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交通设计及停车库(场)设置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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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交通设计及停车库(场)设置标准

建筑工程交通设计及停车库(场)设置标准

1.0.1 为引导城市交通发展需求,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改善城市交通环境,使本市建造工程和停车库(场)的规划、设计和建设符合城市交通组织需要和管理要求,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合用于公共建造、住宅建造以及停放标准车型的停车库(场)的新建、扩建工程,改建工程经技术、经济及交通影响评价,可适度放宽标准。

不变动主体承重结构的建造物修缮工程、特种车型的停车库(场)、历史风貌保护街区的改扩建工程、文物保护建造、工业建造的标准厂房和普通仓库工程、公路工程在技术条件相同时也可执行。

1.0.3 建造工程交通设计和停车库(场)的设置,除执行本标准外,还应符合国家、行业和本市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并结合相关城市规划、专项规划的要求以及交通影响评价结论实施.2.0.1 道路 road指供各种车辆和行人通行的交通工程设施,按其使用特点分为公路、城市道路、道路广场以及住宅和公共建造范围内具有交通功能的公共通道等.2.0.2 主干路 arterial road是城市道路网的骨架,为连接城市各区和国道、省道相通的交通性干路。

2.0.3 次干路 secondary trunk road以区域性集散交通功能为主,兼有沿线服务功能,与主干路组成城市干路网。

2.0.4 支路 branch road以解决交通到发为主、连接次干路与街坊的道路,服务沿线交通需求.2.0.5 公共通道 public road主要满足沿线地块公共通行的通道,包括总弄、街坊路。

2.0.6 小区路 district road普通用以划分组团的道路。

2.0.7 组团路 cluster road上接小区路、下连宅间小路的道路。

2.0.8 宅间小路 residential alley住宅建造之间连接各住宅入口的道路。

2.0.9 机非隔离带 central reserve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之间的物理隔离。

2.0.10 机动车 motor vehicle指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达到一定的排气量和速度,在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作业的轮式车辆。

建筑工程交通设计及停车库设置标准

建筑工程交通设计及停车库设置标准

1 总则1.0.1 为引导城市交通发展需求,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改善城市交通环境,使本市建筑工程与停车库(场)的规划、设计与建设符合城市交通组织需要与管理要求,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公共建筑、住宅建筑以及停放标准车型的停车库(场)的新建、扩建工程,改建工程经技术、经济及交通影响评价,可适度放宽标准。

不变动主体承重结构的建筑物修缮工程、特种车型的停车库(场)、历史风貌保护街区的改扩建工程、文物保护建筑、工业建筑的标准厂房与普通仓库工程、公路工程在技术条件相同时也可执行。

1.0.3 建筑工程交通设计与停车库(场)的设置,除执行本标准外,还应符合国家、行业与本市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并结合相关城市规划、专项规划的要求以及交通影响评价结论实施。

2 术语2.0.1 道路 road指供各种车辆与行人通行的交通工程设施,按其使用特点分为公路、城市道路、道路广场以及住宅与公共建筑范围内具有交通功能的公共通道等。

2.0.2 主干路 arterial road就是城市道路网的骨架,为连接城市各区与国道、省道相通的交通性干路。

2.0.3 次干路 secondary trunk road以区域性集散交通功能为主,兼有沿线服务功能,与主干路组成城市干路网。

2.0.4 支路 branch road以解决交通到发为主、连接次干路与街坊的道路,服务沿线交通需求。

2.0.5 公共通道 public road主要满足沿线地块公共通行的通道,包括总弄、街坊路。

2.0.6 小区路 district road一般用以划分组团的道路。

2.0.7 组团路 cluster road上接小区路、下连宅间小路的道路。

2.0.8 宅间小路 residential alley住宅建筑之间连接各住宅入口的道路。

2.0.9 机非隔离带 central reserve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之间的物理隔离。

2.0.10 机动车 motor vehicle指以动力装置驱动或牵引,达到一定的排气量与速度,在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作业的轮式车辆。

建筑工程交通设计及停车库(场)设置标准

建筑工程交通设计及停车库(场)设置标准

建筑工程交通设计及停车库(场)设置标准
1、建筑工程交通设计包括道路设计、拥挤情况分析、交通灯设置、交通出入口设置和路口设置等。

2、道路设计要求宽度达到行驶车的要求,曲率宜大,以最节省土地的方式根据道路性质设计,减少道路上的交叉点。

3、拥挤情况分析要根据行驶车辆和行人的拥挤情况进行相关的计算与分析,找出拥堵的源头,以便后期调整。

4、交通灯设置要根据交通状况进行安排,以缩短等待时间,提高交通流畅度。

5、交通出入口设置要求要根据实际交通容量来安排,降低拥堵率。

6、路口设置要求要安排有较大空间的路口,以提高交通便利度和安全性。

7、停车库(场)设置要求要根据承载前期研究的数据和实际车辆数量来安排入口、出口,并划分不同的车位来给予不同的用户。

09 (2014)DGJ08上海市建筑工程交通设计及停车库设置标准

09 (2014)DGJ08上海市建筑工程交通设计及停车库设置标准

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建筑工程交通设计及停车库(场)设置标准Standards for design of traffic and setting up parking garages (lots) in architectural engineeringDG/TJ08-XX-XXXXJXXXXX-XXXX2014 上海前言本标准是根据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关于印发《2011年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和标准设计编制计划(第一批)》的通知(沪建交〔2011〕462号)文件的要求,由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上海市公安局交警总队、同济大学任主编单位,并会同有关单位,在2006年颁布实施的《建筑工程交通设计及停车库(场)设置标准》DGJ08-7-2006(以下简称2006《标准》)的基础上修编而成。

