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治水技术制度正式文件
预报、跟踪管理、检查等防治水技术管理制度
预报、跟踪管理、检查等防治水技术管理制度防治水技术管理制度是指针对水源地、水土保持、防洪抗旱等领域的防治水工作进行组织、预报、跟踪管理和检查的一套规范性制度。
它的重点是提高防治水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和效益性。
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 预报管理:建立预报系统,对可能发生的水灾、水污染等情况进行预测和预警,及时采取防治措施。
包括建立水文、气象、水质等监测数据的收集和分析系统,进行灾害预警和预报工作。
2. 跟踪管理:对已经发生的水灾、水污染等情况进行跟踪管理,及时了解灾情发展趋势,及时采取相应的救灾和防治措施。
包括建立灾情台账,及时汇报和反馈灾情信息,制定应急预案,组织应急救援工作。
3. 检查管理:对防治水工作进行周期性的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整改。
包括建立防治水工作的考核评估机制,制定检查方案,明确检查内容和标准,对各项防治水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提出整改意见和措施。
4. 技术管理:建立防治水工作的相关技术管理制度,保证技术措施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包括建立技术标准和规范,进行技术培训和交流,推广先进的防治水技术,加强技术研发和创新。
防治水技术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能够加强对水资源的科学管理和保护,提高水环境质量,减少水灾风险,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益,促进可持续发展。
矿井水害防治技术管理规定
矿井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宋新庄煤矿2011年4月20日矿井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搞好矿井防治水工作,按照“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进一步加强矿井防治水技术管理,遏止和杜绝煤矿重大水害事故的发生,保障职工生命安全,保护国家资源和财产不受损失,依据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防治水规定、矿井地质规程、结合我矿防治水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第二章技术管理规定第二条防治水相关规定1、各单位指派专人负责防治水工作,并将负责人名单、联系方式报工程部备案.如因工作需要发生人事变动,必须及时将变更情况上报工程管理部.2、工程管理部负责防治水工程设计,主要包括采区永久水仓、综采工作面水仓、掘进巷道临时水仓、泄水巷、大巷水沟等.在采区及综采工作面设计时必须把防治水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考虑.地质专责工程师按要求在设计前提供相关水文地质等地测资料.3、机电管理部要根据提供的最大涌水量进行设备选型、管路的配套.合理科学地布置各接力排水点的排水系统,必须在考虑排水距离、扬程、排水效率等情况下配泵及管路.第三条探放水规定一探放水范围1、在掘进过程中,执行“有掘必探、先探后掘”的探放水原则.2、采煤工作面或掘进巷道接近勘探钻孔时必须超前钻探,根据钻探情况进一步采取措施.3、掘进工作面在顶板富水区掘进时应钻探疏放水后再掘进.4、被贯通巷道有积水、淤泥或水文地质情况不清时应超前探放水.5、综采工作面回采前,根据顶、底板赋水情况有针对性探放水.6、掘进巷道接近采空区时必须超前探放水.7、其它如老空区、积水巷道、强含水层、相邻生产矿井开采区、导水构造、封闭不良钻孔等需探水地点,接近上述地点必须进行探放水.二探放水要求1、地质专责负责确定探放水设计,设计中明确孔数、孔深、角度方位角、倾角、终孔孔径、超前探距及其它相关技术要求.2、通风专责根据钻探设计编制钻探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措施中必须明确规定瓦斯突然涌出和涌水突然增大时的应急措施,并组织钻探施工资料收集工作,并上报矿工程管理部.3、探放水前,工作面必须安装满足最大排水能力要求的排水系统.4、必须按照要求严格控制距离,保证足够的钻探超前距离,现场悬挂钻探施工牌板,严格管理,工程管理部要加强督促检查.5、采掘工作面淋水、涌水增大影响生产需要探放水时,超前探放水量不得超过巷道内排水系统的排水能力.6、对采空区、积水巷道、导水构造、强含水层、封闭不良钻孔等需探放水的地点,地测部门必须准确地绘制在矿井充水性图上,要求标明积水范围、积水量积水外缘标高等,并外推60米用红色圈出积水区的警戒线.第四条防隔水煤柱留设规定一受水害威胁的下列区域之一,必须留设防水保安煤柱1、受保护的通水钻孔.2、在地表水体、含水冲积层下和水淹临近地带.3、与强含水层有水力联系的断层或强导水断层接触的煤层.4、有大量积水的老窑和老空区.5、有导水断层时.二留设防水保安煤柱的要求1、地测部门按照有关规程要求并结合生产实际进行防隔水煤岩柱的设计,并报集团公司审批.2、各类防隔水煤柱内严禁布设巷道及工作面.第三章井下防治水规定第五条井下排水管理1、主要排水设施应符合下列要求:水泵:矿井备有工作、备用和检修四台水泵,其中工作水泵的能力在20小时内排除矿井24小时的正常涌水量,备用水泵的能力大于工作水泵能力的70%,检修水泵的能力大于工作水泵能力的25%.采区辅助设备选用BQS240-24×5-140/S型矿用隔爆型潜水电泵3台,1台工作,1台备用,1台检修.全部达到一备一用一检修的要求.水管:有工作和备用水管,其中工作水管的排水能力能配工作水泵在20小时内排除矿井24小时的最大涌水量,采区辅助水仓采用4胶管代替排水.主泵房内有两个安全出口,设置有容易关闭的防水密闭门.配备双回路电源,配电设备能够同时开动工作和备有的水泵.水仓:有主水仓和副水仓,主水仓的有效容量能容纳8小时的正常涌水量.采区辅助水仓能够满足该工作面排放水的要求,水泵排水能力应能满足该地点涌水量的需要,且不得少于同型号水泵2台的要求,排水管道要求一备一用.2、有机电部负责,对所有排水设备定期进行全面检查,安排专人对大巷水沟及水仓定期进行清挖疏通,确保涌水顺利排出.3、井下所有各排水点必须安排专人开泵、排水、清煤泥,保持管辖巷道内无积水或水仓水位处于最低位.4、各排水点必须悬挂水仓警示牌及排水设备管理牌,管理牌内容包括水仓编号、队组名称、水泵编号、型号、排水量.5、中央水泵、采区水泵及综采工作面主要排水系统必须建立水泵运行日志,并要求存档1年.6、工程管理部必须加强对井下各采掘队的排水管理,加大监督、考核力度.第六条掘进工作面防治水管理1、各掘进队组按本工作面防治水措施要求,在工作面安装排水系统,配足水泵及管路,加强排水设备、管路、供电的日常检修、维护,确保排水系统正常运行,保持巷道内无积水或水仓水位处于最低位,定期安排人员对水仓或水沟进行清淤.排水系统随工作面掘进必须向前延伸,距工作面不大于30米.2、过流沙层水量大时,在地面布置深降水井,以便控制工作面的涌水.要严格执行“先探后掘”的原则,加强探放水工作,要预先查明流沙层的位置.过流沙层时要提前做好排水和注浆准备,过流沙过程中要加强管棚临时支护,缩小棚距,加强帮顶支护,防止冒顶事故发生.3、地测部门对可能与采空区或密闭巷道贯通的掘进头面必须提前50米下发贯通通知书,根据预报通知书提前安排施工队组制定专门的防治水措施,如巷道密闭拆开排水前,通风管理部要预先安排瓦斯排放工作.4、在巷道工程移交时,由机电管理部牵头,有关单位配合将排水系统做为一项主要工作进行移交,无排水系统或排水系统不完善无法正常排水的巷道严禁移交,必须限期整改完后方可移交.5、各开掘队组在巷道掘进期间,根据地测部门提供的预测最大涌水量,必须安装排水系统,包括配备水泵及排水管路,及时在低洼处掘打标准水仓.标准水仓的规格设计和施工由工程管理部具体负责.6、各掘进队组根据水文地质预报,严格执行“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原则,杜绝冒险蛮干的行为.对过地质构造可能造成的涌水异常应超前备足水泵及管路,做到早准备、早预防.7、掘进巷道顶板淋水、涌水影响人员通行和正常施工作业时,要采用雨布遮挡、接水器导流、挖沟引流等方式,加强水害治理,并严禁将淋、涌水引入皮带或刮板输送机,造成煤质水分超标或煤仓跑水煤等事故的发生.第七条回采工作面防治水管理1、工程管理部做好防治水工程设计、组织实施及验收工作,机电管理部做好水泵、管路选型及组织安装和业务管理工作.各有关单位按照综采工作面防排水方案,完成分管范围内防治水工程,并在工程完成后严格履行移交验收手续,相关业务部室及队组要在移交单上签字.