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国家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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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房拆迁补偿标准

农村房拆迁补偿标准

农村房拆迁补偿标准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指在国家农村房屋拆迁过程中,为了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和生活质量,政府对农村房屋拆迁所给予的经济或物质补偿。

一、农村房屋拆迁补偿范围农村房屋拆迁补偿范围主要包括:被征收农民的住房补偿、地上附着物补偿、基础设施、临时征地设施等的补偿。

1.住房补偿:住房补偿主要包括房屋建筑物本身的补偿和与之相连的附属设施的补偿,如门窗、墙体、屋顶等。

补偿金额一般按照房屋建筑面积计算,包括建筑物的正常构造和装修。

2.地上附着物补偿:地上附着物包括农民自行修建的车棚、窑炉、厕所、围墙等,也需要进行补偿。

补偿标准参照住房补偿标准。

3.基础设施补偿:如果拆迁过程中涉及到农民自行修建的基础设施(如水井、水泵、太阳能设备等),也需要进行相应的补偿。

4.临时征地设施:如果农民在征地前需要进行临时建设,如搭建临时房屋、棚户等,这些临时征地设施也需要被征收。

二、农村房屋拆迁补偿计算方法农村房屋拆迁补偿计算方法主要有以下几种:1.按建筑面积计算:多数情况下,房屋拆迁补偿是按照农民房屋的建筑面积来计算的,具体补偿金额则按照一定的标准来确定。

2.按房龄计算:房屋的使用寿命越长,补偿金额也会相应增加,因为房屋的老化程度增加,属于正常磨损范畴。

3.按市场价值计算:对于一些高档房屋或特殊情况下,也会根据市场价值来确定补偿金额,以保证农民权益不受损害。

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在不同地区、不同城乡差距较大。

一般而言,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包括房屋补偿、附着物补偿等几个方面。

1.房屋补偿标准:一般来说,房屋补偿标准按照建筑面积进行计算。

例如,地拆迁补偿标准为每平方米1200元,如果农民的房屋建筑面积为100平方米,那么房屋补偿金额应为1200元/平方米×100平方米=120,000元。

2.附着物补偿标准:附着物补偿一般按照房屋补偿标准的一定比例进行计算,一般为房屋补偿标准的10%~30%。

例如,如果房屋补偿标准为1200元/平方米,附着物补偿比例为20%,那么附着物补偿金额为1200元/平方米×100平方米×0.2=24,000元。

2014土地赔偿标准

2014土地赔偿标准

2014土地赔偿标准土地赔偿标准是指在土地征收过程中,政府对被征收人因土地被征收而造成的损失给予的经济补偿。

土地赔偿标准的制定,直接关系到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也是土地征收工作中的重要环节。

2014年,我国对土地赔偿标准做出了一系列调整和规定,下面将对2014年土地赔偿标准进行详细介绍。

首先,2014年的土地赔偿标准在补偿范围上做出了明确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被征收人可以获得的经济补偿包括土地补偿款、过渡期生活补助费、搬迁补助费等。

其中,土地补偿款是根据被征收土地的类型、土地利用年限、土地权属等因素确定的,过渡期生活补助费是指在被征收后,被征收人暂时无法维持正常生活所需的补助费,搬迁补助费是指被征收人因征收搬迁而产生的费用,包括搬迁交通费、搬迁安置费等。

其次,2014年的土地赔偿标准在补偿计算方法上做出了调整。

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土地赔偿款的计算是以被征收土地的补偿标准为基础,按照土地利用年限、土地权属等因素进行适当调整。

具体计算方法是,首先确定被征收土地的补偿标准,然后根据土地的利用年限和权属情况进行调整,最终得出被征收人应获得的土地赔偿款金额。

这一调整使得土地赔偿标准更加科学合理,能够更好地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

再次,2014年的土地赔偿标准在程序和监督方面也做出了明确规定。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土地赔偿标准的确定需要经过公示和听证程序,确保被征收人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同时,相关部门对土地赔偿标准的执行进行监督,确保赔偿款的及时发放和合理使用。

这一规定有效地保障了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也提高了土地赔偿标准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总的来说,2014年的土地赔偿标准在补偿范围、补偿计算方法和程序监督等方面都做出了一系列调整和规定,这些调整和规定的出台,不仅更好地保障了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也提高了土地赔偿标准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希望各地政府和相关部门能够严格执行这些规定,确保土地征收工作的顺利进行,也为我国的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好的土地资源保障和支持。

农村宅基地的拆迁补偿标准

农村宅基地的拆迁补偿标准

一、农村宅基地的拆迁补偿标准农村宅基地是农民用于建设自住房屋的土地。

但是当需要拆迁的时候,为了弥补大家的损失,国家会给予一定的补偿,那么宅基地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一)由于宅基地的产权属于村集体,因此,这部分补偿归村集体所有,不会直接给宅基地使用人。

村民的宅基地被征收后,如果没有其他宅基地,那么村集体要给村民重新分配宅基地,让村民在新的宅基地上建房子。

(二)土地补偿的标的是土地使用权,一般分为2种形式:一是货币补偿,二是置换补偿。

货币补偿就是根据相关补偿标准,对你的宅基地按每平方米多少钱直接付钱给你;置换补偿就是在规划的安置区域按不同低价折换成多少平方米对你进行安置。

还有就是房屋及地上附着物的补偿,这个补偿的标的是物产所有权,这项补偿一般就只有一种补偿方式,就是货币补偿。

(三)现行的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征用土地的,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用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农村宅基地补偿二、农村宅基地拆迁补偿方式(一)产权调换形式。

