果表明货物存在质量问题或者与合同约定不符时,索赔就成为了买方维护自身权益的重要途径。

索赔的依据通常是合同中的相关条款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

在提出索赔时,买方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如检验报告、相关的单据等,以证明货物存在问题以及由此给自身造成的损失。

索赔的金额和方式也是需要重点考虑的问题。

索赔金额应当合理,既包括直接损失,如货物的价值损失、修复费用等,也可能包括间接损失,如因货物质量问题导致的生产延误、市场机会丧失等。

国际贸易实务五 商检、索赔、仲裁、不可抗力

国际贸易实务五    商检、索赔、仲裁、不可抗力

练习五商检、索赔、仲裁、不可抗力一,名词解释1,法定检验2,离岸品质、重量3,到岸品质、重量4,仲裁5,不可抗力6,二,填空1,国际贸易中确定商品检验的时间和地点的方法有:、、、、。

2,外贸业务中通常所讲的不可抗力在英美法上称为,在大陆法上称为。

3,我国各进出口公司对外规定仲裁地点时主要有三种形式:、、。

4,国家检验局的任务主要有三项:、、。

5,进出口商品检验机构检验、鉴定后出具的证明文件称为。

6,复验期限规定越长,卖方承担风险就越。

7,在国际经济贸易中,解决当事人双方所发生的争议的方式有:、、和等。

三,是非判断1,按照我国商检法规定,法定检验的商品仅指《商检机构实施检验的商品种类表》所列的商品。

2,申请国际仲裁双方当事人事先应有仲裁协议,而向法院诉讼,一方可以起诉,无须事先征得对方同意。

3,合同中的仲裁条款与买卖双方发生争议后签订的书面仲裁协议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买卖双方为解决争议而提请仲裁时,必须向仲裁机构递交仲裁协议,否则,仲裁机构不予受理。

5,向西欧某商进口在当地通常可以买到的某化工产品,在约定交货前,该商所属生产上述产品的工厂之一因爆炸被毁,该商要求援引不可抗力免责条款解除交货责任。

对此,我方应予同意。

6,根据我国现行做法,对外订立仲裁条款时应争取在我国仲裁,如对方不同意,也可接受在被告国仲裁。

7,援引不可抗力条款的法律后果是撤销合同或延期履行。

8,买方对货物的检验权是强制性的,是接受货物的前提条件。

9,如果货物在产地检验,那么货物离厂后出现的品质、数量等方面的风险概由买方负责。

10,复验期限实际上就是索赔期限。

11,如果买方在规定的索赔期内作不出最终结论,可以在原定索赔期限内通知卖方,要求延长该期限。

12,按照大陆法系的法律规定,违约金可分为罚金和预约的赔偿金两种,其中罚金是不被承认的。

13,在我国当事人可以就仲裁机构的裁决上诉法院。

四,单项选择1,买方对商品的复验期限,实际上是:A,索赔期限 B,接受货物的期限 C,决定再次成交的依据2,在国际货物销售合同中的商品检验条款中,关于检验时间和地点,目前使用最多的是:A,在出口国检验 B,在进口国检验 C,出口国检验,进口国复验3,某国外进口商在广交会订购我出口商品,合同中规定的一般条款中有商检、索赔、仲裁和不可抗力条款,后由于国外市场价格下跌,该商借口部分商品品质较差,拒绝收货,意以向当地法院起诉相讹诈,以达到降价的目的,在这种情况下,我应按下列办法之一答复:A,因订有仲裁条款,应按条款规定仲裁解决B,因在中国签约,故应向中国法院起诉C,建议通过双方协商同意的第三国法院处理4,仲裁裁决一经作出,即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如果败诉方不肯自愿执行裁决,那么仲裁员:A,可以强制当事人执行 B,并无强制当事人执行裁决的权力C,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法院重新判决5,若使买方在目的港对所收货物无权提出异议,商品检验:A,以离岸品质,离岸重量为准 B,以到岸品质,到岸重量为准C,以离岸品质,到岸数量为准 D,以到岸品质,离岸数量为准6,交易的一方认为对方未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合同规定责任与义务的纠纷是:A,争议 B,违约 C,索赔 D,理赔7,合同和法律的规定,是索赔时的:A,事实依据 B,法律依据 C,违约证据 D,违约事实8,〈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规定的索赔期限为买方实际收到货物后:A,半年内 B,1年内 C,1年半内 D,2年内9,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规定“货物运抵目的港后30天内索赔”。

国贸复习思考题商检索赔仲裁不可抗力答案

国贸复习思考题商检索赔仲裁不可抗力答案

检验、索赔、不可抗力和仲裁一、单项选择题1、以仲裁方式解决贸易争议的必要条件是(A )A、双方当事人订有仲裁协议B、双方当事人订有合同C、双方当事人无法以协商解决D、一方因诉讼无果而提出2、“离岸重量、到岸品质”是指(D )A、装运港检验B、目的港检验C、出口国检验、进口国复验D、装运港检验重量、目的港检验品质3、在众多检验商品品质的方法中,最常用的是(C )A、装运港检验B、目的港检验C、出口国检验、进口国复验D、装运港检验重量、目的港检验品质5、短交在多数情况下,应该向谁索赔(C )A、保险公司B、买方C、卖方D、承运人6、我国某公司与新加坡一家公司以CIF新加坡的条件出口一批土产品,订约时,我国公司已知道该批货物要转销美国。

该货物到新加坡后,立即转运美国。

其后新加坡的买主凭美国商检机构签发的在美国检验的证明书,向我提出索赔。

问,美国的检验证书是否有效(A )A、有效B、无效,应要求新加坡商检机构出具证明C、无效,应由合理第三国商检机构出具证明D、其它7、我某粮油食品进出口公司与美国田纳西州某公司签订进口美国小麦合同,数量为100万公吨。

麦收前田纳西州暴雨成灾,到10月份卖方应交货时小麦价格上涨。

美方未交货。

合同订有不可抗力条款,天灾属于该条款的范围,美方据此要求免责。

此时,我方应(B )A、不可抗力,予以免责,并解除合同。

B、未构成不可抗力,坚持美方应按合同规定交货。

C、构成不可抗力,可以解除合同,但要求损害赔偿。

D、成不可抗力,但不要求损害赔偿,亦不解除合同,而要求推迟到下年度交货。

8、下列关于仲裁裁决的效力描述不正确的是(B )A、凡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做出的裁决一般是终局性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B、在裁决中败诉的一方不执行裁决,仲裁机构可以强制执行。

