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管理处罚条例
旅馆业住宿管理条例
旅馆业住宿管理条例第一条总则第一款为规范旅馆业住宿管理,保障住宿者合法权益,保障旅馆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款本条例适用于旅馆业内的各类住宿场所,包括但不限于宾馆、旅馆、酒店等经营性住宿场所。
第二条住宿管理第一款旅馆业的住宿管理应遵循“宾至如归”的服务理念,为住宿者提供舒适、安全、卫生的住宿环境。
第二款旅馆业应对住宿者的个人信息和财产信息进行保密,不得擅自泄露或利用。
第三条住宿登记第一款旅馆业在接待住宿者时,应当要求住宿者如实填写登记表,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并进行登记备案。
第二款住宿登记表应包含住宿者姓名、身份证明信息、住宿日期、房间号等基本信息,供公安机关备查。
第四条住房秩序第一款旅馆业应当保证住房设施的安全性和卫生状况,定期进行维护检查,确保住宿者的安全和舒适。
第二款住宿者不得在旅馆内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不得破坏旅馆设施和设备,不得扰乱其他住宿者的生活秩序。
第五条服务质量第一款旅馆业应当提供规范的服务流程和服务标准,对住宿者提供礼貌、周到、真诚的服务。
第二款旅馆业应根据住宿者的需求,提供相应的卫生用品和服务设施,确保住宿者的基本生活需求。
第六条突发事件处理第一款旅馆业在发生火灾、地震、水浸等突发事件时,应当迅速组织疏散和救援工作,确保住宿者的生命安全。
第二款旅馆业应当建立健全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
第七条监督检查第一款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旅馆业的监督检查,确保旅馆业依法规范运营,提高服务质量和安全水平。
第二款对于违法违规行为,有关部门应当及时予以处理,依法给予处罚,并公布相关处理结果。
第八条法律责任第一款对于违反本条例规定的旅馆业,有关部门可根据法律法规予以警告、罚款、停业整顿等处罚。
第二款对于造成严重后果的违法违规行为,有关部门可移交司法机关进行处理,并追究法律责任。
第九条附则第一款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具体实施细则由有关部门制定并公布。
第二款对于既有的旅馆业住宿场所,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整改,符合本条例规定后方可继续经营。
酒店奖罚管理制度
酒店奖罚管理制度酒店奖罚管理制度(2篇)1一、嘉奖条件(一)对改进饭店管理、提高服务质量有重点贡献者。
(二)在服务工作中,创造优异成绩者。
(三)为客人供应最佳服务、工作乐观热心,多次受到客人称赞者。
(四)发现事故苗头,及时采取措施,防止重点事故发生者。
(五)见义勇为、保护国家资产和客人安全者。
(六)恪尽职守,拾金不昧,建功敬业,克己奉公,在精神文明建设中有突出贡献者。
(七)每月被饭店评为最佳员工者。
(八)励行节省,掌控本钱有显著成绩者。
(九)其他应予以嘉奖者。
二、嘉奖方式:嘉奖方式:通报称赞、授予荣誉称呼、授予奖金、晋级、加薪等。
三、嘉奖程序:(一)部门嘉奖由部门经理提出、批准、报总经理审批。
(二)饭店嘉奖,由部门经理提出,评审无违反员工守则之规定,报总经理批准。
(三)凡获饭店表扬嘉奖的员工,其事迹记入档案,以备查考。
四、纪律处分:(一)轻度违纪:口头警告。
1、上岗时,衣冠不整、不佩带工号牌。
2、当班时未经许可拨接电话或用酒店电话办私事者。
3、私吃客人遗留食品或酒店赠品。
5、无故迟到、早退者(包含不参加班前、班后卫生)6、未经许可,随便玩弄场内设施者。
7、工作散漫,未及时向客人供应合理服务。
8、当天没按指定岗位清扫卫生者。
9、未经管理人员批准私自调班者。
10、班前会及大扫除无故缺席。
11、当班期间不注意言谈举止,高声喧哗,讲不雅语言。
12、未经同意离开工作岗位而无合理解释。
13、逗留他处偷懒或闲聊,离岗者。
14、开单或送食品时显现过错。
15、在营业场合奔驰者。
16、乱写乱画破坏公共设施。
17、不按规范招呼服务客人。
18、对工作不自动使之失职。
19、当班时用厕时间超出10分钟。
20、不按规范站立或站立时间未按时。
21、开餐前未按要求进行餐前检查、餐前准备。
22、拿酒水上餐具未使用托盘者。
23、未及时清理空瓶、空箱、空碟者。
24、当班时间聚堆闲谈。
25、接听电话不规范或不礼貌。
26、遇到客人无自动问候意识。
酒店管理:礼宾部处罚条例酒店管理:
礼宾部处罚条例1.员工迟到一次给予内部口头警告处分,当日迟到两次给予口头警告处处,当日迟到三次或旷七次给予书面警告。
2.在门僮岗加车岗少于3个人时,不能无故擅离工作岗位,造成不良影响者签口头警告,情节严重,造成空岗者,签书面警告,送交人力资源部。
3.在门僮岗、车僮岗严禁聊天,严禁在工作岗位上会客,第一发现给予提醒,第二次发现签口头警告,屡教不改者签书面警告,交人力资源部。
4.工作时间严禁打私人电话,遇急事,接听外线电话不得超过3分钟,长途电话不得超过5分钟。
5.工作时间用膳不得超过30分钟,无特殊情况,不得饭后马上上厕所,以免影响他人用餐时间,严禁借上厕所之名在厕所内吸烟,违者重罚。
6.按人事部规定,在工作范围内,包括休息区域和消防通道,严禁吸烟,看与工作无关的报纸杂志。
7.在工作岗位吃东西者,一经发现签书面警告。
8.在工作时间内睡觉,签口头警告,情节严重,签书面警告。
9.为客人送行李到房间或需上楼为客人提供服务,办好事后,严禁在楼层逗留或与服务员聊天,包括到其他部门送单意逗留者,一经发现,签书面警告,特殊情况,需致电COD同意。
