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熹格物致知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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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论朱熹的理学思想

简论朱熹的理学思想

简论朱熹的理学思想朱熹(1130-1200),字元晦,号明道,南宋大儒之一,是理学的代表人物。

朱熹的理学思想有着深远的影响,不仅影响了中国古代哲学思想,也对现代哲学有着启迪意义。

朱熹的理学思想,以“格物致知”为核心,提出了“心即理”、“理在人心”等重要观点。

“格物致知”是朱熹的核心理念。

他认为,人类只有通过研究自然现象,发现其规律性和本质,才能获得知识。

朱熹倡导人们要用心去观察事物的本质,从而达到理解事物的目的。

他认为,通过观察和分析事物的本质,可以从不同的角度看待事物,抵制主观臆断,使认识达到更高层次。

对于人类的智能,朱熹认为,“心即理”,这意味着人类的智慧本质就是理性,而非靠外部的知识来增强。

因此,他提出“知行合一”:“知”和“行”都是靠本心的理性来完成的。

只有通过实践,才能使知识得到巩固和提高。

理学的另一个重要概念是“理在人心”。

朱熹认为,理并不是某个超自然的存在,它存在于人的心中。

这个理性是人类的根本,它源自于上天的秩序和普遍规律,而不是指某个特定的神秘物质。

由此,他进一步认为,人的心是建立在自然界规律的基础上,天地万物都有一种自然的秩序和本性,而人的心灵是能够理解这些秩序的,如此就成为了人用智慧认识世界的起点。

总之,朱熹的理学思想强调了人类应通过实践去发现和认识自然现象的本质,才能真正掌握知识,这种实践是融于知识中的,所以理论和实践是相辅相成的。

朱熹强调了理性的重要性,并认为人类的理智是基于自然界的秩序和规律的,依照这些规律性才能认知自然。

正是这些深厚而微妙的思想,成就了朱熹的理学思想,给后人留下了难以磨灭的思想遗产。

教案二:朱熹的“格物致知”思想及其意义

教案二:朱熹的“格物致知”思想及其意义

教案二:朱熹的“格物致知”思想及其意义。

一,“格物致知”的内涵和主要内容“格物致知”是朱熹的一个重要哲学思想,简单来说,就是认知世界的思维方式和途径。

具体来讲,“格”是从事物的本质到现象的特征进行认识和分析,“物”则是指实在的事物本身,“致”则是指在认识事物的过程中对自我的认识不断深化和完善,“知”则是认识事物的最终目的,即达到深刻的理解和认识。

因此,“格物致知”便是指通过对事物的认知和探究,来不断拓展个人认知的边界,从而获取更深刻的认识和理解。

朱熹的“格物致知”思想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关注事物本质:朱熹认为人的认知必须从事物的本质出发,即追寻事物在自然界中的存在与变化,探寻事物的原理和本质。

2.培育内在情感素质:在认知和探究事物的过程中,要充分发扬自我的主观能动性,培养沉稳、内敛、恬静的个性素质,以此进一步提升个人的认识水平。

3.注重经验和实践:朱熹认为,人的认知必须基于直觉的感知和自身的实践经验,而不是单纯的理论演绎,因此,人要不断进行探寻和实践,只有通过自己的实践体验才能得到更为深刻的认识。

二,“格物致知”思想的意义1.唤醒人们的“自我认知”:朱熹的“格物致知”思想强调个人的主观能动性和内在情感素质培养,提醒人们要不断探究自我,通过对周围世界的感知和探求,让个人能够自我超越和提升,从而得到更为广阔和深刻的认知。

2.建立“知行合一”的价值观:朱熹的“格物致知”思想注重实践和经验,在具体经验中不断地提炼和认知事物的本质,这样的实践和经验是知识和信仰得以相互促进和交织的必要途径。

3.拓展人们的认知边界:朱熹的“格物致知”思想,强调人要从事物的本质和实践经验出发,并在探索过程中不断加深对事物的理解和认识,这种方法可以让人不断扩大自己的认知边界,并且从不同的视角来观察和认识事物。

4.为个人和社会的发展提供思想支持:朱熹的“格物致知”思想,如果能够被更多的人所接受和应用,那么将对个人和社会的发展带来极大的推动力量。

总结朱熹的格物致知思想

总结朱熹的格物致知思想

总结朱熹的格物致知思想朱熹(1130-1200)是中国宋代著名的哲学家、文化名人和哲学学派理论的创立者,被称为“朱子”,其思想对中国传统文化和教育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朱熹的格物致知思想是他对于人类认识世界、理解道德和实践的核心思想,本文将对其进行详细的总结。

格物致知是朱熹哲学体系的中心思想,是他提出的一种方法论和认识论的观点。

朱熹认为,要真正获得知识和理解真理,人们必须通过观察事物本身、研究事物的属性和规律来认识世界,而不能仅依赖于空泛的推理和概念。

他强调了实践、经验和直观知觉在认识过程中的重要性,主张通过观察和研究事物的本质属性,以达到真正理解和认识事物的目的。

这种方法论反对了以空想推理、抽象概念和形而上学为基础的哲学观点,为后来的中国历代学者提供了一个指导认识世界的方法。

在朱熹看来,实践是认识的基础和源泉。

他认为,人们通过亲身参与和实践来观察和研究事物的本质属性,才能真正理解和认识事物。

朱熹强调了对于事物的感性认识,主张人们应该融入社会生活和自然环境中,通过实践来获取知识和体验真理。

他主张人们应该努力了解自己生活的社会和自然环境,通过实践来寻找真理,以实践为基础,将理论与实践结合起来,达到真正的理解和认识。

这种方法强调了实用主义和现实主义的重要性,对于中国历史上后来的学者以及当代教育和科学研究具有重要的启示作用。

朱熹的“致知”是格物思想的基础和归宿。

他认为,通过观察和研究事物的本质和规律,人们可以达到真正的知识和智慧。

他主张人们通过对事物的本质属性进行反复观察和思考,以达到对事物的真正理解和认识。

他强调了人的理性和智慧在认识过程中的重要作用,认为只有通过理性的思考和观察,才能真正理解和认识事物。

在朱子学中,“致知”是追求真理和智慧的终极目标,也是人类认识与实践的根本动力。

朱熹的格物致知思想对于中国古代和现代的教育和科学研究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他主张以实践为基础,通过实践和反思来寻求真理,这为中国古代教育和科学研究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儒家故事---朱熹谈“格物致知”

儒家故事---朱熹谈“格物致知”