产权调换,是指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的拆迁补偿采取的保留被拆迁人对房屋拥有所有权形式。

也就是说拆迁人以易地或再建的房屋作为交换,用作对被拆除房屋的补偿,被拆迁人对该房屋继续拥有原来那种对被拆除房屋的产权关系。

(二)作价补偿形式。

作价补偿,是指拆迁人对被拆除的房屋,按其价值以货币结算方式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

(三)产权调换与作价补偿相结合形式。

产权调换与作价补偿相结合,是指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的补偿人的拆迁补偿中,部分采取产权调换补偿,部分采取作价补偿,当拆迁人与被拆迁人之间就被拆除房屋进行补偿时,以产权调换或作价补偿达成协议后,但在拆迁人和被拆迁人双方或某一方出现困难时,可根据具体情况,双方协商采取产权调换和作价补偿相结合的形式,解决对被拆迁人的补偿问题。

三、农村宅基地补偿款归谁依据我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对农村集体土地进行征收时,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宅基地上的房屋是附着物补偿归所有者所有,所以宅基地的土地补偿归村委,房屋的补偿归所有人。

2014国家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详]

2014国家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详]

2014国家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农村房子是有房产证的,农村房产证办理流程规定于《房屋登记方法》中,在盖房子的时候要获得《集体土地使用证》和《建设规划许可证》。

房屋盖好之后,用这两个证去房管所换取房产证。

农村房屋拆迁主要涉与拆迁政策以与拆迁补偿,具体规定于《农村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拆迁补偿是指拆迁人对被拆除房屋的所有人,依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给予的补偿。

拆迁补偿的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还可以选择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相结合的补偿方式。

货币补偿货币补偿是通过不同的法定依据由专业的评估机构对被拆迁房屋进行专业的估价,生成有据可循的多元组成的补偿金额。

以下介绍三种法定评估依据:市场评估价: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房地产市场价格,是由符合规定的专业估价机构,根据估价目的,遵循估价原则,按照估价程序,选用适宜的估价方法,并在综合分析影响房地产价格因素的基础上,对房地产在估价时点的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进行估算和判定的活动。

商品房交易均价:是指同区域、同类型普通住宅商品房交易平均价格,由相关部门每季度定期汇总测定并公布。

重置价:是指由估价机构采用估价时点的建筑材料和建筑技术,按估价时点的价格水平,判定出重新建造与估价对象具有同等功能效用的全新状态的建筑物的正常价格。

上述三种价格都是拆迁补偿的法定依据,但用途各有不同,在不同情形下分别适用。

产权置换产权置换也被称作产权调换,根据评估方法不同,有两种置换方式。

价值标准产权置换指的是依照法定程序,通过对被拆迁人房屋的产权价值进行评估,之后再以新建房屋的产权予以价值的等价置换。

面积标准产权置换指的是以房屋建筑面积为基础,在应安置面积不结算差价的异地产权房屋调换。

产权置换分为两种形式:异地安置:是指由于开发商项目不涉与住宅或由于该地块容积率原因,不能进行回迁安置,只能选择在其他地块上新建安置房,再通过产权的增减尽量以等价价值做到产权置换。

回迁安置:是指开发商拆迁重建项目能够完成回迁安置,通过产权置换比例完成回迁安置。

郑州市2014,142号文件拆迁补偿标准

郑州市2014,142号文件拆迁补偿标准

郑政文2014142 号文件拆迁补偿标准附件1青苗费补偿标准名称等别粮食作物经济作物园艺作物包括蔬菜、瓜类、草莓备注一1300150040001.粮食作物主要指小麦、玉米、水稻等作物;2.经济作物主要指棉花、烟叶、油料等作物;3.蔬菜包括茄果类和叶菜类.二1100 1300 3600三960 1100 3400附件2建构筑物类补偿标准名称标准规格备注平房砖木结构495元/平方米砖墙或石墙承重、木屋架、木预制檩条、瓦屋顶、房屋净高3m、水泥地面、内外墙普通抹灰、木质门窗砖混结构620元/平方米全砖墙、预制或混凝土板顶、单层房屋净高2.8m、铝合金门窗楼房砖木结构550元/平方米砖墙或石墙承重、木屋架、木预制檩条、瓦屋顶、单层房屋净高3m、水泥地面、内外墙普通抹灰、木质门窗附件3果树类补偿标准附件4林木类补偿标准桑叉120元/墩荆条36元/墩乔木类苗圃用材类5元/棵每亩株数≤5000株;树种分类见乔木类备注观赏类10元/棵常青类15元/棵鲜切花球茎类50000元/亩百合、郁金香、剑兰等其它鲜切花30000元/亩玫瑰、菊花、非洲菊等草坪8元/平方米高羊茅、早熟禾、三叶草等生产的草坪附件5过渡补助费和搬家补助费补偿标准名称标准备注过渡补助费各县按220元/月/人,市本级按600元/月/人1.过渡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8个月;2.实行产权调换的按实际过渡月数发给被拆迁人过渡补助费;3.先安置后搬迁,不发放过渡补助费;4.市本级包括金水区、管城回族区、惠济区、中原区、二七区、郑东新区、郑州高新区、郑州经济开发区.搬家补助费各县按2000元/户,市本级按3000元/户1.一次性发放;2.市本级包括金水区、管城回族区、惠济区、中原区、二七区、郑东新区、郑州高新区、郑州经济开发区.。