综采队组要根据回采过程中工作面及顺槽巷道实际底板起伏情况,再掘打临时水仓并安泵接管进行动态排水,随时将工作面及顺槽低洼处积水排出.2、综采队在回采过程中必须注意观测老塘出水的变化,发现异常及时汇报调度室.3、综采工作面的开工验收也必须将工作面的排水系统作为一项主要项目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必须限期整改后方可验收移交.4、综采工作面回采开始后两侧顺槽内排水工作归综采队管理.包括巷道文明生产及排水点清挖煤泥工作.5、工程管理部必须加强由于受采动影响发生综采工作面顺槽煤柱底鼓裂隙渗漏水治理工作.第四章地面防治水规定第八条矿井改扩建的井口及工业场地内主要建筑物的标高,必须高出当地历年的最高洪水位.对于低于当地历年的最高洪水位的井口及建筑物,必须修筑堤坝、沟渠、疏通水路或采取其它有效措施.1、制定切实可行的“三防”工作计划和应急预案,补充、备足排水设备和物资,要做到领导、组织、队伍、预案、物资五落实.2、定期进行水患排查,并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加以预防.各单位要随时了解气象预报情况,教育职工增强防汛意识;要建立防汛抢险队伍,加强汛期值班.3、雨季来临之前机电部门要对本单位供电线路、电气设备和高大建筑避雷设施、接地装置等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测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将检查测试及处理结果报矿机运部.4、建立雨季巡视制度和出现险情停工撤人制度.在接到灾害性天气的预报、预警信息后,要实施24小时巡视.发现险情,要立即通知撤出井下所有受水威胁的人员,井下也要派专人及时观察水文变化情况,并通知调度室.5、地测部门要掌握当地历年降水量和最高洪水位资料,并联合机电部门建立疏水、防水和排水系统.井口出现进水时,工程管理部立即组织现场人员筑坝,并上报矿工程管理部.6、地测部门要密切关注排到地面的矿井水,避免渗入井下.宋新庄煤矿2011年4月20日。
防治水机构及制度汇编XX修改正式版
防治水机构及制度汇编XX修改正式版防治水机构及制度汇编211修改正式版地测及防治水专业人员机构配备图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进一步做好矿井水害的防治工作,杜绝重大水害事故,保证矿井安全生产,根据煤矿安全监察局《煤矿安全程度评估办法》、《矿井防治水安全监察实施细则》、《煤矿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追究规定》等有关要求,制定本体系。
第二条严格执行“有必探、先探后掘、先探后采”的防治水原则,以消除隐患、确保安全为目的,抓好技术指导监督与现场管理两大环节,以防为主、防治结合,加大新玉煤矿矿井水害防治力度,落实责任,保证防治水工程的正常进行,确保矿井安全生产。
第三条由防治水副总工程师为领导,通防科与各采掘修队有关单位具体负责防治水实施工作,探放水队长负责全矿防治水工作的统一协调指挥工作。
第二章基本任务第四条认真贯彻执行国家与省有关矿井防治水工作规程、规定、指令。
第五条加强矿井防治水基础工作,做好矿井水情、水害的观察、分析与预报,及时提供各类水文地质资料,满足矿井生产安全需要。
第七条抓好水患的排查与治理工作,进行月度、季度、年度水患排查,对排查出的水患制订相应的防治措施,并分责任定期落实。
第八条防治水副总工根据矿井年度生产接续情况,及时汇报煤业公司领导安排本矿井各类补勘工程与防治水工程计划。
第九条落实具体防治水工作任务的实施,监督检查各类防治水工程施工质量与工作进展情况。
第三章岗位职责第十条矿长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对全矿防治水工作负总责。
第十一条总工程师是防治水技术管理责任体系的具体领导者,对全矿防治水工作负技术责任,负责组织编制、修改与实施防治水总体规划,审批防治水施工措施。
第十二条副总工对分管的防治水工作负责具体的防治水工程的组织与落实。
第十三条安教科长与副工程师对全矿防治水工作负安全监督检查责任。
第十四条副总工程师协助总工程师做好防治水技术措施的审批与实施。
煤矿防治水规定四项制度: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
矿井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搞好矿井防治水工作,按照“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进一步加强矿井防治水技术管理,遏止和杜绝煤矿重大水害事故的发生,保障职工生命安全,保护国家资源和财产不受损失,依据《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防治水规定》的要求,结合公司矿井防治水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职责第二条组织机构1、成立矿井防治水工作领导组。
组长:贺宪周副组长:蔡现中邹庆柏成员:袁仪敏姜学军陈顺卿杨海朝王浩张晓龙第三条矿井防治水工作领导组职责1、贯彻落实国家及上级部门有关矿井防治水方面的方针、政策、法规等精神。
2、负责矿井防治水工作中重大问题的决策和处理。
3、负责矿井重大水灾事故的抢险、指挥、协调。
第四条矿井防治水办公室职责1、负责矿井防治水工作的日常管理,贯彻落实矿井防治水工作领导组的决定、决议,制定并落实《矿井防治水管理办法》和《重大水灾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2、负责矿井防治水工作的监督、检查、考核工作。
3、负责矿井水灾事故抢险时的技术工作。
第五条地质测量组职责1、履行矿井防治水办公室职责,负责全矿的防治水技术业务管理、监督、考核工作。
每年初编制下发《年度矿井防治水工作计划》,修编完善《矿井防治水管理办法》等有关防治水规章制度。
2、负责日常水文地质标准化工作,负责水文地质预报工作,提供矿井防治水相关技术资料。
3、编制《重大水灾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参与《灾害预防和事故处理计划》中水害事故部分的修订工作,矿井发生水灾事故时协助制定抢险方案并进行相关技术指导。
4、负责编制探放水设计。
30000m3以下由矿总工程师批准后实施;30000m3以上设计必须经矿总工程师批准并上报集团公司资源环境局审批后实施。
严格按照探放水设计督促施工队组施工,并根据队组提供的钻探资料进行分析总结。
5、负责编制掘进工作面超前钻探设计,督促并落实掘进队组编制措施实施超前钻探。
6、负责编制综采工作面防治水方案,参与防治水工程设计及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批工作。
《煤矿防治水规定》
《煤矿防治水规定》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煤矿的防治水工作,防止和减少水害事故,保障煤矿职工生命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煤矿企业(矿井)、有关单位的防治水工作,适用本规定。
现行煤矿安全规程、规范、标准等有关防治水的内容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依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条防治水工作应当坚持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采取防、堵、疏、排、截的综合治理措施。
第四条煤矿企业、矿井的主要负责人(含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下同)是本单位防治水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下同)具体负责防治水的技术管理工作。
第五条煤矿企业、矿井应当按照本单位的水害情况,配备满足工作需要的防治水专业技术人员,配齐专用探放水设备,建立专门的探放水作业队伍。
水文地质条件复杂、极复杂的煤矿企业、矿井,除符合本条第一款规定外,还应当设立专门的防治水机构。
第六条煤矿企业、矿井应当建立健全水害防治岗位责任制、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水害预测预报制度和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第七条煤矿企业、矿井应当编制本单位的防治水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八条煤矿企业、矿井的井田范围内及周边区域水文地质条件不清楚的,应当采取有效措施,查明水害情况。
在水害情况查明前,严禁进行采掘活动。
发现矿井有透水征兆时,应当立即停止受水害威胁区域内的采掘作业,撤出作业人员到安全地点,采取有效安全措施,分析查找透水原因。
