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地质测量图技术管理规定共7页
煤矿地质测量图例规定1
中国统配煤矿总公司制定煤矿地质测量图技术管理规定《煤矿地质测量图例》实施补充规定煤炭工业出版社关于印发《煤矿地质测量图技术管理规定》和《<煤矿地质测量图例>实施补充规定》的通知中煤总生字[1992]第15号各直管公司、矿务局、各省(区)煤炭厅(公司)、北京矿务局:现将《煤矿地质测量图技术管理规定》和《<煤矿地质测量图例>实施补充规定》印发给你们,请从即日起与《煤矿地质测量图例》一并执行。
各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依据以上两个规定制定新图例的实施细则,并报各公司备案。
确因地质采矿条件特殊,对新图例及两个规定的个别条款不能执行而需自定时,须经省级管理部门批准,报中国统配煤矿总公司备案。
中国统配煤矿总公司1992年1月11日目录煤矿地质测量图技术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矿图的种类 (3)第一节一般规定 (3)第二节矿区(矿务局)必备的专用矿图 (4)第三节生产(建设)矿井必备的基本矿图和专用矿图 (5)第四节生产(建设)露天矿必备的矿图 (6)第三章矿图的绘制 (8)第一节基本要求 (8)第二节图纸的材质及分幅 (8)第三节矿图的精度 (9)第四节矿图的绘制 (10)第五节矿图的管理 (11)第四章矿图的管理 (12)第五章交换图 (13)附录各矿图的绘制内容及注记要求 (14)《煤矿地质测量图例》实施补充规定第一章总则 (34)第二章一般要求 (34)第三章符号的绘制 (35)第四章注记 (36)第五章《煤矿地质测量图例》的补充规定及说明 (37)煤矿地质测量图技术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1条煤矿地质测量图(以下简称矿图)是煤矿的重要技术基础资料,是地质测量工作的主要成果之一。
为了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技术标准,加强矿图技术管理工作,实现矿图标准化,更好地为煤矿生产、建设服务,特制定本规定。
第2条本规定是依据国家有关的技术标准以及煤矿地质、测量的各种现行规程和各矿务局(矿)的实际情况制订的,是中国统配煤矿总公司所属各矿务局(矿)绘制矿图的技术依据。
煤矿测绘工作规定及技术管理规定
矿井测绘工作规定及技术管理规定一、工作规定㈠、测绘基础工作1、各矿井井上下测量控制系统要健全且资料保存完好,井上、下平面及高程控制基点要建立齐全并有保护措施。
2、矿井井下基本控制导线应采用7″级导线,一般应每300~500m延测一次,每隔1.5~2km加测一条陀螺定向边。
3、在进行中腰线标定工作前,测量技术人员要对设计和开工通知单上的数据、附图进行校核,并填写资料审定单,检查无误后方可进行现场标定。
重要工程须计算设计导线及绘制施工放大图。
4、对于一井内测距大于3000m的贯通或两井间的贯通,必须编制贯通测量技术设计书。
贯通测量设计书,须报集团公司审批后方可实施;贯通结束后要及时进行总结。
5、凡掘进巷道透其它井、巷、峒室、老塘以及向水、火、瓦斯等危险边界或保安煤柱边界掘进时,测量人员应按岩巷提前20~30 m,煤巷提前30~40m (当掘进巷道从巷道、回采工作面和危险区域上方、下方或附近通过时,其间距按小于巷道高度或宽度四倍)及时发放安全或透窝通知单。
通知单由测量现场组长或技术员填写,并经测量主管、地质主管(或水害专管)和分管科长签字后发送矿分管领导、施工单位及技术、安全、通风等单位;现场测量人员应对能行人的巷道在现场标出透窝位置,并向施工单位交待清楚。
6、矿井主要巷道及采区上、下山或工作面贯通或透窝后测量技术人员要及时组织接测,并对测量资料进行平差以提高井下测量控制网的精度。
㈡开采沉陷治理1、各类建(构)筑物保护煤柱要及时进行设计并报集团公司审批。
2、对矿区的各项开采沉陷治理工程{如建(构)筑物保护、维修、迁村征地、塌陷区治理等},测绘技术人员要负责技术把关并建立管理台帐。
3、各矿井要积极开展地表与岩层移动及“三下”采煤观测工作,观测站设计须经矿总工程师和集团公司生产技术部审批后实施,并严格按《规程》、“规范”要求进行定期观测,观测工作结束后,应及时编写技术总结,评定成果资料。
4、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对井田范围内的地形、地物巡视活动,观察变化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并采取措施,并用专用记录本进行记录。
XX煤矿地质测量管理制度
XX煤矿地质测量管理制度地质测量管理制度第一节地质测量工作管理制度一、的各种地质因素。
二、研究煤层的赋存情况,掌握煤层的厚度、煤质变化规律及影响因素,搞清煤的物理、化学性质。
三、分析研究矿井充水条件、预测矿井涌水量、处理生产过程中遇到的水文地质问题,制定具体的防治水措施,按时进行水情分析,并负责井上下水文补勘设计及防治水工程设计,并对其实施过程进行监督检查。
四、提供矿井生产建设中开拓、延深、改造所需的地质及水文地质资料。
五、负责编制井上下地质勘探设计,增加矿井储量,延长矿井服务年限。
六、负责矿区范围内的地面测量、地面控制点的标定及保护工作,编制大于3000m导线距离的贯通测量方案设计;进行井巷施工定向和大型固定设备设施安装定位工作,监督施工单位按期施工,参加采掘工程进度验收。
七、积极开展岩移观测工作,根据本矿、邻矿和其它矿区的岩移观测资料,提出本矿使用的岩层地表移动参数,预计方法满足三下采煤、环境保护、造地复田,迁村购地和保护建筑物的需要,并积极与科研单位协作,配合采采掘工程技术人员搞好三下采煤设计。
八、负责矿井的储量管理和三量计算上报工作,定期深入现场,监督检查煤炭开采情况,合理开发煤炭资源,减少损失。
九、负责地测仪器、工具的保管、使用、送检维修工作。
十、积极开展地测信息系统的应用,做好各类矿图的管理工作。
十一、积极引进新仪器、新设备、更新地测装备,推广应用新技术新方法,不断提高地测人员的业务素质。
十二、与机电部门配合,按时编制雨季三防工作计划,提出具体落实措施,搞好雨季防治水工作。
十三、组织地测人员认真学习、掌握有关规程、规定,使地测工作质量标准化、规范化,适应生产需要,积极为生产服务。
十四、做好地测资料的归档工作。
地测资料每年归档一次,地测图纸资料及时会交档案室。
十五、参加年度、月度生产作业计划的审查和矿井远景发展规划的编制工作。
第二节矿井地质工作管理制度一、研究分析矿区地质构造、煤层厚度和煤质的变化规律,查明影响矿井安全生产的各种地质因素,为合理布置巷道提供依据,并提出建设性意见。
煤矿地质测量图例规定
中国统配煤矿总公司制定煤矿地质测量图技术管理规定《煤矿地质测量图例》实施补充规定煤炭工业出版社关于印发《煤矿地质测量图技术管理规定》和《<煤矿地质测量图例>实施补充规定》的通知中煤总生字[ 1992] 第15 号各直管公司、矿务局、各省(区)煤炭厅(公司)、北京矿务局:现将《煤矿地质测量图技术管理规定》和《<煤矿地质测量图例>实施补充规定》印发给你们,请从即日起与《煤矿地质测量图例》一并执行。
各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依据以上两个规定制定新图例的实施细则,并报各公司备案。
确因地质采矿条件特殊,对新图例及两个规定的个别条款不能执行而需自定时,须经省级管理部门批准,报中国统配煤矿总公司备案。
中国统配煤矿总公1992 年1 月11目录煤矿地质测量图技术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矿图的种类 (3)第一节一般规定 (3)第二节矿区(矿务局)必备的专用矿图 (4)第三节生产(建设)矿井必备的基本矿图和专用矿图 (5)第四节生产(建设)露天矿必备的矿图 (6)第三章矿图的绘制 (8)第一节基本要求 (8)第二节图纸的材质及分幅 (8)第三节矿图的精度 (9)第四节矿图的绘制 (10)第五节矿图的管理 (11)第四章矿图的管理 (12)第五章交换图 (13)附录各矿图的绘制内容及注记要求 (14)《煤矿地质测量图例》实施补充规定第一章总则 (34)第二章一般要求 (34)第三章符号的绘制 (35)第四章注记 (36)第五章《煤矿地质测量图例》的补充规定及说明.. 37煤矿地质测量图技术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1 条煤矿地质测量图(以下简称矿图)是煤矿的重要技术基础资料,是地质测量工作的主要成果之一。
为了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技术标准,加强矿图技术管理工作,实现矿图标准化,更好地为煤矿生产、建设服务,特制定本规定。
第2 条本规定是依据国家有关的技术标准以及煤矿地质、测量的各种现行规程和各矿务局(矿)的实际情况制订的,是中国统配煤矿总公司所属各矿务局(矿)绘制矿图的技术依据。
煤矿地测工作规章制度范本
