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项目报建备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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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项目报建管理规定

工程建设项目报建管理规定

工程建设项目报建管理规定Document number:NOCG-YUNOO-BUYTT-UU986-1986UT工程建设项目报建管理办法(1994年8月13日建设部)第一条为有效掌握建设规模,规范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程序管理,统一工程项目报建的有关规定,达到加强建筑市场管理的目的,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工程建设项目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土木工程、设备安装、管道线路敷设、装饰装修等固定资产投资的新建、扩建、改建以及技改等建设项目,通称为工程建设项目。

凡在我国境内投资兴建的工程建设项目,都必须实行报建制度,接受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的监督管理。

第三条工程建设项目由建设单位或其代理机构在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其他立项文件被批准后,须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进行报建,交验工程项目立项的批准文件,包括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以及批准的建设用地等其他有关文件。

第四条工程建设项目的报建内容主要包括:(一)工程名称;(二)建设地点;(三)投资规模;(四)资金来源;(五)当年投资额;(六)工程规模;(七)开工、竣工日期;(八)发包方式;(九)工程筹建情况。

第五条报建程序:(一)建设单位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领取《工程建设项目报建表》(表式附后);(二)按报建表的内容及要求认真填写;(三)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报送《工程建设项目报建表》,并按要求进行招标准备。

第六条工程建设项目的投资和建设规模有变化时,建设单位应及时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进行补充登记。

筹建负责人变更时,应重新登记。

第七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下列几方面对工程建设项目报建实施管理:(一)贯彻实施《建筑市场管理规定》和有关的方针政策;(二)管理监督工程项目的报建登记;(三)对报建的工程建设项目进行核实、分类、汇总;(四)向上级主管机关提供综合的工程建设项目报建情况;(五)查处隐瞒不报违章建设的行为。

第八条工程建设项目报建实行分级管理,分管的权限由各地自行规定。

建设部工程建设项目报建管理办法【最新版】

建设部工程建设项目报建管理办法【最新版】

建设部《工程建设项目报建管理办法》第一条为有效掌握建设规模,规范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程序管理,统一工程项目报建的有关规定,达到加强建筑市场管理的目的,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工程建设项目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土木工程、设备安装、管道线路敷设、装饰装修等固定资产投资的新建、扩建、改建以及技改等建设项目,通称为工程建设项目。

凡在我国境内投资兴建的工程建设项目,都必须实行报建制度,接受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的监督管理。

第三条工程建设项目由建设单位或其代理机构在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其他立项文件被批准后,须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进行报建,交验工程项目立项的批准文件,包括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以及批准的建设用地等其他有关文件。

第四条工程建设项目的报建内容主要包括:(一)工程名称;(二)建设地点;(三)投资规模;(四)资金来源;(五)当年投资额;(六)工程规模;(七)开工、竣工日期;(八)发包方式;(九)工程筹建情况。

第五条报建程序:(一)建设单位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领取《工程建设项目报建表》(表式附后);(二)按报建表的内容及要求认真填写;(三)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报送《工程建设项目报建表》,并按要求进行招标准备。

第六条工程建设项目的投资和建设规模有变化时,建设单位应及时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进行补充登记。

筹建负责人变更时,应重新登记。

第七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下列几方面对工程建设项目报建实施管理:(一)贯彻实施《建筑市场管理规定》和有关的方针政策;(二)管理监督工程项目的报建登记;(三)对报建的工程建设项目进行核实、分类、汇总;(四)向上级主管机关提供综合的工程建设项目报建情况;(五)查处隐瞒不报违章建设的行为。

第八条工程建设项目报建实行分级管理,分管的权限由各地自行规定。

第九条凡未报建的工程建设项目,不得办理招投标手续和发放施工许可证,设计、施工单位不得承接该项工程的设计和施工任务。

建设工程合同备案范本

建设工程合同备案范本

建设工程合同备案范本一、前言为了规范建设工程合同备案工作,保障建设项目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范本。

本范本包括了建设工程合同备案应当提交的主要材料和办理备案的流程。

二、建设工程合同备案材料1. 工程合同正式文本:包括工程合同的正文和附件,附件应包括合同双方的主体资格证明、合同标的的相关资料等。

2. 合同双方的主体资格证明:包括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开户许可证等相关证件的复印件。

3. 合同标的的相关资料:包括工程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工程预算、工程结算等相关文件。