近年来,随着上海市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机动车保有量和使用量的增速超过道路设施和停车设施供应量,城市交通矛盾日益凸显;为缓解新改建建筑的停车矛盾,并对城市交通进行需求管理,根据本市经济发展、交通管理和停车供需的现实情况以及未来5至10年的发展趋势,调整、更新2006《标准》中有关建筑工程停车位指标,成为一项亟需开展的迫切工作。

同时,根据国内外研究成果和实践经验,2006《标准》中建筑工程交通设计相关内容也需要更新,进行及时、全面修编。

本次修编工作就是在此背景下立项进行的。

本次调整主要坚持以下几个原则:指标前瞻性原则;区域差别化原则;建筑细分化原则;合理使用上下限原则。

在修编过程中,修编组收集并研究了国家、行业和本市的相关文献和资料,并以城市中心区为重点,对各类主要建筑配建停车库(场)的建设和使用情况深入调研;并在广泛征求相关部门和专家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针对本市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建筑工程交通设计及停车库(场)设置工作,经反复讨论和修改,提出了兼顾科学性、实用性并适度超前的基本规定、基本尺度和基本指标。

调整内容主要包括对原标准各章节内容进行梳理整合,修改并完善相关术语。

建筑工程交通设计及停车库(场)设置标准

建筑工程交通设计及停车库(场)设置标准

建筑工程交通设计及停车库(场)设置标准
为了规范建筑工程交通设计,提高交通运输安全和效率,促进城
市交通可持续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文件,制定以下标准:
一、交通设计标准
1.道路宽度标准:城市主要道路宽度建议为8-12米,次要道路
宽度建议为6-8米,小巷宽度建议为4-6米,同时,应注意保护道路
两侧的公共绿化和景观。

2.人行道标准:城市主干道人行道宽度不得少于2.5米,其他道
路人行道宽度不得少于1.5米,同时,应注意设置无障碍通道,保证
行人的出行安全。

3.交通信号标准:交通信号应设置在车辆和行人容易发生危险的
路段,信号灯颜色应符合国家标准,同时,应注意设置倒计时显示器,提高行人和车辆出行效率。

4.交通标线标准:应设置行车道、人行道、停车位等标线,以提
高交通安全性和车流率,同时,应注意标线颜色和标志的清晰度。

二、停车库(场)设置标准
1.停车场位置应选在交通便利、周边无建筑和绿化覆盖面积较小
的地段。

2.停车场应设置明显标志和指示牌,方便车辆停放和出行。

3.停车场应保证通风良好、防潮防水,并设置足够的照明设施,
保证停车场的安全性。

4.停车场应根据周边区域的需求和预测客流量合理设计停车位,
同时应考虑巡逻车辆的通行需求。

本标准适用于各类建筑工程交通设计和停车库(场)的设置,有
关单位和个人应按本标准执行。

城市建筑和道路交通工程停车库(场)设计、设置规则

城市建筑和道路交通工程停车库(场)设计、设置规则

城市建筑和道路交通工程停车库(场)设计、设置规则停车库(场)设计和设置规则在城市建筑和道路交通工程中至关重要,以下是一些常见的规则和建议:
设计标准:停车库(场)应符合相应的设计标准,包括建筑设计标准、防火安全标准、排水标准等,确保停车设施的安全性和功能性。

位置选择:停车库(场)的位置应考虑到周边道路通行情况和周边建筑物的需求,避免造成交通拥堵和影响周边居民。

停车位布局:合理设置停车位,考虑到不同车型的停车需求,包括紧凑车位、宽敞车位等,确保停车位的有效利用率。

出入口设计:出入口宜设置在交通便利的位置,设计合理的道路通行路线和坡度,确保车辆的顺畅出入。

通风与照明:停车库(场)应保持良好的通风和照明条件,提高用户体验和安全性。

安全设施:必须设置消防设施、紧急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确保在紧急情况下用户能够安全撤离。

无障碍设计:考虑到残障人士的需求,应设置无障碍通道和专用停车位,提高停车设施的包容性。

管理与监控:设置良好的管理系统和监控设备,确保停车库(场)的正常运行和安全性。

建筑工程交通设计及停车库(场)设置标准-精选.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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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总则1.0.1 为引导城市交通发展需求,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改善城市交通环境,使本市建筑工程和停车库(场)的规划、设计和建设符合城市交通组织需要和管理要求,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公共建筑、住宅建筑以及停放标准车型的停车库(场)的新建、扩建工程,改建工程经技术、经济及交通影响评价,可适度放宽标准。

不变动主体承重结构的建筑物修缮工程、特种车型的停车库(场)、历史风貌保护街区的改扩建工程、文物保护建筑、工业建筑的标准厂房和普通仓库工程、公路工程在技术条件相同时也可执行。

1.0.3 建筑工程交通设计和停车库(场)的设置,除执行本标准外,还应符合国家、行业和本市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并结合相关城市规划、专项规划的要求以及交通影响评价结论实施。

2 术语2.0.1 道路 road指供各种车辆和行人通行的交通工程设施,按其使用特点分为公路、城市道路、道路广场以及住宅和公共建筑范围内具有交通功能的公共通道等。

2.0.2 主干路 arterial road是城市道路网的骨架,为连接城市各区和国道、省道相通的交通性干路。

2.0.3 次干路 secondary trunk road以区域性集散交通功能为主,兼有沿线服务功能,与主干路组成城市干路网。

2.0.4 支路 branch road以解决交通到发为主、连接次干路与街坊的道路,服务沿线交通需求。

2.0.5 公共通道 public road主要满足沿线地块公共通行的通道,包括总弄、街坊路。

2.0.6 小区路 district road一般用以划分组团的道路。

2.0.7 组团路 cluster road上接小区路、下连宅间小路的道路。

2.0.8 宅间小路 residential alley住宅建筑之间连接各住宅入口的道路。

2.0.9 机非隔离带 central reserve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之间的物理隔离。

