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统计管理规定
公司统计台账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提高公司管理水平,根据国家有关统计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涉及统计工作的部门和员工。
第三条公司统计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统计:严格按照国家统计法律法规进行统计工作;(二)实事求是:坚持客观公正,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反映公司实际情况;(三)统一规范:统一统计口径,规范统计方法,确保统计指标的一致性;(四)高效便捷:提高统计工作效率,方便数据查询和利用。
第二章统计台账的建立与管理第四条公司应建立完善的统计台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生产统计台账:记录公司生产过程中各种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的产量、质量、消耗等情况;(二)销售统计台账:记录公司产品销售数量、销售额、客户信息等情况;(三)财务统计台账:记录公司收入、支出、利润、资产负债等情况;(四)人力资源统计台账:记录公司员工数量、学历、技能、薪酬等情况;(五)设备统计台账:记录公司设备数量、型号、购置时间、使用状况等情况。
第五条统计台账的建立应遵循以下要求:(一)明确台账名称、内容、指标、数据来源和负责部门;(二)台账格式统一,便于查阅和统计;(三)台账应使用规范的语言和计量单位,确保数据准确;(四)台账应定期更新,确保数据及时、准确。
第六条统计台账的管理应遵循以下规定:(一)统计台账由各相关部门负责,确保台账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二)各部门应定期检查、整理和归档统计台账;(三)统计台账的保管期限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四)对统计台账的修改、删除等操作应进行记录,确保数据可追溯。
第三章统计资料的上报与归档第七条公司统计资料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方式上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月度统计报表;(二)季度统计报表;(三)年度统计报表;(四)临时性统计报表。
第八条统计资料的上报应遵循以下要求:(一)按时上报,不得迟报、漏报;(二)报表内容完整,数据准确;(三)报表格式规范,符合规定要求。
生产统计管理规定(4篇)
生产统计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企业的生产统计管理,提高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便于企业决策和监管。
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生产企业,包括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合资企业等。
第三条企业应建立健全生产统计管理制度,确保统计数据的采集、录入、上报和使用符合规定,确保统计数据的真实、准确和及时。
第四条生产统计管理应遵循统一的原则,保持数据的一致性,避免重复计算和误差累积。
第五条企业应确保生产统计工作的组织领导负责制,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
第六条生产统计工作应遵循科学、公正、公平、合法的原则,不得篡改、偷窃、伪造统计数据。
第二章统计数据采集与录入管理第七条企业应建立适应实际生产需求的统计数据采集与录入系统,确保数据的及时、准确、完整。
第八条统计数据的采集与录入应设定专门人员负责,对数据的来源、时间、方式等进行记录。
第九条统计数据采集过程中,应确保数据来源的可靠性和真实性,避免采集失真和错误。
第十条统计数据录入前,应对数据进行审核和核实,确保数据的准确性。
第三章统计数据上报管理第十一条企业应按照规定的频次和时间节点,及时上报统计数据。
第十二条统计数据上报应属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漏报、错报等情况。
第十三条企业应建立统计数据上报的审核机制,确保上报数据的真实有效。
第十四条上报数据应提交到专门的统计部门,由专门人员进行审核和整理。
第四章统计数据使用与保密管理第十五条企业应合理利用统计数据,为企业的决策和发展提供科学依据。
第十六条统计数据的使用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扰乱经济秩序。
第十七条企业应建立统计数据的保密制度,确保数据的安全性和机密性。
第十八条企业应对取得的统计数据进行妥善保管,不得泄露、外传或用于非法用途。
第五章监测与考核第十九条企业应建立统计数据的监测制度,定期对数据的采集、录入、上报和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核实。
第二十条企业应建立统计数据的考核机制,对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进行评估和奖惩。
企业统计管理制度统计管理办法(4篇)
企业统计管理制度统计管理办法企业统计管理制度是指企业为了规范统计工作,保障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制定的一系列管理规定和措施。
下面是一种可能的企业统计管理办法的提纲:1. 统计工作的目标和职责-明确企业统计工作的目标和任务。
-明确统计工作的责任部门和统计人员的职责。
2. 统计指标体系-建立合理的统计指标体系,包括财务统计指标和绩效统计指标等。
-明确各指标的计算方法和统计周期。
3. 统计数据的收集-明确数据收集的时间、范围和方式。
-建立统计数据的采集流程和数据审核机制。
4. 统计数据的处理和分析-建立统计数据的处理和分析流程。
-制定统计数据的处理和分析方法和准则。
5. 统计报表的编制和报送-制定统计报表的编制规范和流程。
-明确统计报表的报送要求和时间。
6. 统计数据的保密-建立统计数据的保密制度和措施。
-明确统计数据的保密责任和违规处罚措施。
7. 统计工作的监督和评估-建立统计工作的监督和评估机制。
-定期进行统计工作的质量评估和绩效评估。
8. 统计培训和宣传-组织统计培训,提升统计人员的统计理论和技能水平。
-加强对统计工作的宣传和推广,提高员工对统计工作的重视和参与度。
9. 统计工作的改进和优化-定期对统计工作进行总结和分析,找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制定改进措施,优化统计工作流程和方法。
10. 其他事项-对于特定统计工作的部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统计管理办法。
企业统计管理制度统计管理办法(2)企业统计管理制度包括统计管理的基本原则、组织机构和职责、数据收集和报送、数据处理和分析、数据保密和安全等内容。
下面是企业统计管理办法的详细说明。
一、统计管理的基本原则1. 法定原则:企业统计工作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统计法规和政策,严格按照统一的统计分类、统计报表和统计指标进行统计。
2. 全面原则:企业统计工作要覆盖全面,统计对象包括企业内部各个部门和岗位的数据信息。
3. 及时原则:统计数据要及时采集、及时处理、及时报送,确保数据的及时更新和反映。
公司统计管理规定
目录1.总则12.统计人员管理1组织机构1人员配置1任职条件1职业道德2工作职责2工作交接43.统计报表管理4统计指标解释5统计报表格式管理16统计报表的审核17原始记录、统计报表、统计台帐管理18产品产量统计周期194.统计数据管理19统计数据流程19统计数据的核对26统计数据的传递与对外提供26统计特殊事项的处理275.附则29附件一:公司统计组织机构图附件二:公司报表报送一览表附件三:数据核对示意图1.总则为了科学、有效地开展统计工作,加强统计基础,建立规范的统计工作秩序,使企业统计数据达到真实、准确、规范化的要求,发挥统计工作在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的重要作用,特制定本制度;2.