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官吏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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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地方官职

明朝地方官职

明朝地方官职明朝时期,地方官职有哪些呢?下面由店铺给大家整理了明朝地方官职相关知识,希望可以帮到大家!明朝地方官职明朝的地方行政建置就元朝的十行中书省,改为十三承宣布政使司,简称为十三省,另设南北两直隶,优如元朝的“腹里”。

南北两直隶与十三简称布政使司,俗称两京十三省。

明太祖(朱元璋)洪武之初,明太祖规定地方区划,袭用元朝分天下为十三行省,其直辖于南京应天府者称为直隶。

改元朝的参知政事为布政使,布政使之外有按察使,布政、按察两使分掌民政与司法,为一首最高长官。

省下为府、州、县,有知府、知州、知县。

明成祖(朱棣)迁建北平(今之北京)为京师,乃增设北直隶,而以南京为陪都,在形式上成为两个政治中心,官制上形成了重复的两个中央官制。

北京的中央政府有诸部寺监,南京也设有诸部寺监。

所不同的是,南京的诸部寺监为闲散之官,有名无实,国家用于眷养有清望的大巨,成为一种名誉官职。

这是前朝所无的一种特殊现象。

这个特殊现象也是由于“靖难”之变所构成⒈南北两直隶明朝的政治区划以南北两京的地方为两直隶,将其他近畿诸府州直辖于中央南北两京政府,故称直隶,而不另设布政使。

南直隶称南京,包括今安徽、江苏两省,于南京城郊置“应天府”。

应天府设有府尹为长官。

北直隶称北京,包括今河北、辽宁两省南部,于北京城郊置“顺天府”。

顺天府设有府尹为长官。

⒉总督与巡抚总督和巡抚合称“督抚”,是明成祖(朱棣)在省级之上临时设置的两官。

那时,政府派大臣处置地方军政事务,有两种头衔,全称分别是“总督某地等处地方提督军务粮饷兼巡抚事”和“巡抚某地等处地方提督军务兼理粮饷”,前者就是总督,后者就是巡抚。

总督和巡抚都属于临时性质,事罢还朝。

明宣宗(朱瞻基)宣德以后,开始派部(六部)、院(都察院)大臣以总督和巡抚的名义督抚地方行政,明代宗(朱祁钰)景泰朝之后基本成为各省常制,凌驾于“三司”之上成为一省甚至跨省的最高长官。

还有同时兼任巡抚与总督的情况,称督抚。

此外,还有以监察御史为巡按,任监察之职。

明朝官员的考察制度

明朝官员的考察制度

明朝官员的考察制度太祖朱元璋即位后,为稳固王朝统治,非常重视整顿吏治,严禁各级官吏玩忽职守、蠢政害民。

高级官员要接受御史的监督,中下级官吏有定期的考核,称职者升,平常的复任,不称职者降,品德卑劣的罢职为民。

对贪官的惩治尤其严厉,凡贪赃银60两以上者,枭首示众,乃至剥皮囊草。

故自太祖时开始,明朝逐渐形成官吏的定期考核制度。

这种定期考核制度主要针对文官,名为“考察”,又名“大计”,其形式包括京察、外察两种。

洪武四年(1371),朱元璋命工部尚书朱守仁廉察山东莱州诸郡官吏;洪武六年(1373),又命御史台御史及各道按察司察举有司官有无过犯,奏报黯防,这实际上就是考察制度的开始。

弘治年间,考察制度臻于完备。

至万历中叶,伴随明朝统治的日益衰落,考察制度也渐趋败坏。

京察,亦称内计,考察对象为京朝官。

洪武十四年(1381),定京察之法:五品以下昕本街门正官考验行能勤怠,五品以上及近侍、御史等则由皇帝自裁。

十六年(1383),又对此制稍加裁酌,改由吏部核考。

弘治十七年(1504)规定:京官考察每六年举行一次,在巳、亥之岁。

届时,四品以上官员具疏自陈,听皇帝裁定去留。

确定去留后,而居官行为不当即有遗行者,再由科道官纠劫,谓之拾遗。

被弹劫而列入拾遗的官吏,一般很难获免。

五品以下官吏则由吏部会同都察院考核后具册奏请。

由于明代实行南、北两京制度,所以京察又有南察、北察之分,以北察尤为重要。

外察,亦称外计、朝瓢考察,考察对象为地方官,始于洪武十一年(1378)。

洪武初,地方官每年一朝。

二十九年(1396)规定三年一次,即丑、辰、未、戌年为朝瓢之期。

朝毕,随以察典,方法如京察之制。

京察和外察皆由吏部尚书、都察院都御史、考功司郎中主持,并密托吏科都给事中、河南道掌道御史咨访。

被察官吏分贪、酷、浮躁、不及、老、病、疲、不谨八类,称之“八法”。

处分有致仕、降调、冠带闲住、为民四等。

洪武至万历初年的考察,虽有弊端,但不失为考核文官的一项较为有效的措施,在一定程度上有助于整伤吏治,稳定王朝的统、治。

明朝的官吏制度

明朝的官吏制度

明朝的官吏制度
明朝官吏制度是指明朝时期的官僚与官员的选拔、管理、考核等方面的制度。

官吏是明朝政治的支柱,其制度的完善与否直接影响到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发展。

明朝官吏制度始于洪武年间,实行了大规模的选贤任能制度,取消了官祖制度和九卿制度,采用了三品制度和科举制度。

明代的官员分为九品中正制和三品官制,而科举制度又分为殿试、会试和乡试三个层次。

这种选拔制度优化了官员队伍,使得官员的能力、品德等方面得到了更好的保障。

在管理方面,明朝实行了“三司六部”的管理制度,分别是三司(太常寺、光禄寺、鸿胪寺)、吏部、礼部、户部、兵部、刑部、工部、都察院等六个部门。

各部门具体负责民政、军事、财政、礼仪、刑罚、工商等方面的事务。

同时,明朝还设立了巡按制度,进行巡视和考核官员的工作表现。

考核方面,明朝实行了定期考试的制度,每年都有科举考试和举人考试,以评定官员的能力和品德。

如果官员的表现不佳,可能会被降官或罢官,甚至被罢免出官。

这样的制度保证了官员的素质,也促进了官员的奋发努力。

总之,明朝的官吏制度是中国历史上的一大亮点,为国家的繁荣发展作出了重要的贡献,也为后世留下了宝贵的经验和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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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明朝官员选拔制度的主要内容。