2.0.10 机动车 motor vehicle指以动力装置驱动或牵引,达到一定的排气量和速度,在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作业的轮式车辆。

建筑工程交通设计及停车库(场)设置标准

建筑工程交通设计及停车库(场)设置标准

总则..为引导城市交通发展需求,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改善城市交通环境,使本市建筑工程和停车库(场)的规划、设计和建设符合城市交通组织需要和管理要求,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公共建筑、住宅建筑以及停放标准车型的停车库(场)的新建、扩建工程,改建工程经技术、经济及交通影响评价,可适度放宽标准。

不变动主体承重结构的建筑物修缮工程、特种车型的停车库(场)、历史风貌保护街区的改扩建工程、文物保护建筑、工业建筑的标准厂房和普通仓库工程、公路工程在技术条件相同时也可执行。

..建筑工程交通设计和停车库(场)的设置,除执行本标准外,还应符合国家、行业和本市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并结合相关城市规划、专项规划的要求以及交通影响评价结论实施。

术语..道路指供各种车辆和行人通行的交通工程设施,按其使用特点分为公路、城市道路、道路广场以及住宅和公共建筑范围内具有交通功能的公共通道等。

..主干路是城市道路网的骨架,为连接城市各区和国道、省道相通的交通性干路。

..次干路以区域性集散交通功能为主,兼有沿线服务功能,与主干路组成城市干路网。

..支路以解决交通到发为主、连接次干路与街坊的道路,服务沿线交通需求。

..公共通道主要满足沿线地块公共通行的通道,包括总弄、街坊路。

..小区路一般用以划分组团的道路。

..组团路上接小区路、下连宅间小路的道路。

..宅间小路住宅建筑之间连接各住宅入口的道路。

..机非隔离带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之间的物理隔离。

..机动车指以动力装置驱动或牵引,达到一定的排气量和速度,在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作业的轮式车辆。

..非机动车指以人力或畜力驱动,在道路行驶的交通工具,以及虽有动力装置驱动但设计最高时速、空车质量、外形尺寸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等交通工具。

..停车场停放机动车和非机动车的露天场地。

..停车库停放机动车和非机动车的建、构筑物,包括封闭、敞开的单层、多层、地上及地下停车场所。

建筑工程交通设计及停车库(场)设置标准

建筑工程交通设计及停车库(场)设置标准

1 总则1.0.1 为引导城市交通发展需求,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改善城市交通环境,使本市建筑工程和停车库(场)的规划、设计和建设符合城市交通组织需要和管理要求,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公共建筑、住宅建筑以及停放标准车型的停车库(场)的新建、扩建工程,改建工程经技术、经济及交通影响评价,可适度放宽标准。

不变动主体承重结构的建筑物修缮工程、特种车型的停车库(场)、历史风貌保护街区的改扩建工程、文物保护建筑、工业建筑的标准厂房和普通仓库工程、公路工程在技术条件相同时也可执行。

1.0.3 建筑工程交通设计和停车库(场)的设置,除执行本标准外,还应符合国家、行业和本市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并结合相关城市规划、专项规划的要求以及交通影响评价结论实施。

2 术语2.0.1 道路 road指供各种车辆和行人通行的交通工程设施,按其使用特点分为公路、城市道路、道路广场以及住宅和公共建筑范围内具有交通功能的公共通道等。

2.0.2 主干路 arterial road是城市道路网的骨架,为连接城市各区和国道、省道相通的交通性干路。

2.0.3 次干路 secondary trunk road以区域性集散交通功能为主,兼有沿线服务功能,与主干路组成城市干路网。

2.0.4 支路 branch road以解决交通到发为主、连接次干路与街坊的道路,服务沿线交通需求。

2.0.5 公共通道 public road主要满足沿线地块公共通行的通道,包括总弄、街坊路。

2.0.6 小区路 district road一般用以划分组团的道路。

2.0.7 组团路 cluster road上接小区路、下连宅间小路的道路。

2.0.8 宅间小路 residential alley住宅建筑之间连接各住宅入口的道路。

2.0.9 机非隔离带 central reserve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之间的物理隔离。

2.0.10 机动车 motor vehicle指以动力装置驱动或牵引,达到一定的排气量和速度,在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作业的轮式车辆。

建筑工程交通设计及停车库(场)设置标准

建筑工程交通设计及停车库(场)设置标准

1 总则1.0.1 为引导城市交通发展需求,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改善城市交通环境,使本市建筑工程和停车库(场)的规划、设计和建设符合城市交通组织需要和管理要求,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公共建筑、住宅建筑以及停放标准车型的停车库(场)的新建、扩建工程,改建工程经技术、经济及交通影响评价,可适度放宽标准。

不变动主体承重结构的建筑物修缮工程、特种车型的停车库(场)、历史风貌保护街区的改扩建工程、文物保护建筑、工业建筑的标准厂房和普通仓库工程、公路工程在技术条件相同时也可执行。

1.0.3 建筑工程交通设计和停车库(场)的设置,除执行本标准外,还应符合国家、行业和本市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并结合相关城市规划、专项规划的要求以及交通影响评价结论实施。

2 术语2.0.1 道路 road指供各种车辆和行人通行的交通工程设施,按其使用特点分为公路、城市道路、道路广场以及住宅和公共建筑范围内具有交通功能的公共通道等。