10.指定需跟办的,未跟办或跟办不彻底,又不交班下去的,造成的损失由当事人负责,情节严重签书面警告。
11.当班时间串岗或在大堂内游荡的,一经发现,签口头警告。
12.因带房次序在工作岗位上发生争执,严重影响礼宾部形象的,签书面警告。
凡因行李员有投诉扰乱乱带房次序且经证实的签书面警告。
13.行李员出现挑客现象,不主动为客人提供服务的,降级做门僮并签书面警告。
14.门僮除没有行李员的情况下,可以提供行李服务,一般情况下应将行李主动交行李员。
凡出现不配合行李行工作且经证实的签书面警告。
15.门僮当班时,原则上一小时休息十分钟,工作繁忙时,由COD负责安排,门僮和行李员休息前需知会COD,严禁未经同间,擅自入内休息,不能有两人次同时休息,如进休息室喝水,不能超过2分钟。
16.现门僮和行李员分四个岗位,行李员负责1号车僮岗和4号大堂待应岗,门僮负责2号、3号门迎服务岗,1号岗和4号岗之间进行互换,在2号或3号的门僮休息时,由4号岗负责顶岗,4号岗在有客人进出电梯时,须做好电梯礼仪服务,上述规定违反者经发现签口头警告。
管理人员失职失责行为追究办法
关于公布《管理人员失职失责行为追究办法(试行)》的通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完善酒店管理制度,提高工作效能,规范酒店督导层以上人员工作失职失责行为责任的追究,根据酒店员工奖惩条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工作失职失责行为,是指酒店督导层以上人员在工作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违反有关法律法规、酒店管理规定和工作制度,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而导致工作效果不佳, 给酒店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行为。
第三条酒店督导层以上人员,因工作失职失责而造成的责任追究,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对工作失职失责行为的责任追究坚持以下原则:(—)实事求是,有错必究。
(二)公平公开,客观公正。
第二章责任追究的内容第五条酒店督导层以上人员在履行工作职责中有下列失职失责行为之一的,适不同程度分别追究轻度失职、重度失职、严重失职失责行为三类责任。
轻度失职失责行为:1、所在管区未按酒店规定执行各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而导致不良后果。
2、在工作中纪律散漫,对上级人员指派工作不能尽职尽责完成。
3、在工作中对所在管区日常督导、工作检查不到位,使员工工作出现错误,引起宾客不满。
4、不能按规定组织召开班前会,或班前会不按程序召开,无班前会记录。
5、对待下属态度粗暴,使用轻视或蔑视语言等。
6、由于工作失职失误,导致客人投诉,给酒店造成一定负面影响,造成经济损失金额为500 -1000 元以上。
7、其它轻度违纪行为。
重度失职失责行为:1、辱骂、体罚下属。
2、由于工作失职失误,导致客人投诉现象发生。
给酒店造成较大负面影响,造成经济损失金额为1000 -2000元以上。
3、违反酒店内部文件资料、印信等内部管理制度造成不良后果。
4、发表或散布虚假或诽谤言论,影响酒店、客人或其他员工的声誉。
5、对酒店各项规定执行不力、消极对待,影响政令畅通,导致信息不畅。
6、办事拖拉、推诿扯皮、效率低下,在规定时限内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酒店的惩罚规章制度模版
酒店的惩罚规章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酒店惩罚规章制度是为了规范酒店内部行为,维护良好秩序、提升服务质量,保障客人的利益和安全,制定的。
凡在本酒店内工作、居住、访客的人员都应遵守本制度。
第二条酒店管理层负有监督、执行和维护本规章制度的责任和义务。
凡违反本规章制度的人员,将依照相应的处罚进行严肃处理。
第三条本规章制度的解释权归酒店管理层所有,并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时的修改和补充。
第二章违规行为及处罚措施第四条违反酒店消防安全规定者,将按照消防法规进行相应处罚,并立即责令整改,如情节严重,将解除劳动合同或终止居住合同。
第五条擅自打开陌生人住宿房间,未经许可携带陌生人进入酒店,将被处以严重警告,情节较重者将被辞退或取消住宿资格。
第六条在酒店大堂、客房或公共区域中吸烟者,将被罚款,并立即予以劝阻。
情节严重者将被驱逐出酒店,并永久取消入住资格。
第七条盗窃、侵占酒店及其他住客财物者,将被追究刑事责任,并赔偿相关损失。
酒店将保留追究民事赔偿的权利。
第八条任何形式的不当性行为,包括性骚扰、侮辱、诽谤行为,将被立即停职并进一步调查。
情节严重者将被辞退并承担法律责任。
第九条违反酒店规定的干预或蓄意破坏酒店设施和设备者,将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并被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条酒店客房内发生拆除或移动固定装置等损坏行为者,将按照实际修复费用计算,并赔偿相应费用。
第三章处罚程序和适用原则第十一条对于违反酒店规定的行为,应严格按照以下程序进行处理:1. 接到举报或发现违规行为后,应立即展开调查。
2. 根据调查结果,对违规行为进行分类。
3. 根据违规行为的分类和严重程度,确定相应的处罚措施。
4. 确定处罚措施后,应及时通知违规人员,并告知其有权提出申辩和申诉。
5. 经过申辩和申诉后,如情况确凿,将按照规定执行处罚措施。
6. 处罚措施执行后,应及时登记相关信息,并归档保存。