煤矿地测工作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煤矿地测工作,确保矿山安全生产,维护矿山作业环境,根据《矿山安全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煤矿地测工作的人员,包括地测技术人员、测量人员、矿山管理人员等。
第三条煤矿地测工作必须遵循科学技术规范,严格执行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确保测量数据准确可靠。
第四条煤矿地测工作必须符合矿山安全生产要求,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确保矿山作业安全。
第五条煤矿地测工作必须遵守职业道德规范,保护矿山资源,维护环境安全。
第二章煤矿地测人员管理第六条煤矿地测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经过相关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地测工作。
第七条煤矿地测人员应严格遵守工作纪律,服从矿山管理人员的指挥,不得私自更改测量数据。
第八条煤矿地测人员应定期参加培训,提高专业水平,确保测量工作质量。
第九条煤矿地测人员应保守工作秘密,不得向外泄露煤矿地测数据,防止信息泄露。
第十条煤矿地测人员应尊重工作环境,爱护工具设备,保持工作场所整洁,确保工作安全。
第三章煤矿地测工作流程第十一条煤矿地测工作应按照矿山生产计划和安排进行,确保数据及时有效。
第十二条煤矿地测前,应认真查阅相关资料,制定详细测量方案,确定测量范围和目的。
第十三条煤矿地测中,应严格执行测量程序,按照规定方法测量,确保数据准确可靠。
第十四条煤矿地测后,应及时整理数据,编制报告,上报矿山管理部门,做好数据备份。
第四章煤矿地测工作安全第十五条煤矿地测工作中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做好安全防护工作。
第十六条煤矿地测工作中应加强现场监控,及时处理突发安全事件,确保现场安全。
第十七条煤矿地测工作中应定期检查测量设备,确保设备运行正常。
第十八条煤矿地测工作中应及时处置测量设备故障,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第五章煤矿地测工作质量第十九条煤矿地测工作应保证数据准确性,不得造假篡改数据。
第二十条煤矿地测工作应及时上报数据,确保数据信息有效利用。
煤矿地质测量图技术管理规定
煤矿地质测量图技术管理规定第一章第二章总则第1条煤矿地质测量图(以下简称矿图)是煤矿的重要技术基础资料,是地质测量工作的主要成果之一。
为了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技术标准,加强矿图技术管理工作,实现矿图标准化,更好地为煤矿生产、建设服务,特制定本规定。
第2条本规定是依据国家有关的技术标准以及煤矿地质、测量的各种现行规程和各矿务局(矿)的实际情况制订的,是中国统配煤矿总公司所属各矿务局(矿)绘制矿图的技术依据。
第3条绘图工作的主要任务1.汇集各种地质、测量的基础资料,编绘成各类矿图,为煤矿设计、建设、生产、安全等部门提供不同比例尺的图纸资料。
2.将生产、建设的进度和变化情况,及时填绘在图上,反映生产建设的真实面貌。
3.学习和研究绘图新技术、新工艺,不断提高绘图技术,以满足生产建设发展的需要。
第4条绘图工作必须在各级总工程师和地测负责人的领导下进行。
各级领导应重视绘图工作,按质量标准化要求,配齐(足)绘图人员,设置通风、采光良好的绘图室,以保证绘图质量和绘图员的身体健康。
第5条绘图工作应由经过专门培训的、具备一定专业知识的人员担任。
绘图员要认真学习业务,掌握有关技术标准,严格按规范作业。
第三章矿图的种类第一节一般规定第6条各煤矿(工程处)在生产和建设的各个阶段均应绘制完整的矿图,并随着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进行修改、补充和填绘。
第7条矿图根据其成图的工艺不同,分为原图、底图和蓝图(。
复印图)1.原图:指利用直接或间接获取的地质测量数据资料,用人工或机械的方法直接展绘(或加绘)在规定的纸基上,符合规定要求的图纸2.底图(二底图):指用人工或光学复照等方法,直接利用原图描绘或翻印的透明图纸。
它的作用是用来蓝晒或复印。
3.蓝图(复印图):指利用底图翻晒(印)的图纸48条矿图根据其用途不同,分为基本矿图、专用矿图和日常用图。
1.基本矿图:指反映煤矿基本采掘情况、井(坑)上下重要自然要素、生产设施的位置及其相互几何关系,用以指挥生产(建设)活动所必须的图纸2.专用矿图:指主要供地测及其它部门掌握和分析有关地测资料而绘制的图纸3.日常用图:指专门绘制的、日常生产和正常业务活动所需要的图纸本《规定》只规定了基本矿图和专用矿图的基本要求,未列入的其它的矿图,按有关规程要求和实际需要绘制。
矿山地质测量管理制度范本
矿山地质测量管理制度范本矿山地质测量管理制度是保障矿山地质工作顺利进行的重要文件。
为确保矿山地质测量工作科学、规范、高效地开展,提高测量成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引言本矿山地质测量管理制度旨在规范矿山地质测量工作,确保测量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为矿山地质工作提供基础支持。
二、管理机构矿山地质测量工作由矿山地质测量管理部门统一进行管理和调度。
三、测量工作的组织与计划1. 矿山地质测量工作应按照矿山的开发、建设和生产需要,合理确定测量任务的计划。
2. 管理部门应根据矿山地质工作的实际情况,科学地安排和调度测量人员和设备,确保测量任务按时完成。
四、测量方法与技术要求1. 矿山地质测量应根据实际需要选用合适的测量方法和技术手段。
2. 测量人员应熟练掌握相应的测量方法,确保测量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3. 测量设备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并经过定期维护和检修,确保其正常运行。
五、测量数据的处理与质量控制1. 测量数据应按照规定的格式进行记录,包括测量点的坐标、高程、倾角等参数。
2. 测量结果应经过严格的质量控制,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3. 测量数据的处理应根据需要进行校正和调整,以提高数据的可靠性和精度。
六、测量成果的报告与管理1. 测量成果应按照规定的格式进行编制和报告,包括测量数据的原始记录、处理过程、计算结果等内容。
2. 管理部门应及时对测量成果进行审核和归档,确保测量数据的安全和可追溯性。
七、测量工作的安全与环保要求1. 测量工作应遵守矿山的安全规定和操作规程,确保测量人员的人身安全。
2. 测量工作应注重环境保护,不得对环境造成污染,合理利用和管理测量设备。
八、工作责任与考核1. 矿山地质测量工作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应明确,任何人不得推诿或逃避责任。
2. 管理部门应定期对测量工作进行考核,对优秀个人和单位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不达标的单位和人员进行批评和警告。
九、附则本管理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管理部门可根据需要对本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
地质测量科管理规定
一、地质测量科管理制度1、服从领导指挥,按时完成上级领导交给布置的各项任务,遵纪守法,遵守矿各项规章制度.2、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煤矿测量规程、煤矿地质规程,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等,干好本职工作,不准拖延推诿,否则进行严肃处理.3、坚守岗位,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迟到、早退罚款10元.4、休班、有事要请假,不请假者按旷工处理,另罚款50元,连续旷工三天者按矿规定上报矿劳动科.5、没有对算的资料或数据不准提供给其它部室上级领导,违犯此条罚款20元.6、做好图纸资料归档管理,不经矿领导同意,任何人不准向外人及外单位提供成果图纸或其它资料,否则对当事人处以100元罚款,情节严重者开除矿籍.7、爱护测量仪器及器材,对光学仪器要正确操作,不经领导同意,不准私自将仪器借给他人使用,违犯此条罚款50元.8、不准向生产连队吃、喝、拿、卡、要,发现一次,严肃处理.9、强化业务技术学习和安全知识培训,互相学习、互相帮助,不断提高个人技术素质和业务能力,与时俱进,服务好矿井安全生产.二、地质测量科职责范围1、负责矿井地质工作.查明地质构造,煤层赋存条件以及影响安全生产的其它地质因素.