2.0.2 主干路 arterial road是城市道路网的骨架,为连接城市各区和国道、省道相通的交通性干路。

2.0.3 次干路 secondary trunk road以区域性集散交通功能为主,兼有沿线服务功能,与主干路组成城市干路网。

2.0.4 支路 branch road以解决交通到发为主、连接次干路与街坊的道路,服务沿线交通需求。

2.0.5 公共通道 public road主要满足沿线地块公共通行的通道,包括总弄、街坊路。

2.0.6 小区路 district road一般用以划分组团的道路。

2.0.7 组团路 cluster road上接小区路、下连宅间小路的道路。

2.0.8 宅间小路 residential alley住宅建筑之间连接各住宅入口的道路。

2.0.9 机非隔离带 central reserve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之间的物理隔离。

2.0.10 机动车 motor vehicle指以动力装置驱动或牵引,达到一定的排气量和速度,在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作业的轮式车辆。

上海市建筑工程交通设计及停车库(场)设置标准

上海市建筑工程交通设计及停车库(场)设置标准

一、引言上海作为我国的经济中心和国际大都市,城市建设和交通发展日益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

在城市建设中,建筑工程和交通设计是至关重要的一环,而停车库(场)的设置更是一个城市交通规划中不可或缺的部分。

上海市建筑工程交通设计及停车库(场)设置标准的制定与实施对于上海的城市规划和交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上海市建筑工程交通设计标准1. 建筑工程的规划设计应当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规定,对于建筑物的高度、体量、用地性质等方面均需严格遵守标准。

2. 建筑工程的交通设计应充分考虑周边交通环境,保证周边道路畅通,合理设置人行道和停车泊位。

3. 建筑工程所在地区的环境保护要求也应当被充分考虑,建筑工程应当与周边环境相协调并且相互配合。

三、上海市停车库(场)设置标准1. 市中心区域的停车库(场)设置应当充分利用地下空间,避免占用宝贵的地面资源。

2. 停车库(场)的规划设计应当满足周边交通的需求,合理设置出入口和停车位布局,减少对周边道路交通的影响。

3. 高层建筑的停车库(场)设计应当考虑车辆进出的便利性以及安全性,确保停车库(场)设施的正常、安全使用。

四、上海市建筑工程交通设计及停车库(场)设置标准的实施1. 监管部门应当严格审核建筑工程的规划设计方案,确保建筑工程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

2. 建设单位应当委托专业的设计单位进行建筑工程交通设计和停车库(场)规划设计,确保设计方案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3. 在建设过程中,相关部门应当加强监督和检查,确保建筑工程交通设计及停车库(场)设置标准得到有效执行。

4. 监管部门应当及时总结经验,完善相关标准并且持续改进,以适应城市建设和交通发展的新需求。

五、结语上海市建筑工程交通设计及停车库(场)设置标准的制定和实施是一个长期而复杂的工程,但是它对于上海的城市规划和交通发展却具有重要意义。

只有不断完善标准和规定,加强监督和管理,才能确保上海的建筑工程和交通设计达到更高的质量和水平,为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和市民的生活质量提供更好的保障。

上海市建筑工程交通设计及停车库设置标准

上海市建筑工程交通设计及停车库设置标准
是住宅及工业区或其它类地区的交通路线,为连接次干路与街 坊的道路,以服务功能为主。 2.0.5 机非隔离带
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之间的物体隔离。 2.0.6 机动车
指以动力装置驱动或牵引,达到一定的排气量和速度,上道路 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作业的轮式车 辆。 2.0.7 非机动车
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
建筑工程交通设计及 停车库(场)设置标准
Standards for design of traffic and setting up parking lots (garages)
in architectural engineering
DGJ08—7—2006 J10716—2006
1
2 术语
2.0.1 道路 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然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
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供通行的场所。 2.0.2 主干路
是城市道路网的骨架,为连接城市主要分区的干路,以交通功 能为主。 2.0.3 次干路
是城市的交通干路,以区域性交通功能为主,兼有服务功能。 与主干路组成道路网,广泛连接城市各区,集散主干路交通。 2.0.4 支路
2006 上海
上海市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沪建建[2005]845 号
上海市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关于批准 《建筑工程交通设计及停车库(场)设置
标准》为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由上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总队、同济大学和上海市城市交通管
理局主编的《建筑工程交通设计及停车库(场)设置标准》,经有 关专家审查和我委审核,现批准为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该规范统 一编号为 DGJ08-7-2006,自 2006 年 3 月 1 日起实施。原《建筑工 程交通设计及停车库(场)设置标准》(DBJ08-7-96)同时废止。

建筑工程交通设计及停车库(场)设置标准

建筑工程交通设计及停车库(场)设置标准

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建筑工程交通设计及停车库(场)设置标准 Standards for design of trafficand setting up parking lots (garages) in architectural engineeringDGJ08—7—2006J10716—20062006 上海上海建设咨询网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建筑工程交通设计及停车库(场)设置标准 Standards for design of trafficand setting up parking lots (garages) in architectural engineering DGJ08—7—2006J10716—20062006 上海上海建设咨询网上海市建设和交通委员会沪建建[2005]845号上海市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关于批准 《建筑工程交通设计及停车库(场)设置 标准》为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的通知各有关单位:由上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总队、同济大学和上海市城市交通管理局主编的《建筑工程交通设计及停车库(场)设置标准》,经有关专家审查和我委审核,现批准为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

该规范统一编号为DGJ08-7-2006,自2006年3月1日起实施。

原《建筑工程交通设计及停车库(场)设置标准》(DBJ08-7-96)同时废止。

该规范由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市场管理总站负责组织实施,上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总队负责解释。

