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交通大学章程「最新版」
上交大招生章程
上交大招生章程上海交通大学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做好上海交通大学(以下简称“上交大”)本科生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及学校的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上交大实行考试招生制度,并按照“五个个性培养、四个拓展空间”的培养目标,选拔具有全面发展潜质的优秀人才。
第三条招生规模由教育部批准,并根据学校发展需要和教育资源分配情况确定。
第四条本章程适用于上交大本科(含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
第二章招生计划第五条上交大招生计划根据各学院(系)的办学特色和教育资源分配情况确定,并报教育部备案。
第六条招生计划分为普通类招生计划和特殊类型招生计划。
第七条普通类招生计划通过全国统一高考录取,招生考试科目和分值按照教育部的规定执行。
第八条特殊类型招生计划包括创新人才计划、艺术特长生计划、体育特长生计划等,按照相关政策和规定选拔。
第九条特殊类型招生计划的选拔方式、科目和分值由上交大根据自身情况确定,并报教育部备案。
第三章招生程序第十条上交大招生程序包括考生报名、考试、考试成绩核查和录取等环节。
第十一条考生报名方式和时间由教育部具体规定,并及时通知考生。
第十二条招生考试采取统一命题或共享命题的方式,考试科目和分值按照教育部的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考试成绩核查由上交大负责,确保成绩的真实准确。
第十四条录取工作由上交大负责,根据考试成绩和招生计划确定录取名单,并向教育部报备。
第四章招生宣传和咨询第十五条上交大在招生宣传和咨询中,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的规定,宣传招生政策、培养目标和学校办学特色。
第十六条上交大将提供相关咨询服务,解答考生和家长的疑问,并确保咨询工作的公平公正。
第五章附则第十七条本章程由上交大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如有修改,须经上交大教务部审核同意并报教育部备案。
上海交通大学招生章程根据学校发展情况和教育部的政策规定进行调整和修改,并及时向考生公布。
上海交大本科招生计划
上海交大本科招生计划
根据上海交通大学招生信息,以下是上海交大本科招生计划的一般情况:
1. 招生人数:每年招收的本科生人数根据学校的规划和要求有所变化,一般在几千人左右。
2. 专业设置:上海交大本科专业覆盖了理学、工学、医学、管理学、人文学科等多个领域。
具体招生计划中会详细列出各个专业的招生人数。
3. 招生标准:上海交大在本科招生中,一般会综合考虑学生的高考成绩、校外综合素质评价、体育特长、创新创业能力等因素。
不同专业的录取标准会有所区别。
4. 录取方式:上海交大本科生招生录取主要分为提前批、第一批、第二批和第三批不同阶段,根据高考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等综合评定,确定录取名单。
具体的上海交大本科招生计划可以通过上海交大招生网站、招生简章等相关渠道获取,因为招生计划会根据每年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所以具体的招生计划会在每年招生季揭晓。
上海交通大学国际班招生简章
上海交通大学国际班招生简章上海交通大学国际班招生简章一、使命1.培养具备全球视野、拥有国际视角、善于适应环境变化和全面发展的未来国际化领袖;2.培养具备具有严谨精神、国际视野、创新思维、实践能力及社会责任感的创新人才;3.建立和提升与国际著名高校的互学互鉴及人才合作关系。
二、目标1.实施和优化紧密的国际化教育模式;2.营造国际伙伴关系、交流、创新的学习营境;3.实施国际学术体系和国际资源优化机制;4.提供多元化学习机会;5.构建高水平的国际专业团队;6.推进国际化人才培养。
三、特色教育模式1.入学要求:申请入学者应具备高中学历,并达到各学科和语言能力标准;2.学制及学位:课程以三年制(其中二年就读海外)为主,取得上海交通大学境外合作硕士学位;3.课程体系:具有海外及国内课程集成的独特设置,包含专业课程、语言课程、公共基础课程;4.境外学习和实习:特色专业课;合作高校互访、活动;国际团队学习及实习;5.国际领导习俗课程:国际学习中心开办国际领导习俗课程,包括国际商务文化课程、多元文化学习课程及国际领导实践和职业发展课程;6.双语教学:结合学生汉语及英语水平,实施中英双语教学及教学辅助,提高学生的英语及汉语水平;7.国际教师浸润:来自世界知名大学的海外嘉宾教师、考察团成员,推动国际班走出校园,走向国际。
四、支持政策1.设置上海交通大学国际教育基金,为优秀学生提供支持;2.设置特殊贷款、助学金及奖学金,奖励学院优秀表现;3.担任国际班教师、学生勤工俭学、社会实践、调研、交流和教学研习等轮岗活动,可获得奖励;4.免费安排校内外配套服务,采取全方位走向国际绿色发展道路;5.实施核心能力测评、职业规划及素质拓展等专业化教育体系。
五、招生申请1.申请材料:本科毕业证书;本科成绩单、高中毕业证书;国家规定的学习考试成绩;其他考试成绩单;2封推荐信;2.申请入学方式:1.线上报名、填写申请表;2.获得录取之后,根据录取通知书的要求完成报名手续;3.入学方式:按照入学时间规定,接受录取通知,交付申请费、学费、住宿费等费用,完成报到注册登记、换发学生证,然后正式入学就读。
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
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上海交通大学是教育部直属重点大学,其研究生招生简章定期定期地发布,招收具有一定学术背景和学习资格的考生就读于本校各个学科方向的研究生院,现为广大考生总结如下:一、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招生类别上海交通大学招收研究生的类别主要包括管理学类、工程科学类、理学类、文学类和艺术类。
但是,具体的各学科方向会因每年的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特点、该学校的特色及需求而有所变化,详情请以本年度正式公布的招生简章为准。
二、报名条件1、学历要求:当前非研究生应当拥有学士学位;2、英语要求:会讲英语,英语口语和写作能力比较强;3、学习能力和成绩: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招生对学习能力和考试成绩有一定的要求,特别是非研究生要提供过去几年的学习成绩表;4、有关课程的基本要求:拥有相关课程的经验会有助于招聘,因此招收学生时常常考虑这一要素。
