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法规-偷电处理
电力法以及电力法窃电处罚标准
电力法以及电力法窃电处罚标准电力安全法律法规有哪些国家关于电力法律法规是最新电力法全文及实施细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第一条根据《电力设施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国有、集体、外资、合资、个人已建或在建的电力设施。
第三条电力管理部门、公安部门、电力企业和人民群众都有保护电力设施的义务。
各级地方人民政府设立的由同级人民政府所属有关部门和电力企业(包括:电网经营企业、供电企业、发电企业)负责人组成的电力设施保护领导小组,负责领导所辖行政区域内电力设施的保护工作,其办事机构设在相应的电网经营企业,负责电力设施保护的日常工作。
电力设施保护领导小组,应当在有关电力线路沿线组织群众护线,群众护线组织成员由相应的电力设施保护领导小组发给护线证件。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管理部门可制定办法,规定群众护线组织形式、权利、义务、责任等。
第四条电力企业必须加强对电力设施的保护工作。
对危害电力设施安全的行为,电力企业有权制止并可以劝其改正、责其恢复原状、强行排除妨害,责令赔偿损失、请求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和司法机关处理,以及采取法律、法规或政府授权的其他必要手段。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和促进电力事业的发展,维护电力投资者、经营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保障电力安全运行,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电力建设、生产、供应和使用活动。
第三条电力事业应当适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适当超前发展。
国家鼓励、引导国内外的经济组织和个人依法投资开发电源,兴办电力生产企业。
电力事业投资,实行谁投资、谁收益的原则。
第四条电力设施受国家保护。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危害电力设施安全或者非法侵占、使用电能。
第五条电力建设、生产、供应和使用应当依法保护环境,采取新技术,减少有害物质排放,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
国家鼓励和支持利用可再生能源和清洁能源发电。
供电企业反窃电工作中的法律问题分析
供电企业反窃电工作中的法律问题分析1. 违法窃电行为的打击:窃电是指非法使用他人供电设备或从他人供电网中非法取用电能的行为。
供电企业应当采取各种措施加强对窃电行为的打击,包括设立检查点、加强巡逻等,依法制止和处理窃电行为。
供电企业还应当配合司法机关进行刑事追诉,对涉嫌窃电的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 偷电设备的销售和制造:供电企业还应当加强对偷电设备的销售和制造的监管。
对于非法销售和制造偷电设备的行为,供电企业应当及时报案,协助相关执法机关进行调查和处理,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3. 电能盗窃的民事赔偿:当窃电行为给供电企业或其他用户造成经济损失时,供电企业有权向窃电者追偿经济损失。
根据《合同法》和《侵权责任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窃电行为构成了侵权行为,窃电者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4. 合同履行的监督与违约处理:供电企业与用户签订供电合同,用户应当按照合同约定使用电能,并承担相应的费用。
供电企业应当加强对用户的供电行为进行监督,对于违反合同约定的用户,可以采取停电、降容等措施进行处理,并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争议。
5. 对供电设备的维护和保护:供电企业应当加强对供电设备的维护和保护,防止窃电者对供电设备进行破坏和损坏的行为。
对于对供电设备进行破坏和损坏的窃电者,供电企业可以向其追偿修复费用,并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追究其法律责任。
供电企业反窃电工作中需要加强对窃电行为的打击和防范,并配合司法机关进行刑事追诉;加强对偷电设备销售和制造的监管;对窃电行为构成侵权行为的,可以向窃电者追偿经济损失;加强对用户的合同履行的监督与违约处理;增强对供电设备的维护和保护,防止窃电者对供电设备进行破坏和损坏。
以上法律问题的分析,有助于供电企业更好地开展反窃电工作,维护供电秩序,保障供电设备的正常运行。
电力法窃电计算方法
电力法窃电计算方法
一、计算步骤
1、收集相关资料:收集有关电网供电的资料,包括电网组织信息、
电表准确性和型号、电表安装位置信息以及受窃电的电网的实际用电量等;
2、根据资料确定测量方式:根据收集的资料,确定测量电量的方式,一般可采用抄表法和校核法,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测量方式;
3、采集数据:利用确定的测量方式采集电表数据,如抄表法就是采
集电表上最新的电量数据;
4、采集前后数据对比:比较电表在每次采集数据的前后,比较出窃
电量;
5、计算窃电量:计算每次采集数据的差值,即为窃电量,也可以选
择采集几次,求出差值的平均值作为窃电量;
6、计算窃电金额:根据窃电量计算出窃电金额,一般电价根据电表
的型号会有所不同,如电表的型号是倍率表,可以根据倍率表的电价计算
出窃电金额。
二、计算公式
1、窃电量计算公式:
窃电量=本次采集数据-上次采集数据
2、窃电金额计算公式:
窃电金额=窃电量×电表电价
三、计算实例
假定一次抄表,电表型号是倍率表,电价为1元/度;
本次采集数据:5200度