C、若败诉方不执行裁决,胜诉方有权向有关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强制执行。

D、我国现在已经加入了《承认与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但做出了两项保留。

国际贸易实务第八章习题

国际贸易实务第八章习题

国际贸易实务第八章习题第八章商品检验、索赔、不可抗力和仲裁一、名词解释1.商品检验:2.索赔:3.不可抗力条款:4.仲裁协议:5.离岸品质与离岸重量:6.到岸品质与到岸重量:7.检验证书:8.争议:9.根本性违约:10.仲裁:11.罚金二、单项选择题1.发生( ),违约方可援引不可抗力条款要求免责。

A.战争 B.世界市场价格上涨 C.生产制作过程中的过失 D.货币贬值2.在出口国检验,进口国复验这种检验条款的规定方法( )A.对卖方有利B.对买方有利C.比较公平合理,它照顾了买卖双方的利益D.对保险公司有利益3.按《公约》的解释,如违约的情况尚未达到根本性违反合同的程度,则受损害的一方( ) A.只可宣告合同无效,不能要求赔偿损失B.只能提出损害赔偿的要求,不能宣告合同无效C.不但有权向违约方提出损害赔偿的要求,而且可宣告合同无效 D.可根据违约情况选择以上答案4.在我国的进出口合同中,关于仲裁地点的规定,我们应力争( )A.在中国仲裁 B.在被告国仲裁 C.在双方同意的第三国仲裁 D.在对买方有利的国家仲裁5.异议与索赔条款适用于品质、数量、包装等方面的违约行为,它的赔偿金额( )A.一般预先规定 B.一般不预先规定C.由第三方代为规定, D.由受损方确定6.我与德商签订一笔进口机器零件的合同。

合同签订以后,德商的两间工厂都投入了生产。

在生产过程中,两间工厂之一由于意外事故遭致火灾,完全丧失了生产能力,德商( )A.因遇不可抗力事故,可要求解除合同B.因遇不可抗力事故,可要求延期履行合同C.因遇不可抗力事故,可要求延期履行合同,但我方有索赔的权力D.不属于不可抗力的范围,我方应要求德商按期履行合同7.根据《公约》的规定,买方向卖方提出索赔的最迟期限是( )A.货物在装运港装运完毕即提单签发日期后两年B.货物到达目的港卸离海轮后两年C.经出口商品检验机构检验得出检验结果后两年D.买方实际收到货物起两年8.仲裁裁决的效力是( )A.终局的,对争议双方具有约束力 B.非终局的,对争议双方不具有约束力C.有时是终局的,有时是非终局的 D.一般还需法院最后判定9.在国际货物买卖中,较常采用的不可抗力事故范围的规定方法是()A.概括规定 B.不规定 C.具体规定D.综合规定10.以下()不是检验证书的作用。

国际贸易练习5检验索赔不可抗力仲裁答案

国际贸易练习5检验索赔不可抗力仲裁答案

商品检验、索赔、不可抗力与仲裁一、单项选择题1、仲裁条款中一般规定仲裁费的承担者是()。

A、败诉方B、胜诉方C、仲裁方D、提示仲裁的一方2、在我国进出口合同中,对不可抗力事故范围的规定多采用()。

A、概括式规定B、列举式规定C、综合式规定D、模糊式规定3、既是合同中的一项条款也是一项法律原则的是()。

A、仲裁B、索赔C、争议D、不可抗力4、在一般商品买卖合同中多数订立的索赔条款是()。

A、只有罚金条款B、只有异议和索赔条款C、商检条款D、以上三种条款都有5、罚金实质上是()。

A、违约金B、订金C、定金D、预付货款6、不可抗力条款是一项()。

A、维护卖方权益的条款B、维护买方权益的条款C、免责条款D、无法免责的条款7、在我国,出具不可抗力事故发生证明的是()。

A、对外经济贸易合作部B、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C、海关D、商检局8、按一般惯例,合同的罚金数额不宜超过货物总金额的()。

A、3%B、4%C、5%D、5.5%9、商检部门对进出口商品的质量、规格、等级进行检验后出具的是()。

A、品质检验证书B、重量检验证书C、数量检验证书D、卫生检验证书10、在合同中对卖方较为有利的索赔期限可规定为()。

A、货物运抵目的港(地)后xx天内B、货物运抵目的港(地)后卸离海轮后XX 天C、货物运抵最终目的地后XX天内D、货物装上船后XX天内11、《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规定的索赔期限为买方实际收到货物后()内。

A、半年B、1年C、1年半D、2年12、我与外商按CIF条件成交某商品1 000打,允许卖方有5%溢短装幅度,我实际装1 000打(提单也载明1000打),货抵目的港后,买方即来函反映仅收到948打,并已取得船公司短少证明,向我索赔。

我方正确答复应是:()。

A、同意补装52打B、同意退52打货款C、请与海运公司和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或其代理联系D、与海运公司联系13、国际贸易中的索赔案件,多数原因是()。

国际贸易实务教案——商品检验、仲裁、索赔和不可抗力

国际贸易实务教案——商品检验、仲裁、索赔和不可抗力

第七章:商品检验、仲裁、索赔和不可抗力【教学重点、难点】掌握商品检验时间和地点的规定;仲裁协议的形式和作用;不可抗力条款的性质、范围与应用。

【教学方法】精讲、讨论与案例教学法【教学用具】多媒体【教学过程】买卖双方交易的商品一般都要进行检验,买卖双方任何一方有违约情况,受害方都有权提出索赔。

合同鉴定后,若发生人力不可抗拒事件,致使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如期履行,可按合同中关于不可抗力条款的规定免除合同当事人的责任。

买卖双方对履约过程中产生的争议,如难以和解,可采取仲裁方式解决。

因此,买卖双方商订合同时,要在合同中订立检验、索赔、不可抗力和仲裁条款。

第一节:商品检验一、商品检验的作用商品检验是国际贸易发展的产物。

它随着国际贸易的发展成为商品买卖的一个重要环节和买卖合同中不可缺少的一项内容。

对此,有关国家法律或政府法令已有所肯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规定:商检机构和国家商检部门,商检机构指定的检验机构,依法对进出口商品实施检验。