三、报名时间上海交通大学每年招收研究生的报名时间主要是在每年5-6月份,具体时间在每年站点正式公布后公布,可以通过上海交通大学官方网站或学校宣传平台进行查询。
非常提醒广大考生,一旦报名截止后,一律不接受报名申请,请及时关注报名相关公告和动态。
四、考试内容报名后,所有考生需要参加发展研究的考试,考试内容包括专业论文,有关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具体考试内容请参照本年度正式招生简章。
五、录取上海交通大学本科招生录取的主要标准是以考试成绩为主,当年的参加考试的考生成绩情况将会决定考生能否被录取。
招生部门蜡决定成绩与招生报名者的教育背景、工作经验、学习成绩和外语口语水平、实践经验等进行考虑,考生应注意这项标准。
以上是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总结,以便广大考生及时了解,并及时报名本校招生。
希望在今后的研究生招生中,大家能够拿到满意的结果,准确把握招生简章的方面,充分准备考试成绩,把握入学机会,为毕业后的发展做好准备。
上海交通大学学生手册
上海交通大学学生手册
上海交通大学学生手册
上海交通大学学生手册是指由上海交通大学出台的学生守则,规
定了在校学生的各种权利和义务,以及他们在校园中应遵守的行为准则。
本手册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尊重学校章程:学生应充分尊重学校章程,并严格遵守上海
交通大学实施所有相关章程,否则将受到学校的处分。
二、尊重他人及其财产:学生应尊重他人的人格尊严、人身和财
产安全,不得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不得进行侵害他人或破坏公共财
物的行为。
三、遵守公共秩序:学生应尊重公共秩序,维护校园的治安秩序,不得酗酒、吸毒、乱搞性行为、斗殴以及其他一切有违社会公德的行为。
四、尊重学校规章制度:学生应尊重学校校规校纪,遵守学校的
各项规章制度,如不认真遵守,将受到学校的相应处分。
五、学习习惯养成:学生应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养成勤学励志
的精神,认真对待作业,敦实完成课业任务,专心上课,勤查资料。
六、社会实践:学生应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参加社会工作,增强
自身实践能力,及时发现自身不足,总结、分析问题,以提升自身素质。
总之,上海交通大学学生手册旨在规范学生在校园中行为,维护
校园安全,促进学生成长,健康快乐地度过大学时光。
2024年上海交大研究生招生简章
2024年上海交大研究生招生简章一、招生范围及专业设置2024年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将面向全国范围内招收研究生。
我校拥有全面覆盖工、理、管、文、法、医、农、建八个学科门类的研究生教育体系,为研究生提供了广泛的专业选择。
具体专业设置及招生方向详见我校研究生院官网。
二、招生计划2024年我校研究生总计招生计划为3000名左右。
其中,博士研究生计划招生1200名,硕士研究生计划招生1800名左右。
各学院和系部将根据学科发展需求和人才培养需求制定具体招生计划,并通过研究生院网站进行公示。
三、报考条件1.申请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考生必须具有全日制普通本科及本科以上学历;2.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考生必须具有全日制硕士及硕士以上学历;3.申请考研究生需通过国家命题委员会组织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统一考试(简称全国考研),并达到我校所要求的最低录取分数线;4.具体报考条件以研究生院公布的招生简章为准。
四、招生流程1.网上报名: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陆研究生院官方网站进行网上报名,填写个人信息、志愿专业等相关内容,并上传电子照片和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等申请材料;2.考试报名: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全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行报名和缴费,获取考试报名号;3.全国考研:考生参加国家命题委员会组织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统一考试;4.成绩查询:全国考研成绩公布后,考生可通过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或研究生院官方网站查询成绩;5.复试及选拔:根据学院和专业的要求,通过初试的考生将参加复试及其他选拔环节;6.录取工作:根据考试成绩、复试综合成绩和其他选拔环节的表现确定最终录取名单;7.入学报到:入选考生需按时完成入学报到手续。
五、奖学金与助学金我校设有丰富多样化的奖学金和助学金项目,包括国家奖学金、学校奖学金、研究生助学金等。
入选考生可根据自身情况和成绩表现申请相关奖学金和助学金项目。
六、其他事项1.请考生仔细阅读并遵守研究生招生简章以及研究生院、学院或系部的相关规定;2.我校推崇学风严谨、诚实守信的科研道德,对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将进行查处;3.报名过程中如有疑问,考生可通过研究生院官方网站或电话联系研究生院招生工作办公室。
上海交通大学学风与学术道德专门委员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营造优良学风,鼓励科研创新,维护学术道德,严明学术纪律,规范学术行为,崇尚诚实劳动,促进学术进步,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是学风与师德建设的责任主体。
学校成立学风与学术道德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是学校规范和治理学风与师德师风、学术伦理与道德事务的议事机构,负责拟定与之相关的方针、政策和规范,组织开展宣传与教育等相关活动,调查并处理学术不端行为等。
第三条委员会坚持贯彻“党委领导、校长负责、教授治学、民主管理”的治理方针,在校学术委员会的指导下,形成“严谨务实、诚信求真、开拓创新”的治学氛围,致力于弘扬良好的学术道德,维护学术尊严和学者声誉,遵守学术规范,树立法制观念,保护知识产权,尊重他人劳动和权益,促进学校教育事业和科学研究事业健康发展。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四条委员会由31-35名单数委员组成,设主任1名。
主任由学校分管学风建设的校领导担任。
第五条委员会委员分为职务委员和专家委员,其中职务委员15-17名,专家委员16-18名。