上次采集数据:5000度
则窃电量=本次采集数据-上次采集数据
=5200-5000。
供电营业规则窃电处理及窃电量计算
供电营业规则窃电处理及窃电量计算展开全文窃电量=窃电容量x窃电时间(无法查明窃电时间的,按180天,每天6小时计算)所以窃电追补电费=窃电量x电价然后收取窃电违约金=窃电追补电费x 3至5倍最后,窃电追补电费+窃电违约使用电费=窃电金额。
如果觉得处罚过高,可以看看用电容量有没有算错,是不是算高了。
如果要证明自己的窃电时间最好的办法就是用之前的用电量和之后的用电量对比,用自己的缴费凭据证明,当然这个也只是客观上证明一下。
首先,窃电是违法行为,你肯定错了,所有一定要有一个好的认错态度,不要和用电检查人员吵闹等,恳求他们的谅解,从轻处理才是最好的。
最后再次说明,窃电是违法行为,而且非常容易发生安全事故,并且供电部门]现在通过相应的技术手段,在相关的系统上很容易就能发现窃电行为,还有就是窃电的处罚相当重的,不要得不偿失。
所以为了你和你的家人,为了安全,一定不要窃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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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新闻:重判!偷电获刑13年今年1月7日,湖南郴州桂阳供电公司配电部高压线损专责何熙鹏通过对比同期线损管理系统数据,发现10千伏园城线连续3个月损失电量超过15%。
这究竟是什么情况?桂阳供电公司营销部副主任何英杰带着用电检查班员工黄大成开展全线排查,发现在10千伏园城线骏马亭支线58号杆处,有人用3根高压绝缘电缆挂钩窃电,并通过地埋方式掩盖踪迹。
3根电缆隐蔽地通过1条10千伏线路接入樟树水电站。
樟树水电站是仁义镇电力自供区的主电源,机组老化严重,又是径流式低水头电站,枯水期基本无电可发,无法满足自供区用电需求。
为了谋取私利,经营人彭某便私自接入邻近国家电网线路,窃取电量转售用户。
通过司法鉴定,有关方面确认樟树水电站的窃电量约为260万千瓦时,窃电金额近183万元人民币。
巨额电量和恶劣窃电行为震动了公安机关。
电力法窃电处罚标准
电力法窃电处罚标准电力法是我国治理电力领域的重要法律之一,旨在保障电力供应的正常运行,维护电力市场秩序,促进电力行业的健康发展。
而窃电行为则是破坏正常电力供应的严重违法行为,需要依法追究责任并进行处罚。
根据《电力法》,窃电行为主要包括非法使用电力、偷窃电力、擅自改变电力用途等。
这些行为严重干扰了电力供应的正常运转,造成不仅给电力企业造成经济损失,也对社会公共利益产生了严重影响。
因此,对于窃电行为的处罚也应该严厉,以起到威慑作用。
根据《电力法》的相关规定,非法使用电力的处罚标准为按照未缴纳电费的三倍向异地供电企业交纳电费,并可以处以罚款。
这主要是对于那些没有与供电企业建立正常用电关系,却非法使用电力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此处主要区别于正常用电用户而言。
偷窃电力的处罚标准则根据实际情况做出调整。
根据《电力法》的规定,如果偷窃电力情况较为严重,造成较大经济损失,可以考虑追究刑事责任,并处以罚款。
对于偷窃电力罪行数额较大,严重破坏了电力供应的,还可以追究其刑事责任。
在电力法中,对于擅自改变电力用途的处罚标准没有具体规定,但是一般会按照非法使用电力的处罚标准进行处理。
因为擅自改变电力用途也是对正常用电关系的破坏,对供电企业造成经济损失,因此应该负有同样的法律责任。
除了以上具体处罚标准之外,根据《电力法》的相关规定,还可以对窃电行为进行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并可以追究刑事责任。
总的来说,窃电行为严重破坏了电力供应的正常运行,对于窃电行为应该依法予以处罚。
《电力法》对于窃电行为已经有了明确的规定和处罚标准,但是在实际操作中,还需要进一步完善相关的制度,加大对窃电行为的打击力度,以维护电力市场的秩序,确保电力供应的正常运行。
只有这样,才能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正常用电权益,促进电力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
反窃电法律法规(一)
反窃电法律法规(一)引言概述:反窃电法律法规的出台是为了打击窃电行为,保护电力供应的稳定性和公平性,维护社会秩序。
本文将从电力窃盗的定义、窃电行为的危害、反窃电法律法规的主要内容、执行情况以及未来的发展方向等方面进行论述。
正文:一、电力窃盗的定义电力窃盗是指未经合法授权获取电力资源或违法操纵电力计量设备,以非法手段获取电能,并以此谋取私利的行为。
这类窃电行为严重损害了正常电力供应秩序,造成了经济损失和社会不稳定。
小点1:非法接线小点2:插卡类窃电小点3:篡改电表小点4:恶意绕流小点5:滥用电力资源二、窃电行为的危害窃电行为对社会造成了巨大的危害,具体表现在以下方面:小点1:经济损失小点2:电力供应不稳定小点3:电网设备损坏小点4:电费增加小点5:社会秩序混乱三、反窃电法律法规的主要内容为了有效打击电力窃盗行为,保障电力供应的正常运转,相关法律法规做了以下规定:小点1:刑法中关于窃盗罪的相关条款小点2:电力法中对电力窃盗的明确规定小点3:电力窃盗处罚办法的实施细则小点4:电力公司内部监管规章制度小点5:加强电力安全宣传教育四、执行情况反窃电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直接影响到窃电行为的打击效果,目前相关法规的执行情况如下:小点1:执法力度有所增强小点2:违法成本逐渐增加小点3:技术手段的应用提升小点4: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小点5:窃电行为呈现减少趋势五、未来的发展方向为了更加有效地打击电力窃盗行为,保障电力供应的稳定性和公平性,应注重以下方面的发展:小点1:加大罚款力度小点2:建立电力窃盗黑名单制度小点3:加强宣传教育力度小点4:增强监控手段和技术应用小点5:加强国际合作,共同应对窃电行为总结:反窃电法律法规的出台对于打击电力窃盗行为具有重要意义,有效保障了电力供应的稳定性和公平性。
