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法二》第九章 耕地占用税 全部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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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地占用税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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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学校、幼儿园、养老院、医院占用耕地免征耕地占用税。 铁路线路、公路线路、飞机场跑道、停机坪、港口、航道占用耕地,减按每 平方米2元的税额征收耕地占用税。 该铁路公司应缴纳耕地占用税=(20000+3000)×25+18000000×2= 36575000(元)
六、征收管理
• 经批准占用耕地的,耕地占用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收到土 地管理部门办理占用农用地手续通知的当天。 • 未经批准占用耕地的,耕地占用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实际 占用耕地的当天。 • 获准占用耕地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在收到土地管理部门的通知之日 起30日内缴纳耕地占用税。 • 纳税人占用耕地或其他农用地,应当在耕地或其他农用地所在地申 报纳税。 • 纳税人临时占用耕地,应当按照规定缴纳耕地占用税。纳税人在批 准临时占用耕地的期限内恢复所占耕地原状的,全额退还已经缴纳 的耕地占用税
五、税收优惠
符合以下情形,纳税人可以申请退还已缴纳的耕地占用税: (一)纳税人在批准临时占地的期限内恢复所占用土地原状的; (二)损毁土地的单位或者个人,在2年内恢复土地原状的; (三)依照税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问题:
2015年农村居民甲占有3000平方米耕地,其中300平米新建住宅,1200平方 米种植水稻、1500平方米种植小麦,该地区耕地占用税适用定额税率25元/平方 米,甲当年应该缴纳耕地占用税( )元。 该公司当月应缴纳印花税( )元。 A.3750 B.7500 C.6500 D.12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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பைடு நூலகம்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主要考虑农村居民占用耕地新建住宅,按照当地适用税额 减半征收耕地占用税。种植水稻和小麦不缴纳耕地占用税。 应缴纳耕地占用税=300×25×50%=3750(元)

注册会计师 CPA 税法 分章节讲义 第九章 城镇土地使用税法、耕地占用税法

注册会计师 CPA 税法  分章节讲义  第九章 城镇土地使用税法、耕地占用税法

考情分析普通章节预计分值:3-4分命题方式:以“选择题”为主2019教材变动:1.“城镇土地使用税”新增优惠;2.根据《耕地占用税法》规定改写相关知识点。

【知识点】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人、征税范围一、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人1.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2.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土地的实际使用人和代管人3.土地使用权未确定或权属纠纷未解决的→实际使用人4.土地使用权共有的,共有各方都是纳税人,由共有各方分别纳税→按实际使用的土地面积计税5.承租集体所有建设用地的,由直接从集体经济组织承租土地的单位和个人,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二、征税范围: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的土地。

1.城市:市区和郊区。

2.县城:县政府所在城镇。

3.建制镇:镇政府所在地。

4.工矿区:工商业比较发达,人口比较集中,符合国务院规定的建制镇标准,但尚未设立建制镇的大中型工矿企业所在地,工矿区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建在上述区域以外的工矿企业不需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知识点】城镇土地使用税税率、计税依据一、城镇土地使用税税率1.有幅度的定额税率,每个幅度税额的差距为20倍。

2.经济落后地区,税额可适当降低,但降低额不得超过税率表中规定的最低税额30%。

3.经济发达地区的适用额可适当提高→报财政部批准。

二、计税依据: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1.由省级人民政府确定的单位组织测定:以测定的面积为准。

2.尚未组织测量,但纳税人持有政府部门核发的土地使用证书:以证书确认的土地面积为准。

3.尚未核发出土地使用证书的,应由纳税人申报土地面积,据以纳税,待核发土地使用证以后再作调整。

【考题·单选题】某企业在市区拥有一块地,尚未由有关部门组织测量面积,但持有政府部门核发的土地使用证书。

下列关于该企业履行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暂缓履行纳税义务B.自行测量土地面积并履行纳税义务C.待将来有关部门测定完土地面积后再履行纳税义务D.以证书确认的土地面积作为计税依据履行纳税义务『正确答案』D『答案解析』尚未组织测量,但纳税人持有政府部门核发的土地使用证书的,以证书确认的土地面积为准。

税务师考试《税法Ⅱ》第九章耕地占用税高频考点汇总

税务师考试《税法Ⅱ》第九章耕地占用税高频考点汇总

2020税务师考试《税法Ⅱ》第九章耕地占用税高频考点汇总第九章耕地占用税2020税务师《税法Ⅱ》高频考点:耕地占用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内容导航】1.计税依据2.税率3.应纳税额的计算【考频分析】考频:★★★复习程度:掌握本考点。

【高频考点】耕地占用税应纳税额的计算1.计税依据耕地占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应税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应税土地当地适用税额计税,实行一次性征收。

2.税率采用地区差别定额税率。

在人均耕地低于0.5亩的地区,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情况,适当提高耕地占用税的适用税额,但提高的部分不得超过确定的适用税额的50%。

占用基本农田的,应当按照确定的当地适用税额,加按150%征收。

3.应纳税额的计算应纳税额=应税土地面积×适应税额2020税务师《税法Ⅱ》高频考点:耕地占用税税收优惠【内容导航】1.免征规定2.减征规定【考频分析】考频:★★复习程度:掌握本考点。