2014年最新国家征地补偿标准

2014年最新国家征地补偿标准

2014年最新国家征地补偿标准D草案删除了现行法第47条中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以及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的内容。

草案第47条第一款明确规定:“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照合法、公正、公开的原则制定严格的程序,给予公平补偿。

”有利提高农民分成比例“现行征地补偿制度是由土地管理法确定的,最关键的条款是第47条。

”国务院法制办主任宋大涵在作草案说明时说,“分两步走,先集中精力对第47条进行修改,待土地管理法修正案通过后,由国务院制定条例。

”宋大涵表示,从补偿原则看,原47条的规定没有综合考虑土地年产值以外的其他因素,包括土地区位、供求关系以及土地对农民的就业和社会保障功能。

从补偿标准看,“30倍上限”规定过死,不适应不断变化的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各地不同情况。

草案指出,征收农民集体土地补偿安置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制定。

依照国务院制定的具体办法,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规定补偿安置的具体标准。

中国土地学会副理事长黄小虎认为,这是一个很大的进步,符合中央提出的改革征地制度要尊重农民的土地财产权的精神。

11月2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的草案,对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收补偿制度作了修改。

会议指出,在工业化、城镇化加快的情况下,占地过多过快问题日益突出,必须推进改革、健全法制,严格约束占用耕地。

十八大报告也提出“改革征地制度,提高农民在土地增值收益中的分配比例”。

按照现行的30倍上限估算,目前农民在土地增值收益中的分配比例不足十分之一。

《第一财经(微博)日报》以占比最大的水稻田的产值计算:全国水稻平均亩产470公斤,以目前稻谷价格2元/公斤可获940元产值;冬季种植经济作物的产出,按占比最大的油菜籽计算,国家发改委价格司2007年报告称平均每亩产值508元。

两项相加,平均每亩产值在1500元左右。

按最高补偿30倍计算,最高可获得4.5万元/亩左右。

而土地增值收益远高于这一数字。

2014年最新国家征地补偿标准

2014年最新国家征地补偿标准

2014年最新国家征地补偿标准征地补偿新标准2014 随着土地管理法修正案提请全国人大初审,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记者会上提及其任内要做完的第二个“困难的事情”——制定并出台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征地补偿新标准2014随着土地管理法修正案提请全国人大初审,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记者会上提及其任内要做完的第二个“困难的事情”——制定并出台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条例,真正保障法律赋予农民的财产权利——有了进展。

在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土地管理法修正案草案(下称“草案”)被提请会议审议。

草案删除了现行法第47条中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以及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的内容。

草案第47条第一款明确规定:“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照合法、公正、公开的原则制定严格的程序,给予公平补偿。

”“现行征地补偿制度是由土地管理法确定的,最关键的条款是第47条。

”国务院法制办主任宋大涵在作草案说明时说,“分两步走,先集中精力对第47条进行修改,待土地管理法修正案通过后,由国务院制定条例。

”宋大涵表示,从补偿原则看,原47条的规定没有综合考虑土地年产值以外的其他因素,包括土地区位、供求关系以及土地对农民的就业和社会保障功能。

从补偿标准看,“30倍上限”规定过死,不适应不断变化的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各地不同情况。

草案指出,征收农民集体土地补偿安置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制定。

依照国务院制定的具体办法,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规定补偿安置的具体标准。

中国土地学会副理事长黄小虎认为,这是一个很大的进步,符合中央提出的改革征地制度要尊重农民的土地财产权的精神。

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的草案,对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收补偿制度作了修改。

会议指出,在工业化、城镇化加快的情况下,占地过多过快问题日益突出,必须推进改革、健全法制,严格约束占用耕地。

2014年农村土地补偿新标准

2014年农村土地补偿新标准

2014年农村土地补偿新标准为了适应经济建设的需要,为人民建设更美好安宁的家园,方便交通,充分发挥现代交通工具的便捷,用时间缩小边远地区的距离,实现城乡一体化,希望广大人民群众支持配合,特制定本条例。

(一) 征地补偿1、征收耕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

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

2、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8万元。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9万元。

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6万元。

3、征收林地及其他农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8万元。

4、征收工矿建设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体建设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6万元。

5、征收空闲地、荒山、荒地、荒滩、荒沟和未利用地平均每亩补偿2.1万元。

(二)其他税费1、耕地占用税,按每平方米2元计算。

2、商品菜地开发建设基金,按每亩1万元计算。

3、征地管理费,按征地总费用的3%计算。

由国土资源部门严格按有关规定使用。

4、耕地占补平衡造地费,平均每亩4000元,统筹调剂使用,省国土资源厅负责监督验收。

(三)征地工作程序1、告知征地情况。

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以书面形式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

在告知后,凡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拟征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2、确认征地调查结果。

