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给予新乡市国土资源局和于树森等六名同志记功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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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给予新乡市国土资源局和于树森等六名
同志记功的决定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新政文[2011]26号
【发布部门】新乡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1.02.25
【实施日期】2011.02.2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给予新乡市国土资源局和于树森等六名同志记功的决定
(新政文[2011]26号二○一一年二月二十五日)
2010年,市国土资源局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重心,积极拓展用地空间,切实加强耕地保护,着力做好卫片执法检查,有力地促进了全市经济社会健康有序发展。

2010年上报、批准用地达到34224亩,是全年7005亩用地指标的4.88倍。

河南省南水北调渠首及沿线土地整治重大项目(新乡片区)由市国土资源局率先提出,是全国申报国土资源部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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