但仍需要进一步加强执法力度,完善法律法规,提升宣传教育力度,并加强国际合作,共同应对电力窃盗行为的挑战。
只有综合运用法制手段和技术手段,才能更好地维护电力供应的正常秩序,促进经济社会的稳定发展。
电力法窃电处罚标准
电力法窃电处罚标准
随着当今社会经济的发展,电力的消费量也越来越大,因此窃电频现,有损电力生产、发展、供应,造成社会的不良影响。
为了规范市场、维护消费者利益、保护电力系统的正常运行,我国特制定《电力法窃电处罚标准》,提供一贯性的处罚标准:
一、窃电者应当受到法律处罚或行政处罚。
1.定处罚:根据《电力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窃电者可能被判处三个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处以罚款。
2.政处罚:窃电者可以被依法处以150元以上1500元以下罚款;窃电费用超过1500元的,处以费用的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二、窃电者可以按照国家规定被追缴窃电费用。
根据《电力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窃电者应当依照电能费的定价标准、停电期的电量,被追缴窃电费用。
三、窃电者可能会被取消有关资格,并处以其他责任。
1.果窃电者在中央发电网、地方发电网、变电网、供电系统、用电系统中拥有资格,则该资格可能会被取消。
2.电者可能会被处以限期整改或承担连带责任的行政处罚。
《电力法窃电处罚标准》显然是为了保护电力安全及节约电力资源,保护消费者利益和电力生产用户正当权益,促进电力市场健康发展环境,从而规制窃电行为,稳定电力供求,保障电力供应的安全,净化电力市场,提升电力用电价格等。
窃电不仅损害了电力企业的权益,也损害了其他用电企业的权益,
窃电者不仅需要赔偿经济损失,还要受到法律的惩罚。
因此,窃电应该是一个严肃的社会问题。
我们要深刻认识到窃电的危害性,坚决打击和防止窃电行为,推进新时代电力市场健康发展,构建和谐社会。
窃电与反窃电
窃电与反窃电窃电与反窃电历来是围绕电能计量装置而进行的。
窃电者想方设法在用电时绕越计量或直接在计量装置上动手脚,使计量装置记录电能时少记录、不记录、甚至倒记录,以达到少交或不交电费的目的; 反窃电人员则千方百计堵塞漏洞、营筑防御窃电的大堤,查防结合,营造良好的供用电秩序,使窃电分子无隙可乘,伸手必被捉。
一、窃电方式与反窃电措施1、1、窃电方式《电力法》第四条明确指出“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危害电力设施安全或者非法侵占、使用电能。
”《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明确了窃电行为的具体内容,包括: “(1)在供电企业的供电设施上,擅自接线用电; (2)绕截止供电企业的用电计量装置用电; (3)伪造或者开启法定的或者授权的计量检定机构加封的用电计量装置封印用电; (4)故意损坏供电企业用电计量装置; (5)故意使供电企业的用电计量装置不准或者失效; (6)采用其他方法窃电。
“目前社会上存在的窃电方式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1.1绕越计量装置窃电1.1.1在供电设施(供电设备、供电线路)上擅自接线用电,不申请报装,不装表计量,无户名、无手续,明目张胆窃电。
1.1.2在裸露的低压线路上,用挂勾接线用电。
1.1.3在表前进线用钢针扎入线皮用电。
1.1.4在表前隐蔽位置将线皮剥开接线或用鱼尾接线用电。
1.1.5直接从配电变压器的低压出线瓷柱上接线用电。
1.2使用电能表不准或失效1.2.1将电能表的固定螺丝拆除,把电能表置于前俯或侧倒,使其走慢或不走。
1.2.2在电能表外壳上钻小孔,用铁丝或他物将电能表转盘顶住或塞住使其不走。
1.2.3在电能表的表尾接线处用导线插入接线孔,短接电流线圈。
1.2.4伪造和使用假电币,使投币电能表或投币计量箱失效。
1.2.5故意损坏计量装置,如将电卡电能表或电卡损坏,使电卡电能表失灵。
用机械或其他方法将电能表损坏,使之走慢或不走。
1.3伪造和启动封印伪造供电企业封钳及印章,将电能表表盖电能表接线端子盒封盖打开后做手脚,然后用伪造的封钳封印重新加封,其做法有:1.3.1将电能表记数器的齿轮与圆盘转轴上的蜗轮脱离接触,表计政党转动但不上字。
偷电漏电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电力是国家重要的能源,是社会生产和生活的基础。
然而,近年来,偷电漏电现象屡禁不止,严重影响了电力资源的合理分配和电力市场的正常运行。
为了规范电力使用行为,保障电力供应安全,我国制定了相关的法律规定。
本文将对偷电漏电的法律规定进行详细解析。
二、偷电漏电的定义1. 偷电:指未经电力管理部门批准,擅自使用他人电力设施,非法获取电能的行为。
2. 漏电:指电力设施在运行过程中,由于绝缘性能下降等原因,导致电流泄漏到地面或其他导体上的现象。
三、偷电漏电的法律责任1. 行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偷电者将被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退还所偷电费,并处应交电费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用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电力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可以责令暂停供电:(1)擅自超过计划分配的用电指标用电的;(2)擅自迁移、更改或者擅自操作供电企业的用电计量装置、电力负荷管理装置、供电设施以及约定由供电企业调度的用户受电设备的;(3)擅自改变用电类别或者擅自使用非标准用电计量装置的;(4)擅自超过合同约定的容量用电的;(5)擅自使用未经供电企业验收合格的或者报废的用电设备的;(6)擅自使用已经解除供电合同的电力设施的。
2. 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偷电、漏电行为,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四、偷电漏电的预防措施1. 加强电力设施建设,提高电力设施的抗灾能力,降低漏电风险。
