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业企业农民工劳动合同集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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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业农民工集体维权的十大困境

建筑业农民工集体维权的十大困境

的T人也是一 起参与 的 , 但公 司担心所 有_ T人领 1 资 回家 钱 , 二 都是对工人的一种恩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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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劳动科 的答复让工人们 很不满意 。工人 代表刘军 次 , 街道 劳动科 不得 不去处理 这件事情 。公 司只答应 给每 不明 白 , 为什么 劳动部 门的工作 人员 可以说 出如此不 专业 个人 6 块钱结 算工资 。工人不 同意 , 5 坚持 要按照 当初 的约
每人每天 8 块 钱。劳动科 的工作人 员断然拒绝 了工 5 10 0 块钱 。后来 , 他们的包工头 由于感觉到T程要赔钱 , 就背 约定 ,
着工人携带一部分_ 丁程款消失 了。当时 , 与刘军 等人 同在一
人的要求 。
个班组的另外 2 余名工人 ( 0 这批工人 的带工是刘军的老乡) ,
的话 。刘 军在 普 法 志愿 者 的 帮助 下 曾 经学 过 《 劳动 合 同 定工 价来发工 资。到 了傍 晚时 , 司提 出按 照每人 8 元 钱 公 0
法》 他明 白包 工头 只是他们 的一个 介绍人 , 不具备 用工 结算 工钱 , 军 8 元 , , 是 刘 5 其他 人在这个 时候开始 动摇 , 为每 认 资格 的。按照 法律规定 , 他们是与建筑公 司存在劳动关 系 , 天少 5 块钱 可以接受 , 刘军的工钱就要少 1 元 , 坚持要 但 5 他
随后 , 劳动科 工作人 员把矛头 指向 已经 消失 了的包 工
担 心包 工头逃跑拿不 到工钱 , 在得知包工头逃跑消息后 , 就 头 , 说这是包 工头 的责任 。既然刘 军等人是包 工头带 过来
跟公 司就没有 关系 了。公 司哪怕 给工人发 一点儿 向公司讨要 工钱 , 并先后两次 围堵项 目部 。起初 , 刘军所带 的工人 ,

建筑行业农民工劳动合同

建筑行业农民工劳动合同

建筑行业农民工劳动合同
建筑行业的农民工劳动合同通常包括以下内容:
1. 合同双方的基本信息:包括雇主和劳动者的姓名、联系方式、身份证号等基本信息;
2. 工作内容和岗位:明确劳动者在建筑行业工作的具体岗位和工作内容;
3. 工作地点和工作时间:约定劳动者在哪些工地工作,每天工作几小时,每周工作几
天等;
4. 薪酬待遇:明确劳动者的基本工资、绩效奖金、加班工资等待遇和发放时间;
5. 工作保障:包括劳动者的休息时间、工作安全及劳动保护等方面的保障;
6. 劳动纪律:明确劳动者需要遵守的工作纪律、规章制度等;
7. 合同期限:规定劳动合同的有效期限,标明是否续签等;
8. 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和方式:约定双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和方式;
9. 其他约定:如劳动者享有的福利待遇、社会保险、工伤保险等。

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前,应该仔细阅读合同内容,并确保合同内容符合法律规定,
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同时,雇主也应该遵守劳动法规定,履行好合同中的义务,保
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湖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建筑、交通、水利建设企业农民工《劳动合同书》(样本)的通知

湖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建筑、交通、水利建设企业农民工《劳动合同书》(样本)的通知

湖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建筑、交通、水利建设企业农民工《劳动合同书》(样本)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05.11.22•【字号】鄂劳社函[2005]380号•【施行日期】2005.11.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劳动合同正文湖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建筑、交通、水利建设企业农民工《劳动合同书》(样本)的通知(鄂劳社函〔2005〕380号)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通过签订劳动合同,确立用人单位和农民工的劳动关系,是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重要措施。

为切实加强建设等行业农民工劳动合同管理,规范对农民工的工资支付,预防和解决企业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湖北省劳动合同管理规定》(湖北省人民政府令第273号)、《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建设部、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建设等行业农民工劳动合同管理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9号)和《湖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湖北省建设厅关于印发〈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鄂劳社文[2005]105号)的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适用于湖北省建筑、交通、水利建设企业农民工的《劳动合同书》(样本),现印发给你们,请在建筑施工企业、交通、水利建设企业的农民工中积极推行,促进劳动合同制度的全面实施。