第十二条处罚的适用原则:1. 处罚应当公正、公平、合理,不得歧视任何人。
酒店人事管理处罚条例制度规定
酒店人事管理处罚条例制度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二条本条例所称的酒店人事管理处罚指对违反本条例的员工予以警告、罚款、停职、解雇等纪律处分的行为。
第三条所有的酒店员工均应遵守本条例,任何违反本条例行为不得免于追究。
第四条酒店人事管理处罚应当坚持“民主科学、公正公开、激励和惩戒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章纪律处分的种类和程序第五条酒店纪律处分分为警告、罚款、停职和解雇。
第六条对轻微违纪行为,酒店管理部门可采取口头警告的方式进行处理。
第七条对于严重违纪行为,酒店管理部门可以对员工进行罚款处分。
罚款数额应当根据员工的违纪情节和经济状况合理确定,不超过其一个月的工资收入。
第八条对于情节严重或者累犯的违纪行为,酒店管理部门可以对员工进行停职处分。
停职时间应当根据员工的违纪情节合理确定,不超过3个月。
第九条对于情节严重或者情节较轻但累次犯罪的员工,酒店管理部门可以对员工进行解雇处分。
第十条酒店管理部门对员工进行纪律处分,应当严格按照程序进行,确保员工的合法权益。
员工有权申诉,并要求出示相关证据。
第三章违纪行为的认定和处罚权限第十一条酒店管理部门应当设立专门的违纪行为认定小组,负责对员工违纪行为进行认定和处罚。
第十二条酒店员工的违纪行为应当经过充分调查和证据确凿后方可认定。
员工享有辩解的权利。
第十三条酒店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员工违纪行为档案,并定期对员工进行考核和奖惩。
第十四条对于一般违纪行为,由酒店管理部门负责的直接上级部门进行处罚。
第十五条对于严重违纪行为,由酒店管理部门负责的直接上级部门听取违纪行为认定小组的意见后进行处罚。
第四章附则第十六条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可以根据需要进行更新,但应当经过酒店管理部门和员工代表的协商一致。
第十七条本条例所称的员工,包括正式员工、合同工和临时工。
第十八条酒店管理部门应当将本条例的内容向全体员工进行宣传,确保员工了解并遵守。
第十九条对于极特殊和严重的违纪行为,酒店管理部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临时性的处罚措施。
饭店罚款规章制度范本最新
饭店罚款规章制度范本最新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饭店经营管理行为,保障客户权益,维护饭店形象和声誉,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所有在本饭店内工作的员工,包括厨师、服务员、清洁工、收银员等。
第三条饭店制定罚款规章制度,依据《劳动合同法》、《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第四条饭店对违反规章制度的员工,将依据规章规定处以相应罚款。
第五条员工遇到不明确的问题,可向主管领导咨询,由主管领导做出解释。
第六条饭店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本规章进行修改,但修改前需提前通知员工,并征得员工同意。
第二章违规行为及相应罚款第七条违规行为一:员工擅自将饭店食材私自带离饭店,处以罚款300元,并记入员工个人档案。
第八条违规行为二:员工在工作时间使用手机进行私人聊天、玩游戏等行为,处以罚款100元。
第九条违规行为三:员工擅自外卖饭店食品或饮料,处以罚款200元。
第十条违规行为四:员工在工作期间与其他员工发生争吵、打架等行为,处以罚款500元。
第十一条违规行为五:员工在工作期间暴饮暴食,导致服务态度不佳,处以罚款200元。
第十二条违规行为六:员工因个人原因无故迟到早退,影响到工作进度,处以罚款100元。
第十三条违规行为七:员工无故缺勤导致工作任务无法完成,处以罚款500元。
第十四条违规行为八:员工私自接受客人回扣、小费等,影响饭店服务质量,处以罚款300元。
第十五条违规行为九:员工在饭店内大声喧哗、辱骂客人,损坏饭店形象,处以罚款1000元。
第三章罚款执行及申诉程序第十六条员工违规后,由主管领导在员工合同约定的时间内进行罚款执行。
第十七条员工如对罚款有异议,可在接到通知后3日内向饭店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诉,并提供证据证明。
第十八条饭店管理部门将在接到申诉后5日内召集相关人员进行调查,并及时作出决定。
第十九条如员工对饭店管理部门作出的决定仍存有异议,可向饭店总经理提出上诉。
第二十条饭店总经理将在接到上诉后7日内进行审查,并最终作出决定,决定为最终结果。
酒店礼宾部奖惩制度
礼兵部奖惩制度为配合部门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员工的工作行为,使各项管理工作,标准化、制度化。
礼宾部所有员工需严格遵守以下奖惩制度:一、惩罚制度(一)开出(视情况而定、开出、立即开除)1、员工操作不当造成客人行李遗失且未能找到的;2、与客人发生争执并发生肢体冲突,造成恶劣影响的;3、对酒店荣誉早成不良影响的;4、私自为客人存放不符合规定的物品,如金钱、贵重金属、违禁品等。
(二)最后警告(罚款200元)1、行李送错房间,送错车辆,造成严重后果的;2、快递信件送错房间或送错部门造成不良后果的;3、遗失酒店贵重物品的;4、当班导致客人存放物品遗失的;5、当班导致客人存放物品遗失的。
(三)严重警告(罚款100元)1、夜班擅自离岗,造成严重后果;2、因争做行造成不良影响的;3、不服从上级的指示安排、分配调动、无故不完成工作任务、自作主张、玩忽职守,造成不良影响和经济损失的。