第六条职务委员由分管组织人事、教学、科研(含文科)、宣传、学生工作的校领导,医学院分管学风建设工作的副院长,以及教学、科研、宣传、学生、人事、纪检、工会等相关部处和医学院责任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担任,负责本单位或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学风建设工作,依据其岗位职务自然当选与更替。
第七条专家委员由校内致力于弘扬良好学术道德、热心于学校管理与建设的在岗或退休专家、学者组成,涵盖学校主要学科。
其成员由各二级单位推荐选举、由学风与学术道德委员会主任批准并在委员所在单位公示。
校长亦可推荐候选人和直接聘任委员。
院、系推荐的委员会成员原则上由该二级单位学风与学术道德委员会成员中推荐。
第八条委员会下设秘书处,挂靠人力资源处。
由人力资源处主要领导任秘书长。
第九条每届专家委员任期为五年,委员连任原则上不超过两届。
委员需要更换时,由相应推选单位向学风与学术道德委员会秘书处提出替补申请,报替补委员的资格和聘任程序按第七条办理。
上海交大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上海交大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上海交通大学(Shanghai Jiao Tong University)2024年博士研
究生招生简章暂时还未发布,具体的招生要求和流程需要等待学校的官方公告。
一般而言,博士研究生的招生要求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学术背景与成绩:通常要求申请者具备相关领域的本科学位和硕士学位,并且成绩优秀。
2. 研究能力:需要在申请材料中展示自己在学术研究方面的能力和潜力,可以通过发表学术论文、获得奖项、参与科研项目等方式来展示。
3. 推荐信:一般需要提供2-3封推荐信,推荐人是申请者的导
师或者其他有关联的专业人士。
4. 英语能力:有些学校还要求申请者提供英语水平测试成绩,如托福或雅思。
5. 面试:部分学校会对通过初审的申请者进行面试,以了解更多关于申请人的信息。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学校和学科专业的招生要求可能有所不同,招生简章一般会在学校官方网站或招生网站上发布,申请者可以及时关注相关信息以获得最新的招生指南和要求。
上海交通大学2021年本科招生章程
上海交通大学2021年本科招生章程从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公开平台获悉,上海交通大学2021年本科招生章程已公布,具体详情如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我校本科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我校全称为上海交通大学,是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教育部直属,教育部和上海市共建的综合性、研究型全国重点大学,地址为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800号,邮编*****。
第三条上海交通大学本科招生采用上海交通大学(国标码*****)和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国标码*****)两个招生代码,分别编制计划和录取。
本科学历、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均为上海交通大学,对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
对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条上海交通大学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第五条上海交通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学校本科招生工作。
第六条上海交通大学招生委员会充分发挥在民主管理和监督方面的作用。
第七条上海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授权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医学院招生的有关事务。
第八条上海交通大学招生工作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同时招生工作接受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章招生计划与录取第九条上海交通大学按照教育部有关工作要求,根据各省(区、市)考生数量和生源质量、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趋势、毕业生就业质量和去向、本校各专业的人才培养需要、考生对各专业的认可度、历年计划安排等因素确定分省计划及各专业(专业组)的选考科目要求,报教育部备案后由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上海交大综评招生简章
上海交大综评招生简章
上海交通大学综合评价招生简章主要介绍了上海交通大学综合评价招生的政策和流程。
综合评价招生是指根据考生的学业成绩、综合素质和特长等方面的表现,综合评价考生的能力和潜力,并综合排名确定录取资格。
主要内容包括:
1. 录取范围:综合评价招生适用于普通高中毕业生、中职中专生以及享受中国政府优待政策的港澳台籍学生。
2. 考生资格:申请者需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条件,同时需要参加全国普通高校综合评价招生考试并成绩达到一定要求。
3. 综合评价要素:综合评价主要包括学业成绩、综合素质和特长三个方面的评价,其中学业成绩占比较大。
4. 评价流程:评价流程包括网上报名、考试报名、线上考试、资格核查、综合排名、志愿填报和录取等步骤。
5. 录取规则:根据综合排名确定录取资格,优先录取综合评价成绩高的考生,录满为止。
综合评价招生简章的目的是向考生和家长介绍上海交通大学综合评价招生的基本信息和要求,帮助考生了解相关政策和流程,以便正确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同时,也能为考生提供参考,从而做出合理的志愿填报,增加被录取的机会。
上海交大中外本科招生简章
上海交大中外本科招生简章上海交通大学中外本科招生简章一、招生计划概述1. 招生人数:每年约1000人;2. 招生类别:中外合作办学、港澳台学生、留学生等;3. 招生专业:共有39个专业,涵盖了工、理、管、人文、医等学科。
