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质量管理制度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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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质量管理规章制度汇编

医疗质量管理规章制度汇编

医疗质量管理规章制度汇编医疗质量管理制度一、医疗质量管理制度1.医院必须把医疗质量放在首位,把质量管理纳入医院的各项工作中。

2.医院要建立质量保证体系,即建立院、职能部门、科三级质量管理组织,配备专(兼)职人员,负责质量管理工作。

1)树立为病人服务的思想。

医疗质量管理的内容及措施应力求为满足病人的需要,保证医疗工作以最佳和技术状态为病人服务。

2)质量管理以控制预防为主的思想。

3)系统管理的思想。

4)标准化管理的思想。

5)科学性与实用性统一的思想。

6)对新招聘来院人员进行严格的岗位教育,研究各项规章制度和岗位职责教育。

3.开展全院性子教育。

4.各科要定期组织研究规章、职责及各种操作规程和专业基础知识。

5.对质量观念弱者要举行强化教育。

二、医疗质量管理领导小组制度医院质量管理委员会(领导小组)在院长领导下进行工作。

科室质量控制小组在科主任领导下进行工作。

1.医院质量管理领导小组制度1)根据医疗、护理、总务、财务等实际情况及上级要求,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制定质量标准。

2)研究提高质量的方法和控制手段。

3)对各科室、各部门的质量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4)随时对各种质量进行分析,定期向院长汇报。

2.科室质量管理小组制度:参考.资料1)根据医院质量管理委员会制定的质量尺度,每月统计本科室完成情况,上报医院分级管理办公室。

2)随时对本科室的质量举行分析,向科领导报告。

(3)收集对质量举行分析,向科领导报告。

4)收集对质量控制手段以提高质量方法意见和建议,并与医院(分级管理)院办公室联系。

四、医疗质量主要尺度与指标1、医疗质量主要尺度1)诊断质量标准正确性:确诊要符合诊断要点,病史、体征、实验室及特殊检查具有的特性,拟诊要基本符合诊断要点。

诊断性治疗有效。

全面性:主病,并发症,伴发症应依次列出;诊断疾病名称以国际疾病分类法为准。

及时性:对急、危、重病应力争在24小时内确诊;疑难复杂病症应及时组织科内会诊,需其他科室会诊要及时和书面记录,必要时可组织全院会诊或及时转入上级医院。

医疗质量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汇编 - 制度大全_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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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质量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汇编-制度大全医疗质量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汇编之相关制度和职责,医疗质量是医院发展之本,优质的医疗质量必然产生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为保证我院在医疗市场竞争中保持优势、形成可持续发展的态势,进一步推动医疗质量稳步提升,特此制定我院全程医疗...医疗质量是医院发展之本,优质的医疗质量必然产生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为保证我院在医疗市场竞争中保持优势、形成可持续发展的态势,进一步推动医疗质量稳步提升,特此制定我院全程医疗质量控制方案,以求正确有效地实施标准化医疗质量管理。

一、目的通过科学的质量管理,建立正常、严谨的工作秩序,确保医疗质量与安全,杜绝医疗事故的发生,促进医院医疗技术水平、管理水平不断发展。

保障我院始终具有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的势态。

二、目标:1、逐步推行全面质量管理,建立任务明确职责权限相互制约,协调与促进的质量保证体系,使医院的医疗质量管理工作达到法制化、标准化,设施规范化,努力提高工作质量及效率。

2、通过全面质量管理,使我院医疗质量在未来力争达到国家三级甲等医院水平。

3、加强管理,促使我院管理上水平、环境和条件发生根本变化、医疗服务和质量跃上新台阶,各项事业发展驶入快车道。

三、健全质量管理及四级质量监督考核体系医院设立医院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形成院级质控、部门质控、科级质控、个人质控的四级质量监督及考核体系。

(一)医院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主任:谢建军副主任:刘志龙、张红忠、李敏委员: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各临床科室主任、护士长,各医技科室负责人。

办公室设在质控部,负责日常工作。

委员会职责1、教育各级医务人员树立全心全意为患者服务的思想,改进医疗作风,改善服务态度,增强质量意识。

保证医疗安全,严防差错事故。

2、审校医院内医疗、护理方面的规章制度,并制定各项质量评审要求和奖惩制度。

3、掌握各科室诊断、治疗、护理等医疗质量情况,及时制定措施,不断提高医疗护理质量。

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汇编

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汇编

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汇编一、总则为加强我院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保障患者安全,提高医疗服务水平,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医疗卫生政策,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章制度汇编。

二、组织机构1. 成立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全院医疗质量与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监督检查和决策制定。

2. 设立医疗质量管理科,负责日常医疗质量与安全工作的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和协调沟通。

3. 各临床、医技科室设立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小组,负责本科室医疗质量与安全工作的具体实施。

三、医疗质量管理1. 建立健全医疗质量管理体系,制定医疗质量管理规章制度,明确各级各类人员职责。

2. 严格执行医疗核心制度,如首诊负责制、三级查房制度、会诊制度、病历管理制度等。

3. 加强医疗质量控制,开展定期和不定期医疗质量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

4. 强化医疗安全培训,提高医务人员医疗安全意识,预防医疗事故和纠纷。

5. 建立医疗质量持续改进机制,定期分析医疗质量数据,制定针对性改进措施。

四、医疗安全管理1. 制定医疗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明确各级各类人员职责,确保医疗安全。

2. 严格执行患者安全管理制度,如患者身份识别制度、患者跌倒预防制度、压疮预防制度等。

3. 加强医疗设备、药品和医疗器械管理,确保设备安全运行,药品和医疗器械安全使用。

4. 建立健全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医疗安全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5. 加强医务人员医疗安全培训,提高医疗安全意识,预防医疗事故和纠纷。