提供矿井水平、采区、工作面和掘进巷道的地质资料,做好地质情况预报.2、负责矿井水文地质工作.查明影响安全生产的各种充水因素,分析研究和掌握地下水的运动规律,为矿井建设、采掘提供必要的水文地质资料.做好水情、水害的预测、预报工作.3、负责井上下各种控制测量工作.测量井上下各项工程和设施之间的几何关系,并负责绘制各种矿图.4、定期收集、调查和核对相邻煤矿和废弃的老窑情况,并在井上、下工程对照图、采掘工程平面图、相关水文地质图上标出其井田位置、开采范围、开采年限、积水情况.5、开展地表和岩层移动的观测工作,提供地表和岩层移动的各种参数,搞好地表建筑物的保护及煤柱的设计工作,并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三下”采煤工作.6、负责煤炭资源的储量管理工作,负责“三个煤量”的估算和上报.7、认真抓好“矿井地质测量工作质量标准化”达标工作.8、参与矿井工程设计工作.9、搞好地测系统信息化管理工作.10、地测科对下列事项负责.(1)本专业各项技术工作和工程完成情况.(2)业务范围内地质测量资料提供及时、可靠.(3)从地质测量技术方面,指导采掘工程的正确性.(4)向上级机关呈报的报表,报告等准确、及时.三、地质测量科科长及副总岗位责任制1、在主管矿长及总工程师领导下,负责本部门的全面工作,对地质、测量、水文地质的技术工作负全面责任.2、认真贯彻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矿井地质规程、矿井水文地质规程、煤矿测量规程和煤矿防治水工作条例等以及上级和集团公司下发的有关规定,搞好地测业务保安,抓好地测质量标准化工作.3、负责本部门的思想政治工作,组织科室人员的政治学习.4、根据集团公司、矿生产计划安排,负责组织各专业组制定本部室及各专业组的年、季、月工作计划,并经常深入生产一线监督检查各专业组的工作完成情况.5、负责对本科室编制的各种文字、技术资料图表进行审查.6、负责本科室人员的业务学习,技术培训工作,组织科室人员开展科研攻关、学习先进经验、推广地测先进技术等活动.7、负责本科室工作计划的编制工作,做到年初有计划,年底有总结.四、地质测量科副科长岗位责任制1、负责并组织全组人员进行政治,业务学习.2、认真贯彻和执行党和国家的技术法规和集团公司、矿的有关规定和决定.3、负责审查本组提供的文字和图件,做到在技术上对部长负责,严格把关.4、协助科长并负责本组的行政管理,完成上级领导交给本组的各项任务.5、及时向科长反映本组工作中遇到的各项问题,汇报生产中的各种情况.6、配合科长主管本科的地质、水文地质工作.领导本组人员搞好地质、水文、“三量”及储量管理工作,及时解决和预报生产中遇到的各种地质、水文地质问题.7、组织工程技术人员研究矿区(矿井)煤系底层、地质构造、水文地质条件、煤层和煤质的变化规律,查明影响矿井生产建设的各种地质因素.8、组织人员进行矿井地质、矿井水文地质勘探,地质观测及编录和综合分析,提供矿井生产建设各个阶段所需的地质、水文地质资料,解决采掘工作中遇到的地质、水文地质问题.9、组织技术人员计算和核实矿井储量,掌握储量动态,提高储量级别,设法扩大矿井储量,及时提出合理开采和利用煤炭资源的意见.10、组织人员调查、研究煤系地层中伴生矿产的赋存情况和利用价值.五、地质技术主管岗位责任制1、负责矿井地质工作,经常深入井下收集各种地质资料,进行地质观测、地质编录;召集技术人员共同研究,综合分析;对提供的所有地质资料和图件进行系统审查和把关,达到安全生产的目的.2、带领工程技术人员,共同研究矿区(矿井)煤系地层,地质构造,煤层和煤质的变化规律,查明影响矿井生产的各种地质因素.3、参与矿井储量管理工作,掌握储量动态,及时提出合理开采和利用煤炭资源的意见,同时加强伴生矿产的调查研究工作.4、带领工程技术人员,认真做好“三书”的编制工作,认真向有关部门提供各种地质资料,及时填绘和修改地质图纸.5、参与编制矿井远景规划和与地质有关的各种生产作业计划,协助科长做好本科室工作计划并协助实施.6、及时指导和督促地质技术员的各项工作,带领并帮助他们学习业务,不断接受和掌握新的专业知识,提高技术水平.7、积极学习和推广矿井地质方面的新技术、新手段,努力掌握新仪器、设备的使用方法.六、地质技术员岗位责任制1、按照矿井地质规程的规定,协助地质技术主管做好矿井地质工作.2、经常深入生产一线,随着采掘工程的进展,及时进行地质观测和编录工作.3、矿井地质记录簿描述的地质观测资料,必须于升井当天内整理完毕,编绘出正式的井巷素描图.对采掘工程的布置和调整有影响的地质资料要及时填绘在有关的生产用图上.遇到解决不了的技术问题,要随时向有关领导反映.4、负责地质说明书的编制工作.5、了解矿井生产作业计划,并根据矿井季、月生产作业计划向有关生产部门,生产区队提供地质预报,以指导安全生产.6、做好采掘工作面煤层厚度及地质构造的探测工作,提高矿井回采率.7、经常开展政治、业务学习.学习和推广先进科学技术,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能力和技术水平.七、水文地质技术主管岗位责任制1、负责矿井水文地质工作.通过调查和研究,查明影响矿井的各种充水因素,分析研究并掌握地下水的赋存和运动规律,编制防治水工程设计并监督执行.2、参加矿井采掘技术和年度、季度、月生产计划以及矿井远景发展规划的编制工作.3、严格落实水害评价制度,在采掘过程中进行水害的预测和预报,防止恶性突水及淹井事故发生.4、编制水文地质补勘设计.5、负责审查各种水文地质上报材料,水文地质说明书和各种水文地质总结材料,建立各种水文地质台帐和编制各种水文地质图纸.6、加强矿井水文地质的科学研究,不断总结经验,推广国内、外先进技术,并不断加以发展,创新.八、水文地质技术员岗位责任制1、协助水文地质技术主管搞好矿井水文地质工作,经常深入井下,收集水文地质资料,并及时整理.2、及时做好矿井涌水量和地表水文孔观测,按规定及时上报.3、参与各种水文地质说明书的编写工作.4、参与探放水设计、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及具体实施工作.5、对于井下突水点,认真观测并详细记录,建立台帐.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任务.九、测量主管岗位责任制1、在科长的领导下,负责组内的全面工作.2、对科长布置的工作,负责保质、保量、保安全地按时完成.3、负责全组人员的政治学习,提高思想水平,带头遵纪守法和执行各项规章制度.4、带领全组人员努力学习技术、钻研业务.开展大练基本功活动,提高个人技术素质,熟练掌握测量仪器操作技能.5、负责组织对井上下一般工程的导线测量,巷道中线、腰线标定及延伸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向部长汇报,并与有关部门、施工单位取得联系.6、搞好科室与科室,组与组之间的相互团结,相互协作,发扬互帮互学,以老带新,取长补短.十、测量技术员岗位责任制1、在科长和测量技术主管的领导下,负责自己所分管的技术工作.2、协助技术主管制定测量技术工作施工方案,并直接参与方案的实施工作.3、负责现场施测和处理有关测量技术工作.监督施工单位按线施工,有权制止施工单位违规施工,并及时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有关领导、科室进行汇报和通报.4、按规程及设计要求,搞好井上下施工测量.对测量结果应及时整理、计算,并提出准确的数据.5、对施工图纸做到及时准确的填绘.6、负责对测量仪器的保养和检校工作.十一、资料管理员岗位责任制1、负责收集、整理、保管和统计本科的档案资料.搞好质量标准化工作,严格加强档案资料及矿图的管理工作.2、负责提供档案资料,为生产建设、科研攻关等各项工作服务,提供矿井生产建设各个阶段所需的一切资料,解决采掘工作中出现的有关问题.3、协助本科专业组做好文件资料档案的形成积累和平时立卷、年终立卷、归档工作.4、严格执行档案管理和各项制度,以保证档案资料完整无损.对于磨损、断裂、字迹线条不清的档案资料,要及时的补修和完善,确保资料的完整性.5、在编制案卷目录的基础上,编制必要的检查、保管工具和资料.同时努力学习档案管理的有关知识,不断提高资料管理水平,增强业务能力.6、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做好档案室的防火防盗工作.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十二、绘图员岗位责任制1、负责按时完成各种地质、水文地质、测量图纸的描绘.工作做到认真、细心、一丝不苟.2、严格按照煤矿地质测量图例及有关图例规定,根据对图纸描绘的要求进行作业.描绘过程中发现成果有误或原图不清有疑问时,应及时查询,保证所描绘的图纸精度准确、内容齐全、符号正确、清晰美观、无错、漏现象.3、经常了解井下采掘工程进展情况,虚心听取现场地测人员的意见,及时填绘各种矿图,做到所描绘的各种采掘工程关系正确,数字精度可靠.4、努力学习绘制矿图的基本知识,学习和应用先进的绘图经验和技术,不断提高绘图技能,提高描绘图纸质量.5、按时、准确填报“采掘工程交换图”和其它上报的图纸.在实际工作中遇到问题及时向组长、科长反映,以便及时解决,保证工作的顺利进行.