统计人员管理组织机构2.1.1公司统计管理工作,实行综合统计、专业统计与基层统计三级管理体制公司统计组织机构图见附件;2.1.2综合统计业务归口企划处,负责公司综合统计和统计业务管理;2.1.3专业统计业务归口各相关管理部门,分别负责生产统计、质量统计、经营销售统计、科技与设备统计、人事劳资统计、财务资产统计、能源统计、关联交易统计、安全环保统计等;2.1.4基层统计业务归口各基层单位,负责本单位的生产与质量统计;人员配置2.2.1主要生产单位设专职统计人员,辅助生产单位视工作量设专职或兼职统计人员,其它职能部门设兼职统计人员;2.2.2各单位统计人员的行政隶属关系归所在单位,统计业务归企划处管理与指导;2.12.3统计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确因工作需要,必须调换统计人员时,由所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经公司人力资源处和企划处协商同意后,方可予以调换;任职条件2.3.1各单位在岗专、兼职统计人员必须持有统计专业职称证书或统计上岗专业合格证,并能熟练操作计算机;2.3.2统计人员应按照国家和公司有关规定,积极参加业务知识的更新培训;2.3.3统计人员必须熟悉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及统计制度,遵守职业道德;2.3.4统计人员应当热爱本职工作,努力钻研业务,不断使自己的知识和技能适应统计工作的要求;2.3.5统计人员应当熟悉本单位的生产经营和业务管理情况,运用掌握的统计信息和统计方法,为提高本单位内部管理水平和降低单位生产成本服务;职业道德2.4.1统计人员应按照国家统计法及公司管理制度和程序要求进行统计工作,确保所提供的统计信息合法、真实、准确、完整;2.4.2统计人员应按照公司统计数据管理的规定,如实提供统计资料,不得虚报、瞒报、迟报、拒报,并对所报送统计资料的真实性负责;2.4.3统计人员对各单位领导强令或者授意篡改统计资料、编造虚假统计数据的现象,应当拒绝、制止和纠正;制止和纠正无效的,应及时向企划处报告,请求做出处理;2.4.4统计人员应严守公司的商业机密,除公司规定和单位领导同意外,不得私自向外界提供和泄露统计信息;工作职责2.5.1综合统计人员职责2.5.1.1认真执行统计法及上级颁布和本公司制定的相关统计制度和规定;2.5.1.2负责制定、修订公司统计管理制度;2.5.1.3依照上级统计部门和公司规定,按期填报各项统计报表,负责组织完成公司领导及上级部门布置的各项统计调查任务;2.5.1.4负责对公司各专业统计和基层统计进行业务指导、协调和监督、考核;2.5.1.5负责公司综合统计台帐、统计报表的归集与管理工作;2.5.1.6实时监控主要生产指标、质量指标,应用科学的统计方法,认真分析公司综合统计资料,总结成绩,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提出改进措施,并向主管领导提供统计分析;2.5.1.7负责公司各类原始记录、凭证、卡片、报表、台帐等单据汇编工作;2.5.1.8会同人力资源处做好公司统计人员的业务培训和日常管理及年度考核工作;2.5.2专业统计人员职责2.5.2.1认真执行统计法及上级颁布和本公司制定的有关统计制度、方法及标准,及时、准确、全面地向公司综合统计和上级专业主管部门报送有关报表、统计资料,并负责完成本专业范围内的各项统计调查任务;2.5.2.2实时监控主要生产指标、质量指标,应用科学的统计方法,认真分析本专业统计资料,总结成绩,查找问题,并向主管领导提供统计分析,向综合统计提供专业统计分析报告和有关资料;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提出改进措施;2.5.2.3建立健全本专业的统计台帐,对与本专业有关的统计资料,应当进行收集、汇总、整理并妥善保管;2.5.2.4负责指导和协调本专业的统计工作,在专业范围内开展数据质量检查工作;2.5.3基层统计人员职责2.5.3.1认真执行统计法及上级颁布和本公司制定的有关统计制度和规定;2.5.3.2负责协调和指导本单位的统计工作,对班组原始统计数据进行检查和考核;2.5.3.3要及时、准确的向有关单位提供统计数据,并全面完成各项统计报表;2.5.3.4实时监控主要生产指标、质量指标,应用科学的统计方法,认真分析本单位的各项统计资料,及时向单位领导反映生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改进意见和措施,并负责向公司综合统计提供统计分析报告和有关资料;2.5.3.5及时整理和积累本单位统计资料,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原始记录和统计台帐;2.5.3.6负责组织单位内部有关人员进行统计业务知识培训,并帮助、指导班组记录员做好原始记录的管理工作;工作交接2.6.1由于晋职、解聘、调动等原因,需调换统计人员时,必须办清工作交接手续后,原统计人员方可予以调离;2.6.2.交接内容2.6.2.1各项统计管理制度及在本单位的实际运用情况;2.6.2.2本单位或本岗位历年来公司规定存放年限内的原始记录、统计台帐、统计报表等资料含电子版;2.6.2.3本单位或本岗位统计信息归集流程及各类报表填报时效与程序;2.6.2.4本单位或岗位统计应有所需的其它文本与电子版资料;2.6.3交接程序2.6.3.1统计人员办理移交手续前,必须及时整理应该移交的各项统计资料,并对移交资料及未了事项写出书面清单与说明;2.6.3.2移交资料准备完整后,由企划处监交,对移交资料进行清查、核对;2.6.3.3经监交人员清查确认无误后,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员在移交清册上签名或盖章;2.6.4交接责任2.6.4.1移交人员对所移交的统计资料、原始记录和其他有关统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2.6.4.2若因非常事由,某项工作或资料未交接完毕的,移交人在以后的工作中仍需协助接交人办完移交时的未了事项;2.6.4.3移交人员离职前,应当培训、指导接替业务的统计人员,使其能独立开展统计工作后方可离开本岗位若因特别事由,必须离开本岗位的,在调换岗位后,仍负有指导培训义务;3.统计报表管理统计指标解释3.1.1基层统计指标3.1.1.1制管分厂3.1.1.生产指标生产计划完成率又称:合同生产履约率:指报告期内本单位实际生产完成的产量与生产处下达当月计划量之比;生产计划完成率%=×100% 产量:是指报告期内本单位生产的达到国家或行业规定产品标准要求的成品量;其中焊管产量等于合同管产量与非合同管产量之和不含协议管量,单位为吨;对于两个制管分厂共同完成的产品,按照焊管工序加工为主的原则进行统计,即谁投料,谁统计产量;合同管量:指报告期内,生产的满足合同规定质量标准或技术条件以及交货长度要求的产成品量;单位为吨、米、根;定尺管:合同管中能满足合同定尺长度要求的为定尺管,单位为根;非合同管产量:指报告期内,生产的不符合合同规定质量标准或技术条件要求的,但能达到国家、行业规定产品标准要求、长度大于8米的产成品量;单位为吨、根;协议管:指报告期内产出的、不符合国家、行业规定产品标准要求,但符合企业协议钢管技术条件,具有一定使用价值,在较低输送压力下或一般结构等使用条件下仍能正常使用的、长度大于6米的钢管外观无开缝、开洞等缺陷;单位为吨、根;废品:指报告期内产生的、不符合国家、行业规定产品标准及企业协议钢管技术条件的、长度大于2米的,已失去其原有使用价值的钢管;单位为吨;下角料:指报告期内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边角余料和废料包括:板块、管头、扁钢、废钢、钢屑、钢腰等;单位为吨;本月领料:指报告期内从储运公司原料库领用的卷板、带钢重量;单位为吨、卷;实际完成工作量生产计划完成量在产品:指月末盘点时仍然在生产线上的在线产品量;包括尚存于生产线上的原料、成品、次品、废品和下角料;单位为吨;转来在产品:指上月结转本月的在产品量;转下在产品:指本月结转下月的在产品量;净投料:指报告期内实际投入生产用的原料量;单位为吨;一般采用倒算法,计算公式为:净投料量=当月投料量+转来在产品量–转下在产品量总检验量:指焊管成品自焊管机组下线后,通过检验的成品重量;单位为吨,包括产量、协议管、废品;金属平衡差异:指产出量与投入量之间的差异;单位为吨;金属平衡差异=产品产量+协议管量+废品量+下角料–净投料金属平衡差异率‰=×1000‰ 金属平衡差异率应控制在±‰;有效作业时间:指本月本单位实际开车所用时间;单位为分钟;3.1.1.主要技术经济指标成材率:指报告期产品产量或合同管量占净投料量的比重;产品成材率%=×100%合同管成材率%=×100% 定尺率:指报告期内分厂交库合同管中达到定尺长度的钢管根数占合同管总根数的比重;定尺率%=×100% 金属材料单耗:指报告期单位产品产量或合同管量耗用的钢材净投料量;单位为吨/吨; 净投料量吨 金属平衡差异吨吨 报告期产品产量吨 报告期净投料量吨 报告期合同管量吨报告期净投料量吨 报告期钢材净投料量吨合同管根数 定尺管根数产品金属材料单耗吨/吨==合同管金属材料消耗吨/吨==辅助材料单耗:指报告期单位合同管量耗用的辅助材料数量;主要材料包括焊丝、焊剂;单位为千克/吨;辅助材料单耗千克/吨=×10003.1.1.质量指标 产品合格率:指报告期内合格成品产量占总检验量的比重;产品合格率%=×100% 合同管率:指报告期内生产的合同管占总检验量的比重;合同管率%=×100% 外焊缝高度达标率:指小于规定外焊缝高度的合同管根数与合同管总根数的比率;具体规定参考质量技术装备处编制的ZD/BSG05002焊缝高度考核办法;成品一次通过率:指未经过补焊、修磨在成品台上对轻微缺陷或坡口毛刺的修磨除外、返平、返切等工序,一次通过了各项检验和试验,等于已交库的成品根数与交库成品总根数的比率交库成品包括合同管、非合同管和协议管;焊缝一次通过率:指焊管成品自焊管机组下线后,焊缝未经过任何处置,一次通过了所有的检验和试验的已交库成品根数与交库成品总根数的比率;3.1.1.2防腐分厂3.1.1.生产指标报告期产品产量吨 报告期钢材净投料量吨报告期合同管量吨产品成材率合同管成材率 1 1 报告期合同管产量吨报告期辅助材料消耗量吨 总检验量吨 产量吨总检验量吨 合同管量吨生产计划完成率、转来在产品、转下在产品、有效作业时间统计指标参照制管分厂指标解释;产量:指报告期内生产的符合用户技术标准、交储运公司成品库的数量;单位为吨、米、根、平方米;在产品:指已完成涂敷加工、尚未交储运公司成品库的合格品量;单位为吨、米、根、平方米;本月领料量:指报告期内从物资供应中心领用的防腐主材数量;单位为吨; 净投料:指报告期实际消耗的防腐主材数量,根据物资供应中心库房当月办理的领用单据进行统计并加上上月结转量,减去转下在产品的消耗量和生产现场剩余的防腐主材数量;单位为吨;下角料:指报告期内产生的废涂层;单位为吨;3.1.1.单耗指标单耗千克/平方米=×1000 防腐材料单耗计算中产量均按涂敷面积计算;3.1.1.质量指标一次通过率:指钢管自防腐内、外下线后,防腐层或涂敷层未经过任何处置,一次通过了所有的检验和试验的根数与实际检验根数的比率;合格率:指外防腐成品实际检验防腐管合格根数与总检验根数成品记录上合格根数+废品根数的比率;母管损伤率:指防腐生产过程中损伤母材的钢管根数与总防腐管根数的比率;3.1.1.3焊管材料厂、焊剂分厂3.1.1.