4. 合同的担保文件:包括合同保证金、保函、抵押合同等相关文件。

5. 合同的审批文件:包括合同双方所在行业的主管部门出具的合同审批件、合同登记备案证明等相关文件。

6. 其他相关材料:包括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其他重要文件和资料,如工程进度报告、工程质量验收报告、工程变更协议等。

三、建设工程合同备案流程1. 合同双方在签订建设工程合同后,应当及时向项目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合同备案材料。

2.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合同备案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对符合备案条件的,应当在收到备案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出具备案证书。

3. 合同双方应当在建设工程合同备案证书上注明合同的主要内容,并将其作为合同附件,与其他合同文件一并履行。

4.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备案的建设工程合同进行定期检查,对发现不符合备案条件的,应当及时纠正。

四、法律责任1. 合同双方未按照规定办理建设工程合同备案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以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2.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未按照规定对建设工程合同进行备案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3. 违反本范本规定的,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备——1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备案编号滨州市建设委员会监制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申请表备案事由:惠民县地方税务局住宅楼节能改造5#楼工程已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进行了竣工验收,条件具备,验收合格,备案文件齐全。

现报送备案。

建设单位(公章)负责人报送时间:年月日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建设单位名称惠民县地方税务局备案日期年月日工程名称惠民县地方税务局住宅楼5#楼节能改造工程工程地点惠民县地税局南院宿舍区建筑面积(㎡)4130.0平方米结构类型、层数砖混 7层工程造价49.56万元工程用途民用开工日期2012年8月15日竣工验收日期2012年9月29日施工许可证编号施工图审查批复编号勘察单位名称/ 资质等级 / 设计单位名称惠民县城建建筑设计有限公司资质等级丙级施工单位名称山东惠民县诚信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资质等级/监理单位名称惠民县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资质等级乙级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名称惠民县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竣工验收意见勘察单位意见项目负责人:年月日法人代表人:年月日(公章)设计单位意见项目负责人:年月日法人代表人:年月日(公章)施工单位意见项目负责人:年月日法人代表人:年月日(公章)监理单位意见项目负责人:年月日法人代表人:年月日(公章)建设单位意见项目负责人:年月日法人代表人:年月日(公章)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文件目录1、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2、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建设单位起草)3、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4、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5、建设工程质量竣工报告(施工单位起草);6、建设工程质量竣工报告(勘察、设计单位分别起草);7、建设工程质量竣工报告(监理单位起草);8、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9、建设工程竣工验收会签表;10、市政基础设施的有关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11、规划、公安消防、环保、节能、气象、城建档案等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12、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13、商品住宅的《住宅质量保修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14、法规、规章制度必须提供的其他文件。

工程建设项目报建管理办法

工程建设项目报建管理办法

工程建设项目报建管理办法(1994年8月13日建设部)第一条为有效掌握建设规模,规范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程序管理,统一工程项目报建的有关规定,达到加强建筑市场管理的目的,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工程建设项目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土木工程、设备安装、管道线路敷设、装饰装修等固定资产投资的新建、扩建、改建以及技改等建设项目,通称为工程建设项目。

凡在我国境内投资兴建的工程建设项目,都必须实行报建制度,接受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的监督管理。

第三条工程建设项目由建设单位或其代理机构在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其他立项文件被批准后,须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进行报建,交验工程项目立项的批准文件,包括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以及批准的建设用地等其他有关文件。

第四条工程建设项目的报建内容主要包括:(一)工程名称;(二)锻地点;(三)i资规模;(四资金来源;(五)当年慑额;(六)工程规模;(七)开工、竣工日期;(八发包方式;(九)工程筹建情况。

第五条报建程序:(一)邀单位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领取《工程建设项目报建表》(表式附后);(二)按报建表的内容及要求认真填写;(三)向建i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报送《工程建设项目报建表》,并按要求进行招标准备。

第六条工程建设项目的投资和建设规模有变化时,建设单位应及时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进行补充登记。

筹建负责人变更时,应重新登记。

第七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下列几方面对工程建设项目报建实施管理:(一贯彻实施《建筑市场管理规定》和有关的方针政策;(二)管濫督工程项目的报建登记;(三对报建的工程建设项目进行核实、分类、汇总;(四)向J级主管机关提供综合的工程建设项目报建情况;(五查处隐瞒不报违章建设的行为。

第八条工程建设项目报建实行分级管理,分管的权限由各地自行规定。

第九条凡未报建的工程建设项目,不得办理招投标手续和发放施工许可证,设计、施工单位不得承接该项工程的设计和施工任务。

工程项目报建备案流程

工程项目报建备案流程

建设工程项目报建许可办事指南一、事项名称:建设工程项目报建许可二、办理依据《上海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在建设工程立项文件批准后的规定时间内,持有关批准文件,按规定审批权限向市建管办或者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区、县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建设工程报建手续。