简述明朝官员选拔制度的主要内容。

简述明朝官员选拔制度的主要内容。

古代的人们常说:“宰相必起于州郡。

”那么,简述明朝官员选拔制度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在选拔官吏上,从秦汉开始,就形成了一套完整的官吏选拔任用制度。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各个朝代又都对其进行了调整与完善。

明太祖朱元璋是最早为中国选拔制度确立了基本原则和具体制度的皇帝。

他在创建明王朝时,首先规定凡全国文武官员的录用和升迁,必须通过统一的考试,严格把关。

洪武八年( 1381年)九月,朱元璋令礼部尚书刘三吾“会通经史,讲求治体”,编纂《御制大诰》。

次年正月,又诏中书省和六部,“以历代为鉴,详定官制”。

《大诰》共分两篇,第一篇为《祖训》,第二篇为《百官公卿职掌》。

在“职掌”中,朱元璋要求地方的长官在政务繁忙时,要亲自参加考试,而且规定殿试不能由阁臣主持。

在他看来,官员的录用“非通儒硕学,不能为相”。

在这些法律条文的指导下,又根据现实需要和当时存在的弊端,洪武十五年(1382年)八月,朱元璋又诏修《大明律》,颁布实施。

明朝前期官员选拔制度主要有以下几种:一、采取科举制,即通过国家设置的考试选拔官吏。

明朝的科举考试有两级,一是乡试,二是会试。

乡试由皇帝派出的主考官到各地举行,考试合格者才能称为举人。

会试由礼部主持,考试合格后,才能称为贡士。

应试的人员除了本人及其父母兄弟之外,不许带任何私人的仆从,“执役者斩”。

考试结果,分为三等,一等称为“,二等称为“,三等称为“,第一名称为“。

中了举人之后,才能称为秀才。

二、采用九品中正制,即按照一定的标准,选择品德才能出众、家庭清白的庶民为官,以便为朝廷补充官吏。

为保证官吏的来源纯正,明朝规定:各地州县官的选用,都由户部负责,每年更换,不得连任;各地举荐孝廉的数额也有限定,不得超过额定名额的三倍。

“孝廉”二字,取自《孝经》。

这样做,目的是把品行端正的士人从地方集中起来,作为官员队伍的补充。

三、采用推举和学校培养两种方式,即地方官吏可以采用地方举荐和公开考试的方式选拔。

简述明朝官员选拔制度的主要内容。

简述明朝官员选拔制度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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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官员选拔制度的主要内容明朝统治者对官吏选拔的管理相当严格,既不允许自由报考,也不允许民间子弟冒名顶替。