生产指标生产计划完成率、转来在产品、转下在产品、有效作业时间指标参照制管分厂指标解释,当月领料指标参照防腐分厂指标解释;产量:主要包括焊丝、焊剂、防腐涂料、保护器和护丝产品;报告期产品产量平方米 报告期防腐主材净消耗量吨净投料:指报告期实际消耗的原料数量,等于当月领料加上上月结转量,减去转下在产品量;水玻璃投入量计入净投料时按钾钠水玻璃投入量的35%、钠水玻璃投入量的30%计算增重;单位为吨;废品:指报告期内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未达到国家或行业标准的成品;包括废焊丝、专用聚乙烯;单位为吨;下角料:指报告期内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料;包括报废粉尘、钢腰、废塑料等;单位为吨;3.1.1.质量指标成材率:指报告期产品产量占净投料量的比重;产品成材率%=×100% 产品一次合格率焊剂分厂:指报告期内一次投入原料不含中间细粉投入量产生合格产品的百分数;产品合格率焊管材料厂:指报告期内合格成品产量占总检验量的比重; 平衡差异:指产出量与投入量之间的差异;单位为吨;平衡差异=产品产量+报废粉尘–净投料金属平衡差异率‰=×1000‰ 3.1.1.4纵剪分厂生产计划完成率、当月领料、产品合格率、产品金属单耗、金属平衡率、有效作业时间指标参照制管分厂指标解释;产量:指生产带钢产量含关联交易单位、中板产量、重卷量之和;单位为吨;废品:指未达到生产技术要求的产品;单位为吨;下角料:指报告期内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边角余料,包括板块、钢腰、带钢边、废钢;原料倒运量:指报告期内经过纵剪原料库发往生产分厂、住金和堆放厂的卷板量;不包括经过纵剪加工后发出的带钢量; 报告期产品产量吨 报告期净投料量吨 净投料吨 金属平衡差异吨吨3.1.1.5动力分厂3.1.1.能源产出消耗指标风、水、汽、电产出量根据一级表抄表数统计;风、水、汽、电消耗量根据二级表抄表,同时由消耗单位确认后统计; 能源平衡率:指用来反映能源供给的有效利用率;能源平衡率%=×100%3.1.1.单耗指标单耗:指生产每千立方米风、汽或每吨水所消耗的能源量;风、水、汽单耗=千瓦时、公斤/千立方米、吨 3.1.1.6储运公司3.1.1.原料收发存原料重量:卷板原料重量按原发重量进行统计;原发重量为钢厂发出产品质证书标识重量;带钢重量按经过纵剪分厂生产后的净料重量实际称重重量进行统计;计量单位为吨、卷;原料入库量即原料接卸量:指报告期内从钢厂发出进入公司实际接收的数量;包括公司、住金入厂原料;原料出库量:指报告期内生产分厂生产用料数量、试验用料数量、工程用料数量以及外销原料数量、调拨原料数量、退回钢厂原料数量; 平衡关系:上月库存量+本月入库量—本月出库量±盈亏量=月末库存量原料倒运量:指报告期内原料库之间进行倒运的卷板、带钢数量;3.1.1.成品收发存成品入库量:指报告期内生产分厂生产的成品交库数量;外购成品入库时应单列;风、水、汽产量千立方米、吨电、煤消耗量千瓦时、公斤 能源消耗总量 能源供给总量成品出库量:指报告期内从公司成品库房发出的产成品数量;产品在公司内部倒运的不作为成品发出统计;协议管量单独进行统计;成品倒运量:指报告期内经过储运公司用火车和汽车进行二次倒运的产成品数量;发运量:指报告期内经过储运公司发出的产品数量;发运量包括发运公司生产的产品数量和住金公司生产的产品数量;分为铁路方式发运公司产品、铁路方式发运住金公司产品和自提货方式发运公司产品;公司发往亚东防腐和西部防腐的产品,不负责铁路发运的按自提货统计;发运亚东防腐和西部防腐的产品和物资按关联交易接卸量统计;成品收发存:成品收发存以理论重量进行统计;公司产品发出时原则上以理论重量计算,若合同约定以实际重量发货时,在发货码单上记录实际发货重量的同时,应在自存单标注理论差;理论差=理论重量-实际重量本月出库量=理论重量按理论重量交货时=实际重量+理论差按实际重量交货时月末库存=上月库存+本月入库实际重量+理论差–本月出库实际重量+理论差±盈亏公司月末库存=产成品月末库存制管分厂产品+防腐分厂成品管+防腐分厂光管库存防腐分厂月底提供数据,包括防腐在产品光管收发存计量单位为吨,防腐管收发存计量单位为吨、平方米;盘盈或盘亏:指企业的库存产品经过盘点后帐面记载与实物出现不一致,当实物数量大于帐面数量时为盘盈,小于帐面数量时为盘亏;不论盘盈或盘亏,都应以书面形式向财务资产处和企划处报告,并按公司审核意见进行帐务处理;3.1.1.副产品收发存副产品:副产品包括废品和下角料;副产品收发存:副产品收发存以实际称重重量进行统计;制管一、二分厂每在一种规格产品生产结束后必须将所有副产品清理交库;制管三分厂、防腐分厂、纵剪分厂在每季度结束时必须将所有副产品清理交库;3.1.1.质量检测中心试样加工、试样试验、试样化验、计量器具检定数量均以实际工作量进行统计,含外委试验数量;金额=试验量检定量、化验量×内部结算价3.1.2专业统计指标3.1.2.1生产处3.1.2.产量指标产品产量:指报告期内公司生产的产成品数量;包括焊管产量、防腐管产量、纵剪产量和焊管辅料产品产量;产品产量根据产品类别不同分别统计;如制管分厂生产的为焊接钢管类,单位为吨;防腐分厂生产的为防腐钢管类,分外防腐产量和内防腐产量,单位为吨、平方米;纵剪分厂生产的为带钢类,单位为吨;焊管材料厂生产的为钢管辅料类;各类产品产量不能合并计算;钢管产品产量不包括企业外购钢管量;3.1.2.主要技术指标机组日历作业率:指每月或年机组运转作业时间与日历时间的比率;机组日历作业率%=×100% 日历时间分钟=24小时×60分钟×日历天数机组日历作业率计算时,对双机组生产分厂,实际作业时间为双机组生产时间之和,日历时间乘以2;机组小时产量:指单机组每小时生产的产品产量;机组小时产量吨/小时=×60主要材料单耗:指报告期单位合同管或产品耗用的主要材料数量;主要材料包括焊丝、焊剂;单位为吨/吨;月年日历时间分钟 月年有效作业时间分钟 机组月产品产量机组月作业时间分钟合同管主要材料单耗= 计算合同管主要材料单耗时合同管量为实际重量;产品主要材料单耗= 计算产品主要材料单耗时产品产量为实际重量;能源单耗:指生产每吨或每平方米产品所消耗的能源量;风、水、电单耗= 其它技术指标参照分厂统计指标解释;3.1.2.2经销总公司、副产品公司3.1.2.销售量销售量:指经销总公司销售的公司生产的产品数量;包括合同管含生产的待签合同管、非合同管、外委加工产品销售和外购管销售量;控股公司联合销售量和协议管销售量单列;销售量计算根据合同约定计重方式进行统计;出口量:指公司进行自营出口活动或提供出口产品通过外贸企业或外贸公司进行出口的销售量;副产品销售量:指销售公司生产时产出的废品和下角料的数量;根据过磅单进行统计;销售价格:产品销售价格均为含增值税的价格;3.1.2.订货及交货上年结转合同量:指上年订货合同尚未完成生产而结转到本年继续执行的合同量;新增订货量:指报告期内新签订合同的数量;尚未签订合同但公司已组织生产的合同也计入新增订货量中;累计订货量:指上年结转合同量与本年新增订货合同量之和;发出未结算量:风、水、电消耗量千立方米、吨、千瓦时产品产量吨或平方米 报告期合同管产量吨 报告期主要材料消耗量吨报告期产品产量吨 报告期主要材料消耗量吨发出未结算量=储运公司成品发出量—已结算量—企业自用量3.1.2.3财务资产处生产量指标采用理论重量进行核算;销售量指标与经销总公司统计的销售量指标一致;公司与控股公司联合销售的产品,统计原则是谁生产谁统计;在销售中以实际重量结算同时,应对理论差进行帐务处理;焊管、焊剂、焊丝、涂料收发存计量单位为吨,防腐管收发存计量单位为吨、平方米;保护环收发存计量单位为只;护丝收发存计量单位为套; 3.1.2.4物资供应中心防腐主材、焊管材料厂、焊剂分厂原料、成品和能源煤和燃料油收发存与储运公司原料收发存统计方法一致;3.1.3综合统计指标外报指标3.1.3.1订货量指标3.1.3.订货量:是指可供本年生产的订货合同量;包含上年结转未生产合同量与本年新增订货量之和;计量单位为吨;3.1.3.在控股公司之间计算原则是谁签合同谁统计;3.1.3.2生产量指标3.1.3.产品产量:指本企业生产的,属行业类别钢压延加工业的产成品数量,即焊管产量;包括合同管产量和非合同管产量;计量单位为吨;3.1.3.产品产量统计口径A、公司对外上报的产品产量包括焊接钢管产量和石油套管产量;B、对纳入合并报表范围拥有子公司50%以上股权的控股公司如住金公司、上海宝世威公司等生产的产品,按照国家有关统计制度及财务决算要求,根据参股公司属性属公司控股或工厂控股,其产品产量与财务决算报表一致,按月合并到公司或工厂相应产品产量中;C、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控股公司生产的产品必须为钢压延加工产品,即加工的产品为焊接钢管或石油套管时,方可统计到产品产量中;非钢压延加工产品只统计工作量,不计入产品产量中;3.1.3.对外上报的产品产量采用理论重量;。
关于公司数据统计管理制度
关于公司数据统计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公司数据统计管理工作,提高工作效率,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对各项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及管理工作。
二、统计数据的范围公司数据统计管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范围:销售数据、生产数据、财务数据、人力资源数据等。
三、数据统计的基本原则1.准确性原则:数据的统计应该准确无误,避免数据录入错误、漏报等情况。
2.及时性原则:数据应该能够随时提供,方便相关部门及时了解公司各项数据情况。
3.保密性原则:数据统计过程中应加强保密措施,防止数据泄露。
4.完整性原则:数据的统计应覆盖全面,不能有遗漏。
四、数据统计的流程1.确定数据统计的目的和范围。
2.确定数据统计的时间节点和周期。
3.明确数据统计的责任人。
4.统计数据,保证数据正确无误。
5.整理数据,分析数据获得结论。
6.将数据报告给上级领导或相关部门。
五、数据统计的管理要求1.建立数据统计管理档案,及时归纳总结各项数据。
2.定期检查数据统计的准确性及完整性,确保数据的真实性。
3.加强数据统计人员的培训,提高其对数据统计工作的认识和技能。
4.建立数据统计的反馈机制,及时处理反馈问题。
5.加强数据安全管理,防止数据被非法获取或篡改。
六、数据统计的监督与检查1.公司领导对数据统计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定期组织数据统计工作的总结和评估。