二、招生基本条件1. 基本学历:高中或同等学力;2. 英语要求:托福、雅思、SAT等国际通用英语考试成绩达到学校规定标准;3. 具备各个专业所需的基本技能和知识。
三、招生流程1. 在线报名:学生需要在规定时间内填写个人信息、填报志愿;2. 考试报名:根据学生填报的专业,报名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笔试和面试;3. 面试:面试主要考察学生的综合素质和专业素质;4. 录取:按照学生的笔试和面试成绩及综合素质进行录取。
四、优惠政策1. 奖学金:根据学生的成绩和表现,学校设有丰富的奖学金制度;2. 减免学费:给予符合条件的优秀学生一定的学费减免;3. 面向特殊群体的招生政策:如退役军人、残疾人、贫困学生等,学校为其另设专项计划。
五、教学模式1. 中外合作办学模式:学校引进海外著名大学先进的教学理念和课程体系,与国内本科教育相结合,形成独特的教学模式;2. 实践教学为主:学校注重实践教学,将实践教学贯穿于学生的整个学习过程中;3. 多元育人:学校注重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引导学生积极参加体育、文艺和志愿服务等活动。
六、学生生活1. 学生住宿:学校为学生提供舒适的住宿环境,宿舍设施齐全;2. 学生活动:学校举办丰富多彩的学生活动,让学生丰富多彩的校园生活;3. 学生支持:学校设有学生资助中心,为学生提供各种综合服务和支持。
上海交大中外合作办学硕士招生简章
上海交大中外合作办学硕士招生简章上海交大中外合作办学硕士招生简章
1. 招生对象:
本项目主要面向与中国及上海交通大学已有合作关系的国际高等学校或机构中的优秀学生或本科毕业生。
同时欢迎符合条件的全球优秀学子报考。
2. 学制:
本项目为2年制研究生教育,学制与中国本土研究生教育保持一致。
3. 授课语言:
本项目以英文为授课语言。
学生应当具有良好的英文听说读写能力。
4. 学习内容:
本项目的学习内容主要涉及工程、信息技术和管理等方面的知识,涵盖了先进的技术和管理理论与方法。
学生将在校内学习和实践教学、企业实习和国际交流等多个环节获得系统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
5. 学费与奖学金:
本项目的学费根据学生所在的国家和地区而有所不同。
同时,学校将开展一系列奖学金和助学贷款项目,以支持优秀的学生完成学业。
6. 招生计划:
本项目每年招生规模为120人左右。
7. 招生流程:
(1)在线填写报名表,提交报名材料
(2)学校资格审核
(3)学校面试或通过学术英语考试
(4)学校或企业笔试或面试
(5)最终录取
8. 报名截止时间:
本项目的报名时间为每年的1月1日至3月31日。
上海交大中外合作办学硕士项目是一个由上海交通大学与国际高等学校或机构合作开展的研究生教育项目,旨在为学生提供全球领先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培养具有全球视野和专业素养的高端管理和技术人才。
我们诚挚欢迎全球优秀学生的加入!。
上海交大在职研究生2022招生简章
上海交大在职研究生2022招生简章上海交通大学2022年在职研究生招生简章一、招生对象1、具备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有良好的学习习惯和反映机敏、实践能力的应届毕业或已经就业的大学本科毕业生及其他相应学历水平者。
2、允许各类本科学士学位毕业生,以及具有相当于本科学士学位的学历经过评估保底的学历水平者申请。
二、招生专业招生专业及对应的学位等级:工程学硕士、应用科学硕士、管理学硕士、艺术硕士、给予语言文学硕士、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硕士、医学硕士、建筑学硕士、农业与生物技术硕士等。
三、报名条件:1、有良好的学习习惯,能够熟练掌握相关知识,已经留业并取得实践经验的应届大学本科毕业生及其他相应学历水平者。
2、有正确的学习态度,能够坚持不懈地专研,在学习过程中掌握所学专业的理论知识及实际技能。
3、具有良好的英语读写能力及数字计算能力。
四、报名程序1、确定报名时间:每年五月份,官方公布报名要点;2、填写报名表格:按指定表格规范填写报名表;3、递交报名资料:根据申请专业,提交所需文件;4、缴纳报名费:按规定标准缴纳报名费;5、参加考试或面试:考试为7月份,面试于8月份;6、考试成绩评定:考试成绩将会在10月份以电子邮件形式寄发;7、录取通知书:中签者将会在11月份收到录取通知。
五、招生办法1、根据学校招生简章报名,准备入学材料,并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参加有关入学考试;2、在符合本招生简章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及其他成人报考,诚信结果,全面参加考试,合理报名;3、毕业后,积极就业,在工作中贯彻学校志愿服务实践理念,增强参与国家建设的责任感和使命感;4、遵守学校安全管理规定,关注校园安全,配合校园管理有关部门组织的健康体检,具备合理的职业规划;5、开课前,准备好体育要求的体育装备,完成所在院系的入学文书程序及相关认证手续。
六、费用1、报名费: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收取相应费用;2、学费:按照学校相关规定缴纳相应学费;3、住宿费:根据录取通知抵校后,按学校规定缴纳住宿费。
上海交通大学自主招生简章须知
上海交通大学自主招生简章须知上海交通大学自主招生简章须知上海交通大学(Shanghai Jiaotong University)简称“上海交大”,是教育部直属并与上海市共建、中央直管副部级建制的全国重点大学,下面是小编分享的上海交通大学自主招生简章须知,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一、选拔对象招收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符合高考报名条件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优秀高中毕业生:(1)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奥林匹克竞赛(数学、物理、化学、信息学)省赛区一等奖(获奖名单须在教育部阳光平台公示);(2)高中阶段获得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明天小小科学家”全国一等奖(获奖名单须在教育部阳光平台公示)。
二、申请程序与选拔模式1、网上报名2、初审对于按照要求提交有效申请材料的考生,我校将组织专家进行初审。
初审结果预计于4月底在报名系统内公布并在我校本科招生网、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初审结果生效。
初审结果分为优秀、通过、不通过三档。
初审结果优秀者将在具有特别突出的学科特长或创新潜质,且综合素质优异的考生中产生。
