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治安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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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治安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场部机关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保护机关工作人员的人生、财产和公共财产安全,制止违法、打击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贯彻预防为主,突出重点、保障安全的方针。

第三条成立机构,配备人员。建立制度后,将相关情况报主管公安机关备案,治安保卫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行为受法律保护。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一条在场部机关成立保卫组,配备科组长一名(兼职),配备值班员两名。

第二条保卫组场办公室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接受公安机关和场综治维稳委员会的检查、指导和监督。

第三条办公地点设立在场办公室,值班地点和来访人员接待处,分别设立在办公大楼一楼大厅两边。

第三章工作职责

第一条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治安保卫工作的法律法规,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制定和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完成领导交办的工作。

第二条开展治安防范宣传教育,加强学习,充分理解和掌握本办法的内容,不断提高自身及值班人员的法律法规知识水平和事态处置能力,不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维护本场机关的工作秩序,保障公私财产安全,保障全体工作人员的人生安全和自由的权利不受侵害。

第四条制止发生在本场的违法乱纪行为,对局面难以控制的案件、突发的治安案件以及涉嫌刑事犯罪案件,应当立即报警,并采取措施保护现场,保护受伤人员和物资,配合公安机关的侦查、处置工作。

第五条加强治安信息管理工作,全面掌握有关情况,定期组织安全检

查,排查隐患,对上级部门提出的隐患治理改进建议,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决并报告结果,对难以解决的,提出建议方案报上级批准后解决。

第六条调解、疏导内部纠纷,消除化解不安定因素。帮助、教育本单位有轻微违法犯罪行为的人,协助公安机关对犯罪分子、劳动教养、和监外执行人员进行监督、考察和教育。

第七条部署和检查保卫部门的工作计划,不断完善各项制度,坚持原则,吃苦耐劳,带领和督导下属全面完成各项治安保卫工作任务。

第八条防范为主,预案有备。保证24小时电话畅通,无论下班或休假,随时随地准备应对突发事件和其他重大事件的发生,一旦发生情况,能在最快的时间内赶到现场,根据情况,参照预案,进行处置。

第四章门卫、值班、巡查制度

一严格遵守和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及各项工作制度,尊重领导,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坚守岗位,提高警惕,尽职尽责。

二坚持原则,以理服人,对扰乱秩序、引发纠纷的人和事,善于管理,迅速处置,对违法活动敢于制止,对正在实施犯罪活动的现行人勇于抓获;对一切违法犯罪活动及时报警。

三准时上岗执勤,着装整齐,仪表庄重,文明执勤,不脱岗、不串岗、不睡岗、不喝酒、不闲谈、不会客,不看书报、不看电视、不动用扣留物品。

四礼貌接待来访人员,有问必答。根据需要,检查进入本单位人员的证件、登记出入的物品和车辆,发现异常情况及可疑人员,及时调查处理并向上级报告。

五禁止推销、收废品及其无关人员进入办公楼。

六每班在下班前,必须进行一次全面的治安防范巡逻,检查各办公室门窗是否关好锁好、是否关水关电、公私车辆(物品)是否停好锁好、是否有闲杂人等滞留、等等,并做好巡查记录,如发现重大问题,及时向上级报告。

七根据机关作息时间,白班人员提前30分钟上班,滞后30分钟下班,遇到不安定因素(如无理上访、闹事、纠缠领导等)的事情发生时,坚持处理完毕、人员疏散撤离、领导离开后,方可锁门下班。

第五章消防管理规定

第一条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一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巡查检查制度,每季度对各科室进行一次检查。

二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及时下发整改通知,对未按要求及时整改的,根据奖惩制度给予处罚:由公安消防机关责令改正的,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写出整改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关。

第二条安全疏散管理制度

一单位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

二严禁在工作期间将大门上锁。

第三条消防控制管理制度

一熟悉并掌握各类消防设施的使用性能,保证扑救火灾过程中操作有序、准确迅速。

二按时做好值班、设备情况、事故处理等情况的记录。

三发现火灾时,迅速按灭火作战预案紧急处理,并对难以控制的火险及时拨打119电话并报告主管领导。

四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专职管理员负责,专职管理员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室内消火栓、喷淋泄水测试每季度一次,保证处于完好状态;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上报领补充。

第五条义务消防队培训管理制度

一义务消防员在场防火办领导下开展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各项技术考核应达到规定的指标。一旦发生火警,立即赶仆现场,在防火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实施扑火行动;

二要结合对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维护检查,有计划地对每个义务消防员进行轮训,使每个人都具有实际操作技能;每年举行一次防火、灭火知识考核,考核优秀者给予表彰

三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按照预案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

四每次组织预案演练前,应精心研究部署,明确分工,演练结束后应召开讲评会,认真总结预案演练的情况,发现不足之处应及时修改和完善预案,从而提高防火灭火自救能力。

第六章车辆交通管理规定

进入场机关大院内的机动车辆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靠右行驶,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不得逆行;

二、不得鸣号,特种机动车非执行公务不得使用警报器、高音喇叭;

三、必须在指定区域,按规定有序停放,不得乱停乱放,堵塞交通或占用消防通道;

四、货车、报废车、故障车等不得进入停放;

五、一楼大厅禁止停放摩托车、自行车及存放其它物品;

六、外来车辆自行保管,车辆及车内物品如有损坏或遗失,概不负责;

七、保卫值班人员要引导停车,说服制止违规行为。

机关各科室应协调一致、齐抓共管,加强治安防范和矛盾纠纷排查,及时化解各类不稳定因素,预防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的发生;加强对职工的法制宣传教育,鼓励职工自觉维护本场利益和工作秩序,同各种影响创建平安林场的行为作斗争。

2017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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