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医院会计制度(完全版)
《医院新会计制度》
附件:医院新会计制度第一部分总说明第二部分会计科目名称和编号第三部分会计科目使用说明第四部分预算信息的提供第五部分财务报表格式第六部分财务报表编制说明第一部分总说明一、为了规范医院的会计核算,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完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及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各级各类独立核算的公立医疗机构(以下简称医院),包括综合医院、专科医院、门诊部(所)、疗养院、卫生院等。
三、医院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
四、医院会计要素包括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和费用。
五、医院会计核算应当以人民币作为记账本位币。
医院发生外币业务时,应当将有关外币金额折算为人民币记账。
本制度所称外币业务是指以记账本位币以外的货币进行的款项收付、往来结算等业务。
六、医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定运用会计科目:(一)本制度统一规定会计科目的编号,以便于编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查阅账目,实行会计电算化。
医院不得随意打乱重编。
(二)医院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
在不影响会计核算要求和财务报表指标汇总,以及对外提供统一的财务报表的前提下,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自行增设、减少或合并某些会计科目,以及自行设置本制度规定之外的明细科目。
(三)医院在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时,应当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或者同时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和编号,不得只填科目编号,不填列科目名称。
七、医院财务报表是反映医院某一特定日期的财务状况和某一会计期间的收入费用、现金流量、预算收支执行情况等会计信息的书面文件。
医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定编制和提供财务报表:(一)医院对外提供的财务报表的内容、会计报表的种类和格式、会计报表附注应予披露的主要内容等,由本制度规定;医院内部管理需要的会计报表由医院自行规定。
(二)医院应当根据本制度有关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编制依据、编制原则和方法的要求,对外提供真实、完整的财务报表。
医院会计制度(完全版)
目录第一部分总说明第二部分会计科目名称和编号第三部分会计科目使用说明第四部分会计报表格式第五部分会计报表编制说明第六部分成本报表参考格式第一部分总说明一、为了规范医院的会计核算,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完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各级各类独立核算的公立医院(以下简称医院),包括综合医院、中医院、专科医院、门诊部(所)、疗养院等,不包括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举办的非营利性医院可参照本制度执行。
三、医院会计采用权责发生制基础。
医院会计要素包括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和费用。
四、医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定运用会计科目:(一)医院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
在不影响会计处理和编报会计报表的前提下,可以自行设置本制度规定之外的明细科目。
(二)本制度统一规定会计科目的编号,以便于编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查阅账目,实行会计信息化管理。
医院不得随意打乱重编。
(三)医院在编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时,应当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或者同时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和编号,不得只填列科目编号、不填列科目名称。
五、医院财务报告是反映医院某一特定日期的财务状况和某一会计期间的收入费用、现金流量等的书面文件。
医院财务报告由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组成。
六、医院财务报告分为中期财务报告和年度财务报告。
以短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期间(如季度、月度)编制的财务报告称为中期财务报告。
年度财务报告则是以整个会计年度为基础编制的财务报告。
医院对外提供的年度财务报告应按有关规定经过注册会计师审计。
七、医院对外提供的财务报告的内容、会计报表的种类和格式、会计报表附注应予披露的主要内容等,由本制度规定;医院内部管理需要的会计报表由医院自行规定。
八、医院财务报告中的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费用总表、现金流量表、财政补助收支情况表以及有关附表。
新医院会计制度(完全版)
新医院会计制度(完全版)关于印发《医院会计制度》的通知财会〔2010〕2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需要,进一步规范医院的会计核算,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医院特点,我部修订了《医院会计制度》。
现将修订后的《医院会计制度》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部。
附件:医院会计制度财政部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医院会计制度》目录、第一部分总说明目录第一部分总说明第二部分会计科目名称和编号第三部分会计科目使用说明第四部分会计报表格式第五部分会计报表编制说明第六部分成本报表参考格式第一部分总说明一、为了规范医院的会计核算,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完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各级各类独立核算的公立医院(以下简称医院),包括综合医院、中医院、专科医院、门诊部(所)、疗养院等,不包括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举办的非营利性医院可参照本制度执行。
三、医院会计采用权责发生制基础。
医院会计要素包括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和费用。
四、医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定运用会计科目:(一)医院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
在不影响会计处理和编报会计报表的前提下,可以自行设置本制度规定之外的明细科目。
(二)本制度统一规定会计科目的编号,以便于编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查阅账目,实行会计信息化管理。
医院不得随意打乱重编。