而是必须具备基本的条件: 1、年龄: 16岁以上。

2、资历:地方州县人户二十万以上,军民十五万以上;乡试中试者才能应选。

3、履历:过去历史做官情况和政绩如何。

4、身份:即所谓“三代不在乡里做官”。

5、科举:分科举人与贡士两种。

科举制是为加强中央集权而采取的措施之一。

从汉武帝至明初,经过将近三百年的发展,科举制已逐渐完备。

其基本内容包括:( 1)废除九品中正制,改行推荐制。

选拔官吏由中央出题考试,由地方长官或荐举的权贵保举,称为荐举。

这种制度开始于隋唐,正式形成于宋代,明清沿袭之。

( 2)在地方设置通过科举入仕途的各级官僚[gPARAGRAPH3]僚除参加会试、殿试等考试外,还可到部院衙门办事,称为磨勘。

( 3)朝廷委派的督学官员。

对各级官僚进行分期、定期或临时的考核。

( 4)实行公开的监察制度。

在御史台之下,设立六科给事中。

( 5)录用人员由朝廷决定。

二、正官大典明朝在文臣任用上坚持“内阁首辅一人,次辅二人,群辅五人”的定制。

首辅职权最重,可以专擅朝政,并有权召见大臣。

其余五辅,轮流值班,共议天下大事。

内阁大学士虽然号称宰辅,但并非文官中最高的官阶。

尚书、侍郎,都督、佥都御使,参议、大理寺卿,尚宝、少卿,通政、大理丞,知府、同知、知州、知县等,官阶要高于大学士,但没有大学士那么高的地位。

作为宰相的另一项职责,是协助皇帝办理一些具体政务,诸如负责起草皇帝诏令,批答奏章,参预机密等。

除此之外,内阁的职责与前代相比并无多大差异,仍是明朝中央政权的一个重要机构。

内阁大学士成为仅次于皇帝的人物。

内阁的权力不断膨胀,逐渐凌驾于中央其他机关之上。

但就其决策权来说,还是受到皇权的严格限制。

三、升降有法明朝统治者对官吏选拔的管理相当严格,既不允许自由报考,也不允许民间子弟冒名顶替。

大明朝的官职

大明朝的官职

大明朝的官职明朝(1368年[1] ―1644年[2] )是中国历史上最后一个由汉族建立的大一统王朝,共传十六帝,享国276年。

以下是店铺为你整理的大明朝的官职相关资料,希望能帮到你。

大明朝的官职明朝官职设置按品级,官大小要办其品,自正一品至从九品,共分18个等级.史志中有记载的,由考中进士出身的、正四品(知府)以上的兴化籍官员就有193人.三公(太师、太傅、太保),三孤(少师,少傅、少保),为明朝中央最高级官职;三公为正一品,三孤为从一品,两者位尊权重,但是一种虚职,是皇帝对大臣的加官和赠官,兴化有两位礼部尚书(周如磐、宋继祚)加封太子太保,吏部尚书陈俊加封太子少保,他们都是明代兴化品位最高的官员.明朝初期,中书省为中央最高行政机构,明太祖朱元璋为了加强皇权,于洪武二十八年(1093)撤销中书省,自秦设立的丞相制度被废除.原中书省所辖的吏、户、礼、兵、刑,工六部直接对皇帝负责,六部尚书实际上成为朝廷的最高的行政长官,其品位也由正三品升为正二品.明朝兴化共出了12位尚书,除上述三人加封太保、少保外,其余九人为翁世资(户部)、郑纪(户部)、林俊(刑部)、康大和(工部)、林云同(刑部)郭应聘(兵部)、陈经邦(礼部)、曾楚卿(礼部)、林兰友(兵部).都察院是明朝中央的司法行政监察机构,明朝部,院同治,院、部权并重,院长官都御史与尚书平级,为正二品,兴化官居都御史的有三人.承宣布政使司为明地方(省)最高行政长官,明朝全国设有13个布政使司,而巡抚在明初为中央派出协调地方工作的官员,为临时的官职,任务完成之后,回朝复旨,职务也就自然取销.宣轮?螅?426—1435),许多巡抚不再回朝,而成为一省最高行政长官.兴化人当布政使的有27人,巡抚3人,其官职均为正二品.正三品官员兴化有26人,其中六部侍郎(六部的副长官)13人,通政使司(中央情报机关)通政使1人,大理寺(中央司法机关)卿1人,副都御史(都察院副长官)1人,按察使司(地方最高监察机构)按察使9人.从三品官员兴化有24人.其中:承宣布政使司参政(省副长官)19人,都转运使司(中央在地方的办事机构)转运使3人,大仆寺(兵部在地方设立的牧养军马机构)卿2人.明朝全国设159府,府的长官称知府,其官正四品,兴化人官居知府的有35人.与知府同级的四品官还有:按察使司副使26人,大理寺少卿4人,都察院右佥都御史1人.此外,尚有四品以下,如参议、六部郎中、员外郎、主事等六品以上官员,数以百计.明朝官职:明朝是继周朝、汉朝和唐朝之后的繁盛黄金时代。

明朝的官吏制度

明朝的官吏制度

明朝的官吏制度明朝是中国历史上最后一个封建王朝,官吏制度在这个时期得到了进一步的完善和发展。

明朝官吏制度的特点是严格的选拔、考核和晋升制度,以及重视德才兼备。

下文将从官员选拔、考核和晋升制度、德才兼备的重要性等方面进行介绍。

明朝的官员选拔主要有两种途径,一是科举制度,二是举荐制度。

科举制度是明朝官员选拔的主要方式,通过乡试、会试和殿试的考试,选拔出优秀的人才作为官员。

科举制度的实施促使了当时社会的进步,推动了封建社会的发展。

而举荐制度则由地方官员推荐具有才能和德行的人员担任官职,这样非常大大拓宽了官员选拔的途径。

明朝的官员考核制度也非常严格。

官员上任后,每三年进行一次考核,称为"换发"。

考核分为质评和量评两个方面,即考察官员的德才兼备程度和官职所承担的责任和成绩。

质评主要考察官员的品德操守和治政能力,量评主要考察官员办理的案件数量和质量等。

考核过程中,如发现官员有贪污、受贿等行为,将严惩不贷。

在明朝,官员的晋升制度也是非常严格的。

官员刚开始相对比较低级,通过不断晋升,可以提升官职和地位。

官员的晋升主要取决于考核的结果,考核合格者晋升,出类拔萃者更可快速晋升,进入官场的高层。

官员为了晋升,必须努力工作、勤奋学习,克服困难,不断提高才干,只有这样才能实现自己的升迁之路。

明朝更加重视德才兼备。

德才兼备即一个官员不仅需要有德行高尚,也要有一定的才干。

德才兼备可以说是明朝官吏制度的核心理念之一。

这是因为德才兼备的官员才能更好地履行职责,维护政府稳定,为人民谋福祉。

因此,在选拔、考核和晋升过程中,德才兼备都被作为重要标准,对官员进行评价和选择。

总之,明朝官吏制度严格的选拔、考核和晋升制度,以及强调德才兼备,为明朝政府的有效管理和政治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

这种官吏制度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腐败现象的发生,提高了政府的行政效能,体现了明朝政府的治理理念和政治文明。

然而,也有限制官吏能力的弊端,可能造成官员的思想僵化和能力的浪费。

明代官制制度

明代官制制度
• 明洪武元年(1368年),于南京称帝,国号大明,年号 洪武。在位三十一年,推翻了蒙元的暴政,建立了全 国统一的封建政权——明朝。重农、重视教育、憎恨 贪官污吏的思想。
• 生长环境——休养生息、打击贪官、集权统治、紧抓 教育——影响了后来明代的管理制度。
附录2:皇权与相权
朝代 秦 汉
隋唐

首创制度
掌全国疆土﹑田地﹑户籍﹑赋税﹑俸饷及一切 财政事宜。
10. 国子监:性质如国立大学,收容监生读书。
11. 宦官:十二监、四司、八局
12. 锦衣卫
13. 其他:鸿胪寺、尚宝司、六科、中书科、行人司、钦 天监。
三、地方机构与职官
1. 承宣布政使司:执法机构,由行中书省演变而来,为 一省最高行政机关,行政长官是布政使,无所不管。
2. 提刑按察使司:监察机构,长官是按察使主管。 3. 府:有上府、中府和下府,省下为府,长官为知府 4. 州:有分属州和直属州,长官为知州。 5. 县:有上县、中县和下县,长官为知县。
2. 明初:大体上继承了元朝的政治制度,在中央沿用中 枢省制度,在地方上沿用行中书省制度。
3. 朱元璋:废丞相之职,取消中央中书省,废除了沿用 已久的三省制,设内阁、三司,分大都督府,加强监 督机构,基本健全行政、军事、监督三权分立。
4.特点是:
① 中央集权加强,皇权发展到了高峰。明朝自洪武后, 不设宰相,取消中书省,皇帝直接统领六部,事权至 为集中。
"保举"规定了严格的责任,即"保举连坐"。 5. 考绩:考绩和考满。考满是以年限考察官吏任期内工
作状况之法。考察的目的是区分官吏优劣,重在惩黜 不法官吏,有京察与外察之分。 6. 俸禄:明代官员的俸禄在历史上为典型的“薄俸”。