《上海市建设工程承发包管理办法》第四条 (建设工程的报建) 建设单位在建设工程立项文件批准后、建设工程发包前,应当持有关批准文件,按规定审批权限向市建管办或者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区、县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建设工程报建手续。

三、办理条件(一)准予审批条件:1.新办的准予批准条件(1)建设单位取得相应的建设工程立项或批准文件;(2)有法人资格或者系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3)有与建设工程相适应的资金或者资金来源;(4)依法必须进行招标发包的项目,建设单位如不委托招标代理单位,自行组织招标的,建设单位应当具有与建设工程管理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建设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备案手续在报建时一并办理。

2.变更的准予批准条件(1)建设项目的工程名称、地点、总投资、建筑面积、建设规模等发生变化的,依照相应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变更。

(2)建设单位的相关信息发生变化的,依照相应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变更。

(二)不予审批的情形:1.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审批的;2.行政审批申请事项属于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事项的;3.经审查,违反《上海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上海市建设工程承发包管理办法》、《上海市建设工程报建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或不符合建设工程项目报建的。

4.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

四、提交的文件上海市建设工程报建表;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有关证明;建设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建设工程立项或批准文件;有与建设工程相适应的资金证明或其它相关证明;法定代表人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五、办理程序(一)新办1.业务描述:(1)办理环节:申请人(建设单位)通过“上海建设交通网”()或“上海建筑建材业网”()注册,网上填写并下载《上海市建设工程报建表》一式两份,加盖公章、法人章(或签字)后携带申请材料到相关受理部门办理。

建设工程项目备案表

建设工程项目备案表
资金性质
施工图审查文号
监理单位名称
及资质
总监师
姓名
等级及
证号
监理单位资料
(工商执照、资质证书、其他)
房建项目填写以下内容
报建栋号
报建各栋面积及层数(含地下/地上)
初审意见:
年月日
招投标管理机构意见
年月日
注:1、省外监理企业需提供入黔资来自核验表。2、满足本项目施工图或其他技术资料填写有或无。
建设工程项目备案表(表三)
建设工程项目备案表(表四)
(重要设备、材料采购类)编号:
建设单位
(加盖公章)
建设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
项目地址
建设单位资料
(工商执照、开发资质、企业章程、资金来源证明、其他)
工期
(日历天)
工程总价
(万元)
建设规模
结构类型
质量目标
项目批准单位
及文号
是否具有满足本项目技术性能和相关参数资料(注2)
勘察(设计)单位名称及资质
建造师
(项目经理、注册结构、建筑师)
姓名
等级及
证号
勘察(设计)单位资料
(工商执照、资质证书、其他)
房建项目填写以下内容
报建栋号
报建各栋面积及层数(含地下/地上)
初审意见:
年月日
招投标管理机构意见
年月日
注:1、省外勘察(设计)企业需提供入黔资质核验表。
2、满足本项目施工图或其他技术资料填写有或无。
施工图审查文号
施工单位名称
及资质
建造师
(项目经理)
姓名
等级及
证号
施工单位资料
(工商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其他)

建设项目报建管理办法

建设项目报建管理办法

沪建交〔2011〕1034号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关于发布《上海市建设工程报建管理办法》的通知各有关单位:现将《上海市建设工程报建管理办法》予以发布,请遵照执行。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八日上海市建设工程报建管理办法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进一步加强本市建设市场的管理,规范建设工程报建流程,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根据《上海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上海市建设工程承发包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定义)本办法所指的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建筑工程、管线工程及其相关的设备安装工程、装修工程。

第三条(适用范围)本市行政区域内投资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下列建设工程纳入报建范围,包括:(一)新建、扩建、改建工程;(二)装饰装修工程;(三)城市基础设施维修工程.本市行政区域内投资额3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修缮工程纳入报建范围。

第四条(管理部门和分工)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建设交通委)负责本市建设工程报建的综合监督管理,上海市建设市场管理办公室负责本市建设工程报建的具体监督管理,并履行以下职责:(一)组织制定本市建设工程报建工作的规范标准。