五、监督检查1. 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定期对全院医疗质量与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医疗质量管理科负责日常医疗质量与安全工作的监督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指导。

3. 各临床、医技科室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小组负责本科室医疗质量与安全工作的自查自纠。

4. 建立健全医疗质量与安全信息公开制度,定期向社会公布医疗质量与安全相关信息。

六、奖惩制度1. 对在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医疗质量管理规章制度汇编

医疗质量管理规章制度汇编

医疗质量管理规章制度汇编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疗质量管理,提高医护水平,保障患者安全和身体健康,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医疗机构的所有医务人员以及相关管理人员。

第三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依法提供质量可靠的医疗服务。

第四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医务人员的专业能力和素质。

第五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对医疗设备的管理,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转和安全使用。

第六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医疗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及时、准确地处理医疗事故。

第七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医疗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患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第八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医疗服务质量评价制度,及时了解医疗服务的质量情况。

第二章医务人员管理第九条医疗机构应当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规范,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

第十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医务人员考核机制,对医务人员的工作表现进行评定。

第十一条医疗机构应当制定医务人员值班制度,保证医务人员的连续性服务。

第十二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医务人员交接制度,确保患者病情的连续监护。

第十三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医务人员的专业技能和服务水平。

第三章医疗设备管理第十四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医疗设备台帐,对医疗设备进行登记和管理。

第十五条医疗机构应当定期对医疗设备进行检修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

第十六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对医疗设备的使用培训,确保医务人员对设备的正确操作。

第十七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医疗设备维修制度,及时解决设备故障问题。

第四章医疗事故管理第十八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医疗事故报告制度,对医疗事故进行及时报告。

第十九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医疗事故调查机制,对医疗事故进行深入调查。

第二十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医疗事故处理机制,及时处理医疗事故并赔偿受害者。

第二十一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对医务人员的事故预防教育,降低医疗事故发生率。

第五章医疗安全管理第二十二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医疗安全督导机制,对医疗安全进行监督和检查。

医疗质量管理制度汇编(医院范本)

医疗质量管理制度汇编(医院范本)

医疗质量管理制度汇编(医院范本)随着医疗行业的快速发展,医院作为医疗服务的主要提供者,其医疗质量的优劣直接关系到患者的生命安全和社会的和谐稳定。

因此,建立健全医疗质量管理制度,对于保障医疗安全、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本汇编旨在为医院提供一套全面的医疗质量管理制度范本,以供参考和借鉴。

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医疗质量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患者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医疗质量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各科室、各部门的医疗质量管理活动。

第三条医院医疗质量管理遵循科学性、规范性、持续改进的原则。

第四条医院应当建立健全医疗质量管理体系,明确医疗质量管理组织及其职责。

二、医疗质量管理组织第五条医院应当设立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医疗质量管理计划、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和持续改进。

第六条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由医院院长担任主任委员,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担任委员。

第七条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下设医疗质量管理办公室,负责日常医疗质量管理工作。

第八条科室应当设立医疗质量控制小组,负责本科室的医疗质量管理工作。

三、医疗质量管理制度第九条医院应当建立健全首诊负责制度,确保患者得到及时、连续、规范的医疗服务。

第十条医院应当建立健全三级医师查房制度,保证医疗工作的连续性和协调性。

第十一条医院应当建立健全会诊制度,确保患者得到多学科综合治疗。

第十二条医院应当建立健全疑难病例讨论制度,提高疑难病例的诊疗水平。

第十三条医院应当建立健全危重患者抢救制度,确保危重患者得到及时、有效的救治。

第十四条医院应当建立健全手术分级管理制度,保证手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第十五条医院应当建立健全术前讨论制度,确保手术方案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第十六条医院应当建立健全死亡病例讨论制度,总结经验教训,提高诊疗水平。

第十七条医院应当建立健全病历书写规范,保证病历的真实性、完整性和规范性。

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核心制度汇编

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核心制度汇编

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核心制度汇编一、医疗质量监管制度医疗质量监管制度是保障患者权益,提高医疗水平的重要保障。

针对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管理,制定了一系列的监管措施和规定。

其中包括:1. 医疗机构准入审批制度:确保医疗机构的合法性和规范性,对医疗机构进行准入审批,要求医疗机构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和标准才能够营业。

2. 医疗机构分类管理制度:根据不同等级和类型的医疗机构,制定相应的管理标准和监管要求,保证不同级别的医疗机构能够提供相应水平的医疗服务。

3. 医务人员注册和执业制度:要求医务人员必须经过注册和执业资格考核,才能够从事医疗工作,确保医疗人员的专业素养和能力。

4. 医疗质量考核制度:对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进行定期的考核和评估,对不符合要求的进行整改,对达标的给予奖励和激励。

5. 医疗纠纷解决机制:建立医疗纠纷解决机制,加强患者权益的保护,及时妥善解决医疗纠纷,维护社会稳定。

二、医疗安全保障制度医疗安全是医疗质量的基础,关系到患者的生命和健康。

为了保障患者的安全,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和制度。

以下是医疗安全保障制度的主要内容:1. 医疗机构的设施设备标准:对医疗机构的建设和设备配备进行标准化管理,确保医疗设施和设备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2. 医疗用品和药品管理制度:规范医疗用品和药品的采购、储存、配送和使用,确保其质量和安全性。

3. 医疗过程管理制度:强调医疗过程的规范和标准化,防止手术差错、药物滥用等医疗事故的发生。

4. 医疗安全事件报告制度:鼓励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及时报告医疗安全事件,对医疗事故进行调查和处理,防止其再次发生。

5. 医疗安全宣传教育制度:加强对患者和医务人员的安全宣传教育,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三、医疗质量与医疗安全信息公开制度为了保障患者知情权和监督权,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信息公开制度被建立起来。