国土资源部门会同交通、林业部门,对拟征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进行调查,调查结果应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各市动迁办公室共同确认。

3、组织征地听证。

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国土资源部门应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对拟征土地的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申请听证的权利。

当事人申请听证的,应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规定的程序和有关要求组织听证。

4、签订征地补偿协议。

国土资源部门要按照本方案制定的补偿标准,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个人签订征地补偿协议,并将协议作为征地报件必备件附征地卷一同上报。

2014动迁补偿标准

2014动迁补偿标准

2014动迁补偿标准
2014年,我国动迁补偿标准得到了一系列的调整和完善,以更好地保障被征地农民和城市居民的合法权益。

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动迁补偿标准主要包括被征地补偿、安置补助、过渡期生活补助等内容。

下面将对这些内容进行详细解读。

首先是被征地补偿。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被征地补偿标准应当充分保障被征地
农民的利益,包括土地补偿费、瓦工补偿费、树木补偿费等。

被征地农民应当按照政策规定及时领取相应的补偿款项,确保其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其次是安置补助。

对于因征地而需要重新安置的被征地农民和城市居民,政府
应当提供相应的安置补助,包括安置补助金、安置补助房等。

安置补助金应当根据被征地人口数量、安置地区房价等因素进行合理计算,确保被征地人员能够在新的安置地区重新安居乐业。

最后是过渡期生活补助。

在动迁过程中,被征地农民和城市居民可能会面临一
段时间的生活过渡期,政府应当给予相应的生活补助,以帮助他们度过这一阶段。

过渡期生活补助应当综合考虑被征地人员的家庭人口、收入来源等因素,确保其基本生活不受影响。

总的来说,2014年的动迁补偿标准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被征地农民和城市居民的补偿待遇,更好地保障了他们的合法权益。

然而,也有一些地方存在执行不到位、标准不统一等问题,需要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强监督和管理,确保动迁补偿标准的贯彻执行。

希望未来能够进一步完善动迁补偿标准,让被征地农民和城市居民能够得到更好的保障和补偿。

郑州市2014,142号文件拆迁补偿标准

郑州市2014,142号文件拆迁补偿标准

郑州市2014,142号文件拆迁补偿标准在城市的发展进程中,拆迁是一个不可避免的环节。

而拆迁补偿标准,则直接关系到被拆迁人的切身利益。

郑州市 2014 年 142 号文件所规定的拆迁补偿标准,旨在保障拆迁工作的公平、合理与有序进行。

首先,让我们来了解一下这份文件中关于房屋拆迁补偿的相关内容。

对于被拆迁的房屋,补偿方式主要包括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两种。

货币补偿的金额,是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结合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来确定的。

评估机构的选择应当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由被拆迁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则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

在建筑面积的计算上,文件有着明确而细致的规定。

合法的建筑面积将按照实际测量结果计算补偿。

对于未经登记的建筑,并非一概而论地不予补偿。

如果能够证明该建筑是在合法建设的基础上形成的,且不存在违法违规情形,也会给予适当的补偿。

但对于那些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则不予补偿。

产权调换方面,按照被拆迁房屋合法建筑面积1:1 的比例进行安置。

安置房屋的面积原则上不低于被拆迁房屋的面积。

如果安置房屋的面积大于被拆迁房屋的面积,被拆迁人需要按照规定的价格补交差价;反之,如果安置房屋的面积小于被拆迁房屋的面积,拆迁方应当按照市场价格给予被拆迁人货币补偿。

除了房屋本身的补偿,室内装修及附属设施也在补偿范围之内。

室内装修的补偿根据装修的档次和实际情况进行评估确定。

附属设施如门窗、水电设施、炉灶等也会给予相应的补偿。

对于因拆迁而造成的搬迁费用,文件也有明确规定。

搬迁补助费按照被拆迁房屋合法建筑面积计算,每平方米给予一定金额的补助。

如果需要临时安置,还会给予临时安置补助费。

临时安置补助费的标准根据被拆迁区域的实际情况和安置时间的长短来确定。

在商业用房的拆迁补偿上,情况相对复杂一些。

对于正在营业的商业用房,除了房屋本身的补偿外,还会考虑因拆迁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

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的用途、经营状况、纳税情况等因素综合确定。

2014年最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2014年最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2014年最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拆迁补偿是指拆迁人对被拆除房屋的所有人,依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给予的补偿。

拆迁补偿的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还可以选择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相结合的补偿方式。

房屋拆迁如何赔偿?补偿标准是什么?房屋拆迁补偿标准的计算公式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

一般有:(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

由宅基地区位补偿价、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构计算公式为:房屋拆迁补偿价=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

(一)房屋拆迁补偿计算标准(1)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2)房屋拆迁补偿差价=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被拆迁人获得调换产权的房屋的评估价格(二)房屋拆迁安置费计算标准(被拆迁人或承租人)房屋拆迁安置费=搬迁补助费+没有提供周转房情况下的临时安置补助费+超过过渡期限的临时安置补助费+非住宅房屋因停产、停业造成的损失赔偿费注:1、如果拆迁人提供周转房且拆迁房屋使用人居住,则公式第二项补助费为0;2、如果拆迁房屋属住宅房屋,则公式第四项赔偿费为0;3、被拆迁人获得补偿,表明该房屋由其自用。

