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红线管理规定》

合集下载
相关主题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红线问题及处理规定
工程实体方面
1.隧道初支、衬砌厚度和混凝土强度不足。 2.隧道不按规定的方法和安全步距开挖。 3.隧道施工不按规定开展围岩监控量测和超前地质 预报,有毒有害气体逸出的隧道不按专项方案开 展监测。 4.路基填料不符合设计要求,CFG桩等地基处理检 测不合格,边坡防护预应力锚索不按设计要求施 工。 5.桥梁桩基出现Ⅲ、Ⅳ类桩和钢筋笼长度不足;站 房钢结构构配件不合格;使用不合格电缆。 6.现浇梁满堂支架、连续梁挂篮施工不进行专项设 计,不按设计要求施工。 7.监理人员旁站不到位或现场随意签认,第三方检 测数据虚假不实。
建设单位要认真 组织红线管理规 定的宣贯检查落 实工作
3
4
建设单位要按照“五定、三统一、一查处”的 检查制度认真开展红线管理检查处理工作。五 定”,即定人、定期、定岗、定责、定点。 “三统一”,即统一部署、统一检查、统一记 录分析。“一查处”,即严肃查处。
建设单位每季度末月25日前将当季度检查和处 罚情况,以及下季度检查计划书面报送总公司 工程质量监督总站,抄送工程管理中心。工程 质量监督总站汇总后报建设部。
总公司有关部门要切实 做好红线管理规定的督 促落实工作
3
4
过渡页
规定施行日期
wk.baidu.com04
• 本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感谢观看 !
安质部 宣
建设行为方面
工作要求
03
• 建设单位要认真组织红线管理规定的宣 贯检查落实工作 • 总公司有关部门要切实做好红线管理规定 的督促落实工作
工作要求
1
2
建设单位要认真组织参建单位宣传学习本规定, 突出铁路建设质量安全管理的关键环节,结合 项目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实施细则,明确违 反红线管理问题的处理规定,做到参建各方人 人知晓并自觉遵守。 建设单位要将红线管理规定纳入合同管理,对 于新开工项目,要纳入招标文件;对于在建项 目,要与参建单位签订补充合同。同时要求参 建单位就遵守红线管理作出书面承诺。 建设单位要切实加强质量安全红线的日常过程 控制和日常检查,有针对性地开展现场专项检 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制止纠正,抓好全面整 改,建立问题库,落实销号管理。
抓落实。
“一查处”,即严肃查处。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组织专门的 分析研究,查清问题的真正原因,依据本单位的规定对责任施工、 监理、检测等单位进行处理。其中情节恶劣的,建设单位要向总 公司提出对责任单位的进一步处理建议。
工作要求
1
总公司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红线管理规定,并根据铁路建 设实际情况,对红线问题实施动态调整。…
目录
工作原则
红线问题及处理规定 工作要求 规定施行日期
01
02 03 04
工作原则
01
• 坚持依法合规
• 鼓励自查自纠 • 形成强大合力
工作原则
坚持依法合规
总公司相关部门和建设单位应依据法
律法规、技术标准等规定,做好红线 管理检查、督查工作,工作依据、处 理标准、处理程序等要符合相关规定。
工作原则
鼓励自查自纠
鼓励建设单位和参建单位开展自查自纠, 及时整改问题,实现过程达标。对建设单 位自查发现的问题,按照建设单位规定处 理。
工作原则
通过红线管理,促使建设单位切实增强质 量责任意识,组织参建单位形成齐抓共管 质量安全的强大合力,打造放心工程、精 品工程。
点击输入标题
红线问题及处理规定
02
• 工程实体方面
“五定、三统一、 一查处”的检查 制度
“三统一”,即统一部署、统一检查、统一记录分析。建设单位每月要统一部 署建设项目检查重点,组织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有关负责人员、工程技术管 理人员,按要求统一开展检查活动,实现全员、全面、全过程的检查。检查时 要一并检查《铁路建设项目工程质量管理办法》规定的质量“五条红线”(结 构物沉降评估达标、桥梁收缩徐变达标、锁定轨温达标、联调联试达标、工序 达标)落实情况,发现违反质量“五条红线”的问题,按《铁路建设项目施工 企业信用评价办法》等规定处理。建设单位要对现场检查情况组织检查人员汇 总分析,并做好统一的记录,找出主要问题和原因,制定措施,举一反三,狠
• 建设行为方面
红线问题及处理规定
工程实体方面
凡总公司检查发现建设项目存在以下违反质量安
全红线问题的,各建设单位在半年内不接受责任单
位投标,并将具体工点施工队伍负责人和相关监理、 检测人员清出铁路建设市场、记入“黑名单”;情 节严重的,可要求施工单位将具体工点施工队伍清 出现场。依据规定给予铁路局集团公司分管建设工 作的副总经理、铁路公司总经理和分管副总经理通 报批评、诫勉、警告、记过、记大过、停职检查、 调整职务、责令辞职、免职的处理;其他责任人员 责成建设单位按照管理权限和本单位规定处理。
红线问题及处理规定 凡总公司检查发现建设项目存在偷工减料、以次充 好,转包和违法分包,内业资料弄虚作假违反质量 安全红线问题的,可视情节轻重,各建设单位1~2 年内不接受责任单位投标,并要求施工单位将具体 工点施工队伍清出现场,将标段项目经理、总监理 工程师、具体工点施工队伍负责人、检测人员清出 铁路建设市场、记入“黑名单”。依据规定给予铁 路局集团公司分管建设工作的副总经理、铁路公司 总经理和分管副总经理警告、记过、记大过、停职 检查、调整职务、责令辞职、免职的处理;其他责 任人员责成建设单位按照管理权限和本单位规定处 理。
… 总公司成立质量安全红线管理领导小组,深入分析和研究
2
处理红线管理执行过程中的有关问题,每半年组织有关部门 开展一次专项督查,特殊情况可随时安排专项督查。督查发 现建设项目存在违反质量安全红线管理问题的,依据规定对 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处理。其中,总公司管理的铁路 公司作为建设单位的,在建设管理考核中予以扣分,每起扣 3 分;铁路局集团公司作为建设单位的,在铁路局集团公司 经 营 业 绩 考 核 中 予 以 扣 分 , 每 起 0 . 5 分 。 总公司工程质量监督总站和建设单位要设立红线管理投诉举 报电话,针对举报问题进行查处。对于施工人员蓄意、恶意、 … 故意制造偷工减料等问题并敲诈勒索,施工单位主动报告、 及时消除质量隐患的,经查实后,对参建单位的问题可酌情 减轻处理。 涉嫌可能存在利益输送、以权谋私等违反党纪的,移交纪 检部门处理;涉嫌违法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5
工作要求
“五定”,即定人、定期、定岗、定责、定点。现场质量安全检查必须明确检查人、 检查频次、检查工点、检查责任、检查时段,突出不事先通知的突击检查,突出管 理薄弱的质量安全关键环节检查。铁路局集团公司分管建设副总经理和铁路公司主 要负责人要每月组织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深入施工现场,加强日常检查,对复杂 地质条件的隧道、路基、桥梁等质量安全薄弱地段开展重点检查、专项检查、突击 检查。
经理部安质部宣
前 言
为全面落实“强基达标、提质增效”工作主题 , 牢固树立
“百年大计、安全第一、质量至上”的理念,打造精品工程,
切实强化铁路建设项目质量安全意识和关键环节控制,实施 铁路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红线管理,严肃查处质量安全违规行 为,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总公司有关规定,结合铁路建设实 际,制定本规定。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