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电站并网验收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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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1.编制目的及原则 (1)
2.主要编制依据 (1)
2.1通用依据 (1)
2.2其它依据 (2)
3.适用范围 (2)
4.验收组织及工作流程 (3)
4.1验收组织 (3)
4.2工作流程 (3)
5.验收内容 (4)
5.1一般性要求 (4)
5.2通信与信号 (7)
5.3并网电站的电能质量 (9)
5.4并网电厂的运行特性 (12)
5.5并网电厂在电网异常时的响应特性 (14)
5.6其它规定 (16)
6.系统测试规定 (17)
6.1电能质量 (17)
6.2有功输出特性 (18)
6.3有功和无功控制特性 (18)
6.4调度运行部门要求的其它并网调试项目 (18)
附图:验收工作流程图 (19)
1.编制目的及原则
按照国家发改委和国家电监会有关文件精神要求,为保证电网的安全稳定运行、电厂的可靠送出和用户的可靠供电;充分体现国家电网公司“四个服务”的宗旨,努力“服务于电厂、服务于用户”,实现电源与电网的协调发展。
2.主要编制依据
2.1通用依据
GB/T 2297-1989太阳光伏能源系统术语
GB/T 12325-2008电能质量供电电压偏差
GB/T 12326-2008电能质量电压波动和闪变
GB 14549-1993电能质量公用电网谐波
GB/T 15543-2008电能质量三相电压不平衡
GB/T 18479-2001地面用光伏(PV)发电系统概述和导则
GB/T 19939-2005光伏系统并网技术要求
GB/T 20046-2006光伏(PV)系统电网接口特性
GB 2894安全标志(neq ISO 3864: 1984)
GB 16179安全标志使用导则
DL/T448-2000 电能计量装臵技术管理规程
GB/T 17883-1999 0.2S和0.5S级静止式交流有功电度表
DL/T614-2007多功能电能表
DL/T645-2007多功能电能表通信协议
DL/T698.31 电能信息采集与管理系统电能采集终端通用要求
DL/T698.32 电能信息采集与管理系统厂站终端特殊要求
Q/GDW347-2009 电能计量装臵通用设计
DL/T 5202电能量计量系统设计技术规程
SJ/T 11127光伏(PV)发电系统过电压保护—导则
DL/T 1040-2007 电网运行准则
DL/T 1040—2007 电网运行准则
电力调度管理条例
电力系统二次安全防护规定
2.2其它依据
《光伏电站接入电网技术规定》
《电力系统技术导则》
《电力系统安全稳定导则》
《电力系统25项重大反事故措施》
《国家电网公司应对逆变器投产对电网影响的有关规定》
《甘肃电力系统调度规程》
《甘肃电网发电企业涉网设备调度管理规定》
《甘肃电网发电企业励磁系统调度管理办法》
3.适用范围
本规定内所有光伏电站均指并网光伏电站。中型及以上(并入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电网)原则上由省调调管的所有新建、改扩建
光伏电站由甘肃省电力公司负责组织验收。
小型光伏电站(并入0.4kV低压电网)由所在地州市供电公司制定相关规定,并负责组织验收,报省公司备案。
本规定规定了光伏电站接入电网运行应遵循的原则和技术要求。
本规定中综合考虑了不同电压等级电网的输配电容量、电能质量等技术要求,根据光伏电站接入电网的电压等级,可分为小型、中型或大型光伏电站。其中,小型光伏电站——接入电压等级为0.4kV低压电网的光伏电站(小型光伏电站的装机容量一般不超过200千瓦);中型光伏电站——接入电压等级为10-35kV电网的光伏电站;大型光伏电站——接入电压等级为66kV及以上电网的光伏电站。
4.验收组织及工作流程
4.1验收组织
由甘肃省电力公司生产技术部牵头组织发展策划部、安全监察部、营销部、调度通信中心及电科院、风电中心、所在地区供电公司及超高压公司等有关单位、部门验收。相关部门职责按《甘肃省电力公司新接入电网系统工程启动验收工作管理办法》。
4.2工作流程
详见附图
验收申请应注明工程概况、业主单位(包括送出工程)、工程进度,主接线图,以文件形式于首台逆变器并网前一个月提交省电力公司。
5.验收内容
5.1一般性要求
5.1.1新建电站应具有完备齐全的审批文件,满足国家规定的各项要求;国家及行业相关核准手续完备。
5.1.2 已取得《发电许可证》。
5.1.3《并网调度协议》、《购售电合同》、《供用电合同》已签订;并按其约定完成了相关的工作。
5.1.4已全面落实了本工程接入系统一次、二次设计报告和接入审查意见的内容。电站的电气主接线方式以及并网方式的设计和运行,须满足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的要求,落实了电网调度机构提出的电气方式以及并网方式的方案和意见,确保电站安全并入电网运行。5.1.5电站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臵、电力调度通信工程、自动化工程已按设计安装调试完毕;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电力行业标准、国家电力管理(监管)部门的规定和其他反事故措施规定、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的规定以及有关技术监督的规定,满足电网结构和厂站主接线的要求,并考虑电网和厂站运行方式的灵活性。
5.1.6涉及电网安全的电站运行、检修规程齐备,相关的管理制度齐全,并与电网的安全管理规定相一致。电气运行规程和紧急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