【高频考点】耕地占用税税收优惠1.免征规定:(1)军事设施占用耕地。

(2)学校、幼儿园、社会福利机构、医疗机构占用耕地。

(3)农村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残疾军人,以及符合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农村居民,在规定用地标准以内新建自用住宅占用耕地。

2.减征规定:(1)铁路线路、公路线路、飞机场跑道、停机坪、港口、航道、水利工程占用耕地,减按每平方米2元的税额征税。

(2)农村居民在规定用地标准以内占用耕地新建自用住宅,按照当地适用税额减半征收耕地占用税;其中农村居民经批准搬迁,新建自用住宅占用耕地不超过原宅基地面积的部分,免征耕地占用税。

(3)上述免征或者减征耕地占用税后,纳税人改变原占地用途,不再属于免征或者减征耕地占用税情形的,应自改变用途之日期30日内申报补缴税款,补缴税款按改变用途的实际占用耕地面积和改变用途时当地适用税额计算。

耕地占用税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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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经验对我国的启示
完善税制设计
借鉴国际经验,完善我国耕地占用税制设计,根据土地用途、位 置和经济发展水平制定合理税率,提高税收调节效果。
加强税收征管
加强税收征管力度,提高征收效率和税收遵从度,防止税收流失和 违规行为。
发挥税收政策导向作用
发挥税收政策的导向作用,通过税收优惠措施引导土地节约使用和 保护农业用地,促进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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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国耕地占用税的比较分析
税率差异
各国税率存在差异,根据土地用途、位置和 经济发展水平制定,税率高低直接影响土地 利用和保护效果。
征收方式
各国征收方式不同,包括按年征收、按次征收和累 进税率等,征收方式影响税收负担和征收效率。
税收优惠
各国税收优惠措施不同,包括对农业用地、 生态保护用地等减免税收,税收优惠措施影 响税收公平性和调节效果。
05
耕地占用税的改革建议
完善征收制度
统一征收标准
制定全国统一的耕地占用税征收标准,避免地区间的不公平现象。
动态调整税率
根据经济发展、土地资源状况等因素,动态调整各地区的耕地占 用税税率。
扩大征收范围
将非农业用地纳入征收范围,进一步保护土地资源。
加强税收监管
1 2
强化部门协作
加强税务、国土、环保等部门间的信息共享和协 作,形成监管合力。
对土地价格的影响
抑制土地投机
01
耕地占用税的征收增加了土地持有成本,降低了土地投机的收
益,从而抑制土地投机行为。
稳定土地市场价格
02
通过征收耕地占用税,可以稳定土地市场价格,避免土地价格
过度波动对经济和社会造成不良影响。
引导土地价值提升

《耕地占用税讲义》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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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投资和经济活动的影响
抑制过度投资
耕地占用税的征收增加了投资成本, 抑制部分行业的过度投资行为,防止 经济过热。
促进产业转型升级
通过征收耕地占用税,促使高污染、 高耗地产业转型升级,向绿色、低碳 、高效方向发展。
05
耕地占用税的未来发展与展望
耕地占用税改革的方向与目标
优化税制结构
通过改革,使耕地占用税成为地方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 优化税制结构,提高税收制度的公平性和可持续性。
建立健全的税收征管制度,明确税收征管流程和规范,提高税收 征管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加强信息化建设
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建立税收征管信息系统,实现信息共享和 数据互通,提高税收征管的效率和准确性。
强化税收宣传和培训
加强税收宣传和培训工作,提高税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征收管理水 平,增强纳税人的纳税意识和遵从度。
证明材料
申请减免耕地占用税需提 供土地使用证明、农业生 产经营证明、灾害证明等 相关材料。
审核与批准
税务机关对申请材料进行 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批 准并执行减免。
优惠政策与减免规定的实施效果
促进农业发展
农业用地和农民住宅用地 的免税政策有助于降低农 业生产成本,提高农民生 产积极性。
改善农村居住环境
耕地占用税的税率与计算方法
税率
实行定额税率,根据人均占有耕地面积的不同,分别规定不同的税额标准。具体标准由各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规定范围内自行确定。
计算方法
耕地占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照规定的适用税额一次性征收。 应纳税额=纳税人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平方米)×适用税额。
税收优惠
如军事设施、学校、幼儿园、社会福利机构使用的耕地,农村烈士家属、残疾军人、鳏寡 孤独以及革命老根据地、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和边远贫困山区生活困难的农户等,可以享受 减税或免税的优惠政策。