上海市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二○○五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上海建设咨询网前 言本规范是根据上海市建设和管理委员会沪建建(2002)第0210号文下达的编制计划。

由上海市公安局交警总队、同济大学、上海市城市交通管理局任主编单位并会同有关单位修编而成。

近年来,随着上海市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机动车拥有量不断增加,而相应的机动车停车泊位短缺问题日益严重,1996年颁布的《建筑工程交通设计及停车库(场)设置标准》DBJ-7-96(以下简称96《标准》)中关于饭店、办公、商业、展览馆和交通枢纽等的机动车停车库(场)指标和部分设置标准已不能满足机动车发展的需求。

上海市建筑工程交通设计及停车库(场)设置标准2021

上海市建筑工程交通设计及停车库(场)设置标准2021

上海市建筑工程交通设计及停车库(场)设置标准2021摘要:一、上海市建筑工程交通设计及停车库(场)设置标准概述二、2021年上海市建筑工程交通设计及停车库(场)设置标准的具体内容三、上海市建筑工程交通设计及停车库(场)设置标准对城市交通和环境的影响四、结论正文:一、上海市建筑工程交通设计及停车库(场)设置标准概述上海市作为我国的特大城市,其城市交通问题一直备受关注。

为了更好地解决城市交通问题,上海市出台了一系列关于建筑工程交通设计及停车库(场)设置的标准,旨在指导建筑工程的交通设计和停车库(场)的设置,从而优化城市交通结构,提高城市交通效率。

二、2021年上海市建筑工程交通设计及停车库(场)设置标准的具体内容2021年,上海市进一步更新了建筑工程交通设计及停车库(场)设置的标准。

在新的标准中,上海市对建筑工程的交通设计进行了更为细致的规定,包括交通流线设计、停车库(场)的规模和布局等方面。

同时,上海市还加强了停车库(场)的建设和管理,以提高停车库(场)的使用效率。

三、上海市建筑工程交通设计及停车库(场)设置标准对城市交通和环境的影响上海市建筑工程交通设计及停车库(场)设置标准的实施,对城市交通和环境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新的标准有助于优化城市交通结构,提高城市交通效率,缓解城市交通拥堵问题。

同时,标准对停车库(场)的设置和管理进行了规范,有助于提高停车库(场)的使用效率,减少城市停车难的问题。

此外,标准还鼓励建筑工程采用绿色交通设计理念,对城市环境和可持续发展产生了积极影响。

四、结论上海市建筑工程交通设计及停车库(场)设置标准的更新和实施,对优化城市交通结构,提高城市交通效率,缓解城市交通拥堵问题,提高停车库(场)使用效率,减少城市停车难的问题,以及促进城市环境和可持续发展产生了积极影响。

上海市建筑工程交通设计及停车库设置标准

上海市建筑工程交通设计及停车库设置标准
是住宅及工业区或其它类地区的交通路线,为连接次干路与街 坊的道路,以服务功能为主。 2.0.5 机非隔离带
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之间的物体隔离。 2.0.6 机动车
指以动力装置驱动或牵引,达到一定的排气量和速度,上道路 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作业的轮式车 辆。 2.0.7 非机动车
5
4 总平面布局和平面布置
4.1 总平面布局
4.1.1 建筑工程总平面应保证基地内有车辆环通道路或回转场地,并 符合机动车流与上下客及停车库(场)之间交通组织的要求。基地
内部主要道路应设双车道,供小型车通行的宽度不应小于 5.5m,供
大型车通行的宽度不应小于 6.5m,当停车数小于 50 辆时,可采用
停车库(场)内部供车辆行驶以及车辆进、出车位的库(场) 内的道路。 2.0.11 公共停车库(场)
主要为社会车辆提供服务的停车库(场),包括社会停车库(场) 和公共建筑物、住宅配建的停车库(场)。 2.0.12 专用停车场
主要供本单位车辆停放的库(场)和私人停车库(场)。 2.0.13 机械式立体停车库
该规范由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市场管理总站负责组织实施,上海 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总队负责解释。
上海市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二○○五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前言
本规范是根据上海市建设和管理委员会沪建建(2002)第 0210 号文下达的编制计划。由上海市公安局交警总队、同济大学、上海 市城市交通管理局任主编单位并会同有关单位修编而成。
采用机械式停车设备停放和搬运汽车的停车库,通常也包含车 道前面空地以及相关的配套设备。机械式立体停车库主要有塔式车 库以及双层立体停车库。 2.0.14 自行车停车架
停放自行车以节约自行车停车面积的构架。 2.0.15 子母车位

上海市建筑工程交通设计及停车库(场)设置标准2021

上海市建筑工程交通设计及停车库(场)设置标准2021

上海市建筑工程交通设计及停车库(场)设置标准2021
【原创实用版】
目录
1.上海市建筑工程交通设计及停车库 (场) 设置标准 2021 的背景和意义
2.标准的主要内容和规定
3.标准的实施和影响
正文
上海市建筑工程交通设计及停车库 (场) 设置标准 2021 是为了规范上海
市建筑工程交通设计和停车库 (场) 的设置,保障城市交通秩序和市民出行安全而制定的标准。

该标准对建筑工程交通设计和停车库 (场) 的设置提出了一系列具体的规
定和要求。

其中,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建筑工程交通设计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要求,保证交通设计的合理性、安全性和可行性。

2.停车库 (场) 的设置应根据城市规划、交通需求和用地条件等因素进行综合考虑,保证停车库 (场) 的规模、布局和设施满足实际需求。

3.停车库 (场) 的设计和建设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要求,保证停车库 (场) 的安全性、可靠性和便利性。