凡未经检验的进口商品,不准销售、使用;凡未经检验合格的出口商品,不准出口。

2、英国《1893年货物买卖法案》规定:当货物交付买方时,除另有协议外,买方有权要求有合理的机会检验货物,以便确定它们是否与合同的规定相符。

3、《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规定:买方必须在按情况实际可行的最短时间内检验货物或由他人检验货物;还规定如果合同涉及到货物的运输,检验可推迟到货物到达目的地后进行。

二、我国进出口商品实施检验的范围我国进出口商品检验的范围主要有以下几方面:(一)现行《商检机构实施检验的进出口商品种类表》规定的商品。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规定的商品。

(三)船舱和集装箱检验(四)海运出口危险品的包装检验。

(五)对外贸易合同规定由商检局实施检验的进出口商品。

三、检验条款的主要内容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的检验条款,主要包括检验时间、地点、检验机构、检验证书、检验依据与检验方法、商品复验等。

国际贸易实务习题大全

国际贸易实务习题大全

第八章商检、索赔、不可抗力和仲裁一、名词解释1.法定检验2.索赔与理赔3.不可抗力4.仲裁二、填空题1.我国关于进出口商品检验的标准,凡合同或信用证有明确规定的,按,凡合同无明确规定的,首先采用,无此标准的,采用,这两项标准都没有时,则采用。

2.贸易合同中的检验条款,主要包括:(1);(2);(3);(4);(5)。

3.常见的商品检验证书有:(1);(2);(3);(4);(5);(6);(7);(8);(9)。

4.贸易合同中的索赔条款有两种规定方法:(1);(2)。

5.买卖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条款有三种规定方式:(1);(2);(3)。

6.我国选择仲裁地点的做法是:第一选择;第二选择;第三选择。

7.为解决仲裁裁决的相互承认,我国在年参加了《公约》,该公约简称。

三、判断题()1.在国际贸易中,对所有的进出口货物都必须进行检验并出具证书。

()2.法定检验和鉴定业务都具有强制性。

()3.合同中的复验期就是合同中明示担保的索赔期。

()4.我国《商检法》规定,凡未经检验的进口商品,不准销售使用;凡经检验未合格的出口商品,不准出口。

()5.同一个合同中,只要规定了异议和索赔条款,就不能再规定罚金条款。

()6.我方与美国商人签约进口某化工产品,在约定交货期前,美商生产上述产品的工厂之一因爆炸被毁,该商援引不可抗力条款,要求免除交货责任。

对此,我方应予同意。

()7.根据各国法律,任何一种意外事故都算作人力不可抗拒事故。

()8.双方当事人在争议发生后达成的仲裁协议是无效的。

()9.在我国的对外贸易中,不论仲裁地点选取在何国,一般都采用中国的仲裁规则。

()10.一方对仲裁裁决不服,可向法院提请诉讼,要求重新处理。

四、单项选择题1.在买卖合同的检验条款中,关于检验时间与地点的规定,使用最多的是()。

A 在出口国检验B 在进口国检验C 在出口国检验,在进口国复验2.对我国进出口商品实施法定检验的机构是()。

A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局及其分支机构B 中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总公司及分公司C 各有关单位自设的检验机构3.根据英国法律,一方当事人违反要件,另一方当事人可以要求()。

第九章商品检验、索赔、不可抗力和仲裁

第九章商品检验、索赔、不可抗力和仲裁
– 200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 法》第5条及199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进 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 – 英国《1893货物买卖法》第34条-买方在 卖方交货前应有合理的机会验货。 –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38条- 买方须在可行的最短时间内验货。
我国对进出口商品实施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验的范围
– 由于自然原因引起的,如地震、水灾、飓风、大雪、暴风 雨等 – 由于社会原因造成的,如战争、政府禁令、封锁等 ♚各国对自然原因引起的灾害解释较一致,而对社会原因引 起的意外事故有分歧
• 不可抗力是免责条款,买卖双方倾向于扩大不可抗 力的范围以减少己方的责任和义务
国际公约和各国法律的解释
•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四节第79条:“当事人 对不履行义务,不负责任,如果他能证明此种不履行义务, 是由于某种非他所能控制的障碍,而且对于这种障碍,没有 理由预期他在订立合同时能考虑到或能避免或克服它或它的 后果。” • 英美法的“合同落空frustration of contract”-合同签订后, 不是由于双方当事人自身的过失,而是由于事后发生了双方 当事人意想不到的根本性的不同情况,致使订约的目的受到 挫折,因而未能履行合同义务,当事人得以免除责任 • 大陆法的“情势变迁”/“契约失效”-不属于当事人的原 因,而发生了意想不到的变化,致使合同不可能履行,或对 原来的法律效力需做相应的变更 • 一般原则 – 意外事故须是发生在合同签订之后 – 不是由于合同当事人双方自身的过失或疏忽造成的 – 意外事故是当事人双方所不能控制的、无能为力的
第九讲
商品检验、索赔、不 可抗力和仲裁
商品检验
0.1 商品检验
0.2 索赔
0.3 不可抗力 0.4 仲裁

《国际贸易实务》第七章 商品检验、索赔、仲裁与不可抗力xin

《国际贸易实务》第七章  商品检验、索赔、仲裁与不可抗力xin

定金罚则
1.定金的含义 • 定金是指合同一方当事人根据合同的约定 预先付给另一方当事人一定数额的金额, 以保证合同的履行。
2.运用定金条款的注意事项 (1)在合同中,定金条款的内容应与预 付款条款内容有所区别。 (2)定金条款的规定应明确具体。如定 金的数额、支付定金的时间和方式,债 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是收回还是抵作 价款等,都在合同中具体订明。 (3)在合同中同时约定违约金和定金的 情况下,如出现一方违约,对方只能择 其一适用,不能两者同时并用。
法规标准; 3)国际权威性标准; 国际标准、区域性标准化组织标准、国际 商品行业协会标准、某国权威性标准
2、我国的检验依据
•1.国家法律、行政法规; •2.贸易合同规定的检验标准
•3.1低于2,按2办理
•4.无1、2,按生产国标准,若无, 按国际标准或国家商检部门指定标 准。
五、检验证书
检验机构对进出口商品进行检验、鉴 定后签发的书面证明文件。
不能解除合同,只可要求 损害赔偿
根本性违约
非根本性违约
•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合同当事人一 方违约后,另一方当事人可以要求违约方承 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 等违约责任”,也可以提出“解除合同”。
• (一)索赔的种类 • 向运输公司提出的运输索赔 • 向保险以司提出的保险索赔 • 进出口商之间的贸易索赔
三、检验机构
1、国际上的检验检疫机构 • 官方检验机构
其职能是,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对出入境 货物实施强制性检验、检疫和监督管理, 如美国食品药物管理局(FDA)、日本通商 省检验所。
半官方检验机构
• 其职能是,在国家政府授权范围内,代 表政府行使某项检验或某一方面的检验 管理工作,如美国担保人实验室(UL)