(三)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1)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撤销的,以及建制虽然不撤销,但不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问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

2014年农村宅基地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2014年农村宅基地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2014年农村宅基地赔偿标准是怎样的网友提问:2014年农村宅基地赔偿标准是怎样的呢?律师解答:《土地管理法》第47条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具体补偿标准: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

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

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制定。

农村宅基地相关知识纠纷处理实践中,因宅基地使用权而发生的纠纷在民事纠纷中比较常见。

对宅基地使用权纠纷应按下列原则妥善处理:原则1依法保护国家、集体的宅基地所有权。

我国土地分别属于国家和集体所有。

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土地改革前的旧契约不能作为土地权属的依据。

处理宅基地(土地)纠纷,应切实保护国家和集体的土地所有权。

属于国家或集体所有的宅基地,集体组织或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

原则2依法保护公民、法人合法取得的宅基地使用权。

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使用国有土地的单位或者个人,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农村居民建住房,应当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使用耕地的,由乡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

未经批准的,不予保护。

法人、公民合法继承的宅基地使用权除经统一规划或个别调整外,长期不变。

另外,宅基地使用权包括合法取得和合法使用两个方面。

对非法扩大、抢占宅基地甚至耕地的行为应依法宣布其无效,并可给予法律制裁。

土地赔偿标准2014

土地赔偿标准2014

土地赔偿标准2014土地赔偿标准是指在土地征收或征用过程中,政府对土地使用权人或者土地所有权人进行的经济补偿。

2014年,我国土地赔偿标准有了一些调整和变化,下面将具体介绍土地赔偿标准2014年的相关内容。

首先,2014年土地赔偿标准的调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对土地的补偿标准进行了调整,根据土地的用途、地理位置、土地等级等因素进行综合考虑,对不同类型的土地进行了分类,并制定了相应的赔偿标准。

二是对于土地征收或征用所造成的农田、林地、草地等资源损失进行了合理的补偿。

三是对于土地征收或征用所导致的房屋、树木、果树等附属设施的损失也进行了相应的赔偿。

四是对于土地征收或征用所造成的土地使用权人或土地所有权人的生活、生产、生态环境等方面的影响也进行了综合考虑,并进行了相应的补偿。

其次,根据土地赔偿标准2014年的相关规定,具体的赔偿计算方法如下,一是根据土地的面积、地理位置、土地等级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估,确定土地的基准补偿标准。

二是根据土地使用权人或土地所有权人的申报材料和相关证明文件,确定土地的实际补偿金额。

三是对于土地征收或征用所导致的附属设施的损失,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评估,并进行相应的赔偿。

四是对于土地征收或征用所造成的生活、生产、生态环境等方面的影响,进行合理的补偿。

再次,土地赔偿标准2014年的执行主体主要包括政府部门、土地管理部门、征收单位等相关部门和单位。

这些执行主体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依法依规进行土地赔偿工作,确保土地赔偿标准的合理、公正和及时执行。

同时,要加强对土地赔偿标准的宣传和解释工作,提高土地使用权人和土地所有权人的知情权和参与度,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

最后,土地赔偿标准是土地征收或征用的重要环节,关系到土地使用权人和土地所有权人的切身利益,也关系到国家和社会的稳定和发展。

因此,我们要充分认识土地赔偿标准的重要性,加强对土地赔偿标准的研究和完善,不断提高土地赔偿标准的科学性和公正性,为我国的土地征收和征用工作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和政策支持。

2014年征地补偿最新标准

2014年征地补偿最新标准

2014年征地补偿最新标准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项目工作的进一步推进,征地成为必然,作为被征地者的村民、居民最关心的的就是征地补偿标准,征地补偿费用是多少?不服征地补偿该找谁解决?2014年征地补偿最新标准是怎么样的呢?下面法律知识根据收集整理,为您详细介绍2014年征地补偿最新标准,仅供您参考。

一、征地补偿标准有哪些具体规定呢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

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

原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的土地管理规定,已经在2013年3月26日《土地管理法》中删除。

征地补偿费用项目有哪些?1、土地补偿费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

2、青苗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3、附着物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而向该所在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4、安置补助费、用地单位对被征地单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的富余劳动力而支付的补偿费用。

征地补偿费用的分配,各项补偿费用由被征地单位收取后,按如下方式处理:1、土地补偿费、依法应支付给集体的安置补助费、集体所在的青苗补偿费和附着物补偿费,由被征地单位管理和使用。

2、青苗补偿费和附着物补偿费归青苗和附着物的所有者所有。

3、安置补助费的归属、使用:(1)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其管理和使用。

(2)由其他单位安置的,支付给安置单位。

(3)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发放给安置人员个人或经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农田征收补偿标准2014

农田征收补偿标准2014

农田征收补偿标准2014农田征收是指政府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法对农村集体土地实行征收,并按照国家规定给予相应的补偿。

2014年,国家对农田征收补偿标准进行了调整,以更好地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

下面将详细介绍2014年农田征收补偿标准的相关内容。

首先,根据《农村土地征收与补偿条例》,征收农田的补偿标准包括土地补偿费、过渡期安置费、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偿费用。