4.停车库 (场) 的管理应遵循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要求,保证停车库 (场) 的正常运行和市民的出行安全。

该标准的实施对于规范上海市建筑工程交通设计和停车库 (场) 的设置,保障城市交通秩序和市民出行安全具有重要的作用。

第1页共1页。

《建筑工程交通设计及停车库(场)设置标准》(DG TJ 08-7-2014)(1)

《建筑工程交通设计及停车库(场)设置标准》(DG TJ 08-7-2014)(1)

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建筑工程交通设计及停车库(场)设置标准Standards for design of traffic and setting up parking garages (lots) in architectural engineeringDG/TJ 08-7-2014J 10716-20142014 上海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建筑工程交通设计及停车库(场)设置标准Standards for design of traffic and setting up parking garages (lots) in architectural engineering主编单位:上海市交通委员会上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总队同济大学批准部门:上海市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施行日期:2014-9-12014 上海前言本标准是根据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关于印发•2011年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和标准设计编制计划(第一批)‣的通知(沪建交…2011‟462号)文件的要求,由上海市交通委员会、上海市公安局交警总队、同济大学任主编单位,并会同有关单位,在2006年颁布实施的•建筑工程交通设计及停车库(场)设臵标准‣DGJ08-7-2006(以下简称2006•标准‣)的基础上修编而成。

近年来,随着上海市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机动车保有量和使用量的增速超过道路设施和停车设施供应量,城市交通矛盾日益凸显;为缓解新改建建筑的停车矛盾,并对城市交通进行需求管理,根据本市经济发展、交通管理和停车供需的现实情况以及未来5至10年的发展趋势,调整、更新2006•标准‣中有关建筑工程停车位指标,成为一项亟需开展的迫切工作。

同时,根据国内外研究成果和实践经验,2006•标准‣中建筑工程交通设计相关内容也需要更新,进行及时、全面修编。

本次修编工作就是在此背景下立项进行的。

本次调整主要坚持以下几个原则:指标前瞻性原则;区域差别化原则;建筑细分化原则;合理使用上下限原则。

6上海 建筑工程交通设计及停车库(场)设置标准

6上海 建筑工程交通设计及停车库(场)设置标准

上海市建筑工程交通设计及停车库(场)设置标准1 总则1、为保证道路交通安全与畅通,使本市建筑工程和停车(场)的规划、设计和建设符合城市交通组织需要和管理要求,制定本标准。

2、建筑工程和停车库(场)设计,必须保障交通安全,配置合理,方便使用,并应满足道路动态交通,城市环境保护的要求。

3、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扩建部分的公共建筑和住宅类工程以及停放标准车型的停车库(场),改建工程经技术经济及交通影响评价可适度放宽标准。

专用停车库(场)、独立式别墅的停车库(场)、特种车型的停车库(场)、历史风貌保护街区的停车库(场)、文物保护单位和古建单位的停车库(场)以及工厂、仓库的停车库(场)也可参照执行。

4、建筑工程和停车库(场)的设计、除执行本标准外,应符合国家和本市现行的有关设计标准和规范要求。

5、建筑工程和停车库(场)的设计、无障碍设计应符合《无障碍设施设计标准》(DGJ08-103-2003)的要求,同时应符合国家、行业和本市现行的有关设计标准和规范要求。

2 术语6、道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然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供通行的场所。

7、主干路,是城市道路网的骨架,为连接城市主要分区的干路,以交通功能为主。

8、次干路,是城市的交通干路,以区域性交通功能为主,兼有服务功能。

与主干路组成道路网,广泛连接城市各区,集散主干路交通。

9、支路,是住宅及工业区或其它类地区的交通路线,为连接次干路与街坊的道路,以服务功能为主。

10、机非隔离带,指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之间的物体隔离。

11、机动车,指以动力装置驱动或牵引,达到一定的排气量和速度,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作业的轮式车辆。

12、非机动车,指以人力或畜力驱动,上道路行驶的交通工具,以及虽有动力装置驱动但设计最高时速、空车质量、外型尺寸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等交通工具。

13、停车场,指停放机动车和非机动车的露天场地。

6上海建筑工程交通设计及停车库(场)设置标准

6上海建筑工程交通设计及停车库(场)设置标准

上海市建筑工程交通设计及停车库(场)设置标准1 总则1、为保证道路交通安全与畅通,使本市建筑工程和停车(场)的规划、设计和建设符合城市交通组织需要和管理要求,制定本标准。

2、建筑工程和停车库(场)设计,必须保障交通安全,配置合理,方便使用,并应满足道路动态交通,城市环境保护的要求。

3、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扩建部分的公共建筑和住宅类工程以及停放标准车型的停车库(场),改建工程经技术经济及交通影响评价可适度放宽标准。

专用停车库(场)、独立式别墅的停车库(场)、特种车型的停车库(场)、历史风貌保护街区的停车库(场)、文物保护单位和古建单位的停车库(场)以及工厂、仓库的停车库(场)也可参照执行。

4、建筑工程和停车库(场)的设计、除执行本标准外,应符合国家和本市现行的有关设计标准和规范要求。

5、建筑工程和停车库(场)的设计、无障碍设计应符合《无障碍设施设计标准》(DGJ08-103-2003)的要求,同时应符合国家、行业和本市现行的有关设计标准和规范要求。

2 术语6、道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然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供通行的场所。