(四)口头警告(罚款50元)1、各种表格未及时登记、遗漏、遗忘造成影响的;2、工作中没有按照程序和规定去做;3、在岗工作时与其他部门员工闲聊、睡觉、玩手机、上网聊天、长时间打私人电话、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影响工作和服务质量;4、仪容仪表未按照宾馆和部门规定的;5、工作中擅自离岗未经部门主管同意的;6、工作中不服从上级的指示或不满的;7、由于交接班不清楚导致客人不满或重大投诉的;8、未经上级批准私自调班造成严重后果的;9、上班带情绪、无精打采、在休息室吃东西、看报纸、听广播、录音机或任何报纸杂志等;10、出现问题互相推诿,不与同事配合处理,同事之间不理解,出现打架吵架等违纪现象。
二、奖励制度(一)主动为客人服务,得到客人口头表扬,每次奖励10元;受书面表扬者,每次奖励50元。
(二)如有会议、团队或重要接待加班者,可以用下班次提前下班的方式补偿。
(三)受到宾馆表扬者,每次奖励50元。
三、执行方式(一)违反条例时,有部门主管开取罚单,现金处罚,并由当事人签字确认。
酒店奖罚规章制度(精选11篇)
酒店奖罚规章制度酒店奖罚规章制度(精选11篇)在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的今天,人们运用到制度的场合不断增多,制度是指一定的规格或法令礼俗。
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酒店奖罚规章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酒店奖罚规章制度篇1一级警告:5-20元1、不使用指定员工通道(1′)2、上岗时仪容仪表达不到酒店规定要求的(1′)3、行为懒散、无精打采、工作效率低,时常出现差错的(轻微)(1′-4′)4、上班时间未经批准私自会客,办私事,接打私人电话(2′)5、非工作需要进入其他部门闲聊(2′)6、上班时间吃零食,看电视、报纸及杂志(2′)7、设备不按规定摆放,下班前未将布草车及公区清理干净(2′)8、工作时未做到“三轻”的(即说话轻、走路轻、操作轻)(2′)9、随地吐痰,乱丢烟头或其他杂物(3′)10、在公共场合吸烟,造成不好影响(3′)11、擅自不参加例会的(4′)12、不按时出早餐者,早餐之前准备不充分(4′)13、擅自减少服务程序,投机取巧达不到酒店要求(4′)14、经主管领导认定的其他事项二级警告:20-50元1、违反操作规程或工作不认真造成的失误(较重)(5′-10′)2、没有节约能源、做到人走灯灭的(5′)3、未按规定及要求乘坐电梯的(5′)4、在宾馆内拒绝接受保安人员及所属管理人员的正常检查(6′)5、对客服务不礼貌、与客人争辩(6′)6、工作散漫,粗心大意,引起宾客投诉(轻微)(6′)7、工作效率欠佳,引起宾客投诉(轻微)(6′)8、在工作时间内进行娱乐性活动(8′)9、下班没有将钥匙交至前台保管的(8′)10、违反安全规则或乱用其他安全设施(10′)11、不爱护宾馆财产和使用客用品(10′)12、和上级或同事争吵,谩骂上级领导或不服从上级指令(10′)13、未经允许到宾馆客用餐厅用餐及娱乐(10′)14、利用工作时间进行洗浴的(10′)15、擅自离岗而影响工作(10′)16、未经领导同意私自串班、迟到早退及休息的(10′)17、一个月之内第二次违反一级警告条例者(10′)18、经主管领导认定的其他事项严重警告:50-200元1、传播小道消息、破坏内部团结、影响合作(15′)2、拾到客人物品,没有及时上交或告知上级领导的(15′)3、拒绝在工作需要时加班的(15′)4、客人退房不更换床单、被罩的、引起二次住客投诉的(15′)5、宾馆内吵闹、污言秽语,造成不好影响的(20′)6、当值时玩忽职守,拒绝接受纪律方面的告诫,从而造成工作失误,引起客人投诉(较重)(20′)7、对宾馆、客人或其他成员财产造成损失、毁坏情节较严重,或知情不报(20′)8、在房间翻看客人物品或取用客人物品(食物)的(20′)9、未经宾馆领导允许私自介绍外人与宾馆客人认识(20′)10、拒绝或故意不完成领导安排的工作及未达到要求标准的(20′)11、违反正常工作流程,滥用权限以及超越权限的(40′)11、在宾馆内传播或展示有淫秽内容的物品、照片(40′)12、有意损坏宾馆内物品或有意浪费现象的(如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要将损失部分全部个人承担,外加处罚)(40′)13、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的个人利益、违规操作乱用职权(情节严重情况可加大惩罚力度)(40′)14、撤下的布草放置地上或用布草擦尘的(40′)15、一个月内重复违反第二条警告条例之规定(40′)16、经主管领导认定的其他事项开除解聘:1、盗窃宾馆或员工的任何物品2、在宾馆内擅自带危险物品、凶器3、向外泄漏宾馆的机密文件、资料、数据4、参与卖淫行为5、侮辱客人或伤害客人身体6、当值时,使用宾馆物品为自所用7、伪造文件意图行骗或采用涂改记录、账单、单据等手段窃取宾馆钱物8、向客人索取小费9、拒不服从上级行政人员或部门主管、经理的工作指示10、意图或挑拨打架、殴打他人、互相打斗11、当班时违反操作规程或不按操作程序工作,造成自身、他人或宾馆财务损失及人员伤亡12、未经批准私自配制宾馆钥匙13、没有上交客人遗留物14、藏匿或故意损坏他人财物15、知道自己患传染病或影响工作的其他疾病,不向宾馆报告16、在酒店内做与我国传统道德规范相悖的行为17、连续三次有工作严重失误18、刑事犯罪19、经主管领导认定,并向公司人事部上报的其他严重违纪事项注:1′=RMB5元酒店奖罚规章制度篇2一、惩处条例警告1、例会或上班迟到、早退。
酒店员工处罚管理条例
酒店员工处罚管理制度(草案)为加强酒店管理,提高酒店的服务水平,对酒店各部门员工的行为进行规范,现制定此处罚管理制度。