明朝的政治制度与官场文化

明朝的政治制度与官场文化

明朝的政治制度与官场文化明朝(1368-1644)是中国历史上的一个重要朝代,也是中国历史上最后一个封建王朝。

明朝的政治制度和官场文化深受传统文化影响,遵循封建官吏制度,实行严格的官僚制度。

在这个官场文化的背景下,明朝政治制度和官场文化的特点和演变值得我们深入研究。

明朝官僚制度是封建官吏制度的延续。

封建官吏制度源于秦朝,经过汉代和唐代的发展,形成了完整的官僚体系。

随着时代的变迁,明朝的官僚制度也发生了一些变化,但总体上仍然延续了封建官吏制度的传统。

明朝的官僚制度分为三级:省、府和县。

省是一个行政区划单位,一般由两个以上的府和数个县组成。

府是一个相对独立的行政单位,由一个州、一个府或数个县组成。

县是最基层的行政单位,由一个县和数个乡组成。

这个官僚制度的特点是上天下地,由上至下,等级分明,权力清晰。

在明朝的官僚制度中,考试制度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科举制度是明朝的最重要、最具有特色的考试制度。

科举制度的原则是“以文入官”,即只有通过考试才能成为官员,而不是依靠家世和财富。

科举制度在明朝时期始于隆庆年间,分为五个科目,包括了《五经》、《诸史》、《左传》、《公羊》、《谷梁》、《春秋》等内容。

科举制度的实施,使官员的选拔更具有公正性和合理性,也促进了社会的流动性和士人文化的传播。

在明朝的政治制度中,皇帝是最高统治者,官员是实际掌握政治权力的人。

在官场文化中,武功与文艺都有重要地位。

在明朝的文学、历史学等领域中,走红的文化大师有很多,称“文人”。

文人有许多称号,如“举人”、“秀才”、“进士”等,他们的政治地位比普通人高。

同时,文人还致力于自己的学问和艺术。

他们在官场中为官,也在文艺领域中表现自己的才华。

明代文学开创了新的局面,杨慎、蒲松龄、冯梦龙、凌濛初等著名文学家都在明代出现。

而在历史学、哲学等领域,茅山大师、王阳明、严复、黄宗羲等都是著名的学者。

随着时间的推移,明朝的政治制度和官场文化也开始变革。

万历年间,明朝开启了中期变革,大量官员将目光转向经济发展和科技进步。

明朝官吏品级列表

明朝官吏品级列表

明朝官吏品级列表明朝时期,官吏的品级是非常重要的,品级的高低关系到官员的身份地位和权力范围。

明朝的官吏品级系统既承袭了唐宋的制度,也有其特别之处,本文将系统介绍明朝官吏品级列表。

一、讲解明朝官吏品级列表前的注意事项在介绍明朝官吏品级列表前,需要先解释一些基础概念:1.官阶:官阶是明朝官员所掌握的最基础、最重要的权力。

官员的官阶高低直接关系到官员的权力和地位,也是衡量一个官员综合水平的重要指标。

2.品级:品级是官阶中的一个细分领域,是详细制定的官员品级标准。

品级是在官阶的基础上往上走的,品级高低主要取决于能力和业绩。

3.衔:衔则是官员身上的衣衫标记,标明官员的官职和品级。

二、明朝官吏品级列表明朝官吏品级分为:从一品至九品、正一至正九品、从一品至七品的侍卫。

下面是明朝官吏品级列表:一、从一品1.太傅、太师、太子太保、太保、宰相、大学士2.内阁学士、都督、巡抚、督抚、巡按、按察使、学政、大同中书、平章政事、参政、都察院左右都督、兵部左右侍郎、右都御史、少副都御史、都御史、侍郎中二、从二品1.大理寺卿、御史大夫、太子太傅、吏部尚书、礼部尚书、兵部尚书、工部尚书、吏部侍郎、礼部侍郎、御史中丞、大理寺丞、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刑部侍郎、户部侍郎、光禄寺卿、太常寺卿、太仆寺卿、大宗正卿、都督同知、镇守、团练、卫所总兵、内阁中书、宗人府少卿、都察院左副都御史、副都御史三、从三品1.太子少傅、大学士、太师、吏部右侍郎、礼部右侍郎、户部尚书、兵部左侍郎、工部左侍郎、刑部尚书、都事、翰林院编修、刑部员外郎2.团练副使、卫所副总兵、都督同知、提督、巡撫同知、巡按道副使、学政同知、中书舍人、宗人府太傅、世袭侍中、内阁侍读、都察院佥事、大学士学士、学士、宗人府少卿、录事四、从四品1.五经博士、县丞、知州、知府、乡试正员、州推官、刑部主事、兵部主事、户部主事、吏部主事、礼部主事、法院(洛阳、池州)何官(洛阳、池州)、学道、通政司知事、布政司同知、提学副使、学政南北路、初始阶段的郎中2.内阁学士、内阁中书、中书省同知、中书省正字、礼仪司员外、通州知府、门下省承旨、兵部马堂、户部黄堂、长洲太守、都察院副佥事、祠部侍郎、资政殿大学士学士、馆阁侍讲、显所同知、单州丞、河南道监礼、吏部侍郎中、户部侍郎中、兵部侍郎中、礼部侍郎中、刑部侍郎中、左右佥都御史、太仆寺卿、太常寺卿、大宗正卿五、从五品1.卫指挥使、副总兵、参军、司马、衙前、推官、丞、防御、押司、知县、县尉、征调、驿丞、琉球通唐使、大学士侍讲、玉堂侍读、显所主簿、中书舍人、内阁东阁大学士、内阁东阁学士、内阁东阁侍郎、崇文阁大学士、崇文阁学士、太子詹事、礼部員外郞、五经博士2.内阁中书舍人、戶部主事、兵部马堂、吏部黄堂、大学士侍讲、都督住处、总制府住处、总督住处、巡抚住处、知府住处、刑部员外郎、太子洗马、初始阶段的同知,同考据所、明经楼博士、湖广布政司参政,吏部員外郎、武选司武舉郎六、从六品1.从六品上:代码691、坊主、主簿、通事、郎中、太监、小黄门、贡举出身的文官,主管盐铁、礼仪等事务的官员,司狱、司城,刑侦部门所属刑法机构2.从六品下:代码800、尉、四川筑阳洲同知、都督住处郑兴安告身、知县白锦七、从七品1.从七品上:吴江西使、县丞、推官、乡官、府县司、内阁东阁直学士,六科给事中、戸部侍郎亦可列此级也。