2. 加强电力设施管理,定期检查和维护电力设施,确保电力设施正常运行。
3. 加强电力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提高广大电力用户的法律意识和电力使用安全意识。
4. 加强电力市场监管,严厉打击偷电、漏电等违法行为。
5. 建立健全电力设施安全责任制,明确各级电力设施管理人员的职责,确保电力设施安全运行。
窃电查处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电力作为现代社会不可或缺的基础能源,其供应的安全稳定直接关系到国家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
然而,窃电行为作为一种违法行为,严重损害了电力企业的合法权益,扰乱了电力市场的正常秩序。
为了严厉打击窃电行为,保障电力市场的公平竞争,维护电力企业的合法权益,我国制定了相应的法律规定,对窃电行为进行查处。
本文将详细阐述我国窃电查处法律规定,以期提高社会各界对窃电行为的认识,共同维护电力市场的健康发展。
二、窃电的定义与特征1. 定义窃电,是指非法占有电能的行为。
具体表现为:未经电力企业许可,擅自使用电力企业输送的电能,或者采取非法手段窃取电能。
2. 特征(1)非法性:窃电行为违反了电力法律法规,损害了电力企业的合法权益。
(2)隐蔽性:窃电行为往往在夜间或隐蔽场所进行,具有一定的隐蔽性。
(3)反复性:窃电行为具有反复性,部分窃电者可能长期进行窃电活动。
(4)破坏性:窃电行为可能导致电力设施损坏,引发安全事故。
三、窃电查处法律规定1. 法律依据我国窃电查处法律规定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法律法规。
2. 窃电查处程序(1)发现窃电行为电力企业或电力管理部门发现窃电行为后,应立即采取以下措施:①制止窃电行为;②收集证据,包括现场照片、视频等;③通知公安机关进行查处。
(2)查处程序①公安机关接到电力企业或电力管理部门的举报后,应立即进行调查,核实窃电事实;②对涉嫌窃电的违法行为人,公安机关应依法进行询问、传唤;③对涉嫌犯罪的违法行为人,公安机关应依法予以刑事拘留、逮捕;④对未构成犯罪的违法行为人,公安机关应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3)行政处罚①没收违法所得;②罚款;③吊销电力设施使用许可证;④吊销营业执照;⑤吊销驾驶证;⑥行政拘留。
(4)刑事责任①盗窃电能,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②盗窃电能,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③盗窃电能,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采集窃电管理制度
采集窃电管理制度一、采集窃电管理制度的内容1. 法律法规:采集窃电管理制度的根本依据是相关的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管理条例》等。
这些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了采集窃电的行为和处罚标准,为采集窃电管理提供了法律依据。
2. 监测设备:为了有效监控电力使用情况,采集窃电管理制度要求安装监测设备,对用电量进行实时监测和记录。
监测设备可以帮助发现采集窃电行为,及时采取应对措施。
3. 检测手段:除了监测设备外,采集窃电管理制度还要求配备相关的检测手段,如红外线探测器、电流表等。
通过检测手段,可以有效识别采集窃电行为,从而及时制止。
4. 惩罚措施:针对采集窃电行为,采集窃电管理制度规定了相应的惩罚措施。
一般包括罚款、停电、行政处罚等,在严重情况下还可能构成刑事犯罪。
5. 教育宣传:采集窃电管理制度还要求对广大市民进行相关的教育宣传,增强电力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
只有全社会形成共识,才能有效防范采集窃电行为。
二、采集窃电管理制度的实施情况1. 政府监管:政府在采集窃电管理方面起到了关键作用,通过加强监管和执法力度,有效遏制了采集窃电行为。
各级政府部门成立了专门的采集窃电整治工作组,开展专项行动,打击采集窃电活动。
2. 电力公司协作:电力公司是采集窃电管理的主体力量,他们通过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员工培训,提高巡检频次等措施,有效防范了采集窃电行为。
同时,电力公司还积极与公安机关合作,联合开展采集窃电案件的侦破和打击。
3. 社会参与:采集窃电管理制度还需要广泛动员社会各界的力量,共同参与电力资源的保护和管理。
社会组织、媒体、学校等都可以通过举办宣传活动、开展义务巡逻等方式,加强对采集窃电行为的防范和打击。
4. 效果评估:对采集窃电管理制度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估,可以及时发现问题和不足之处,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
同时,还可以总结成功经验,为其他地区提供借鉴,推动采集窃电管理的不断完善。
综上所述,采集窃电管理制度是维护电力安全和资源合理利用的重要保障,通过各方共同努力,不断完善制度和加强监管,才能有效防范和打击采集窃电行为,保障电力安全和稳定供应。
电力法规-偷电处理
为规范处理违约用电、窃电行为程序,保障正常的供用电秩序,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根据《电力法》、《合同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及《供电营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1职能1.1对公司管辖的客户查获的违约用电、窃电行为进行调查取证、下达通知、停电、追补电费及违约使用电费、恢复送电等处理程序。