朱熹,徽州婺源(在今江西)人,南宋初年的儒学宗师,他把从周敦颐、二程(程颢、程颐)到杨时一脉相承传授下来的学问作了一次集大成的总结。

他在宋高宗绍兴十八年中进士,之后有意模仿孔子,边做官边教授门弟子。

宋孝宗即位后,很想有一番作为。

为改变半壁江山、积贫积弱的局面,他平反了岳飞的冤狱,追封岳飞为王,并下诏广开言路,要天下的读书人直言不讳,指出朝政弊端,规划恢复中原的大业。

朱熹因此上书,坚决主张抗金建国。

并认为要完成光复大业,必须请皇帝先完成自己的修养。

门弟子问“先生在上书中所说皇帝的修养,有什么特点?”朱熹道:“皇帝的修养当然不同于一般人,但有一点是共同的,你们也应该做到,就是要先做格物致知的功夫。

从宇宙之大到昆虫之微,都要清楚地看到大义的存在,才能够面对这个世界,来规划自己的事业。

”弟子说:“格物致知,不就是二程先生和龟山先生传下来的道理吗?可是格物是什么,致知是什么,两者哪个在先哪个在后,我都不清楚。

”朱熹道:“大程明道先生(程颢)说…格‟就是到;…致‟就是得。

致知在格物,意思是先用心思到具体的物,然后才能得到知识学问。

因此格物在先,致知在后。

但若是探究大道并把它落实到物上,那就更可以穷尽大道的奥妙。

”弟子问:“先生的话我懂了,但是可格的事物千姿百态,种类无限,所要致的知也要有那么多吗?”朱熹道:“却不是的。

小程伊川先生(程颐)说认为…万物皆备于我‟,是因为人生本来有良知良能,可以与万物相当。

天地有个心,人也有个心,天地之心和人的心其实是一个东西。

如今天格上一物,到达天地之心而落实到自己的良知良能;明天又格上一物,到达天地之心而落实到自己的良知良能。

时间长了,格的物多了,自己的良知良能就可以大部分甚至全部被开发出来,到了那个时候,就得到了知。

”弟子说:“听了先生一番教导,我明白了格物致知原来是一种极大的功夫,只格一物、二物是得不到真知的。

”朱熹说:“不错,但物总得一个个地格。

杨龟山先生说:…学习开始于致知的愿望,完成于得知的成果,致知的手段是格物。

朱熹教育思想及实践浅析

朱熹教育思想及实践浅析

朱熹教育思想及实践浅析朱熹(1130-1200),字元晦,号晦庵,汉族,福建福州人,南宋理学大家,著名的教育家、哲学家、思想家。

他独创的“格物致知”、“致良知”等教育理念及实践方法,影响深远,被誉为中国古代教育思想的集大成者之一。

本文对朱熹的教育思想及实践进行浅析。

一、朱熹的教育思想1. 格物致知朱熹提出的“格物致知”是其教育思想的核心。

他认为,唯有通过深入研究事物的本质,才能获得真知。

教育的目的不在于灌输知识,而是在于引导学生发现事物的真理和本质,通过观察、实践、思考,从而提高自己的认识水平。

这种教育方法是一种“由浅入深、由表及里”的启发式教学方式,具有很强的启发性和针对性,能够激发学生的求知欲和独立思考能力。

朱熹认为,教育的根本目的在于培养人的道德品质,使人格完善,成为有德有才的人。

在他看来,人的道德品质的培养是教育的首要任务,而这种品质的内在根基就是“良知”。

他强调“致良知”的重要性,认为人的“良知”是一种内在的道德判断能力,能够引导人正确地认识善恶、遵循道德规范。

教育应该引导学生认识自己的良知,并且通过教育的实践活动,使之得到充分的培养和发展。

3. 教育方法朱熹在教育实践中提出了一系列教育方法。

他主张“以问为学”,即通过提问的方式引导学生去思考、去探索,促使学生主动参与学习过程,并通过实践活动,培养学生的动手能力和实践能力。

他还提倡“小班教学”,认为小班教学能够更好地满足学生的个性化需求,更有利于教师对学生的精细化管理和指导。

这些教育方法都体现了朱熹注重启发式教学、个性化教育的教育理念。

1. 标本兼治在教育实践中,朱熹注重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提出了“标本兼治”的教育方法。

他认为,只有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才能使教育取得良好的效果。

在教学实践中,他注重对学生进行个别指导,关注学生的学习情况和学习兴趣,通过“量体裁衣”地对学生进行教学,使每个学生都能得到个性化的教育。

2. 教书育人朱熹提出的“教书育人”思想,是他的教育实践的重要内容。

浅论朱熹“格物致知”说

浅论朱熹“格物致知”说

浅论朱熹“格物致知”说朱熹是宋朝著名的理学家、思想家、哲学家、教育家、诗人,闽学派的代表人物,理学的集大成者,“格物致知”说是朱熹理学思想的重要范畴之一。

本文通过对格物致知说基本内涵以及朱熹“格物致知”说对中国科学发展的影响的详细阐述,最后论述了“格物致知”说的意义和价值。

标签:朱熹;格物致知;穷理格物致知是中国古代儒家思想中的一个重要概念,源于《礼记·大学》八目,格物、致知、诚意、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中所论述的“欲诚其意者,先致其知;致知在格物。

物格而后知至,知至而后意诚”。

程颢和他的胞弟程颐,都曾对“格物致知”进行了解释。

朱熹是程颢、程颐的三传弟子李侗的学生,在对程颢、程颐思想作纵深推进的基础上,赋予“格物致知”以新的内容,并按照自己的理学观点作了一篇《补传》,对“格物致知”作了详尽的解释。

一、朱熹“格物致知”说的基本内涵朱熹关于“格物致知”的详细而系统的阐述是在他《大学章句》中做的“窃取程子之意”的《补传》。

在这里,关于什么是“格物”,朱熹在《大学章句》中对“格物”的解释是:“格,至也,物,犹事也。

穷至事物之理,欲其极处无不到也。

”朱熹把格理解为“至、穷”之义,表明“格”的活动是一个在范围上不断拓展,在程度上不断深化的过程,其最终的目标便是对所有事物获得一种彻底贯通领悟。

“格”的对象是“物”。

格物即是穷至事物之理以至其极。

这与程颐的解释基本是一致的。

二人对格物的解释都是以人之心为主体带有一种强烈的意向性而指向物之理的,同时朱熹又明确的把格物解释为“即物而穷其理也”这是对程颐的发挥。

朱熹对致知的解释为推致吾之知识以至极尽,他把“致”理解为“推极”之义。

还有至于极、尽之义,与二程的解释是一致的。

关于“致知”,朱熹对于致知的解释是:“致,推极也。

知,犹识也。

推极吾之知识,欲其所知无不尽也。

”“致知”的关键在于一个“推”字,它是一个把已获得的“知”推衍到有待探求的事物中去以获得新知的过程,经过这一“推”,“知”便像滚雪球一样,不断积累,最后达到“所知无不尽也”的境界。

朱熹格物致知的理论旨趣精品文档

朱熹格物致知的理论旨趣精品文档
• 問精粗。曰:「如管仲之仁,亦謂之 仁,此是粗處。至精處,則顏子三月 之後或違之。又如『充無欲害人之心, 則仁不可勝用;充無欲穿窬之心,則 義不可勝用 』。害人與穿窬固為不仁 不義,此是粗底。然其實一念不當, 則為 不仁不義處。」夔孫。
• 子路曰:“桓公杀公子纠,召忽死之,管仲不 死。”曰:“未仁乎?”子曰:“桓公九合诸侯, 不以兵车,管仲之力也。如其仁,如其仁。” (《宪问》)
(4)博我以文与約我以禮
• 傅問表裏之說。曰:「所說『博我以 文,約我以禮』,便是。『博我以 文』,是要四方八面都見得周匝無遺, 是之謂表。至於『約我以禮』,又要 逼向身己上來 ,無一毫之不盡,是之 謂裏。」子升云:「自古學問亦不過 此二端。」曰:「是。但須見得通 透。」木之。
(5)仁爱之功用与境界
2. 心、物、理 • 工夫(包含认知)的主体——心 • 工夫(包含认知)的客体——物 • 工夫(包含认知)的方法——格物 • 工夫(包含认知)的目的——穷理
• 论心,朱子指出心能思维,能应万事。 心的思维活动范围,十分广大,该遍万 理万物,上天下地,无所不在。心能藏 往知来——预测机能。就此而言,他对 人的认识能力,人的主观能动性作了充 分的估计,认为“天理”先验地存在于 人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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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格物致知是凡圣关
大学物格、知至处,便是凡圣之关。 物未格,知未至,如何杀也是凡人。 须是物格、知至,方能循循不已,而 入于圣贤之域,纵有敏钝迟速之不同, 头势 也都自向那边去了。 (《朱子语 类》卷十五)
知至、意诚,是凡圣界分关隘。 (《朱子语类》卷十五)
2020/5/22
• 他的“知”或“理”是“天理”,其政治 含义指封建伦理道德。即“宇宙之间,一 理而已……其张之为三纳,其纪之为五 常”。此理先验地存于人心中,也存于天 地万物之间,理一分殊,合则为一,分别 为殊。