2.相关部门定期开展数据统计工作的内部审计,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3.建立数据统计的监督机制,及时发现和解决数据统计中存在的问题和漏洞。
七、数据统计管理制度的宣传和培训1.公司领导应对数据统计管理制度进行宣传,让全体员工了解并遵守该制度。
2.公司应定期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数据统计培训,提高其数据统计技能和意识。
3.公司可通过内部通知、会议、培训等形式宣传数据统计管理制度,确保其有效实施。
八、数据统计管理制度的违规处理对于违反数据统计管理制度的行为,公司将给予相应的处罚,经查实属实的,给予警告直至开除。
统计工作管理制度范本
统计工作管理制度范本制度一:工作时间管理1. 所有员工必须按照公司规定的工作时间表准时上下班。
2. 加班需事先向直属上级提出申请,并经批准后方可进行。
3. 员工应合理安排自己的工作日程,在工作时间内高效完成工作任务。
4. 不得私自调整工作时间或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如需请假或调休必须提前向上级申请。
5. 定期进行工作时间统计及考勤,迟到早退或旷工均要扣除相应的工资或福利。
制度二:任务分配与优先级1. 部门经理应根据工作计划和员工能力合理分配工作任务。
2. 任务分配应根据其重要性和紧急程度设置优先级,确保最重要的任务能够得到优先处理。
3. 员工应按照任务书所列的时间和要求完成工作任务,若无法按时完成,应及时向上级报告并提出调整计划。
4. 在任务执行过程中,若发现其他紧急任务需要处理,应立即与上级沟通,并根据情况灵活调整工作计划。
制度三:会议管理1. 会议必须提前通知,并明确会议的目的、议程和参会人员。
2. 参会人员应准时参加会议,并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3. 会议期间,参会人员应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自己的观点和建议。
4. 会议纪要应在会议结束后尽快整理并发送给与会人员,确保每个人对会议内容有清晰的了解。
制度四:沟通和协作1. 建立良好的沟通渠道,确保员工之间、部门之间能够畅通无阻地进行沟通交流。
2. 重要的决策或信息应及时向员工公布,确保大家能够共同了解和参与。
3. 部门之间的协作应互相支持和配合,共同完成工作任务。
4. 在沟通和协作过程中,应遵守公平、公正的原则,尊重他人意见并积极提供支持。
制度五:绩效考核1. 定期进行员工绩效考核,并根据绩效结果进行奖惩。
2. 绩效考核应客观公正,并充分考虑个人的工作质量、工作量和工作态度等方面。
3. 绩效考核结果将用于晋升、奖励、薪资调整等方面的决策。
4. 考核结果应向员工及时反馈,让员工清楚自己的优点和改进的方向。
统计管理制度(10篇)
统计管理制度第一条为了有效地、科学地组织统计工作, 保证统计资料的准确性与及时性, 发挥统计工作在企业生产活动中的重要作用, 防止数出多门, 乱发报表, 根据《中华人了共和国统计法》及公司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全厂各部门的统计管理工作。
第二条统计工作的基本任务是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情况进行统计调查、统计整理、统计分析, 提供统计资料、实行统计监督。
第二章统计报表管理第三条对各种定期上报公司的统计报表, 统计人员要及时负责向公司主管部门填报, 并负责报表的准备性, 和及时性。
第四条对本单位的各类报表, 综合管理部负责统一格式, 各厂属各部门必须按时填报。
第五条各级统计人员应加强指标的分析, 经常深入实际, 调查研究了解有关指标的波动原因, 为分析和预测提供资料。
第三章统计资料的提供、积累和保管第六条厂属各部门的统计资料、统计数字, 一律以本部门统计人员所掌握的统计资料为准。
第七条各级领导所需要的统计数字, 应由同级统计人员负责提供, 以便克服使用统计数字混乱的现象。
第八条本厂各项主要统计资料, 应由综合统计人员负责保管, 厂属各部门的各项主要统计资料, 由本部门统计人员负责保管。
第九条各部门应将本部门的统计资料, 采用台账形式, 按月进行整理分类, 以便使用。
第十条各部门编制的统计台帐和加工整理后的统计资料, 必须妥善保管, 不得损坏和遗失。
对已经过时的统计资料, 如认为确无保管价值, 应呈请部门主管批准、综合部核准后方可销毁。
第四章统计数字差错的订正第十一条统计资料发出后, 如发现错误, 必须立即更正。
第十二条本厂内部报表发现数字错误时, 可根据不同情况按下列办法订正:(一)日报表当日发现差错时, 应及时电话或口头查询更正, 隔日发现差错时, 应在当日报表上说明。
(二)重大差错必须以书面形式更正。
第五章统计工作的交接第十三条统计人员调动工作台时必须认真办妥交接手续, 在未办妥以前, 原任人员不得擅离工作岗位, 更不得因工作调动而影响统计工作正常进行。
保险公司统计管理规定
保险公司统计管理规定一、为了规范保险公司的统计管理工作,提高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和精确性,保证统计结果的可靠性和可比性,确保保险公司的风险评估和决策科学化、规范化,特制定本规定。
二、保险公司应建立和完善统计管理制度,明确统计工作的组织机构和责任分工。
统计工作由公司统计部门负责,并设有统计岗位负责统计数据的收集、整理和分析。
三、保险公司应确保统计数据的及时性和准确性,建立健全数据采集和录入流程。
统计数据应当按照统一的格式和标准进行收集和录入,保证数据的一致性和比较性。
四、保险公司应加强对统计工作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提高他们的统计素质和业务能力。
统计工作人员应具备扎实的统计理论基础和专业知识,熟练掌握统计软件和工具的使用方法。
五、保险公司应建立健全统计数据的存储和备份机制,确保数据的安全性和可访问性。
统计数据应按照年度和月度进行归档,并备份至安全的存储介质,以备不时之需。
六、保险公司应积极开展统计数据的分析和应用,为公司的风险管理和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统计数据分析可以采用多种方法和工具,如数据挖掘、统计建模等,以发现数据背后的规律和趋势。
七、保险公司应建立和完善统计报告制度,按照一定的频次和格式向上级机构和相关部门汇报统计数据。
统计报告应包括数据的来源、处理方法和分析结果,并提供相关的解释和建议。
八、保险公司应加强与相关机构和部门的数据交换与共享,提高数据的共享效率和利用效益。
统计数据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定进行保密和保护,确保不泄露客户的个人信息和商业机密。
九、保险公司应建立健全统计工作的监督和评估机制,加强对统计工作质量和效果的监控和评价。
定期进行统计工作质量检查和结果核对,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和改进。
十、保险公司应积极参与统计行业的标准制定和更新,推动统计工作的规范化和标准化。
参与行业统计调查和信息共享,提高行业的整体统计水平和竞争力。
十一、保险公司应设立统计监督委员会,加强对统计工作的监督和管理。
统计工作管理规定(四篇)
统计工作管理规定是指为了提高统计工作的效率和质量,组织制定的一系列制度和规定。
下面是一些常见的统计工作管理规定:1. 统计工作策划:明确统计工作的目标、任务和时限,制定统计工作的计划和流程,并进行定期评估和调整。
2. 数据采集和整理:明确数据采集的方法、调查对象和指标,保证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对采集到的数据进行整理和归类,确保数据的可比性和可分析性。
3. 统计报告和输出:规定统计数据的发布和输出的要求和流程,确保统计报告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4. 数据保密和安全:制定数据保密和安全的规定,建立数据的备份和恢复机制,确保统计数据的安全和防止数据的丢失和泄露。
5. 统计质量控制:建立统计数据质量控制的机制,包括数据验证、核对和审核,确保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和可信度。
6. 统计技术支持:提供统计技术支持和培训,确保统计工作人员掌握专业知识和技能,提升统计工作的水平和质量。
7. 统计协作和沟通:规定各部门之间的统计协作和沟通机制,保证数据的及时交流和共享,提高统计工作的协同效率。
8. 统计工作评估和监控:建立统计工作的评估和监控机制,对统计工作的进展和成果进行评估和监测,及时发现问题和进行调整。
这些是一些常见的统计工作管理规定,具体的规定可能会根据不同组织和行业的需求有所不同。
统计工作管理规定(二)是指组织或企业中用于统一规范统计工作的相关规定和制度。
以下是一般情况下常见的统计工作管理规定:1. 统计工作职责:- 定义统计工作的职责和任务,包括数据收集、数据处理、数据分析、报告编制等。
- 明确统计工作的责任部门或岗位。
2. 统计数据管理:- 规定统计数据的收集、存储、处理和分发的流程和要求。
- 确定数据权限的管理,包括谁有权查看、修改、发布数据等。
3. 统计报告编制:- 规定统计报告的编制要求、内容和格式。
- 明确报告的提交时间和责任部门或岗位。
4. 统计操作规范:- 规范统计工作的操作流程和规范,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统计工作管理规定
统计工作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规范企业内部的统计工作,提高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确保企业的统计工作得到有效管理和监控,特制订本《统计工作管理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本企业所有部门、全体员工的统计工作。