第九条煤矿企业、矿井应当对职工进行防治水知识的教育和培训,保证职工具备必要的防治水知识,提高防治水工作的技能和抵御水灾的能力。
第十条煤矿企业、矿井应当加强防治水技术研究和科技攻关,推广使用防治水的新技术、新装备和新工艺,提高防治水工作的科技水平。
水文地质条件复杂、极复杂的煤矿企业、矿井,应当装备必要的防治水抢险救灾设备。
第二章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划分及基础资料第一节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划分第十一条根据矿井受采掘破坏或者影响的含水层及水体、矿井及周边老空水分布状况、矿井涌水量或者突水量分布规律、矿井开采受水害影响程度以及防治水工作难易程度,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划分为简单、中等、复杂、极复杂等4种(见表2-1)。
防治水管理实施细则
防治水管理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防治水管理是指为了保护和维护水资源的安全性、可持续性,采取一系列措施和管理制度,对水资源进行有效的保护、利用和管理。
为了更好地实施防治水管理,制定本细则,明确相关标准和要求。
二、目的和范围本细则的目的是规范防治水管理的实施,确保水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
适合于各类水资源管理单位、相关企事业单位以及个人。
三、术语定义1. 防治水:指对水资源进行保护、利用和管理的行为。
2. 水资源管理单位:指负责水资源管理的政府部门、事业单位等。
3. 监测评估:指对水资源进行定期监测和评估,了解水资源的状况和变化趋势。
4. 水资源保护区:指为保护水资源而设立的特定区域,实行严格的管理和保护措施。
四、防治水管理的基本原则1. 综合管理原则:采取综合管理措施,协调各方利益,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2. 公平公正原则:依法依规进行水资源管理,确保公平公正的资源分配。
3. 预防为主原则:强调预防措施,减少水资源污染和浪费。
4. 责任追究原则:对违反水资源管理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责任追究。
五、防治水管理的主要内容1. 水资源监测评估(1)建立水资源监测网络,定期对水资源进行监测和评估。
(2)采集、整理和分析水资源监测数据,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
(3)发布水资源监测评估结果,提供给相关单位和公众参考。
2. 水资源保护区划定与管理(1)根据水资源的特点和需求,划定水资源保护区。
(2)制定水资源保护区管理办法,明确管理责任和措施。
(3)加强水资源保护区的巡查和监督,严禁违法违规行为。
3. 水资源利用管理(1)建立水资源利用许可制度,对水资源的开辟利用进行管理。
(2)推广水资源节约利用技术和设备,减少水资源的浪费。
(3)加强对水资源利用的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 水资源污染防治(1)建立水资源污染监测网络,对水体进行定期监测。
(2)加强对排污单位的监管,确保排放达标。
(3)加大对违法排污行为的处罚力度,严厉打击水资源污染行为。
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2]
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保障企业的正常运营,削减水害对企业的损失,并提高应对和防治水害的效率,订立本《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
二、管理标准1.水害防治责任–确定水害防治领导小组,明确各成员的职责与任务;–确保专人负责水害防治工作,并供给必要的支持与资源;–不定期组织开展水害防治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
2.水害风险评估与防控–针对企业所在地的自然条件,开展水害风险评估,分析可能发生的水害类型、频度和危害程度;–订立相应的水害防控措施和应急预案,确保员工及设备的安全;–定期检查水害防控设施和设备的完好性,确保其正常运行。
3.水害预警与监测–建立水害预警机制,与相关部门建立有效沟通渠道,适时取得水害预警信息;–配备专业的水害监测设备,不定期进行检测和维护,并确保其精准性和牢靠性;–设立专门的监测人员,负责对水害预警信息的接收与处理,并适时向有关单位和人员发出警报。
4.水害防治工程建设–依据风险评估结果,在必要区域建设相应的水害防治工程;–进行水害防治工程的投资预算与计划,确保工程的顺当进行;–对水害防治工程的施工单位进行评估和监督,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
5.水害应急响应与救援–订立认真的水害应急预案,明确各级人员的职责与行动流程;–定期组织演练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应急响应本领;–配备相应的救援设备和物资,确保水害应急救援的效果。
三、考核标准1.组织与领导–是否成立水害防治领导小组,明确成员的职责;–是否定期组织开展水害防治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
2.风险评估与防控–是否开展水害风险评估,并订立相应的防控措施和应急预案;–是否定期检查水害防控设施和设备的完好性。
3.预警与监测–是否建立水害预警机制,并与相关部门保持有效沟通;–是否配备专业的水害监测设备,并进行检测和维护。
4.工程建设–是否依据风险评估结果建设水害防治工程;–是否依照投资预算和计划进行工程建设,并进行质量和进度监督。
5.应急响应与救援–是否订立认真的水害应急预案,并进行定期演练和培训;–是否配备必要的救援设备和物资,并能有效实施救援工作。
防治水技术管理制度
防治水技术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搞好矿井防治水工作,按照“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进一步加强矿井防治水技术管理,遏止和杜绝煤矿重大水害事故的发生,保障职工生命安全,保护国家资源和财产不受损失,依据《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防治水规定》、《矿井地质规程》(试行)、《晋城煤业集团生产矿井防治水管理办法》(试行)等要求,结合矿井防治水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职责第二条组织机构1、成立矿井防治水工作领导组。
组长:矿长副组长:总工程师成员:地质测量部、生产技术部、调度室、机电管理部、安全监察部、通风管理部、计划财务部、物资供应部、工程部等单位正职。
2、领导组下设矿井防治水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地质测量部。
主任:地质测量部部长副主任:地测部分管防治水部长助理成员:调度室、生产技术部、机电管理部、安全监察部、通风管理部、计划财务部、物资供应部、工程部等相关单位的技术负责人组成。
第三条矿井防治水工作领导组职责1、贯彻落实国家及上级部门有关矿井防治水方面的方针、政策、法规等精神。
2、负责矿井防治水工作中重大问题的决策和处理。
3、负责矿井重大水灾事故的抢险、指挥、协调。
第四条矿井防治水办公室职责1、负责矿井防治水工作的日常管理,贯彻落实矿井防治水工作领导组的决定、决议,制定并落实《矿井防治水管理办法》和《重大水灾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2、负责矿井防治水工作的监督、检查、考核工作。
3、负责矿井水灾事故抢险时的技术工作。
第五条地质测量部职责1、履行矿井防治水办公室职责,负责全矿的防治水技术业务管理、监督、考核工作。
每年初编制下发《年度矿井防治水工作计划》,修编完善《矿井防治水管理办法》等有关防治水规章制度。
2、负责日常水文地质标准化工作,负责水文地质预报工作,提供矿井防治水相关技术资料。
3、编制《重大水灾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参与《灾害预防和事故处理计划》中水害事故部分的修订工作,矿井发生水灾事故时协助制定抢险方案并进行相关技术指导。
防治水管理制度范本
防治水管理制度范本一、引言本防治水管理制度旨在加强对水资源的保护和利用,促进水环境的改善,确保水的可持续利用和保护生态环境。
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各级政府、企事业单位以及社会组织等涉及防治水管理的各个方面。