(三)医院在编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时,应当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或者同时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和编号,不得只填列科目编号、不填列科目名称。
五、医院财务报告是反映医院某一特定日期的财务状况和某一会计期间的收入费用、现金流量等的书面文件。
医院会计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会计行为,加强医院财务管理,提高医院经济效益,保障医院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部所有财务会计活动,包括医院各部门、各科室的会计核算、财务管理和监督。
第三条医院会计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进行会计核算,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完整;(二)客观公正,坚持客观性、公正性原则;(三)权责发生制,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进行会计核算;(四)重要性,对重要经济业务进行详细核算;(五)一贯性,会计政策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六)可比性,会计信息应具有可比性,便于分析、比较;(七)及时性,会计信息应当及时反映医院的经济活动。
第四条医院设立会计机构,配备具备相应资格的会计人员,负责医院的会计核算、财务管理和监督工作。
第二章会计核算第五条医院会计核算应当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第六条医院会计核算的基本内容包括:(一)收入核算:包括医疗收入、药品收入、其他收入等;(二)支出核算:包括药品支出、医疗支出、管理费用、销售等;(三)成本核算:包括直接成本、间接成本、辅助成本等;(四)资产核算:包括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无形资产等;(五)负债核算:包括短期借款、长期借款、应付款项等;(六)所有者权益核算:包括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等。
第七条医院会计核算应当采用借贷记账法,设置会计科目,编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报表。
第八条医院会计凭证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内容真实、完整;(二)手续完备;(三)责任明确。
第九条医院会计账簿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按照会计科目设置账簿;(二)账簿记录应当清晰、准确、完整;(三)账簿应当定期进行核对、清查。
第十条医院财务报表应当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财务报表应当真实、完整地反映医院的经济状况。
第三章财务管理第十一条医院财务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统筹兼顾,合理分配资金;(二)勤俭节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三)风险控制,确保资金安全;(四)合规经营,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医院会计制度 最新版
医院会计制度最新版医院会计制度一、总则医院会计制度的制定目的是为了规范医院财务管理,保障医院财务的稳定与安全,提高财务管理的透明度和效率。
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部所有与财务相关的活动,包括财务往来、资金管理、预算编制、账务核对等方面。
二、会计核算1. 资金核算医院应设立专门的财务人员负责日常资金核算工作,对于收入、支出、借贷等资金往来进行明细记录,并及时进行核对。
医院应建立资金监控机制,确保资金使用合规、安全。
2. 费用支出核算医院将费用支出分为行政费用、医疗费用和其他费用三个方面,并要求各部门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报销。
相关费用的核算应准确、清晰,并应结合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分析,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措施。
3. 收入核算医院的收入主要包括医疗服务收入、药品销售收入等。
医院应建立收入核算制度,准确记录各项收入情况,并按照相关法规进行核对和汇总。
同时,医院还应建立收入预测和风险评估机制,提前做好收入规划和控制。
三、财务管理1. 预算控制医院应每年制定财务预算,包括收入、支出等各项指标,并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监控。
财务人员应及时调整预算,并向各部门进行预算控制教育,以保证医院财务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2. 账务核对医院财务人员应每月对账务进行核对,确保账目的准确性和一致性。
各部门应配合财务人员对账务进行复核和清理,并提供相应的支持文件和票据,以便财务人员核对。
3. 资产管理医院应建立完善的资产管理制度,记录医院的固定资产、库存药品等相关情况,并进行定期盘点和评估。
医院财务人员应根据资产管理制度,对资产进行准确分类和核算,确保资产的安全和有效利用。
四、财务报告医院应每季度编制财务报表,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送。
财务报表应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医院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并应由财务部门负责审核、审议并签字确认。
五、监督与审计医院应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定期对财务活动进行审计,并编制审计报告。
医院领导应对审计报告进行认真分析,并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
2024年最新医院会计制度
随着医疗行业的快速发展,医院会计制度也在不断演变和改进。
2024年最新医院会计制度在前一版本的基础上,对医院的会计核算、报表编制和财务监督管理进行了进一步的规范和完善。
一、会计核算1.财务费用核算:完善了医院财务费用的分类和核算方法,要求明确计入财务费用的项目和计算办法,如利息费用、手续费用等。
2.无形资产核算:要求医院将无形资产计入固定资产,进行逐年分摊,并要求医院按规定程序核准无形资产及相关费用。
3.税项核算:医院要按照税法规定的计税办法和税收优惠政策,正确核算各项税款和申报。
4.公益事业费核算:医院要按规定缴纳公益事业费,并进行核算和报表编制。
二、报表编制1.资产负债表:要求根据会计基础工作,准确填写资产负债表的各项指标,包括资产总计、负债总计和净资产总计等。
2.利润表:要求明确列示各项收入和费用,如医疗收入、药品收入、工资福利支出等,确保利润表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3.现金流量表:要求准确反映医院经营活动、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的现金流入和流出情况,为财务决策提供参考。
4.所得税报表:要求按照税法规定编制所得税报表,报告应纳税所得额、所得税费用和实际缴纳所得税等指标。
三、财务监督管理1.内部控制:要求医院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加强财务管理和风险防范,确保财务活动的规范性和合规性。
2.财务审计:要求医院定期进行财务审计,审查和评价医院的财务报表和财务活动,发现和解决问题。
3.财务监督:要求行政部门对医院的财务活动进行监督和指导,推动医院财务管理的规范和提高。
总结起来,2024年最新医院会计制度在会计核算、报表编制和财务监督管理等方面做出了进一步的规范和完善。
这些改进将有助于提高医院会计工作的准确性和透明度,加强财务管理和财务监督,促进医疗行业的健康发展。
新医院会计制度(完全版).