7 商品检验、索赔、不可抗力和仲裁

7 商品检验、索赔、不可抗力和仲裁
品质检验 数(重)量检验 包装检验 卫生检验 残损检验 动植物检验 安全性能检验
三、检验检疫的时间和地点 1)在出口国检验 工厂检验 由出口国的生产工厂检验人员或按照合同规定 会同买方验收人员于货物在工厂发运前进行检验, 卖方承担货物离厂前的责任,在运输途中出现的 品质、数量等方面的风险由买方负责 装船前或装船时在装运港检验 出口货物在装运港船前,以双方约定的商检机 构验货后出具的品质、数量、重量和包装等检验 证明,作为决定商品品质和重量的最后依据,即 离岸品质和离岸重量(Shipping Quality and Shipping Weight)
二、索赔对象 1、向买、卖方索赔:货物买卖索赔 2、向承运人索赔:运输索赔 3、向保险人索赔:保险索赔
案例分析:中国某公司与欧洲某进口商签定一份皮 具合同,以CIF鹿特丹成交,向保险公司投保一切 险,用信用证支付。货到鹿特丹后,检验结果表明: 全部货物潮湿、发霉、变色,损失价值10万美元。 据分析,货物损失的主要原因是由于生产厂家在 生产的最后一道工序中,未将皮具湿度降到合理 程度。 问:进口商对受损货物是否支付价款?进口 商应向谁索赔?
总结:争议产生的原因,一是当事人一方的故意 行为导致违约而引起争议;二是由于当事人一方 的疏忽、过失或业务生疏导致违约而引起争议。 此外对合同义务的重视不足,往往也是导致违约、 发生纠纷的原因之一 四、不同法律对违约行为的不同解释 1、英国的法律规定 1)把违约分成违反要伯与违反担保两种 违反要件指违反合同的主要条款,受害方有权因 之解除合同并要求损害赔偿 违反担保,通常是指违反合同的次要条款,受害 方有权因之要求损害赔偿,但不能解除合同
案例分析:信用证上规定出口商须提供检验 证明,但卖方在货物出口后,才发现未作 检验证明,买方因此拒付,此时如由出口 地再出具检验证明已不可能,问有什么解 决办法? 案例分析:如商检局所验证的体积、重量与 提单上的不同,是否会遭拒付?如被拒付, 应如何补救?对此现象应如何设法避免?

外贸实务 第八讲 商品检验

外贸实务 第八讲 商品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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纺织品进出口常用的检验机构
一、对日本出口: 对日本出口: 1)上海科恳服装检验修整有限公司(日本化学纤维检查协 )上海科恳服装检验修整有限公司( 会(KAKEN)合资公司) )合资公司) 2)日本纤维制品品质技术中心(QTEC) )日本纤维制品品质技术中心( ) 二、对欧美出口: 对欧美出口: 1)上海天祥质量技术服务有限公司(Intertek),为世界 ),为世界 )上海天祥质量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上规模最大的消费品测试、检验和认证公司之一。 上规模最大的消费品测试、检验和认证公司之一。 Intertek 集团总部设于英国伦敦。目前在全球 集团总部设于英国伦敦。目前在全球110个国家拥 个国家拥 个办事处及实验室, 有863个办事处及实验室,共有超过 个办事处及实验室 共有超过17,400名全职专业人 名全职专业人 为各行各业的客户提供全面的测试、检验、 员,为各行各业的客户提供全面的测试、检验、认证及各 类产品的其他相关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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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 第36条(1)款作了如下规定“卖方应按照本公约的规定, 条 )款作了如下规定“卖方应按照本公约的规定, 对风险移转到买方时所存在的任何不符合同情形负有责任, 对风险移转到买方时所存在的任何不符合同情形负有责任, 即使这种不符合同情形在该时间后方始明显。 即使这种不符合同情形在该时间后方始明显。” 第38条规定 “ (1)买方必须在按情况实际可行的最短时间 条规定: 条规定 买方必须在按情况实际可行的最短时间 内检验货物或由他人检验货物。 如果合同涉及到货物的 内检验货物或由他人检验货物。(2)如果合同涉及到货物的 运输,检验可推迟到货物到达目的地后进行。 如果货物 运输,检验可推迟到货物到达目的地后进行。(3)如果货物 在运输途中改运或买方须再发运货物, 在运输途中改运或买方须再发运货物,没有合理机会加以 检验,卖方在订立合同时已知道或理应知道这种改运或再 检验, 发运的可能性, 达新目的地后进行。 发运的可能性,检验可推迟到货物 达新目的地后进行。"

第七章商品检验、索赔、不可抗力和仲裁练习题

第七章商品检验、索赔、不可抗力和仲裁练习题

第七章商品检验、索赔、不可抗力和仲裁一、填空题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的基本任务主要有:对重要商品实施;对所有进出口商品实施和办理对外贸易。

2.在我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主管全国进出口商品检验工作,各地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管理所负责地区的进出口商品检验工作。

3. 是指对进出口商品的质量、数量、包装等进行检验的做法,包括抽样的数量及方法;是指检验机构从事检验工作中所遵循的尺度和准则。

4. 是指买卖双方之中任何一方违反合同义务的行为。

《英国货物买卖法》将违约的形式划分为______________和______________两种。

美国法把违约划分为______________和______________两类。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公约》将违约划分为______________ 和______________。