具体制度包括:1. 医疗机构业务公开制度:规定医疗机构必须向社会公开其业务范围、医疗质量指标、安全管理措施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制度汇编

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制度汇编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

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制度汇编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制度汇编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院的医疗质量管理,提高医疗服务水平,保障患者的健康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医疗质量管理的机构和职责第二条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是医院医疗质量管理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制定和审查医疗质量管理的相关政策和措施。

第三条医院质量管理部门是医院的医疗质量管理专职机构,负责具体落实医疗质量管理工作,包括监督评价、危急事件管理、临床路径管理等。

第三章医疗质量管理的原则和目标第四条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科学性、规范性、公正性、安全性。

第五条医院医疗质量管理的目标是提高医疗服务质量,降低医疗事故发生率,保障患者权益。

第四章医疗质量管理的制度和措施第六条医院应建立健全医疗质量管理制度和流程,明确各级岗位的职责和权限。

第七条医院应制定《医疗质量管理细则》,明确工作的具体要求和流程,并向全院人员进行宣传、培训。

第八条医院应建立医疗危急事件报告制度,对发生的危急事件及时上报,并进行事故调查和分析。

第1页/共2页锲而不舍,金石可镂。

第九条医院应建立临床路径管理制度,规范医疗流程,提高诊疗效率和质量。

第十条医院应建立医疗质量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医疗质量数据的及时收集、分析和汇总。

第五章医疗质量监督和评价第十一条医院应定期组织医疗质量评价,对医疗服务质量进行监督和评估。

第十二条医院应建立医疗质量检测中心,对医疗设备和检验设施进行质量监督和检测。

第十三条医院应建立医疗纠纷处理机构,及时处理医疗纠纷并采取措施防止再次发生。

第六章医疗质量改进和提升第十四条医院应建立医疗质量改进机制,对医疗质量问题进行分析和解决。

第十五条医院应加强医疗技术研究和学术交流,提高医疗质量和技术水平。

第十六条医院应建立医疗质量奖惩制度,对优秀医护人员进行表彰和激励,对医疗事故责任人进行追责和处理。

第七章附则第十七条医院应建立完善患者的医疗质量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处理患者的投诉和意见。

医疗质量体系管理制度汇编

医疗质量体系管理制度汇编

医疗质量体系管理制度汇编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疗机构的质量管理活动,提高医疗质量和安全水平,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疗机构的质量管理活动。

医疗机构应当依据本制度制定相应的质量管理计划和质量管理工作程序,并进行贯彻实施。

第三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和健全质量管理组织架构,明确质量管理的职责分工,确保质量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四条医疗机构应当依法依规开展质量管理工作,坚持以患者为中心,不断提高医疗质量和安全水平。

第二章质量管理的组织和领导第五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质量管理委员会,明确质量管理工作的领导责任和协调机制。

第六条质量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医疗机构的质量管理政策、目标和计划,并监督质量管理工作的执行情况。

第七条医疗机构应当设立质量管理部门,配备专职质量管理人员,负责质量管理工作的组织和协调。

第八条质量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全院各部门的指导和培训,提高全院职工的质量管理水平。

第三章质量管理的程序和方法第九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包括质量管理文件、记录和档案等。

第十条质量管理文件应当包括质量管理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等。

第十一条质量管理文件应当根据医疗机构实际情况进行编制,内容应当真实、准确、有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第十二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质量管理档案室,负责管理和保管质量管理文件、记录和档案等。

第十三条医疗机构应当制定相关的质量管理程序,明确各项质量管理活动的具体要求、步骤和责任人。

第十四条医疗机构应当采用科学、合理的方法和工具,开展质量管理活动,包括但不限于质量改进、不良事件报告和处理、医疗事故调查分析等。

第四章质量管理的监督和评估第十五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内部质量管理体系,开展自查、自评、自整改等活动,完善质量管理体系。

第十六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定期的质量管理评估机制,对医疗质量和安全水平进行评估,推动医疗质量的持续改进。

第十七条医疗机构应当接受相关部门和组织的监督和评估,如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卫生计生监督执法部门等。

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制度汇编范本

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制度汇编范本

一、总则第一条为确保医院医疗质量与安全,提高医疗服务水平,保障患者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汇编。

第二条本汇编适用于我院全体医务人员、管理人员及辅助人员。

第三条医疗质量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 以患者为中心,提高医疗服务质量;2. 严格执行医疗规范,确保医疗安全;3. 强化医疗质量管理,持续改进医疗服务;4. 建立健全医疗质量管理体系,明确责任分工。

二、医疗质量管理组织第四条医院成立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实施和监督医疗质量管理制度。

第五条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下设以下机构:1. 医疗质量管理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监督医疗质量管理工作;2. 医疗质量管理小组:负责具体实施医疗质量管理工作;3. 科室质量管理小组:负责本科室医疗质量管理工作。

三、医疗质量管理内容第六条医疗质量管理包括以下内容:1. 医疗文书管理:规范病历书写,确保病历质量;2. 医疗质量控制:实施医疗质量检查、评估和考核;3. 医疗安全:预防和控制医疗风险,保障患者安全;4. 医疗服务:提高医疗服务水平,满足患者需求;5. 医疗教育:加强医务人员业务培训,提高医疗服务能力。

第七条医疗质量管理实施措施:1. 建立健全医疗质量管理制度,明确各岗位职责;2. 开展医疗质量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3. 加强医疗安全教育,提高医务人员安全意识;4. 定期组织医疗质量培训,提高医务人员业务水平;5. 加强与患者沟通,及时了解患者需求,改进医疗服务。

四、医疗质量管理考核与奖惩第八条医院对医疗质量管理工作进行定期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医务人员晋升、评优、奖惩的依据。