明朝的职官制度

明朝的职官制度

明朝的职官制度明朝(中央)1、三公、三孤:三公:太师、太傅、太保(正一品)三孤:少师、少傅、少保(从一品)令有太子太师、太子太傅、太子太保(从一品);太子少师、太子少傅、太子少保(正二品)这些均为加官,用来表明受官者的功绩与崇高身份,没有实际管辖范围。

2、六部: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按顺序)六部各设尚书一人,直接对皇帝负责,尚书之下有左右侍郎(副部长)、郎中(司长)、主事等。

吏部:负责官吏的管理,考核,升迁等户部:有十三个司,分别管理各地的收支与报销礼部:主管国家凶吉大典,教育与考试,招待外宾,宴劳功臣等兵部:管理天下军政(军令由五军都督府管理)刑部:管理天下刑名。

工部:管理建筑、后勤、水利、制造等3、督察院:直属于皇帝的监察部门下设左右督御史(正二品)、左右副督御史(正三品)、左右佥督御史(正四品)再往下设十三道监察御史,分管每个省的检查工作(当时中国分十三个省)十三道监察御史与直属于皇帝的六科给事中统称"科道"属于言官范畴。

4、六科:分为吏户礼兵刑工六科,每科设督给事中(正七品)、左右给事中与给事中(从七品)。

给事中品级虽低,权利很大,皇帝交给各个衙门办理的工作由六科每五天注销一次,如果有脱拉或者办事不力的,六科可以向皇帝报告。

六科还可以参与官员的选拔,皇帝御前会议,审理有罪的官员。

最为重要的是六科有封还皇帝敕书的权利,皇帝的旨意如果六科认为不妥可以封还,不予执行。

5、五寺:五寺是五衙门的简称,包括大理寺、太常寺、光禄寺、太仆寺、鸿胪寺大理寺:相当于今天的法院,是全国最高上诉机关。

与督察院、刑部构成了三法司。

太常寺:主管祭祀光禄寺:主管宴享太仆寺:管马鸿胪寺:管招待外宾6、詹士府:詹士府是负责辅助太子的机构设正三品詹士一人,正四品少詹士一人,正六品府丞一人詹士府设左右春坊,司经局,主簿厅7、太医院:太医院是管理宫廷及贵族诊断,制药的,设正五品院使一人,正六品院判二人,正八品御医四人,从九品吏目若干人。

明朝的官制是怎么样的

明朝的官制是怎么样的

明朝的官制是怎么样的明朝官制,即明朝官吏的选任制度,是明朝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明朝官制分两部分,选官制度和任官制度。

明朝官制分为中枢、地方、军事官制三部分。

下面是为大家整理的明朝的官制是怎么样的,希望大家喜欢!明朝中央官制有四个显著的特点。

具体如下:第一个特点是废除了丞相制度。

明初沿元制,设中书省和丞相。

洪武十三年(公元1380年),明太祖鉴于元末丞相权力很大,足以废立皇帝,又因本朝丞相胡惟庸擅权挠政,于是在杀掉胡惟庸后,立即宣布废除中书省,罢丞相不设。

从此,长期存在于中国历史上的宰相制度被废除了,明清500多年推行的是无宰相的君主专制体制。

废丞相后,明朝中央机构重新进行调整,形成了以六部为主干,府部院寺(司)分理政务的行政格局。

六部按其序列是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

从隋唐到明初,六部虽属中央重要部门,但不直接隶属于皇帝,或隶于尚书省,或隶于中书省,职权有较大的局限性。

废丞相后,六部直属于皇帝,成为中央主理政务的最高一级权力机关。

吏部是管理文官的机构。

下设文选、验封、稽勋、考功四司。

户部是管理土田、户口及国家财政的机构。

下设十三司,司名与明代地方十三省区的名称相对应。

各司又分民、度支、金、仓四科。

户部库藏称太仓,是明朝的国库。

礼部是主管礼仪教化的机构,下设仪制、祠祭、主客、精膳四司。

兵部是主管军政的机构,下设武选、职方、车驾、武库四司。

刑部是主管刑政的机构,下设十三司,司名与户部相同。

工部是主管工程建设的机构,下设营缮、虞衡、都水、屯田四司。

六部长官是尚书,副贰是左、右侍郎,同称正官或堂上官。

司又称清吏司,设郎中、员外郎、主事,同为属官。

郎中视为正郎,员外郎视为副郎。

又设司务为首领官,负责部内庶务。

《大明会典;弘治间凡例》云:“本朝设官……虽文武并置,而政事皆归之于文职。

”吏部是管理文官的机构,在六部中地位最高。

各部、各司的权力集中在正职手中,《明史;颜继祖传》说:“六部之政管于尚书,诸司之务握之正郎,而侍郎及副郎、主事止陪列画题。

明朝各级官职和职能一览表

明朝各级官职和职能一览表

明朝各级官职和职能⼀览表朱元璋中年时期明朝官制,即明朝官吏的选任制度,是明朝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明朝官制分两部分,选官制度和任官制度。

明朝官制分为中枢、地⽅、军事官制三部分。

为了加强皇权,明朝废除了沿⽤已久的三省制,亦罢宰相职,六部直接对皇帝负责。

明⾸创的内阁则成为六部之上的中央最⾼⾏政机构。

地⽅官制,明朝共设省、府、县三级⾏政机构。

军事官制,明朝设锦⾐卫,武官第⼀次掌有监察百官万⺠之权。

明朝官制在汉、唐旧制的基础上,⼜有所发展,其官制影响⼀直延续到清朝,甚⾄是今天。

⼀品官:太师、太傅、太保【都是太⼦的⽼师,太师是太⼦太师的简称,有些也是虚职】宗⼈令【明代宗⼈府的负责⻓官。

掌皇族属籍等事。

】左右宗正、左右宗⼈、左右都督。

【也是宗⼈府的,低于宗⼈令。

】官阶,初授特进荣禄⼤夫【⽂散官名】升授特进光禄⼤夫【⽆固定职务,依皇帝诏命⾏事】勋位,⽂官叫左柱国【明朝的极品勋爵】武官叫右柱国。

【明朝的极品勋爵】从⼀品官:少师、少傅、少保太⼦太师、太⼦太傅、太⼦太保【表明受官者的功绩与崇⾼身份,没有实际管辖范围】都督同知【为分散⼤将事权,便于皇帝集中控制兵权】那是有太师头衔的。