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临时任务.7、不准私自向外人及外单位提供图纸、资料.十三、地质工岗位责任制1、在地质主管和助理工程师的领导下,努力学习政治、矿井地质规程、煤矿地测图例、矿产资源法和煤矿安全规程,做到按规程、图例进行岗位工作,上标准岗,干标准活,完成岗位任务.2、在地质主管和助理工程师的指导下,深入采掘工程现场调查搜集编录地质资料,及时编制石门和主要井巷的剖面,遇有断层时,及时测定断层位置和要素.3、配合助理工程师(技术员)按时提出采掘地质说明书,供编制采掘作业规程应用.4、在助理工程师指导帮助下,编制配合生产地质图纸,及时填绘配合生产的各项地质图纸.5、定期对工作面的煤层结构、构造、底板产状进行调查填图,为采探对比积累资料.6、在技术人员指导下,及时深入井下钻场搜集钻探资料,进行岩性鉴定描述,以获得地质资料,配合助理工程师分析地质情况.7、及时完成组长临时交办的各项任务.8、每月作一次分工内的业务技术工作完成情况小结,向组长、助理工程师汇报.十四、测量工岗位责任制1、认真做好矿井测量工作,保证生产正常进行.2、做好测量数据记录,保存资料,建好档案.3、对于井上下各永久测点要埋设座标进行保护,并详细记载各点的座标值.4、每次实地测量时,选点要正确,使用测量方法正确操作无错误.5、每次测量后要对所测数据现场核对,测量程序,内业计算要准确,数据符合要求,防出现错误而造成生产失误.6、爱护仪器、器械、熟练掌握矿内所有测量仪器、器械的使用方法和工作原理.7、与相关科室搞好团结,及时通报工作中的技术数据.8、不断学习专业知识,提高业务水平.十五、生产安全联席制度(一)地质测量科与调度室、机电运输科、通风科、防突科、生产技术科、安全检查科等科室、各区队应互相协作,互相配合,互相监督.有关业务联系必须通过书面形式(委托书)和会议制度进行.通过会议的业务联系,应有详实的会议纪要.(二)其它单位需要地质测量科提供资料时,必须事先联系,提交委托书,并由总工程师签字.地质测量科应按以下规定时间提交:1、矿井技术改造、扩建、水平延深等设计所需的地质测量资料,应在设计前三到五年通知地质测量科.地质测量资料应在设计前半年交付;2、采区设计所需的地质测量资料至少应在设计前二年通知地测科,地质测量资料在正式设计前三个月交付;3、回采工作面所需的地质测量资料,应在工作面贯通后五天内提交;4、掘进各类巷道所需的地质测量资料,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地测科.地质测量资料在设计前十五天交付;5、零星小型设计所需的地质测量资料须事先联系,商定提交期限;6、重要井巷贯通工程,有关单位和地测科应在总工程师主持下,通过业务会议共同确定贯通允许偏差,保证地测科有足够的测算时间.(三)地质测量科与施工单位的业务联系:1、地质测量科必须向相关业务单位提供掘进地质说明书,作为编写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的地质依据.2、各类巷道开口,需提前三天填写委托书,通知地质测量科准备资料,以便按要求放线.停头或复工应提前三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地质测量科.地质测量科应及时准确测定停头位置,并填绘在图纸上.3、施工单位必须妥善管理和正常交接各类巷道的中、腰线标志,遇有损坏或怀疑时,应及时通知地测科进行检校.4、在测量给线、地质调查和超前钻探时,施工单位应密切配合,提供方便.地质测量科应随时把获得的情况通知施工单位和有关科室.5、当掘进巷道将要透巷或进入危险区前,地测科必须按规定的安全距离,用通知单形式事先通知施工单位和有关部门.安全距离规定如下:(1)贯通工程两工作面间的距离剩余不少于20米(综掘巷道剩余不少于50米).(2)距积水实际边界30米,必须超前探放水.(3)石门掘进距煤层垂距10米.(四)地质测量科与回采单位的业务联系:1、地质测量科必须向生产技术科提供回采地质说明书,作为编制作业规程的依据.2、地质测量科地测科应与调度室、生产技术科共同确定回采工作面的停采线位置及回采工作面进度.3、实际采高、浮煤,煤柱尺寸应以地测数字为准,不符合设计规定时,应及时通知回采单位并向总工程师汇报.(五)地质测量科必须切实做好采掘工作面的地质和水害的预测、预报及探放水工作1、根据接替计划,结合地质及水文地质资料,全面分析地质及水害因素,提出地质及水害分析预报和预测图.做到年、季、月都有预报,要逐月进行检查并及时验证其预报的准确性.2、分析、研究顶板、导水裂隙带范围内含水层;底板以下赋存高压岩溶或裂隙含水层以及断层带的富(导)水性等特征,预测有突水可能的危险区,及时提出建议和预防措施.3、查明积水老硐、老塘和井巷,并在采掘工程图上标明积水老空区的警戒线.当采掘工作面进入警戒线时,必须向有关业务单位发送通知单超前探放水.在确认积水已放净后,才允许继续采掘.4、查明开采水平以上受采动影响范围内的冲积层的层次、层厚、含水层和隔水层的岩性特征、水位、水量、水质等情况,在冲积层底部有富含水层时,必须按水体下采煤有关要求解决.5、查明采掘范围内所有穿越煤层顶、底板富含水层的钻孔,核查其封孔报告书或封孔资料,并建立台帐.在采掘工作面与钻孔相遇前,(距离不小于30米)应向有关业务单位发送通知单,提请落实好防突水措施.6、做好雨季三防工作,在雨季到来前应对地表季节性河床、山沟及河谷区、露头小井、地面观测孔、注浆孔、电缆孔、排水孔等进行全面检查,并采取必要措施,防止地表水灌入.(六)地质测量科应做好业务保安工作,必须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矿井地质规程、矿井水文地质规程、煤矿防治水规定、煤矿测量规程等关于地质测量方面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十六、地测防治水隐患排查制度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明确职责,落实到人,搞好矿井地测防治水专业安全隐患和排查整治工作,确保矿井生产.2、矿每月组织一次排查地测防治水安全隐患,对查出的隐患,制订切实可行的安全技术措施,落实责任人和资金,定期进行整改,经矿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3、地质测量科负责每周组织一次地测防治水方面隐患排查,并协调有关业务单位,限期整改合格.4、地质测量科安排好地测防治水隐患排查和整改记录,检查督导落实隐患整改,限期消除安全隐患,确保生产安全.5、隐患排除不彻底或不及时,要追究地质测量科负责人和有关人员的责任,造成事故的,根据事故性质和危害程度追究相关人员经济和法律责任.十七、预报、跟踪管理、检查等技术管理制度1、每年年初矿成立防治水领导小组,矿长任组长、安全副矿长、生产副矿长、机电负责人任副组长,成员由各科科长及各队队长担任,下设防治水领导办公室,安全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2、每年必须编制年度防治水计划,对中长期防治水计划进行修改补充并由矿总工程师签字下发.3、在总工的领导下,不断的更新和淘汰本矿在防治水方面的设备、设施,提高矿井的防灾、抗灾能力.4、每年汛期前由调度室编制汛期防汛预案,成立防汛队伍,由防治水办公室负责准备必要的防汛工具,如:锨、镐、雨衣、沙袋等,组织相关人员对地面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防地面洪水进入井下.5、矿井的排水能力和水仓容积,应严格按照汛期防汛预案的要求,定期检修排水设备和清挖水仓,并在雨季前进行一次联合排水试验.6、矿井必须配备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和本矿实际需要的探放水工具,成立探放水队伍,配备足够的探放水人员,探放水人员经过培训合格做到持证上岗.7、采掘工作,必须坚持“预测预报、有疑必探、物探先行、钻探验证、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探放水原则.8、防治水办公室组织人员,定期对井田范围内井上、下水文地质展开调查,准确掌握地表河流,井、泉水变化及井下各涌水点水量变化,并建立台帐,记录建档.9、必须定期把水文地质情况标注到相关图纸上.10、积极与邻近煤矿协商,了解掌握其井下采空区的位置,在送巷时应注意留设各种防水煤柱,严禁挖采防水煤柱.11、每月应定期对井下各出水点的水量、水温、水质进行测量分析,建立台帐,绘制水量变化曲线图,为水害防治提供科学依据.12、水情、水害预报应做到年有年报,月有月报,必要时做到临时预报,并装订成册.13、预报人员必须认真收集现场一手资料,根据资料认真分析,对其所造成的影响加以说明,所报资料必须提前经技术负责人审查,否则严禁对外预报.14、预报后必须掌握一手资料,一旦发现与预报情况不符,或有其它情况发生时,必须及时汇报领导进行补充修正.15、为保证水害防治工作有序不间断的开展,矿成立防治工作领导督察组和经过培训的探放水队伍,根据作业规程和图纸上圈定的积水线和探水警戒线位置,严格做好探放水工作.16、防治水机构负责人全面负责防治水工作的具体实施与落实,明确责任人,若因失职造成水害事故,要按职责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情节严重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十八、预测预报制度一、水害预测预报制度认真执行煤矿防治水规定和煤矿安全规程第255条规定,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探放水原则,在下列情况下必须超前探水:1、每年年初根据矿年度采掘接替计划,结合已掌握的矿井水文地质资料,编制年度水害预报.预测可能发生水害的地点及水害类型,纳入矿井灾害预防计划,每季度根据变化情况及时修编预防计划.2、应根据月度采掘工程计划编制预测月报,经总工程师审查后,送交生产技术科、安全检查科等科室.水害月预报内容应包括:预报地点、施工单位、水害类型、水文地质情况简述、预防和处理意见,并附平面图和剖面图.3、遇有险情应及时预报,根据采掘工程进度,地测科要随时调查分析采面或掘进头前方的水文地质情况,发现问题及险情及时发出水害预报.。