5.《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公约》是根据违约后果的严重性进行判断。

是指一方当事人违反合同的结果,如使另一方当事人蒙受损害,以致于实际上剥夺了他根据合同规定有权期待得到的东西。

6.纵观各国法律,国际货物买卖中一方当事人违反合同时使对方的权利受到损害,守约方的救济方法主要有:、和三种。

7. 是指合同中规定如一方未履约或未完全履约,应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量的金钱,以补偿对方损失。

从性质上讲,违约金具有和双重性质。

我国《合同法》认为违约金的支付并不解除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的义务。

8. 是合同中的一项免责条款。

合同中对其范围的规定通常采取、和。

9.在国际贸易业务中,不可抗力事件所引起的法律后果,可能是,也可能是,应由双方按照买卖合同的规定结合具体形势商定。

10.国际贸易争议解决方式主要有、、和。

是指各方当事人自愿将他们之间发生的争议交由各方所同意的第三者进行审理和裁决,一求争议的最终解决。

答案7交易纠纷处理

答案7交易纠纷处理

练习五商检、索赔、仲裁、不可抗力一,名词解释[参见教材]1,法定检验:法定检验是指商检机构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对规定的进出口商品或有关的检验检疫项目实施强制性的检验或检疫。

2,离岸品质、重量:是指出口货物在装运港装船前,以双方约定的商检机构验货后出具的品质、重量(数量)和包装等检验证明,作为决定商品品质和重量的最后依据,买方无复验权。

3,到岸品质、重量:指出口货到目的港卸船后,由双方约定的目的港商检机构验货并出具品质、重量(数量)检验证明作为最后依据,如发现货物的品质或数量与合同规定不符而责任属于卖方时,买方可向其提出索赔或按事先约定处理。

4,仲裁:又称“公断”,是指买卖双方根据双方达成的书面协议自愿把双方之间的争议提交双方所同意的第三者予以裁决,以解决争议的一种方式。

5,不可抗力:又称“人力不可抗力”,指在合同签订以后,不是由于订约双方任何一方当事人的过失或疏忽,而是由于发生了当事人既不能预料和预防,又无法避免和克服的意外事故,以致不能履行合同或不能如期履行合同,遭受意外事故的一方可以根据此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延迟履行合同,对方无权要求损害赔偿。

二,填空1,国际贸易中确定商品检验的时间和地点的方法有:离岸品质、重量、到岸品质、重量、以装运港的检验证书作为议付货款依据,但货到目的港后允许买方有复验权2,外贸业务中通常所讲的不可抗力在英美法上称为合同落空,在大陆法上称为快情势变迁原则。

3,我国各进出口公司对外规定仲裁地点时主要有三种形式:中国、被告所在国、第三国。

4,国家检验局的任务主要有三项:依法对进出口商品实施检验、,办理进出口商品鉴定业务、对进口商品检验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5,进出口商品检验机构检验、鉴定后出具的证明文件称为商检证书。

6,复验期限规定越长,卖方承担风险就越大。

7,在国际经济贸易中,解决当事人双方所发生的争议的方式有:友好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等。

三,是非判断1,按照我国商检法规定,法定检验的商品仅指《商检机构实施检验的商品种类表》所列的商品。

13国际贸易商品的检验、索赔、不可抗力和仲裁

13国际贸易商品的检验、索赔、不可抗力和仲裁

陈雅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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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抽样 抽样是检验的基础,除委托检验外,一般不得由报 验人送样。必须由商检部门自行抽样,并由抽样员 当场发给“抽样收据”。 (三)检验 检验是商检机构的中心工作,如检验不认真就会影 响检验结果的准确性。因此,商检机构在接受报验 之后,根据申报的检验项目确定检验内容;在仔细 审核合同(信用证)对品质、规格、包装的规定,即在 弄清检验依据的基础上,确定检验的标准和方法, 然后抽取货样、对所取样品进行检验。
陈雅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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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复验期限的长短,视商品的性质和港口情况而定, 一般为到货日起30-180天 – 复验地点:若合同未约定,则按贸易惯例和各国 法律规定,我国对进口商品的处理是
• 一般商品在口岸或集中存储地点进行 • 成套设备、机电仪器,在收货、用货地点 • 集装箱运输的货物,在拆箱地点
– 复验机构:以卖方认可的为宜 – 复验方法:一般与检验方法相同
陈雅丽 22
(二)商检证书的种类
1、品质检验证书。 2、重量或数量检验证书。 3、兽医检验证书。是证明出口动物产 品或食品经过检疫合格的证件。适用于冻 畜肉、冻禽、禽畜罐头、冻兔、皮张、毛 类、绒类、猪鬃、肠衣等出口商品。是对 外交货、银行结汇和进口国通关输入的重 要证件。
陈雅丽 23
4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卫生/健康证书。是证明可供人类食用 的出口动物产品、食品等经过卫生检验或检疫 合格的证件。适用于肠衣、罐头、冻鱼、冻虾、 食品、蛋品、乳制品、蜂蜜等,是对外交货、 银行结汇和通关验放的有效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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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实际业务中,对检验时间与地点的规定 方法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在出口国检验 在出口国检验,又称为装船前或装船时检 验。它又可分为: 1、工厂检验。由工厂的检验单位或买方的 验收人员在货物出厂前进行检验或验收。在这 种条件下,卖方只承担货物在离厂前的责任; 运输途中的品质、数量变化的风险,概由买方 负担。这对卖方是最为有利的一种选择。凡属 重要的进口商品和大型的成套设备。