《耕地占用税讲义》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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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省局要求,层层上报到省 局办理减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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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管理
2、票证管理
从2021年1月1日起,耕地占用税完税票 证统一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通用 完税证”,其中耕地占用税征管中的纳 税通知书、纳税申报表、减免税申请审 批表等文书继续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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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管理
3、新旧政策衔接
凡2007年12月31日前批准占地的,仍按原政策征税; 凡2021年1月1日后批准占地的,按新条例规定征税; 凡2007年12月31日前未经批准占用耕地,2021年1月1日 后由主管税务机关检查到的,仍按原税额标准征税; 凡2007年12月31日以前未经批准占用耕地,一直未交 纳耕地占用税,2021年1月1日以后获得批文的,按新条 例规定征税。
2021年一季度累计入库耕地占用税23452万元、 同比增加18242万元,同比增长350%。(增长排 第二,城镇土地使用税516.1%)
7
二 新条例修订的背景及内容
8
修订背景
➢修订背景
耕地保护形势严峻 中央明确提出严格保护耕地的要求 加强税收调控作用的需要 旧条例本身的缺陷需要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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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内容
条例解析
7. 减免税政策
《条例》第八条规定: 军事设施和学校、幼儿园、养老院、医院占用耕地
免征耕地占用税 注意:构成医院条件P84、P123、P124;幼儿园免税 范围P82、119;养老院P82、83;军事设施规定P78、 P125;学校P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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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例》第九条规定: • 铁路线路、公路线路、飞机场跑道、停机坪、港
地需要减免耕地占用税的,由区(市 )县地税局直接审批,报市局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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圈内用地减免
• 圈内用地或分批次用地:城市和 村庄、集镇建设用地审批P74

税法Ⅱ第九章耕地占用税

税法Ⅱ第九章耕地占用税

第九章耕地占用税第一节概述第二节纳税义务人和征税范围第三节税收优惠第四节应纳税额的计算第五节征收管理【知识点】概述1.概念:耕地占用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占用耕地建设建筑物、构筑物或者从事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就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所征收的一种税。

2.特点:(1)兼具资源税与特定行为税的性质(2)采用地区差别税率(3)在占用耕地环节一次性课征【知识点】纳税义务人和征税范围一、纳税义务人:在中国境内占用耕地建设建筑物、构筑物或者从事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

二、征税范围: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的耕地。

1.种植农作物的土地:种植粮食作物、经济作物的农田,种植蔬菜和果树的菜地、园地、及其附属的土地(如田间道路)。

2.占用园地建房或者从事非农业建设的,视同占用耕地征收耕地占用税。

3.占用林地、牧草地、农田水利地、养殖水面以及渔业水域滩涂等其他农用地建房或从事非农业建设,比照占用耕地征收耕地占用税。

【提示1】林地,包括有林地、灌木林地、疏林地、未成林地、迹地、苗圃等,不包括居民点内部的绿化林木用地,铁路、公路征地范围内的林木用地,以及河流、沟渠的护堤林用地。

【提示2】牧草地,包括天然牧草地、人工牧草地。

【提示3】农田水利用地,包括农田排灌沟渠及相应附属设施用地。

农田水利不论是否包含建筑物、构筑物占用耕地,均不属于耕地占用税征税范围,不征收耕地占用税。

【提示4】养殖水面,包括人工开挖或者天然形成的用于水产养殖的河流水面、湖泊水面、水库水面、坑塘水面及相应附属设施用地。

【提示5】渔业水域滩涂,包括专门用于种植或者养殖水生动植物的海水潮浸地带和滩地。

【提示6】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的生产设施,是指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而建设的建筑物和构筑物。

具体包括:储存农用机具和种子、苗木、木材等农业产品的仓储设施;培育、生产种子、种苗的设施;畜禽养殖设施;木材集材道、运材道;农业科研、试验、示范基地;野生动植物保护、护林、森林病虫害防治、森林防火、木材检疫的设施;专为农业生产服务的灌溉排水、供水、供电、供热、供气、通讯基础设施;农业生产者从事农业生产必需的食宿和管理设施;其他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的生产设施。

税务师税法二第九章 耕地占用税含解析

税务师税法二第九章 耕地占用税含解析

税务师税法二第九章耕地占用税含解析一、单项选择题1.临时占用耕地,是指经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批准,在一般不超过()临时使用耕地并且没有修建永久性建筑物的行为。

A.1年内B.2年内C.3年内D5年内2.下列关于耕地占用税的说法中,正确的是()<.A.占用园地建设建筑物、构筑物或者从事非农业建设的,不属于耕地占用税的征税范围B.集体所有的耕地不属于耕地占用税的征税范围C.占用耕地建设农田水利设施的,属于耕地占用税的征税范围D.飞机场跑道占用耕地属于耕地占用税的征税范围3.位于某县城的一化工厂2023年8月新占用基本农田9OOO平方米用于建设建筑物,当地适用耕地占用税税额为8元/平方米。

该化工厂2023年应缴纳耕地占用税()元。

A.45000B.72000C.108000D.1260004.位于某县城的一化工厂,2023年1月企业土地使用证书记载占用非耕地的面积为10000平方米,8月新征用耕地9OoO平方米用于建设建筑物,适用耕地占用悦税额为8元/平方米。

该化工厂2023年应缴纳耕地占用税()元。

A.24000B.30000C.63000D.720005.下列关于耕地占用税的说法,正确的是()。

A.应税土地面积,不包括未经批准占用的耕地面积B.人均耕地面积越少,单位税额越高C.占用基本农田的,应当按照确定的当地适用税额,加按175%征收D.占用农用地的,适用税额可以适当低于确定的适用税额,但降低的部分不得超过30%6.农村居民张某2023年1月经批准,在户口所在地占用耕地2500平方米,其中2OOO平方米用于种植中药材,500平方来用于新建住宅(在规定标准用地以内)。