第九条对在医疗质量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反医疗质量管理规定、造成医疗事故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进行处罚。

五、附则第十条本汇编由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本汇编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以下为部分医疗质量管理制度的具体内容:一、病历管理制度1. 规范病历书写,确保病历质量;2. 实施病历质量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3. 加强病历书写培训,提高医务人员病历书写水平。

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汇编

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汇编

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汇编一、前言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是医院工作的核心,是医院提供优质医疗服务、保障患者安全的基石。

为了提高医疗质量,确保医疗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汇编。

二、医疗质量管理组织架构1. 成立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负责全院医疗质量管理工作。

2. 设立医疗质量管理部门,负责日常医疗质量管理工作。

3. 各临床科室设立医疗质量管理工作小组,负责本科室医疗质量管理工作。

三、医疗质量管理职责1. 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职责:(1)制定医疗质量管理相关政策和制度。

(2)监督、检查医疗质量管理工作。

(3)定期分析医疗质量数据,提出改进措施。

(4)协调解决医疗质量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2. 医疗质量管理部门职责:(1)负责医疗质量管理制度的落实。

(2)组织医疗质量培训和宣传教育。

(3)开展医疗质量监测、评估和分析。

(4)提出医疗质量改进措施,并跟踪实施效果。

3. 临床科室医疗质量管理工作小组职责:(1)负责本科室医疗质量管理工作。

(2)落实医疗质量管理措施,提高医疗质量。

(3)定期分析本科室医疗质量数据,提出改进措施。

(4)向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和医疗质量管理部门报告医疗质量管理工作情况。

四、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1. 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医疗质量管理相关制度。

2. 严格遵守诊疗规范和医疗操作规程。

3. 加强病历管理,确保病历质量。

4. 加强用药管理,保障患者用药安全。

5. 加强医疗设备管理,确保医疗设备安全运行。

6. 加强医疗事故应急预案管理,提高应对医疗事故的能力。

五、医疗安全管理与控制1. 加强患者安全管理,预防患者意外事件发生。

2. 加强医疗差错管理,及时发现、纠正医疗差错。

3. 加强医疗纠纷管理,及时处理医疗纠纷。

4. 加强医护人员培训,提高医疗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六、持续改进与监督1. 定期开展医疗质量与安全评估,分析存在的问题。

2. 制定并实施改进措施,提高医疗质量与安全。

医疗质量管理制度规章制度汇编

医疗质量管理制度规章制度汇编

医疗质量管理制度规章制度汇编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需要使用制度的场合越来越多,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

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吗?下面是由作者给大家带来的医疗质量管理制度规章制度汇编7篇,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医疗质量管理制度规章制度汇编1一、门诊部工作制度(一)科学组织和指导分诊,以缩短候诊时间,对高热病员、危重病员及70岁以上老人应当优先安排门诊。

(二)实行首诊医师负责制,医师对首次来诊的病员应详细询问病史,仔细体检和进行必要的影像、实验等检查,作出诊断和处置。

(三)遇有疑难、重危伤病员或3次以上来诊尚不能确诊者,应及时上报医院领导。

(四)定期检查总结门诊医疗质量。

(五)承办病员入院、出院、转院手续,掌握各科病员流动和床位使用情况,每日向统计室报告。

(六)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防止医院感染,传染病诊室,做好疫情、职业病报告。

(七)门诊应经常保持清洁整齐,对候诊人员宣传卫生防病和计划生育、优生优育知识。

二、挂号室工作制度(一)门诊病员应先挂号后诊病(急重危病人例外)。

(二)挂号室应分科挂号,已有门诊病历办理复诊挂号即可。

(二)转科病员不在重新挂号。

(四)挂号诊病当次当日有效。

(五)挂号室工作人员要坚守工作岗位,态度和蔼,解答耐心,初诊病历要填齐首页各栏。

三、住院处工作制度(一)出院、入院病员均由本院各科医师开具出入院证,统一由住院处办理手续。

(二)病员办理出院手续,由病区护士长到住院处进行核算,开具帐单。

(三)住院病员,应详细填写住院卡及病历首页,按规定预交押金。

(四)住院处设置住院病人一览表,并每日与病区联系,及时掌握和了解病床使用和周转情况。

(五)住院处工作必须细心负责,态度和蔼,准确掌握各种收费标准、交付现金时应当面点清,开出收据,并保留存根备查。

四、观察室工作制度(一)观察室留观病员由急诊医师、护士负责,轮流值班认真观察病情变化,及时处理,需要住院治疗者及时办理入院手续。

医疗质量管理规章制度汇编

医疗质量管理规章制度汇编

医疗质量管理规章制度汇编一、前言为加强医疗质量管理,提高医疗服务水平,保障患者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病历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医疗质量管理规章制度汇编》。

本制度明确了病历的保存、书写、归档、查阅、复制、封存和启封以及质量管理等方面的要求,旨在规范医务人员行为,确保病历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和安全性。

二、病历保存管理1. 病历资料包括门(急)诊病历、住院病历、死亡病历等,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记录患者就诊过程中的诊断、治疗、护理等情况。

2.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病历资料保存制度,确保病历资料的安全、保密和便于查找。

3. 纸质病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保存:(1)门(急)诊病历保存时间不得少于15年;(2)住院病历保存时间不得少于30年;(3)死亡病历保存时间不得少于30年或者根据有关规定执行。

4. 信息化管理:(1)医疗机构应当采用信息化手段管理病历资料,确保病历资料的完整性、可追溯性和安全性;(2)病历信息系统应当具备权限管理、数据备份、病毒防护等功能,确保病历资料的安全;(3)医疗机构应当定期对病历信息系统进行维护和升级,保障其正常运行。