(二)具体负责国家和本市立项或批准的建设工程,以及文物及优秀历史建筑工程、保密工程、跨区域工程的报建。

实行委托管理的市级管委会负责管理范围内的建设工程报建管理和报建手续办理;市绿化市容局负责行业范围内园林绿化项目报建管理和报建手续办理。

区(县)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其职责权限,负责所辖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报建的管理和协调,具体实施所属区(县)立项或批准的建设工程,以及市或区(县)立项或批准的所辖行政区域内装饰装修、房屋修缮工程的报建手续办理。

市水务局、市交通港口局、市绿化市容局、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等有关专业行政管理部门(以下简称行业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实施本办法。

第五条 (建设单位要求)办理报建手续的建设单位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有法人资格或者系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二)有与建设工程相适应的资金或者资金来源;(三)依法必须进行招标发包的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具有与建设工程管理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建设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备案手续在报建时一并办理.第六条(立项文件要求)建设单位取得以下建设工程立项或批准文件后,在批准文件有效期内、建设工程发包前办理建设工程报建手续.(一)国家部委、市、区(县)发展改革委、经济信息化委审批、核准、备案的建设工程立项文件;(二)各行业主管部门、相关单位批准的装饰装修、房屋修缮工程的批准文件;(三)市、区(县)建设交通委、各行业主管部门核准、备案的城市基础设施维修工程批准文件。

建设工程项目报建及招投标程序

建设工程项目报建及招投标程序

一、建设工程项目报建1。

建设工程项目的立项批准文件或年报投资计划下达后,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报建管理办法》规定具备条件的,须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建备案。

2.建设工程项目报建项目报建范围:各类房建筑(包括新建、改建、扩建、翻建、大修等)、土木工程(包括:道路、桥梁、房屋基础打桩),设备安装、管道线路敷设、装设、装饰装修等建设工程.3.建设工程项目报建内容主要包括:工程名称、建设地点、投资规模、资金来源、当年投资额、工程规模、结构类型、发包方式、计划开竣工日期、工程筹建情况等。

4。

办理工程报建时应交验的文件资料:4。

1 立项批准文件或年度投资计划;4.2 固定资产投资许可证;4。

3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4。

4 资金证明。

5.工程报建程序:建设单位填写统一格式的“工程建设项目报建登记表”(附件一),有关上级主管门的需经其批准同意后,连同应交验的文件资料一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 建设工程项目报建备案后,具备了《工程建设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规定招标条件的建设工程项目,可开始办理建设单位资质审查。

二、审查建设单位资质1。

建设单位办理招标应具备以下条件:1.1 是法人、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1。

2 有关招标工程相适应的经济、技术管理人员;1。

3 有组织编制招标文件的能力;1.4 有审查投标单位资质的能力;1。

5 有组织开标、评标、定标的能力。

不具备上述1.2至1。

5项条件的建设单位,须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代理招标,建设单们与中介机构签订委托代理招标的协议,并报招标管理机构备案。

2.建设单位或中介机构以下称“招标单位”。

三、招标申请1。

招标单位填写“建设工程施工招标申请表”(附件二),有上级主管部门的需经其批准同意后,连同“工程建设项目报建登记表”报招标管理机构审批。

招标申请表包括以下内容:工程名称、建设地点、招标建设规模、结构类型、招标范围、招标方式、要求施工企业等级、施工前期准备情况(土地征用、拆迁情况、斯察设计情况、施工现场条件等)、招标机构组织情况等。

天津市工程建设项目报建备案表

天津市工程建设项目报建备案表

天津市工程建设项目报建备案表建交报字第号天津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及质量监督实施指南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部建建[2000]151号文《关于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深化改革的指导意义》、建设部建建[2000]142号文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暂行规定》的通知、建设部第78号部长令《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和《天津市建筑安装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建质安管[2000]1134号),结合本市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天津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及质量监督实施指南。

一、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一)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当对工程建设施工、监理、验收等阶段执行强制性标准的情况实施监督。

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1、建设各方责任主体的质量行为是否符合国家及天津市有关法律、法规规定;2、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验收等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的规定;3、工程项目采购的材料、设备等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的规定;4、工程项目的结构安全、使用功能质量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的规定;(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申报1、建设单位在工程项目开工前,必须按天津市建设工程监督市、区(县)两级管理的要求,向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办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申报手续,按国家规定交纳质量监督费。

2、质量监督机构在受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申报时,应审查如下资料:(1)、天津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质量监督申报表;(2)、工程项目报建登记表;(3)、工程项目立项批复(计划);(4)、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5)、工程项目施工合同;(6)、工程项目监理合同;(7)、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批准书;3、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审查建设单位提供的全部文件资料,对符合要求的项目,签发《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登记通知书》,对文件资料短缺,达不到规定要求的项目,通知其补办齐全符合规定后,方可办理质量监督手续。