该地区耕地占用税税额为每平方米30元。

张某应缴纳耕地占用税()元。

A.7500B.15000C.37500D.750007.2023年3月某公司在郊区新设立一家分公司,共计占用耕地15000平方米,其中800平方米修建幼儿园、2000平方米修建学校,当地耕地占用税税额为20元/平方米。

2020 年税务师考试- 第九章耕地占用税考试辅导

2020 年税务师考试- 第九章耕地占用税考试辅导

第九章耕地占用税本章考情分析本章在《税法Ⅱ》中处于次要地位,属于非重点章节。

本章分值预计在3分左右,历年考试以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的形式为主。

近3年题型题量分析表P339 修改耕地占用税的征税范围;P340 增加了军事设施占用耕地的具体范围;P341 增加农村居民占用耕地新建住宅相关规定;P341 增加了减税的铁路线路、公路线路、飞机场跑道、停机坪、港口、航道的具体范围;P341 增加了学校、幼儿园、养老院、医院占用耕地的具体情况;P342 修改了耕地占用税的征收管理。

本章基本结构框架第一节概述第二节纳税义务人和征税范围(掌握)第三节应纳税额的计算(掌握)第四节税收优惠(掌握)第五节征收管理第一节概述一、耕地占用税的概念耕地占用税是对占用耕地建房或从事其他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实际占用的耕地按面积征收的一种税,它属于对特定土地资源占用课税。

二、耕地占用税的特点(1)兼具资源税与特定行为税的性质;(2)采用地区差别税率;(3)在占用耕地环节一次性课征。

【例题•多选题】耕地占用税是对占用耕地建房或从事其他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

其特点表述正确的有()。

A.属于对特定土地资源占用课税,具有资源税性质B.具有特定行为税的特征C.在占用耕地环节一次性课征D.采用了地区差别比例税率E.在耕地占用后按年征收【答案】ABC【解析】耕地占用税采用的是地区差别定额税率,不是比例税率。

第二节纳税义务人和征税范围耕地占用税的纳税义务人,是占用耕地建房或从事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

耕地占用税的征税范围包括用于建房或从事其他非农业建设征(占)用的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的耕地。

【解释】“耕地”是指种植农业作物的土地。

占用鱼塘及其他农用土地建房或从事其他非农业建设,也视同占用耕地,必须依法征收耕地占用税。

占用林地、牧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以及渔业水域滩涂等其他农用地建房或者从事非农业建设的,适用税额可以适当低于当地占用耕地的适用税额,具体适用税额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规定执行。

注册会计师 CPA 税法 分章节讲义及典型习题 第九章 城镇土地使用税法和耕地占用税法

注册会计师 CPA 税法  分章节讲义及典型习题 第九章 城镇土地使用税法和耕地占用税法

2019年注册会计师考试辅导 税法
第1页 第九章 城镇土地使用税法和耕地占用税法
【考情分析】非重点章,城镇土地使用税法和耕地占用税法:10年年均分值1.5分。

这两个税种,很尴尬了,独立一章,但很边缘了,分值有点“拿村长不当干部的感觉”。

城镇土地使用税考查共12题,常考的内容包括以下知识点:应纳税额计算(6次)、纳税义务发生时间(2次)、税收优惠(2次);耕地占用税考查共9题,常考的内容包括以下知识点:税收优惠(3次)、应纳税额计算(2次)、征税范围(2次)
【学习方法】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税收优惠结合税额的计算要重视,耕地占用税熟悉:耕地、占用和优惠。

一、城镇土地使用税法
二、耕地占用税。

《耕地占用税讲义》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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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来到《耕地占用税讲义》PPT课件。本课程将带您深入了解耕地占用税的 概念、背景和应用,以及其对土地利用和农业发展的影响。
什么是耕地占用税?
耕地占用税是一种政策工具,旨在调控土地资源的利用,促进土地保护和可持续发展。它对各类 土地占用行为征收税费,以鼓励合理利用土地和降低耕地占用。
地的单位或个人征收耕地占用税。
3
步骤三:税收使用
耕地占用税的收入用于农地保护、 农业发展、农民补偿和生态建设等 方面。
耕地占用税的实施步骤
耕地占用税的效果和挑战
效果一:有效控制农地流失
耕地占用税的征收可以有效遏制农地非农化和城市扩张对耕地的侵蚀,保护农田资源。
效果二:促进土地集约利用
通过经济手段激励,耕地占用税推动企业和市民更加节约和高效地使用土地资源。
耕地占用税的背景
随着城市化进程加速和农地流失问题日益严重,耕地占用税作为土地利用制度的创新,已被广泛 引入。这项政策旨在保护农民的土地权益,推动可持续农业和城市发展。
优点一:促进农业发展
耕地占用税有助于提高农地 利用效率,推动农业产业的 增长和现代化。它为农民提 供了更多发展农业的动力。
优点二:合理规划城市 发展
耕地占用税促使城市建设机 构更加慎重地使用土地资源, 避免随意占用农地,更好地 规划城市的发展。
优点三:推动生态保护
通过鼓励土地保护和生态恢 复,耕地占用税有助于减少 环境破坏,促进生态文明建 设。
1
步骤一:立法制定
制定耕地占用税的法律法规,明确
步骤二:税费征收
2
征收标准和程序。
政府按照规定的税收标准向占用土
挑战:实施难度和风险
征收耕地占用税需要建立完善的征收机制和监管体系,避免对农民和经济发展造成负面影响。