通过建立健全的防治水管理制度,推动水资源的合理分配和综合利用,提高水资源使用效率,保护水生态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1.依法防治:本制度的实施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遵循水资源管理的法律制度,依法开展防治水管理工作。
2.科学规划:制定防治水管理规划,按照科学的水资源配置和防治水管理要求,合理安排和利用水资源。
3.统筹协调:各级政府要加强防治水管理的统筹协调,建立跨部门、跨行业的合作机制,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格局。
4.公开透明:加强对防治水管理工作的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建立起透明高效的防治水管理机制。
5.综合治理:强化水资源综合治理,注重防治水管理的全过程、全要素的管理。
三、防治水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1.水资源调查与监测(1)各级政府要组织开展全面的水资源调查,建立健全水资源监测体系,了解全区域的水资源情况和水质变化,为水资源的合理配置提供科学依据。
(2)各地要建立水资源监测站点,对水源地、主要河流、湖泊等进行定期监测,确保水资源的持续监管。
(3)定期发布水资源调查与监测结果,向社会公众公开水资源状况和水质监测数据,提高公众对水资源保护的认识度。
2.水资源利用管理(1)建立健全水资源开发利用许可管理制度,对水资源的开发利用需按照法律法规进行审批,并建立档案管理制度,随时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合法、合理的水资源利用。
(2)加强重点行业、企事业单位的水资源管理,实行水资源定额管理和水资源节约用水技术措施,推动水资源使用效率的提高。
(3)加强农业用水管理,推广节水灌溉技术,加强农田水利设施建设与维护,提高农田水利设施的利用效率。
(4)加强生态用水管理,保护河流湖泊等水生态环境,推动建设水生态文明。
3.水污染防治(1)强化水污染防治的责任体系,明确各级政府、企事业单位、个人的责任,并加强对违法排污行为的监督和处罚。
地测防治水技术管理制度正文
地测防治水技术管理制度正文地测防治水技术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地测防治水技术管理,规范防治水技术工作,提高防治水技术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地测所有涉及防治水技术工作的部门、人员和项目。
第三条防治水技术指的是对水文地质、地面水文、水资源、水环境等方面进行综合分析和研究,提出防治水工程建议,解决涉水问题的技术。
第四条地测部门要根据《水利法》、《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水利政策,推进防治水工作,在保护水资源、防治水灾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职责第五条地测部门应当设立防治水技术管理机构,负责防治水技术的管理、指导和监督工作。
第六条防治水技术管理机构的职责包括:(一)负责防治水工作的统筹规划和组织实施。
(二)负责防治水技术的研究和开发,提出防治水工程建议。
(三)负责防治水技术的管理和指导工作,监督和评估防治水技术的实施效果。
(四)负责防治水技术的培训和宣传工作,提高防治水技术水平。
第三章防治水技术标准和规范第七条地测部门应当依据国家标准和国际标准,制定符合本地区特点的防治水技术标准和规范。
第八条防治水技术标准和规范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防治水技术的原理和方法。
(二)防治水技术的设计和实施标准。
(三)防治水工程的验收和评估标准。
第九条防治水技术标准和规范的制定应当有专业人员参与,并经过科学论证和实地验证。
第四章防治水技术项目可行性研究第十条在实施防治水工程前,必须进行可行性研究。
第十一条防治水技术项目可行性研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防治水技术的分析和评估,包括技术方案、设计方案、工程预算、经济效益等方面。
(二)防治水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和安全评估。
(三)防治水工程的社会影响评价和群众意见征集。
第十二条防治水技术项目可行性研究应当经过专家评审,并经过有关部门和社会公众的意见征集。
第五章防治水技术实施和管理第十三条防治水技术实施应当符合防治水技术标准和规范。
矿井防治水管理制度范本
矿井防治水管理制度范本一、总则矿井是现代采矿工程中的重要设施,为保障矿工的生命安全和生产秩序,必须实施严格的矿井防治水管理制度。
本制度的制定是为了规范矿井防治水工作,确保矿井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提高矿井管理水平,制定了以下规定。
二、职责与权限1. 矿井防治水负责人负责统筹协调矿井的防治水工作,并具有决策权限。
2. 防治水班组负责矿井各个作业区域的防治水工作,负责日常巡视、排水工作等。
3. 矿井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组织矿井防治水工作的协调与监督,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进行处罚。
4. 其他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三、矿井防治水措施1. 矿井防治水工作必须以防风险为中心,严格按照设计要求进行施工,确保矿井的排水系统畅通可靠。
2. 矿井防治水设备必须定期检修,及时消除设备故障,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
3. 矿井防治水班组要定期对矿井进行巡视,发现漏水、渗水等问题要及时报告,并制定相应的排水方案。
4. 矿井防治水班组要及时对井下各个作业区域的水位进行监测,确保不超过安全水位。
5. 矿井防治水班组要制定应急预案,以应对突发的水灾事件,确保矿工的安全撤离。
四、矿井防治水资金保障1. 矿井防治水工作的资金来源包括企业自筹和政府拨款两种方式。
2. 矿井防治水工作的资金使用必须符合相关规定,用于购买、维修和更新防治水设备,支付人员工资等。
3. 矿井防治水班组要定期报告资金使用情况,并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五、矿井防治水事故处理1. 若发生矿井防治水事故,矿井防治水负责人要及时组织矿井救援队伍进行救援,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2. 矿井防治水事故要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调查和处理,并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事故原因和处理结果。
3. 对故意违反矿井防治水制度造成事故的责任人,要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六、矿井防治水宣传教育1. 矿井防治水负责人要定期组织矿井防治水知识培训,提高矿工的防治水意识和技能。
2. 矿井防治水负责人要定期组织矿井防治水演习,增强矿工应对突发水灾的应急能力。
防治水三项制度
关防治水工作管理制度的通知矿各相关部门:为进一步强化煤矿安全管理,认真落实煤矿隐蔽至灾因素的排查及治理工作,根据福建煤监局等三部门《关于贯彻落实(煤矿地质工作规定)做好煤矿水害防治等有关工作的通知》(闽煤安监监察[2014]11号)等文件精神,公司组织制定了水害防治应知应会培训制度等三项防治水工作管理制度,现予以发布,请认真遵守执行。
一、水害防治应知应会培训制度(一)煤矿技术负责人应组织地质、采矿、测量等专业技术人员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和有关标准,统一编写符合本矿实际的水害知识培训教材,并监督安监部门组织培训到位。
(二)新工人入井前应先培训不少于72学时,并由老师傅带领作业三个月经考核合格后方可独立作业。
其中未能熟练掌握水害防治应知应会知识的,不得入井作业。
(三)煤矿每月组织一次全矿管理人员参加水害防治知识培训,无故不参加者罚款200元(四)安监站每月组织一次全矿职工水害防治专项培训,各工程队负责组织所有人员参加,参加培训人员每人每次补贴20元,无故不参加者每次罚款50元。
(五)矿区显眼位置、井口检身房(班前会议室)、采掘工作面应悬挂水害防治应知应会知识牌匾,保证作业人员随时学习防治水常识。
(六)制作《井下水灾防范常识》卡片,免费发放并要求每位下井人员随身携带,以便学习和应急查阅使用。
(七)每个月不定时抽查每个工程队三至五个参加水害专项知识考试,对应知应会知识回答错误的人员必须停工学习一天,停工学习期间不发放工资,并给予罚款50元处理。