⽐如张居正的官职,你可以参考⼀下:内阁⾸辅、正⼀品太师兼太傅、中极殿⼤学⼠两个⼀品官的头衔,⼀个五品头衔,内阁⾸辅是实权在握。

明宣宗打猎图正品官正⼆品官:太⼦少师、太⼦少傅、太⼦少保、【表明受官者的功绩与崇⾼身份,没有实际管辖范围】六部尚书:吏部【⼜称天官,掌管全国⽂职官吏的任免、考课、升降、调动、封勋等事务】户部【掌管全国⼟地、户籍、赋税、货币、官员俸禄、财政收⽀等事务】礼部【掌管国家的典章制度、祭礼、学校、科举和外事活动等】兵部【掌管全国武官选⽤和兵籍、军械、军令、驿站等事物】刑部【掌管国家的法律、刑狱等事物】⼯部【掌管各项⼯程、⼯匠、屯⽥、⽔利、交通等政令】(各部的⻓官称“尚书”,副⻓官称“侍郎”。

)都御史【专纠劾百司,辩明冤枉,提督各道,为天⼦⽿⽬⻛纪之司。

明朝官吏制度和职务

明朝官吏制度和职务

明朝官吏制度和职务
一、明朝官吏制度
明朝的官吏制度简单地说,就是以皇帝为核心,有着专职官吏和兼职官吏之分,通过官职来维护朝廷的统治。

明朝官吏制度的核心在于皇帝的至上地位,任何官吏都必须受到皇帝的授权,其实质就是以皇帝为核心的统治结构,皇帝直接授权官吏,由官吏来实施他的政令,官吏受到多方监督和约束,因而形成一个完整的官吏制度。

官吏在明朝分为专职官吏和兼职官吏,专职官吏就是在明朝直接为皇帝任职的官吏,他们可以通过一系列的考试来获得这一职位,而兼职官吏是由上级官吏授权任用的官吏,他们除了完成朝廷的任务外,还有其他的职责,比如监督下级官吏的工作、管理本地的民生、协调朝廷与民间的关系等。

官吏的职位分为四级,包括宰相第一级、尚书第二级、大夫第三级和下状元第四级,而官吏的职权分为六大类,分别是统治、管理、司法、行政、财务和政宗。

官吏不仅要完成朝廷交给他们的任务,
还要不断的完善自己,增强自己的学问和能力,跟上政治、社会发展的需求。

二、官员职务
明朝的官员职务主要分为三种:总督、处长、尚书。

总督:总督是皇帝最高级的参谋官,官位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他们的主要职责是协助皇帝行使最高权力,如制定政策、颁
布法律、派遣官员等,他们同时也是朝廷对国外关系的主要顾问。

处长:处长就是朝廷派遣的地方官员,他们负责完成处理地方财政,司法,行政等问题的任务。

尚书:尚书是主要负责审阅朝廷文件和处理政治任务的官员,他们还负责处理朝廷的国内外文书及公文事务。

他们是皇帝的部长,负责规划朝廷的政策,并将政策执行到位。

明朝官制:明朝官吏的选任制度,是明朝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明朝官制:明朝官吏的选任制度,是明朝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明朝官制:明朝官吏的选任制度,是明朝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文导读:明朝的皇帝大多不亲理朝政,使得后人容易过低地评价明朝的各个方面。

而对比一下自秦至清,会发现中国的封建王朝中,延续时间超过260年,且没发生过分代(如西汉、东汉)的只有唐、明、清三朝。

再比较文化、经济、军事等领域,明朝也都名列前茅。

这不能不让人疑惑,就如清代史学家赵翼曾慨叹:“不知主德如此,何以尚能延此百六七十年之天下而不遽失,诚不可解也。

”要解决这个问题,就不能不提到明朝的官制。

官制是政权机构的一个重要组织制度。

它关系到这个政权的盛衰,关系到当时社会的安定或动荡,关系到当时人民的生活。

而且清承明制,所以可以说明朝官制在中国延续了近五百年,支撑、维护了中国明朝和清朝的统治。

明朝除宗室外,文武官的封爵分为公、侯、伯三级,封爵上各加地名为封号,只有岁禄,并非实际的封邑。

明朝的散官制度与唐宋时不同,表现为按官授阶,因此散官的地位与作用下降。

与官品相配,明散官也分为九品十八级,从九品至正五品及正、从一品每级又有初授、升授两等,从四品至正二品则有初授、升授、加授三等。

散官的授予办法是,初授或升授某品官,司时赐予初授散官;初考称职时,赐升授散官;再考功绩显著者,赐加授散官。

考核平常者,不赐升授或加授散官。

除给散官外,文官一品至五品,武官一品至六品,经再考,可参照散宫同时授予勋级。

因此,散官与勋级既是附加性官衔,又可视为考核制度的补充,但与实职和俸禄并无关系。

明之文散阶有四十二阶,明之武散阶三十阶,文勋十级,武勋六品十二阶。

洪武二十五年,重定内外文官岁给俸禄之制。

最高者,正一品官为一千四十四石;最低者从九品,六十石;未入流者,三十六石。

均米、钞、本、折兼之。

论明朝官吏考核制度

论明朝官吏考核制度

论明朝官吏考核制度引言在我国古代,官吏考核制度一直是一项举足轻重的制度.它伴随着官吏的出现而产生,最初开始于公元前11世纪的尧舜禹时期,当时就有“三载考绩,三考黜陟”的原始考课法。

而经过历朝历代的发展演化,到明一代,封建社会进入成熟期,各种制度都进入总结完善阶段。

官吏考核制度也不例外,明朝产生了更加完备的考核制度,其特点是考满与考察相结合,反复强调秉公考核.这对于我们当今社会加强官吏管理制度具有很大的借鉴意义。

一、明朝官吏考核制度的确立及概况历史上,明朝的官吏分为九品十八级.按照品级高低分为高级官员和中下级官员,即四品以上为高级官员,五品以下为中下级官员;按照任职地区划分,可以分为京官与外官。