用人单位可依据劳动法律法规规定,通过与劳动者平等协商,增减相关合同条款。

附:建筑、交通、水利建设企业农民工《劳动合同书》(样本)二○○五年十一月二十二日附:劳动合同书(样本)(本合同适用于建筑、交通、水利建设企业农民工)甲方(建筑施工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施工工地地址:电话:乙方(进城务工人员)姓名:性别:家庭住址:省(市)县(区)镇(乡)村身份证号: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规定,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

一、劳动合同期限1、本合同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或者(项目工程)完工时终止,试用期天。

关于印发《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精心整理劳社部发[2004]2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建设厅(建委):为维护建设领域农民工合法报酬权益,规范建筑业企业工资支付行为,现将《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实施办法,认真贯彻执行。

企业。

三、企业必须严格按照《劳动法》、《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和《最低工资规定》等有关规定支付农民工工资,不得拖欠或克扣。

四、企业应依法通过集体协商或其他民主协商形式制定内部工资支付办法,并告知本企业全体农民工,同时抄报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五、企业内部工资支付办法应包括以下内容:支付项目、支付标准、支付方式、支付周期和日期、加班工资计算基数、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以及其他工资支付内容。

六、企业应当根据劳动合同约定的农民工工资标准等内容,按照依法签订的集体合同或劳动合同约定的日期按月支付工精心整理资,并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具体支付方式可由企业结合建筑行业特点在内部工资支付办法中规定。

七、企业应将工资直接发放给农民工本人,严禁发放给“包工头”或其他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

企业可委托银行发放农民工工资。

八、企业支付农民工工资应编制工资支付表,如实记录支付单位、支付时间、支付对象、支付数额等工资支付情况,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

九、工程总承包企业应对劳务分包企业工资支付进行监督,督促其依法支付农民工工资。

(五)侵害工资报酬权益的其他行为。

十七、各级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依法对企业支付农民工工资情况进行监察,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理。

企业在接受监察时应当如实报告情况,提供必要的资料和证明。

十八、农民工与企业因工资支付发生争议的,按照国家劳动争议处理有关规定处理。

对事实清楚、不及时裁决会导致农民工生活困难的工资争议案件,以及涉及农民工工伤、患病期间工资待遇的争议案件,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可部分裁决;企业不执行部分裁决的,当事人可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建筑企业农民工支付流程

建筑企业农民工支付流程

建筑企业农民工支付流程建筑企业农民工支付流程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建筑业的发展也越来越快速。

而建筑业的发展离不开农民工的辛勤劳动。

然而,农民工的工资支付问题一直是一个备受关注的话题。

为了保障农民工的权益,建筑企业需要遵循一定的支付流程。

一、签订劳动合同建筑企业在招聘农民工时,必须签订劳动合同。

合同应当明确规定工资、工作时间、工作内容、工作地点等基本信息。

同时,建筑企业应当向农民工提供工作保险和社会保险。

二、登记农民工信息建筑企业应当将招聘的农民工信息登记在劳动部门或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登记信息包括农民工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工种、工资等信息。

这样可以保障农民工的权益,防止企业恶意拖欠工资。

三、按时支付工资建筑企业应当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工资支付时间,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

如果企业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支付工资,应当提前告知农民工,并与农民工协商解决。

四、开具工资条建筑企业应当为农民工开具工资条,明确工资的组成和扣除项目。

工资条应当包括工资总额、基本工资、加班工资、补贴、扣除项目等信息。

五、签署收据建筑企业应当为农民工签署收据,确认农民工已经收到工资。

收据应当包括农民工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工资总额、签收日期等信息。

六、缴纳社会保险建筑企业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为农民工缴纳社会保险。

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

这样可以保障农民工的权益,防止企业恶意拖欠社会保险费用。

七、处理工资争议如果农民工与建筑企业发生工资争议,应当先协商解决。

如果协商无果,可以向劳动部门或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投诉。

劳动部门或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会介入调解,解决工资争议。

总之,建筑企业在支付农民工工资时,应当遵循一定的支付流程,保障农民工的权益。

只有这样,才能够保障建筑业的健康发展。

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劳动合同5篇

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劳动合同5篇

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劳动合同5篇篇1甲方(用人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劳动者):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乙方为甲方提供建筑工地施工劳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合同期限1. 合同签订日期:____年__月__日。