1.2处理违约用电、窃电行为应按照本标准规定的审批权限报批,做到程序合法规范、手段合理适当。
1.3稽查大队是处理违约用电、窃电行为的归口管理部门,对公司分管副经理负责。
2 职责2.1按计划开展用电营业普查和稽查工作,及时查处违约用电、窃电行为,及时发现计量装置故障(含现场倍率与电费计算不符)。
2.2对查获的违约用电、窃电行为按程序进行处理。
3 处理程序3.1稽查大队和各供电所有关工作人员进行用电检查时,工作人员不少于两人,并按照规定出示证件。
3.2违约用电、窃电行为的认定及计算依据。
3.2.1在电价低的供电线路上,擅自接用电价高的用电设备或私自改变用电类别的,应按实际使用日期补交其差额电费,并承担两倍差额电费的违约使用电费。
使用起迄日期难以确定的,实际使用日期按三个月计算。
3.2.2私自超过合同约定容量用电的,除应拆除私增容设备外,属于两部制电价的用户,应补交私增设备容量使用月数的基本电费,并承担三倍私增容量基本电费的违约使用电费;其他用户应承担私增容量每千瓦(千伏安)50元的违约使用电费。
如客户要求继续使用者,按新装增容办理手续。
3.2.3擅自使用已在供电企业办理暂停手续的电力设备或启用供电企业封存的电力设备的,应停用违约使用的电力设备。
属于两部制电价的用户,应补交擅自使用或启用封存设备容量和使用月数的基本电费,并承担两倍补交基本电费的违约使用电费;其他客户应承担擅自使用或启用封存设备容量每次每千瓦(千伏安)30元的违约使用电费。
启用属于私增容被封存的设备的,违约使用者还应承担本条第2项规定的违约责任。
电力法窃电处罚标准
电力法窃电处罚标准电力法是我国电力行业的法律法规之一,旨在规范电力行业的管理和运营,保障电网安全稳定运行,防止窃电等违法行为。
根据电力法,窃取、非法使用、非法转供电力以及破坏电力设施的行为是违法行为,对这些行为有相应的处罚标准。
首先,对于窃取电力行为,若窃电行为金额不大,构成轻微违法行为的,可以处以警告或者罚款。
罚款金额一般为窃电金额的1至5倍。
其次,若窃电行为属于情节严重的违法行为,构成一般违法行为或者严重违法行为的,可处以拘留,并可以同时处以罚款。
拘留的时间一般为5至15天,罚款金额一般为窃电金额的2至10倍。
另外,若窃电行为属于情节特别严重的违法行为,构成特别严重违法行为的,可处以拘役,并可以同时处以罚款。
拘役的时间一般为6个月至3年,罚款金额一般为窃电金额的5至20倍。
对于非法使用电力的行为,违法人也会受到相应的处罚。
一般情况下,可处以罚款,罚款金额一般为非法使用电力的市场价值的1倍至5倍。
对于非法转供电力的行为,违法人也会受到相应的处罚。
违法人一般要复电并处以罚款,罚款金额一般为非法转供电力市场价值的1倍至授权供电企业供电费用的5倍。
对于破坏电力设施的行为,违法人也会受到相应的处罚。
破坏电力设施一般可处以拘留,并可以同时处以罚款。
拘留的时间一般为5至15天,罚款金额一般为修复电力设施所需费用的1倍至3倍。
需要注意的是,根据电力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当窃取、非法使用、非法转供电力、破坏电力设施的行为不足以构成犯罪时,可以由公安机关或者电力行政管理部门给予治安管理处罚,这类处罚包括警告、罚款、拘留等。
总之,电力法对于窃电行为有明确的处罚标准,具体的处罚根据窃电行为的情节严重程度和违法人所犯罪行的性质来决定。
只有严格执行法律法规,才能维护电力行业的正常秩序,保障电网的稳定运行。
偷电会被判破坏电力设备罪吗
偷电会被判破坏电力设备罪吗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水电是我们每个人都必不可少的公共资源,也是国家行使自己权力的公共职能,因此,我国在立法上也给予了极大的支持,对于私自使用以及互换的行为进行了定罪,那么,偷电会被判破坏电力设备罪吗?我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帮助。
偷电了是否会被判为破坏电力设备罪1、盗窃没有使用的电力设备、或者私自接电线,作盗窃处理,判3--5年。
2、盗窃正在使用的电力设备是破坏电力设备罪。
(1)没有后果,5--7年。
(2)后果严重,15年、无期。
相关法律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第七十一条盗窃电能的,由电力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追缴电费并处应交电费5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这里指的构成犯罪是指盗窃价值达到刑事追诉标准(各省和各省不同,但起点统一为500-2000元),如果盗窃电能价值上万元,已经触犯了《刑法》264条的规定,涉嫌盗窃罪,电力部门发现后,依法应移交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如下:(一)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五百元至二千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
(二)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
(三)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分别确定本地区执行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
窃电处罚计算方法
窃电处罚计算方法
1偷窃电处罚计算原则
偷窃电属于民事侵权行为,是对被侵害方的电力设备财产的侵犯行为,会对受害者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
根据与侵权行为有关的刑法规定,必须依法处置。
#2处罚标准
根据《电力联合调度运行管理规定》第88条规定,经查实,有偷盗电行为的,应当依法予以处理,偷窃电量小于或等于10度电的,偷窃电量高于10度电的,偷窃电应按照实际用电量的2倍,计算缴纳电费。
#3计算办法
偷窃电量×2×当条款中单价÷1000=应缴纳电费,例如,一次偷窃电量为15度电,按照当条款单价1.80元/度电计算,则应缴纳电费为15×2×1.80÷1000=4.50元。