第八章商品的检验-索赔-仲裁和不可抗力

第八章商品的检验-索赔-仲裁和不可抗力
(三)出口国检验,进口国复验
• 该方法兼顾了买卖双方的利益,公平合理,是 目前我国进出口业务中最常用的一种方法。
(四)装运港(地)检验重量,目的港(地)检验品 质
三、检验、检疫机构
(一)国际上的检验检疫机构
(二)我国的检验检疫机构
1、1998年成立的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局(CIQ) :主管卫生检疫、动植物检疫和商品检验(三检合 一),该局的职能已并入2001年成立的中国质量 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简称质检总局)
若事前协议与事后协议不一致,以事后协议为准 两种仲裁协议的形式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仲裁协议的作用
•核心作用是排除法院对有关案件 的管辖权(Jurisdiction)
三、仲裁程序(Arbitral Proceeding)
1、仲裁申请 2、仲裁庭的组成 3、仲裁审理 4、仲裁裁决
四、仲裁裁决的承认和执行
2、索赔期限(Period of Claim) (1)约定索赔期限 (2)法定索赔期限 3、索赔的处理办法
• 一般只做笼统规定
(二)罚金或违约金条款(Penalty Clause or Liquidated Damage Clause) • 该条款的适用场合: • 违约金的性质 : • 我国《合同法》对违约金的规定:
(一)在出口国检验 1、产地(工厂)检验 2、装运港(地)检验
❖注:以上两种方法否定了买方的复验权,对买方不利。 (二)在进口国检验
1、目的港(地)检验
2、买方营业处所(最终用户所在地)检验 • 采取以上两种方法时,卖方须承担到货品质或 数量的责任,对卖方不利。
(三)出口国检验,进口国复验 • 该方法兼顾了买卖双方的利益,公平合理,是目 前我国进出口业务中最常用的一种方法。

第15章 商品检验、索赔、不可抗力和仲裁[3页]

第15章 商品检验、索赔、不可抗力和仲裁[3页]

第十五章商品检验、索赔、不可抗力和仲裁一、名词解释1、商品检验检疫2、违约3、索赔4、罚金条款5、不可抗力6、仲裁协议二、简述题1、简述商品检验检疫的意义。

2、简述异议与索赔条款和罚金条款的用途和主要区别3、简述仲裁协议的形式及其作用。

4、简述商品检验证书的基本作用。

三、论述题结合我国的实际论述仲裁的优越性及确定仲裁条款应注意的问题?答案一、名词解释1、商品检验检疫:简称商检,是指在国际商品买卖过程中,由商品检验检疫机构对商品的品质、数(重)量、包装、安全性能、卫生指标、残损情况、商品装运技术条件等方面进行检验和鉴定,并出具检验证书,确定商品的各项指标是否符合合同规定,是否符合交易双方国家的有关法律和法规的规定。

2、违约:是指国际商品买卖合同对合同双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一方当事人都必须按照合同规定严格的履行其合同义务,如果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即构成违约。

3、索赔:是指买卖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因另一方当事人违约致使其遭受损失而向另一方当事人提出要求损害赔偿的行为。

4、罚金条款:又称违约金条款、罚则,一般是用于卖方延期交货或买方延期接货等情况。

合同中规定,如由于一方未履行合同或未完全履行合同,应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量约定金额作为赔偿。

罚金数额由交易双方商定并规定最高限额,并由违约时间的长短而定。

5、不可抗力:即人力不可抗拒,是指在商品买卖合同签订之后,不是由于合同任何一方当事人的过失或疏忽,而是由于发生了当事人既不能预见和预防,又无法避免和克服的事件,以致不能履行或不能如期履行合同,遭受意外事件的一方可以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延期履行合同。

6、仲裁协议:是指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自愿将他们在国际贸易中已经发生或将来可能发生的争议提交仲裁机构解决。

裁决是终局性的,对双方当事人都有约束力。

仲裁协议是仲裁机构和仲裁员受理争议案件的依据。

二、简答题1、简述商品检验检疫的意义。

在国际贸易中,买卖双方处于不同的国家,相距遥远,难以在成交时当面检验商品,而商品在长途运输中又难免出现残损、短少甚至灭失,另外在运输过程中,由于自然因素或非自然因素,也会使商品的品质、数量和重量、包装等发生变化,同样会引起交货双方的争议。

国际贸易题-商检索赔不可抗力与仲裁

国际贸易题-商检索赔不可抗力与仲裁

国际贸易题-商检索赔不可抗力与仲裁一、填空题1、合同签定以后,不是由于当事人的过失,而是由于自然原因或者社会原因,发生了当事人无法预见和预防、又无法避免和克服的意外事故,致使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如期履行,这种情况称为________。

2、仲裁的特点可归结为管辖权的非强制性,仲裁的________性,仲裁裁决的终局性。

3、解决国际贸易纠纷的方式有:协商、调解、________、诉讼。

4、国际贸易中确定商品检验的时间和地点的方法有:在出口国检验、在进口国检验、5、外贸业务中通常所讲的不可抗力在英美法上称为合同落空,在大陆法上称为6、我国进出口公司在外贸合同中规定仲裁地点时主要有三种形式:在中国进行仲裁、在被诉方所在国进行仲裁、7、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在进出口商品检验方面的基本任务有、公证鉴定、监督管理。

8、进出口商品检验机构检验、鉴定后出具的证明文件称为9、复验期限规定越长,卖方承担的风险就越10、《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规定的法定索赔期为11、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规定,如果一方当事人根本性违约,另一方当事人可以12、不可抗力引起的后果有和延期履行。

13、仲裁裁决没有规定期限的,当事人应该14、如果仲裁裁决在国外执行,胜诉方可以向申请强制执行。

15、申请仲裁前,争议的双方必须订立,否则仲裁机构不予受理。

二、单选题1、《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将违约区分为()。

A.根本性违约和非根本性违约B.违反要件和违反担保C.重要违约和一般违约2、国际贸易双方发生争议,可以通过仲裁解决,大多数国家规定()。

A.仲裁裁决是终局的B.仲裁裁决可被合同的当事人推翻C.当事人不服仲裁裁决可以再向法院起诉3、买方对商品的复验期限,实际上是()。

A.决定成交的依据B.接受货物的期限C.索赔期限4、在国际货物销售合同中的商品检验条款中,关于检验时间和地点,目前使用最多的是()。

A.在出口国检验B.在进口国检验C.出口国检验,进口国复验5、某国外进口商在广交会订购我出口商品,合同中规定的一般条款中有商检、索赔、仲裁和不可抗力条款。

国际贸易实务商品的检验索赔不可抗力与仲裁

国际贸易实务商品的检验索赔不可抗力与仲裁

国际贸易实务商品的检验索赔不可抗力与仲裁在国际贸易的广袤海洋中,商品的检验、索赔、不可抗力与仲裁如同四座灯塔,为交易的顺利进行指引方向,保障着各方的权益和公平。

商品检验,是国际贸易中确保商品质量的重要环节。

当货物跨越国界,从卖方交付到买方手中,检验就成为了判断商品是否符合合同约定的关键步骤。

这不仅涉及到商品的外观、数量,更深入到品质、规格等核心要素。

检验的时间和地点,通常在合同中有明确规定。

有的选择在出口国检验,这对卖方较为有利,因为他们能在熟悉的环境中掌控检验过程;而在进口国检验,则更多地保障了买方的权益,能及时发现问题。

在实际操作中,检验机构的选择至关重要。

权威、公正、专业的检验机构所出具的报告具有法律效力,能为双方提供有力的证据。

无论是国际知名的检验公司,还是由双方共同认可的第三方机构,其检验结果都将直接影响交易的成败。

检验标准也是不容忽视的一点。

是采用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还是行业标准,或者是双方约定的特殊标准,这都需要在合同中清晰明确。