7、主干路,是城市道路网的骨架,为连接城市主要分区的干路,以交通功能为主。

8、次干路,是城市的交通干路,以区域性交通功能为主,兼有服务功能。

与主干路组成道路网,广泛连接城市各区,集散主干路交通。

9、支路,是住宅及工业区或其它类地区的交通路线,为连接次干路与街坊的道路,以服务功能为主。

10、机非隔离带,指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之间的物体隔离。

11、机动车,指以动力装置驱动或牵引,达到一定的排气量和速度,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作业的轮式车辆。

12、非机动车,指以人力或畜力驱动,上道路行驶的交通工具,以及虽有动力装置驱动但设计最高时速、空车质量、外型尺寸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等交通工具。

13、停车场,指停放机动车和非机动车的露天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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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1为引导城市交通发展需求,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改善城市交通环境,使本市建筑工程和停车库(场)的规划、设计和建设符合城市交通组织需要和管理要求,制定本标准。

1. 0 . 2本标准适用于公共建筑、住宅建筑以及停放标准车型的停车库(场)的新建、扩建工程,改建工程经技术、经济及交通影响评价,可适度放宽标准。

不变动主体承重结构的建筑物修缮工程、特种车型的停车库(场)、历史风貌保护街区的改扩建工程、文物保护建筑、工业建筑的标准厂房和普通仓库工程、公路工程在技术条件相同时也可执行。

1. 0 . 3建筑工程交通设计和停车库(场)的设置,除执行本标准外,还应符合国家、行业和本市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并结合相关城市规划、专项规划的要求以及交通影响评价结论实施。

2术语2. 0. 1 道路road指供各种车辆和行人通行的交通工程设施,按其使用特点分为公路、城市道路、道路广场以及住宅和公共建筑范围内具有交通功能的公共通道等。

2. 0. 2 主干路arterial road是城市道路网的骨架,为连接城市各区和国道、省道相通的交通性干路。

2. 0. 3 次干路secondary trunk road以区域性集散交通功能为主,兼有沿线服务功能,与主干路组成城市干路网2 . 0 . 4 支路branch road以解决交通到发为主、连接次干路与街坊的道路,服务沿线交通需求。

2 . 0 . 5 公共通道public road主要满足沿线地块公共通行的通道,包括总弄、街坊路。

2 . 0 . 6 小区路district road一般用以划分组团的道路。

2 . 0 . 7 组团路cluster road上接小区路、下连宅间小路的道路。

2 . 0 . 8 宅间小路residential alley住宅建筑之间连接各住宅入口的道路。

2. 0. 9 机非隔离带central reserve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之间的物理隔离。

2. 0. 10 机动车motor vehicle指以动力装置驱动或牵引,达到一定的排气量和速度,在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作业的轮式车辆。

2. 0. 11 非机动车non-motor vehicle指以人力或畜力驱动,在道路行驶的交通工具,以及虽有动力装置驱动但设计最高时速、空车质量、外形尺寸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等交通工具。

2. 0. 12 停车场parking lot停放机动车和非机动车的露天场地。

2. 0. 13 停车库parking garage停放机动车和非机动车的建、构筑物,包括圭寸闭、敞开的单层、多层、地上及地下停车场所。

2. 0. 14 接入道access way连接基地内部通道与城市道路之间的通道。

2 . 0 . 15 通道passage way停车库(场)内部供车辆行驶以及车辆进、出车位的库(场)内的道路。

2 . 0 . 16 公共停车库(场)public parking garage主要为社会车辆提供服务的停车库(场),包括社会停车库(场)和公共建筑、住宅建筑配套建设的停车库(场)。

2 . 0 . 17 专用停车库(场)acmodation parking garage主要供指定单位、指定住宅小区车辆停放的场所。

2 . 0 . 18 机械式立体停车设备mecha ni cal and stereoscopic park ing facilities用于停放和移动汽车设备的总称。

机械式立体停车设备主要有升降横移式和垂直升降式等。

2 . 0 . 19非机动车停车架bike stand停放非机动车以节约非机动车停车面积的构架。

2 . 0 . 20 子母车位bined parking space前方或底层停车位的车辆驶出后,后方或上层停车位的车辆才能驶出的停车位形式称子母车位形式。

前方或底层车位称母车位,后方或上层停车位称子车位。

2. 0. 21 弯道超高ramp turn superelevation为了平衡汽车在弯道上行驶所产生的离心力而设置的单向横坡而形成的高差。

3基本规定3. 0 . 1公共建筑、住宅配建的停车库(场)布置宜与主体建筑位于城市道路的同侧,并在建筑项目用地范围之内,受用地限制不得不设置在城市道路两侧时,宜用人行天桥或地下通道连接。

3. 0 . 2公共建筑、住宅配建的停车库(场)的设计,应使建筑基地出入口、主体建筑主要人流出入口及停车库(场)以及基地内道路之间有合理通畅的交通关系。

3. 0 . 3建筑工程交通设计,应符合本标第4章的有关规定和现行《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道路交通管理设施设置技术规程》DBJ08-39的规定。

总平面设计方案中应明确机动车、非机动车及行人的交通组织,保障交通流线的顺畅,避免人车的冲突。

3. 0 . 4停车库(场)的设计采用标准车型应符合表3. 0. 4的规定。

注:1 .二轮摩托车和助动车的宽度按2倍自行车尺寸计算。

2. 三轮车的宽度按2 . 5倍的自行车尺寸计算。

3. 专用汽车库可按所停放的汽车外廓尺寸进行设计。

4 .本表机动车设计尺寸应符合现行《汽车库建筑设计规范》JGJ 100相关内容的要求。

3 . 0 . 5基地内车速不宜大于10km/h,道路应采用工程措施限制车速,同时设置限速标志。

3 . 0 . 6停车库(场)场地应平整、坚实、防滑,并应满足排水要求。

室内停车库(场)场地坡度宜在0 . 2%〜0 . 5%之间,露天停车库(场)场地坡度不宜小于0 . 3%。

3. 0. 7建筑工程和停车库(场)的交通影响评价,应按照国家和本市现行有关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的相关管理规定和技术标准实施。