煤矿地质测量图例补充规定
《煤矿地质测量图例》实施补充规定第一章总则第1 条根据能源煤总 (1989) 第 26 号文《关于印发煤矿地质测量图例的通知》( 以下简称《通知》 ) 要求,为了进一步统一和明确矿图绘制标准,特制定本规定。
第 2 条本规定引用的标准为《煤矿地质测量图例》 ( 以下简称《图例》)、《煤田地质标准图例》、《煤矿地质测量图技术管理规定》及其它现行的有关规程规定。
第3 条按照《通知》的规定,在《图例》颁发以前,按老图例绘制的图纸,一幅图 ( 包括正规标准分幅或自由分幅)已绘制达三分之一以上者,仍可继续按老图例绘制,直至全幅图完成。
第4 条在执行《图例》过程中,确因有特殊内容需要表示,而〈图例〉中又未作规定者,可自定补充符号,但必须经过省一级煤炭管理部门批准,并报总公司备案。
凡新《图例》上已作规定的符号,任何单位都不得按自己的习惯擅自修改。
第二章一般要求第 5 条《图例》没有包括的内容:地形部分,一律按国家测绘总局制定由国家标准局颁发的现行的测量图示执行,地质勘探部分执行现行的《煤田地质标准图例》,但《图例》已作规定的符号,一律按《图例》执行。
现行的《图例》是指最新颁发执行的《图例》,新老图例有矛盾时,按新《图例》执行。
第6 条在执行《图例》中,允许有一定的灵活性,有些尺寸可自行确定,但必须遵守以下原则:1.凡《图例》中符号未规定尺寸者;2《.图例》中符号尺寸虽作了规定,但本补充规定作了说明允许灵活掌握的,3.各单位自己确定的标准,必须在细则中明确规定;4.尺寸放宽的幅度,各单位要相对统一。
第7 条个别符号允许有多种画法存在,是指《图例》规定中已作说明的某些符号。
其它符号不允许擅自采取其它画法。
第三章符号的绘制第8 条绘制矿图时,各种符号尺寸大小应符合规范的要求,在符号密集时,可适当缩小或者省略次要符号,但应考虑图纸内容的整体性和一致性,避免因局部缩小或省略造成误解。
第9 条符号上下重叠时,可用“共线”绘制。
煤矿地质测量技术管理制度
煤矿地质测量技术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煤矿地质测量技术管理,提高测量工作质量和效率,促进煤矿生产安全和科学化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全部煤矿地质测量工作,包括煤层地质测量、采场地质测量、巷道地质测量等。
三、地质测量设备管理1.煤矿地质测量部门负责地质测量设备的购置、入库和管理工作。
2.设备管理人员应确保地质测量设备的完好性和工作状态,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维修和校准。
3.设备管理人员应落实设备的使用登记、借用登记和返还登记,确保设备的合理使用和安全归还。
四、地质测量工作操作规程1.煤矿地质测量部门应制定详细的地质测量工作操作规程,明确测量人员的职责和工作流程。
2.测量人员在进行地质测量前,应熟悉测量仪器的使用说明,确保正确操作。
3.测量人员必须按照规范要求完成测量工作,严禁随意篡改、伪造或删除测量数据。
4.测量人员应及时上报测量结果,合理安排下一步工作。
五、地质测量数据管理1.煤矿地质测量部门负责地质测量数据的管理、存储和分发。
2.煤矿地质测量数据应按照一定的分类和编号体系进行管理,保证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3.地质测量数据应定期备份,并做好防火、防潮等措施,确保数据的安全性。
4.地质测量数据的传输、共享和分发应经过相关部门的批准和备案,严禁私自外传。
六、地质测量质量检查和评估1.煤矿地质测量部门应定期进行地质测量质量检查,确保测量工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2.地质测量质量检查应包括仪器设备的校准情况、测量数据的合理性和完整性等方面。
3.根据地质测量质量检查结果,煤矿地质测量部门应及时采取纠正措施,对测量人员进行培训和指导。
七、附则1.本制度的解释权归煤矿地质测量部门负责。
2.对于违反本制度规定的人员,将依照煤矿相应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矿山地质测量管理制度
矿山地质测量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矿山地质测量工作,保障矿山生产安全,保护矿产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山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国矿山地质测量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矿山地质测量工作是矿山生产的基础性工作,必须坚持科学、准确、及时的原则,为矿山生产提供可靠的地质和测量数据。
第三条矿山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地质测量管理制度,配备合格的地质测量人员,确保地质测量工作的正常进行。
第四条矿山企业应当加强对地质测量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地质测量机构,明确地质测量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第二章地质测量机构和人员第五条矿山企业应当设立地质测量机构,负责矿山地质测量工作的规划、组织、实施和监督。
第六条地质测量机构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地质测量人员组成,并保持相对稳定。
第七条地质测量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矿山地质测量专业知识和技能;(二)熟悉矿山生产工艺和矿山安全法规;(三)具有矿山工作经验;(四)具有良好的人际沟通和团队协作能力。
第八条矿山企业应当对地质测量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确保其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第三章地质测量工作内容第九条地质测量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矿山地质调查与勘探;(二)矿山测量;(三)矿山地质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分析;(四)矿山地质预报与监测;(五)矿山地质灾害的防治;(六)矿山生产过程中的地质测量工作。
第十条矿山企业应当根据矿山地质测量工作计划,组织地质测量人员进行地质调查与勘探,收集和整理地质资料,为矿山生产提供地质依据。
第十一条矿山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矿山测量制度,确保矿山测量工作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第十二条矿山企业应当加强对矿山地质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分析工作,及时更新地质资料数据库,为矿山生产提供准确的地质信息。
第十三条矿山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矿山地质预报与监测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理矿山地质问题,确保矿山生产安全。
第十四条矿山企业应当加强对矿山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制定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确保矿山生产安全。