一旦检验结果显示商品不符合约定,就可能引发索赔。

索赔,是买方或卖方在权益受损时寻求补偿的手段。

当买方收到的货物存在质量缺陷、数量短缺,或者卖方未能按时交付等情况,买方有权提出索赔。

反之,如果买方未能按时付款、拒绝接收货物等,卖方也可以向买方索赔。

索赔的依据通常是合同条款和相关法律规定。

在提出索赔时,必须提供充分的证据,如检验报告、货运单据、往来函电等,以证明损失的存在和责任的归属。

索赔的金额应合理计算,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然而,索赔并非一帆风顺。

双方可能会对责任的认定、损失的计算等产生分歧,这时候就需要通过协商、调解等方式来解决。

如果无法达成一致,就可能升级为仲裁。

不可抗力,是国际贸易中无法预见、无法避免且无法克服的客观情况。

例如自然灾害、战争、政策变动等。

当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可能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时履行。

在这种情况下,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可以免除部分或全部责任,但需要及时通知对方,并提供相关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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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卖双方约定按CIF鹿特丹、即期信用证条件达 成交易,在合同和信用证中规定:“不准转船。” 卖方按合同和信用证规定,及时将其出售的货物 装上直达鹿特丹的班轮,并凭直达提单等装运单 据办理了货款的议付。船方为了装载其他货物, 中途擅自将货物换装他船运至鹿特丹。因其中转 途延误了时间,致使货物晚到1个月,买方便向 卖方索赔,卖方拒赔。
应国际贸易关系人的申请,商检机构以公证 人的身份,办理规定范围内的进出口商品 的检验鉴定业务,出具证明,作为当事人 办理有关事务的有效凭证;
▪ (三)监督管理
商检机构通过行政管理手段,对进出口商品 有关的检验部门和检验人员进行监督管理, 对生产企业质量体系进行评审,对进出口 商品进行抽查检验等。
四、检验证书
▪ 以装运港的检验证书作为议付货款的依据,货到 目的港后允许买方有复验权
二、检验机构
▪ (一)我国的商检机构: ▪ 中国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局 ▪ (二)国际上比较著名的检验机构 ▪ 美国粮谷检验署(FGES) ▪ 美国食品药物管理局(FDA) ▪ 法国国家实验室检测中心 ▪ 瑞士日内瓦通用鉴定公司(SGS) ▪ 美国保险人实验室(UL) ▪ 日本海事鉴定协会NKKK ▪ 英国劳合氏公证行Lloy’s Surveyor
Case Study2
出口伊拉克一批商品,3-4月各装一批, 即期L/C支付,合同中订有不可抗力条款。买 方如期开来信用证,卖方正欲发货,获悉伊 拉克爆发战争。卖方认为合同中订有不可抗 力条款,可以免除交货义务或延期履行,于 是在四月份一起交出两批货,银行可否拒付? 正确的处理方法应是怎样?
Case Study3
提交仲裁协议
(Arbitration Agreement)
2、作用
约束双方只能以仲裁方式处理争 议 使仲裁机构取得对争议案件的管辖权 排除法院对有关案件、仲裁地点 中国 被告国 双方同意的第三国
2、仲裁机构
机构
临时仲裁机构
常设仲裁机构
中国国际经济贸 易仲裁委员会
3、仲裁规则 4、仲裁裁决的效力 5、仲裁费用
五、仲裁裁决的执行
自觉执行 × 仲裁机构可否强制执行
胜诉方可要求法 院协助强制执行 《1958年纽约公约》
Case Study1
一美国商人向我出口公司定购一批家具, 合同中订有不可抗力条款。但是在生产过程 中,出口公司下属的两个家具厂之一A厂发生 意外火灾。考虑到交货期将届,于是出口公 司致电美国商人要求援引不可抗力条款免除 其交货责任,但美商认为此事故不属于不可 抗力,要求出口公司按合同履行交货义务。 请问谁是谁非?
在签定合同之后发生的 不是合同当事人自身的过失和疏忽 无法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
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
遭受事故的一方可以根据合同或法 律免除违约责任
二、不可抗力的范围
自然力量
水灾、火灾、地震、暴风雨等等
社会力量
战争、罢工、政府禁令等
三、不可抗力事件的认定
▪ (一)意外事件必须发生在合同成立之后
一、检验时间和地点
(一)离岸品质、离岸重量 ▪ 买卖合同规定货物在装运港装载前,由卖
方委托出口地的商检机构对商品的品质和 重量进行检验,出具检验证书,作为最后 依据。 ▪ 货到目的港后,买方即使再委托当地商检 机构进行复验,也无权向卖方提出任何异 议。
(二)到岸品质、到岸重量
▪ 即买卖双方约定,商品的品质和重量应在 目的港卸货后进行检验,以目的港商检机 构签发的检验证书作为商品品质和重量的 最后依据。
案例分析2
▪ 某公司以CIF鹿特丹出口食品1000箱,即期信用 证付款,货物装运后,凭已装船清洁提单和已投 保一切险及战争险的保险单,向银行收妥货款。 货到目的地后经进口人复验发现下列情况:(1) 该批货物共有10个批号,抽查20箱,发现其中2 个批号涉及200箱内含沙门菌超过进口国标准; (2)收货人只实收998箱,短少2箱;(3)有 15箱货物外表情况良好,但箱内货物共短少60公 斤。试问以上情况,进口人应分别向谁索赔?为 什么?(本交易采用国际贸易中最常用的商品检 验标准)。
▪ (一)作为证明卖方所交货物的品质、重 量(数量)、包装及卫生条件等是否符合 合同规定的依据
(二)作为卖方向银行议付货款的主要单 据之一
(三)作为买方向卖方或其他责任方提出 异议、拒收货物、要求索赔、解决争议的 凭证
五、检验标准与方法
一般按合同和信用证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作 为检验的依据,如无规定:
