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06年城市环境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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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空气中二氧化硫平均浓度为0.054毫克/ 立方米,二氧化氮平均浓度为0.067毫克/立 方米,与2005年基本持平
(一)环境空气质量
可吸入颗粒物平均浓度为0.076毫克/立方米, 比2005年下降13.6%,三项指标均优于国家城 市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
地区降水pH平均值为4.41,比2005年上升 0.07个pH单位;酸雨频率为75.4%,比2005 年下降6.0个百分点,酸雨污染有所减轻。
流溪河上游从化段氨氮、高锰酸盐指数等23项指标 符合或优于Ⅲ类标准,水质良好下游白云段高锰酸 盐指数等19项指标符合或优于Ⅲ类标准,总磷、石 油类达到Ⅳ类标准,氨氮、挥发酚、粪大肠菌群符 合Ⅴ类标准;
白坭河化学需氧量、挥发酚等19项指标符合或优于 Ⅲ类标准,高锰酸盐指数、五日生化需氧量、溶解 氧、石油类符合Ⅳ类标准。
广州市2006年环境质量通报
广州市环境保护局 (2006年6月1日)
一、全市环境质量状况
2006年,广州市荣获了国家环境保护模 范城市称号,成为目前成功创模城市中经 济总量最大、建成区面积最大、工业企业 最多、城市化进程最快的城市。
(一)环境空气质量
2006年,广州市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 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合计334天, 占全年的91.5%,比2005年增加0.5个百分 点;
广东省所有城市的空气质量均达到二级标 准,山西省空气质量劣于Ⅲ级的城市减少 了9个
颗粒物是影响城市空气质量的主要污染物。 全国66.5%的城市颗粒物年均浓度达到或优 于二级标准,
7.0%的城市颗粒物年均浓度劣于三级标 准。
与上年相比62.8%的城市颗粒物浓度达到 或优于二级标准,增加3.3个百分点;5.3% 的城市超过三级标准,减少0.2个百分点。
(二)水环境质量
2006年广州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 97.81%,比2005年上升1.02个百分点;南洲、 西洲、新塘、沙湾、秀全5个水厂水源地水质达标 率为100%。
江河:珠江广州河段高锰酸盐指数、挥发酚等19项 指标符合或优于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2002)Ⅲ类标准,溶解氧、氨氮、石油 类和粪大肠菌群平均浓度符合Ⅳ类标准,全河段水 质比2005年显著好转。
06年城市环境质量
--- 城市空气质量:
根据全国595个城市(含县)环境监测数据,全 国城市空气质量达到一级标准的城市有24 个,占 4.3%达到二级标准的城市有325个,占58.1%; 达到三级标准的城市有160 个,占28.6%;劣于三 级的城市有50 个(含县),占8.94%。
与上年相比,城市环境质量优于二级的城市比例 增加了4.7个百分点,劣于三级的城市的比例减少 了2.1 个百分点,城市空气质量有所改善。
颗粒物污染较重的城市主要分布在:山西、 新疆、甘肃、陕西、宁夏、四川、内蒙 古、河北、湖南、辽宁、河南等省、自 治区
2006年,全国二氧化硫年均浓度达到或优于二级 标准的城市占86.8%,超过三级标准的城市占3.6 %。
与上年相比,二氧化硫年均浓度达到或优于国家二 级标准的城市比例提高4.3个百分点;超过国家三 级标准的城市比例减少2.1个百分点,
北海、拉萨、克拉玛依、海口、日照、 湛江、吉林、马鞍山、福州、珠海
---城市水环境:
全国城市水域功能区水质达标率不升反降 (比上年下降7.24%) 全国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平均42.55% , 200个城市处理率为0 。 广西、黑龙江、吉林、贵州、辽宁、江西、 海南7省(自治区)50%以上“城考”城市的生 活污水集中处理率为0;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平均为59.48%,187个城市 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为0,占“城考”城市总数 31.42%;