5. 病历资料的销毁:(1)达到规定保存期限的病历资料,经医疗机构负责人批准,可以按照规定程序进行销毁;(2)销毁病历资料时,应当由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共同进行,并做好销毁记录,确保病历资料无法复原。

6. 医疗机构应当制定病历保存管理应急预案,确保在突发事件中病历资料的安全。

三、病历书写1. 书写原则(1)病历书写应当客观、真实、准确、及时、规范;(2)病历书写应当使用蓝黑或碳素墨水,字迹清楚,不得涂改、撕毁或伪造;(3)病历书写应当使用规范的医学术语,避免使用缩写或非正式用语;(4)病历书写中涉及的诊断、治疗、护理等内容,应当有明确的依据和记录。

2. 书写要求(1)门(急)诊病历:包括患者基本信息、主诉、现病史、既往史、个人史、家族史、体格检查、辅助检查、诊断、治疗及转归等内容;(2)住院病历:包括患者基本信息、入院记录、病程记录、手术记录、护理记录、辅助检查报告、诊断、治疗、护理、转科记录、出院记录等内容;(3)死亡病历:包括患者基本信息、死亡记录、死亡讨论记录、尸检记录等内容。

医疗质量管理制度汇编

医疗质量管理制度汇编

医疗质量管理制度汇编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质量,提升医疗服务水平,保障患者的健康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医疗质量管理是指医疗机构为了提高医疗服务水平,保障患者安全,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通过全面规范、科学管理和评价体系建设,保障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质量。

第三条医疗机构的医疗质量管理制度应当遵循科学合理、客观公正、连续持续改进的原则。

第四条医疗质量管理制度适用于各类医疗机构、各专业技术人员以及医务人员。

第五条医疗质量管理包括医疗过程管理、医疗质量评价、医疗事故处理、医疗信息管理、医疗安全管理等方面。

第六条各级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完善医疗质量管理制度,配备专业的质量管理人员,并进行相应的培训和考核。

第七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定期召开会议,对医疗质量管理工作进行评估和指导。

第二章医疗过程管理第八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规范的医疗流程,明确各项医疗活动的程序和标准,并及时更新和调整。

第九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标准化的临床路径,对常见疾病的诊疗过程进行规范化管理,提高临床工作效率。

第十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医疗巡回检查制度,定期对医疗设备和器械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医疗过程的安全和有效性。

第十一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医疗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对医疗事故进行及时报告和处理,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

第十二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医疗质量风险评估和管理制度,定期进行医疗质量风险评估,采取有效措施降低风险。

第三章医疗质量评价第十三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完善的医疗质量评价体系,包括内部评价和外部评价两个方面。

第十四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医疗质量数据采集和分析系统,对医疗数据进行汇总、分析和评价,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第十五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医疗质量反馈机制,对患者的满意度和投诉进行跟踪和处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第十六条医疗机构应当定期进行医疗质量评价,对各项医疗活动进行质量评估和排名,推动医疗服务的改进。

第四章医疗事故处理第十七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医疗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对医疗事故进行及时报告和处理,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

医疗质量管理制度汇编

医疗质量管理制度汇编

医疗质量管理制度汇编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院的医疗质量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确保患者的安全和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医疗质量管理的目标是:全面提高医疗质量,优化医疗服务流程,提升患者满意度。

第三条医疗质量管理的原则是:质量第一、安全第一、患者至上、科学管理、全员参与、持续改进。

第二章医疗质量管理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建立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由医院领导班子成员、各临床科室负责人、医疗质量管理科负责人等组成。

第五条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的职责包括:1.建立医疗质量管理制度,制定医疗质量目标和计划;2.监督医院各临床科室的医疗质量,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3.审定医疗事故报告和处理结果,统计分析医疗事故情况,并向上级医疗质量管理部门报告;4.指导和促进医疗质量管理科的工作,定期评估其绩效;5.组织医疗质量培训和学术交流。

第三章医疗质量管理制度第六条医院应制定医疗质量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医疗质量管理的组织架构与分工;2.医疗质量目标和评估指标的确定方法;3.医疗质量培训与考核;4.医疗事故报告和处理的程序;5.医疗质量评估与持续改进的措施。

第四章医疗质量管理的实施第七条医疗质量管理应具体落实到每个临床科室和工作岗位,确保全员参与。

第八条医疗质量管理科负责:1.制定医疗质量管理规章制度和工作计划;2.组织医疗质量考核和绩效评估;3.收集和分析医疗质量相关数据,制作报告;4.完成上级医疗质量管理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九条临床科室负责人负责:1.组织贯彻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制度;2.监督和指导本科室的医疗质量管理工作;3.整合本科室的资源,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第五章医疗事故报告与处理第十条医院应建立医疗事故报告与处理制度,具体内容包括:1.医疗事故的定义和分级标准;2.医疗事故报告的程序和要求;3.医疗事故处理的程序和责任分工;4.医疗事故的统计和分析。

第六章医疗质量评估与持续改进第十一条医院应定期进行医疗质量评估,采取科学方法和工具,评估医疗质量的各个方面。

医疗质量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汇编

医疗质量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汇编

医疗质量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汇编一、管理机构1.医疗质控委员会医疗质控委员会是医疗机构内部负责医疗质量、卫生安全管理的机构。

委员会的职责是制定医疗质量控制方案,制定相关质量标准并监督实施,对医疗事故和不良事件进行调查和处理。

2.质量安全监督部门质量安全监督部门是医疗机构内部负责监督医疗质量和安全问题的机构。

该部门的职责是对医疗质量和安全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和处理医疗事故和不良事件。