其中,土地补偿费是根据土地征收前三年的平均年产值和土地权属等因素确定的,过渡期安置费是指在农田征收后,农民需要过渡期安置时给予的费用,生活补助费是指在农田征收后,农民因失地失业给予的生活补助费用,其他补偿费用是指在农田征收过程中因农民合法权益受到损害而给予的其他费用。

其次,根据《土地管理法》和《土地征收条例》,农田征收的补偿标准应当符合公平合理原则,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

在确定补偿标准时,应当充分考虑土地的质量、位置、土地权属、土地利用年限等因素,合理确定土地补偿费用。

同时,过渡期安置费、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偿费用也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合理确定,确保农民在农田征收后能够得到合理的补偿。

再次,农田征收补偿标准的调整应当与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收入增加等政策相配套,形成合理的政策体系。

在制定和调整农田征收补偿标准时,应当充分考虑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和农村发展政策,促进农村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农民收入的增加,实现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最后,农田征收补偿标准的执行应当加强监督和检查,确保补偿标准的执行情况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政府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农田征收补偿标准的监督和检查机制,加强对农田征收补偿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违法违规行为,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2014年农田征收补偿标准的调整是为了更好地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

各地政府和相关部门应当严格执行农田征收补偿标准,确保农民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推动农村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

2014农田征收补偿标准

2014农田征收补偿标准

2014农田征收补偿标准农田征收是指政府为了进行基础设施建设、城市扩建等公共利益目的,对农村集体土地实行征用的行为。

在农田征收过程中,对被征收农田的补偿标准直接关系到农民的切身利益,因此,2014年颁布的《农村土地征收与补偿条例》对农田征收补偿标准做出了明确规定。

首先,根据《农村土地征收与补偿条例》,农田征收补偿标准应当包括土地补偿费、过渡期农业补助、安置补助、生活补助等内容。

其中,土地补偿费是指政府对被征收农田的补偿费用,应当按照土地的实际利用价值和市场价格进行合理评估,确保农民能够得到公平合理的补偿。

过渡期农业补助是指在农田被征收后,政府应当向农民提供相应的过渡期补助,保障农民的生计不受影响。

安置补助是指对因征收土地而需要搬迁安置的农民,政府应当给予相应的补助,确保他们能够顺利安置。

生活补助是指在农田被征收后,政府应当向农民提供一定期限的生活补助,帮助他们渡过难关。

其次,农田征收补偿标准的具体执行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政府部门在征收农田、确定补偿标准时,应当充分征求农民的意见,保障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表达权。

同时,政府应当建立健全的农田征收补偿标准评估机制,确保补偿标准的科学合理性和公平公正性。

对于农民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情况,应当依法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确保他们能够得到应有的补偿。

最后,农田征收补偿标准的执行应当加强监督和评估。

政府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对农田征收补偿标准的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解决。

同时,应当加强对农民的法律宣传和援助,帮助农民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确保农田征收补偿标准的执行得到落实。

综上所述,2014年颁布的《农村土地征收与补偿条例》对农田征收补偿标准做出了明确规定,旨在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确保农田征收补偿标准的执行公开、公正、公平。

希望各级政府部门能够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切实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经济社会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2014年土地补偿新标准

2014年土地补偿新标准

2014年土地补偿新标准2014年,我国出台了新的土地补偿标准,对土地征收和补偿工作产生了深远影响。

新标准的实施,旨在更好地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土地征收与补偿工作的规范化和科学化发展。

本文将对2014年土地补偿新标准进行详细解读,以期为相关工作提供参考和指导。

首先,新标准对土地补偿的范围进行了明确规定。

在征收土地时,应当全面考虑土地的农业、生态、水利等多种功能,合理确定补偿范围,确保农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此外,新标准还对土地使用权的补偿进行了规定,明确了土地使用权的补偿标准和方式,为土地征收提供了明确的依据。

其次,新标准对土地补偿的计算方法进行了细化和完善。

在确定土地补偿标准时,应当综合考虑土地的地块面积、土地的肥力等级、土地的产出能力等因素,采用科学的方法进行计算,确保补偿金额合理公正。

同时,新标准还规定了土地补偿款的支付方式和期限,保障了农民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再次,新标准对土地补偿的程序和流程进行了规范和规定。

在进行土地征收和补偿工作时,应当依法进行,程序合法、透明,确保农民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同时,新标准还规定了土地征收和补偿工作的监督和检查机制,加强了对土地征收和补偿工作的监督和管理,有效防止了一些不法行为的发生。

最后,新标准对土地补偿的实施效果进行了评估和监督。

在新标准实施后,应当对土地征收和补偿工作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同时,还应当加强对土地征收和补偿工作的监督和管理,确保新标准的有效实施。

总之,2014年土地补偿新标准的出台,为土地征收和补偿工作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和操作指南,有利于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土地征收与补偿工作的规范化和科学化发展。

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应当认真贯彻新标准的要求,切实加强对土地征收和补偿工作的管理和监督,确保新标准的有效实施,为我国的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提供有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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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国家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农村房子是有房产证的,农村房产证办理流程规定于《房屋登记办法》中,在盖房子的时候要获得《集体土地使用证》和《建设规划许可证》。

房屋盖好之后,用这两个证去房管所换取房产证。

农村房屋拆迁主要涉及拆迁政策以及拆迁补偿,具体规定于《农村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拆迁补偿是指拆迁人对被拆除房屋的所有人,依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给予的补偿。