(八)积极选送人员参加上级有关部门组织的水害防治有关培训。
二、水害预防停产撤人制度(一)建立防治水工作领导小组,矿长任组长,分管安全副矿长任副组长,其他安全管理人员任小组成员,切实抓好汛期和日常防治水各项工作的落实。
(二)加强汛期、强降雨期间调度和值守工作,确保信息畅通。
订阅永定县气象信息,当台风、暴风达到黄色预警级别以上时,必须立即启动防汛调度和值班值守制度,矿长必须亲自在矿值守,调度值班人员全天24小时值班,所有带班领导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机电管理人员必须坚守在工作岗位。
矿建项目部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
矿建项目部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矿建项目部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1.总则为搞好项目工程防治水工作,加强、细化、落实项目工程防治水技术管理工作和责任,遏止和杜绝重大水害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生命安全,按照预测预报、有掘必探(长探短探)、先探后掘的原则,采取防、堵、疏、排、截的综合治理措施,依据《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防治水规定》、《矿井地质规程》等相关安全规程规范,结合项目施工特点,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防治水工作领导小组成立项目部一级防治水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项目经理副组长:项目总工程师、项目书记成员:项目副职、项目副总工程师、安全员,技术员、调度员等。
3.领导小组及各专业职责1)按照防治水的要求组织成立项目部一级防治水工作管理小组,编制防治水四项制度(《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水害预测预报制度》、《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水害防治岗位责任制》、相关安全技术措施和应急预案);2)落实国家、地区、行业、国际及矿建分公司有关防治水方面的原则、规定、要求和决定等;3)负责组织责任范围内的防治水工作中重大问题的决策和监督,水灾事故的抢险、指挥、协调,水害事故的演练,由防治水领导小组组长全面统筹指挥协调,由总工程师负责全面防治水技术工作;4)负责责任范围内的防治水工作的管理,监督、检查,考核责任范围内的项目部防治水工作,及时发现存在的安全隐患和危险并提出处理方案;5)负责监督、检查项目部水文地质观察、记录、预报等基础工作,提供防治水相关技术支持,审核、纠正项目部探放水和堵水设计;6)负责审查、确定排水系统的配套选型和排水系统图,并及时为项目部调配、提供所需的防排水设备,监督防排水系统的调试安装运行、维护、维修及保养情况,核定、检查项目工程排水系统的排水能力;7)负责审核责任范围内的探放水、堵水、排水和抢险救灾物资的计划工作,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8)技术管理人员根据相关地质资料,结合日常的水文地质观察资料,监督对掘进工作面前方的地质情况和可能出现危险源的分析、预测、预报工作;9)机电管理人员审核防排水设备的选型、管路的配套、排水系统的布置、供电系统和控制系统的设计,确保排水设备正常运转;10)安全管理人员根据项目部制定的相关安全规定和岗位责任制对现场进行安全监督和管理,及时发现存在的危险源,并提出相应的防范方案,督促采取补救措施;11)调度管理人员应动态掌握生产施工情况,关注井下涌水量和排水量变化,认真做好记录,备好相应的备用排水设备和材料,及时向防治水领导小组组长汇报防治水工作进展情况;4.防治水1)明确各专业、各工种在防治水工作中的岗位责任,建立防治水管理体系,规范防治水管理程序;2)工程开工前必须根据水文地质情况和工程施工特点结合我单位防治水经验编制切实可行的防治水方案,明确探放水设计,确保施工安全;3)巷道施工过程中出现一定的渗水、漏水,应采取壁后注浆,分段引流、临时水仓,水沟、分级或集中排水等方式处理;4)对使用中的钻孔,必须加盖封好,报废的钻孔必须及时封孔,防止地表水或含水层的水通过钻孔流、灌入井下;5)煤层顶底板水防治:明确地质构造和含水层等情况,施工前对含水层的最大水量提出预测或估算,对工作面进行水情水害预测以便指导生产,由技术管理人员编制相应的防治水安全措施,经总工程师审批后组织实施,依据水害威胁程度在采取必要措施后对查明的导水构造进行井下探放水,有出水征兆时及时汇报矿调度室,并组织人员撤离危险区;5.注浆堵水、冻结、降水1)注浆堵水以工作面预注浆、壁后注浆为主,以地面预注浆等为辅,施工前应编制注浆堵水方案,方案经业主、监理审查同意后方可实施;2)采用注浆堵水、冻结、降水等方案前,应当查清地层层序、地质构造、边界条件,帷幕端点是否具备隔水层或闭合性断层及其隔水性能、地下水向矿井的渗流量、地下水流速和流向等水文地质条件;3)当巷道穿过含水层、导水断层或裂隙(带)、采空区、溶洞、水体下方、流砂层等存在水力联系的构造时,应当探水前进,如果前方有水,应当探明含水量、水头压力等水文地质情况,采取超前预注浆封堵加固等安全防范措施,必要时可预先构筑防水闸门或者采取其他防治水措施,并编制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应急预案,组织参与人员学习,否则不准施工;6.探放水1)应当进行探放水的情况有:(1)接近水淹或者可能积水的井巷、老空、相邻煤矿,(2)接近含水层、导水断层、暗河、溶洞和导水陷落柱,(3)打开防隔水煤(岩)柱进行放水前,(4)接近可能与河流、湖泊、水库、蓄水池、水井等相通的断层破碎带,(5)接近有出水可能的钻孔,(6)接近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的区域,(7)采掘破坏影响范围内有承压含水层或者含水构造、煤层与含水层间的防隔水煤(岩)柱厚度不清楚可能发生突水,(8)接近有积水的灌浆区,(9)接近其他可能突水的地区等。
地测防治水制度范本
地测防治水制度范本一、总则本制度是为了规范地测防治水工作,确保防治水工作的顺利进行,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提高社会经济发展水平而制定的。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涉及地测防治水工作的部门和单位。
二、责任体系1. 地方政府应当建立健全防治水工作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明确责任分工,落实工作任务。
2. 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协作,形成合力,共同推进防治水工作。
3. 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本制度,积极参与防治水工作。
三、防治水工作内容1. 预防措施(1)建立完善防治水预警系统,实时监测水情,并及时发布预警信息。
(2)加强抢险设施建设,确保防治水设施的安全可靠。
(3)加强对险情隐患的排查和整治,及时消除隐患。
2. 应急措施(1)建立健全应急预案,明确应急组织机构、任务分工和处置流程。
(2)加强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响应能力和处置能力。
(3)及时启动应急响应机制,组织应急救援力量,开展抢险救灾工作。
3. 防治水宣传教育(1)开展防治水宣传活动,提高公众防治水意识和技能。
(2)组织开展防治水知识培训,提高相关部门和个人的防治水专业素质。
四、监督检查1. 地方政府应当加强对防治水工作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
2. 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防治水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工作落实。
3. 各单位和个人应当自觉接受监督检查,如实提供相关信息。
五、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为三年。
2. 在实施过程中,如有需要调整,应当及时进行修订并上报有关部门备案。
以上即为地测防治水制度的范本,具体实施中可根据需要进行适当的调整和完善。
地测防治水制度范文(3篇)
地测防治水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利用,维护国家生态环境的良好状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地测防治水工作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地测防治水工作包括水资源管理、水环境监测、水污染治理等方面的工作。