此外,还要依法对其进行罚款或处罚,具体视当事人的本次偷窃电行为情节而定。
#4其他处罚方式
自偷窃电行为被发现之日起半月内,未支付电费的,应当按本次用电量的3倍计算。
此外,根据国家《电力危害防范法》,采用偷
立、偷盗、偷窃接入电力设备或者从电力设备中获取电力的,可以依法追究侵权行为人的刑事责任。
另外,为了预防偷窃电行为的发生,用电单位应当加强对用电的管理,加强巡检,规范用电管理,检查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做到防止用电安全风险的防控,从而有效地防范和遏制偷窃电行为的发生。
窃电性质判定后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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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电处罚标准
偷电处罚标准
偷电的处罚标准是根据《电力法》的有关规定来规定的,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责令当事人马上停止行为,支付电费,恢复供电。
对于在未停电前发现偷电行为的,应当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用电,缴纳偷电费用,并恢复供电。
2、处以罚款。
对于偷电行为,应当处以违法所得数额三倍以上、不超过十倍以下的罚款;如果违法所得数额没有确定,则可以按照受益人实际消费的电费数额三倍以上、不超过十倍以下的罚款。
3、暂扣电力设备。
对于偷电行为,可根据具体情况,责令当事人停止使用电,暂扣其电力设备,直至消除危害,恢复供电为止。
4、暂扣驾驶证。
对于偷电行为,可根据具体情况,责令当事人暂扣其驾驶证,直至消除危害,缴纳偷电费用为止。
5、对偷电行为以外的其他违法行为,可依法采取行政措施,包括警告、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等。
以上是关于偷电的处罚标准,因违法行为的具体情况不同,具体应用的处罚标准也有所差别,应根据实际情况处罚。
偷电_法律后果(3篇)
第1篇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电力需求日益增长。
然而,一些不法分子为了谋取私利,采取偷电行为,严重扰乱了电力市场秩序,损害了国家和广大用电者的利益。
本文将探讨偷电的法律后果,以警示广大用电者依法用电。
一、偷电的定义及表现形式偷电,是指未经供电企业许可,擅自接用电线,窃取电力资源的行为。
偷电表现形式主要有以下几种:1. 擅自拉接电线:在未取得供电企业许可的情况下,私自拉接电线,从电网中窃取电力。
2. 擅自改动电表:通过改动电表,使电表计量不准确,从而窃取电力。
3. 擅自使用他人用电设施:未经他人同意,擅自使用他人的用电设施,窃取电力。
4. 擅自安装、拆除用电设备:未经供电企业许可,擅自安装、拆除用电设备,窃取电力。
二、偷电的法律后果1. 责令退赔损失:偷电者应当依法赔偿因偷电给供电企业造成的损失。
2.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供电企业有权要求偷电者立即停止偷电行为。
3. 罚款:偷电者将面临罚款的处罚。
根据《电力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偷电者将被处以罚款,罚款金额为偷电电费价值的五倍以下。
4. 刑事责任:在以下情况下,偷电者将面临刑事责任:(1)偷电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2)偷电给供电企业造成重大损失的;(3)偷电行为构成犯罪的。
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偷电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偷电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5. 民事责任:偷电者还需承担民事责任,赔偿因偷电给他人造成的损失。
三、偷电的危害1. 严重影响电力市场秩序:偷电行为严重扰乱了电力市场秩序,损害了供电企业的合法权益。
2. 加重电力供应压力:偷电导致电力资源浪费,加重了电力供应压力,不利于电力资源的合理分配。
3. 危害电网安全:偷电行为可能导致电网负荷过重,增加电网事故发生的风险。
4. 损害他人利益:偷电者窃取他人电力资源,损害了他人的合法权益。
居民窃电处罚计算公式
居民窃电处罚计算公式
居民窃电处罚计算公式是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的《关于规范居民窃电行为的通知》中规定的,其具体公式如下:
窃电金额= 窃取电量×电价×3
处罚金额= 窃电金额×2
其中,窃取电量是指窃取的电能量,以度(kWh)为单位;电价是指当地居民用电的价格;3是指根据国家规定,对于窃电行为,其追溯时限为3年。
根据公式,当居民出现窃电行为时,首先要计算出其窃取的电量和电价,然后将其相乘再乘以3,得到窃电金额。
接着将窃电金额乘以2,得到处罚金额。
需要注意的是,根据《通知》规定,对于窃电行为,不仅要追缴窃取的电量和缴纳相应的电费,还要处以罚款,罚款金额为窃电金额的2倍。
同时,窃电行为也可能会涉及到刑事责任,居民应当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不得窃取电能量。
供电营业规则窃电的制止与处理
供电营业规则窃电的制止与处理标准化工作室编码[XX968T-XX89628-XJ668-XT689N]《供电营业规则》第九章窃电的制止与处理第九章窃电的制止与处理第一百零一条禁止窃电行为。
窃电行为包括:1、在供电企业的供电设施上,擅自接线用电;2、绕越供电企业用电计量装置用电;3、伪造或者开启供电企业加封的用电计量装置封印用电;4、故意损坏供电企业用电计量装置;5、故意使供电企业用电计量装置不准或者失效;6、采用其他方法窃电。
第一百零二条供电企业对查获的窃电者,应予制止并可当场中止供电。
窃电者应按所窃电量补交电费,并承担补交电费三倍的违约使用电费。