目录第一部分总说明第二部分会计科目名称和编号第三部分会计科目使用说明第四部分会计报表格式第五部分会计报表编制说明第六部分成本报表参考格式第一部分总说明一、为了规范医院的会计核算,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完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各级各类独立核算的公立医院(以下简称医院),包括综合医院、中医院、专科医院、门诊部(所)、疗养院等,不包括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举办的非营利性医院可参照本制度执行。
三、医院会计采用权责发生制基础。
医院会计要素包括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和费用。
四、医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定运用会计科目:(一)医院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
在不影响会计处理和编报会计报表的前提下,可以自行设置本制度规定之外的明细科目。
(二)本制度统一规定会计科目的编号,以便于编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查阅账目,实行会计信息化管理。
医院不得随意打乱重编。
(三)医院在编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时,应当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或者同时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和编号,不得只填列科目编号、不填列科目名称。
五、医院财务报告是反映医院某一特定日期的财务状况和某一会计期间的收入费用、现金流量等的书面文件。
医院财务报告由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组成。
六、医院财务报告分为中期财务报告和年度财务报告。
以短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期间(如季度、月度)编制的财务报告称为中期财务报告。
年度财务报告则是以整个会计年度为基础编制的财务报告。
医院对外提供的年度财务报告应按有关规定经过注册会计师审计。
七、医院对外提供的财务报告的内容、会计报表的种类和格式、会计报表附注应予披露的主要内容等,由本制度规定;医院内部管理需要的会计报表由医院自行规定。
八、医院财务报告中的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费用总表、现金流量表、财政补助收支情况表以及有关附表。
新医院会计制度
目录第一部分总说明第二部分会计科目名称和编号第三部分会计科目使用说明第四部分会计报表格式第五部分会计报表编制说明第六部分成本报表参考格式第一部分总说明一、为了规范医院的会计核算,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完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各级各类独立核算的公立医院(以下简称医院),包括综合医院、中医院、专科医院、门诊部(所)、疗养院等,不包括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举办的非营利性医院可参照本制度执行。
三、医院会计采用权责发生制基础。
医院会计要素包括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和费用。
四、医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定运用会计科目:(一)医院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
在不影响会计处理和编报会计报表的前提下,可以自行设置本制度规定之外的明细科目。
(二)本制度统一规定会计科目的编号,以便于编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查阅账目,实行会计信息化管理。
医院不得随意打乱重编。
(三)医院在编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时,应当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或者同时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和编号,不得只填列科目编号、不填列科目名称。
五、医院财务报告是反映医院某一特定日期的财务状况和某一会计期间的收入费用、现金流量等的书面文件。
医院财务报告由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组成。
六、医院财务报告分为中期财务报告和年度财务报告。
以短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期间(如季度、月度)编制的财务报告称为中期财务报告。
年度财务报告则是以整个会计年度为基础编制的财务报告。
医院对外提供的年度财务报告应按有关规定经过注册会计师审计。
七、医院对外提供的财务报告的内容、会计报表的种类和格式、会计报表附注应予披露的主要内容等,由本制度规定;医院内部管理需要的会计报表由医院自行规定。
八、医院财务报告中的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费用总表、现金流量表、财政补助收支情况表以及有关附表。
新医院会计制度(完全版)
新医院会计制度(完全版) -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4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目录第一部分总说明第二部分会计科目名称和编号第三部分会计科目使用说明第四部分会计报表格式第五部分会计报表编制说明第六部分成本报表参考格式第一部分总说明一、为了规范医院的会计核算,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完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各级各类独立核算的公立医院(以下简称医院),包括综合医院、中医院、专科医院、门诊部(所)、疗养院等,不包括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举办的非营利性医院可参照本制度执行。
三、医院会计采用权责发生制基础。
医院会计要素包括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和费用。
四、医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定运用会计科目:(一)医院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
在不影响会计处理和编报会计报表的前提下,可以自行设置本制度规定之外的明细科目。