对道德与知识的双重关切——朱熹“格物致知论”探微

对道德与知识的双重关切——朱熹“格物致知论”探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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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人格物致知的例子(一)

古人格物致知的例子(一)

古人格物致知的例子(一)古人格物致知•什么是“格物致知”?•古人如何实践“格物致知”?•现代如何应用“格物致知”?什么是“格物致知”?“格物致知”是中国古代思想家朱熹提出的一种认知理论。

它认为,人们应该通过不断地观察、研究物象,深入了解自然规律,提高自己的认知能力,从而达到认识事物本质的目标。

格物致知可以理解为“观察事物来达到知识”的方法论。

古人如何实践“格物致知”?出土文物在中国的历史长河中,文化的传承和发展离不开历史的积淀。

古人为了认识事物的本质和历史的变迁,大量收集归纳各种文物,并通过研究这些文物的特征,深入了解它们所代表的文化和历史。

例如,通过对出土的青铜器、陶器、玉器等文物的分析和研究,我们可以了解这些文物的制作工艺、时代背景和文化内涵,进而推断出社会和文化的发展脉络。

对大自然的观察中国古代的科学家、哲学家和诗人,经常对大自然进行细致入微的观察和研究。

他们借助自身生活环境以及身边的自然现象,例如昆虫、花草、山水、日月星辰等,来反思和探讨宇宙万物的规律和意义,提高自身的认知能力。

如《诗经》中的“采芑浮兰,新妇之奠”“, “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等,都表现了古人对大自然的热爱和敬畏之情。

现代如何应用“格物致知”?技术创新随着现代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人们对事物的认识变得更加深入和细致。

例如,在医学领域中,经过对各种疾病的研究和分析,人们掌握了许多治疗疾病的方法,从而能够改善生活,延长寿命。

环境保护作为人类赖以生存的环境,自然界的变化和保护已经成为当今社会的一个重要话题。

我们可以通过对大气、水体、土壤等环境问题的研究和分析,来发现环境问题的成因和治理方法,保护我们的家园。

结语“格物致知”不仅是中国古代智慧的结晶,更是指导现代人类认识世界和改善生活的重要方法之一。

我们需要了解历史、关注自然、追求真理,不断提高自身认知能力,为实现个人和社会的发展而努力。

古今结合古人的“格物致知”思想在现代也有广泛的应用。

朱熹的格物致知的含义

朱熹的格物致知的含义

朱熹的格物致知的含义朱熹(1130年-1200年),南宋理学家,是中国古代儒家学派中最重要的代表之一。

他提出了“格物致知”的理念,成为了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那么,“格物致知”究竟意味着什么呢?“格物致知”可以理解为“通过观察事物现象来追求真理和知识”。