第四条地测防治水工作要遵循科学、统一、公正、便民的原则,确保工作的有效性和可持续发展。
第五条地测防治水工作要与相关部门和单位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地测防治水工作的开展。
第二章机构设置第六条地测防治水工作的组织机构为国家地测防治水管理局,负责统筹、协调和监督地测防治水工作的实施。
第七条国家地测防治水管理局设有办公室、规划与设计部、监测部、治理与整改部、宣传与教育部等职能部门。
第八条地方地测防治水管理局设有办公室、规划与设计部、监测部、治理与整改部、宣传与教育部等职能部门。
第三章工作职责第九条国家地测防治水管理局的职责包括:(一)制定和完善地测防治水相关政策、法规和技术标准;(二)组织和协调全国范围内的地测防治水工作,做好全国水资源的管理和保护;(三)推动地测防治水科技创新,提升地测防治水工作的技术水平;(四)组织开展地测防治水工作的宣传与教育,提高公众的水资源意识;(五)与相关部门和单位合作,推动地测防治水工作的开展。
第十条地方地测防治水管理局的职责包括:(一)负责本地区地测防治水工作的组织和实施;(二)制定本地区地测防治水工作的年度计划和目标;(三)组织开展地测防治水工作的监测和评估;(四)协调本地区各相关部门和单位的合作,推动地测防治水工作的开展。
第四章工作要求第十一条地测防治水工作要依法依规进行,坚持科学决策、科学管理,确保工作的合法性和科学性。
第十二条地测防治水工作要加强技术研究和创新能力,提升工作的技术含量和水平。
第十三条地测防治水工作要注重宣传与教育,提高公众对水资源的认识和保护意识。
第十四条地测防治水工作要与相关部门和单位建立良好的沟通和协作机制,形成合力,推动工作的开展。
矿井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
矿井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搞好矿井防治水工作,按照“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进一步加强矿井防治水技术管理,遏止和杜绝煤矿重大水害事故的发生,保障职工生命安全,保护国家资源和财产不受损失,依据《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防治水规定》、《矿井地质规程》(试行)、等要求,结合矿井防治水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职责第二条组织机构1、成立矿井防治水管理中心.领导组组长:矿长副组长:总工程师主任:水害防治中心主任成员:预测预报科、排查治理科、探放水队2、防治水管理中心下设矿井防治水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地测科。
主任:水害防治中心主任科长:预测预报科、排查治理科、探放水队(科队长各1名) 成员:地质资料组、物探组、水情水害观察组、测量组、信息研判组、排查治理组、验收确认组、技术组、探放水组。
第三条矿井防治水工作领导组矿长职责1、矿长为本矿水害防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矿井水害防治工作全面负责2、贯彻落实国家及上级部门有关矿井防治水方面的方针、政策、法规等精神。
3、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有关水害防治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行业政策4、负责矿井防治水工作中重大问题的决策和处理5、负责生产与水害防治工作的协调6、负责防治水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所需人力、物力、财力的落实7、负责水害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指挥8、负责承压开采专项技术措施和防突水措施的初审9、负责防水闸墙(门)的竣工初验工作。
第四条矿井防治水工作领导组总工程师职责1、负责防治水的技术管理工作2、负责组织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划分报告的预审工作3、负责防治水中长期规划和年度技术的审报并组织实施4、负责矿井井下物探初步结论的审批5、负责对年度(月度)水情水害预报、探放水设计、防治水方案、防治水安全技术措施、专门水文地质情况报告、矿井隔水煤(岩)柱留设报告等资料的审批.6、负责水文地质补充勘探设计的审报及预验收工作7、负责防治水工程专门设计的审批及工程竣工验收8、负责对探放水成果进行安全确认及签署移交9、负责组织召开月度防治水技术例会10、负责组织月度水害隐患排查11、负责水害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的审报及演练工作,负责应急演练总结评价报告的审查12、协助矿长完成水害事故应急救援的技术工作13、负责承压开采专项技术措施及防突水措施的审报14、负责防水闸墙(门)的设计师审查及预验收工作15、负责完成矿长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
防治水工作细则(2018.6)
煤矿防治水细则(煤安监调查[2018]14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煤矿防治水工作,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职工生命安全和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和《煤矿安全规程》等,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煤炭企业、煤矿和有关单位的防治水工作,适用本细则。
第三条煤矿防治水工作应当坚持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根据不同水文地质条件,采取探、防、堵、疏、排、截、监等综合防治措施。
煤矿必须落实防治水的主体责任,推进防治水工作由过程治理向源头预防、局部治理向区域治理、井下治理向井上下结合治理、措施防范向工程治理、治水为主向治保结合的转变,构建理念先进、基础扎实、勘探清楚、科技攻关、综合治理、效果评价、应急处置的防治水工作体系。
第四条煤炭企业、煤矿的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下同)是本单位防治水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下同)负责防治水的技术管理工作。
第五条煤矿应当根据本单位的水害情况,配备满足工作需要的防治水专业技术人员,配齐专用的探放水设备,建立专门的探放水作业队伍,储备必要的水害抢险救灾设备和物资。
水文地质类型复杂、极复杂的煤矿,还应当设立专门的防治水机构、配备防治水副总工程师。
第六条煤炭企业、煤矿应当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建立健全水害防治岗位责任制、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水害预测预报制度、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探放水制度、重大水患停产撤人制度以及应急处置制度等。
煤矿主要负责人必须赋予调度员、安检员、井下带班人员、班组长等相关人员紧急撤人的权力,发现突水(透水、溃水,下同)征兆、极端天气可能导致淹井等重大险情,立即撤出所有受水患威胁地点的人员,在原因未查清、隐患未排除之前,不得进行任何采掘活动。
第七条煤炭企业、煤矿应当编制本单位防治水中长期规划(5年)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煤矿防治水应当做到“一矿一策、一面一策”,确保安全技术措施的科学性、针对性和有效性。
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范本
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范本1. 引言本制度旨在规范水害防治技术的管理,确保水害防治工作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水害对人民生命财产的威胁。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工作的相关人员。
2. 水害防治技术管理责任2.1 总体责任水害防治技术管理责任由水害防治技术管理部门负责,该部门必须制定并实施相应的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并保证其有效运行。