若员工有违反此制度的行为,则按照制度做出相应的处罚。
(一)、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二)、处罚形式:根据违规行为进行罚款、警告、停薪留职、劝退或直接开除等相应的惩罚。
(三)、此制度共三部分。
第一部分为全体员工管理制度,分为仪表仪容、工作纪律、工作态度、文明礼貌四部分,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第二部分为部门处罚管理制度。
根据各部门实际情况,分为前台、客房部、PA、餐饮部、厨房、温泉部、安保部、工程部。
根据各部门的工作职责,制定相应的处罚制度,制度适用于相对应的部门。
第三部分为值班经理管理制度。
(四)、未纳入《处罚管理制度》的违章违纪行为,视情节严重程度予以相关处罚。
(五)、最终解释权归总经理办公室所有。
第一部分全体员工管理制度一、仪表仪容1、工作期间必须身着工作服、佩戴工牌(有工作鞋的需穿着工作鞋)、佩戴头花,厨师需带厨师帽,如有违反处以5元罚款。
2、工作期间女士需化淡妆、带妆上岗,男士不得留胡须、大鬓角,所有员工不留长指甲、不涂指甲油。
如有违反处以5元罚款。
3、工作服褶皱不平、有异味、脏污的,处以5元罚款。
4、厨房工作人员,工作期间需带帽子、头巾,如有违反处以5元罚款。
二、工作纪律1、工作期间在岗在位,上班时间要坚守岗位,不脱岗、串岗、消极怠工,如有串岗者每次处以10元罚款,脱岗不到半小时的,每5分钟,处以10元罚款,超过半小时的,按旷工一天处理。
2、在工作区域不得有驼背、哈腰、伸懒腰、打哈欠、挖鼻孔、挖耳朵、打饱嗝等不雅行为,如有违反处以5元罚款。
3、工作期间不得有精神松懈、追逐打闹、勾肩搭背、大声喧哗、扎堆聊天、在工作区域奔跑等行为,如有违反处以10元罚款。
4、上班期间不得吃东西、吸烟、玩手机、打游戏、上网购物,如有违反处以10元罚款。
5、员工不得无故迟到早退。
上班迟到10分钟以内,每次处以5元罚款,超过10分钟不到1小时的处以10元罚款,超过1小时的按旷工处理。
酒店管理:前厅积分处罚条例酒店管理:
前厅积分处罚条例1、工作时间不穿工作服扣 2 分,不戴工号牌扣2分,不系领结或领带扣 2 分。
(夜班可根据实际情况着装)。
2、上班时间无故串岗扣 2 分,吃饭时间每人超过半小时扣 1 分。
3、个人仪表不合格者扣 1 分(包括留长指甲,佩带首饰,订婚戒指除外)。
4、上班未化妆扣 2 分(吃饭之后必须补妆),未盘头发扣 2 分。
5、开会、培训等集体活动无故不参加者扣 2 分。
6、当班时间大声喧哗、嬉笑者扣 2 分。
7、穿便服进入酒店区域扣 2 分(特殊情况除外)。
8、工作时间内接待亲友或私人探访者扣2分,接听私人电话超过三分钟扣 1 分。
9、主管级以下员工不得带手机进入工作场所,违规一次扣 2 分。
10、迟到、早退三十分钟以内扣 5 分,一小时之内扣10 分,一小时以外扣除当日工资(如有特殊情况需请示领班或大堂副理)。
11、客人遗失物品应及时上交,如发现未交者扣 5 分,情节严重者除名。
12、先休再请假者扣 5 分,病假需有医生证明,如无证明扣10 分。
13、如需换班需请示领班或大堂副理,否则一次扣 1 分。
14、当班时间不讲普通话,扣 2 分(包括当班时间员工之间的讲话)。
15、严禁在办公室过早、吃宵夜,违者扣 2 分,接班时间不准在前厅办公室化妆, 违者扣 2 分(吃过饭可在办公室补妆)。
16、卫生完成不合格者,扣早班2分,早班必须负责检查夜班卫生情况,如不合格, 早班有权叫夜班重做。
17、受到宾客表扬者,视程度加分,受到宾客投诉及因业务不熟而造成不好的影响,视情况扣分(需由证明人写清事情原因)。
18、报表做错一次扣 1 分。
19、提出好的建议者视情况加分。
备注:1、如有违规者每分 1 元,在当月工资中扣除。
2、员工接到扣分通知单须在扣分单上签名,如被罚员工无正当理由拒签,由部门注明并加签名,加重处罚;如被罚员工认为不合理,可向部门申述,扣分单以部门签署为准。
3、前厅每月评出一名最佳接待员,一名最佳收银员,奖金每人30 元(最佳接待员和最佳收银员的扣分必须在20 分以内的才有资格参与评比)。
饭店规章制度惩罚方案最新
饭店规章制度惩罚方案最新第一章总则为了维护饭店秩序,提高服务质量,保障顾客权益,特制订本规章制度惩罚方案。
凡在本饭店工作的员工以及顾客,均应严格遵守本规章制度,违反规定将受到相应处罚。
第二章违规行为及处罚1. 迟到早退(1) 员工因私人事务或其他原因迟到、早退的,第一次给予口头警告;第二次给予书面警告;第三次将扣除当月绩效奖金;第四次将扣除当月工资;第五次记大过。
(2) 严重迟到、早退导致工作受损的,直接免职处理。
2. 不诚信行为(1) 员工故意隐瞒或篡改与工作有关的事实,第一次给予严重警告;第二次记小过;第三次记中过;第四次记大过。
(2) 若因员工不诚信行为导致饭店出现经济损失,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3. 玩忽职守(1) 员工未按照工作要求认真执行工作任务,导致工作质量下降的,第一次给予口头警告;第二次记小过;第三次记中过。
(2) 若因员工玩忽职守导致重大事故发生,将追究其刑事责任。
4. 职务侵占(1) 员工利用职务之便侵吞饭店资产的,将追究其刑事责任。
(2) 如果情节较轻,第一次给予严重警告;第二次记大过。
5. 吸烟酗酒(1) 任何人员在工作时间内吸烟、酗酒的,将给予口头警告,如屡教不改,将给予书面警告。
(2) 顾客在餐厅内吸烟或酗酒,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罚,并被限制入内。
6. 破坏饭店设施(1) 不得私自破坏饭店设施,如有破坏行为,将强制赔偿并记入个人信用档案。
(2) 多次破坏行为将被列入黑名单,限制其再次入内。
第三章惩罚程序1. 处罚程序(1) 违规行为经上报后,由主管部门进行调查核实,如属实将做出相应处罚。