(二)本制度统一规定会计科目的编号,以便于编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查阅账目,实行会计信息化管理。
医院不得随意打乱重编。
(三)医院在编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时,应当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或者同时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和编号,不得只填列科目编号、不填列科目名称。
五、医院财务报告是反映医院某一特定日期的财务状况和某一会计期间的收入费用、现金流量等的书面文件。
医院财务报告由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组成。
六、医院财务报告分为中期财务报告和年度财务报告。
以短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期间(如季度、月度)编制的财务报告称为中期财务报告。
年度财务报告则是以整个会计年度为基础编制的财务报告。
医院对外提供的年度财务报告应按有关规定经过注册会计师审计。
七、医院对外提供的财务报告的内容、会计报表的种类和格式、会计报表附注应予披露的主要内容等,由本制度规定;医院内部管理需要的会计报表由医院自行规定。
新医院会计制度
医院会计制度目录第一部分总说明第二部分会计科目名称和编号第三部分会计科目使用说明第四部分会计报表格式第五部分会计报表编制说明第六部分成本报表参考格式第一部分总说明一、为了规范医院的会计核算,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完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各级各类独立核算的公立医院(以下简称医院),包括综合医院、中医院、专科医院、门诊部(所)、疗养院等,不包括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举办的非营利性医院可参照本制度执行。
三、医院会计采用权责发生制基础。
医院会计要素包括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和费用。
四、医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定运用会计科目:(一)医院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
在不影响会计处理和编报会计报表的前提下,可以自行设置本制度规定之外的明细科目。
(二)本制度统一规定会计科目的编号,以便于编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查阅账目,实行会计信息化管理。
医院不得随意打乱重编。
(三)医院在编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时,应当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或者同时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和编号,不得只填列科目编号、不填列科目名称。
五、医院财务报告是反映医院某一特定日期的财务状况和某一会计期间的收入费用、现金流量等的书面文件。
医院财务报告由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组成。
六、医院财务报告分为中期财务报告和年度财务报告。
以短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期间(如季度、月度)编制的财务报告称为中期财务报告。
年度财务报告则是以整个会计年度为基础编制的财务报告。
医院对外提供的年度财务报告应按有关规定经过注册会计师审计。
七、医院对外提供的财务报告的内容、会计报表的种类和格式、会计报表附注应予披露的主要内容等,由本制度规定;医院内部管理需要的会计报表由医院自行规定。
八、医院财务报告中的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费用总表、现金流量表、财政补助收支情况表以及有关附表。
新医疗会计制度(3篇)
第1篇随着我国医疗卫生事业的快速发展,医疗机构的运营管理日益复杂,传统的医疗会计制度已经无法满足新形势下医疗机构的需求。
为适应医疗改革的需要,提高医疗机构的财务管理水平,我国政府决定实施新医疗会计制度。
本文将从新医疗会计制度的基本原则、主要内容、实施步骤和预期效果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一、新医疗会计制度的基本原则1. 合法性原则:新医疗会计制度必须遵循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2. 客观性原则:新医疗会计制度应客观反映医疗机构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得人为操纵会计信息。
3. 完整性原则:新医疗会计制度要求医疗机构全面、系统地记录、核算、报告其财务活动,不得遗漏任何会计事项。
4. 及时性原则:新医疗会计制度要求医疗机构及时、准确地反映其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决策提供及时有效的信息。
5. 系统性原则:新医疗会计制度应建立完善的会计核算体系,确保会计信息的连续性和可比性。
6. 适应性原则:新医疗会计制度应适应医疗机构的实际情况,具有一定的灵活性和可操作性。
二、新医疗会计制度的主要内容1. 会计核算方法(1)收入核算:新医疗会计制度规定,医疗机构收入包括医疗服务收入、药品收入、医疗器械收入等。
收入核算应按照收入确认原则,在提供服务或销售商品时确认收入。
(2)支出核算:医疗机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医疗业务支出、药品及医疗器械支出、管理费用等。
支出核算应按照支出发生原则,在发生实际支出时确认支出。
(3)成本核算:医疗机构成本核算应遵循成本效益原则,将成本分为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分别进行核算。
2. 会计科目设置新医疗会计制度对会计科目进行了调整和优化,增设了一些新的科目,如医疗业务收入、药品收入、医疗器械收入、医疗成本等,以满足医疗机构财务管理需求。
3. 会计报表编制新医疗会计制度要求医疗机构编制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会计报表,全面反映其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4. 内部控制制度新医疗会计制度强调内部控制的重要性,要求医疗机构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最新医院新会计制度
最新医院新会计制度1.引言医院作为一家提供医疗服务的机构,对财务管理和会计制度非常重要。
为了提高财务管理水平,规范会计操作,医院决定制定一套新的会计制度。