注册会计师 CPA 税法 分章节讲义 第九章 城镇土地使用税法和耕地占用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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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城镇土地使用税法和耕地占用税法考情分析:非重点章节,年均分值3分左右。

【知识点】城镇土地使用税一、纳税义务人1.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

2.拥有土地使用权而不在土地所在地的,实际使用人和代管人为纳税人。

3.土地使用权未确定或权属纠纷未解决的,实际使用人为纳税人。

4.土地使用权共有的,由共有各方分别纳税。

以各方实际使用土地的面积占总面积的比例,分别缴纳。

二、征税范围: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内的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的土地。

其中城市的征收范围为市区和郊区;县城的征收范围为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镇;建制镇的征收范围为镇人民政府所在地,不包括镇政府所在地所管辖的行政村。

三、税率1.定额税率,经济落后地区,土地使用税的适用税额标准可适当降低,但降低额不得超过规定最低税额的30%。

经济发达地区的适用税额标准可以适当提高,但须报财政部批准。

2.土地使用税税额定为幅度税额,拉开档次,而且每个幅度税额的差距规定为20倍。

四、计税依据:为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

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按下列办法确定:1.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单位组织测定土地面积的,以测定的面积为准。

2.尚未组织测量,但纳税人持有政府部门核发的土地使用证书的,以证书确认的土地面积为准。

3.尚未核发土地使用证书的,应由纳税人申报土地面积,据以纳税,待核发土地使用证以后再作调整。

4.对在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内单独建造的地下建筑用地,按规定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

其中,已取得地下土地使用权证的,按土地使用权证确认的土地面积计算应征税款;未取得地下土地使用权证或地下土地使用权证上未标明土地面积的,按地下建筑垂直投影面积计算应征税款。

对上述地下建筑用地暂按应征税款的50%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

五、应纳税额的计算:年应纳税额=实际占用土地面积(平方米)×适用税额【典型例题1】某城市的一家公司,实际占地23000平方米。

由于经营规模扩大,年初该公司又受让了一块尚未办理土地使用证的土地3000平方米,公司按其当年开发使用的2000平方米土地面积进行申报纳税,以上土地均适用每平方米2元的城镇土地使用税税率。

注册会计师 CPA 税法 考点精讲 第九章 城镇土地使用税法、耕地占用税法

注册会计师 CPA 税法  考点精讲 第九章 城镇土地使用税法、耕地占用税法

第一节城镇土地使用税法考情分析城镇土地使用税法属于考试的非重点,主要命题为单选题、多选题,计算问答题、综合题中也曾出现命题,属于简单计算,预计本节分值3分以内。

典型例题与经典考题演练一、单项选择题1.(2017年考题)某企业2016年度拥有位于市郊的一宗地块,其地上面积为1万平方米,单独建造的地下建筑面积为4千平方米(已取得地下土地使用权证)。

该市规定的城镇土地使用税税率为2元/平方米。

则该企业2016年度就此地块应缴纳的城镇土地使用税为()。

A.0.8万元B.2万元C.2.8万元D.2.4万元『正确答案』D『答案解析』对在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内单独建造的地下建筑用地,按规定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

其中,已取得地下土地使用权证的,按土地使用权证确认的土地面积计算应征税款;未取得地下土地使用权或地下土地使用权证上未标明土地面积的,按地下建筑垂直投影面积计算应征税款。

并且单独建造的地下建筑用地暂按应征税款的50%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

应纳城镇土地使用税=1×2+0.4×2×50%=2.4(万元)。

2.(2015年考题)某企业在市区拥有一块地,尚未由有关部门组织测量面积,但持有政府部门核发的土地使用证书。

下列关于该企业履行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暂缓履行纳税义务B.自行测量土地面积并履行纳税义务C.待将来有关部门测定完土地面积后再履行纳税义务D.以证书确认的土地面积作为计税依据履行纳税义务『正确答案』D『答案解析』尚未组织测量,但纳税人持有政府部门核发的土地使用证书的,以证书确认的土地面积为准。

3.甲企业位于某经济落后地区,2018年12月取得一宗土地的使用权(未取得土地使用证书),2019年1月已按1500平方米申报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2019年4月该企业取得了政府部门核发的土地使用证书,上面注明的土地面积为2000平方米。

已知该地区适用每平方米0.9元-18元的固定税额,当地政府规定的固定税额为每平方米0.9元,并另按照国家规定的最高比例降低税额标准。

2020 年税务师《税法 II》零基础破冰班 第八、九、十章 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船舶吨税

2020 年税务师《税法 II》零基础破冰班 第八、九、十章 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船舶吨税

2020│税务师税法(II)——零基础破冰班第七章城镇土地使用税(★)考情分析:次重点章,年均分值在6分左右。

在考试中多以客观题的形式考核,也可以与企业所得税、房产税等税种结合在计算题或者综合分析题中考核。

第三节减免税优惠(★★★)一、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免税项目有:(一)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土地。