同时,也负责做好医疗机构的风险评估和管理工作。

二、医疗质量安全管理1.医疗质量安全目标医疗机构必须制定可量化的医疗质量和安全目标,并根据实际情况设定相应的监控指标。

目标和指标的选择应综合考虑医疗机构的特点、国家政策和行业标准等因素。

2.医疗质量行为规范医护人员必须具备相关职业道德和行业规范,保证医疗质量和安全。

医护人员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确保医疗服务质量和安全。

3.医疗质量安全文件管理医疗机构必须建立健全的医疗质量和安全文件管理制度。

文件应具有可追溯性和操作性,能够反映实际操作情况。

同时,文件必须经过合法程序制定,并通过内部审核和公开展示等形式让员工了解和认识。

三、医疗安全事件处理1.医疗事件分类医疗事件可以分为不良事件和医疗事故。

不良事件是指医疗操作中并未出现损害患者身体健康的事件,而医疗事故则是指医疗操作中出现错误或疏忽导致患者受伤或死亡的事件。

2.医疗事件报告处理医疗机构内部必须建立完善的医疗事件报告和处理机制。

发生医疗事件后,应立即采取措施保护患者,同时报告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和处理。

医疗机构必须对医疗事件进行统计、分析和评估,及时总结经验教训,以防止同类事件再次发生。

四、医疗风险管理1.医疗风险评估医疗风险评估是医疗机构内部对医疗过程中的潜在风险进行评估和分析的过程。

评估应包括风险识别、风险分析和风险评估等环节。

医疗机构应根据评估结果进行风险控制和管理,并及时开展相关培训和宣传教育。

2.医疗风险管理制度医疗机构必须建立健全的医疗风险管理制度。

医疗质量管理制度汇编

医疗质量管理制度汇编

医疗质量管理制度汇编引言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医疗服务的需求也在不断增加。

如何保证医疗服务的质量和安全,成为了医疗机构必须要解决的问题。

为了规范医疗服务,提高医疗质量,不断增强患者的信任,各个医疗机构相继制定了医疗质量管理制度。

本文将对医疗质量管理制度进行汇编,以期对医疗服务的规范和提升有所帮助。

医疗质量管理制度1. 机构设置和管理1.1 机构设置医疗机构应当有明确的机构组织结构,规范职责分工,逐级落实各项工作任务。

机构设置应当满足医疗服务质量要求,合理调整配置各类医务人员,保证医务人员数量与工作量匹配。

1.2 机构管理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的管理体系,完善各项管理制度。

包括行政管理、医务管理、科室管理等多方面内容。

医疗机构还应当建立健全的人事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设备维护管理制度等。

2. 基础设施建设2.1 建筑物及设备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和完善医疗设备、诊疗设备、办公自动化设备等设施用具的管理与维护制度。

定期检测、维护、保养医疗设备,确保使用安全和效能。

2.2 卫生防疫医疗机构应当制定和落实医疗机构防疫工作相应的责任制。

加强医疗机构环境卫生管理,提高医院感染控制水平,确保病患的安全和健康。

3. 医疗服务流程及质量控制3.1 诊疗操作规范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各种疾病的诊疗操作规范,在临床工作中,规定医疗人员的职责、流程、标准,确保医疗行为规范,防止医疗纠纷的发生。

3.2 患者离院及随访管理医疗机构应当建立患者离院及随访管理制度,实现临床跟踪评估。

通过对患者的跟踪随访,可以及时发现患者的身体变化,对医疗服务的质量进行评估。

3.3 病案管理规定医疗机构应当制定病案管理制度,建立和完善病案资料的管理、保密和统计工作,加强病案的质量监管,确保病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4. 医疗服务质量监管4.1 医师考核评价医疗机构应当对医师具体的临床工作进行定期考核。

对医师实行定期轮岗、中级检查等方式,加强医师的业务水平和素质要求,提高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

医疗质量管理制度汇编范本

医疗质量管理制度汇编范本

一、总则为加强医疗质量管理,提高医疗服务水平,确保医疗安全,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汇编。

二、医疗质量管理组织架构1. 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实施和监督医疗质量管理制度,协调解决医疗质量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2. 科室质量管理小组:负责本科室医疗质量管理工作的实施和监督。

3. 医疗质量管理办公室:负责医疗质量管理的日常工作,包括收集、整理、分析医疗质量数据,组织质量检查和考核等。

三、医疗质量管理内容1. 医疗安全:严格执行医疗安全规章制度,加强医疗设备、药品、器械的管理,确保医疗安全。

2. 医疗质量标准:制定和实施医疗质量标准,包括诊疗技术、护理技术、服务质量等方面。

3. 医疗服务流程:优化医疗服务流程,提高医疗服务效率,确保患者就医体验。

4. 医疗质量考核:建立医疗质量考核制度,定期对医务人员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薪酬、晋升等挂钩。

5. 医疗质量持续改进:开展医疗质量持续改进活动,提高医疗质量水平。

四、医疗质量管理措施1. 加强医疗人员培训:提高医务人员业务水平,强化医疗质量意识。

2. 完善医疗设备设施:确保医疗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3. 严格执行操作规程:规范医疗操作,降低医疗风险。

4. 强化医疗质量监督:建立健全医疗质量监督机制,对医疗质量进行全面监督。

5. 加强医疗信息管理:建立健全医疗信息管理制度,确保医疗信息准确、完整、及时。

五、医疗质量管理制度执行1. 医疗机构应将医疗质量管理制度纳入医院管理体系的各个环节。

2. 医疗机构应定期组织医疗质量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3. 医疗机构应定期对医务人员进行医疗质量教育培训,提高医疗质量意识。

4. 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医疗质量奖惩制度,对医疗质量优秀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对违反医疗质量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

六、附则1. 本汇编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汇编由医疗机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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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安县中医院门诊处方及用药管理制度一、门诊处方制度(一)处方标准与处方领取、保管制度1.处方标准由卫生部统一规定,处方容主要包括前记、正文和后记。