2.目标和原则新会计制度的目标是提高财务报告的透明度和准确性,改善内部控制体系,确保会计数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其原则包括会计等式原则、费用匹配原则、货币计量原则等。
3.会计科目体系新会计制度将采用现代化的会计科目体系,分为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和费用五个主要科目。
每个科目下再细分为数个子科目,以便更好地记录和管理不同的财务事项。
4.会计政策和估计医院将明确会计政策和估计方法,包括计价基础、变现成本、收益识别和费用确认等方面。
以确保会计处理的一致性和可比性。
5.会计核算医院将采用双录入制度进行会计核算工作,包括原始凭证的记录、账簿的建立和记账业务的处理等。
确保会计数据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6.财务报表医院将制定规范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等。
这些报表将遵循统一的会计准则和会计政策,以便更好地满足内部和外部利益相关者的需求。
7.内部控制新会计制度将加强内部控制的建设,包括财务流程的规范和审计的加强等。
以确保会计处理的可靠性和合规性。
8.会计信息系统医院将升级会计信息系统,包括财务软件和硬件设备等,以提高会计数据的处理效率和准确性。
同时,加强对系统的安全和稳定性的管理,确保数据的保密性和完整性。
9.培训和监督医院将加强对会计人员的培训和监督,确保他们熟悉新会计制度和相关政策,不断提高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
同时,建立监督机制,加强对会计工作的审核和监督,以确保会计处理符合法律法规和内外部规定。
10.结语医院新会计制度的实施将有助于提高财务管理水平,规范会计操作,提高内部控制效能,使医院的财务报告更加准确和透明,为医院的发展提供良好的财务支持。
同时,这也是医院迈向现代化财务管理的重要一步。
医院将执行新的会计制度(3篇)
第1篇随着我国医疗行业的快速发展,医院的经济管理日益成为关注焦点。
为适应新形势下的财务管理需求,提高医院会计信息质量,规范医院财务行为,我国卫生行政部门决定,从2023年起,全国医院将全面执行新的会计制度。
本文将从新的会计制度的主要内容、实施意义、实施步骤以及应对策略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一、新的会计制度的主要内容1. 财务报告体系新的会计制度明确了医院财务报告体系,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附注等。
其中,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将作为主要报表,全面反映医院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 会计科目体系新的会计制度对医院会计科目体系进行了调整和优化,增加了反映医院业务特点和财务管理的科目,如医疗收入、药品收入、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
3. 会计核算方法新的会计制度明确了医院会计核算方法,包括收入确认、费用确认、资产折旧、成本核算等。
同时,对一些特殊业务,如捐赠收入、政府补助等,也提出了相应的会计处理方法。
4. 内部控制制度新的会计制度强调医院内部控制制度的重要性,要求医院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确保会计信息真实、完整、及时。
二、实施新的会计制度的意义1. 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新的会计制度对医院财务报告体系、会计科目体系、会计核算方法等进行了规范,有助于提高医院会计信息质量,为医院管理者和外部投资者提供更加准确、可靠的财务信息。
2. 规范医院财务行为新的会计制度对医院财务行为进行了规范,有助于遏制财务违规行为,提高医院财务管理水平。
3. 促进医院可持续发展新的会计制度有助于医院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提高医院管理水平,为医院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4. 推动医疗行业改革新的会计制度有助于推动医疗行业改革,提高医疗服务质量,降低医疗费用,让广大患者享受到更加优质的医疗服务。
三、实施新的会计制度的步骤1. 组织培训医院应根据新的会计制度要求,组织会计人员进行培训,提高会计人员的业务水平。
2. 制定实施计划医院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新的会计制度实施计划,明确实施时间、责任人、实施步骤等。
最新新医院会计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需要,加强医院财务管理和监督,规范医院财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8号)以及国家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相关规定,结合医院特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各级各类独立核算的公立医院(以下简称医院),包括综合医院、中医院、专科医院、门诊部(所)、疗养院等,不包括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第三条医院是公益性事业单位,不以营利为目的。
第四条医院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厉行节约、勤俭办事业的方针;正确处理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正确处理国家、单位和个人之间的利益关系,保持医院的公益性。
第五条医院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科学合理编制预算,真实反映财务状况;依法组织收入,努力节约支出;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完善内部控制机制;加强经济管理,实行成本核算,强化成本控制,实施绩效考评,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国有资产,维护国有资产权益;加强经济活动的财务控制和监督,防范财务风险。
第六条医院应设立专门的财务机构,按国家有关规定配备专职人员,会计人员须持证上岗。
三级医院须设置总会计师,其他医院可根据实际情况参照设置。
第七条医院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
医院的财务活动在医院负责人及总会计师领导下,由医院财务部门集中管理。
第二章单位预算管理第八条预算是指医院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根据事业发展计划和目标编制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