它强调通过实践和思考来认识世界,强调实证主义的态度。

在朱熹看来,人类应该通过对自然界的观察和实证研究来获得知识,而不是仅仅通过书本和理论知识。

朱熹认为,人类的认识能力是有限的,只有通过观察和实践才能尽可能地接近真理。

他主张要用科学的方法去观察事物,用实验去验证观点,以达到对事物本质的真实认识。

只有通过实践,人们才能摆脱主观臆断和偏见,真正地了解事物的本质和规律。

朱熹的“格物致知”不仅仅是对自然界的观察和实践,也包括对人性的思考和研究。

他认为,人性本善,只有通过实践和修身养性,才能发挥出人性的最大潜力。

他强调要通过反思自我,审视自己的行为和思想,找到自己的不足之处,并努力改正。

只有通过自我反省和修正,人们才能达到真正的自我完善。

在朱熹看来,格物致知是一种修身养性的过程,是实现人的自我完善的必经之路。

他提倡“砥砺自律”,即通过不断地反思和修正自己的行为和思想,来提高自己的道德水平和修养。

只有通过不断地改进自己,人们才能达到道德和心灵的升华。

朱熹的“格物致知”思想对中国传统文化产生了深远影响。

它强调通过实践和观察来获得知识,强调个体的自我完善和道德修养。

这种思想在中国古代教育中占据了重要的地位,对后世儒家思想产生了深远影响。

在现代社会中,“格物致知”思想依然具有重要的价值,它提醒我们要不断地反思和修正自己,通过实践和观察来获得知识和真理。

总之,“格物致知”是朱熹提出的一种观察事物、实践和修身养性的理念,强调通过实证主义的态度来认识世界和自我完善。

它强调通过实践和观察来获得知识,通过自我反省和修正来提高自己的道德水平和修养。

朱熹的“格物致知”思想对中国传统文化和现代社会都产生了深远影响,它提醒我们要不断地反思和修正自己,通过实践和观察来获得真知和真理。

朱子治家格言

朱子治家格言

朱子治家格言朱熹(1130-1200),北宋著名思想家、教育家、文化名人,被誉为中国历史上最伟大的儒家学者之一,被尊为“朱子先生”。

他的思想被称作“朱子学”,影响深远,被后人奉为经典之一。

在他所著的《四书集注》中,不仅对儒家经典进行了注解,还阐发了自己的治家理念,提出了很多切实可行的治家格言。

一、“格物致知”朱熹认为,所有的智慧和知识都来自于对事物的观察、研究和思考。

他提出了“格物致知”这一原则,主张通过观察具体的事物来获取知识,从而掌握事物本质。

这一原则也可以应用于家庭管理中,即把注意力放在具体的细节上,认真观察家庭成员的行为和言语,去分析他们的动机和想法,从而更好地掌握家庭情况,有效地管理家庭。

二、“诚则明,明则诚”朱熹认为,人应该保持真诚和透明的态度。

他提出了“诚则明,明则诚”这一格言,主张在人际交往中要对人诚实,表露自己的真实想法和观点,同时也要保持坦诚和开放的态度,愿意听取别人的建议和意见。

这一原则在家庭管理中也同样适用,家庭成员之间也应该保持诚实和开放的交往方式,避免因为隐瞒或欺骗导致家庭矛盾的发生。

三、“知行合一”朱熹认为,理论知识和实践行动必须相互结合。

他提出了“知行合一”这一原则,主张将理论知识应用到具体实践中,通过实践达到理论的有效验证。

在家庭管理中也同样适用,家庭成员应该将学到的理论知识运用到日常生活中,加强实践,积极提高自己的实践能力,更好地管理家庭。

四、“慎独”朱熹认为,每个人都应该对自己的行为和言语进行慎重的反思。

他提出了“慎独”这一原则,主张在独处的时候认真反思自己的行为和言语,探讨自己的渴望和志向。

这一原则在家庭管理中也同样重要,家庭成员应该在独处的时候对自己的言行进行反思和总结,以不断提高自己的素质和管理能力。

五、“敬天爱人”朱熹认为,义务要履行,道德要尊重。

他提出了“敬天爱人”这一原则,主张人应该尊重、敬畏上天,同时也要关爱、尊重身边的人。

这一原则在家庭管理中也非常实用,为人父母和为人子女都要向上敬天、向下爱人,互相关爱和尊重,营造和睦、温馨的家庭氛围。

朱熹教育思想:格物致知、居敬持志

朱熹教育思想:格物致知、居敬持志

朱熹教育思想:格物致知、居敬持志朱熹教育思想:格物致知、居敬持志朱熹(1130-1200),字元晦,号晦庵,出⽣于福建。

是南宋著名的哲学家、思想家。

朱熹以儒家思想为主⼲,兼取佛、道观点,并叹收当时的⾃然科学成果,构建了⼀个“致⼴⼤,极精微,综罗百代”的集⼤成的学术思想体系。

他把“理”作为哲学体系的最⾼范畴,⽽“理”⽆所不在,“万物皆有理”。

他从理⽓论出发,提出了“宇宙⽣成论”。

在道德修养上,提出“存天理,灭⼈欲“,认为天理胜则⼈欲退。

他还继承了孔⼦“学⽽优则仕”、“有教⽆类”的教育⽬标,提出教育的⽬的和作⽤就在于“明⼈伦”。

并且以“正⼼修⾝”为教育⽅法,以“圣⼈之德”或“贤⼈之学”为培养⽬标,以“修齐治平”作为⼠⼈阶层的最⾼理想。

朱熹四⼗余年从事教育和著述,注意⽤⾃⼰的哲学思想指导教育实践,并总结出⼀套教学⽅法和原则。

他认为学习是⼀个贯通和积累的过程,需要博学、审问、慎思、明辨、时习、笃⾏。

⽽贯穿其中的⼜有若⼲条原则。

在他去世后不久,其门⼈编成《朱⼦读书法》⼀书,⽤六句话对朱熹主张的学习原则加以概括,分别是循序渐进、熟读精思、虚⼼涵泳、切⼰体察、著紧⽤⼒、居敬持志。

朱熹是封建社会后期期最有影响的⼀位教育家。

《四书集注》成为元明清朝代读书⼈的必读书;《朱⼦家训》成为南宋以后家族⽂化教育的典范。

从南宋以来七⼋百年,中国教育可以说受朱⼦的影响最为深远。

正⽂:《⽩⿅洞书院揭⽰》(节选)[原⽂]⽗⼦有亲,君⾂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

右五教之⽬。

尧使舜为司徒,敬敷五教,即此是也。

学者学此⽽已,⽽其所以学之序亦五焉。

其别如左:博学之,审问之,慎思之,明辨之,笃⾏之。

右为学之序。

学、问、思、辨四者,所以穷理也。

若夫笃⾏之事,则⾃修⾝以⾄处事接物,亦各有要。

其别如左:⾔忠信,⾏笃敬,惩忿窒欲,迁善改过。

右修⾝之要。

正其谊,不谋其利。

明其道,不计其功。

右处事之要。

已所不欲,勿施于⼈。

⾏有不得,反求诸⼰。

论朱熹的格物致知之旨

论朱熹的格物致知之旨

论朱熹的格物致知之旨赵 峰 长期来,人们对朱熹的格物之说的研究多局限在认识论形式方面,对其中所包含的本体论内容少有涉及,故常常将其与以增加知识为目的的“穷物理”的方法相混同,从而导致从冯友兰到牟宗三对朱熹的修养学说乃至其整个思想体系的严重误解。

本文试图由“张荫麟问题”入手,对朱熹的格物之说重新清理,论证格物之“物”主要指人伦日用之“事”,致知之“知”主要指对生命意义的领悟和对儒家价值的认同;而格物致知的本体论意义在于:根据社会生活之常道去发现并消除自然生存现象对人的社会本性的遮蔽,以实现某种不同于佛老的儒家式的本真生存。

由此我们可以更准确地理解朱熹的整个修养学体系,并有益于澄清各种误解。

作者:赵峰,男,1964年生,哲学博士,中共中央党校文史部教师。

淳熙二年乙未(朱子46岁)的鹅湖之会以前,朱熹的为学规模已大体形成。

在几经反复的艰苦探索之后,朱熹终于重新确认了格物致知的地位,构筑起了以格物致知为代表的认识型工夫与以克己涵养为代表的实践型工夫互发并进的工夫体系,使长期困扰他的致知与践行矛盾暂时得到了调和。

然而当朱陆在鹅湖相遇,激烈的争论表明问题并未彻底解决。

应当说为了这次聚会,朱陆双方都是有备而来的。

朱熹与吕祖谦通过合编《近思录》取得了共识,并对自己的学问工夫进行了总结和梳理;陆氏兄弟通过会前的致辩剧论,最后也统一了认识。

尽管朱陆双方都是抱着“欲会归于一而定其所适从”的目的而来,然而会上一交锋,双方的立场相距太远,最后竟不欢而散。

鹅湖之争的焦点集中在读书穷理的必要性问题。

陆象山强调发明本心,朱熹强调格物致知,表面上看,这完全是一个方法论问题。

后来陆象山也要人读书,朱熹更是反省自己道问学方面多了,似乎这种纯方法论上的分歧就可以消除了。

然而无论在当时还是后来,人们都感觉到问题并非这么简单。

距鹅湖之会七百五十多年以后,在二十世纪三十年代,张荫麟先生又重提这一问题,并提得十分鲜明。

他说:“朱陆同以为‘人之所应然的道理’是具于各人心中。

浅论朱熹的《补格物致知传》

浅论朱熹的《补格物致知传》

浅论朱熹的《补格物致知传》作者:徐泉海来源:《法制与社会》2010年第20期摘要朱熹是宋代理学的集大成者,他在校正诠释儒家经典《大学》之时,认为,《大学》对于格物致知一节已佚,故朱熹增补其传。

《补格物致知传》集中反映了朱熹重视格物穷理工夫的特色,囊括了从工夫之始到豁然贯通境界之达成的全过程,在朱熹理学中具有重要的地位。

关键词朱熹《补格物致知传》格物致知境界中图分类号:I206.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10)07-238-02朱熹,字元晦,号晦庵,生于南宋高宗建炎四年(公元1130年),卒于宋宁宗庆元六年(公元1200年)。

朱熹祖籍江西婺源,因其父朱松在福建任官,故居于福建,朱熹生于福建尤溪,并长期在崇安、建阳等讲学,故其学称为“闽学”。

朱熹早年曾泛滥佛老,后从学杨时(字中立,号龟山,1053—1135)再传弟子李侗(字愿中,号延平,1093—1163)始定立脚跟。

此后,朱熹在与当时主要学派、学者,如湖湘学派、永康学派、以及金溪陆九渊(字子静,号象山,1139-1193)进行激烈争辩中,逐渐建立了自己的学问体系,并成为当时最有影响力的学派。

朱熹晚年亦曾遭受政治打击,其学被诬称为“伪学”,直至南宋末年才获得官方认可。

朱熹是宋代理学的集大成者,其学以二程理学为宗,吸收和融会了周敦颐、张载、邵雍等人的学问,构建了以“理”为核心,涉及宇宙论、本体论、心性论、工夫论及历史观等诸方面的庞大体系,成为中国传统社会中后期居于统治地位的思想,对中国社会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本文所涉及“格物致知”论在朱熹思想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充分展示其的特色。