2.2 部门责任各部门应设立专门的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岗位,并明确岗位职责和权限。
部门负责人需负责组织、落实和监督本部门的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工作。
2.3 个人责任每个从事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工作的个人都应明确自己的职责和权责,并按照相关规定开展工作。
3. 水害防治技术管理程序3.1 水害防治技术管理计划编制每年,水害防治技术管理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编制水害防治技术管理计划,明确年度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工作的目标、任务和措施。
3.2 水害防治技术管理措施执行按照水害防治技术管理计划,各部门应展开相应的水害防治技术管理活动,确保防治工作按照计划有序开展。
3.3 水害防治技术管理结果评估水害防治技术管理部门应定期对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工作进行评估,总结经验和教训,并提出改进措施。
4. 水害防治技术管理要求4.1 水害防治技术管理人员要求水害防治技术管理部门应确保所聘用的水害防治技术管理人员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并不断提升他们的能力。
4.2 水害防治技术管理设备要求水害防治技术管理部门应确保所使用的水害防治技术管理设备完好,并按照相关要求进行维护和保养。
4.3 水害防治技术管理信息要求水害防治技术管理部门应建立和完善相关的水害防治技术管理信息系统,确保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5. 水害防治技术管理考核5.1 考核内容水害防治技术管理部门应对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工作进行定期考核,包括技术管理计划的制定与执行情况、管理措施的有效性以及管理结果评估等。
5.2 考核结果运用水害防治技术管理部门应根据考核结果,及时调整和改进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工作,确保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2024年煤矿防治水制度(二篇)
2024年煤矿防治水制度1、在雨季来临之前,必须对风井口、主井筒、工业广场附近排水沟进行清理,并加强排水沟的修筑,保证排水沟在雨季期间能正常排水。
2、必须派专人对矿区及其附近地面有无裂隙、有无地表蹋陷、老窖塌陷等现象,如有必须及时进行处理填平、填实。
3、地下水是矿井水的重要水源,在开采过程中应采取措施,防止地下水涌入矿井造成灾害。
4、掌握水文地质资料是制定防治水措施的依据,必须掌握井田范围内冲积屋的含水透水情况,含水层和老空积水情况,可能出水的断层与裂隙分布位置,采动后顶板破碎及地表陷落情况,都必须进行收集和整理,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
5、当采掘工作面接近含水层,被淹井巷、断层溶洞、老空积水等地点,或遇到可疑水源以及打开隔水煤柱放水时,都必须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探放水原则。
6、探水的起点,由于积水范围不可能掌握得准确,探水起点至可疑水源必须留出适当的安全距离,必须在可疑水源____米以外开始打探水钻孔。
7、钻孔深度与超前距离,采用边探边掘时,超前距离一般不小于____米。
8、在雨季来临之前,必须对风井口、主井筒、工业广场附近排水沟进行清理,并加强排水沟的修筑,保证排水沟在雨季期间能正常排水。
9、必须派专人对矿区及其附近地面有无裂隙、有无地表蹋陷、老窖塌陷等现象,如有必须及时进行处理填平、填实。
10、地下水是矿井水的重要水源,在开采过程中应采取措施,防止地下水涌入矿井造成灾害。
11、掌握水文地质资料是制定防治水措施的依据,必须掌握井田范围内冲积屋的含水透水情况,含水层和老空积水情况,可能出水的断层与裂隙分布位置,采动后顶板破碎及地表陷落情况,都必须进行收集和整理,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
12、当采掘工作面接近含水层,被淹井巷、断层溶洞、老空积水等地点,或遇到可疑水源以及打开隔水煤柱放水时,都必须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探放水原则。
13、探水的起点,由于积水范围不可能掌握得准确,探水起点至可疑水源必须留出适当的安全距离,必须在可疑水源____米以外开始打探水钻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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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新陶阳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印发《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等文件的通知新陶矿业普字〔2010〕13号有关单位、部(室):为认真贯彻落实《煤矿防治水规定》、《煤矿安全规程》等上级防治水规章制度,坚持“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防治水原则,加强地测防治水技术管理,扎实有效地做好地测防治水工作,杜绝重大水害事故的发生,确保我公司地测防治水工作的正常进行,保证煤矿的安全生产,经公司研究制定《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等文件,现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附件:1.《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2•《水害预测预报制度》3•《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二O—O年二月二十四日主题词:公司防治水技术制度通知发:副总以上领导干部,有关单位、(部)室,存档山东新陶阳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室2010年2月24日印(共印75份)附件1: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为全面贯彻落实《煤矿防治水规定》和上级防治水规章制度、会议精神,扎实有效地做好我公司的矿井防治水工作,加强防治水技术与现场管理,杜绝重大水害事故的发生,保证矿井安全生产,特编制本公司水害防治水技术管理制度:一、总工程师:1、负责组织编制和修订矿井重大水害应急救援预案,矿井防治水工作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重点防治水工程和生产防治水工程的编制,并组织落实2、每月主持召开一次地测防治水专业会议,对受水威胁的采掘工作面逐个进行分析、排查、治理。
3、防治水工程设施竣工后,负责组织有关部门按照设计进行验收。
4、定期检查防治水各项工程的进展情况,解决防治水工程的重大问题。
5、负责批准水淹区域下废弃煤柱开采安全措施。
6、组织编制矿井年度灾害预报与处理计划,并根据工作安排,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救灾演习。
7、负责煤矿“三下”开采设计、防治水工程设计技术措施、工程总结报告的审查。
8、定期组织进行煤矿重大安全隐患排查,制定治理措施。
9、负责组织对相邻矿井的调查。
是煤矿水害防治工作技术管理的第一责任者。
二、分管副总工程师:1、负责具体组织实施防治水工作计划。
协助总工程师抓好防治水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竣工报告和总结。
2、组织每旬一次的防治水工作大检查。
3、负责对钻孔的开孔、终孔验收及设计的审批工作。
4、每周主持召开一次防治水专业会议,对受水威胁的采掘工作面逐个进行分析、排查、治理。
是防治水工作的直接责任者。
三、地测科科长:1、在总工程师的领导下,负责提供矿井水文地质资料和水情水害预报,为矿井防治水技术数据和经上级批准的工作面注浆设计,参与编制灾害预报与处理计划及雨季“三防”计划。
2、组织检查地面水害,邻近矿区水害情况及时发现隐患。
3、负责排查矿井水文地质、防治水等方面的安全隐患,并组织落实解决措施。
4、协助总经理、总工程师组织制定防治水工作的长远、年、季、月计划。