医院预算由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组成。
医院所有收支应全部纳入预算管理。
第九条国家对医院实行“核定收支、定项补助、超支不补、结余按规定使用”的预算管理办法。
地方可结合本地实际,对有条件的医院开展“核定收支、以收抵支、超收上缴、差额补助、奖惩分明”等多种管理办法的试点。
新医院会计制度
目录第一部分总说明第二部分会计科目名称和编号第三部分会计科目使用说明第四部分会计报表格式第五部分会计报表编制说明第六部分成本报表参考格式第一部分总说明一、为了规范医院的会计核算,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完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各级各类独立核算的公立医院(以下简称医院),包括综合医院、中医院、专科医院、门诊部(所)、疗养院等,不包括xx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举办的非营利性医院可参照本制度执行。
三、医院会计采用权责发生制基础。
医院会计要素包括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和费用。
四、医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定运用会计科目:(一)医院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
在不影响会计处理和编报会计报表的前提下,可以自行设置本制度规定之外的明细科目。
(二)本制度统一规定会计科目的编号,以便于编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查阅账目,实行会计信息化管理。
医院不得随意打乱重编。
(三)医院在编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时,应当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或者同时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和编号,不得只填列科目编号、不填列科目名称。
五、医院财务报告是反映医院某一特定日期的财务状况和某一会计期间的收入费用、现金流量等的书面文件。
医院财务报告由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组成。
六、医院财务报告分为中期财务报告和年度财务报告。
以短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期间(如季度、月度)编制的财务报告称为中期财务报告。
年度财务报告则是以整个会计年度为基础编制的财务报告。
医院对外提供的年度财务报告应按有关规定经过注册会计师审计。
七、医院对外提供的财务报告的内容、会计报表的种类和格式、会计报表附注应予披露的主要内容等,由本制度规定;医院内部管理需要的会计报表由医院自行规定。
八、医院财务报告中的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费用总表、现金流量表、财政补助收支情况表以及有关附表。
2024新医院会计制度完全版
完全版contents •会计制度概述•会计科目与账户设置•记账方法与凭证管理•财务报表编制与分析•内部控制与审计监督•资产管理与清查盘点•成本核算与控制管理•预算管理与绩效考核目录会计制度概述01CATALOGUE会计制度定义与目的定义会计制度是指医院在进行财务会计活动时所遵循的规则、方法和程序的总称,旨在规范医院的财务会计行为,提高会计信息质量。
目的确保医院财务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和效益性,为医院管理决策提供准确、可靠的财务信息支持。
新医院会计制度背景医疗卫生体制改革随着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医院面临着越来越多的挑战和机遇,需要更加规范、透明的财务管理来保障医院的可持续发展。
财务管理需求变化医院财务管理需求日益复杂,需要更加精细化、科学化的管理手段来提高财务管理效率。
信息技术发展信息技术的发展为医院财务管理提供了更加便捷、高效的管理工具,推动了医院会计制度的不断创新和完善。
适用范围及对象分类适用范围新医院会计制度适用于各级各类公立医院和其他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包括综合医院、专科医院、中医院、妇幼保健院等。
对象分类根据医院规模和业务特点的不同,可以将医院分为大型综合性医院、中小型医院和基层医疗机构等不同类型,针对不同类型医院的特点和需求,新医院会计制度在科目设置、报表体系等方面进行了相应的调整和优化。
会计科目与账户设置02CATALOGUE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应收医疗款、应收在院病人医疗款、库存物资等。
流动资产科目非流动资产科目资产账户设置包括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长期投资等。
根据资产性质和管理需要,设置相应的总账、明细账和辅助账。
030201包括应付账款、预收医疗款、应付职工薪酬、应付社会保障费等。
流动负债科目包括长期借款、长期应付款等。
非流动负债科目根据负债种类和偿还期限,设置相应的总账、明细账和辅助账。
负债账户设置核算医院拥有的非限定用途的净资产。
事业基金科目核算医院按照规定提取或设置的具有专门用途的净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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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第一部分总说明第二部分会计科目名称和编号第三部分会计科目使用说明第四部分会计报表格式第五部分会计报表编制说明第六部分成本报表参考格式第一部分总说明一、为了规范医院的会计核算,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完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各级各类独立核算的公立医院(以下简称医院),包括综合医院、中医院、专科医院、门诊部(所)、疗养院等,不包括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举办的非营利性医院可参照本制度执行。
三、医院会计采用权责发生制基础。
医院会计要素包括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和费用。
四、医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定运用会计科目:(一)医院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
在不影响会计处理和编报会计报表的前提下,可以自行设置本制度规定之外的明细科目。