4建筑工程交通设计4 . 1基地总平面布局4.1.1建筑规模大于10000m2的公共建筑工程,建筑规模大于20000m2的住宅建筑工程,以及综合体建筑,其总平面应保证基地内有车辆环通道路或回转场地,并符合机动车流与上下客及停车库(场)之间交通组织的要求。

工业建筑总平面设计应符合《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 50187等相关要求。

小型车回转场地位保证场地的转弯半径(内径)不小于3. 0m 大型车回转场地应保证场地的转弯半径(内径)不小于10. 0m4. 1 . 2基地内部道路应根据功能确定设计等级和宽度,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住宅建筑基地内部的小区路路面宽不宜小于7m;组团路路面宽不宜小于5. 5m,单车道的组团道路宽度不应小于4. 0m;宅间小路路面宽不宜小于2. 5m>2公共建筑和工业建筑基地内部的主要道路宜设置双车道,停车数大于500辆, 宽度不应小于8. 5m小于等于500辆时,共小型车通行的宽度不应小于5. 5m供大型车通行的宽度不应小于6. 5m)集散道路可采用单车道,宽度不应小于4. 0m但在人流上下客处,应设双车道,其长度不宜小于20m4. 1 . 3内部道路兼做消防车道和消防登高场地时,应符合现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以及国家和本市现行有关设计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4. 1. 4道路边缘至建筑物、构筑物的最小距离应符合表4. 1. 4规定,兼做消防车道的内部道路与建筑外墙的距离不宜小于5m.注:小区路、组团路、宅间小路和公共建筑的主要道路、集散道路的边缘指路面边线;当住宅小区路或公共建筑主要道路设有人行便道时,其道路边缘指便道边线。

4. 1 .5医院、学校等公共建筑基地的交通设计应注重建筑和交通的功能分区,避免车辆行驶和噪音对教室、病房等区域的干扰。

4. 1. 6宾馆、酒店、娱乐场所、办公、商业、医院、学校等公共建筑和住宅建筑,宜在基地内部人流主出入口处设置出租车泊车位,并不宜占用道路红线。

接送学生上、下学需要较多停车泊位的和中、小学和幼儿园等教育设施,应设置临时停车泊位。

出租汽车泊位设置应符合《出租汽车站点设置规范》D"TJ 08-2108的要求。

4. 1. 7宾馆、酒店、体育场馆、影(剧)院、展览馆、博物馆、会议中心、游览场所以及其他有明显大型客车停放需求的公共建筑,应按照本标准第 4 . 4节、第5. 1. 3条的相关规定,在基地内规范设置大型客车车位,划设相关车位标线、标志。

4. 1. 8建筑工程和停车库(场)的无障碍设计应符合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无障碍设施设计标准》DGJ08-103的要求。

公共建筑和住宅建筑配建无障碍车位的具体要求按照本标准第4. 4. 10条、第5. 1. 4条的相关规定执行。

4. 1. 9宾馆、酒店、娱乐场所、商业以及其他有明显货物装卸需求的公共建筑,宜在基地内部道路上设置货物入口,并应按照本标准第4. 4. 11条、第5. 1. 5条的规定规范设置货车装卸车位。

4. 1 . 10加油站必须在基地内部设置不得少于2条的排队车道,每条车道长度必须大于18. 0m。

4. 1 . 11宾馆、酒店、娱乐场所、办公、商业、医院、学校等公共建筑的主要出入口前,宜留有适当集散场地。

4. 1. 12停车库(场)内的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停车区应分开设置,在车库内同一平面时,应用分隔设施将其完全隔离。

4. 1 . 13总平面交通设计图中,基地内部应标明机动车和慢行交通的交通流线,标注宽度、半径和净空等相关几何尺寸,标示比例尺及基本经济技术指标,列出出停车车位类型、数量及位置,并进行交通标志、标线和交通安全设施设计。

基地外部应标明基地相邻道路等级、红线宽度和公交站点位置,邻近桥梁的,还应标明桥梁坡度。

总平面交通设计图宜符合附录A的相关要求。

4. 2基地出入口4. 2. 1基地的机动车出入口设置应充分考虑所接入的城市道路的等级,优先选择设置在较低等级的城市道路上。

机动车出入口不宜设置在主干路上。

基地位于城市主干路与次干路、支路相交的位置旁,机动车出入口不应设置在主干路上;基地位于次干路和支路相交的位置旁,机动车出入口不宜设在次干路上。

4. 2 .2基地位于T型交叉口处,对向道路小于双向4车道,机动车出入口宜正对对向道路设置,避免错位,并纳入交叉口渠化设计及信号控制;大于等于双向4车道,机动车出入口不宜正对设置。

4. 2. 3控制性详细规划在基地外部同一街坊设置有机动车公共通道的,机动车出入口应优先考虑结合公共通道设置,公共通道实为基地在城市道路出入口。

4. 2. 4基地机动车出入口设置应避免影响城市道路交叉口的正常运行,不应在交叉口进出口道展宽段和展宽渐变段范围内设置机动车出入口,见图 4 . 2. 4,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确需在主干路上设置出入口,出入口距上游交叉口不得小于50m距下游交叉口不得小于80m条件不允许的基地出入口设置在基地最远端。

2在次干路上设置出入口,出入口距上游交叉口不应小于30m距下游交叉口不应小于50m条件不允许的基地出入口设置在基地最远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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