第三条定义1.统计工作:指为了获取、分析和报告相关数据,用以支持企业决策并满足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一系列工作。
2.统计数据:指通过有效的数据收集、整理和分析后得到的结果,包括数字、图表、报表等。
第二章统计工作的职责和要求第四条统计工作的职责1.各部门应当按照统一的统计工作标准,负责本部门相关数据的收集、整理、分析和报告工作。
2.统计工作人员应当具备专业知识和技能,在数据收集、整理、分析、报告方面具备一定的能力。
第五条统计工作的要求1.统计工作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行业标准进行,确保数据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2.统计工作应当及时、规范和高效,确保数据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3.统计工作应当保护企业和个人的隐私,确保数据的保密性和安全性。
第三章统计工作的管理和考核第六条统计工作的管理标准1.确定统计工作的组织结构和职责,明确各部门和个人在统计工作中的责任和权力。
2.确立统计数据的收集、整理、分析和报告流程,确保数据的完整和一致性。
3.制定统计工作的工作规范,包括数据收集的时间、方法、标准,数据整理的格式和标准,数据分析的方法和标准,以及数据报告的格式和标准。
4.设立统计工作的内部审核机制,定期对统计数据进行审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和改进。
第七条统计工作的考核标准1.统计工作的考核应当以数据的准确性、及时性和完整性为核心指标。
2.统计工作应当按照相关流程和标准进行,如超时、违反规定等行为将被记入考核结果。
3.统计工作人员应当具备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熟练运用统计工具和软件。
第四章违规处罚和奖励措施第八条违规处罚1.对于故意篡改、伪造统计数据的行为,将给予严肃处理,从严追究法律责任。
2.对于违反统计工作规范,造成数据错误的行为,将依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集团公司统计工作管理办法
集团公司统计工作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合理、科学、有效的组织XX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统计工作,充分发挥统计工作在管理决策中的基础性作用,有效的实施统计监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上级主管部门统计工作的具体要求和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统计工作的基本任务是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情况进行统计调查,统计分析,提供统计资料,实行统计监督。
第三条公司统计工作实行统计职能归口管理、专业部门分工负责的统计管理体制。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下属公司。
第二章统计内容与数据基础第五条依据大销售战略的发展趋势和总体要求,公司统计工作的内容应覆盖公司本部、各下属单位的产品销售、采购和调运。
第六条为提高统计工作信息化水平,公司统计资料的数据来源原则上应以业务信息系统为依据。
第三章统计职责与分工第七条综合管理部是公司统计工作归口管理部门。
部门内设专业统计管理岗位。
公司及各下属单位根据业务需要必须设专职统计人员,并应保持人员的相对稳定。
第八条综合管理部对外负责与上级单位统计机构的联络与沟通,对内负责组织和协调公司各职能部门的统计工作。
主要履行以下统计管理职责:(一)负责组织拟定(修订)、实施公司的统计制度,完成上级单位的统计调查任务;对各项统计调查结果进行统计分析和统计监督;定期、定向发布统计信息,实现信息共享,为公司领导决策与管理提供信息咨询与服务。
(二)负责组织完善统计基础工作,建立健全原始记录。
(三)对以公司名义制发的统计报表负责审核和登记备案;有权废止未经审批和备案登记的统计报表。
第九条业务信息系统是公司统计工作基础数据的管理平台,各业务部门为对口业务数据的管理部门,各下属公司负责每日业务数据的统计上报。
销售部负责产品销售、产品贸易业务数据的管理,负责对所属单位销售业务数据的核对,定期对其业务范围内的基础业务数据进行核对;原料采购部负责采购业务数据的管理;调运部负责相关业务部门及下属单位日常业务数据的汇总、分析,是日常业务信息的数据管理部门。
统计管理制度范本(三篇)
统计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统计工作的组织和管理,做到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并确保统计机构的工作顺利进行,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统计管理是指对统计工作进行组织、计划、实施、监督、评价和管理的一系列制度和程序。
第三条统计管理应当遵循科学、规范、公正、公开的原则,保障统计数据的可信度和公信力。
第四条统计管理应当发挥党委(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加强党对统计工作的全面领导。
第二章统计组织管理第五条统计机构的组织机构应当明确、科学合理,确保统计工作顺利进行。
第六条统计机构应当建立完善的统计工作制度,明确统计工作的职责、权限和工作流程。
第七条统计机构应当加强人员队伍的建设,培养专业高素质的统计人才,确保统计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第三章统计工作规划和实施第八条统计工作应当按照国家统计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统计工作规划和年度统计计划。
第九条统计工作规划应当科学合理、具体明确,确定统计工作的目标、重点和措施。
第十条统计机构应当根据统计工作规划和年度统计计划,制定相应的实施办法和措施,确保统计工作的顺利实施。
第十一条统计机构应当加强统计方法的研究和创新,提高统计数据的质量和精确度。
第四章统计数据管理第十二条统计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统计数据管理制度,确保统计数据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安全。
第十三条统计机构应当采取必要措施,确保统计数据的收集、录入、计算和发布的工作流程可追溯、可核查。
第十四条统计机构应当对涉及国家重大利益、涉及公共安全、涉及经济社会发展的统计数据进行严格保密。
第五章统计监督评价第十五条统计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统计监督评价制度,加强对统计工作的监督、检查和评价。
第十六条统计机构应当接受上级统计机构和相关部门对其统计工作的监督和检查。
第十七条统计机构应当建立统计数据质量评价机制,定期对统计数据进行评价和审核。
第六章处罚措施第十八条对于违反统计管理制度的行为,依法可以给予警告、罚款、停职、开除等处罚。
公司统计资料管理制度
公司统计资料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统计资料管理工作,提高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保障数据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统计资料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部门和人员,在公司的统计数据收集、整理、报送和使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的规定。
第三条公司统计资料管理制度的主要任务是规范统计数据的采集和整理,确保其真实、准确、完整和可靠,保障数据的安全和保密性。
第四条公司维护统计资料管理制度的权利和义务应当由公司内部指定的专责人员来负责,对于违反制度规定的行为应当依照公司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第五条公司统计资料管理制度的内容包括统计资料的采集、整理、分类、存储、报送和使用等各个方面的规定,具体内容如下:第二章统计资料的采集第六条公司的各个部门在进行统计资料的采集工作时,应当按照统一标准,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第七条统计资料的采集工作应当及时、完整,不能延误或漏报相关数据。
第八条统计资料的采集对象应当确定清楚,不得擅自添加或删除相关数据。
第九条统计资料的采集工作由各部门的专责人员负责,并应当及时向公司相关人员报送数据。
第三章统计资料的整理第十条公司的统计资料整理工作应当按照制度规定的标准和程序进行,确保数据的完整性和一致性。
第十一条统计资料整理工作应当由专门的部门或人员来负责,负责人员应当具有相关经验和技能。
第十二条统计资料整理工作应当做到及时、准确,不得出现错误或遗漏的情况。
第十三条统计资料整理工作的结果应当以统一的形式和格式呈现,便于相关人员查阅和使用。
第四章统计资料的分类和存储第十四条公司的统计资料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分类和存储,便于后续的查询和使用。
第十五条不同类别的统计资料应当分类存放,不得混淆或混存。
第十六条统计资料的存储应当做到安全、保密,不得外泄或被他人恶意利用。
第十七条统计资料的存储设备应当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数据的安全和完整性。