京官是在京师中央机构担任职务的官员,外官是在各省地方机构中任职的官员,在各个机构官员设置上,又分为正官,首领官和属官。

明朝官吏考核事宜由吏部、都察院共同负责。

在吏部设考功清吏司,“掌官吏考课,黜陟之事",[1]而都察院“遇朝觐考察,同吏部司贤否陟黜”,[2]这就逐步形成了考满与考察相结合的考核制度。

(一)考满制度1.考满制度的确立及原则考满是指给官吏规定一定的任职期限,期限届满之后,对其在任期内的德业表现进行综合评定,分别等次决定对官吏的去留及职务升降的制度,该制度主要考核官员的从政资历和政绩。

考核通过之日,由有关部门量其功过,分为上、中、下三等,即称职、平常、不称职,其目的在于“旌别贤否,以示劝惩”,作为升降去留的依据。

对此,丘浚在其《大学衍义补》中有清晰的记述:“官满者,则造为册,备书其在任行事功绩,属官则先考其长,书其最目,转送御史考核焉,亦书其最目。

至是,考功稽其功状,书其殿最。

凡有三等,一曰称,二曰平常,[1]《明会典》卷13吏部12《京官考察》。

三曰不称,既书之,引奏取旨,令复职,六年再考,亦如之。

九年通考,乃通计三考所书者,以定其升降之等”。

[3]考满制度有两个原则:其一,依《职掌》事例考核升降.即依照明朝政府对国家机构设置以及官吏管理的具体办法决定官吏的升降去留。

明朝品级与官职

明朝品级与官职

明朝品级与官职
从中国古代政治制度出发,明朝品级与官职是这个朝代政治制度的核心构成要素,它们的成立是中国历史上统治者加强统治的重要措施。

明朝时期,皇帝宣布爵位品级制度,建立了官位制度,在国家里建立了严格的分级制度,以确定各个官员的职称、职权和地位。

一、明朝品级制度
明朝品级制度是中国古代礼仪制度的一部分,也称为爵位制度,是中国古代官制分类的重要依据,分为九等九品。

九品包括“世子”、“太子”、“大夫”、“宰相”、“大司徒”、“大司马”、“少府”、“大学士”和“内阁”,分别为一品、二品、三品、四品、五品、六品、七品、八品和九品。

在明朝,官吏的品级决定了其官职和职权,而品级的调整也是由皇帝决定的。

二、明朝官职制度
明朝建立了多种官职,官职可以将官吏划分为不同的等级,包括正级、副级、员级和县官级。

其中,正级是最高级别,掌管整个明朝,有权施行政策和任命一级以下的官职;副级分为三种,分别是副手、特务和副厅,主要负责执行上级的政策;员级负责执行日常的行政任务;县官级指的是各个县的县官,负责地方政府的日常事务。

三、明朝官员的权力
明朝实行的官制的品级和官职决定了官员的权力。

根据品级的不同,官员的权力也有所不同:一品、二品官员属于最高级别,有权利管理整个国家;三品官员是实行政策的执行者;四品官员以及以下官
职负责直接管理普通百姓,执行税务、发布令等日常事务。

四、总结
明朝时期建立了严格而完善的爵位品级和官职制度,其划分不仅决定了官员的职称和职权,也决定了官员的权力。

通过这些分级制度,使明朝统治者不断巩固其统治,为维护君主的统治起到了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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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官员品级
]明朝(中央官员品级)
1、三公、三孤:
三公:太师、太傅、太保(正一品)
三孤:少师、少傅、少保(从一品)
令有太子太师、太子太傅、太子太保(从一品);太子少师、太子少傅、太子少保(正二品)
这些均为加官,用来表明受官者的功绩与崇高身份,没有实际管辖范围。

2、六部:
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按顺序)
六部各设尚书一人,直接对皇帝负责,尚书之下有左右侍郎(副部长)、郎中(司长)、主事
等。

吏部:负责官吏的管理,考核,升迁等
户部:有十三个司,分别管理各地的收支与报销
礼部:主管国家凶吉大典,教育与考试,招待外宾,宴劳功臣等
兵部:管理天下军政(军令由五军都督府管理)
刑部:管理天下刑名。

工部:管理建筑、后勤、水利、制造等
3、督察院:
直属于皇帝的监察部门
下设左右督御史(正二品)、左右副督御史(正三品)、左右佥督御史(正四品) 再往下设十三道监察御史,分管每个省的检查工作(当时中国分十三个省)十三道监察御史与直
属于皇帝的六科给事中统称‘科道‘属于言官范畴。

4、六科:
分为吏户礼兵刑工六科,每科设督给事中(正七品)、左右给事中与给事中(从七品)。

给事中品级虽低,权利很大,皇帝交给各个衙门办理的工作由六科每五天注销一次,如果有脱拉
或者办事不力的,六科可以向皇帝报告。

六科还可以参与官员的选拔,皇帝御前会议,审理有罪
的官员。

最为重要的是六科有封还皇帝敕书的权利,皇帝的旨意如果六科认为不妥可以封还,不
予执行。

5、五寺:
五寺是五衙门的简称,包括大理寺、太常寺、光禄寺、太仆寺、鸿胪寺
大理寺:相当于今天的法院,是全国最高上诉机关。

与督察院、刑部构成了三法司。

太常寺:主管祭祀
光禄寺:主管宴享
太仆寺:管马
鸿胪寺:管招待外宾
6、詹士府:
詹士府是负责辅助太子的机构设正三品詹士一人,正四品少詹士一人,正六品府丞一人
詹士府设左右春坊,司经局,主簿厅
7、太医院:
太医院是管理宫廷及贵族诊断,制药的,设正五品院使一人,正六品院判二人,正八品御医四
人,从九品吏目若干人。

8、翰林院:
相当于现在国立大学,干部学院等的综合,翰林院的首长称为翰林学士(正五品),侍读学士两
人,侍讲学士两人(从五品),侍读、侍讲各两人(正六品),修撰(从六品)考中状元后就会
被授予此职位。