(2) 处罚决定必须经过集体讨论,并做出书面决议,经相关领导签字确认后执行。
2. 申诉程序(1) 被处罚员工有权向相关部门进行申诉,并提供相关证据进行辩护。
(2) 部门将对申诉进行认真审查,并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处理决定。
第四章附则1. 本规章制度惩罚方案自颁布之日起施行,如有更新修正,由饭店相关领导部门公布后生效。
酒店员工纪律处分规定与程序
酒店员工纪律处分规定与程序政策及程序规范员工行为,保证公司正程序:Procedures:1.处分类别:分口头警告、书面警告、严重警告、留店查看、无偿解雇五大类。
1.1 口头警告:员工有违反下列条款的将给予口头警告。
1.1.1. 上、下班不打卡、不签到或替他人打考勤卡,签到签离。
1.1.2. 不注意个人仪容仪表,如头发过长、头发凌乱、染黑色以外的发色、男员工留胡须。
1.1.3. 不注意个人行为,如嬉皮笑脸、大声喧哗、追逐打闹、勾肩搭背、掏耳剔牙,上班时间打瞌睡等不文明行为,非紧急情况下在公司范围内奔跑。
1.1.4. 不注意个人卫生,如指甲过长、身体发出异味的等。
1.1.5 忘记或未按规定佩带名牌。
1.1.6. 当值时未穿着整齐制服或衣履不整。
1.1.7. 未经批准擅自使用客用设施。
1.1.8. 不使用指定的员工通道。
1.1.9. 在前厅、餐厅、厨房、公共区域游览穿行(工作需要除外)。
1.1.10. 工作态度不认真(包括工作时听收音机、MP3、看报纸、咀嚼香口胶或吃零食等)。
1.1.11. 未经部门同意吃喝公司食品、私用公司物品。
1.1.12. 发出不必要的噪声、喧哗或当班时闲聊。
1.1.13. 未经许可在公司会晤和接待亲友。
1.1.14. 擅离工作岗位或无故到其它部门串岗。
1.1.15. 下班后在公司内无故逗留。
1.1.16. 未能保持员工更衣柜或周围5米工作所属区域的卫生整洁。
1.1.17. 私换员工更衣柜或在柜内存放食物和饮料。
1.1.18. 在公司员工餐厅以外区域饮食。
1.1.19. 用公司电话办理私人事务。
1.1.20. 随地吐痰、乱丢垃圾、烟头、涂画或破坏卫生整洁。
1.1.21. 违反吸烟条例,在当值时间、公共地点或非吸烟区内吸烟。
1.1.22. 高声与客人对话或肆无忌惮地对客人过分亲近。
1.1.23. 工作散漫,粗心大意。
1.1.24. 不能正确使用公司设备用具或违反安全守则。
1.1.25. 当班时间洗澡、洗个人衣物。
饭店罚款规章制度范本下载
饭店罚款规章制度范本下载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饭店经营行为、维护饭店内部秩序,保障客人利益,特制订本规章。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饭店员工、客人和供应商,违反规定的,将依照本规章进行处罚。
第三条饭店管理部门负责本规章的实施,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理。
第四条饭店员工应完全遵守本规章,提高服务水平,增强服务意识,提升饭店形象。
第二章违规行为及处罚第五条以下行为被视为违规行为,将依照规定给予相应处罚:1. 未经许可私自接受客人礼物,罚款500元;2. 未按照规定着装工作,罚款200元;3. 疏忽工作,导致客人投诉,罚款300元;4. 迟到早退,罚款100元;5. 无故旷工,罚款500元;6. 酗酒上班,立即开除,不再录用。
第六条客人如果违规行为,将被视为消费不端,具体处罚如下:1. 酗酒捣乱,驱逐出店;2. 破坏饭店设施,需赔偿损失;3. 逃票,罚款500元;4. 未经许可私自带宠物,罚款200元;5. 在饭店内吸烟,罚款100元;第七条供应商如果违反规定,将会影响饭店正常经营,需做出如下处罚:1. 供应不合格食材,停止供应;2. 恶意涨价,停止合作;3. 提供虚假资料,罚款1000元;第三章处罚程序第八条一旦发现有违规行为,管理部门应及时进行调查,确认违规情况,并进行处罚。
第九条对于轻微的违规行为,应当进行口头警告,并通知其改正。
如果情况属实,可进行对应的罚款处理。
第十条对于严重的违规行为,应当立即进行停职检查,并开展调查,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
第四章监督措施第十一条饭店应加强对员工、客人和供应商的监督管理,确保各项规章制度得到严格执行。
第十二条饭店应当建立健全投诉处理机制,对于涉事投诉应及时调查处理,果断决策。
第十三条饭店应定期对主要规章制度进行评估,及时修订完善,确保规章制度的有效实施。
第五章附则第十四条本规章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如有修订,应当进行重新发布。
第十五条饭店员工应当遵守饭店内部规章制度,做好本职工作,提高服务质量,保证食品安全。
酒店管理处罚条例
酒店处罚管理条例一、目的为严肃酒店劳动纪律,引导员工行为,明确各部门处罚职责,特制定本条例。
二、管理总则实事求是,公平公正三、处罚体系1.人力资源部:负责对酒店所有规范中涉及的处罚条款进行审核,保证处罚体系的系统性和规范性;保障酒店各项处罚及时、准确并符合国家法规。
2.各部门负责人:履行管理职责,确保本部门员工认真执行各项制度规范。
发现员工有违规行为,及时执行处罚,报告并配合人力资源部进行调查和处罚。
四、处罚等级1.罚款:适用于一般违纪者,按照过失等级不同,设置不同罚款数额。
2.无薪停职:员工违反酒店规定或涉及刑事审案时,酒店在考虑对其作出某种处理之前,可给予不超过14天之无薪停职处分。
3。
开除/解除劳动关系:员工违反酒店规定或涉及刑事审案时,酒店给予解除劳动关系的处罚。
4.过失等级划分:按照过失的严重程度划分为轻微过失、一般过失、严重过失、重大过失。
五、处分处罚权限1.由部门负责人发现的问题,对责任人开据罚款单并交人力资源部备案,月初将存根联统一交财务部。