第五章统计资料的报送第十八条公司的统计资料报送工作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进行,确保数据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统计工作管理规定范文(3篇)
统计工作管理规定范文第一部分:岗位职责和权限一、岗位职责1. 根据公司的整体战略规划,制定部门的工作目标和计划,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2. 组织、协调和指导团队成员的工作,监督工作进展,确保任务按时完成。
3. 定期评估团队成员的绩效,并提供必要的培训和发展机会。
4. 确保团队成员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5. 协调跨部门工作,推动相关部门之间的合作,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和冲突。
6. 监测和评估团队成员的工作质量,确保工作结果符合公司的要求。
二、权限1. 拥有制定和调整部门的工作规划和目标的权力。
2. 可以对团队成员进行绩效评估并提供必要的奖励或处罚。
3. 有权协调和调整工作任务的分配,确保工作的平衡和高效。
4. 可以调整部门内部的工作流程和制度,以适应公司发展的需要。
5. 有权参与公司决策和制定相关政策的过程,为部门提供合理的建议和意见。
第二部分:工作流程和沟通机制一、工作流程1. 提前规划工作流程,并向团队成员进行详细的解释和说明。
2. 按照工作计划和目标,合理分配工作任务,确保工作进度和质量。
3. 建立并维护团队成员之间的沟通和协作机制,确保信息的畅通和工作的协同。
4. 对于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或困难,及时采取措施进行解决或寻求上级的帮助和支持。
5. 定期组织工作会议或讨论,对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二、沟通机制1. 运用多种沟通渠道,包括会议、邮件、电话等,确保信息的及时传递和沟通的有效性。
2. 坚持开放和透明的沟通方式,鼓励团队成员提出问题和建议,共同解决工作中的难题。
3. 尊重团队成员的意见和观点,鼓励他们参与决策和展示自己的才能。
4. 对于团队成员之间的冲突和矛盾,及时进行调解和解决,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5. 定期向上级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和成果,接受上级的指导和监督。
第三部分:绩效评估和激励机制一、绩效评估1. 根据公司制定的绩效评估标准,对团队成员的工作进行评估,确保公正和客观。
公司生产统计管理制度
公司生产统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公司生产统计管理工作,提高生产效率,保障生产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生产统计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生产活动,包括生产计划编制、生产任务分配、生产过程监管、生产数据统计等方面。
第三条公司生产统计管理应遵循合理、公平、准确、全面的原则,确保生产数据真实可靠,为公司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第四条各级领导干部要高度重视生产统计管理工作,加强对生产统计管理制度的宣传和执行,确保各项制度得到有效落实。
第二章生产统计管理的组织保障第五条公司生产统计管理由生产统计部门负责,建立健全生产统计管理制度,协助各部门开展生产统计工作。
第六条生产统计部门负责编制生产统计计划,指导各部门制定生产统计方案,并监督执行,定期向公司领导汇报统计情况。
第七条各部门对生产数据的采集、分析和统计工作由专门人员负责,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第八条公司应定期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生产统计管理培训,提升其工作能力和水平,做到把握技术要求,熟练操作统计软件。
第九条公司要建立完善的信息系统,实现生产统计数据的实时监控和分析,为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第三章生产统计管理的基本原则第十条生产统计管理应坚持以质量为中心,以效益为导向,以安全为前提,以科学为基础,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第十一条生产统计管理应加强与生产实际相结合,充分考虑市场需求和公司发展战略,做好信息的采集和整理工作。
第十二条生产统计管理要注重团队协作,各部门之间要合作无间,做到信息共享,资源整合,实现生产数据的全面控制。
第十三条生产统计管理应坚持分类统计、细化管理,对工作进行精细化管理,提高生产效率和管理水平。
第四章生产统计管理的主要程序第十四条生产统计管理的主要程序包括生产计划编制、生产任务分配、生产数据采集统计、生产过程监管等。
第十五条生产计划编制应该密切结合市场需求和公司实际情况,按照科学合理的生产方式,确定生产目标和计划,制定详细的生产方案。
统计管理规定
统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统计工作,充分发挥统计工作在生产经营活动中重要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集团公司统计工作相关制度,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公司各级领导干部和统计人员必须遵守执行统计法、统计管理条例,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生产经营情况,保证统计数据的准确、及时、全面、系统,充分发挥统计工作的信息、咨询和监督作用;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级统计管理工作.第二章统计机构及职责第四条统计工作执行公司、部门车间、班组三级统计管理体系,公司各部门车间负责本部门业务归口的统计和统计上报工作;公司生产技术部为公司统计管理机构,负责公司统计归口管理工作,贯彻并检查监督统计法规、制度的实施情况;第五条公司生产技术部分管领导为公司统计工作负责人,代表公司履行统计法规定职责,负责组织指导、综合协调公司各职能部门的统计工作;第六条生产技术部负责统计制度和统计工作计划的制定,组织统计原始记录、台账、报表填写、编报、传递和归档;负责组织有关职能机构完善计量、检测制度;负责生产经营统计分析和统计人员管理等工作,有权对各类原始记录、台账、报表依规进行检查;第三章统计人员管理第七条根据公司各部门统计工作的需要以及统计业务的繁简程度,配备专职或兼职统计人员、统计人员实行持证上岗,按有关规定,定期参加统计培训教育、第八条公司专兼职统计人员应当熟悉国家有关统计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具备与其从事统计工作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熟悉公司统计报表说明及指标核算办法中的各项规定,包括统计报表的指标涵义、口径范围、计算方法、资料来源、有关的国家标准规定以及表中各指标同的逻辑关系等,了解国家有关的产业政策、本行业发展情况、定期对各部门车间统计结果及统计指标变动原因进行分析,为决策提供依据;第九条公司各级统计人员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统计方法和制度要求,及时准确地填报各项统计报表;第十条统计人员依法统计,恪守职业道德,如实提供本部门统计资料,准确、及时、全面地完成统计任务,主动接受集团公司和公司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工作;第十一条各级统计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统计人员的调整需征得统计负责人同意,并采取先交接、后离任的办法;第四章原始记录管理第十二条原始记录必须按照统计、会计和业务核算的要求,通过一定的表格形式,将公司最初各项生产经管活动进行客观记录;第十三条原始记录的设置至少应包括记录对象;记录表式和项目,记录份数、记录人员和填报方式等基本要素;第十四条原始记录基本体系主要包括:产品生产方面的记录;劳动力数量和劳动时间利用方面的的记录;固定资产及低值易耗品方面的记录;原材料、燃料、动力方面的记录;新产品试制与技术革新方面的记录;职工生活福利和安全生产方面的记录;财务收支方面的记录等;第十五条公司各级统计人员必须确保各级原始记录流传合规,使原始记录按照规定的期限和规定的程序完成传递,保证统计、会计和业务核算之间数字的准确性、及时性和一致性;第十六条原始记录要严格按照规定的填表要求填写,时间、计量单位、各项数值、文字说明及记录人签名等信息填写必须工整、清晰,并做到记录与实物、账卡一致;第五章统计台账管理第十七条公司应设置工业总产值及工业销售产值统计结果台账、用电量台账、产品产量台账、主要经济指标统计结果台账、工业增加值统计结果台账、原材料、能源消耗、库存材料等各类统计台账;第十八条统计台账的登记录入:统计台账必须按时,不间断登记,字迹工整,不能随意涂改和空缺,必要时附加文字进行说明;作到台账数据与统计报表、原始记录相互衔接一致,账内相关指标数字必须符合逻辑,第六章统计报表管理第十九条凡国家统计局、地方统计局和公司上级主管部门及公司内部颁发的所有报表,根据公司各部门车间的归口职责负责填报,报表如涉及多个部门时,各部门统计人员必须按照规定时间及时准确上报各类统计报表;第二十条公司各部门车间统计如实填写报表中的各项统计指标,各种统计数字要以原始记录为依据,做到有账可查,准确反映真实情况;第二十一条建立公司报表逐级审核制度;报表的填写应完整,报表名称、填报人、填报日期、统计人员签章等各项内容应填写齐全;对外报送报表需经部门负