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 调整放射诊疗质量管理委员会(20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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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存档)

院长签发: 分管领导审核:

签字: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成七院医字〔2014〕号

成都市第七人民医院

关于调整放射诊疗质量管理委员会的通知

各科室:

为进一步加强放射诊疗工作管理,保证放射诊疗质量和医疗安全,保障放射诊疗工作人员、患者和公众的健康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医院人事变动,经研究决定现对我院原病案管理委员会成员进行调整,并修订相关职责与工作制度。

附件1:放射诊疗质量管理委员会成员名单

附件2:放射诊疗质量管理委员会职责

附件3:放射诊疗质量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

成都市第七人民医院

2014年6月13日

附件1

放射诊疗质量管理委员会成员名单

主任:敬红平(院长)

副主任:陈思(业务副院长)

成员:孙钦(医务科科长)晏殊(医务科副科长)

李悦琳(质管科科长)李在林(设备科科长)

张霞(护理部主任)代薇(院感科副科长)

牛维益(门诊部主任)冉隆富(放射科主任)

段彬(放射科副主任)宋高平(放疗科主任)

俞琴(放射科副主任)石卫晨(大内科主任)

黄群敏(妇产科主任)周继明(大外科主任)

王小剑(急诊科主任)范敏(耳鼻喉科主任)

黄雪花(口腔科主任)

秘书:俞琴

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放射科,办公室主任为冉隆富,日常事务处理由办公室负责。

附件2

放射诊疗质量管理委员会职责

一、在医院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领导下,根据医院总体质量与安全管理目标,负责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放射诊疗管理规定》、《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和《临床技术操作规范》等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和卫生行业标准,确保临床放射诊疗的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二、按照《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的要求,督促放射、放疗、介入的设备、设施、人员、制度的落实,推进临床放射诊疗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管理。

三、制定医院放射诊疗和放射防护相关管理制度、操作技术规范及相关质量标准和质量控制方案。

四、制定放射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五、对放射诊疗工作进行质量控制,定期对放射工作进行督导和检查。

六、定期组织对放射诊疗工作场所、设备和人员进行放射防护检测、监测和检查。检查放射诊疗工作人员是否按照有关规定配戴个人剂量计。

七、按照有关规定和标准,对放射诊疗工作人员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健康检查,定期进行专业及防护知识培训,并分别建立个人剂量、职业健康管理和教育培训档案。

八、记录我院发生的放射事件并及时报告有关卫生行政部门。

附件3

放射诊疗质量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

一、建立放射诊疗质量管理目标和质量控制方案,提高影像专业技术和管理水平,为临床诊断提供准确依据。

二、建立各种设备、各项指标的标准和评价方式,为影像诊断质量的提高作出更客观、正确的决策。

三、坚持执行技术读片制度,定期参与放射科早间集体读片和疑难病例讨论,规范诊断报告的书写。由质量管理委员会成员对照片质量和诊断报告进行讲评,统计照片质量,查找影响照片质量的原因并提出整改措施和意见,从而提高大型设备阳性检查率。

四、加强放射诊疗质量管理力度,定期对工作制度和操作规程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

五、定期对医院放射诊疗技术人员进行“三基”培训,促进医院放射工作规范化、标准化。

六、定期对放射诊疗技术人员进行考核。

七、定期召开(每年至少两次)由临床各科主任参与的放射诊疗质量会议,研讨放射诊疗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如遇急需解决的事宜,可组织相关人员临时召开会议协商解决。秘书负责对会议资料的整理和归档工作。

八、协调放射、放疗、介入与临床各科室间有关工作事宜。

九、每季度向医院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作出放射诊疗质量管理工作报告。

拟稿科室:质管科

拟稿人:李艳

校对:李悦琳

科室负责人审核:李悦琳院办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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