拆迁补偿的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还可以选择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相结合的补偿方式。

货币补偿货币补偿是通过不同的法定依据由专业的评估机构对被拆迁房屋进行专业的估价,生成有据可循的多元组成的补偿金额。

以下介绍三种法定评估依据:市场评估价: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房地产市场价格,是由符合规定的专业估价机构,根据估价目的,遵循估价原则,按照估价程序,选用适宜的估价方法,并在综合分析影响房地产价格因素的基础上,对房地产在估价时点的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进行估算和判定的活动。

商品房交易均价:是指同区域、同类型普通住宅商品房交易平均价格,由相关部门每季度定期汇总测定并公布。

重置价:是指由估价机构采用估价时点的建筑材料和建筑技术,按估价时点的价格水平,判定出重新建造与估价对象具有同等功能效用的全新状态的建筑物的正常价格。

上述三种价格都是拆迁补偿的法定依据,但用途各有不同,在不同情形下分别适用。

产权置换产权置换也被称作产权调换,根据评估方法不同,有两种置换方式。

价值标准产权置换指的是依照法定程序,通过对被拆迁人房屋的产权价值进行评估,之后再以新建房屋的产权予以价值的等价置换。

面积标准产权置换指的是以房屋建筑面积为基础,在应安置面积内不结算差价的异地产权房屋调换。

产权置换分为两种形式:异地安置:是指由于开发商项目不涉及住宅或由于该地块容积率原因,不能进行回迁安置,只能选择在其他地块上新建安置房,再通过产权的增减尽量以等价价值做到产权置换。

回迁安置:是指开发商拆迁重建项目能够完成回迁安置,通过产权置换比例完成回迁安置。

附:目前我国各大城市在拆迁补偿上都有设定人均最低面积,如上海人均最低面积为22㎡,所以拆迁安置。

结合型补偿顾名思义,这种补偿方式就是指既给货币补偿又给产权置换。

由于我国城市化进程与其他诸多客观因素,导致房价和地价的虚高,因此造成了诸多不能够单单用货币补偿或者产权置换解决的问题,所以就出现了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相结合的补偿方式。

2014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核心内容:2014年房屋拆迁法补偿法律规定有哪些?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针对拆迁补偿与安置做出了具体的规定,房屋拆迁补偿的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

法律快车编辑将为您整理相关内容,欢迎查阅。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国务院颁布的条例)关于拆迁补偿的规定如下:第三章拆迁补偿第二十二条:拆迁人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

拆除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第二十三条:拆迁补偿的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

除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款、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外,被拆迁人可以选择拆迁补偿方式。

第二十四条:货币补偿的金额,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

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

第二十五条:实行房屋产权调换的,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计算被拆迁房屋的补偿金额和所调换房屋的价格,结清产权调换的差价。

拆迁非公益事业房屋的附属物,不作产权调换,由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

第二十六条:拆迁公益事业用房的,拆迁人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城市规划的要求予以重建,或者给予货币补偿。

第二十七条:拆迁租赁房屋,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解除租赁关系的,或者被拆迁人对房屋承租人进行安置的,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

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的,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实行房屋产权调换。

产权调换的房屋由原房屋承租人承租,被拆迁人应当与原房屋承租人重新订立房屋租赁合同。

第二十八条:拆迁人应当提供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房屋,用于拆迁安置。

第二十九条:拆迁产权不明确的房屋,拆迁人应当提出补偿安置方案,报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实施拆迁。

拆迁前,拆迁人应当就被拆迁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

第三十条:拆迁设有抵押权的房屋,依照国家有关担保的法律执行。

第三十一条: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支付搬迁补助费。

在过渡期限内,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自行安排住处的,拆迁人应当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使用拆迁人提供的周转房的,拆迁人不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

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十二条:拆迁人不得擅自延长过渡期限,周转房的使用人应当按时腾退周转房。

因拆迁人的责任延长过渡期限的,对自行安排住处的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应当自逾期之月起增加临时安置补助费;对周转房的使用人,应当自逾期之月起付给临时安置补助费。

第三十三条:因拆迁非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停业的,拆迁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农村房屋拆迁补偿价格:因地方、地段不同,标准也有所不同,以下仅供参考,具体咨询当地拆迁办。

农村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原则和补偿安置标准产权确定办法及补偿安置界限:1、凡经政府批准或已领取土地使用权证及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拆迁,给予补偿安置。

2、凡在一九七八年底前建造的房屋,未取得有关手续,但权属清楚,作为历史遗留房产处理,拆迁时按合法房产以实际建筑面积给予补偿安置。

3、凡在一九七九年一月一日至一九八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建造的房屋,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凭“土地审批手续”或“土地使用权证”给予补偿安置。

4、凡在一九八七年一月一日至一九九○年三月三十一日建造的房屋,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凭“土地审批手续”或“土地使用权证”和当地乡(镇)政府建房手续给予补偿安置。

无上述手续的,而且被拆迁人住房确有困难,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酌情处理。

5、凡在一九九○年四月一日以后建造的房屋,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已有“土地审批手续”或“土地使用权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村镇建设许可证”(具体时间以当地乡(镇)实施“一书两证”或“一书一证”起始时间而定)给予补偿安置。