地质测量管理制度
第一章、管理制度一、地测管理制度1、技术部的地质人员应随时收集井下巷道的相关资料并及时上图,在每月5日前对井下掘进工作面做出地质及水文地质预报。
2、对生产中遇到的各种问题要及时收集、分析,提出方案和建议,发现一次不及时收集资料上图、分析、预报的给予50元罚款,若出现两次类似情况时,处责任部门负责人100元的罚款。
3、所有统计资料、及时数据要逐月登记台帐、上表造册,每月5日前完成上月资料的存档,否则,处责任部门100元的罚款。
4、测量人员对各测量内容必须进行复测、复算、校对填图。
5、测量人员对当日测量资料进行记录、整理、计算、对算和精度评定,必须当日完成,特殊情况不超过次日并将测算资料上图,检查发现一次不及时进行对算、上图的予以批评教育,若出现两次类似情况的罚款100元。
6、对月统计资料必须及时上表、建帐,次月5日前检查发现一次未进行该工作的对其负责人罚款50元。
7、地质人员对井下构造情况要及时收集现场资料进行分析,并向有关领导汇报。
8、测量对井下中腰线要及时标定,并且最前面一组中腰线至迎头不许超过50米,否则每次对地测部门罚款100元。
9、对各部门安装、卧底所需中、腰线必须及时标定与提供。
否则,给予100元/次的处罚。
对造成影响的给予责任部门200元/次的处罚,同时将追究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地质测量资料管理制度1、地质测量图纸资料必须设有专人管理,负责保管,发放,借阅,复制使用的管理工作。
资料保管必须符合防火、防潮、防盗的要求。
2、凡提交项目部其他部门使用的图纸资料,必须经过地质或测量负责人审核,负责人签字,报技术经理审查批准,方能提供。
项目部其他部门需要临时索取地测资料或数据,须经地质或测量负责人审查允许,个人不得随意提供。
3、凡上报的地测资料,必须经技术经理批准后方能报出.其数据必须以技术部提供的为准,其它部门不得任意提供。
4、外单位借阅,索取地测资料时,必须持有单位介绍信,经技术经理批准,并办理有关登记手续。
露天煤矿矿山地质测量管理制度
肃南裕固族自治县西大口煤炭有限责任公司地质和测量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矿山地质和测量工作(简称地测工作)是矿山的基础工作。
地测部门既是矿山生产技术管理机构,又是矿山采剥生产的技术监督验收部门。
根据国家相关法规和技术政策,地测部门对矿产资源的合理开采和正规作业,实行指导和监督,为保证矿山生产积极开展探矿工作,不断提供矿产资源储量,延长矿山服务年限,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矿山地测工作的基本任务是:(一)在相关地质勘探工作的基础上,不断进行生产勘探和地质勘探工作,积极开展矿区深部和近围的找矿勘探工作,提高勘探程度,不断扩大矿区远景,延长矿山服务年限;加强对外部矿产资源信息的收集与实地调查,实行积极有效的资源占有,为公司的发展提供可靠的资源保障。
(二)随着采剥工程的进展,按有关规定取准、取全地质和测量基础资料,搞好地质编录和综合研究工作,掌握矿床地质规律,不断补充、修改和积累矿山地测资料,为采剥生产提供正确资料.(三)负责生产勘探与地质勘探的设计和计划编制;参加编制和审批采剥技术计划和工程设计。
(四)根据有关采剥技术政策、生产计划和工程设计对矿产资源的合理开采、综合利用和采剥工程质量进行监督验收。
(五)定期计算、分析矿产资源储量和生产量的保有及变动情况,按照规定编报资源储量及生产量平衡表。
做好资源损失计算、分析和监督管理。
(六)建立与国家坐标系统一的测量基本控制网;及时准确地进行矿山各项工程的测设,建立矿山有关基本测量原图,并定期进行补充修绘,提供采剥生产所需的各种基本测绘资料。
(七)开展岩层移动(包括边坡稳定性)观测工作,参加边坡岩移现状研究及边坡设计审查。
(八)根据生产需要进行水文地质和工程地质工作,解决矿山生产中的水文地质和工程地质问题。
(九)结合生产开展矿山地质和测量的科学技术研究和培训工作。
加强矿山地测科技情报交流,不断引进和推广新技术,促进矿山地测工作现代化。
(十)认真做好地测图件清绘和地测资料、仪器的管理工作。
露天煤矿矿山地质测量管理制度
肃南裕固族自治县西大口煤炭有限责任公司地质和测量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矿山地质和测量工作(简称地测工作)是矿山的基础工作。
地测部门既是矿山生产技术管理机构,又是矿山采剥生产的技术监督验收部门。
根据国家相关法规和技术政策,地测部门对矿产资源的合理开采和正规作业,实行指导和监督,为保证矿山生产积极开展探矿工作,不断提供矿产资源储量,延长矿山服务年限,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矿山地测工作的基本任务是:(一)在相关地质勘探工作的基础上,不断进行生产勘探和地质勘探工作,积极开展矿区深部和近围的找矿勘探工作,提高勘探程度,不断扩大矿区远景,延长矿山服务年限;加强对外部矿产资源信息的收集与实地调查,实行积极有效的资源占有,为公司的发展提供可靠的资源保障。
(二)随着采剥工程的进展,按有关规定取准、取全地质和测量基础资料,搞好地质编录和综合研究工作,掌握矿床地质规律,不断补充、修改和积累矿山地测资料,为采剥生产提供正确资料。
(三)负责生产勘探与地质勘探的设计和计划编制;参加编制和审批采剥技术计划和工程设计。
(四)根据有关采剥技术政策、生产计划和工程设计对矿产资源的合理开采、综合利用和采剥工程质量进行监督验收。
(五)定期计算、分析矿产资源储量和生产量的保有及变动情况,按照规定编报资源储量及生产量平衡表。
做好资源损失计算、分析和监督管理。
(六)建立与国家坐标系统一的测量基本控制网;及时准确地进行矿山各项工程的测设,建立矿山有关基本测量原图,并定期进行补充修绘,提供采剥生产所需的各种基本测绘资料。
(七)开展岩层移动(包括边坡稳定性)观测工作,参加边坡岩移现状研究及边坡设计审查。
(八)根据生产需要进行水文地质和工程地质工作,解决矿山生产中的水文地质和工程地质问题。
(九)结合生产开展矿山地质和测量的科学技术研究和培训工作。
加强矿山地测科技情报交流,不断引进和推广新技术,促进矿山地测工作现代化。
(十)认真做好地测图件清绘和地测资料、仪器的管理工作。
煤矿地质测量图技术管理规定
煤矿地质测量图技术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1条煤矿地质测量图(以下简称矿图)是煤矿的重要技术基础资料,是地质测量工作的主要成果之一。
为了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技术标准,加强矿图技术管理工作,实现矿图标准化,更好地为煤矿生产、建设服务,特制定本规定。
第2条本规定是依据国家有关的技术标准以及煤矿地质、测量的各种现行规程和各矿务局(矿)的实际情况制订的,是中国统配煤矿总公司所属各矿务局(矿)绘制矿图的技术依据。
第3条绘图工作的主要任务1.汇集各种地质、测量的基础资料,编绘成各类矿图,为煤矿设计、建设、生产、安全等部门提供不同比例尺的图纸资料。
2.将生产、建设的进度和变化情况,及时填绘在图上,反映生产建设的真实面貌。
3.学习和研究绘图新技术、新工艺,不断提高绘图技术,以满足生产建设发展的需要。
第4条绘图工作必须在各级总工程师和地测负责人的领导下进行。
各级领导应重视绘图工作,按质量标准化要求,配齐(足)绘图人员,设置通风、采光良好的绘图室,以保证绘图质量和绘图员的身体健康。
第5条绘图工作应由经过专门培训的、具备一定专业知识的人员担任。
绘图员要认真学习业务,掌握有关技术标准,严格按规范作业。
第二章矿图的种类第一节一般规定第6条各煤矿(工程处)在生产和建设的各个阶段均应绘制完整的矿图,并随着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进行修改、补充和填绘。
第7条矿图根据其成图的工艺不同,分为原图、底图和蓝图(。
复印图)1.原图:指利用直接或间接获取的地质测量数据资料,用人工或机械的方法直接展绘(或加绘)在规定的纸基上,符合规定要求的图纸。
2.底图(二底图):指用人工或光学复照等方法,直接利用原图描绘或翻印的透明图纸。
它的作用是用来蓝晒或复印。
3.蓝图(复印图):指利用底图翻晒(印)的图纸。
第8条矿图根据其用途不同,分为基本矿图、专用矿图和日常用图。
1.基本矿图:指反映煤矿基本采掘情况、井(坑)上下重要自然要素、生产设施的位置及其相互几何关系,用以指挥生产(建设)活动所必须的图纸。
煤矿测量图管理规定
煤矿地质测量图技术管理规定●矿图的绘制●A.基本要求●矿图绘制的内容、精度及绘制方法,必须符合煤矿地质、测量的有关规程及《煤矿地质测量图例》的规定。
规程上没有明确要求的,可按《补充规定》的要求执行。
●坐标格网100*100MM●分煤层绘制,厚煤层用不同符号或颜色区分。
图纸的材质及分幅、精度、绘制、复制、管理、交换图。
交换图按局规定执行;190*270MM规格,将图廓露在外面,以手风琴式。
各矿务局(矿)还应具备小比例尺的矿区地形图和矿区测量控制网图。
基本矿图应绘制在经过裱糊并存放一年以上的优质原图纸上,或在变形小、厚度在0.1mm以上并经热定型处理的优质聚脂簿膜上绘制。