初审结果通过者将参加我校组织的笔试,请考生及时查询初审结果并及时确认是否参加笔试,未按时完成确认的考生视为放弃笔试资格。
确认参加笔试的考生,需通过报名系统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打印开放时间请见报名网站公告。
3、笔试我校笔试预计于6月10日-11日举行;笔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说明等详见报名系统中下载的准考证。
我校将依据考生的第一志愿专业分别确定上海交通大学校本部与医学院复试资格线。
若考生的笔试成绩同时达到校本部和医学院的复试资格线,则复试通过后,可在全校自主招生专业范围内,依据其专业志愿认定为自主招生人选。
4、复试初审结果优秀或笔试通过的考生需参加我校的复试,复试包括面试与体育测试,预计于6月15-16日在我校闵行校区举行。
复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说明等详见报名系统中下载的准考证。
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学科特长、创新潜质、道德品行、艺术修养、劳动实践等,由多位学科专家独立打分,综合评价;体育测试项目包括身高体重(BMI)、肺活量、坐位体前屈、立定跳远、1分钟跳绳,测试结果作为自主招生资格认定的`重要参考,体质测试方案见附件。
上海交大招生简章
上海交大招生简章上海交通大学是我国一所顶尖的研究型大学,拥有多个国家重点实验室和科研机构,被誉为"东方麻省理工"。
如果你想成为下一个科技界的精英,上海交大无疑是你的绝佳选择!以下是上海交大2021年本科招生简章:1. 招生计划上海交大2021年本科招生计划共有14个学院,招生专业涵盖理、工、医、管、法、人文等多个领域,共计招生本科生2875人。
2. 招生条件(1)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有高尚品德和行为规范;(3)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较高的学业成绩和潜力;(4)具备所报专业所必要的学科基础和科技素养;(5)推荐考生需获得上海市市级及以上奖励(含全国性奖励)。
3. 招生办法(1)全国统一高考计划招生名额:上海交大设有不同专业类别,具体录取办法以招生计划为准。
(2)推荐免试计划招生名额:上海交大实行自招生计划的5%以上的推荐免试计划,分别面向两个招生类别:A类:面向全国普通高中优秀学生,由国家批准的高中联合推荐。
B类:面向自主招生计划报名的普通高中优秀学生,以及获得全国、省市特殊学科竞赛一等奖及以上奖励的学生。
4. 报名时间全国统一高考报名时间:2021年2月22日至3月3日。
推荐免试计划B类计划:2021年1月20日至2月19日。
5. 报名方式全国统一高考报名:考生需在教育部统一指定网站报名。
推荐免试计划:参照学校官方网站发布的招生公告进行报名。
6. 录取方式全国统一高考:按照学科成绩和专业志愿提交的顺序录取,具体录取规则详见学校官网。
推荐免试计划:招生类别和录取规则详见学校官网。
总的来说,如果你想成为科研领域的顶尖人才,上海交大无疑是你的不二选择。
赶紧准备好自己的申请书和高考成绩,向上海交大这座学术殿堂迈进吧!。
上海交通大学2022年强基计划招生简章
上海交通大学2022年强基计划招生简章上海交通大学是我国历史最悠久、享誉海内外的著名高等学府之一,是教育部直属并与上海市共建的全国重点大学。
以下是小编给大家收集的关于上海交通大学2022年强基计划招生简章,欢迎大家前来参阅。
▼▼目录▼▼上海交通大学简介上海交通大学(Shanghai Jiao T ong University)简称“上海交大” ,是教育部直属并与上海市共建、中央直管全国重点大学,位列“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类)”、“985工程”、“211工程”,为九校联盟、中国大学校长联谊会、Universitas 21、环太平洋大学联盟、21世纪学术联盟、国际应用科技开发协作网、新工科教育国际联盟成员,入选“珠峰计划”、“强基计划”、“111计划”、“2011计划”、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接收院校、学位授权自主审核单位。
学校创建于1896年,原名南洋公学,1911年更名为南洋大学堂,1929年更名为国立交通大学,1949年更名为交通大学;1957年经历西迁与分设,分为交通大学上海部分和西安部分;1959年,交通大学上海部分启用“上海交通大学”校名;1999年,原上海农学院并入;2005年,与原上海第二医科大学合并。
上海交通大学2022年强基计划招生简章一、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各省(区、市)符合2022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有志于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的学生。
申请报名考生分为以下两类:第一类:综合素质优秀或基础学科拔尖的考生第二类:相关学科领域具有突出才能和表现的考生第二类考生特指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奥林匹克竞赛(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全国决赛二等奖及以上同学(获奖名单以中国科协(/)公示为准)。
二、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我校2022年强基计划各省(区、市)招生计划数以报名系统公布为准。
2023上海交通大学强基计划招生简章(附招生专业及录取办法)
2023上海交通大学强基计划招生简章(附招生专业及录取办法)上海交通大学招生简章入口网址:上海交通大学强基计划招生专业有哪些?我校2023年强基计划各省(区、市)招生计划数以报名系统公布为准。
我校2023年成立了“致远学院”,同年以其为依托的上海交通大学“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试验计划”被正式纳入国家教育体制试点项目。
2023年开始实施致远工科荣誉计划,2023年开始实施致远医科荣誉计划。
2023年,在教育部“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实施十年总结评价中,学院代表上海交通大学获线上线下全优评价,得到教育部与评审专家们的高度肯定。
结合文件精神,此次我校数学与应用数学、物理学、化学、生物科学、生物医学科学、工程力学等六个学科将以“致远学院”为支撑开展“强基计划”,同时度身定制极具特色的“4+4”或“4+5(含海外学习)”本博衔接培养模式,为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培养拔尖创新人才。
上海交通大学强基计划录取办法1.综合成绩计算办法综合成绩(满分1000分)=高考成绩/高考成绩满分某850(四舍五入取2位小数)+高校考核成绩(四舍五入取2位小数)。