155个城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率为0,占“城考”城 市总数的26.05%。
山西、辽宁、河南、安徽、新疆、云南、海南7省 (自治区)50%以上“城考”城市的生活垃圾无害化 处理率为0;
二氧化硫污染较重的城市主要分布在:山西、内 蒙古、云南、新疆、贵州、甘肃、河北、湖北、广 西、湖南、四川、辽宁、河南等省、自治区。
2006年国家环保重点城市中,可吸入颗粒物年日均值浓度 最低(质量最好)的10个城市分是:
桂林、海口、北海、珠海、湛江、日照、烟台、 柳州、克拉玛依和拉萨;
二氧化硫年日均值浓度最低(质量最好)的 10个城市是:
水污染方面:
污水处理系统配套截污工程全面建成和完善河涌 综合整治尚需一段时间; 一些工业企业废水尚不能稳定达标排放; 农业面源污染尚未得到有效控制; 上游城市来水对我市水环境造成一定影响。
组织开展了64个省级生态示范村和64个市级 生态示范村的创建工作;全市已批建森林公 园和自然保护区50个,自然保护区覆盖率达 10.01%。
二、广州市目前主要环境问题
空气污染方面:珠江口附近城市工业二氧化硫排
放强度较大,区域性二氧化硫污染问题突出;机动 车及工业排放导致的氮氧化物等氧化型污染突出; 道路扬尘、机动车排放以及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等 的二次转化导致的细粒子污染较为严重;化工行业, 储油库、加油站及油罐车等导致的挥发性有机物污 染尚未得到有效控制;酸雨污染仍然较重。
(三)声环境质量
2006年广州市区域环境噪声为55.2分贝, 道路交通噪声为69.4分贝。区域环境噪声 和道路交通噪声均符合“十一五”创模考核 的要求。符合4类区(城市交通干线两侧区域) 昼间标准。
(四)生态环境建设
截至2006年底,全市累计创建国家级绿色社 区3个、省级绿色社区37个、市级绿色社区 133个、国家级绿色学校11所、省级绿色学 校114所、市级绿色学校618所
(二)水环境质量
东江北干流氨氮、高锰酸盐指数等23项指标符合或优 于Ⅲ类标准,水质良好;
沙湾水道氨氮、高锰酸盐指数等22项指标符合Ⅱ类或 Ⅰ类标准,粪大肠菌群达到Ⅳ类标准;
市桥水道高锰酸盐指数、挥发酚等20项指标符合或优 于Ⅲ类标准,总磷、石油类符合Ⅳ类标准,粪大肠菌 群劣于Ⅴ类标准;
(二)水环境质量
(一)环境空气质量
可吸入颗粒物平均浓度为0.076毫克/立方米, 比2005年下降13.6%,三项指标均优于国家城 市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
地区降水pH平均值为4.41,比2005年上升 0.07个pH单位;酸雨频率为75.4%,比2005 年下降6.0个百分点,酸雨污染有所减轻。
流溪河上游从化段氨氮、高锰酸盐指数等23项指标 符合或优于Ⅲ类标准,水质良好下游白云段高锰酸 盐指数等19项指标符合或优于Ⅲ类标准,总磷、石 油类达到Ⅳ类标准,氨氮、挥发酚、粪大肠菌群符 合Ⅴ类标准;
白坭河化学需氧量、挥发酚等19项指标符合或优于 Ⅲ类标准,高锰酸盐指数、五日生化需氧量、溶解 氧、石油类符合Ⅳ类标准。
广州市2006年环境质量通报
广州市环境保护局 (2006年6月1日)
一、全市环境质量状况
2006年,广州市荣获了国家环境保护模 范城市称号,成为目前成功创模城市中经 济总量最大、建成区面积最大、工业企业 最多、城市化进程最快的城市。
(一)环境空气质量
2006年,广州市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 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合计334天, 占全年的91.5%,比2005年增加0.5个百分 点;
广东省所有城市的空气质量均达到二级标 准,山西省空气质量劣于Ⅲ级的城市减少 了9个
颗粒物是影响城市空气质量的主要污染物。 全国66.5%的城市颗粒物年均浓度达到或优 于二级标准,
7.0%的城市颗粒物年均浓度劣于三级标 准。
与上年相比62.8%的城市颗粒物浓度达到 或优于二级标准,增加3.3个百分点;5.3% 的城市超过三级标准,减少0.2个百分点。
(二)水环境质量
2006年广州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 97.81%,比2005年上升1.02个百分点;南洲、 西洲、新塘、沙湾、秀全5个水厂水源地水质达标 率为100%。