2. 合同生效日期:____年__月__日。

3. 合同结束日期:根据工程项目结束时间自动终止。

二、工作内容及地点1. 乙方从事的工种为:_____________________。

2. 乙方的工作地点为:甲方承建之工程项目部。

根据工作需要,乙方同意接受甲方在工程所在地范围内的其他工地调动或安排。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篇2甲方(用人单位):__________________建筑施工有限公司乙方(农民工):__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__ 年龄: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需要雇佣乙方从事建筑施工作业,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公平的原则,就乙方向甲方提供劳动力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合同期限及工作内容1. 合同期限:本合同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 工作内容:乙方在甲方所承包的建筑工程项目中从事_____________工种。

二、工资待遇及支付方式1. 工资待遇:乙方的工资按照甲方的薪酬制度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确定,月薪为人民币______元整。

2. 支付方式:甲方每月通过银行转账或现金形式向乙方支付工资,如遇节假日或特殊情况,支付时间可相应顺延。

三、工作时间及休息休假1. 工作时间:按照甲方规定的上下班时间执行,如有调整,甲方将提前通知乙方。

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劳动合同样书6篇

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劳动合同样书6篇

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劳动合同样书6篇篇1甲方(建筑施工企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农民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劳动合同,以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一、合同期限1. 合同签订日期:____年__月__日2. 合同生效日期:____年__月__日3. 合同结束日期:____年__月__日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1. 乙方应在甲方指定的建筑施工现场工作,确保完成甲方分配的工作任务。

2. 乙方的工作岗位为____________________。

3. 乙方的工作职责和具体内容按照甲方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1. 甲方根据建筑施工需要,合理安排乙方的工作时间。

2. 甲方应保证乙方享有国家规定的休息日和节假日。

3. 加班加点工作应遵循国家有关规定,并给予相应的补偿。

四、劳动报酬1. 乙方的基本工资为_______元/月。

2. 甲方应按时支付乙方的工资,不得拖欠。

3. 甲方根据乙方的表现和工作业绩,可给予相应的奖金和福利待遇。

五、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1. 甲方应提供符合国家安全卫生标准的施工环境。

2. 甲方应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保障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健康。

3. 乙方应遵守甲方的安全规章制度,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六、社会保险和福利1. 甲方应按照国家和地方的规定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

2. 乙方享受甲方规定的有关福利待遇。

3. 乙方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按照国家和甲方的规定享受相应的待遇。

七、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1. 乙方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甲方的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

2.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或规章制度,甲方可根据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理。

3. 乙方有权对甲方的管理提出建议和意见。

八、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1. 本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解除或终止。

民工集体签订合同模板

民工集体签订合同模板

民工集体签订合同模板一、甲方,(施工单位名称)。

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二、乙方,(民工集体名称)。

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鉴于甲方需要进行施工作业,为保障施工期间的劳动力需求,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民工集体提供劳务服务事宜,达成以下合同:第一条服务内容。

1. 乙方提供的劳务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施工现场的清理、搬运、辅助施工等工作。

2. 乙方需按照甲方的工作安排,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保障施工进度。

第二条服务期限。

本合同自(日期)起至(日期)止,共计(天/月/年)。

第三条服务报酬。

1. 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支付乙方提供的劳务报酬。

2. 乙方提供的劳务报酬为每日/每月(具体金额),支付方式为(现金/银行转账等)。

第四条劳动保护。

1. 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安全防护用具、劳动保险等。

2. 乙方需严格遵守甲方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做好个人防护,确保施工期间的安全。

第五条违约责任。

1. 若甲方未按时支付劳务报酬,应按欠款金额的(日/月)支付违约金。

2. 若乙方未按照约定提供劳务服务,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所造成的损失。

第六条合同变更。

本合同任何内容的变更,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变更协议。

第七条合同解除。

1. 本合同期满,自动解除。

2. 甲、乙双方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且经催告后仍未改正的,对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第八条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解决。