依牟宗三(字离中,1909-1995)先生之见,宋明理学为“成德之教”,其中心問题首在讨论道德实践所以可能之先验根据(或超越的根据),此即心性问题是也。

由此进而复讨论实践之下手问题,此即工夫入路问题是也。

前者是道德实践所以可能之客观根据,后者是道德实践所以可能之主观根据。

朱熹格物致知论

朱熹格物致知论

朱熹格物致知论任守愈《大学》中讲:“古之欲明明德于天下者;先治其国..欲治其国者;先齐其家;欲齐其家者; 先修其身..欲修其身者;先正其心..欲正其心者;先诚其意..欲诚其意者;先致其知..致知在格物..”这样讲在《大学》这部集中围绕着这些问题论述了儒家以修身齐家为根本的政治伦理哲学中;格物致知是何其的重要..朱熹对格物致知问题有相当深的研究;我们今天就这个问题讨论之..对于这个问题;朱熹专门写了一篇《补〈大学〉格物致知传》;提出了一个格物致知;即物穷理的认识论纲要..其文如下:“所谓致知在格物者;言欲致吾之知;在即物而穷其理也..盖人心之灵莫不有知;而天下之物莫不有理;惟于理有未穷;故其知有不尽也..是以大学始教;必使学者即凡天下之物;莫不因其已知之理而益穷之;以求至乎其极..至于用力之久;而一旦豁然贯通焉;则众物之表里精粗无不到;而吾心之全体大用无不明矣..此谓物格;此谓知之至也..”按照朱熹的这个解释;所谓致知在格物;就是即物穷理以致吾心固有之知..他说:“盖人心之灵莫不有知;而天下之物莫不有理;”认为人本来有知;天下之舞都有一个理;这样说来人“惟于理有未穷;故其知有不尽也”;如果不是这样;那么就是因为他没有穷尽理..那么“格物”和“致知”是什么哪我们来分析一下..朱熹曾说:“此一书之间要紧只在格物两字上认得”;“本领全只在这两字上..”《朱子语类》十四可见“格物”在朱熹《大学》思想中的重要地位..“格;至也..物;犹事也..穷至事物之理;欲其极处无不到也..”《大学章句》释经一章“所谓致知在格物者;言欲致吾之知;在即物而穷其理也..盖人心之灵莫不有知;而天下之物莫不有理;惟于理有未穷;故其知有不尽也..是以大学始教;必使学者即凡天下之物;莫不因其已知之理而益穷之;以求至乎其极..”补传五章“致知之道在乎即事观理以格夫物..格者;极至之谓;如格于文祖之格;言穷而至极也..”《大学或问》卷一“及其进乎大学;则又使之即夫事之中;因其所知之理推而究之;以各行乎其极..”《大学或问》卷二在朱熹看来;格物包括三个要点;即“即物”、“穷理”、“至极”..在朱熹的认识当中;理是先于天地而存在的;是天地万物产生和存在的本源和根据..所以穷理;就是要探求、穷索一切本源;于是三者的关系就是格物的核心在穷理;穷理离不了居奇的事物;穷理就要穷至其极..这里涉及了格物的方法问题;后面我们再说..这里有个问题;就是这个“格”字训为“至”的问题;对于这个问题朱门后学车若水加了两个字;“量”和“度”见《宋元学案》六十六《南湖学案》之《玉峰脚气集》..我理解这个“量”和“度”;是使认识达到“适中合宜”;穷极其理;也要“适中合宜”;否则就过犹不及;因为如果真要“极至”;就会使“穷理”意无着落;格至无穷无尽;求索不得;以至居无所定;没有什么标准而言;落到无限求索的空无之中了..什么叫“致知” 朱熹在《大学章句》中说:“推极吾之知识;欲其所知无不尽也..”“致知知识就一物上穷尽一物之理;致知店知识穷得物理尽后我之知识亦无不尽处;若推此知识而致之也..此其文义知识如此;才认得定;便请以此用功;但能格物则知自至;不是别一事也..”《答黄土子耕五》;《文集》五十一这样朱熹的致知就定位在“通过考究物理;使认识的知识得到扩充而所得的结果”上了;于是补格物致知传中又说:“所谓致知在格物者;言欲致吾之知;在即物而穷其理也..盖人心之灵莫不有知;而天下之物莫不有理;惟于理有未穷;故其知有不尽也..”这样人心莫不有知即是致知之识;既有能觉之知;更有知识之知..朱熹认为人本来是有知的;但是由于受到世间事物的蔽塞而不能达到通明;必须进行后天的学习方能达到..他说:“这个道理;本是天所以与我者;不为圣贤而有余;不为愚不肖而不足..但其间节目;须当讲学以明之..”《语类》卷十四天所赋予人的理是完整无缺的;无论是贤、愚、不肖;他们固有的理都没有变;但是由于人禀受的“气”各有不同;有“昏明清浊之异”;所以理也有通明蔽塞的不同..于是朱熹强调;无论资质如何;要明天赋之理;都要下困学、勉行的工夫..参见《语类》卷八从上可知;格物指努力穷就事物之理;当人民通晓事物之理后;人的知识也就完备彻底了;致知完全是作为认识过程找能够的格物在人所得知识的一个自然结果;所以朱熹认为;若没有格物谈致知是无法办到的..知悉用“格物所以致知”来说格物和致知的关系;一方面说格物以致知为目的;另一方面致知是在格物的过程中实现的..在赵顺孙篆疏的《大学篆疏》中载:“《文集》曰:格物独可以一事言;知至则指吾心所可知处;不容更有未尽矣..《语录》曰:物格是要得外面无不尽;知至是里面亦清澈无不尽..”这样“格物”和“致知”只是认识过程中的两个不同的方面;“格物”和“致知”不是两回事..知晓了格物致知的关系;我们怎样来格物而达到致知哪先要弄清格物的“物”;这个格物的对象问题..朱熹格物中的“物”;是指一切事物;凡天地之间;无论是客观的物质实体;还是某些思维念虑在内..朱熹说:“圣人只说格物二字;便是要人就事物上理会..且自一念着急微;以至事事物物;若静若动;凡居出饮食言语;无不是事..”《语类》十五他还说:“格物须是到处求;博学之;审问之;谨思之;明辩之;皆格物之谓也..若只求诸己;亦恐有见错处;不可执一..”《语类》十八从而要求人通过对外在对象的考究中把握义理;以达到引起内心的波动热达到致知..这样朱熹认为天下的事物莫不有理;无论是大小、轻重、贵贱等等;万事万物皆有理;所以格物是长理论上讲对这些事物的理也要格;当然在实践中有个轻重缓急的问题;那桐油另当别论了..事物的多样性引起格物方法的多样性来;但是归结到一处;就是要求把一切内格物之功合到“吾心之全体大用无不明”的道德境界上去..但是把朱熹格物学说仅仅归结到道德境界修养方法上是不完全的;他也是对知识学习的根本求知方法..我们下来探讨一下朱熹的格物致知的几个有机的常规方法..朱熹的格物致知的模式就是“博学—积累—贯通—推类”;下来我们看看这个模式..博学..“博学;谓天地万物之理;修己治人之方;皆所当学;然亦各有次序;当以其大而急者为先;不可杂而无统也..”《语类》卷八博学是无所不学;但又要有先后次序;不可杂而无序..博学的目的就是要穷理;他还提出必须先博而后约;博而不能反于约;就不能穷理;就会流于杂..“务反求者;以博观为外弛;务博观者;以内省为狭隘;堕于一偏;此皆学者之大病也..”《语类》卷九“学之杂者似博;其约者似陋..惟先博而后约;然后能不流于杂;而不厌于陋也..”《答汪太初》;《文集》卷四十六“穷理格物;如读经看史;应接事物;理会个是处;皆是格物..”《语类》卷十五这里说的很明白;就是博学是为了穷理;这种广泛的学习知识就是为其做准备的..他在此中;还提出了这样一条;就是一方面肯定人心有先知;另一方面强调观物、读书不能有私心;旧见的束缚..他指出:“今学者有二种病;一是主私意;一是旧有先入之说;虽欲摆脱;亦被他自来相寻..”《语类》卷十一己意、私见在作怪;难免先入主见;是不可能真正知道彼事的..朱熹有两句诗很有名气;“问渠那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观书有感》之一;《文集》卷二有朱熹的话来解释就是:“读书若有所见;未必便是;不可便执著;且放到一边;益更读书;以来新见..若执著一见;则此心便被此见遮蔽了”同上;“学者不可只管守从前所见;须除了;方见新意..如去了浊水;然后清者出焉..”同上就是这个意思;其实这对“积累”来说也很重要..积累..程颐讲了这样一句话:“今日格一物;明日格一件..积习既多;然后脱然自有贯通处..”《遗书》十八朱熹很注重这句话;他认为;积累可以达到贯通;贯通须由逐渐积累;关于贯通我下一段再说..朱熹十分强调积累之功;他说:“格物致知;大学之端;始学之事也..一物格则一知至;其功有渐;积久贯通;然后胸中判然不疑所行;而意诚心正矣..然所致之知固有深浅;岂遽以为与尧舜同者;一旦忽然而见之也哉此殆释氏一闻千悟;一超直入之虚谈;非圣门明善诚身之实务也..”《文集》七十二这样格物须是一个又一到十;到百的过程;如果不能切实的“今日格一物;明日格一物”则会一事无成;超越积累而想达到格物是不可能的;虚妄的..在这里积累首先是要切己之实..这里他批判了用禅宗的顿悟方式来达到格物..朱熹的观点是从即物的见闻之知入手;这个“知”要从小的入手;从自己入手..这样今日格;明日格;久之就贯通了..贯通..在运用这个方法来解决问题时;朱熹首先用“理一分殊”的观点批判了程颐的格一物而万物通的观点..“问:一理则万物通;其说如何曰:伊川尝云;虽颜子亦未到此..天下岂有一理而万物通便解万理皆通也须积累将去..如颜子高明;不过闻一知十;亦是大段聪明了..学问却有渐;无急迫之理..有人尝说学问只用穷究一个大处;则其他皆通;如某正不敢如此说..须是遂旋做将去;不成只用穷究一个;其他更不用管;便都理会得;岂有此理”《语类》卷十八“这道理不只是就一件事上理会见得便了;学时无所不学;理会时却是逐件上理会去..”《语类》卷百十七照朱熹的说法;每个事物皆有它自己的理;这个理是十分具体的;但是这些具体的理又受到一普遍原理所支配;普遍原理存在于一切有差别的具体的理之中;一切有差别的具体的理;都是普遍之理的个别表现..这样不可能由只格一物而认识到普遍原理的..他强调由个别具体之理贯通而达到普遍原理;达到认识的飞跃;但我这里要说明一点就是这个“理”;并不是我们现在认识到的规律;也不是宗教认识中的“神”;是朱熹特指的“天理”..这种贯通诚如《大学章句》中所讲的“是以大学始教;必使学者即凡天下之物;莫不因其已知之理而益穷之;以求至乎其极..至于用力之久;而一旦豁然贯通焉;则众物之表里精粗无不到;而吾心之全体大用无不明矣..此谓物格;此谓知之至也..”推类..实际上前面三个已经达到朱熹所谓的“致知”了;认识到这一阶段似乎可以终结了..但是天地万物千千种种;总不会达到全部都“格”过去了;这样旧有了轻重缓急问题..对于那些没有“格”过的;朱熹说:“物有多少;亦如何穷得尽但到那贯通处则才抬来见便晓得;是为尽也..”《语类》六十这样那些没有经过穷格的事物才会转化为人的现成知识;这个过程就是推类..如何推类;朱熹认为用这八个字“举一反三;触类旁通”;从一类事物积累而得到一个普遍原理;再用这个普遍原理去推知其他事物之理..他肯定了人在认识事物上的能动性;有认识到一事物与它周围的任何事物都有联系;这是很难得的..但是朱熹得人为这种推理而得的知识;只是大体上如此而已;对此也不能全信;他还有疑虑..这里我简单地说说这四个方面的内在联系..博学为积累做了准备;积累达到一定程度;就会贯通而得到一普遍原理;用得到的这个普遍原理推类就可以知道那些未知的事物之理..经过这样一个步骤就可以达到格物致知..朱熹提倡的先知后行在这里很明显的显示出来了..朱熹继承和发展了程颐的格物致知论;并将他更加完备程颐的格物穷理是多方面的以及其途径和方法是多样性的观点;被朱熹充分发挥;特别是“今日格一物;明日格一件”的观点..当然也有对程颐格物致知论的某些方面的舍弃;这是必要的..我们可以这样说;在这个问题上;朱熹从不同的角度上展开了比较广泛的论述;在中国思想认识史上是很有价值的..但是我们用现在的观点来看;是很成问题的;对于朱熹这样的哲学家;我们不能因为将他定位在唯心主义阵营中;就一棍子打死;对其一分为二的看待是十分必要的..。