(一)卖方违约:
1、不交货或不按时交货 2、交货品质、数量、包装不符合或不完全符 合合同规定 3、所交单据不符规定
▪ (二)买方违约: ▪ 1、无理拒收货物 ▪ 2、无理拒付货款 ▪ 3、L/C条件下,不按规定开出信用证 ▪ 4、 FOB条件下,不按规定派船 ▪ (三)买卖双方均负有违约责任
二、违约的法律后果
进口 商品
生产国现 行标准
国际通 进口国 用标准 标准
出口 商品
国家 标准
部颁 标准
企业 标准
货物的索赔和理赔
违约:指买卖双方中的任何一方违反合同义 务的行为。由于违约而引起的纠纷称为争 议。
▪ 索赔是指受损方向违约方提出赔偿损失或 主张其他要求的行为;
▪ 理赔是指违约方对索赔进行处理。
一、产生争议的原因
▪ 2、列举式
▪ 例如:“由于战争、地震、火灾、水灾、雪灾、 暴风雨的原因,致使卖方不能全部或部分装运或 延迟装运合同货物,卖方对于这种不能装运或延 迟装运本合同货物不负有责任”
▪ 3、综合式
▪ 例如:“由于战争、地震、火灾、雪灾、暴风雨 或其他不可抗力事故,致使卖方不能全部或部分 装运或延迟装运合同货物,卖方对于这种不能装 运或延迟装运本合同货物不负有责任”
▪ 卖方所交货物与合同不符但不严重,买方可要 求减价;也可要求损害赔偿
四、买方违约,卖方可行使的权利:
▪ 要求买方履行合同义务;给买方一段合理的额 外时间,让其履行合同义务;
▪ 撤消合同,并提出赔偿要求;
▪ 在未受货款时,卖方享有留置权、停运权、再 售权。
五、合同中的索赔条款
(一)异议和索赔条款 索赔依据、期限、赔偿损失的办法和金额
▪ 问:(1)卖方应否赔偿?(2)如何处理?(3) 为什么?
不可抗力(Force Majeure)
▪ 一、不可抗力的含义 ▪ 指在货物买卖合同签订后,不是由于任何
一方当事人的故意、过失或疏忽,而是由 于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所不能预见, 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事 件,以致不能履行合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 同,遭受事故的一方即可根据合同或法律 的规定免除其违约责任。
▪ 例:如卖方不能如期交货,每延误七天买方应收 取货价0.5%的罚金,不足7天者按7天计算,最多 罚金不得超过货物的总金额的5%。延期超过10 周者,对方除收取罚金外,还可解除合同和向对 方提出索赔。
案例分析1
▪ 某合同商品检验条款中规定以装船地商检 报告为准。但在目的港交付货物时却发现 品质与约定规格不符。买方经当地商检机 构检验并凭其出具的检验证书向卖方索赔, 卖方却以上述商检条款拒赔。卖方拒赔是 否合理?
二、仲裁的特点
1、仲裁以双方自愿为基础 2、仲裁员是由双方当事人选定 3、仲裁裁决是终局的 4、程序简单、仲裁员一般是熟悉 国际贸易业务的专家和知名人士、 时间短、费用低、气氛缓和等
三、仲裁协议的形式和作用
1、形式
争议发生之前, 争议发生之后,
合同中的仲裁条款
(Arbitration Clause)
三、商品检验的范围
▪ (一)法定检验 商检机构依据《商检机构实施检验的进出 口商品种类表》、《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 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植物检疫 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进出口商 品实施强制性检验检疫,未经检验检疫或 经检验检疫 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要求的, 不准输入输出。
▪ (二)公证鉴定
▪例:“品质异议须于货到目的口岸之日起30天之内提 出,数量异议须于货到目的口岸之日起15天内提出。但 均须提供经卖方同意的公证行的检验证明。如责任属于 卖方,卖方收到异议20天内答复并提出处理意见”
▪ (二)罚金条款 ▪ 合同中规定当一方未能履行合同义务时,应向对方
支付一定数额的约定金额,以补偿对方的损失.
(二)不可抗力事故的法律后果
(三)不可抗力通知的期限和方式
(四)出具事故证明的机构
在我国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出 具证明文件
仲裁 (Arbitration)
争议或纠纷
友好协商
调解
仲裁
诉讼
一、仲裁的含义
交易双方达成书面协议,自愿 将他们之间的纠纷提交给一个双方 同意的第三者来进行裁决,此裁决 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
▪ 买方可凭检验证书向卖方提出到货品质、 重量的任何异议,而卖方不得拒绝
(三)装运港检验、目的港复验(最为常用)
▪ 即卖方可在装运时,凭装运地的商检机构验货后 出具的检验证书,作为向银行议付货款的单据之 一,但不作为货物品质、重量的最后依据。货到 目的港后,买方对货物进行复验,如发现货物的 品质、重量与合同规定不符,可向卖方提出异议 并索赔。
▪ 中国从阿根廷进口普通豆饼2万吨,交货期 为8月底,拟转售欧洲。然而,4月份阿商 原定的收购地点发生百年未见洪水,收购 计划落空。阿商要求按不可抗力处理免除 交货责任,问中方怎么办?
Case Study4
▪ 国内某研究所与日本客户签定一份进口合 同,欲引进一精密仪器,合同规定9月份交 货。9月15日,日本政府宣布该仪器为高科 技产品,禁止出口。该禁令自公布之日起 15日后生效。日商来电以不可抗力为由要 求解除合同。日商的要求是否合理?我方 应如何妥善处理?
案例分析3
▪ 有一美国公司A向外国一贸易商B购买一批 火鸡,供应圣诞节市场。合同规定卖方应 在9月底以前装船。但是卖方违反合同,推 迟到10月7日才装船。结果圣诞节销售时机 已过,火鸡难以销售。因此,买方A拒收 货物,并主张撤销合同。请问,在这种情 况下,买方有无拒收货物和撤消合同的权 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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