高校考核成绩满分15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100分,综合面试成绩占50分。
备注: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
2.确定录取名单高考成绩出分后,对于第一类考生,依据各省(区、市)各专业组别强基计划数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强基计划拟认定名单。
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再依次以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高考数学成绩、高考外语成绩、高考语文成绩、体育测试成绩排序。
录取专业采用“专业志愿平行”,分数优先原则,不设级差分。
对达到综合成绩最低录取分数线,但未达到所填报专业分数要求、且愿意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调剂录取。
对于破格入围的第二类竞赛获奖考生,综合成绩达到本省(区、市)第一类考生最低录取分数线的,予以认定,其录取专业参考综合成绩及竞赛成绩。
该类考生不占用本省(区、市)第一类考生计划。
上海交通大学章程
民办高等学院章程示范文本序言【注释】序言部分主要阐明学校发展历程,学校制定章程的主要目的和依据文件。
****学院是一所省属民办普通高等院校。
前身是****,后历经****等办学时期。
2001年5月,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学院。
为保障学校依法办学和自主管理,推进现代大学制度建设,促进学校科学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暂行条例》、《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总则【注释】第一章主要阐明学校基本信息、机构性质、发展定位、培养目标、办学方向以及基本管理体制等。
【具体条文】第一条学校全称****,简称****,英文全称****。
第二条学校注册地为****,现在广州、清远分别设有两个校区。
第三条学校是自愿举办的从事社会服务活动的组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享有民事权利,依法享有教学、科研、行政及财务等办学自主权,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第四条学校的办学宗旨是“培育英才,服务社会”;学校的愿景是打造成为“活力的校园、创业的乐园、文化的花园、幸福的乐园”;学院的办学目标是“打造百年名校”。
学校的办学定位是: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秉承“博学而雅正、业专而技精”的育人理念,致力于培养服务区域经济发展的高素质的技术技能型人才,致力于将学校建设成为一所产学融合、博雅特色、国际发展的在全国有影响力的现代技术应用型大学。
第五条学校的业务主管单位是广东省教育厅,登记注册机关是广东省民政厅。
第六条学校办学规模控制在2万人左右。
学校的主要教育形式为全日制专科学历教育,适当开展适应社会需要的其他类型教育。
具体包括高职学历教育、成人学历文凭教育、自考辅导、中高职与社会培训等。
第七条学校举办者依据法律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对学校进行监管,尊重和保障学校的独立法人单位地位和办学自主权。
上海交通大学章程
上海交通大学章程(2006年1月11日上海交通大学五届二次教职工代表大会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管理体制第三章学术机构第四章学生第五章教职员第六章资产、经营与财务管理第七章社会服务与外部关系第八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1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有关法律,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2条本校是教育部直属、由教育部和上海市共建的全国重点综合性大学,全称为“上海交通大学”,中文简称为“上海交大”,英文全称为Shanghai Jiao Tong University,英文缩写为SJTU。
第3条本校法定注册地为上海市华山路1954号。
第4条本校具有民事法人主体资格,依法享有民事权利,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校长为本校的法定代表人。
第5条本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
本校的使命是:以世界一流大学为目标,以传承文明、探求真理、振兴中华、造福人类为己任。
第6条本校的校训是:“饮水思源,爱国荣校”。
第7条本校校徽由齿轮、铁砧、铁锤及书籍组成,校歌为于之作词、瞿维作曲的《上海交通大学校歌》;本校创建于1896年,校庆日为4月8日。
第二章管理体制第8条本校实行中国共产党上海交通大学委员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实行党委领导、校长行政、教授治学、民主管理的制度。
第9条中国共产党上海交通大学委员会是本校的最高决策机构。
其常设机构是党委常委会。
党委常委会由党委书记主持,实行集体领导,民主决策。
党委常委会的主要职责是:(一)组织学习、宣传、贯彻党的理论、纲领、路线,坚持党的教育方针和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二)领导制定学校规划,讨论决定学校改革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学校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和基本管理制度中的重大事项;(三)领导和落实校内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党风廉正建设,负责干部的选拔、培养、使用、考核和监督,做好老干部和老龄工作;(四)制定学校人才政策,创造尊重人才、爱护人才的环境;(五)领导学校的工会、妇委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众组织和教职工代表大会;(六)做好统一战线工作,对校内民主党派的基层组织实行政治领导,支持其按照各自的章程开展活动;(七)组织讨论并确定学校的章程;(八)其它需要党委常委会决定的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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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交通大学章程「最新版」上海交通大学是由国家举办的普通高等学校。