2.由值班经理或其他部门经理发现的问题,经核实后,由行政办公室对责任人开据罚款单并交部门经理找责任人签字,后交人力资源部备案。
3.无薪停职、解除劳动关系、开除由部门负责人提出,人力资源部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4.对部门负责人的处罚,由行政办开具罚款单,总经理签批后转人力资源部备案处。
六、处分处罚程序1.员工受到任何处分、处罚,员工所在部门均会发出《罚款通知单》,列明员工犯规细节和处理依据的条款,经受处分的员工签名后,部门负责人签名认可,送交人力资源部审核。
2.员工如受到纪律处分,将记录在案。
3.员工在月内受到处分的,不提升职务或工资,不能参加优秀员工、优秀管理者等类似评选活动。
4.员工犯规证据确凿,但拒绝在《员工罚款通知单》上签名者,部门负责人和行政办直接签署后,报总经理审批。
5.部门负责人违纪处罚由行政办公室依据酒店规定发出,经受处分部门负责人签名后,报总经理批准。
五星级酒店关于对酒店内部人员处罚的规定
文件名称关于对酒店处分等级及处罚标准的规定文件性质普通文件文件类型酒店制度类文件编号HRHX--QG--017文件范围酒店全体人员发文日期2010年5月6日关于对酒店处分等级及处罚标准的规定为了严肃酒店纪律,规范员工的行为,正确处理过失,科学划分处分等级,结合《质检细则》制定本条例。
在处理员工处分时,应当坚持公正、公平的原则,对发生过失的直接责任人进行处理。
一、处分的等级及标准:1、一般过失,罚款10元;2、主要过失,罚款50元;3、严重过失,罚款100元及以上,或降薪、降职甚至开除。
二、处罚的原则1、管理责任连带原则:除了对直接过失责任人处罚的同时,连带上级管理责任人的管理责任(级别由下至上)。
每起过失连带责任人的范围,根据处分等级判定。
(1)处以一般过失的,连带二级管理者处以5元、3元罚款;(2)处以主要过失的,连带三级管理者罚款由下至上连带处以15元、10元、5元罚款;(3)处以严重过失的,连带三级管理者罚款由下至上连带处以50%、30%、20%的罚款。
2、部门自查自罚与酒店职能部门检查处罚的规定。
酒店鼓励也要求部门自查,职能部门到各部门的检查,依据为各部门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的由各级别检查者填写的自查表来界定。
部门自查产生的罚款可在部门内部重新分配,无需上交。
酒店职能部门检查产生的罚款,月终从部门工资总额中扣除,由酒店负责重新分配。
3、酒店职能部门检查整改处罚的确认和执行程序。
职能部门在检查时,发现违规事件,直接开具整改通知单,交违纪人员整改。
每日由检查人员根据发出的整改通知单按部门汇总成《酒店检查整改处罚通知表》标注罚款额后,直接发给部门第一负责人,由部门负责进行整改落实,培训教育员工。
同时交企管部一份留档,月终由质检部汇总后交人力资源部从部门工资总额或个人工资中扣除。
4、各个部门制订内部处罚办法或者做出处罚时,须遵循本规定,与之相冲突的以本规定为准。
文件名称关于对酒店处分等级及处罚标准的规定文件编号HRHX--QG--017文件签批人签发日期发文部门企业管理部执行日期自签发之日起执行文件接收人驻店总经理:副总:副总:副总:餐饮部:营销策划部:房务部:水疗部:督导稽查部:总办:企管部:人力资源部:财务部:保卫部:信息反馈部:采购部:工程部:文化产业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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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处罚管理条例一、目的为严肃酒店劳动纪律,引导员工行为,明确各部门处罚职责,特制定本条例。
二、管理总则实事求是,公平公正三、处罚体系1.人力资源部:负责对酒店所有规范中涉及的处罚条款进行审核,保证处罚体系的系统性和规范性;保障酒店各项处罚及时、准确并符合国家法规。
2.各部门负责人:履行管理职责,确保本部门员工认真执行各项制度规范。
发现员工有违规行为,及时执行处罚,报告并配合人力资源部进行调查和处罚。
四、处罚等级1.罚款:适用于一般违纪者,按照过失等级不同,设置不同罚款数额。
2.无薪停职:员工违反酒店规定或涉及刑事审案时,酒店在考虑对其作出某种处理之前,可给予不超过14天之无薪停职处分。
3. 开除/解除劳动关系:员工违反酒店规定或涉及刑事审案时,酒店给予解除劳动关系的处罚。
4.过失等级划分:按照过失的严重程度划分为轻微过失、一般过失、严重过失、重大过失。
五、处分处罚权限1.由部门负责人发现的问题,对责任人开据罚款单并交人力资源部备案,月初将存根联统一交财务部。
2.由值班经理或其他部门经理发现的问题,经核实后,由行政办公室对责任人开据罚款单并交部门经理找责任人签字,后交人力资源部备案。
3.无薪停职、解除劳动关系、开除由部门负责人提出,人力资源部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4.对部门负责人的处罚,由行政办开具罚款单,总经理签批后转人力资源部备案处。
六、处分处罚程序1.员工受到任何处分、处罚,员工所在部门均会发出《罚款通知单》,列明员工犯规细节和处理依据的条款,经受处分的员工签名后,部门负责人签名认可,送交人力资源部审核。
2.员工如受到纪律处分,将记录在案。
3.员工在月内受到处分的,不提升职务或工资,不能参加优秀员工、优秀管理者等类似评选活动。
4.员工犯规证据确凿,但拒绝在《员工罚款通知单》上签名者,部门负责人和行政办直接签署后,报总经理审批。
5.部门负责人违纪处罚由行政办公室依据酒店规定发出,经受处分部门负责人签名后,报总经理批准。
6.所有扣款由当月工资中进行扣除。
7.各部门于每月1日汇总上一月所有罚款单据交财务部审核。
七、上诉步骤员工有权对所给予的纪律处分提出上诉,可书面向直属上司也可越级向部门负责人直接反映,乃至向人力资源部直至总经理反映,并得到答复。
