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轧车间加热炉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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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TXG 马鞍山天兴钢制品有限公司工艺技术标准

Q/TXGJ04.3-2010 热轧车间加热炉加热操作规程

2010-04-01发布 2010-04-01实施马鞍山天兴钢制品有限公司发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加热炉加热的操作规程。本标准适用于马鞍山天兴钢制品有限公司热轧车间加热炉。

2内容

加热炉工艺操作规程

1.1排钢工工艺操作规程

1.1.1负责检查排钢区域内辊道、架钢道、推钢机、信号装置、炉尾挡火炉门、炉墙等设备情况,并做好交接班工作。问题不清楚不交班。

1.1.2操作过程中随时观察炉内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排除,认真操作。

1.1.3钢坯入炉前必须清除钢坯表面渣物。严禁超长度钢坯入炉。钢坯摆放位置对准中心线,以防擦墙、掉道。如发现走偏时要及时用垫块加以校正,确保钢坯在炉内运行平稳。

1.1.4弯曲钢坯必须弯曲度向上,连铸坯切口向上。

1.2看火工工艺操作规程

1.2.1需经常检查炉内水管冷却情况及煤气烧嘴、阀门、法兰盘,如发现漏气、漏水、断水、断气等异常情况应及时汇报有关人员。

1.2.2炉膛的钢渣需每班扒净(均热段),扒完后须关紧两侧炉门。

1.2.3严格按钢种要求进行加热工艺制度,随时掌握炉内变化情况。考虑生产速度,加热制度,出钢温度以及温差变化,合理调节气、

风量和引风机进口调节扇片,按仪表指示调节炉内温度、炉压等。

1.2.4操作时做到“三勤三掌握”(即勤联系、勤调正、勤观察、掌握钢种及规程、掌握加热制度、掌握加热时间)。

1.2.5密切关注各仪表所示数字是否正常,如发现失灵及时向有关人员反应及时修理,使仪表所示位置在范围内准确运行。

1.2.6当煤气压力低于1400Pa时,必须迅速逐个关闭煤气阀门,以防回火引起爆炸。

1.2.7操作时出钢机一侧的钢坯尾部温度应比出钢一侧头部温度高30℃来满足轧制工艺要求。

1.2.8应有人专门负责水、风、蒸汽阀门和烟囱阀门及煤气烧嘴,其它人不得私自开动,发现不正常情况及时汇报加热班班长加以解决。

1.2.9计划检修、换辊或发生停车事故时,应根据时间长短调整煤气量和空气量,调节烟道阀门,按停降温和升温制度实行,以节约能耗和减少烧损。

1.2.10引风机的烟气温度超过250℃时,应迅速掺入冷风以防损坏风机。

1.2.11当空气预热器温度超过500℃时,应打开放散阀将热空气放散,以防烧坏空气预热器。

1.2.12炉内火焰清晰、透明时为空气过量,混浊时为煤气过剩。操作时应介于两者之间为宜。

1.2.13加热主要缺陷=产生原因及避免方法

1.2.14必须按点火及停炉规程进行点火与停炉,配合出钢工出好钢。

1.3出钢工工艺操作规程

1.3.1接班合闸后应先空载试车,检查前后限位是否可靠,接受信号、要钢信号是否可靠。注意和轧机配合,正常灯亮正常出钢,停止出钢灯亮即停止出钢。

1.3.2和排钢工密切配合,如排钢工发不出出钢信号则停止出钢,查明情况等信号灯亮时再出钢,以免发生推歪和擦墙事故发生。

1.3.3经常检查所操作区域内辊道、出钢机、护板、炉门等设备,发现问题及时向有关人员汇报处理。

1.3.4监视出钢情况及炉内情况,发现情况及时和烧火工取得联系,配合烧火工做好炉体的维护和清理工作。

1.4送煤气点火规程

1.4.1加热炉本体及辅助设施,煤气管道检修结束或施工竣工,加热炉周围清理干净。

1.4.2点火前做好点火准备,安全处始终派员参加配合监督指导,

直至点火成功。

1.4.3加热班必须做好以下工作。

1.4.3.1检查并清理炉内、烟道、烧嘴及点火孔内杂物。

1.4.3.2检查烟道闸门,进出料炉门开启灵活,稳定可靠,检查煤气烧嘴,必须关严。

1.4.3.3炉内装钢不得歪斜。

1.4.3.4检查并启动引风机。

1.4.3.5送气前30分钟启动鼓风机、调节好风压并微开烧嘴前阀门。

1.4.3.6抽盲板前对炉膛内无人进行确认。

1.4.3.7安检处必须派员监护,必须带煤气泄漏检测仪进行检测,并对以上工作确认后,方可进行送气点火操作。

1.5送气点火操作

1.5.1在送气点火阶段,确认无误的情况下,加热工专人抽盲板,看火工接通软管,用氮气吹扫气管20.30分钟。

1.5.2看火工结束吹扫后开启煤气总管的DY600阀门送入煤气。

1.5.3放散20-30分钟后,加热班及监护人员在各支管末端取样作煤气爆炸试验,如不合格,稍再重做,勿必全部合格。

1.5.4负责仪表的岗位打开仪表各气导管,检查各导管接头,阀门是否漏气。调试好仪表,待点火后关闭。如不进行吹扫,可提前打开煤气导管。

1.5.5煤气放散时不允许行车进入加热区域。煤气管道不允许有

明火,车间派专人负责。

1.6点火烘炉。

1.6.1烘炉有木材烘炉,烘炉管烘炉(大、中修)和烧嘴烘炉三种方法。烧嘴点火必须用火把点火。

1.6.2点火必须有专人负责指挥。点火前必须开启引风机,打开引风机进口调节扇片。点火应在炉膛负压条件下进行。点火时关闭手动风阀或微开风阀,先送火把后开气,着火后再逐渐开风。一个火把点一个烧嘴或烘炉管,并及时调节空气煤气之比。严禁先开气后送火把,严禁燃着的火把在煤气区域移动。点烘炉管必须使全部出气孔都点燃,控制煤气量,防止脱火或熄灭。

1.6.3如点火失败,须查明原因,排除故障,打开引风机进口调节扇片及小炉门、放散15^-20分钟,排除炉膛内氮气后,按上述规定重新点火。

1.6.4点火后加热工要关闭各放散管,并检查煤气管道系统是否有漏气,如有漏气应立即处理。

1.6.5烘炉应严格按照烘炉曲线烘烤,升温要缓慢,保持各段炉温均匀。烘炉的低温阶段火焰不允许碰到炉体。

1.6.6炉温到600℃以上应观察炉体变化,并检查炉顶吊挂情况。

1.6.7烘炉过程中应密切观察炉底管汽化运行及煤气压力变化,根据情况适当调节空气煤气之比,严禁煤气在预热器中燃烧。

1.6.8烘炉时间:大修10天,中修7天,具体视耐火材料及季节另行确定时间。一般小修后烘炉1~2田,一面顺坏炉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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