江河:珠江广州河段高锰酸盐指数、挥发酚等19项 指标符合或优于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2002)Ⅲ类标准,溶解氧、氨氮、石油 类和粪大肠菌群平均浓度符合Ⅳ类标准,全河段水 质比2005年显著好转。
06年城市环境质量
--- 城市空气质量:
根据全国595个城市(含县)环境监测数据,全 国城市空气质量达到一级标准的城市有24 个,占 4.3%达到二级标准的城市有325个,占58.1%; 达到三级标准的城市有160 个,占28.6%;劣于三 级的城市有50 个(含县),占8.94%。
与上年相比,城市环境质量优于二级的城市比例 增加了4.7个百分点,劣于三级的城市的比例减少 了2.1 个百分点,城市空气质量有所改善。
颗粒物污染较重的城市主要分布在:山西、 新疆、甘肃、陕西、宁夏、四川、内蒙 古、河北、湖南、辽宁、河南等省、自 治区
2006年,全国二氧化硫年均浓度达到或优于二级 标准的城市占86.8%,超过三级标准的城市占3.6 %。
与上年相比,二氧化硫年均浓度达到或优于国家二 级标准的城市比例提高4.3个百分点;超过国家三 级标准的城市比例减少2.1个百分点,
北海、拉萨、克拉玛依、海口、日照、 湛江、吉林、马鞍山、福州、珠海
---城市水环境:
全国城市水域功能区水质达标率不升反降 (比上年下降7.24%) 全国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平均42.55% , 200个城市处理率为0 。 广西、黑龙江、吉林、贵州、辽宁、江西、 海南7省(自治区)50%以上“城考”城市的生 活污水集中处理率为0;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平均为59.48%,187个城市 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为0,占“城考”城市总数 31.42%;
155个城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率为0,占“城考”城 市总数的26.05%。
山西、辽宁、河南、安徽、新疆、云南、海南7省 (自治区)50%以上“城考”城市的生活垃圾无害化 处理率为0;
二氧化硫污染较重的城市主要分布在:山西、内 蒙古、云南、新疆、贵州、甘肃、河北、湖北、广 西、湖南、四川、辽宁、河南等省、自治区。
2006年国家环保重点城市中,可吸入颗粒物年日均值浓度 最低(质量最好)的10个城市分是:
桂林、海口、北海、珠海、湛江、日照、烟台、 柳州、克拉玛依和拉萨;
二氧化硫年日均值浓度最低(质量最好)的 10个城市是:
水污染方面:
污水处理系统配套截污工程全面建成和完善河涌 综合整治尚需一段时间; 一些工业企业废水尚不能稳定达标排放; 农业面源污染尚未得到有效控制; 上游城市来水对我市水环境造成一定影响。
组织开展了64个省级生态示范村和64个市级 生态示范村的创建工作;全市已批建森林公 园和自然保护区50个,自然保护区覆盖率达 10.01%。
二、广州市目前主要环境问题
空气污染方面:珠江口附近城市工业二氧化硫排
放强度较大,区域性二氧化硫污染问题突出;机动 车及工业排放导致的氮氧化物等氧化型污染突出; 道路扬尘、机动车排放以及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等 的二次转化导致的细粒子污染较为严重;化工行业, 储油库、加油站及油罐车等导致的挥发性有机物污 染尚未得到有效控制;酸雨污染仍然较重。
(三)声环境质量
2006年广州市区域环境噪声为55.2分贝, 道路交通噪声为69.4分贝。区域环境噪声 和道路交通噪声均符合“十一五”创模考核 的要求。符合4类区(城市交通干线两侧区域) 昼间标准。
(四)生态环境建设
截至2006年底,全市累计创建国家级绿色社 区3个、省级绿色社区37个、市级绿色社区 133个、国家级绿色学校11所、省级绿色学 校114所、市级绿色学校618所
(二)水环境质量
东江北干流氨氮、高锰酸盐指数等23项指标符合或优 于Ⅲ类标准,水质良好;
沙湾水道氨氮、高锰酸盐指数等22项指标符合Ⅱ类或 Ⅰ类标准,粪大肠菌群达到Ⅳ类标准;
市桥水道高锰酸盐指数、挥发酚等20项指标符合或优 于Ⅲ类标准,总磷、石油类符合Ⅳ类标准,粪大肠菌 群劣于Ⅴ类标准;
(二)水环境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