施工许可办理相关表格(质量、安全、踏勘等)

施工许可办理相关表格(质量、安全、踏勘等)

建设工程项目报建表建设单位:工程名称:工程类别:工程编号(章):管理部门(章):武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图并联审查通知书————————项目已报建,请到施工图审查集中受理窗口办理人防设计、防雷设计、园林设计、施工图设计并联审查相关事宜。

受理地点:联系电话:武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武汉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受理通知书×××(建设单位):×年×月×日收到你单位送审的×××项目(送审号年号-专业代号-流水号)下列资料:1、2、3、……经查收,所送上述资料基本符合审查条件。

该项目设计等级为特级,我单位提交审查意见书(或审查合格书)时限为×个工作日。

提交审查意见书(或审查合格书):×年×月×日。

建设单位签收人:联系电话: Email:审查机构经办人:联系电话: Email: [注]:1、此文书可作为接收施工图审查送审资料和接受建设单位委托任务的凭证。

2、提交审查意见书、审查合格书的时间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3、第一次送审未合格项目,上述送审资料在复审过程中可暂存本审查机构。

4、此文书一式二份,双方签收后,一份交建设单位,一份留本审查机构。

(施工图审查机构)×年×月×日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制填表说明1.表一“建设规模”栏,房屋建筑工程,填写该工程的建筑面积,其它工程,填写工程体量。

2.表一“结构类型”栏,填写结构类型及层楼。

3.表一“施工总包单位”栏中,填写施工总包单位名称及施工及该工程施工项目经理姓名。

4.表二“建设工程用地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资金保函或证明”3栏,填写证件的编号,并由发证机关经办人验原件,留复印件。

5.表二“施工现场条件踏勘”栏,填写施工现场踏勘合格单编号。

6.表二“施工、监理合同”栏,填写施工、监理合同备案编号。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备案制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备案制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备案制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备案制一、企业投资项目建设的审批流程(大致)各类行政许可的具体办理程序见本文第二部分。

(一)立项规划选址阶段1、项目备案。

如建设项目不使用政府性资金,也不属于《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XX省2021年本)》规定的范围的,则项目业主单位只需向发改委申请办理项目备案取得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并附企业营业执照或者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等文件复印件。

备案后,再向国土、规划、建设、环保等部门申请办理项目建设审批手续。

2、从规划部门取得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项目业主单位向规划部门提交建设项目选址定点申请报告、建设项目选址方案文本及建设项目预可行性阶段资料等,由规划部门核发《项目选址意见书》。

3、在国土部门办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手续。

在建设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阶段,在建设项目办理备案手续后,由建设单位向国土管理部门提出用地预审申请,由国土部门对建设项目涉及的土地利用事项进行的审查。

4、环评审批。

项目立项后,项目业主单位向环保部门提交具备环评资质的环评单位编制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申请办理环评审批,取得环保部门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二)建设用地审批阶段1、取得土地使用权证。

项目立项后,项目业主单位通过公开土地出让程序依法取得项目用地的土地使用权证。

2、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项目业主单位在项目立项后,并取得选址意见书、土地使用权证后,向规划部门提交经审定的修建性详细规划总平面设计方案等材料,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3、办理建设用地批准书。