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收集的上海交通大学【最新版】,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上海交通大学章程【最新版】序言上海交通大学是由国家举办的普通高等学校。
学校创建于1896年,原名“南洋公学”,1911年更名为“南洋大学堂”,1929年更名为“国立交通大学”,1949年更名为“交通大学”,1959年启用“上海交通大学”校名。
1999年,原上海农学院并入;2005年,与原上海第二医科大学合并。
学校秉承“储才兴邦”的建校理想和“当为第一等人才”的育人理念,形成了“起点高、基础厚、要求严、重实践、求创新”的办学传统和“求真务实、努力拼搏、敢为人先、与日俱进”的精神品格。
面向未来,学校将致力于激发学生潜能,培养精英人才;致力于探索未知领域,攀登科学高峰;致力于攻克技术难题,服务国民经济;致力于繁荣社会文化,引领社会发展;致力于构筑文化桥梁,促进人类进步。
努力建设成为一所大师云集、人才辈出、科技成果与人文思想交相辉映,在国家富强、民族复兴和人类文明进步的进程中贡献卓著的世界一流大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推进现代大学建设,规范办学行为,促进学校科学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及其他有关,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全称上海交通大学,中文简称上海交大,英文全称Shanghai Jiao Tong University,英文缩写SJTU。
第三条学校注册地为上海市华山路1954号,设有徐汇、闵行、黄浦、长宁、七宝、浦东等校区,其中闵行校区是主校区。
学校校庆日为4月8日。
第四条学校为非营利性事业组织,具有民事法人主体资格,依法享有民事权利,依法享有教学、科研、行政及财务等办学自主权,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第五条学校校训是“饮水思源,爱国荣校”;使命是“传承文明、探求真理、振兴中华、造福人类”;办学宗旨是“修一等品行、求一等学问、创一等事业、成一等人才”。
第六条学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依法自主办学,实行民主管理,自主开展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与创新活动,建设“综合性、研究型、国际化”的世界一流大学。
第七条学校根据社会需要和办学条件自主调节学科或专业门类结构。
学科专业涵盖自然科学、工程科学、生命医学和人文社会科学等领域。
第八条学校建立健全教育质量监控体系、科研质量保障体系、教师发展评价体系、学科建设动态监控体系、学院(系)国际评估体系,推进卓越绩效管理,全面提高办学质量。
第九条学校校徽由铁砧、铁锤、齿轮、链条组成,砧上错落放置中西书籍若干册,寓意古今融汇、中西兼容、文理贯通、工读并重、知行统一。
校旗以校徽和交大视觉识别系统标准色为基础,底色为蓝色,中央印有黄色中英文校名与校徽。
校歌为于之作词、瞿维作曲的《上海交通大学校歌》。
第二章举办者与学校第十条学校由国家举办,教育部主管,教育部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共建。
举办者和共建者支持学校依照法律和本章程自主办学,为学校发展创造良好的办学条件和办学环境,学校接受举办者和共建者的指导和监督。
第十一条举办者监督学校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情况,指导学校的办学方向,监督和规范学校办学行为,任命学校主要负责人,监督、考核和评估学校办学水平和办学质量,依法对学校的经费使用进行监督。
第十二条举办者依法保护学校的办学自主权不受任何非法干预,支持学校依法自主办学,为学校提供必备的办学条件保障,保障学校办学经费的稳定来源和增长,维护学校合法利益和良好的办学环境、办学秩序,支持学校发展。
第十三条学校的权利:(一)依照法律法规和本章程自主办学,制定学校的发展战略规划,自主开展教学活动、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社会服务和文化交流与合作,管理学校内部事务,拒绝任何组织和个人的非法干预;(二)根据社会需求和办学条件,依法自主设置和调整学科、专业,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和规定,自主制定招生方案、年度招生总规模、分专业招生计划和招生比例;(三)自主制定教学计划、选编教材、组织实施教学活动,自主开展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与创新活动;(四)自主确定教学、科学研究、职能部门等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和人员配备;(五)在国家有关规定的指导下,自主教师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的聘任、晋升和解聘,自主决定教职员工的薪酬水平和福利待遇;(六)对违反法律法规、校纪校规和学术诚信的教职员工和学生,根据学校的相关规定予以处理;(七)对举办者提供的财产、国家财政性资助、受捐赠财产及其他财产依法自主管理和使用;(八)学校以国家规定的学费标准为基础,根据实际办学成本,与政府主管部门协商学费,经政府物价部门核准,依法收取学费和其他费用用于办学活动;(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四条学校的义务:(一)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法接受教育部和上海市人民政府的监督和指导;(二)提升面向国际学术前沿的原始创新能力、面向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的科技攻关能力、面向行业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科技支撑能力,开展高水平的教学、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与创新活动,建设办学质量保障体系,促进办学质量的持续改善;(三)尊重与维护教职员工、学生的合法权益;(四)完善学校内部监督机制,加强纪检、审计和法律监督;(五)依法公开学校信息,保障师生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五条学校的分立、合并、终止,变更名称、类别和其他重要事项,须经学校常委会审议通过后报教育部审批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备案。