第九条其他事项。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代表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日期:日期:以上为民工集体签订合同模板,甲、乙双方应严格按照合同内容履行各自的责任,确保施工期间的顺利进行。

希望双方能够友好合作,共同促进工程的顺利完成。

建筑业农民工八项制度

建筑业农民工八项制度

建筑业农民工八项制度近年来,随着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建筑业农民工成为城市建设的重要力量。

然而,由于信息不对等和相关法律法规的滞后,农民工在建筑行业中常常面临着诸多问题,如低工资、长时间工作、缺乏社保等。

为了保障农民工的权益,建筑业农民工八项制度被提出并逐渐得到推行。

本文将对其中的八项制度进行具体介绍。

首先,工资支付制度。

这一制度要求企业必须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的工资,确保工资的公平合理。

同时,工资支付方式应当透明化,防止企业以各种理由克扣或拖欠农民工的工资。

第二,劳动合同制度。

劳动合同是建筑业农民工与用人单位之间的约定,通过合同明确约定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工资待遇等问题,保障农民工权益。

企业应当与农民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合同内容应明确合同期限、劳动报酬、工作时间安排等。

第三,工时制度。

工时制度要求企业合理安排农民工的工作时间。

一般而言,正常工作时间应不超过8小时,加班时间应按照法律规定支付加班费。

此外,建筑业还应该规范夜班劳动和季节性劳动等特殊工时问题。

第四,休假制度。

农民工的休假权益应当得到保障。

企业应当为农民工提供法定的带薪年休假,让他们能够在劳动之余得到休息和放松,维护身心健康。

第五,社会保险制度。

社会保险制度是建筑业农民工八项制度中的重要一环。

企业应当按照法律规定为农民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失业保险等。

这样一来,农民工在遭遇意外伤病等情况时,能够得到相应的保障和救助。

第六,工作条件和环境保护制度。

建筑行业的工作条件通常比较艰苦,企业应当提供良好的工作条件,保护农民工的身体健康。

同时,企业还应关注环境保护,遵守环保法律法规,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第七,岗位培训制度。

为了提高农民工的技能水平和工作素质,企业应当加强对农民工的培训工作。

通过培训,农民工可以提升自己的职业能力,提高就业竞争力。

第八,工伤保险责任制度。

建筑业是一个高风险行业,农民工容易面临工伤风险。

建筑公司和农民工是劳动关系吗-

建筑公司和农民工是劳动关系吗-

There is nothing to complain about, every step today is to pay for every choice before.悉心整理助您一臂(页眉可删)建筑公司和农民工是劳动关系吗?可以认定存在劳动关系。

《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四条明确规定,建筑企业将工程发包给不具有施工资质的组织或自然人,对该组织或自然人招用的劳动者,由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发包方承担用工主体责任。

依此文件,可以认定农民工与施工单位存在劳动关系。

在很多建筑工地,干苦活累活的都是农民工,他们为经济建设作出了巨大贡献。

有时候农民工并没有和建筑公司签署劳动合同,如果发生劳动纠纷,则首先要认定是否存在劳动关系。

那么,建筑公司和农民工是劳动关系吗?下面我们跟随了解下这方面的知识。

一、建筑公司和农民工是劳动关系吗?1、一种意见认为,可以认定存在劳动关系。

主张这种观点的理由主要有以下两点:(1)《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四条明确规定,建筑企业将工程发包给不具有施工资质的组织或自然人,对该组织或自然人招用的劳动者,由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发包方承担用工主体责任。

依此文件,可以认定农民工与施工单位存在劳动关系。

(2)建筑行业将工程发包给不具有施工资质的组织或自然人,属于违法行为,此发包行为无效,而农民工实为施工单位利益而劳动,施工单位是实际利益获得者,因此,应认定农民工与施工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

2、第二种意见认为,不能认定存在劳动关系。

其理由主要是包工头与施工单位之间签订的是劳务承包合同,属于民事合同,农民工受雇于包工头,与施工单位没有直接的关系,因此,不能认定农民工与施工单位存在劳动关系。

二、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的区别是什么?1、两者产生的依据不同。

劳动关系是基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生产要素的结合而产生的关系;劳务关系产生的依据是双方的约定。