拒绝承担窃电责任的,供电企业应报请电力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窃电数额较大或情节严重的,供电企业应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一百零三条窃电量按下列方法确定:1、在供电企业的供电设施上,擅自接线用电的,所窃电量按私接设备额定容量(千伏安视同千瓦)乘以实际使用时间计算确定;2、以其他行为窃电的,所窃电量按计费电能表标定电流值(对装有限流器的,按限流器整定电流值)所指的容量(千伏安视同千瓦)乘以实际窃用的时间计算确定。
窃电时间无法查明时,窃电日数至少以一百八十天计算,每日窃电时间:电力用户按12小时计算;照明用户按6小时计算。
第一百零四条因违约用电或窃电造成供电企业的供电设施损坏的,责任者必须承担供电设施的修复费用或进行赔偿。
因违约用电或窃电导致他人财产、人身安全受到侵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违约用电或窃电者停止侵害,赔偿损失。
供电企业应予协助。
第一百零五条供电企业对检举、查获窃电或违约用电的有关人员应给予奖励。
奖励办法由省电网经营企业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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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处理违约用电、窃电行为程序,保障正常的供用电秩序,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根据《电力法》、《合同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及《供电营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1职能1.1对公司管辖的客户查获的违约用电、窃电行为进行调查取证、下达通知、停电、追补电费及违约使用电费、恢复送电等处理程序。
1.2处理违约用电、窃电行为应按照本标准规定的审批权限报批,做到程序合法规范、手段合理适当。
1.3稽查大队是处理违约用电、窃电行为的归口管理部门,对公司分管副经理负责。
2 职责2.1按计划开展用电营业普查和稽查工作,及时查处违约用电、窃电行为,及时发现计量装置故障(含现场倍率与电费计算不符)。
2.2对查获的违约用电、窃电行为按程序进行处理。
3 处理程序3.1稽查大队和各供电所有关工作人员进行用电检查时,工作人员不少于两人,并按照规定出示证件。
3.2违约用电、窃电行为的认定及计算依据。
3.2.1在电价低的供电线路上,擅自接用电价高的用电设备或私自改变用电类别的,应按实际使用日期补交其差额电费,并承担两倍差额电费的违约使用电费。
使用起迄日期难以确定的,实际使用日期按三个月计算。
3.2.2私自超过合同约定容量用电的,除应拆除私增容设备外,属于两部制电价的用户,应补交私增设备容量使用月数的基本电费,并承担三倍私增容量基本电费的违约使用电费;其他用户应承担私增容量每千瓦(千伏安)50元的违约使用电费。
如客户要求继续使用者,按新装增容办理手续。
3.2.3擅自使用已在供电企业办理暂停手续的电力设备或启用供电企业封存的电力设备的,应停用违约使用的电力设备。
属于两部制电价的用户,应补交擅自使用或启用封存设备容量和使用月数的基本电费,并承担两倍补交基本电费的违约使用电费;其他客户应承担擅自使用或启用封存设备容量每次每千瓦(千伏安)30元的违约使用电费。
启用属于私增容被封存的设备的,违约使用者还应承担本条第2项规定的违约责任。
3.2.4私自迁移、更动和擅自操作供电企业的用电计量装置、电力负荷管理装置、供电设施以及约定由供电企业调度的用户受电设备者,属于居民客户的,应承担每次500元的违约使用电费;属于其他客户的应承担每次5000元的违约使用电费。
3.2.5未经供电企业同意,擅自引入或供出电源或将备用电源和其他电源私自并网的,除当即拆除接线外,应承担其引入(供出)或并网电源容量每千瓦(千伏安)500元的违约使用电费。
3.3窃电行为的认定及计算依据。
3.3.1窃电行为的认定3.3.1.1在供电企业的供电、用电设施上,擅自接线用电的。
3.3.1.2绕越法定的用电计量装置用电的。
3.3.1.3伪造或者擅自开启法定的用电计量装置封印用电的。
3.3.1.4故意损坏法定的用电计量装置用电的。
3.3.1.5以改变接线等方式故意使法定的用电计量装置计量不准或者失效用电的。
3.3.1.6将电费卡非法充值后用电的。
3.3.1.7擅自变更电容、变比等用电设备参数用电,造成电费损失的。
3.3.1.8采用其他方式、方法窃电的。
3.3.2对窃电行为追补电费的计算依据。
3.3.2.1在供电设施上擅自接线用电的,所窃电量按私接设备额定容量(千伏安视同千瓦)乘以实际窃电时间计算确定。
3.3.2.2以其他方法窃电的,所窃电量按计费电能表标定最大电流值(装有限流器的,按限流器整定电流值)所指的容量(千伏安视同千瓦)乘以实际窃电的时间计算确定。
3.3.2.3上述方法无法确定,可以按负荷监控装置的记录确定窃电量。
3.3.2.4窃电时间无法查明时,窃电量参照下列方法确定。
3.3.2.4.1按同类产品国家规定的或者同类产品正常综合单耗和产品产量相乘计算用电量,加上其他辅助用电量后与抄见电量对比的差额计算。
3.3.2.4.2在总表上窃电,按分表合计电量及正常损耗之和与总表抄见电量的差额计算。
3.3.2.4.3按历史上正常月份用电量与窃电后抄见电量的差额,并根据实际用电变化计算确定。
上述3种方法仍无法查明的,窃电日数至少以180天计算,每日窃电时间:电力用户按12小时计算;照明用户按6小时计算。
3.4违约使用电费计算依据:按追补电费的3倍计算违约使用电费。
3.5处理程序3.5.1调查取证。
3.5.2下达违约用电、窃电行为处理通知书。
3.5.3按规定程序对违约用电、窃电用户实施停电。
3.5.4用户承认违约用电和窃电事实并在处理单上书面签字、盖章认可。
3.5.5计算追补电费及违约使用电费数额并按照规定程序、权限报批。
3.5.6用户交纳追补电费、违约使用电费及计量装置防窃电改造费用。
3.5.7采取防止用户再次窃电、违约用电的措施后送电。
3.5.8资料归档。