责人、分管统计工作领导审核,公司总经理或加盖公章审签后方可报送;第二十二条公司上报的各类报表表式,填报范围,计量单位、计算方法等口径必须一致;不得随意变更统计资料发出后,如发现错误,必须立即修正;公同范围内的收表单位发现数字错误后,应立即通知填报单位修正,填报单位不得推诿拖延,应及时查询修正,第二十三条统计数字不得数出多门,公司统计数字以生产技术部统计报表为准,公司制定、检查计划,考核经济指标,向新闻单位提供和发布统计信息,以公司生产技术部和统计负责人签署,盖章的统计资料为准;第七章统计数字质量检查第二十四条公司对所有原始记录、统计台账和统计报表实行数字质量自查制度,定期对各部门车间数据质量进行自查和抽查;第二十五条统计数字质量检查时间:公司每年要组织检查小组进行两次统计数字质量自查和抽查;每年7月份和次年1月份分别对上半年及全年的统计数字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更正并进行考核;第二十六条统计数字质量检查的主要内容:1统计指标的含义、计算方法、分类目录和编号是否符合公司规定;2统计指标的范围是否与规定一致;3计量单位是否采用法定标准;4统计报表、台账、原始记录之间的数字是否保持一致;5专业报表与综合报表同一指标是否一致;6统计核算、业务核算及会计核算中相关指标是否一致,7统计核算中有无技术性差错;8统计报表的报告期是否符合规定;9统计台账的登记、报表的上报是否在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第八章公司统计资料管理第二十七条建立统计资料管理相关规定,与统计有关的一切原始记录、凭证、计算表、统计台账、公司内部和外部报表、统计分析资料包括纸介质和磁介质应由统计人员严格遵守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装订成册,实行统一编号,统一封皮,分卷装订、分类整理,在统计专用档案柜或档案室妥善保管;新增或修订各种统计报表时,须经公司生产技术部统一审定后方可使用;第二十八条统计人员调动时,采取先交接、后离任的办法,必须履行统计资科交接手续,保持统计资料的连续性和完整性;第二十九条统计资料要严格按照保密等级管理,严格遵守保密制度;第三十条公司对原始记录、台账、报表实行科学分类、统一编号,分级管理;第三十一条各部室车间负责所管辖原始记录、台账、报表的管理,两年后上交公司档案室统一管理,原始记录保存5年,原始台账保存10年,月季度报表保存10年,年度报表永久保存;第九章罚则第三十二条对原始记录、台账、报表填写错误、上报延误等行为按公司绩效考核有关规定进行考核;第三十三条在统计工作中发生弄虚作假行为时,对统计人员进行200-600元经济处罚,并清离出统计队伍,对统计人员直接领导每次进行500-1000元经济处罚;并根据情节轻重,按相关管理制度或领导班子会议决议进行警告,降级、撒职等行政处分;涉及统计违法行为的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执行;第三十四条接受政府或公司统计管理部门统计检查时,无故搪塞、拖延或使用各种手段和方法阻挠、抗拒统计检查的;拒绝提供情况、提供虚假、不相关情况或者转移、隐匿、毁弃统计资料的,依招情节轻重给予其个人200-600元经济处罚,对其主管领导给子500-1000元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按相关管理制度或领导班于会议决定进行警告、降级、撒职等行政处分;涉及统计违法行为的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执行;第三十五条对未经批准,对外发布或泄漏公司统计资料及商业秘密的,给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按公司相关制度给予警告、降级、撒职等处分,直至解除劳动关系;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依法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第十章附则第三十六条本制度由生产技术部负责解释;第三十七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统计管理制度(六篇)
统计管理制度统计室是公司重要的数据信息来源部门,肩负着公司物资进出、产品数量、产品质量等数据的收集汇总任务,而且还需根据相关数据分析公司的运作情况,并及时汇报公司领导和有关上级部门,为公司领导决策提供必要的信息资料;另一方面,迅速将信息反馈到生产一线,让工人了解公司所处的境地,积极为公司的发展出谋献策。
为确保以上工作认真落实,特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如下:一、真实、准确、及时地整理、汇总公司相关物资的出入数据,并按时向相关部门保送统计报表。
二、对基层统计人员要严明纪律。
真正做到责任落实到人,谁出错谁负责;适度放宽工作权限,使基层统计工作顺利开展。
三、积极配合总公司的统计工作安排。
及时向总公司相关部门汇报统计资料,使总公司领导了解本厂的生产运作情况,便于安排调度工作。
四、协同公司其他部门进行统计工作。
对供销科、料场、磅房、库房及财务室的工作予以全面支持配合,按时核对相关数据,确保统计资料准确无误。
五、希望公司各部门对统计工作予以支持配合。
统计管理制度(二)是指组织或企业为了管理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
统计管理制度一般包括以下内容:1. 统计法律法规:包括有关统计工作的法律法规,如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等,规定了统计工作的基本原则、职责、权限等。
2. 统计组织机构设置:包括统计部门的设置、职责和权限,以及统计人员的配备和薪酬等。
3. 统计工作计划和任务分工:包括制定统计工作计划,明确各部门的统计任务分工,确保统计工作按时、按质地完成。
4. 统计数据的收集和报告:包括确定统计对象、统计指标和统计方法,规定统计数据的收集和报告程序,确保统计数据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5. 统计数据的保密和安全:包括制定统计数据的保密制度和安全管理措施,保护统计数据不受泄露和篡改。
6. 统计质量控制:包括制定统计质量控制制度和评估方法,监督统计人员的工作质量,提高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企业统计工作管理制度(5篇)
企业统计工作管理制度第一条为适应企业发展的需求,进一步加强和提高企业管理水平,不断规范企业管理工作,山西新源根据企业自身情况,建立了企业统计工作制度。
第二条统计工作的基本要求。
要保证统计资料的、准确性和及时性,统计工作要为企业管理和发展服务。
第三条统计人员必须依照统计制度的规定如实统计资料,不得虚报、瞒报、不得伪造、篡改统计数据。
第四条统计部门对统计工作的领导和监督:(一)统计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执行统计法规和统计制度,准确、及时地完成统计工作任务。
(二)吸收和组织统计人员参加企业经营管理,发挥统计的服务和监督作用;(三)切实保证统计工作所必需的人员、工作条件和工作时间。
第四条企业根据统计任务的需要设置了专职统计人员,已建立健全企业内部统计网络。
第五条统计负责人的主要职责是:(一)组织、协调本单位的统计工作,完成统计调查、企业统计调查和部门统计调查任务,搜集、整理、提供统计资料;(二)对本单位的生产和经营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和统计监督;(三)管理本单位的统计调查表,建立健全统计台帐制度,并会同有关机构或者人员建立健全原始记录制度。
第六条统计工作实行统计负责人责任制。
第七条统计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统计负责人的调动,应征求相关负责人的意见,其他统计人员的变动应征得企业统计机构负责人的同意。
统计人员调整、调动或离职必须由能够担当规定职责的人员接管,并需办清交接手续。
第八条统计人员必须认真学习统计法律法规,严格执行统计制度;刻苦钻研统计业务,掌握统计工作技能,熟悉各项统计指标的含义和核算方法,按照规范的程序报送统计资料。
第九条必须建立健全与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满足统计核算和业务核算所需要的各类原始记录,建立健全统计台帐,做好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原始记载。
第十条原始记录、内部报表和统计台帐的记载必须真实、完整、连续、准确,字迹要清晰端正,签字手续必须齐全。
原始记录、内部报表、统计台帐要逐步采用电子文档形式。
山西新源煤化燃料有限公司企业统计工作管理制度(2)是指一套规范和管理企业统计工作的制度和流程。
公司统计规章制度怎么写
公司统计规章制度怎么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的统计工作,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提高公司的管理水平和决策效果,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公司的统计工作应当依法、客观、公正、科学地进行,确保数据真实可靠。
第三条公司统计工作贯彻“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分工负责、协调一致”的原则。
第四条公司的各部门应当按照本规章制度的规定,合理安排统计工作,做好数据的采集、整理、报送等工作。
第二章统计工作机构和人员第五条公司应当设立统计工作机构,负责公司的统计工作。
第六条公司统计工作机构应当配备专业的统计人员,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
第七条公司各部门应当配备统计工作人员,负责本部门的统计工作。