2、适用的法律不同。

劳务关系主要由民法、合同法、经济法调整,而劳动关系则由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规范调整。

关于建筑企业农民工劳动合同范本5篇

关于建筑企业农民工劳动合同范本5篇

关于建筑企业农民工劳动合同范本5篇篇1甲方(用人单位):__________________(公司全称)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农民工):___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就乙方在甲方工作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劳动合同期限第一条:劳动合同期限按照下列第_____项执行。

1. 固定期限: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2. 无固定期限: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法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条件出现时止。

3.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该工作任务完成时止。

该工作任务完成的标志为__________。

试用期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其中,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内。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第二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在工程中从事_____岗位(工种)工作。

工作地点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

期间,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和乙方工作能力,调整工作岗位和工作内容。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篇2甲方(用人单位):__________________(公司全称)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劳动者):__________________(农民工姓名)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乙方在甲方从事建筑工作的相关事宜,经过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劳动合同期限第一条:本合同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国营建筑企业招用农民合同制工人和使用农村建筑队暂行办法-

国营建筑企业招用农民合同制工人和使用农村建筑队暂行办法-

国营建筑企业招用农民合同制工人和使用农村建筑队暂行办法正文:---------------------------------------------------------------------------------------------------------------------------------------------------- 国营建筑企业招用农民合同制工人和使用农村建筑队暂行办法(一九八四年十月五日国务院批准一九八四年十月十五日劳动人事部、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发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提高国营建筑企业的劳动生产率和经济效益,改革用工制度,开辟农村劳动力参加城乡建设的途径,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国营建筑安装企业、房屋维修企业、园林和市政工程施工企业。

第三条企业所需的劳动力,除少数必需的专业技术工种和技术骨干外,应当招用农民合同制工人,逐步降低固定工的比例。

企业也可以使用农村建筑队参加施工。

第四条企业应当在加强劳动管理,挖掘现有劳动潜力,妥善安排不适当生产需要的人员,提高企业素质的前提下,招用农民合同制工人和使用农村建筑队。

第二章招用农民合同制工人第五条根据建筑业生产的特点,国家对企业需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实行指导性计划管理。

经批准实行百元产值工资含量包干的企业,在不超过包干的工资含量的条件下,可以自行招用农民合同制工人,但应按隶属关系逐级上报劳动人事部和国家计划委员会备案。

招用农民合同制工人,一般应就近招收。

具体招工地点,可由企业提出,报经当地劳动部门同意。

第六条企业招用农民合同制工人,应同县或乡有关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签订劳动合同,必须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之间的关系,贯彻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

劳动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必须严格履行,任何一方都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

劳动合同的主要条款应包括:招用人数、招工条件、使用期限、生产任务、工资福利和劳动保险待遇、劳动保护、劳动纪律和奖惩办法、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以及双方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行业性、区域性集体合同

行业性、区域性集体合同

行业性、区域性集体合同第五十三条在县级以下区域内,建筑业、采矿业、餐饮服务业等行业可以由工会与企业方面代表订立行业性集体合同,或者订立区域性集体合同。

行业性、区域性集体合同对当地本行业、本区域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具有约束力。

【解读】本条是关于行业性集体合同、区域性集体合第五十三条在县级以下区域内,建筑业、采矿业、餐饮服务业等行业可以由工会与企业方面代表订立行业性集体合同,或者订立区域性集体合同。

行业性、区域性集体合同对当地本行业、本区域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具有约束力。

【解读】本条是关于行业性集体合同、区域性集体合同的规定。

随着集体合同制度的实施,各级工会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实践,近年来行业性集体合同、区域性集体合同得到了相当大的发展。

例如上海市总工会与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企业联合会共同联手,积极推动本市区域性集体合同、行业性集体合同工作。

据统计,截止2006年底上海市共签订了4923份区域性集体合同,覆盖企业63559个、职工858820人;签订了325份行业性集体合同,覆盖企业3979个、职工412607人。