除此之外,无手续一律视为违法违章建筑物,一律限期无偿拆除,不给予补偿安置。

6、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物,按30元/m2至50元/ m2给予补偿,但不列入安置范围;超过批准期限或未经批准擅自建造的临时建筑物,应在规定期限内一律无偿自行拆除。

7、上述1—6项中的土地及房屋面积以有关证件上载明的内容为准。

如实际的土地及房屋面积与有关证件上载明的建筑面积不符的,经拆迁当事人申请,由县国土资源、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调查核实后进行裁决。

九、建筑、构筑物拆迁补偿标准房屋拆迁补偿根据结构年限而定,建筑面积按照《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计算,补偿费包括人工费、材料损失费、装饰费等,具体拆迁补偿标准如下:(一)房屋拆迁补偿重置价格标准详见附表1。

房屋拆迁重置价格房屋类别价格(元/㎡)主要条件框架610钢筋砼结构、铝合金门窗、内外抹灰、钢砼楼地面、水电卫设施、室内装修齐全,每缺一项扣除10元/㎡。

局部框架550底层框架或内部框架结构、铝合金门窗、内外抹灰、钢砼楼地面、水电卫设施、室内装修齐全,每缺一项扣除10元/㎡。

砖混460砖混结构、铝合金门窗、内外抹灰、钢砼楼地面、水电卫设施、室内装修齐全,每缺一项扣除10元/㎡。

砖木310砖木结构、钢(木)门窗、内外抹灰、木楼地面、水电卫设施、室内装修齐全,每缺一项扣除10元/㎡。

木220木结构、钢(木)门窗、木楼地面、水电设施、室内装修齐全,每缺一项扣除10元/㎡。

简易结构70简易砖、木(竹)结构、木门窗、内外抹灰、其他楼地面、水电设施,每缺一项扣除10元/㎡。

备注一、由于农村一般无小区配套,因此上述房屋重置价格不包括小区配套设施费,若确实有则应加上100元/㎡。

二、房屋具体价格按评估确定。

三、房屋成新率:1.有合法建房审批手续的或者被有关部门认定为合法的房屋,折旧评估根据房屋使用年限给予折旧,年折旧率 1.4%,最大折旧率为50%。

2.1978年之前无合法建房手续的房屋重置价格按实际折旧计算,并给予地基安置;1979年之后无合法建房手续的房屋按实际折旧率(同1)给予补偿,但不予地基安置。

(二)构筑物拆迁补偿标准详见附表2。

补偿标准编号项目等级规格标准单价备注1地基一等已浇砼地梁35元/平方米指宅基地二等已砌基础和回填20元/平方米指宅基地2水泥路地面砼完好30元/平方米3水泥道坦一等地面砼完好15元/平方米二等地面砼有裂缝破损达20%以下12元/平方米三等8元/平方米4围墙一等砖砌20元/平方米二等块石15元/平方米三等乱石10元/平方米5门台400元/个6电话移机200元/台7有线电视迁移200元/台8临时棚一等瓦屋面50元/平方米二等铁皮屋面40元/平方米三等油毡屋面30元/平方米9蔬菜、花圃大棚一等钢制6元/平方米二等竹制2元/平方米10猪栏50元/个11牛栏80元/个12厕所150元/个13坟墓300元/穴14粪坑一等条石结构70元/立方米二等块石结构60元/立方米三等砖石结构50元/立方米15水井一等大500元/个二等中300元/个三等小200元/个树木果竹补偿标准种类单位生长情况每株补偿(元)备注树木杂木株树木中径小于3厘米1树木中径小于3厘米的,按每亩不超过600株计算株树木中径3—5厘米(含3厘米)2株树木中径5—10厘米(含5厘米)4株树木中径10—12厘米(含10厘米)5株树木中径大于等于12厘米8杉树柏树株树木中径小于8厘米15树木中径小于8厘米的,按每亩不超过300株计算株树木中径8—15厘米(含8厘米)20株树木中径大于等于15厘米30松树株树木中径小于3厘米1树木中径小于3厘米的,按每亩不超过600株的计算株树木中径3—5厘米(含3厘米)3株树木中径5—8厘米(含5厘米)5株树木中径8—15厘米(含8厘米)8株树木中径大于等于15厘米15竹林毛竹50千克20水竹50千克12果树柑树、桔树、枇杷树、梨树、桃树等株幼龄期10按亩补偿,柑树每亩不超过130株,桔树不超过70株,桃、枇杷、梨树不超过45株株始果期30株盛果期50株衰老期25杨梅树株幼龄期15按亩补偿,每亩不超过40株株始果期50株盛果期100株衰老期50板栗树株幼龄期20按亩补偿,每亩不超过40株株始果期75株盛果期150株衰老期50柿树柿树补偿标准参照杨梅树按亩补偿,每亩不超过40株其他树木、果树根据年产值和生长情况,参照本表中相近林木树种予以酌情补偿十、被拆迁的单位和个人,均自行解决临时周转房,搬家补助费、临时安置补助费按以下标准发放(一)房屋建筑面积小于100平方米的每户一次性补助600元;(二)房屋建筑面积大于等于100平方米,小于200平方米的每户一次性补助700元;(三)房屋建筑面积大于等于200平方米的每户一次性补助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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