(1)前记:包括医疗机构名称、费别、患者、性别、年龄、门诊或住院病历号,科别或病区和床位号、临床诊断、开具日期等。

可添列特殊要求的项目,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还应当包括患者明编号,代办人、明编号。

(2)正文:以RP或R标示,分药品名称、剂型、规格、数量、用法、用量。

(3)后记:医师签名或者加盖专业签章,药品金额以及审核、调配、核对、发药药师签名或者加盖专用签章。

2.处方颜色(1)普通处方的打印纸为白色。

打印后右上角标注:“普通”。

(2)急诊处方打印纸为淡黄色,打印后右上角标注“急诊”。

(3)儿科处方打印纸为淡绿色,打印后右上角标注“儿科”。

(4)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印刷纸为淡红色,右上角标注“麻、精一”。

(5)第二类精神药品处方印刷纸为白色,右上角标注“精二”。

3.处方格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统一制定。

4.处方领取与保管、销毁:(1)医院使用电子处方与纸质处方相结合的方式。

(2)麻醉及精神类处方由总务仓库统一印刷,由各科向总务仓库领取。

(3)处方由药剂科妥善保存。

普通处方、急诊处方、儿科处方保存期限为1年,医疗用毒性药品、第二类精神药品处方保存期限为2年,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保存期限为3年。

DOC格式,(4)处方保存期满后,经报医院主管院长批准、登记备案,方可销毁。

(二)处方权与处方开具1.经注册的执业医师在执业地点,经医院医务科审批取得相应的处方权,并盖章、签名留样备案后,方可开具处方。

备案表一式两份,分别由医务科与药剂科保存备查。

2.本机构执业医师和药师经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使用知识和规化管理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取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处方权,药师取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调剂资格。

3.医师取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权后,方可在本机构开具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但不得为自己开具该类药品处方。

4.试用期人员开具处方,应当经本机构有处方权的执业医师审核,并签名或加盖专用签章后方可有效。

5.进修医师由本机构对其胜任本专业工作的实际情况进行认定后授予相应的处方权。

6.处方开具应当符合本机构制定的《处方评价标准》,字迹清楚,不得涂改;如需修改,应当在修改处签名并注明修改日期。

7.医师应当将本机构基本用药供应目录同类药品相关信息告知患者。

8.除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和儿科处方外,医疗机构不得限制门诊就诊人员持处方到药品零售企业购药。

(三)处方调剂1.取得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方可从事处方调剂工作。

药师签名与盖章式样应当在本医疗机构留样备查。

2.具有药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负责处方审核、评估、核对、发放以及安全用药指导;药士从事处方调配工作。

3.药师应当凭医师处方调剂处方药品,非经医师处方不得调剂。

4.药师应当认真逐项检查处方前记、正文和后记书写是否清晰、完整、并确认处方的合法性。

5.药师应当按照操作规程调剂处方药品:认真审核处方,准确调配药品,正确书写药袋或粘贴标签,注明患者和药物名称、用法、用量、包装;向患者交付药品时,按照药品说明书或者处方用法,进行用药交待与指导,包括每种药品的用法、用量、注意事项等。

6.药师调剂处方时必须做到“四查十对”:查处方、对科别、、年龄;查药品,对药名、剂型、规格、数量;查配伍禁忌,对药品性状、用法用量;查用药合理性,对临床诊断。

7.药师应当对处方用药适宜性进行审核,审核容包括:(1)规定必须做皮试的药品,处方医师在电脑上或手工处方上注明是否皮试由注射室护士在皮试结果出来后在电脑上或手工处方上标注皮试结果,或告知医师更换其他药物。

(2)处方用药与临床诊断的相符性。

(3)剂量、用法的正确性。

(4)选用剂型与给药途径的合理性。

(5)是否有重复给药现象。

(6)是否存在临床意义的药物相互作用和配伍禁忌。

(7)其它用药不适宜情况。

8.药师经处方审核后,认为存在用药不适宜的,应当告知处方医师,请其确认或者重新开具处方。

药师发现严重不合理用药或者用药错误,应当拒绝调剂,及时告知处方医师,并应当记录,按照有关规定报告。

9.药师在完成处方调剂后,应当在处方上签名或者加盖专门签章。

10.药师应当对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按年月日逐日编制顺序号。

(四)处方点评及处罚为提高处方质量,促进合理用药,根据《处方管理办法》,医务科、药剂科及门诊医疗质控组要定期对门诊处方以及病区医嘱进行审核、点评、反馈,并列入医院医疗质量考核标准,对不合格处方进行公示和处罚。

1.医院成立处方点评小组,成员由医务科、药剂科、门诊办公室、临床科室等部门组成。

2.处方评价方法:(1)门诊药房药师在调剂过程中认真审核处方,发现问题及时与处方医师联系,每周随机抽取一天的部分处方进行分析评价,每月定期抽查不少于5%的处方,详细填写卫生部公布的《处方评价表》,并予登记。

对违规用药、不合理用药、滥用药物等情况,应责令处方医师改正。

(2)每季度对全院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处方进行抽查。

(3)检查结果及时在医院进行公布。

二、处方注意事项(一)药学人员不得擅自修改处方,如遇缺药或处方错误等特殊情况需修改处方的,要退回医师修改签字后才能调配。

(二)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处方,遵照国家特殊药品管理办法等规定执行。

(三)处方一般以三日量为宜,七日量为限,对某些慢性病或特殊情况可酌情适当延长。

处方当日有效,超过期限需经医师更改日期重新签字方可调配。

医师不得为本人开处方。

(四)处方容应包括:医院全称、门诊或住院号、处方编号、年月日、科别、病员、性别、年龄、住址、药品名称、剂型、规格及数量、用法用量、医师签字、配方人及核对人签字,药价,不得缺项、漏项。