坐标格网采用100×100mm。
除地形图原图外,基本矿图的图幅和格网线方向可根据各矿井、露天矿的具体情况确定,但应符合下列要求:1.便于长期保存;2.便于绘制和使用;3.同一矿井(露天矿)中,矿图图幅应尽量一致;4.图幅的长度一般不超过1.5~2.0m,如超过2.0m时,应分幅绘制,并绘出接图表。
基本矿图方格网的精度,应根据图种和图幅大小,按表43的规定执行。
表43注:任意图幅格网和格网对角线的实际长度与理论长度的累积误差应分别不大于0.3和0.4mm。
地面控制点的绘制误差应不大于图上0.2mm,重要地物与地物轮廓对附近控制点的平面位置误差应不大于图上0.6mm;次要的地物、地物轮廓应不大于图上0.8mm。
井下控制点的绘制误差应不大于图上0.3mm,按实际比例尺绘制的主要巷道轮廓与最近控制点的相互位置误差应不大于图上0.6mm。
矿图的种类1.各煤矿在生产和建设的各个阶段均应绘制完整的矿图,并随着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进行修改,补充和填绘。
2.矿图根据其成图的工艺不同,分为原图、底图和蓝图3.矿图根据其用途不同,分为基本矿图、专用矿图和日常用图。
●生产矿井必备的基本矿图和专用矿图●八大类矿图一览表:1.井田区域地形图2.工业广场平面图3.井底车场平面图4.采掘工程平面图5.井上下对照图6.井筒断面图7.主要保护煤柱图8.主要巷道平面图●专用测量图1.井上下测量控制网图2.竖井井筒十字中线点平面图3.竖井井壁和罐道竖直程度平面图4.提升设备和竖井架安装测量图●各种矿图的绘制内容及要求一.矿区地形图按国家测绘局制定的有关规范及比例尺的规定内容绘制。
矿山地质测量管理制度(三篇)
矿山地质测量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矿山地质测量工作,提高矿山地质信息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保障矿山开发的顺利进行,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矿山单位的地质测量工作。
第三条矿山地质测量工作应遵循科学、公正、规范和高效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矿山地质测量的组织机构为地质测量部门和地质测量人员。
第五条地质测量部门是负责矿山地质测量工作的专门机构,负责组织和指导地质测量工作,制定地质测量方案和技术标准。
第六条地质测量人员是从事矿山地质测量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具备相关的地质测量知识和技能。
第三章地质测量工作流程第七条矿山地质测量工作应按照以下流程进行:(一)方案设计:根据矿山的具体情况,制定地质测量方案,明确测量范围、方法和仪器设备等。
(二)实地测量:根据测量方案,组织实地测量工作,采集地质测量数据。
(三)数据处理:对采集的地质测量数据进行分析和处理,得出准确的测量结果。
(四)成果报告:编制测量成果报告,包括测量结果、数据处理方法和分析结论等。
(五)审查验收:对测量结果进行审查和验收,确保测量工作的质量和准确性。
第四章地质测量设备和仪器的管理第八条矿山单位应配备适当的地质测量设备和仪器,并定期进行检测和维护,确保其正常工作和准确性。
第九条地质测量设备和仪器的使用人员应具备相关的技术知识和技能,并遵守相关的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要求。
第十条地质测量设备和仪器的使用记录和维护记录应详实,包括设备和仪器的使用情况和维护情况等。
第五章地质测量数据的管理和保密第十一条地质测量数据是矿山地质工作的重要资料,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保密要求进行管理和保护。
第十二条地质测量数据的采集、传输、储存和保存应采用安全可靠的方法和技术,防止数据丢失和泄露。
第十三条地质测量数据的使用和共享应遵守相关规定,确保数据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第十四条地质测量数据的备份和恢复应定期进行,以防止数据丢失和损坏。
第六章地质测量质量控制第十五条矿山地质测量工作应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保证测量结果的准确和可靠。
矿山地质测量管理制度范本
矿山地质测量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矿山地质测量管理工作,提高地质测量数据的可靠性和准确性,保证矿山的安全和生产效能,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矿山地质测量管理工作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以及本单位的规章制度。
第三条矿山地质测量管理工作应以科学技术为依托,以现代化仪器设备为手段,实现矿山地质测量数据的自动化、数字化和信息化。
第四条矿山地质测量管理工作应注重开展专业技术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
第五条矿山地质测量管理工作应加强与其他专业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合力,促进矿山的全面发展。
第六条各级领导干部要重视矿山地质测量管理工作,给予支持,并严格落实本管理制度的各项要求。
第七条本管理制度的修订和解释权属于矿山地质测量部门。
第二章矿山地质测量组织第八条矿山地质测量工作由矿山地质测量部门负责,具体包括矿山地质建模、勘探测量、巷道测量、开采测量等内容。
第九条矿山地质测量部门应建立健全相应的组织机构,明确人员职责和工作任务。
第十条矿山地质测量部门应配备符合相关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并对人员进行培训和岗位考核。
第十一条矿山地质测量部门应保管相应的地质测量仪器设备,并定期维护和检测,确保其正常运行和准确度。
第三章矿山地质测量管理第十二条矿山地质测量工作应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进行,确保数据的可靠性和准确性。
第十三条矿山地质测量工作应建立科学的测量方法和流程,保证测量的顺利进行。
第十四条矿山地质测量工作应实行严格的质量控制措施,包括仪器设备校准、操作规范、数据审核等。
第十五条矿山地质测量工作应重视数据的存档管理,确保数据的安全和可追溯性。
第十六条矿山地质测量工作应建立健全绩效评价机制,对工作人员的业绩进行评价和奖惩。
第四章矿山地质测量应用第十七条矿山地质测量数据应广泛应用于矿山的规划、设计、生产和管理等环节。
第十八条矿山地质测量数据应及时提供给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员,以支持决策和工作开展。
矿山地质测量管理制度(2篇)
矿山地质测量管理制度1、要熟练使用罗盘、光学经伟纬仪、并能熟练进行经伟纬仪的计算,并爱护好测量仪器。
2、要熟知《云安煤矿地质勘探报告》和《云安煤矿安全专篇》对地质、地形勘测要求。
3、对掘进工作面每周的中、腰线一定要测量定位好。
4、对回采工作面伪倾斜角度,顶底板岩层变化情要及时测量分析,预防顶底板事故发生做好技术分析。
5、对采掘工作面遇到的断层裂隙要及时分析掌握,预裂隙突然来压来水,顶板垮落,煤层走向层理不清晰。
6、巷道贯通时要坚持用经纬仪测量,预防贯通时安全事故发生。
矿山地质测量管理制度(2)是指矿山企业为了合理、高效地进行地质测量工作,规范管理矿山地质测量活动而制定的一系列制度和规范。
矿山地质测量管理制度包括以下内容:1. 测量工作组织与责任:明确各级测量组织和人员的职责、权限和工作流程,确保测量工作的高效运行。
2. 测量项目规划:制定测量项目的规划和计划,确定测量目标、要求和方法,并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
3. 测量设备管理:确保测量设备的完好和正常运行,定期进行设备的维修和检验,保证测量结果的准确性。
4. 数据采集与处理:规范测量数据的采集、整理和归档,确保数据的可靠性和可追溯性。
同时,采用合适的数据处理方法,得出准确的测量结果。
5. 质量控制与评估:建立合理的质量控制机制,包括对测量数据的监督和检验,遵循国家和行业标准,实施评估和审查。
6. 测量数据的应用:将测量数据与矿山地质信息系统相结合,为矿山的规划、开发和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同时,及时向相关部门和人员提供测量数据和分析结果。
7. 安全管理:确保测量工作的安全进行,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加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培养和培训。