处理违约用电、窃电行为必须按上述程序逐一进行,上一程序未完成不得进入下一程序。
4 检查与考核4.1稽查大队查获的违约用电、窃电(含举报投诉),必须在3个工作日内处理完毕。
4.2用电管理人员、计量外勤等工作人员发现违约用电、窃电行为时必须保护现场,保全证据,并尽快通知本单位有处理权限的工作人员进行现场调查取证工作,最长不得超过6小时。
4.3所有追补电费、违约使用电费按公司规定上缴。
4.4工作人员发现违约用电和窃电行为不及时制止,不保护现场造成证据被用户销毁的,不按照规定上报、移交的,按公司《营销事故调查处理规定》、《龙海市供电公司业绩考核办法》等处理。
4.5除公司规定的有权处理违约用电和窃电的人员外,其他任何人不得处理违约用电和窃电。
4.6稽查大队、有关营销单位工作人员在处理违约用电和窃电行为时,必须下达违约用电或窃电行为处理通知书,未经下达通知不得径行处理。
4.7各营销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定的职权范围、程序处理违约用电、窃电,不得违反工作程序、未经审批越权处理违约用电和窃电。
违反规定的,按公司《营销事故调查处理规定》等处理。
4.8工作人员与客户串通违约用电、窃电的,按公司《营销事故调查处理规定》、《济南供电公司下岗规定》等严肃处理。
触犯国家法律的移交司法部门追究法律责任。
1 总则1.1本标准规定了对违约、窃电行为的查处和日常管理工作以及给予检举、查获者的奖励办法。
1.2本标准适用于公司及各供电分公司。
2 引用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用电检查管理办法》《供电营业规则》《窃电(违约)案件举报奖励办法》湖北丹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发布3 管理职能3.1 违约、窃电的查处是营销管理不可缺少的一个重要环节,监察大队是违约、窃电的查处的归口部门。
市场营销部负责辖区范围内,反窃电检查和对用户违约用电检查的日常管理工作。
3.2 电力监察大队负责处理全公司违约、窃电的查处工作,对电量超过十万千瓦时、金额超过5万元的违约、窃电案件的处罚,必须报公司分管营销副总经理审批。
3.3电力监察大队和市场营销部可直接处理供电区域内违约窃电用户,也可将调查处理的用户交由供电分公司处理;对违约窃电情节复杂、需由上级查处更为合适时,供电分公司可报上级处理。
3.4 电力监察大队对全公司违约、窃电处理与反窃电专项检查管理失职、失误负责;各供电分公司用电检查对本级辖区内违约、窃电查处管理负责,并接受上级用电检查的监督管理。
3.5 当窃电案件较为严重、移交公安机关处理时,公司安保部门有移交处理的联系职能,并参与案件的全过程。
4 管理内容与要求4.1 违约用电、窃电行为必须坚决依法查处,必须做到有案必查、有错必纠。
4.2 任何单位或个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即为窃电:4.2.1在供电企业的供电设施上,擅自接线用电;4.2.2 绕越供电企业的用电计量装置用电;4.2.3伪造、开启法定的或者授权的计量检定机构加封的用电计量装置封印用电;4.2.4故意损坏供电企业用电计量装置;4.2.5故意使供电企业的用电计量装置计量不准或者失效。
4.2.6采用其它办法窃电。
4.3下列危害供用电安全,扰乱正常供用电秩序的行为,属于违约用电行为:4.3.1在电价低的供电线路上,擅自接用电价高的用电设备或私自改变用电类别的;4.3.2 私自超过合同约定的容量用电的;4.3.3 擅自超过计划分配的用电指标的;4.3.4擅自使用已在供电企业办理暂停手续的电力设备或启用供电企业封存的电力设备的;4.3.5 私自迁移、更动和擅自操作供电企业的用电计量装置、电力负荷管理装置、供电设施以及约定由供电企业调度的用户受电设备的;4.3.6 未经供电企业同意,擅自引入(供出)电源或将备用电源和其它电源私自并网的。
4.4 违约、窃电的查处4.4.1违约、窃电的检查、处理需按照程序规范、手续合法、主体明确的要求进行。
4.4.2 查处违约、窃电案件必须以事实为依据,证据确凿,有法律认可的物证、摄相、笔录等证据。
4.4.2.1每例案件均由主持调查责任单位填报《窃电、违约行为查处呈报表》上报电力监察大队。
4.4.2.2现场取证填列《窃电、违约案件调查取证清单》,收取证据及材料。
4.4.2.3 用电监察人员在执行检查时,应携带《用电检查证》,并按规定填写《用电检查工作单》。
现场用电监察人员不得少于两人,现场检查确认有违约用电或窃电行为的,检查人员必须当场调查、取证,并下达《违约用电、窃电通知书》一式两份,由客户代表签收,一份送达客户,一份作为处理依据存档备查。
4.4.2.4 检查人员发现窃电行为应保护现场,及时采取拍照、摄像、录音等手段收集证据,收缴与窃电有关的物证(对不易移动的物证应进行拍照)并及时登记备案,对于窃电工具、窃电痕迹、计量表计等需要鉴定的,检查人员应予以封存。
鉴定单位或机关进行鉴定后出具的书面鉴定结论应及时登记备案。
4.4.2.5 对拒绝承担窃电责任的窃电行为人,其行为构成犯罪的,应依照《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或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依法起诉。
对已经查获且其窃电行为并构成犯罪的嫌疑人,应向当地公安部门报案,依法起诉。
4.4.2.6 客户对违约用电行为或窃电行为拒不承认和改正,用电监察人员可依照电力法规规定的程序终止供电。
4.4.2.7 对违约用电、窃电行为的处理应依照查、处分开原则。
用电监察部门应制定违约用电、窃电处理的内部流程,按照现场开据的连续编号的《违约用电、窃电通知书》,连续登记《违约用电、窃电处理情况登记表》,计算并填写《违约用电、窃电处理工作单》,按照审批权限经相关领导审批后,填写《缴费通知单》,并交给客户;《违约用电、窃电处理工作单》(一式二份)交营业收费部门,登记《违约用电、窃电处理情况登记表》内“转营业收费日期”栏。
客户持《缴费通知单》到营业收费部门缴费。
营业收费部门依据《违约用电、窃电处理工作单》收取追补电费及违约使用电费,并填写有关内容。
填写完毕的《违约用电、窃电处理工作单》,一份留存,一份转回用电监察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