(五)处方书写要清楚,医师如修改处方,必须在修改处签字。

(六)处方上药品数量一律用阿拉伯数字书写。

药品用量单位以克(g)、毫克(mg)、毫升(ml)、国际单位(iu)计算;片剂、丸剂、胶囊剂以片、丸为单位,注射剂以支、瓶为单位,并注明含量。

(七)普通处方保存一年,精神药品、毒性药品处方保存二年,麻醉药品处方保存三年备查。

到期由药剂科报医院主管院长批准销毁。

(八)药师(士)有权监督、审核处方,指导医师合理用药。

成安县中医院抗菌药物使用分线分级管理制度为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管理,按“非限制使用”、“限制使用”和“特殊使用”分级管理规定,建立抗菌药物分线分级管理制度,明确医师使用抗菌药物的处方权限,预防和纠正不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现象。

一、抗菌药物分级原则(一)第一线药物:抗菌谱相对较窄、疗效肯定、不良反应小、价格低廉、货源充足的抗菌药物,依临床需要使用。

(二)第二线药物:抗菌谱较广、疗效较好但不良反应较明显或价格较昂贵的药物,例如第三代头孢菌素等,应控制使用。

(三)第三线药物:疗效独特但毒性较大、价格昂贵、新研制上市的抗菌药物以及一旦发生耐药即会产生严重后果的品种,例如万古霉素、第四代头孢菌素、碳青霉烯类、两性霉素B、恶唑烷酮类等,应严格控制使用。

各医疗机构应根据医院具体情况制订一、二、三线药物名录,并定期调整、更新。

二、抗菌药物分级使用管理(一)对轻度与局部感染患者应首先选用非限制使用抗菌药物进行治疗(一般为一线药物,主治医师及以下专业职称可使用)。

(二)根据患者病情需要,按临床治疗用药方案需要二线药物治疗时,由药敏结果证实;若无,应由高级职称医师签名,无高级职称医师的科室须由科室主任签名或有感染专科医生会诊记录。

(三)根据患者病情需要,按临床治疗用药方案需要三线药物治疗时,应由具有高级职称科主任签名或有感染专科医生会诊记录,或有全院疑难病例讨论意见,或报“合理使用抗菌药物专家咨询小组”批准。

选用特殊使用抗菌药物应从严控制,须经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委员会认定、具有抗感染临床经验的感染或相关专业专家会诊同意,由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开具处方后方可使用。

(四)下列情况可直接使用一线以上药物进行治疗,但若培养及药敏证实第一线药物有效时应尽可能改为第一线药物。

1.感染病情严重如:①败血症、脓毒血症(Sepisis)等血行感染,或有休克、呼吸衰竭、DIC等合并症;②中枢神经系统感染;③脏器穿孔引起的急性腹膜炎、急性盆腔炎等;④感染性心膜炎、化脓性心包炎等;⑤严重的肺炎、骨关节感染、肝胆系统感染、蜂窝组织炎等;⑥重度烧伤、严重复合伤、多发伤及合并重症感染者;⑦有混合感染可能的患者。

2.免疫功能低下患者发生感染时,包括:①接受免疫抑制剂治疗;②接受抗肿瘤化学疗法;③接受大剂量肾上腺皮质激素治疗者;④血WBC<1×109/L或中性粒细胞<0.5×109/L;⑤脾切除后不明原因的发热者;⑥艾滋病;⑦先天性免疫功能缺陷症;⑧老年患者。

3.病原菌只对二线或三线抗菌药物敏感的感染。

(五)紧急情况下临床医师未经会诊或越级使用高于权限的抗菌药物,处方量不得超过一日用量,并做好相关病历记录。

(六)在经验使用三线抗菌药物前,应做细菌培养与药敏试验,获得药敏试验结果后,参照药敏试验结果调整抗菌药物。

成安县中医院护理交接班制度一、目的保证临床医疗护理工作的连续性,预防事故的发生。

二、要求(一)交接班要求1.交班者在交班前应完成本班的各项工作,按护理文书书写规要求做好护理记录。

2.交班者整理及补充常规使用的物品,为下一班做好必需用品的准备。

3.交接班必须按时。

接班者提前到科室,完成各种物品清点、交接并签名,阅读重点病人(如危重、手术、新病人)的病情记录。

4.交接班必须做到书面写清、口头讲清、床前交清。

接班者如发现病情、治疗、器械、物品交待不清,应立即询问。

接班时如发现问题应由交班者负责,接班后发生问题应由接班者负责。

5.交接双方共同巡视病房,注意查看病人的病情是否与交班相符,重病人的基础护理、专科护理是否符合要求以及病室是否达到管理要求等。

6.对特殊情况者,如情绪、行为异常和未请假外出的病人,应及时与主管医生或值班医生联系,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必要时向院部汇报。

除向接班护士口头交班外,还应做好记录。

(二)交班方式1.书面交班:每班书写护理记录单,进行交班。

2.口头交班:一般患者采取口头交班。

3.床边交班:与接班者共同巡视病房,重点交接危重病人及大手术者、老年与小儿患者及异常心理状态的患者。

(三)交班容1.病人动态:包括病人总人数,出入院、转科、转院、分娩、手术等人数,重危病人、抢救病人、一级护理病人、大手术前后或者有特殊变化的病人及死亡等情况。

2.病人病情:包括病人的意识、生命体征、症状和体征、与疾病密切相关的检查结果,治疗、护理措施及效果(如各种引流管是否通畅,引流液的色、性状、量;输液的容及滴速;注射部位有无红肿、渗漏);病人的心理变化,病人对疾病的态度,家庭、单位的态度和支持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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