朱熹对格物致知的看法

朱熹对格物致知的看法

朱熹对格物致知的看法朱熹对格物致知的看法一、格物致知的含义格物致知是中国古代哲学家孔子所提出的一种思想方法,其含义是通过对事物的观察和分析来获得知识和智慧。

这种方法要求人们不断地去探究事物的本质和规律,以便更好地认识世界和改善自己。

二、朱熹对格物致知的评价1. 对于格物致知的重要性朱熹认为,格物致知是学习和实践道德行为的基础。

只有通过对事物本身的观察和分析,才能够更好地理解道德规范,并将其付诸实践。

因此,他强调了格物致知在修身养性中的重要性。

2. 对于具体实践方法的建议朱熹提出了一些具体实践方法,以帮助人们更好地运用格物致知思想。

他建议人们要注重细节,关注每一个细节背后所蕴含的道理;要多做比较,将不同事物之间进行比较分析,以便更好地理解它们之间的联系;还要注重实践,通过实践来检验自己的认识是否正确。

3. 对于格物致知与经典的关系朱熹认为,格物致知必须建立在对经典文献的深入理解之上。

只有通过对经典文献的阅读和分析,才能够更好地理解事物本身的本质和规律。

因此,他强调了对经典文献的学习和研究在格物致知中的重要性。

4. 对于格物致知与理性思维的关系朱熹认为,格物致知是一种理性思维方法。

只有通过运用理性思维才能够更好地观察和分析事物,并从中获得真知灼见。

因此,他强调了在格物致知中运用理性思维方法的重要性。

5. 对于格物致知与实践的关系朱熹认为,格物致知必须建立在实践基础之上。

只有通过实践才能够检验自己所获得的认识是否正确,并将其付诸实践。

因此,他强调了在格物致知中注重实践的重要性。

三、结论朱熹对格物致知的评价非常高。

他认为,格物致知是一种重要的思想方法,可以帮助人们更好地认识世界和改善自己。

同时,他也提出了一些具体实践方法,并强调了格物致知与经典、理性思维以及实践之间的关系。

因此,朱熹对格物致知的评价具有很高的理论和实践价值。

朱熹的格物致知研究论文

朱熹的格物致知研究论文

朱熹的格物致知研究论文“格物致知”是中国传统思想中重要的一部分,而朱熹被誉为格物致知的代表人物,他对该思想的贡献也是极为重要的。

本文将在理论层面对朱熹的格物致知研究展开探讨,从而更好地理解并使用这一思想。

首先,我们需要知道什么是“格物致知”。

这一思想在《论语》中便有所体现,指通过观察、思考、实践等方式来发现事物的规律,并从中得到知识的过程。

朱熹认为,只有通过“格物致知”,才能真正了解事物本质,从而达到知识的境界。

在他的《中庸》中,他提到了“知之者,不如好之者”,意思是说,真正了解某一事物的人,不如擅长应用它的人。

朱熹的格物致知理论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明确认识物体的属性,即所谓的“正名”。