(二)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

(三)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土地。

(四)市政街道、广场、绿化地带等公共用地。

(五)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

(六)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土地,从使用的月份起免缴城镇土地使用税5年至10年。

二、减免税优惠的特殊规定(一)免税单位无偿使用纳税单位的土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纳税单位无偿使用免税单位的土地,纳税单位应照章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纳税单位与免税单位共同使用、共有使用权土地上的多层建筑,对纳税单位可按其占用的建筑面积占建筑总面积的比例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二)自2016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专门经营农产品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使用的房产、土地,暂免征收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三)自2018年5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对物流企业承租用于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的土地,减按所属土地等级适用税额标准的50%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第四节计税依据和应纳税额的计算(★★)一、计税依据——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一)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以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发的土地使用证书确认的土地面积为准;(二)尚未核发土地使用证书的,应由纳税人据实申报土地面积,据以纳税,待核发土地使用证后再作调整。

二、应纳税额的计算年应纳税额=计税土地面积(平方米)×适用税额【教材例题·例8-1】某市一商场坐落在该市繁华地段,企业土地使用证书记载占用土地的面积为6 000平方米,经确定属一等地段;该商场另设两个统一核算的分店均坐落在市区三等地段,共占地4 000平方米;一座仓库位于市郊,属五等地段,占地面积为 1 000 平方米;另外,该商场自办托儿所占地面积2 500平方米,属三等地段。

2020注会-税法-讲义-第09章城镇土地使用税法和耕地占用税法

2020注会-税法-讲义-第09章城镇土地使用税法和耕地占用税法

第九章城镇土地使用税法和耕地占用税法第一节城镇土地使用税法城镇土地使用税是以开征区域内的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的土地为征税对象,对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

一、纳税义务人与征税范围(一)纳税义务人(了解)一般规定:在城市、k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

具体规定(5项):(1)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义务人。

(2)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其土地的实际使用人或代管人为纳税义务人。

(3)土地使用权未确定或权属纠纷未解决的,其实际使用人为纳税义务人。

(4)土地使用权共有的,共有各方都是纳税义务人,由共有各方分别纳税。

(5)在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内・承租集体所有建设用地的,由直接从集体经济组织承租土地的单位和个人,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二)征税范围(熟悉,能力等级2)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包括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内的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的土地。

对建立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以外的工矿企业则不需要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二:税率、计税依据和应纳税额的计算(一)税率城镇土地使用税采用定额税率。

毎平方米土地年税额规定如下(城镇土地使用税采用幅度税额,拉开档次,每个幅度税额的差距规定为20倍):(1)大城市1. 5元至30元;(2)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3)小城市0. 9元至18元;(4)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元至12元。

经济落后地区城镇土地使用稅的适用税额标准可适当降低,但降低额不得超过上述规定最低税额标准的30%。

经济发达地区的适用税额标准可以适当提髙,但须报财政部批准。

(二)计税依据城镇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义务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

纳税义务人实际占用土地面积,按下列方法确定:(1)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单位组织测定土地面积的,以测定的面积为准。

(2)尚未组织测量,但纳税人持有政府部门核发的土地使用证书的,以证书确认的土地面积为准。

耕地占用税课件

耕地占用税课件

(2)农村居民占用耕地新建住宅,按照当 地适用税额减半征收耕地占用税。 此外,农村居民经批准搬迁,原宅基地恢复 耕种,凡新建住宅占用耕地不超过原宅基地 面积的,不征收耕地占用税;超过原宅基地 面积的,对超过部分按照当地适用税额减半 征收耕地占用税。
【例题单选题】下列各项中,减半征收耕地占用 税的是( )。 A.纳税人临时占用耕地 B.军事设施占用耕地 C.农村居民占用耕地新建住宅 D.公路线路占用耕地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纳税人临时占用耕地,应当缴 纳耕地占用税,A选项不正确。军事设施占用耕地, 免征耕地占用税;铁路线路、公路线路等占用耕地, 减征耕地占用税。农村居民占用耕地新建住宅, 按照当地适用税额减半征收耕地占用税。
二、纳税人
基本规定: 耕地占用税的纳税义务人,是占用耕地建房或从 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 具体规定: 1、经申请批准占用耕地的,纳税人为农用地转用 审批文件中标明的建设用地人; 2、农用地转用审批文件中未标明建设用地人的, 纳税人为用地申请人。 3、未经批准占用耕地的,纳税人为实际用地人。
税收退还
纳税人在批准临时占用耕地的期限内恢复 所占用耕地原状的,全额退还已经缴纳的 耕地占用税。 所谓临时占用耕地,是指纳税人因建设项 目施工、地质勘查等需要,在一般不超过2 年内临时使用耕地并且没有修建永久性建 筑物的行为。
对因公路建设需要临时占用耕地时间超过 一年,或占用时间虽不超过一年但无法恢 复耕种的,应征收耕地占用税,适用税率 按公路建设用地的税额征收标准执行。对 占用时间不超过一年且能恢复耕种的,免 征耕地占用税。
(2)占用鱼塘及其他农用土地建房或从事 其他非农业建设,也视同占用耕地 3、对于占用已从事种植、养殖的滩涂、草 场、水面和林地从事非农业建设,由省、自 治区、直辖市确定是否征收耕地占用税。 4.在占用之前三年内属于上述范围的耕地或 农用土地,也视为耕地。 原来是耕地,但是弃荒,然后占用也视为占 用耕地