编修(正七品)榜眼、探花考中后就会被授予此职位。

[编辑本段]明朝(地方官员品级)
县:
助手有县丞、主簿。

县丞协助知县管理县政,主簿管全县粮税、户籍。

水浒中宋江上山前好像就是县丞一职。

州:
最早出现在西汉。

汉武帝把全国划分成了13个监察区,称为州,州的长官叫刺史,负责监察郡,县的官吏。

东汉后,刺史又称州牧。

隋取消郡的建制,只存州、县。

宋朝州的行政长官才称知州。

明清两代的州有两级别:直隶州和散州。

直隶州属省,级别与府相同;散州隶属府,同县级。

知州属官有同知(智能ABC中叫同志)、通判,分别掌财政、刑法、治安等。

清朝时,直隶州(76个)散州(48个)
府(京兆府、河南府、太原府)府的长官称府尹,宋朝的府属“路”(介于中央和州之间)
明清两代除首都、陪都所在地府长官仍称尹外,一般都称知府。

没办法谁叫人家是京官呢。

明代府按纳税粮分三等:纳粮20万以上为上府,20万以下十万以上为中府,十万以下为下府,无粮的叫地府,全国150多个府。

[编辑本段]明朝官员品级和俸禄(以万历年间为准)
正一品(月俸八十七石)
太师太傅太保宗人令左右宗正左右都督左右宗人
从一品(月俸七十二石)
少师少傅少保太子太师太子太傅太子太保都督同知
正二品(月俸六十一石)
太子少师太子少傅太子少保尚书左右都御使
都督俭事正留守都指挥使袭封衍行公
从二品(月俸四十八石)
布政使都指挥同知
正三品(月俸三十五石)
太子宾客侍郎副都御使通政使大理寺卿
太常寺卿詹事府尹按察使副留守
都指挥佥事使指挥事
从三品(月俸二十六石)
光禄寺卿太仆寺卿行太仆寺卿苑马寺卿参政
都转运盐使留守司指挥同知宣慰使
正四品(月俸二十四石)
佥都御史通政大理寺少卿太常寺少卿太仆少卿
少詹事鸿胪寺卿京府丞按察司副使行太仆寺少卿
苑马寺少卿知府卫指挥佥事宣慰司同知提督四夷馆少卿
从四品(月俸二十石)
国子监祭酒布政司参议盐运司同知宣慰司副使宣抚司宣抚
正五品(月俸十六石)
华盖殿大学士谨身殿大学士武英殿大学士文渊阁大学士东阁大学士春坊大学士翰林院学士庶子通政司参议大理寺丞
尚宝寺卿光禄寺少卿六部郎中钦天监正太医院使
京府治中宗人府经历上林院监正按察使佥事府同知
王府长史仪卫正千户宣抚使同知
从五品(月俸十四石)
侍读侍讲学士谕德洗马尚宝少卿鸿胪少卿
部员外郎五府经历知州盐运司副使盐课提举卫镇抚
副千户仪卫副招讨宣抚司副使安抚使安抚团练指挥使
正六品(月俸十石)
大理寺正詹事丞中允侍读
侍讲司业太常寺丞尚宝司丞太仆寺丞
行太仆寺丞主事太医院判都督院经历京县知县
府通判上林苑监副钦天监副五官正兵马指挥
留守司经历都司经历断事百户典仗正
神乐观提点长官司副诏讨宣抚俭事安抚同知善世正
从六品(月俸八石)
赞善司直郎修撰光禄寺丞光禄寺署正
鸿胪寺丞大理寺副京府推官布政司经历布政司理问
盐运同判官州同知盐课司提举市舶司提举河梁副提举
安抚司副使
正七品(月俸七石五斗)
都给事中监察御使编修大理寺评事行人司正五府都事
都察院都事通政司经历太常寺傅士大常寺典簿兵马副指挥营膳司所正京县丞府推官知县按察司经历
留守司,都司都事,副断事审理安抚司俭事蛮夷长官
从七品(月俸七石)
翰林院检讨左右给事中中书舍人行人司副光禄寺典簿
光禄寺署丞詹事府主薄詹事府主簿京府经历灵台郎
祠祭署奉祀州判官盐课司副提举布政司都事副理问
盐运司经历卫经历宣慰经历招讨司经历蛮夷副长官
正八品(月俸六石六斗)
国子监丞五经博士行人部照磨通政司佑事
京主簿保章正御医协律郎典牧所提领
营缮司所副卫知事府经历县丞煎盐司提举
按察司知事宣慰都事王府典簿正王府典宝正王府奉祀正
王府良医正王府典膳正讲经大通关宝钞,龙江司提举
至灵元府崇真宫灵官
从八品(月俸六石)
清纪郎翰林院典藉国子监助教国子监典簿国子监博士
光禄彔事光禄监事鸿胪寺主簿京府知事运司知事
挈壸正祠祭署祀丞布政司照磨王府典膳副王府奉祀副
王府典宝副王府良医副宣慰司经历神乐观知观崇真宫副灵官
左右觉义左右玄义
正九品(月俸五石五斗)
校书侍书国子监学正部检校鸿胪寺署丞
五官监候五官司历营缮所丞府知事龙江宝钞副提举
县主簿长史司主簿长史司典仪正长史司典乐牧监正
茶马大使赞礼郎奉銮知事宣抚知事安抚知事
颜料局大使皮作局大使鞍辔局大使宝源局大使织染所大使
承运库大使宝钞广惠大使广积库大使赃罚库大使京府织染局大使十字库大使典牧所大使会同馆大使文思院大使杂造局大使
从九品(月俸五石)
待诏司谏通事舍人正字詹事府彔事
司务学彔典籍鸣赞序班
司晨漏刻博士司牧局大使牧监副圉长
大医院吏目提举司吏目盐课司吏目州所吏目副教授
染造大使织染局大使府仓大使司库司大使司狱副使
巡检副使茶马副使教坊司韶舞司乐按察司检校
府照磨宣抚司照磨典仪副教授草场大使
军储大使御马大使都督府大使门仓大使军器局大使
典牧所副使会同馆副使文思院副使伴读颜料局副使
承运库副使宝钞广惠副使广积库副使赃罚库副使十字库副使广盈库大使太仓银库大使大仆寺大使京府库大使都税大使
宣课大使柴炭司大使京府织染局副使皮作局副使鞍辔局副使宝源局副使织染所副使正术正科都纲
都纪太常寺同乐都司、运司、府学、京卫、宣抚、宣慰司学教授司牲司大使杂造局副使节慎库大使营膳所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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