他认为,只有准确地了解某一事物的名称、特征、功能等属性,才能更好地把握该事物的用途及其在整个世界中的地位。

二是要通过实践,来发现物质世界的规律。

只有亲身实践过,才能更好地了解某一事物的本质和存在的理由。

三是要通过观察、思考等方式,来得出让所有人都能接受的结论。

只有得出了严密可靠的结论,才能更好地将其应用到实际生活中,并提高我们的实践能力。

那么,朱熹的这一理论在实际应用中,究竟会有哪些作用呢?首先,“格物致知”使人更加注重实践,更加注重发现规律和总结经验。

这样的态度,不仅能够帮助人们真正了解世界,而且可以帮助人们不断改进自己的实践能力,并在实践中寻找创新。

其次,通过“正名”和实践,我们可以更好地认识事物的本质和特点。

这些认识不仅有助于人们在实践中做出正确的选择,而且还可以推动人类文化的传承和发展。

第三,这一理论还有助于提高人们对世界的研究方法和态度,使我们更加注重实事求是和客观研究方法,并避免偏见和主观意识的影响。

总之,朱熹的格物致知理论是中国传统思想中独特的贡献,它深深地影响了中国历史文化的发展。

今天,在我们应对愈发复杂和多变的现实环境时,这一思想的意义更加重要。

我们需要更加努力地去发现世界,去寻找规律,并从中汲取知识。

格物致知的朱熹解释

格物致知的朱熹解释

格物致知的朱熹解释
朱熹是宋代著名的哲学家、思想家和理学家,他对于格物致知
的解释可以从多个角度来进行阐述。

首先,格物致知是朱熹理学中的重要观念,其中的“格物”意
味着要通过实践和观察事物的本质来认识世界,而“致知”则是通
过对事物的认识来达到真知的境界。

朱熹认为,人们不能仅凭空想
或者主观臆断来获得真知,而应该通过实际经验和观察来深入了解
事物的本质和规律,从而获得真正的知识。

其次,格物致知也体现了朱熹对于人的修养和道德实践的重视。

朱熹强调,人应该通过实际行动来践行道德,而不仅仅停留于理论
的层面。

他认为,只有通过实际的实践,人们才能真正理解道德的
内涵和要求,才能将道德原则转化为具体的行为准则。

因此,格物
致知也可以理解为通过实际行动来增进人的道德修养和实践。

此外,朱熹还将格物致知与理学的“致良知”相联系。

他认为,通过格物致知,人们可以不断提升自己的良知,即内在的道德感知
和判断能力。

通过实践和观察事物,人们可以培养自己的良知,进
而正确判断事物的是非善恶,从而实现道德的行为。

总的来说,朱熹对于格物致知的解释强调了实践和观察的重要性,强调了人的修养和道德实践的重要性,同时也将其与理学的“致良知”相联系。

通过格物致知,人们可以通过实际经验和观察来认识世界,提升自己的道德修养,并实现真知和道德的统一。

这一观念在中国古代哲学和文化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和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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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熹格物致知论任守愈《大学》中讲:“古之欲明明德于天下者,先治其国。

欲治其国者,先齐其家,欲齐其家者,先修其身。

欲修其身者,先正其心。

欲正其心者,先诚其意。

欲诚其意者,先致其知。

致知在格物。

”这样讲在《大学》这部集中围绕着这些问题论述了儒家以修身齐家为根本的政治伦理哲学中,格物致知是何其的重要。

朱熹对格物致知问题有相当深的研究,我们今天就这个问题讨论之。

对于这个问题,朱熹专门写了一篇《补〈大学〉格物致知传》,提出了一个格物致知,即物穷理的认识论纲要。

其文如下:“所谓致知在格物者,言欲致吾之知,在即物而穷其理也。

盖人心之灵莫不有知,而天下之物莫不有理,惟于理有未穷,故其知有不尽也。

是以大学始教,必使学者即凡天下之物,莫不因其已知之理而益穷之,以求至乎其极。

至于用力之久,而一旦豁然贯通焉,则众物之表里精粗无不到,而吾心之全体大用无不明矣。

此谓物格,此谓知之至也。

”按照朱熹的这个解释,所谓致知在格物,就是即物穷理以致吾心固有之知。

他说:“盖人心之灵莫不有知,而天下之物莫不有理,”认为人本来有知,天下之舞都有一个理,这样说来人“惟于理有未穷,故其知有不尽也”,如果不是这样,那么就是因为他没有穷尽理。

那么“格物”和“致知”是什么哪?我们来分析一下。

朱熹曾说:“此一书之间要紧只在格物两字上认得”,“本领全只在这两字上。

”(《朱子语类》十四)可见“格物”在朱熹《大学》思想中的重要地位。

“格,至也。

物,犹事也。

穷至事物之理,欲其极处无不到也。

”(《大学章句》释经一章)“所谓致知在格物者,言欲致吾之知,在即物而穷其理也。

盖人心之灵莫不有知,而天下之物莫不有理,惟于理有未穷,故其知有不尽也。

是以大学始教,必使学者即凡天下之物,莫不因其已知之理而益穷之,以求至乎其极。

”(补传五章)“致知之道在乎即事观理以格夫物。

格者,极至之谓,如格于文祖之格,言穷而至极也。

”(《大学或问》卷一)“及其进乎大学,则又使之即夫事之中,因其所知之理推而究之,以各行乎其极。

”(《大学或问》卷二)在朱熹看来,格物包括三个要点,即“即物”、“穷理”、“至极”。

在朱熹的认识当中,理是先于天地而存在的,是天地万物产生和存在的本源和根据。

所以穷理,就是要探求、穷索一切本源,于是三者的关系就是格物的核心在穷理,穷理离不了居奇的事物,穷理就要穷至其极。

这里涉及了格物的方法问题,后面我们再说。

这里有个问题,就是这个“格”字训为“至”的问题,对于这个问题朱门后学车若水加了两个字,“量”和“度”(见《宋元学案》六十六《南湖学案》之《玉峰脚气集》)。

我理解这个“量”和“度”,是使认识达到“适中合宜”,穷极其理,也要“适中合宜”,否则就过犹不及,因为如果真要“极至”,就会使“穷理”意无着落,格至无穷无尽,求索不得,以至居无所定,没有什么标准而言,落到无限求索的空无之中了。

什么叫“致知”?朱熹在《大学章句》中说:“推极吾之知识,欲其所知无不尽也。

”“致知知识就一物上穷尽一物之理,致知店知识穷得物理尽后我之知识亦无不尽处,若推此知识而致之也。

此其文义知识如此,才认得定,便请以此用功,但能格物则知自至,不是别一事也。

”(《答黄土子耕五》,《文集》五十一)这样朱熹的致知就定位在“通过考究物理,使认识的知识得到扩充而所得的结果”上了,于是补格物致知传中又说:“所谓致知在格物者,言欲致吾之知,在即物而穷其理也。

盖人心之灵莫不有知,而天下之物莫不有理,惟于理有未穷,故其知有不尽也。

”这样人心莫不有知即是致知之识,既有能觉之知,更有知识之知。

朱熹认为人本来是有知的,但是由于受到世间事物的蔽塞而不能达到通明,必须进行后天的学习方能达到。

他说:“这个道理,本是天所以与我者,不为圣贤而有余,不为愚不肖而不足。

但其间节目,须当讲学以明之。

”(《语类》卷十四)天所赋予人的理是完整无缺的,无论是贤、愚、不肖,他们固有的理都没有变,但是由于人禀受的“气”各有不同,有“昏明清浊之异”,所以理也有通明蔽塞的不同。