第三章管理体制第十六条学校实行中国共产党上海交通大学委员会(以下简称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
学校坚持党委领导、校长负责、教授治学、民主管理,坚持依法治校,坚持以师生为本,尊重学术自由,实行党务公开、校务公开和信息公开制度,依法接受监督。
第十七条党委全体会议(以下简称全委会)是学校的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工作,支持校长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并开展工作,保证教学、科研、行政管理等各项任务的完成。
党委常委会(以下简称常委会)在全委会闭会期间,行使其职权,履行其职责。
全委会和常委会由党委书记主持,实行集体领导,民主决策。
常委会的主要职责是:(一)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级组织的决议,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依法治校;(二)审议确定学校基本管理制度,讨论决定学校改革发展稳定以及教学、科研、行政管理中的重大事项;(三)讨论决定学校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及其负责人的人选,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干部的选拔、教育、培养、考核和监督,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四)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加强学校党组织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五)领导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德育工作,组织党员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六)领导学校的工会、共青团、学生联合会等群众组织和教职工代表大会,对学校内民主党派的基层组织实行政治领导;(七)应当由常委会决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八条校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和行政负责人,在党委领导下全面负责学校的教学、科学研究和其他行政管理工作。
副校长和校部职能部门协助校长对学校各项行政工作进行管理。
重大行政事项由校长办公会讨论决定。
校长的主要职责是:(一)拟订发展规划,制定具体和年度并组织实施;(二)组织教学活动、科学研究和思想品德教育;(三)拟订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方案,推荐副校长人选,任免内部组织机构的负责人;(四)聘任与解聘教师以及内部其他工作人员,对学生进行学籍管理并实施奖励或者处分;(五)拟订和执行年度经费预算方案,保护和管理校产,维护学校的合法权益;(六)主持校长办公会议,决策、协调、处理学校行政工作中的重要事项;(七)其他需要校长决定的重大事项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十九条学校设立学术委员会,该委员会是学校学术事项的最高议事机构,统筹行使对学术事务的决策、审议、评定和咨询等职权,学校尊重并保障学术委员会独立行使学术权力。
学术委员会委员分为职务委员和选举委员。
职务委员由相关校领导担任,依据其职务自然当选与更替。
选举委员经自下而上的民主推荐,公开遴选产生,由学校各学科领域学术造诣高、学风端正、有参与学术议事的热情和能力的知名教授担任;担任学校及职能部门党政领导职务的委员,不超过委员总人数的四分之一,不担任党政领导职务及院系主要负责人的专任教师,不少于委员总人数的二分之一。
学术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校长提名,全体委员投票选举产生。
学术委员会委员由校长聘任。
学校学术委员会下设学位评定、教学、专业技术职务、学风与学术道德等专门委员会。
其中,学位评定委员会依法组成并履行学位评定、授予等职责。
学校根据工作需要,经学术委员会审定,可成立其他专门委员会。
学校实行校院两级学术管理制度,在学院(系)设置学术委员会等基层学术组织承担相应职责。
各专门委员会和院(系)学术委员会向学术委员会工作,并接受其指导和监督。
学校学术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一)对学校宏观办学政策包括学校中长期发展规划、学科建设计划、重大国际合作办学项目等提供咨询;(二)学校的宏观学术政策,包括各类学术标准、学院(系)国际评估办法、学术奖励制度等,在提交常委会、校长办公会讨论之前,应当提交学术委员会审议;(三)指导专门委员会和院(系)学术委员会的工作,包括明确专门委员会的职责和工作范围,审定专门委员会组织规程和院(系)学术委员会章程等;(四)其他需要学术委员会处理的事项。
第二十条上海交通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以下简称纪委)是学校的党内监督机关,在学校党委和上级纪委领导下进行工作,纪委委员由党代会选举产生。
纪委的主要职责是:(一)协助学校党委组织协调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建立健全反腐倡廉制度体系,推进校园廉政文化建设,指导校内各部门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二)组织开展对学校各级领导干部履行“一岗双责”和廉洁自律相关规定情况的监督检查;(三)受理、调查和处理对校内党组织、党员在违反党纪方面的检举、反映等;受理校内党组织、党员对处理决定不服的申诉;(四)其他需要纪委处理的事项。
第二十一条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以下简称教代会)是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教职员工行使民主权利,参与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基本制度,是校务公开的基本形式和重要载体,是学校建立现代大学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通过学校和院(系)两级教代会等民主管理与监督的组织形式,充分发挥教职员工在实现学校总体目标任务中的积极作用,保障与维护教职员工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