第八条公司统计工作机构和人员应当接受相关的培训,提高统计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第三章统计数据的采集和整理第九条公司的统计数据应当依据实际情况,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第十条公司各部门应当按照统一的标准和程序,采集数据,确保数据的完整性和一致性。
第十一条公司统计工作机构应当及时收集各部门的统计数据,进行整理和核对,形成完整的统计报表。
第十二条公司的统计数据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分类、归档和备份,确保数据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第四章统计数据的报送和发布第十三条公司统计数据应当按照统一的时间表和程序,报送相关部门和单位。
第十四条公司应当定期公布统计数据,向社会公众和公司内部员工通报统计情况。
第十五条公司的统计数据应当保护商业机密,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数据的安全和保密。
第十六条公司应当建立统计数据的管理制度,规定数据的使用范围和权限,防止数据泄露和滥用。
第五章统计工作的监督和评估第十七条公司应当建立统计工作的监督机制,定期对统计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
第十八条公司应当加强对统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第十九条公司应当建立统计工作的奖惩制度,对工作表现突出的人员予以奖励,对工作不力的人员予以处罚。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条本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公司工时统计管理制度
公司工时统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员工工时统计管理,有效监控员工工作情况,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在公司工作期间必须严格遵守。
第三条公司对员工的工时统计信息保密,不得随意外传。
第四条公司将根据员工的工时统计情况,对员工进行绩效评估,并作为晋升、奖惩的重要依据。
第五条公司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执行本制度,不得违反相关法规。
第六条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和调整本制度,以确保工作效率的提高。
第二章工时统计管理规定第七条员工在公司工作期间应按照公司的正常工作时间进行工作,严禁私自加班。
第八条员工必须按照公司规定的考勤方式进行打卡,迟到早退的情况将影响考勤记录。
第九条员工需要请假时,必须提前向直接主管请假,并填写请假单,经批准后方可离开。
第十条员工外出办公或因公出差时,应按照公司要求填写出差申请表,并经过上级主管批准。
第十一条员工因病需要请假时,需提供病假条,经公司医生确认后方可认可。
第十二条员工需加班时,必须提前向直接主管申请,经过批准后方可加班。
第十三条员工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如果有特殊情况需要离开,必须提前向直接主管请假。
第十四条员工在工作期间如需用餐,应按照公司规定的用餐时间用餐,不得擅自延迟。
第十五条员工在工作期间如需参加会议或培训,必须提前报备,经批准后方可参加。
第十六条员工应按照公司规定的工作流程和要求进行工作,不得私自更改或丢弃工作内容。
第三章工时统计管理流程第十七条公司将根据员工的考勤记录、请假记录、加班记录等信息进行工时统计。
第十八条公司将设立专门的工时统计管理部门,负责员工工时统计的资料整理和分析。
第十九条公司将定期对员工的工时统计情况进行分析和评估,对于工作效率低下的员工将提出改进意见。
第二十条公司将对员工的工时统计情况进行汇总,作为员工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第四章工时统计管理考核第二十一条公司将根据员工的工时统计情况制定相应的绩效考核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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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统计管理规定
要点
本文档为公司统计管理规定,对公司统计报表的管理与分工、统计资料的提供、积累、保管等进
行了规定。
公司统计管理规定
_______ 年_______ 月 ______ 日( _______ )计划字第 ______ 号—、总则
1. 为了有效、科学地组织统计工作,保证统计资料的准确性与及时性,发挥统计工作在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的重要作用,特制定本规定。
2. 统计工作的基本任务是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情况进行统计调査,统计分析,提供统计资料,实行统计监督。
3. 企业实行总部、车间、班组三级统计管理体制和按业务部门归口负责的原则。
计划管理科负责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公司统计工作。
4. 根据各职能科室和车间统计工作的需要以及统计业务的繁简程度,配备专职或兼职统计
员,班组按照民主管理的要求,推选出兼职统计员。
企业统计人员应保持相对的稳定,科室、车间统计人员(包括兼职)调(变)工作时,事前必须征求计划管理科的意见,并要有适合的人员接替其工作。
二、统计报表的管理与分工
1. 凡国家统计局、地方统计局和企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一切报表,由根据公司内各职能科室的职责分工,确定编制责任部门。
如报表涉及两个以上部门,而又无适当部门负责时,则由召集有关部门协商编制。
2. 公司内各部门因工作需要,要求有关科室填报的定期统计报表,须经审査同意,并经主管经理批准后,方能定为正式报表。
公司正式定期统计报表,由 ____________ 制定报表目录”颁定全公司。
未经执行总公司批准的报表,各单位可拒绝填报。
3. 公司内统计报表如有个别项需要修改时,原制表业务部门直接通知填报单位,并修改后的式样送备案,不必再办审批手续。
4. 各种定期统计报表,由行政福利科根据业务部门的实际需要统一印刷、保管、发放。
5. 各科室对外报送的专业统计报表,必须先经 __________ 会签。
上报时,应抄送_________ 。
6. 凡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向所属业务部门直接颁发的有关统计文件和报表,各业务部门应转送传阅。
7. 为确保统计报表数字的正确可靠,各科室、车间主管领导应对上报报表进行认真审查,签字后方能报出。
三、统计资料的提供、积累和保管
1. 各科室、车间向外提供统计资料,公布统计数字,一律以本单位的统计人员所掌握的统计资料为准。
2. 各级行政领导所需要的统计数字,应由同级统计部门或统计人员负责提供,以便避免使用统计数字的混乱现象。
3. 凡公司外单位根据上级规定,并持有上级主管部门或统计局介绍信件来厂索取统计资料
时,统由接洽提供,或由指定有关部门提供。
4. 企业各项主要统计资料,由综合统计员掌管,科室、车间的各项主要统计资料,由本单
位统计人员掌管。
5. 各科室、车间应将本单位的统计资料,采用卡片或台账形式,按月、季、年进行整理分类,以便使用。
6. 各科、车间编制的统计台账和加工整理后的统计资料,必须妥善保管,不得损坏和遗失。
对已经过时的统计资料,如认为确无保管价值,应呈请本单位主管领导核准,并经综合统计员会签后,方可销毁。
四、统计数字差错的订正
1. 统计资料发出后,如发现错误,必须立即订正。
受表单位发现数字错误后,应立即通知填报单位订正,填报单位不得推诿拖延。
2. 企业内部报表如发生数字错误时,应及时用电话或口头査询订正:
(1 )日报表当日发现差错时,应及时用电话或口头査询订正,隔日发现差错时,应在当日日报上说明。
(2)重大差错必须以书面形式订正,填报《统计数字订正单》(附后)。
各受单位应将《统
计数字订正单》贴在原报表上,并将原报表数字加以订正,以防误用。
统计数字订正单
报表名称:受表单位编号
页次栏次行数原列数字订正数字订正原因
主管经办人:
________年 ______ 月日
五、统计工作的交接
1. 统计人员调动工作时必须认真办妥交接手续,在未办妥以前,原任统计人员不得擅离工作岗位,更不得因工作调动而影响统计工作的正常进行。
2. 统计人员调离工作时,必须做好下列工作:
(1)将经办工作的情况全面地向接替人员交待清楚;
(2)培训接替人员的业务,使其能独立工作;
(3)所有统计资料(包括原始凭证、统计手册、台账、报表、文件、历史资料等)与统计用具(如计算机、绘图仪、书刊等),应一一造出清单移交。
六、文字说明与分析报告
1. 文字说明与分析报告是统计报表的重要组成部分,编制统计报表要做到:月报有文字说明,季报、年报有分析报告。
2. 文字说明是统计分析的基础形式,必须根据统计报表中各项主要指标反映问题,说明产生的原因、影响及其后果。
3. 分析报告应以报表为基础,以检查计划为重心,测定计划完成程度,分析计划完成与未完成原因,并提出改进意见。
七、统计纪律
1. 各车间、科室和从事统计工作的人员,必须严格按照统计制度规定提供统计资料,不准
虚报、瞒报、迟报和拒报。
2. 属于保密性质的统计资料,必须严格保密,严防丢失,提供时应按厂保密制度的规定执行。
八、本规定修改及生效
1. 本规定经董事会讨论通过,总经理发布施行,修改亦需董事会批准。
2.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