项目业主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向国土部门办理建设用地批准书。

(三)项目规划设计审批阶段1、设计方案审批。

项目业主单位按照土地出让合同的要求,组织编制设计方案(依法需以招标方式确定设计、勘察单位的,应进行招标)并报送规划管理部门审批。

规划管理部门在收到设计方案后,审核并出具意见。

2、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

项目业主单位按照批准的设计方案,组织编制设计文件,报送建设管理部门。

工程建设项目报建管理办法

工程建设项目报建管理办法
1、申请函
2、立案申请表、授权委托书(原件);
3、①《企业法人经营执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②法人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以上证件可为复印件,核对原件;
4、已批准的历次建筑设计方案复函或相关复函(复印件加盖公章);
5、根据已批准修建性详细规划跨越建筑设计方案审查阶段直接进入建筑施工图报建阶段的,应提交下列文件(复印件):
10、建设工程放线测量记录(一式两份);
11、电子磁盘报批文件及城市规划自12、历次批复文件中要求取得的专业管理部门的意见(复印件加盖公章);
13、勘测成果资料验审报告或备案回执(复印件加盖公章)
十二、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初审:建委
1、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申请表
|--------|-------------------------|
|发包方式||
|--------|-------------------------|
|银行资信证明||
|----------------------------------|
|工程筹建情况|
||
------------------------------------
4、规划部门对项目选址、场地使用功能的证明文件(属部队场地的,要有相应使用功能的部队后勤部对外经营许可证和部队土地权属证明)。
5、国家规定需要立项的,应提供有关部门的立项文件。
6、三产(包括:餐饮、商业、娱乐业、汽车维修、加油、加气站等)服务业类项目,应提交工商部门对项目的核名核准通知书。
7、房地产开发项目应提供规划部门的批复意见、项目的总平面布置图和各层建筑的平面布置图。
(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图附件;

建设项目报建备案流程及要件

建设项目报建备案流程及要件

建设项目报建备案流程及要件注意事项:1.信息平台:“天津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平台”(http://218.69.106.78/epr/index/aspx)2.报建表:“天津市工程建设项目报建备案表”。

3.文本:包括“天津市工程建设项目报建备案表”(8份),项目批复、核准或备案(原件、复印件),建设单位验资报告,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项目业主单位公章)。

招投标流程模块1.招投标总流程2.确定招标方式3.确定招标资格详见《天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规范》第5章相关内容。

4.招标备案(监理及施工招标)注意事项:1.信息平台:“天津市建筑市场监管与信用信息平台”(http://218.69.33.158/epr/index_151.html)2.备案资料:扫描件除与下款文本要求相同外,还应提供建设单位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代理单位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代理合同(或协议),外地代理机构进津证明。

3.文本:监理招标备案应当向招标监督管理部门提交以下资料:(1) 天津市建设工程监理招标备案表;(2 )项目批准或核准或备案部门批准或核准或备案的文件;可提交以下文件:1)项目投资计划;或2)项目立项批准文件;3)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3) 资格预审公告或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料。

施工招标备案应当向招标监督管理部门提交以下资料:(1) 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备案表;(2) 项目批准或核准或备案部门批准或核准或备案的文件;可提交以下文件:1)项目投资计划;或2)项目立项批准文件。

(3)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备案的工程建设报建备案登记表;(4)项目建设用地文件(如有时);可提交以下文件:1)土地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2)土地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或3)土地出让协议;或4)土地拍卖确认通知书;或5)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5) 项目建设规划文件(如有时);可提交以下文件:1)规划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建设规划许可证;或2)规划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规划方案确认通知。

建设项目报建流程

建设项目报建流程

建设项目报建流程1.立项阶段:(1)确定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可行性;(2)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方案;(3)召开立项会议,审议通过项目建设方案,并报批立项。

2.前期准备阶段:(1)编制项目总体规划方案,包括项目建设的目标、任务和技术经济指标等;(2)编制项目建议书,包括项目建设的基本情况、投资预算、经济效益评价等;(3)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4)完成土地手续,包括土地出让、土地使用权证等;(5)完成规划手续,包括规划设计方案、规划许可证等;(6)组织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包括项目对周边社会环境的影响分析等;3.报建申请阶段:(1)填写报建申请表,包括项目基本情况、建设规模、施工地点等;(2)准备报建材料,包括项目初步设计方案、项目总体规划方案、建设用地证、规划许可证、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等;(3)提交报建材料到相关管理部门,并支付报建费用;(4)相关部门进行初审,对报建材料进行审核。

4.研究性审批阶段:(1)相关部门组织评审会议,对报建材料进行评审;(2)评审会议达成意见后,将意见书及建议报请主管部门;(3)主管部门审核评审会议意见,根据评审意见进行审批决策。

5.行政审批阶段:(1)主管部门会同其他有关部门组成联合审批小组,审查报建材料;(2)联合审批小组进行现场勘察,了解项目建设情况;(3)提交现场勘察报告,并根据勘察结果进行审批决策。

6.发放施工许可证:(1)主管部门根据审批决策发放施工许可证;(2)发放施工许可证后,项目可以进入实际建设阶段。

7.后期手续办理阶段:(1)项目建设完成后,进行验收;(2)验收合格后,办理竣工备案手续;(3)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需要注意的是,根据不同的地区和项目类型,报建流程可能会有所差异,具体的流程和手续要根据当地有关法规进行操作。

此外,在整个报建流程中,需要积极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及时处理各种问题,并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提交相应的材料。

只有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查和批准,项目方才能正式开展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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