注册税务师税法二耕地占用税

注册税务师税法二耕地占用税

第九章耕地占用税【考情分析】本章为考试非重点章节,平均分值在3分左右。

【内容精讲】第一节概述一、概念:耕地占用税是对占用耕地建房或从事其他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征收的一种税,它属于对特定土地资源占用课税。

二、特点:1.兼具资源税与特定行为税的性质;2.采用地区差别税率;3.在占用耕地环节一次性课征;(除获准占用耕地超2年未使用加征外,在获准占用环节征收后不再征)4.税收收入专用于耕地开发与改良。

第二节纳税义务人耕地占用税的纳税义务人,是占用耕地建房或从事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节征税范围耕地占用税的征税范围包括建房或从事其他非农业建设而占用的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的耕地。

注:1.“耕地”是指种植农业作物的土地;包括菜地、园地。

园地包括花圃、苗圃、茶园、果园、桑园和其他种植经济林木的土地。

2.占用鱼塘及其他农用土地建房或从事其他非农业建设,也视同占用耕地,必须依法征收耕地占用税。

3.占用已开发从事种植、养殖的滩涂、草场、水面和林地等从事非农业建设,由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结合情况确定是否征收耕地占用税。

4.在占用之前3年内属于规定范围的耕地或农用土地,也视为耕地。

第四节应纳税额的计算一、计税依据:纳税人实际占用耕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以每平方米为计量单位。

二、税率:实行地区差别定额税率。

注:经济特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和经济发达、人均耕地特别少的地区,适用税额可以适当提高,但最多不得超过规定税额的50%。

三、税额的计算:应纳税额=实际占用耕地面积(平方米)×适用定额税率第五节税收优惠(一)下列情形免征耕地占用税:1.军事设施占用耕地;2.学校、幼儿园、养老院、医院占用耕地。

(二)减征规定:1.铁路线路、公路线路、飞机场跑道、停机坪、港口、航道占用耕地,减按每平方米2元的税额征收耕地占用税。

2.农村居民占用耕地新建住宅,按照当地适用税额减半征收耕地占用税。

农村烈士家属、残疾军人、鳏寡孤独以及革命老根据地、少数民族聚居区和边远贫困山区生活困难的农村居民,在规定用地标准以内新建住宅缴纳耕地占用税确有困难的,经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报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可以免征或者减征耕地占用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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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耕地占用税题型分值
分值:3分
占比:2.1%
第九章耕地占用税---大纲
第一节概述
第二节纳税人和征税范围
第三节应纳税额的计算
第四节税收优惠
第五节征收管理
第一节概述(了解)
一、概念:
耕地占用税是对占用耕地建房或从事其他非农业建设的
单位和个人,就其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征收的一种税,
它属于对特定土地资源占用课税。

二、特点:
1.兼具资源税与特定行为税的性质;
2.采用地区差别税率;
3.在占用耕地环节一次性课征。

第二节纳税义务人和征税范围
一、纳税义务人:
占用耕地建房或从事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

二、征税范围
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的耕地
1.种植农作物的土地:种植粮食作物、经济作物的农田,种植蔬菜和果树的菜地、园地、及其附属的土地(如田间道路)。

2.占用林地、牧草地、农田水利地、养殖水面以及渔业水域滩涂等其他农用地建房或从事非农业建设,比照占用耕地征收耕地占用税。

(税额可以适当低于当地占用耕地的适用税额)(1)林地,包括有林地、灌木林地、疏林地、未成林地、迹地、苗圃等,不包括居民点内部的绿化林木用地,铁路、公路征地范围内的林木用地,以及河流、沟渠护堤林用地。

(2)牧草地,包括天然牧草地、人工牧草地。

(3)农田水利用地,包括农田排灌沟渠及相应附属设施用地。

农田水利不论是否包含建筑物、构筑物占用耕地,均不属于耕地占用税征收范围,不征收耕地占用税。

(4)养殖水面,包括人工开挖或者天然形成的用于水产养殖的河流水面、湖泊水面、水库水面、坑塘水面及相应附属设施用地。

(5)渔业水域滩涂,包括专门用于种植或者养殖水生动植物的海水潮浸地带和滩地。

3.建设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的生产设施占用农用地的
不征收耕地占用税。

具体包括: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而建设的建筑物和构筑物。

具体包括:储存农用机具和种子、苗木、木材等农业产品的仓储设施;培育、生产种子、种苗的设施;畜禽养殖设施;木材集材道、运材道;农业科研、试验、示范基地;野生动植物保护、护林、森林病虫害防治、森林防火、木材检疫的设施;专为农业生产服务的灌溉排水、供水、供电、供热、供气、通讯基础设施;农业生产者从事农业生产必需的食宿和管理设施;其他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的生产设施。