8. 监督与检查:建立监督和检查机制,定期进行自查和外部检查,及时纠正和改进不足之处。
以上是一些典型的矿山地质测量管理制度内容,不同的矿山企业可以根据自身情况进行适当的调整和完善。
这些制度的实施可以保证矿山地质测量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可靠性,为矿山的安全生产和经济效益提供有效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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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地质测量图技术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1条煤矿地质测量图(以下简称矿图)是煤矿的重要技术基础资料,是地质测量工
作的主要成果之一。
为了贯彻执行国家
有关的技术标准,加强矿图技术管理工
作,实现矿图标准化,更好地为煤矿生
产、建设服务,特制定本规定。
第2条本规定是依据国家有关的技术标准以及煤矿地质、测量的各种现行规程和各
矿务局(矿)的实际情况制订的,是中
国统配煤矿总公司所属各矿务局(矿)
绘制矿图的技术依据。
第3条绘图工作的主要任务
1.汇集各种地质、测量的基础资料,编绘成各类矿图,为煤矿设计、建设、生产、安全等部门提供不同比例尺的图纸资料。
2.将生产、建设的进度和变化情况,及时填绘在图上,反映生产建设的真实面貌。
3.学习和研究绘图新技术、新工艺,不断提高绘图技术,以满足生产建设发展的需要。
第4条绘图工作必须在各级总工程师和地测
负责人的领导下进行。
各级领导应重视
绘图工作,按质量标准化要求,配齐
(足)绘图人员,设置通风、采光良好
的绘图室,以保证绘图质量和绘图员的
身体健康。
第5条绘图工作应由经过专门培训的、具备一定专业知识的人员担任。
绘图员要认真
学习业务,掌握有关技术标准,严格按
规范作业。
第二章矿图的种类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6条各煤矿(工程处)在生产和建设的各个阶段均应绘制完整的矿图,并随着实际
情况的变化,及时进行修改、补充和填
绘。
第7条矿图根据其成图的工艺不同,分为原图、底图和蓝图(。
复印图)
1.原图:指利用直接或间接获取的地质测量数据资料,用人工或机械的方法直接展绘(或加绘)在规定的纸基上,符合规定要求的图
纸。
2.底图(二底图):指用人工或光学复照等方法,直接利用原图描绘或翻印的透明图纸。
它的作用是用来蓝晒或复印。
3.蓝图(复印图):指利用底图翻晒(印)的图纸。
第8条矿图根据其用途不同,分为基本矿图、专用矿图和日常用图。
1.基本矿图:指反映煤矿基本采掘情况、井(坑)上下重要自然要素、生产设施的位置及其相互几何关系,用以指挥生产(建设)活动所必须的图纸。
2.专用矿图:指主要供地测及其它部门掌握和分析有关地测资料而绘制的图纸。
3.日常用图:指专门绘制的、日常生产和正常业务活动所需要的图纸。
本《规定》只规定了基本矿图和专用矿图的基本要求,未列入的其它的矿图,按有关规程要求和实际需要绘制。
第二节矿区(矿务局)必备的专用矿图
第9条矿区(矿务局)必须具备的测量图1.矿区井田分布图;2.矿区地形图;
3.矿区测量控制网图。
第10条矿区(矿务局)必须具备的地质图1.矿区地形地质图或基岩地质图;
2.矿区或区域地质构造纲要图(如构造简单也可与地形地质图合并);
3.矿区煤岩层对比图;
4.矿区地层综合柱状图;
5.矿区煤系地层综合柱状图;
6.矿区主要地质剖面图。
其中矿区综合柱状图、矿区煤系地层综合柱状图及矿区主要地质剖面图可与矿区地形地质图或基岩地质图合成一幅图。
第11条矿区(矿务局)必备的水文地质图1.矿区水文地质图;
2.矿区主要含水层等水位线图。
第12条矿区(矿务局)必备的各种图纸,其比例尺根据矿区情况自定。
第三节生产(建设)矿井必备的基本矿图和专
用矿图
第13条生产(建设)矿井必备的基本矿图1.井田区域地形图,比例尺1:1000~1:5000
2.工业广场平面图,比例尺1:500或1:1000 3.井底车场平面图,比例尺1:200或1:500 4.采掘工程平面图,比例尺1:1000或1:2000 5.主要巷道平面图,比例尺1:2000或1:5000 6.井上下对照图,比例尺1:2000或1:5000 7.井筒断面图,比例尺1:200或1:500 8.主要保护煤柱图,比例尺一般与采掘工程平面图一致。
第14条生产(建设)矿井必备的测量图
1.井上下测量控制网图;
2.竖井井筒十字中线点平面图;
3.竖井井壁和罐道竖直程度断面图;
4.提升设备和竖井井架安装测量图;
以上图纸比例尺可根据矿井具体情况自定。
第15条生产(建设)矿井必备的地质图
1.矿井地形地质图或基岩地质图,比例尺1:2000~1:10000
2.矿井可采煤层底板等高线图,比例尺1:2000或1:5000
3.矿井煤系地层综合柱状图,比例尺1:200~1:1000
4.矿井地质剖面图,比例尺1:1000~1:50005.矿井煤(岩)层对比图,比例尺1:200或1:500
6.矿井水平地质切面图,比例尺1:2000或1:5000
第16条生产(建设)矿井必备的储量管理图1.矿井储量计算图,比例尺1:1000~1:5000 2.采区储量计算图,比例尺1:1000或1:2000 3.分煤层损失量计算图,比例尺1:1000~1:2000
4.工作面损失量计算图,比例尺1:500或1:1000
第17条生产(建设)矿井必备的水文地质图1.矿井综合水文地质图,比例尺1:2000~1:10000
2.矿井充水性图,比例尺1:2000或1:5000 3.矿井综合水文地质柱状图,比例尺1:500 4.矿井水文地质剖面图,比例尺1:1000~1:5000
5.矿井主要含水层等水位(压)线图,比例尺1:2000~1:10000
6.井上下防治水系统图,比例尺1:2000或1:5000
第四节生产(建设)露天矿必备的矿图
第18条生产(建设)露天矿必备的基本矿图1.矿田区域地形图,比例尺1:1000~1:5000 2.工业广场平面图,比例尺1:500或1:1000 3.分阶段采掘工程平面图,比例尺1:500或1:1000
4.采掘工程断面图,比例尺1:500或1:1000 5.采掘工程综合平面图,比例尺1:1000或1:2000
6.排土场平面图,比例尺1:1000~1:5000 7.防排水系统比例尺1:1000~1:5000
第19条生产(建设)露天矿必备的测量图1.计算二量平断面比例尺1:500~1:2000.2.露天矿测量控制网图,比例尺自定。
第20条生产(建设)露天矿必备的地质及水文地质图
1.矿田地形地质图或基岩地质图,比例尺1:2000~1:10000
2.矿田煤层底板等高线及储量计算图,比例尺1:2000~1:5000
3.矿田地质及储量计算剖面图,比例尺1:500或1:10004.矿田地层综合柱状图,比例尺1:200~1:1000
5.矿田工程地质平面图,比例尺1:1000~1:5000
6.矿田工程地质断面图,比例尺1:1000~1:5000
7.矿田水文地质平面图,比例尺1:2000或1:5000
8.矿田水文地质断面图,比例尺1:1000或1:2000
第三章矿图的绘制
第一节基本要求
第21条矿图绘制的内容、精度以及绘制方法,必须符合煤矿地质、测量的有关规程及
《煤矿地质测量图例》(以下简称《图
例》的规定)。
规程上没有明确要求的,
可按本规定附录中要求的绘制内容执
行。
第22条地质测量坐标格网一律采用100×100mm。
第23条采掘工程平面图必须按自然分层分煤层绘制。
厚煤层,采用人工分层开采的
矿井,在一张图上不得超过三个人工分层,并分别用不同符号或颜色区分。
第二节 图纸和材质及分幅
第24条
各类地质测量图材质(纸基)的选择,
应符合表1规定:
第25条 矿图原则上以自然井口(采区)划分图幅,但较大采区也可分幅绘制。
矿图的图
幅和格网线方向可根据各矿井、露天矿的具体
情况确定,但应符合下列要求:
1.便于长期保存; 2.便于绘制和使用
3.同一矿井(露天矿)矿图的图幅应尽量一
致;
4.图幅的长度一般不得超过1.5~2.0m ,超过
2.0m 时,应分幅绘制,并绘出接图表。
第三节 矿图的精度
第25条
基本矿图方格网的精度,应根据图种和图幅大小按表2的规定执行(表2即《煤矿测量规程》之表43)。
注:任意图幅的格网和格网对角线的实际长度与理论长度的累积误差,应分别不大于0.3和0.4mm。
第27条基本矿图地面控制点的绘制误差应不大于图上0.2mm。
重要地物与地物轮廓对附近控制点的平面位置误差应大于图上0.6mm;次要的地物与地物轮廓应大于图上0.8mm。
井下控制点的绘制误差应不大于图上0.3mm,按实际比例尺绘制的主要巷道轮廓与最近控制点的相互位置误差应不大于图上0.6mm。
希望以上资料对你有所帮助,附励志名言3条:
1、生命对某些人来说是美丽的,这些人的一生都为某个目标而奋斗。
2、推销产品要针对顾客的心,不要针对顾客的头。
3、不同的信念,决定不同的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