(二)本制度统一规定会计科目的编号,以便于编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查阅账目,实行会计信息化管理。
医院不得随意打乱重编。
(三)医院在编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时,应当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或者同时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和编号,不得只填列科目编号、不填列科目名称。
五、医院财务报告是反映医院某一特定日期的财务状况和某一会计期间的收入费用、现金流量等的书面文件。
医院财务报告由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组成。
六、医院财务报告分为中期财务报告和年度财务报告。
以短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期间(如季度、月度)编制的财务报告称为中期财务报告。
年度财务报告则是以整个会计年度为基础编制的财务报告。
医院对外提供的年度财务报告应按有关规定经过注册会计师审计。
七、医院对外提供的财务报告的内容、会计报表的种类和格式、会计报表附注应予披露的主要内容等,由本制度规定;医院内部管理需要的会计报表由医院自行规定。
八、医院财务报告中的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费用总表、现金流量表、财政补助收支情况表以及有关附表。
医院应当根据本制度有关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编制依据、编制原则和方法的要求,对外提供真实、完整的会计报表。
医院不得违反规定,随意改变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编制依据、编制原则和方法,不得随意改变本制度规定的会计报表有关数据的会计口径。
医院会计报表应当根据登记完整、核对无误的账簿记录和其他有关资料编制,要做到数字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报送及时。
九、医院会计报表附注是为便于会计报表使用者理解会计报表的内容而对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编制依据、编制原则和方法及主要项目等所作的解释。
医院会计报表附注至少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遵循《医院会计制度》的声明;(二)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及其变更情况的说明;(三)重要资产转让及其出售情况的说明;(四)重大投资、借款活动的说明;(五)会计报表重要项目及其增减变动情况的说明;(六)以前年度结余调整情况的说明;(七)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十、医院财务情况说明书至少应当对医院的下列情况做出说明:(一)业务开展情况;(二)年度预算执行情况;(三)资产利用、负债管理情况;(四)成本核算及控制情况;(五)绩效考评情况;(六)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医院财务情况说明书中对上述事项(四)的说明应附有成本报表(成本报表参考格式参见本制度第六部分)。
十一、医院对外提供的财务报告应当由单位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设置总会计师的单位,还应当由总会计师签名并盖章。
十二、医院会计机构设置、会计人员配备、会计档案管理、内部会计监督与控制以及相关会计基础工作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等规定执行。
十三、医院对基本建设投资的会计核算除按照本制度执行外,还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单独建账、单独核算。
十四、本制度由财政部负责解释。
十五、本制度自2011年7月1日起在公立医院改革国家联系试点城市施行,自2012年1月1日起在全国施行。
1998年11月17日财政部、卫生部印发的《医院会计制度》(财会字〔1998〕58号)同时废止。
第二部分会计科目名称和编号一、资产类1001 库存现金一、本科目核算医院的库存现金。
二、医院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现金管理的规定收支现金,并按照本制度规定核算现金的各项收支业务。
三、库存现金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一)从银行提取现金,按照提取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将现金存入银行,按照存入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从零余额账户中提取现金,借记本科目,贷记“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科目。
(三)因支付内部职工出差等原因所需的现金,按照借出金额,借记“其他应收款”科目,贷记本科目;收到出差人员交回的差旅费剩余款并结算时,按实际收回的现金,借记本科目,按应报销的金额,借记有关科目,按实际借出的现金,贷记“其他应收款”科目。
(四)因其他原因收到现金,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支出现金,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医院应当设置“现金日记账”,按照业务发生顺序逐笔登记。
每日终了,应当计算当日的现金收入合计数、现金支出合计数和结余数,并将结余数与实际库存数核对,做到账款相符。
每日账款核对中发现现金溢余或短缺的,应当及时进行处理。
如发现现金溢余,属于应支付给有关人员或单位的部分,借记本科目,贷记“其他应付款”科目;属于无法查明的其他原因的部分,借记本科目,贷记“其他收入”科目。
如发现现金短缺,属于应由责任人赔偿的部分,借记“其他应收款”科目,贷记本科目;属于无法查明原因的部分,报经批准后,借记“其他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
五、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医院实际持有的库存现金。
1002 银行存款一、本科目核算医院存入银行的各种存款。
医院的银行本票存款、银行汇票存款、信用卡存款等在“其他货币资金”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
二、医院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支付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银行存款收支业务,并按照本制度规定核算银行存款的各项收支业务。