第三节税收优惠
一、免征:
1.军事设施占用耕地:
(1)地上、地下的军事指挥、作战工程;
(2)军用机场、港口、码头;
(3)营区、训练场、试验场;
(4)军用洞库、仓库;
(5)军用通信、侦查、导航、观测台站和测量、导航、助航标志;
(6)军用公路、铁路专用线,军用通讯、输电线路,军用输油、输水管道;
(7)其他直接用于军事用途的设施。

2.学校、幼儿园、养老院、医院占用耕地:
(1)学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成立的大学、中学、小学、学历性职业教育学校以及特殊教育学校。

学校内经营性场所和教职工住房占用耕地的纳税。

(2)幼儿园:限于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登记注册或者备案的幼儿园内专门用于幼儿保育、教育的场所。

(3)养老院:限于经批准设立的养老院内专门为老人提供生活照顾的场所。

(4)医院:限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设立的医院内专门用于提供医护服务的场所及其配套设施。

医院内职工住房占用耕地的征税。

3.支持鲁甸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自2014年8月3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对因地震住房倒塌的农民重建住房占用耕地,在规定标准内的部分免征耕地占用税。

二、减征:
1.铁路线路、公路线路、飞机场跑道、停机坪、港口、航道占用耕地,减按每平方米2元的税额征税。

(1)铁路线路:限于铁路路基、桥梁、涵洞、隧道及其按照规定两侧留底。

专用铁路和铁路专用线占用耕地的纳税。

(2)公路线路:限于经批准建设的国道、省道、乡道和属于农村公路的村道和主体工程以及两侧边沟或者截水沟。

专用公路和城区内机动车道占用耕地的纳税。

(3)飞机跑道、停机坪:限于经批准建设的民用机场专用于民用航空器起降、滑行、停放的场所。

(4)港口:限于经批准建设的港口内供船舶进出、停靠以及旅客上下、货物装卸的场所。

(5)航道:限于在江、河、湖泊、港湾等水域内供船舶安全航行的通道。

2.农村居民占用耕地新建住宅,按照当地适用税额减半征收耕地占用税。

(1)农村居民占用耕地建住宅,是指农村居民经批准在户口所在地按照规定标准占用耕地建设自用住宅。

(2)农村居民经批准搬迁,原住宅基地恢复耕种,凡新建住宅占用耕地不超过原住宅基地面积的,不征收耕地占用税;
超过原住宅基地面积的,对超过部分按照当地适用税额减半征收耕地占用税。

农村烈士家属、残疾军人、鳏寡孤独以及革命老根据地、少数民族聚居区和边远贫困山区生活困难的农村居民,在规定用地标准以内新建住宅缴纳耕地占用税确有困难的,经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报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可以免征或者减征耕地占用税。

免征或者减征耕地占用税后,纳税人改变原占地用途,不再属于免征或者减征耕地占用税情形的,应当按照当地适用税额补缴耕地占用税。

2013年考题多选
下列说法,符合耕地占用税税收优惠政策的有()。

A.军事设施占用耕地免征耕地占用税
B.宗教寺庙占用耕地免征耕地占用税
C.市政街道占用耕地免征耕地占用税
D.学校、幼儿园占用耕地免征耕地占用税
E.养老院、医院占用耕地免征耕地占用税
答案:ADE
选项B和C不免征耕地占用税。

第四节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计税依据:
实际占用耕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以每平方米为计量单位。

二、税率:
实行地区差别定额税率
注:经济特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和经济发达、
人均耕地特别少的地区,适用税额可以适当提高,但最多不得超过规定税额的50%。

三、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实际占用耕地面积(平方米)×适用定额税率
2013年考题单选题
2012年6月农村居民陈某因受灾住宅倒塌,经批准占用150平方米耕地新建住宅,
当地耕地占用税税率为20元/平方米。

陈某应缴纳耕地占用税()元。

A.0
B.1500
C.3000
D.4000
答案:B
农村居民占用耕地新建住宅,按照当地适用税额减半征收。

应缴纳耕地占用税=150×20×50%=1500(元)
第五节征收管理
1.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批准占用为纳税人收到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占用农用地手续通知
的当天。

未批准占用的为实际占用的当天。

2.临时占用耕地,应当依规定缴纳耕地占用税。

纳税人在批准临时占用耕地的期限内恢复所占用耕地原状的,全额退还已经缴纳的耕地占用税。

2012考题多选题
根据耕地占用税的相关规定,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A.军事设施占用耕地免征耕地占用税
B.农村居民占用耕地新建住宅免征耕地占用税
C.公路、铁路线路占用耕地减半征收耕地占用税
D.免征耕地占用税后,改变原占地用途不再属于免征情形的应补缴耕地占用税
E.获准占用耕地的单位应当在收到土地管理部门的通知之日起30日内缴纳耕地占用税
答案:AD
选项B,农村居民占用耕地新建住宅,按照当地适用税额减半征收耕地占用税;
选项C,铁路线路、公路线路、飞机场跑道、停机坪、港口、航道占用耕地,减按每平方米2元的税额征收耕地占用税。

选项E,批准占用为纳税人收到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占用农用地手续通知的当天。

小结
征税范围;税额计算;
税收优惠;征收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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