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办事资料下载—各类告示及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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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工贸易手册核销需知

为进一步规范余杭辖区内企业办理加工贸易手册核销业务,现将有关加工贸易手册核销规定作以下说明:

一、企业在申领加工贸易手册并履行完成进出口合同后,企业应当在手册有效期限内向海关进行报核申请,若手册未到期但合同已履行完毕企业则应在最后一批货物出口后30天内向海关提出核销申请。

二、企业在向海关提出核销申请前应自行进行料件和成品的盘库,计算是否有剩余料件、边角料、残次品、副产品,若存在则需统计具体数量、金额,同时核对财务、仓库帐册和手册单证,并规范填制《加工贸易核销申请表》、《加工贸易核销核算表》、《加工贸易核销作业单》。若核对手册数据后发现存在下列情况则需填写情况说明:1.进出口重量倒挂

2.进出口时间倒挂

3.进出口金额倒挂

4.手册平衡差额较大

5.进出口报关单不齐全

三、数据核对无误后企业方可向海关申请报核,报核时应向海关提供下列单证:

(一)申请核销加工贸易货物的书面材料,包括《加工贸易核销申请表》、《加工贸易核销核算表》、《加工贸易核销作业单》、《保税

业务代理委托书》

(二)加工贸易手册,包括分册、续册;

(三)加工贸易专用进出口报关单;

(四)手册存在剩余料件和边角料需要补税时,则需要向海关提供《补税申请报告》、《内销征税联系单》及其附表,涉及

国家贸易管制的货物,还需提供相关批准证件。剩余料件

价值不超过1万人民币且占进口料件总价值的3%以内,

免于向主管外经委部门申领《内销批准证》,其余情况则需

申领,边角料补税不论金额多少都免于申领《内销批准证》。

(五)异常情况说明、及海关所需其他单证。

四、核销单证统一使用A4纸打印,填写内容不能涂改,单证应加盖单位公章,小数点后保留两位。

单耗申报有关问题解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加工贸易单耗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155号)的要求,海关总署将于近日对H2000操作系统作部分功能调整,重点是规范单耗申报环节。针对企业可能在申报环节遇到的问题,余杭办事处特编写《单耗申报QA》一文,供各企业参考。企业在单耗申报环节如有其他疑问,请致电余杭办事处加贸科,电话:86137066。

Q:什么是单耗申报

A: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加工贸易单耗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155号)第三章的要求,申报单耗是指加工贸易企业向海关报告单耗的行为。加工贸易企业应当在成品出口、深加工结转或者内销前如实向海关申报单耗。

Q:企业应当在什么环节申报单耗

A:单耗申报分三个环节:

1 .备案环节申报

2 .出口前申报

3 .报销前申报

Q:怎样才能申请报核前申报单耗

A:加工贸易企业确有正当理由无法按期申报单耗的,应当留存成品样品以及相关单证,并在成品出口、深加工结转或者内销前提出书面申请,经主管海关批准的,加工贸易企业可以在报核前申报单耗。企业留存成品样品或图样、图片供海关人员核查单耗。申请报核前申报单耗应具备的条件:

1.因生产工艺原因,无法在成品出口前申报单耗的;

2.企业资信状况良好且海关管理类别为A类的;

3.企业内部管理规范,相关资料能保证海关在成品出口后核查、核定单耗的;

4.企业配合海关进行单耗核查、核定的。

企业申请在报核前申报单耗的,海关应收取《加工贸易企业报核前申报单耗申请审批表》(附表),及企业生产工艺流程等材料。

加工贸易企业报核前申报单耗申请审批表

海关(处):

我司申请__________ (手册/账册)成品_:

在报核前申报单耗。

一、原 因

二、所附资料

(企业印章)

年 月 日

三、海关批注

(海关印章)

年 月 日注:本申请表一式两联, 第一联由海关留存,第二联由企业留存

Q:企业如果选择备案时申报单耗,以后可以更改么?

A:不可以。请企业在备案环节根据自身的经营情况,产品种类,生产工艺等各个可能影响单耗的因素,选择适合自身的申报方式。

Q:企业选择出口前申报单耗,同一成品分多次出口,如果工艺有变化,单耗如何申报?A:对于分多次出口的成品,如果每批由于种种原因单耗导致不同的,需要在每一次出口前来海关申报单耗。对于第二次以后的申报方式,将采用把已出口成品部分拆分的形式,以新的项号进行申报。对于电子化手册,目前在成品拆分上系统存在BUG,建议电子化手册企业采用报核前申报形式申报单耗。

Q:单耗申报要注意那些要素?

A:(一)企业实际申报单耗时间应与单耗申报环节一致;

(二)加工贸易项下料件和成品的商品名称、规格型号、商品编号、计量单位申报应规范、准确;

(三)加工贸易同一料件有保税和非保税的,应申报非保税料件的比例;

(四)备案的单位成品保税料件耗用量是否超单耗标准

(五)单耗申报的,变更单耗应未经海关核定、企业应未被海关立案调查。

Q:企业在手册执行中,可以改变单耗申报方式么?

A:手册备案预录入时,系统有必填项“单耗申报状态”,如选择备案时申报,则申报状态为已申报,选择出口前申报和报核前申报的,状态为未申报。单耗申报状态只能从“未申报”到“已申报”进行更改。选择“出口前申报”的,如未及时申报,货物将不能通关。

Q:什么是非保料件比例?

A:H2000新增必填字段“非保料件比例”,范围从0-99,非保料件比例申报是指加工贸易同一料件有保税和非保税料件的,应当申报非保料件的比例、商品名称、计量单位、规格型号和品质。非保料件比例是可以变更的,但是要注意单耗申报中所申报的单耗是包括保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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