三、银行存款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一)将款项存入银行,借记本科目,贷记“库存现金”、“应收医疗款”、“医疗收入”、“科教项目收入”等科目。
(二)提取和支出存款时,借记“库存现金”、“应付账款”、“医疗业务成本”、“科教项目支出”、“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医院发生外币业务的,应当按照业务发生当日(或当期期初)的即期汇率,将外币金额折算为人民币记账,并登记外币金额和汇率。
期末,各种外币账户的外币余额应当按照期末汇率折合为人民币。
按照期末汇率折合的人民币金额与原账面人民币金额之间的差额,作为汇兑损益计入当期管理费用。
(一)以外币购入库存物资、设备等,按照购入当日(或当期期初)的即期汇率将支付的外币或应支付的外币折算为人民币金额,借记“固定资产”、“库存物资”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应付账款”等科目的外币账户。
(二)会计期末,根据各外币账户按期末汇率调整后的人民币余额与原账面人民币余额的差额,作为汇兑损益,借记或贷记本科目、“应付账款”等科目,贷记或借记“管理费用——其他费用”科目。
五、医院应当按开户银行、存款种类及币种等,分别设置“银行存款日记账”,按照业务的发生顺序逐笔登记,每日终了应结出余额。
“银行存款日记账”应定期与“银行对账单”核对,至少每月核对一次。
月度终了,医院银行存款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余额之间如有差额,必须逐笔查明原因并进行处理,按月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
六、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医院实际存放在银行的款项。
1003 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一、本科目核算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的医院根据财政部门批复的用款计划收到的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二、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一)在财政授权支付方式下,收到授权支付到账额度时,根据收到的额度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财政补助收入”科目。
(二)支用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时,按照支付金额,借记“医疗业务成本”、“财政项目补助支出”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对于支用额度为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或购买药品等库存物资发生的支出,还应借记“在建工程”、“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库存物资”等科目,贷记“待冲基金——待冲财政基金”科目。
(三)从零余额账户提取现金时,借记“库存现金”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年度终了,依据代理银行提供的对账单中的注销额度,借记“财政应返还额度——财政授权支付”科目,贷记本科目。
医院本年度财政授权支付预算指标数大于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下达数的,根据未下达的用款额度,借记“财政应返还额度——财政授权支付”科目,贷记“财政补助收入”科目。
医院依据下年初代理银行提供的额度恢复到账通知书中的恢复额度,借记本科目,贷记“财政应返还额度——财政授权支付”科目。
下年度医院收到财政部门批复的上年末未下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时,借记本科目,贷记“财政应返还额度——财政授权支付”科目。
三、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医院尚未支用的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本科目年末应无余额。
1004 其他货币资金一、本科目核算医院的银行本票存款、银行汇票存款、信用卡存款等各种其他货币资金。
二、本科目应设置“银行本票存款”、“银行汇票存款”、“信用卡存款”等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三、其他货币资金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一)将款项交存银行取得银行本票、银行汇票,按照取得的银行本票、银行汇票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使用银行本票、银行汇票发生支付,按照实际支付金额,借记“库存物资”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如有余款或因本票、汇票超过付款期等原因而退回款项,按照退款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将款项交存银行取得信用卡,按照交存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用信用卡购物或支付有关费用,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医院信用卡在使用过程中,需向其账户续存资金的,按照续存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四、医院应加强对其他货币资金的管理,及时办理结算,对于逾期尚未办理结算的银行汇票、银行本票等,应按规定及时转回,按上述规定进行相应账务处理。
五、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医院实际持有的其他货币资金。
1101 短期投资一、本科目核算医院购入能随时变现并且持有时间不准备超过1年(含1年)的投资,主要指短期国债。
二、本科目应按债券的种类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三、短期投资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一)医院的短期投资在取得时,应当按照取得时的实际成本(包括购买价款以及税金、手续费等相关费用)作为投资成本,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二)短期投资持有期间收到利息等投资收益时,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其他收入——投资收益”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