于是朱熹强调,无论资质如何,要明天赋之理,都要下困学、勉行的工夫。

(参见《语类》卷八)从上可知,格物指努力穷就事物之理,当人民通晓事物之理后,人的知识也就完备彻底了;致知完全是作为认识过程找能够的格物在人所得知识的一个自然结果;所以朱熹认为,若没有格物谈致知是无法办到的。

知悉用“格物所以致知”来说格物和致知的关系,一方面说格物以致知为目的,另一方面致知是在格物的过程中实现的。

在赵顺孙篆疏的《大学篆疏》中载:“《文集》曰:格物独可以一事言,知至则指吾心所可知处,不容更有未尽矣。

《语录》曰:物格是要得外面无不尽,知至是里面亦清澈无不尽。

”这样“格物”和“致知”只是认识过程中的两个不同的方面,“格物”和“致知”不是两回事。

知晓了格物致知的关系,我们怎样来格物而达到致知哪?先要弄清格物的“物”,这个格物的对象问题。

朱熹格物中的“物”,是指一切事物,凡天地之间,无论是客观的物质实体,还是某些思维念虑在内。

朱熹说:“圣人只说格物二字,便是要人就事物上理会。

且自一念着急微,以至事事物物,若静若动,凡居出饮食言语,无不是事。

”(《语类》十五)他还说:“格物须是到处求,博学之,审问之,谨思之,明辩之,皆格物之谓也。

若只求诸己,亦恐有见错处,不可执一。

”(《语类》十八)从而要求人通过对外在对象的考究中把握义理,以达到引起内心的波动热达到致知。

这样朱熹认为天下的事物莫不有理,无论是大小、轻重、贵贱等等,万事万物皆有理,所以格物是长理论上讲对这些事物的理也要格,当然在实践中有个轻重缓急的问题,那桐油另当别论了。

事物的多样性引起格物方法的多样性来,但是归结到一处,就是要求把一切内格物之功合到“吾心之全体大用无不明”的道德境界上去。

但是把朱熹格物学说仅仅归结到道德境界修养方法上是不完全的,他也是对知识学习的根本求知方法。

我们下来探讨一下朱熹的格物致知的几个有机的常规方法。

朱熹的格物致知的模式就是“博学—积累—贯通—推类”,下来我们看看这个模式。

博学。

“博学,谓天地万物之理,修己治人之方,皆所当学,然亦各有次序,当以其大而急者为先,不可杂而无统也。

”(《语类》卷八)博学是无所不学,但又要有先后次序,不可杂而无序。

博学的目的就是要穷理,他还提出必须先博而后约,博而不能反于约,就不能穷理,就会流于杂。

“务反求者,以博观为外弛;务博观者,以内省为狭隘,堕于一偏,此皆学者之大病也。

”(《语类》卷九)“学之杂者似博,其约者似陋。

惟先博而后约,然后能不流于杂,而不厌于陋也。

”(《答汪太初》,《文集》卷四十六)“穷理格物,如读经看史,应接事物,理会个是处,皆是格物。

”(《语类》卷十五)这里说的很明白,就是博学是为了穷理,这种广泛的学习知识就是为其做准备的。

他在此中,还提出了这样一条,就是一方面肯定人心有先知,另一方面强调观物、读书不能有私心,旧见的束缚。

他指出:“今学者有二种病,一是主私意,一是旧有先入之说,虽欲摆脱,亦被他自来相寻。

”(《语类》卷十一)己意、私见在作怪,难免先入主见,是不可能真正知道彼事的。

朱熹有两句诗很有名气,“问渠那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观书有感》之一,《文集》卷二)有朱熹的话来解释就是:“读书若有所见,未必便是,不可便执著,且放到一边,益更读书,以来新见。

若执著一见,则此心便被此见遮蔽了”(同上);“学者不可只管守从前所见,须除了,方见新意。

如去了浊水,然后清者出焉。

”(同上)就是这个意思,其实这对“积累”来说也很重要。

积累。

程颐讲了这样一句话:“今日格一物,明日格一件。

积习既多,然后脱然自有贯通处。

”(《遗书》十八)朱熹很注重这句话,他认为,积累可以达到贯通,贯通须由逐渐积累,关于贯通我下一段再说。

朱熹十分强调积累之功,他说:“格物致知,大学之端,始学之事也。

一物格则一知至,其功有渐,积久贯通,然后胸中判然不疑所行,而意诚心正矣。

然所致之知固有深浅,岂遽以为与尧舜同者,一旦忽然而见之也哉!此殆释氏一闻千悟,一超直入之虚谈,非圣门明善诚身之实务也。

”(《文集》七十二)这样格物须是一个又一到十,到百的过程,如果不能切实的“今日格一物,明日格一物”则会一事无成,超越积累而想达到格物是不可能的,虚妄的。

在这里积累首先是要切己之实。

这里他批判了用禅宗的顿悟方式来达到格物。

朱熹的观点是从即物的见闻之知入手,这个“知”要从小的入手,从自己入手。

这样今日格,明日格,久之就贯通了。

贯通。

在运用这个方法来解决问题时,朱熹首先用“理一分殊”的观点批判了程颐的格一物而万物通的观点。

“问:一理则万物通,其说如何?曰:伊川尝云,虽颜子亦未到此。

天下岂有一理而万物通便解万理皆通?也须积累将去。

如颜子高明,不过闻一知十,亦是大段聪明了。

学问却有渐,无急迫之理。

有人尝说学问只用穷究一个大处,则其他皆通,如某正不敢如此说。

须是遂旋做将去,不成只用穷究一个,其他更不用管,便都理会得,岂有此理!”(《语类》卷十八)“这道理不只是就一件事上理会见得便了,学时无所不学,理会时却是逐件上理会去。

”(《语类》卷百十七)照朱熹的说法,每个事物皆有它自己的理,这个理是十分具体的,但是这些具体的理又受到一普遍原理所支配,普遍原理存在于一切有差别的具体的理之中,一切有差别的具体的理,都是普遍之理的个别表现。

这样不可能由只格一物而认识到普遍原理的。

他强调由个别具体之理贯通而达到普遍原理,达到认识的飞跃,但我这里要说明一点就是这个“理”,并不是我们现在认识到的规律,也不是宗教认识中的“神”,是朱熹特指的“天理”。

这种贯通诚如《大学章句》中所讲的“是以大学始教,必使学者即凡天下之物,莫不因其已知之理而益穷之,以求至乎其极。

至于用力之久,而一旦豁然贯通焉,则众物之表里精粗无不到,而吾心之全体大用无不明矣。

此谓物格,此谓知之至也。

”推类。

实际上前面三个已经达到朱熹所谓的“致知”了,认识到这一阶段似乎可以终结了。

但是天地万物千千种种,总不会达到全部都“格”过去了,这样旧有了轻重缓急问题。

对于那些没有“格”过的,朱熹说:“物有多少,亦如何穷得尽?但到那贯通处则才抬来见便晓得,是为尽也。

”(《语类》六十)这样那些没有经过穷格的事物才会转化为人的现成知识,这个过程就是推类。

如何推类,朱熹认为用这八个字“举一反三,触类旁通”,从一类事物积累而得到一个普遍原理,再用这个普遍原理去推知其他事物之理。

他肯定了人在认识事物上的能动性,有认识到一事物与它周围的任何事物都有联系,这是很难得的。

但是朱熹得人为这种推理而得的知识,只是大体上如此而已,对此也不能全信,他还有疑虑。

这里我简单地说说这四个方面的内在联系。

博学为积累做了准备,积累达到一定程度,就会贯通而得到一普遍原理,用得到的这个普遍原理推类就可以知道那些未知的事物之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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