所有上诉将保密处理。
八、处分处罚类别(一)组织纪律类1.工作时间唱歌。
(10元)2.非酒店管理人员和市场销售人员工作时间,在面客区域接打私人电话。
(10元)3.工作时间睡觉。
(20元)4.工作时间吃零食或者偷吃酒店、客人食品。
(10元)5.工作岗位上谈论与工作无关的事或嬉笑。
(10元)6.工作时间看书、看报、听音乐、看电视。
(20元)7.工作时间聚堆聊天(10元),跨部门聚堆聊天。
(20元)8.工作时间或工作场所下棋、打牌。
(50元)9.未经上级批准,离开工作岗位未酿成事故的。
(20元)10.私自带亲朋好友在酒店参观。
(10元)11.当班时间未经允许会客或不在酒店规定地点会客。
(20元)12.带情绪上岗。
(30元)13.携带私人提包、香烟等与工作无关之物进入工作场所。
(10元)14.不按规定接听电话。
(第一次5元,第二次10元,第三次15元),持酒店配备手机,不接听电话一次30元。
15.上级越级指挥工作,下级越级请示工作。
(20元)16.未经批准着装外出。
(10元)17.未经允许班前、班中喝酒或带酒意上岗。
(50元)18.员工下班后无故在酒店内停留或者下班后无故在工作岗位或营业场所逗留(20元)不服从分配和管理或消极怠工,(20-50元)19.拒绝接受任务,不服从正常调动。
(50元,情节严重者辞退)20.推诿、抵抗、变相不服从管理。
(20-50元,情节严重无薪停职-辞退)21.不接受检查、态度恶劣。
(20-50元,情节严重无薪停职-辞退-开除)22.对酒店规定、处理有意见,不通过组织反映,妄加评论。
(30元)23.隐瞒过失、知情不报、欺上瞒下、为过失者包庇、打圆场。
(30元至无薪停职)24.弄虚作假。
(20-50元,情节严重者无薪停职至辞退)25.参加会议手机不定在振动位置。
(50元)26.未按要求参加酒店举办的各种会议、学习及其它集体活动。
(50元)27.参加酒店集体活动,不顾大局,不听指挥,不服从管理。
(50元)28.集体活动起哄、鼓倒掌、喝倒彩。
(50元)29.参加酒店集体活动有失态行为。
(50元,情节严重者无薪停职-辞退)30.扰乱会议秩序。
(20-50元,情节严重者无薪停职-辞退-开除)31.在宿舍内打闹、大声喧哗影响他人休息。
(20-50元)32.私自在客房看电视、不按规定使用客用电梯设施设备。
(20元)33.私自带外人进客房看电视、洗澡、留宿。
(视情节给予辞退-开除)34.就餐时间过长,超过规定时间10分钟(10元),超过20分钟(50元)35.探听客人隐私,泄漏客人隐私或个人资料。
(辞退- 开除)36.把客用品、店用品带入宿舍。
(50-100元)37. 偷吃、偷拿酒店食品、饮料。
(50元,无薪停职-辞退-开除)38. 私自带亲朋好友到宿舍。
(20元)39. 擅自带人在宿舍留宿。
(50元)40. 在宿舍内喝酒。
(30元)41. 在更衣橱或宿舍物品橱内存放酒店物品,(100-200元,无薪停职-辞退-开除)42. 利用工作之便,委托客人办私事。
(20-50元,情节严重无薪停职)43. 动用酒店设施干私活。
(20元-50元,情节严重无薪停职)44.利用酒店的材料干私活。
(20-50元,情节严重无薪停职-辞退-开除)45. 利用工作之便推销代售非酒店产品。
(100元,情节严重无薪停职)46. 私自换取或套取外汇。
(辞退-开除)47. 利用工作之便,营私舞弊。
(辞退-开除)48. 亲朋好友来店消费少收或不收款。
(无薪停职-辞退-开除)49. 报假帐、弄虚作假,合伙营私舞弊或销毁、涂改各种原始记录资料、帐单、单据,利用已付帐单向客人收费以及故意加减,中饱私囊。
(开除并追究法律责任)50. 私自调班。
(5元)51. 向客人索取或变相索取小费,接受贿赂,或向他人行贿。
(无薪停职直到开除并追究法律责任)52. 不按规定处理宾客遗留物品。
(50-100元,情节严重者开除)53. 擅自动用客人的物品。
(无薪停职-辞退-开除)54. 私自携带物品进出酒店,拒绝接受检查。
(100元,情节严重无薪停职)55. 截留赠送客人的礼品(含消费券)。
(无薪停职-辞退-开除)56. 以假劣物品更换酒店物品。
(开除)57. 未经允许进入仓库。
(10元)58. 不走员工通道。
(10元)59. 乘出租车进出酒店正门。
(10元)60. 浪费材料、水、电等能源。
(20元)61. 在酒店内无烟区或酒店车辆上吸烟。
(200元)62. 私自向外界提供酒店内的有关文件资料。
(50—100元,情节严重无薪停职-辞退)63. 违章作业,造成事故。
(50-100元,情节严重无薪停职-辞退-开除)64. 出现重大设备故障不及时上报(20-50元,情节严重无薪停职)65. 酒店车辆发生交通事故,非完全个人责任的(100-200元);属个人责任的(视情况赔付,情节严重辞退-开除)66. 责任心不强,造成设备设施及物品损坏。
(物品价值20-100元罚款5-10倍,100 元以上罚款5倍,情节严重无薪停职-辞退)67. 擅自动用、破坏酒店消防设备设施。
(无薪停职-辞退-开除)68. 蓄意破坏酒店各种设备、设施及物品。
(无薪停职-辞退-开除并追究法律责任)69. 拉帮结伙,搞小团体。
(50-100元,情节严重无薪停职-辞退)70. 在店内外损害酒店形象和声誉的行为。
(50-100元,情节严重辞退-开除)71. 挑拨是非、乱传闲话、影响团结、扰乱酒店的正常工作环境和秩序。
(50-100 元,情严重无薪停职-辞退-开除)72. 罢工或煽动他人罢工。
(开除)73. 在酒店区域乱涂乱画,或写侮辱性文字。
(开除)74. 赌博或变相赌博及进行其他带赌博性质的活动。
(开除)75. 偷看、偷听和故意传播黄色刊物、录像。
(开除)76. 殴打他人、聚众闹事、煽动、参与殴斗、动用凶器威胁他人。
(开除-情节严重依法交司法部门处理)77. 受治安条例和国家刑律处罚。
(开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