可以说,推行行业性集体合同、区域性集体合同有了比较成熟的经验,有利于跳出单个企业的局限,促进某行业、某区域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平等协商,从而能够保护更大范围的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如果法律明确行业性集体合同、区域性集体合同法律地位,一方面将更加有利于推动行业性集体合同、区域性集体合同的发展,另一方面也能够对行业性集体合同、区域性集体合同的发展起到规范作用。

因此,劳动合同法在该条对行业性集体合同、区域性集体合同作出了规定。

一、行业性集体合同行业性集体合同主要是指在一定行业内,由行业性工会联合会与相应行业内各企业,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进行平等协商,所签订的集体合同。

例如2006年3月27日,山东省机械电子工会与省机械工业办公室的首席代表分别在《山东省机械行业集体合同》,由此,全国第一份行业集体合同在济南诞生。

《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办法》全文_办法_

《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办法》全文_办法_

《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办法》全文为规范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预防和解决建筑业企业拖欠或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本办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建筑业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农民工。

本办法所指建筑业企业,是指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装修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活动的企业。

二、县级以上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企业工资支付的监督管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协助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对企业执行本办法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企业必须严格按照《劳动法》、《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和《最低工资规定》等有关规定支付农民工工资,不得拖欠或克扣。

四、企业应依法通过集体协商或其他民主协商形式制定内部工资支付办法,并告知本企业全体农民工,同时抄报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五、企业内部工资支付办法应包括以下内容:支付项目、支付标准、支付方式、支付周期和日期、加班工资计算基数、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以及其他工资支付内容。

六、企业应当根据约定的农民工工资标准等内容,按照依法签订的集体合同或劳动合同约定的日期按月支付工资,并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具体支付方式可由企业结合建筑行业特点在内部工资支付办法中规定。

七、企业应将工资直接发放给农民工本人,严禁发放给“包工头”或其他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

企业可委托银行发放农民工工资。

八、企业支付农民工工资应编制工资支付表,如实记录支付单位、支付时间、支付对象、支付数额等工资支付情况,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

九、工程总承包企业应对劳务分包企业工资支付进行监督,督促其依法支付农民工工资。

十、业主或工程总承包企业未按合同约定与建设工程承包企业结清工程款,致使建设工程承包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业主或工程总承包企业先行垫付农民工被拖欠的工资,先行垫付的工资数额以未结清的工程款为限。

集体劳务合同范本_包工头

集体劳务合同范本_包工头

集体劳务合同范本包工头甲方(发包方):乙方(承包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甲方雇佣乙方提供劳务事项,达成如下协议:一、劳务内容1.1 乙方同意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建筑施工、装修装饰、搬运安装等劳务服务。

1.2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指示,完成指定的工作任务,并保证劳务质量符合甲方的要求。

二、劳务期限2.1 本合同约定的劳务期限为____年,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2.2 除非甲乙双方另有约定,劳务期限届满后,乙方的劳务服务视为终止。

三、劳务报酬3.1 乙方的劳务报酬为人民币(大写):____元整(小写):¥_____元。

3.2 甲方应按照双方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向乙方支付劳务报酬。

3.3 乙方提供劳务期间,如有加班,甲方应按照约定的加班工资标准支付乙方加班报酬。

四、劳务条件4.1 甲方应提供乙方劳务所需的必要条件,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场地、工具设备、安全防护用品等。

4.2 甲方应对乙方提供的工作环境进行安全检查,确保乙方的人身安全。

五、劳动保护5.1 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的劳动法律法规,自觉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5.2 甲方应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保护用品,并督促乙方正确使用。

5.3 甲方应对乙方进行安全培训,提高乙方的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六、违约责任6.1 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本合同的约定,如一方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

6.2 乙方未按约定完成劳务任务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

6.3 甲方未按约定支付劳务报酬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

七、争议解决7.1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7.2 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其他约定8.1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劳动合同书范本

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劳动合同书范本

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劳动合同书范本甲方(用人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施工企业名称)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劳动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就乙方在甲方从事建筑施工工作达成如下协议:一、劳动合同期限第一条合同期限类型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合同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其中试用期为____个月,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试用期满后,根据甲方工作需要及乙方工作能力表现,经考核合格继续留用。

不合格的,终止劳动合同关系。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第二条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乙方从事建筑施工相关岗位的工作。