组织本科实现标准化和防治水“十化”的目标。
5、负责组织抓好防治水资料收集整理工作,使防治水资料达到标准,用以指导安全生产。
6、定期深入现场检查防治水工作,核对防治水资料的质量及时组织处理本科出现的问题。
7、负责组织分析处理防治水工作中的质量事故和因工作失误造成的无效进尺,使责任者和全科员工受到教育,提出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
8、及时下发水害安全通知单,通知施工区队采取措施。
四、地测科副科长:1、分管矿井防治水工作,具体负责抓好防治水计划的实施和完成。
2、按照有关防治水工作的规定,进行防治水工程设计,对钻探工程和注浆全过程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将检查结果列入公司一号文考核。
3、验收、考核防治水工区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要根据“钻孔质量检查验收评级标准”和“注浆改造质量评级标准”进行验收评分,不准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切实把握好“三个环节”抓好“两个质量”。
三个环节既设计、施工、验收;两个质量既钻探质量和注浆质量。
4、会同技术、安监等部门排查受水威胁的采掘工作面,提出水害处理措施,并督促检查防治水措施的现场落实。
5、督促有关部门、人员落实防治水等方面的安全隐患整理措施。
6、随时组织检查地面水害,领近矿区水害影响情况发现隐患,及时研究制定处理措施。
五、地测科水文组职责范围:1、负责查明影响矿井的各种充水因素,分析研究探查地下水的规律。
2、负责矿井水文观测网的定期观测,将观测的资料及时整理填帐建卡。
3、负责编制矿井水文补勘设计和防治水计划,对补勘工程进行检查验收。
4、负责矿井防治水工程的设计和施工措施的审批检查监督工作。
5、负责矿井的老空水、底板下承压水进行定期分析排查预报,组织有效防治,实现业务保安。
6、及时提供生产建设需要的水平采煤工作面和掘进工作巷道的水文资料。
7、负责编制矿井水文地质和防治水工作计划并组织按计划实施。
8、参加矿井生产建设的长远年、季、月度计划的编制。
9、参加矿井生产年度灾害预报计划的编制。
10、紧密结合生产开展水文地质及防治水的科学研究工作。
六、技术科科长1、负责防治水井巷工程、隔离工程、疏排水工程的审批和检查。
2、参与灾害预防计划的编制。
3、组织进行重大隐患排查工作。
七、技术科副科长1、负责防治水井巷工程、隔离工程、疏排水工程的设计和施工管理。
2、负责受水威胁的采掘工作面顶、底板管理,确定符合防治水安全措施的采掘方法。
3、参与防治水重大隐患的排查工作。
八、技术科掘进组1、编制符合《煤矿防治水规规定》要求的采掘作业规程。
2、负责对受水威胁的采掘工作面顶、底板的监测工作。
3、设计各类掘进迎头及回采工作面巷道时应确保其具备自然泄水条件。
九、机电科科长1、负责供电、防排水系统的维护和检修的计划的监督工作。
2、参与编制“雨季三防”计划并监督实施。
3、负责影响防排水工作的重大机电隐患的排查工作。
十、机电科技术员1、负责供电、防排水系统的维护和检修的计划的编制并落实实施。
2、参与影响防排水工作的重大机电隐患的排查工作。
3、进行各类防排水设备运转的编制并确保设备管路完好。
十一、防治水工区区长1、在组织生产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煤矿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
2、协调好与其他单位的关系,搞好现场接续。
3、根据公司制定的各项工作标准、质量标准组织防治水工区的安全生产。
4、组织班前、后会,合理及时安排有关工作,传达安全生产的规定、通知、会议要求。
5、根据实际情况定期召开安全会议,及时研究、解决生产中遇到的问题。
6、合理调配各工种操作人员,合理组织安全生产。
7、按规定为各工种操作人员配齐工具、安全用品等。
8、负责组织制定防治水工区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管理制度,并按规定进行考核。
9、及时组织安全质量检查,排查和处理现场存在的问题和隐患。
10、参加安全生产办公会议。
并对现场存在的问题提出主导意见。
11、负责工区安全措施的落实。
12、定期组织职工进行安全业务知识学习和培训,开展工区安全教育,组织好班组安全教育。
13、每班组织隐患排查,及时排查生产过程中安全隐患,并组织治理。
14、负责防治水工区各工种的培训和持证上岗情况监督、管理。
15、组织进行事故分析、“三违”分析,切实提高从业人员的按章作业意识。
16、如实,及时汇报安全事故,协助、积极配合事故调查处理,落实事故防范措施。
17、组织落实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
18、必须尽职尽责,杜绝“三违”现象。
十二、防治水工区技术员1、积极配合区长开展技术管理工作,认真组织工区的生产,保证遵守国家有关煤矿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
2、保证每项工程开工前规程、措施齐全。
3、编制作业规程、安全措施要内容齐全、符合现场实际、具有可操作性,并负责报批、传达、贯彻、监督执行。
4、定期复查规程、措施,根据现场情况及上级有关规定及时修改补充完善。
5、负责防治水工区的岗前培训,从业人员考试合格后方可安排上岗操作。
6、要深入现场,对施工工艺和职工规范操作进行技术指导。
7、对生产系统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要落实整改措施。
8、按时参加有关安全生产会议,并提出具体建议。
9、组织好本工区的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
10、组织好调查研究,及时总结本工区安全生产、技术方面的方法和经验,学习新知识,推广新技术和新经验。
11、负责搜集本工区各种技术经济指标的资料,及时分析完成情况,采取各种有效的技术措施,完成各项技术经济指标。
12、必须尽职尽责,杜绝“三违”现象。
附件2:水害预测预报制度为进一步落实好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矿井防治水管理,有效排查治理水害事故隐患,防止水害事故发生,按照《煤矿防治水规定》的要求,制订水害预测预报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1、每年年初,根据年度采掘接续计划,结合矿井水文地质资料全面分析水害隐患,提出年度水害预测,并制订水害分析预测表及水害预测图。
2、在采掘过程中,对预测图、表逐月进行检查,不断补充和修正。
发现水患险情,及时发出水害通知单,并报告公司调度室,通知可能受水害威胁地点的人员撤到安全地点。
3、采掘工作面年度和月度水害预测资料及时报送总工程师及各科室、生产单位,并报送上级管理部门。
4、始终坚持对受水威胁的工作面进行一月一排查、一分析、一预报、一落实的四个一制度,做到周分析、月预报、季预报、年预报,年、季、月底总结,并按年装订成册。
水害预报,图、表相符,内容齐全,描述准确,定性、定量、措施要有针对性,签字齐全。
5、在水患排查治理上每月由总工程师组织地测、技术、调度、安监、机电等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根据当月生产作业计划进行水情、水患排查分析,确定水害隐患级别,并将排查出的A级隐患与防治水治理措施于每月3日前报上级管理部门,公司按措施要求落实责任,组织实施。
若当月生产计划变更,存在水害隐患,要提前发水害通知单。
6、认真分析整理资料,把盲巷、老巷、水窝老空区、停采线的位置标高准确地标注在采掘工程平面图和矿井充水性图上。
把老空、老巷积水区的位置、积水区外缘标高及范围,最低点位置及标高标注在采掘工程平面图及矿井充水性图上,并外推60m作为老空积水区的警戒线。
采掘工作面进入积水警戒线必须超前探放水,并在距积水实际边界20m处停止掘进,进行探放水,在确保积水放净后,经总工、地测、技术、安监等部门验收合格后方能恢复掘进。
7、采掘工作面附近积水区,应在地质说明书中叙述清楚,以平面图、剖面图确切反映积水区与采掘工作面的空间关系,分析其充水因素,预计积水量和动水量,提出处理意见。
8、与积水巷道贯通时,要在贯通前由技术、地测、安监、通防、防治水、施工区队等单位到现场核实,确定积水及瓦斯全部排放完毕后,方可贯通。
9、对于不能保证无水患、无积水的区域,坚决执行“有疑必探,先探后掘” 的原则,探明情况采取措施,消除隐患。
附件3: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制度1、地测科是防治水工作的主要职能科室,在公司总工程师的领导下,负责水患排查治理方案、设计、计划和措施的编制,掌握矿井水动态变化,收集、分析、整理、提交各类地质及水文地质资料,检查、督促各项防治水措施的现场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