乙方应服从甲方安排的工作调配,按时保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如遇工作场合变化等情形变化,双方协商重新安排岗位和待遇等条件。

工作地点包括不限于本工程项目部及公司本部等建筑工地现场。

乙方需接受工作变动并适应新岗位工作要求。

具体岗位工种要求以甲方公告为准。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在设计合同模板时需要注意格式清晰易读条款明确无歧义表达准确严谨遵循法律法规符合实际场景同时避免使用过于复杂的语句避免冗余信息保持专业的法律顾问形象确保实际操作的顺利落实。

农民工用工制度

农民工用工制度

农民工用工制度根据《劳动法》和《关于加强建设等行业农民工劳动合同管理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9号精神,结合我公司实际,特制定以下农民工用工制度:一、使用农民工公司应按照《劳动法》,依法与农民工本人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用工备案,签订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采取欺骗、威胁等手段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不得在签订劳动合同时收取抵押金、风险金。

二、农民工劳动合同必须由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用人单位与农民工本人直接签订,不得由他人代签。

工程项目部、项目经理、施工作业班组、包工头等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不能作为用工主体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

三、用人单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应当包括以下条款:(详见《建筑业企业农民工劳动合同》文本。

A. 劳动合同期限。

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采取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或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三种形式。

劳动合同期限半年以内的一般不约定试用期;劳动合同半年以上1年以内的,试用期不得超过30日;劳动合同期限1至2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0日,劳动期限2年以上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

B. 工作内容和工作时间。

劳动合同中要明确农民工的工种、岗位和所从事工作的内容,工作时间要按照国家规定执行,法定节假日应安排农民工休息,如需安排农民工加班或延长工作时间的,必须按规定支付加班工资,可对部分工种岗位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C. 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按照安全生产有关规定为农民工提供必要的劳动安全保护及劳动条件。

D. 劳动报酬。

在劳动合同中要明确工资,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并约定支付的时间、标准和支付方式。

E. 劳动纪律。

在劳动合同中明确要求农民工遵守的用人单位有关规章制度,应当依法制定。

用人单位应当在签订劳动合同前告知农民工。

F. 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劳动合同中应当约定违约责任,一方违反劳动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要按《劳动法》等有关法律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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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业企业农民工班组劳动合同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住所: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联系电话:
乙方(班组长)姓名:
身份证号码(其他有效证件号: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依法订立本合同。

乙方以完全终身责仼制形式负责全面管理及组织施工。

第一条本合同期限类型为(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自年月日至自年月日止。

其中,试用期自年月日至自年月日止。

第二条甲方安排乙方从事的工作内容为,工作地点为。

第三条甲方安排乙方执行工作制(标准工时/综合计算工时/不定时)。

休息休假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甲方应于每月日以货币形式及时足额支付乙方上月工资,工资(计时/计件)为。

其中,试用期期间的工资为,不得低于项目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

第五条甲方应当根据国家和当地有关规定为乙方办理工程团体保险。

第六条甲方应当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劳动防护用品。

乙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应遵守《职业防治条例》之规定。

1.应严格按照施工安全质量操作规程进行施工,并做好各种安全防护措施,对各员工的施工操作应经常做好安全教育、安全交底,做到上级下达的安全生产达标。

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生一切施工质量、安全事故乙方应承担其全部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并对该工程承担施工单位应承担的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

2.乙方应服从公司项目部一切行政、技术、财务管理制度,及时汇报工程施工进度,按照甲方提供的工程图纸严格保质保量保安全的前提下施工操作及报送内业资料有关工程手续,以供公司存档。

3.乙方每月月初应及时结算造册并经员工本人签字核发放各员工上月的人员工资,如因拖欠工资而给甲方造成损失,应由乙方负责赔偿甲方所有的损失。

4.如乙方中途无故停止施工,其拖欠的工资、材料费及造成安全责任事故及其连带责任的一切损失费用等均由乙方承担。

5.乙方如无执行有关部门各项质量安全检查,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6.乙方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或职称证及担任本项目班组施工的相应岗位证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交公司存档,并承担该项目班组的日常工作,承担质量安全的法律责任。

第七条甲乙双方因执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时,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以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仲裁申请。

任何一方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第九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乙方(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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