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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医师法律责任
• (七)不按照规定使用麻醉药品、医疗用 毒性药品、精神药品和放射性药品的; (八)未经患者或者其家属同意,对患者 进行实验性临床医疗的; (九)泄露患者隐私,造成严重后果的; (十)利用职务之便,索取、非法收受患 者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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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医师法律责任
• (十一)发生自然灾害、传染病流行、突 发重大伤亡事故以及其他严重威胁人民生 命健康的紧急情况时,不服从卫生行政部 门调遣的; (十二)发生医疗事故或者发现传染病疫 情,患者涉嫌伤害事件或者非正常死亡, 不按照规定报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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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医师法律责任
民事责任(医疗损害赔偿) 医师在医疗、预防、保健工作中造成事故的,
依照法律或者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未经批准擅自开办医疗机构行医或者非医 师行医的,给患者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 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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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医师法律责任
刑事责任 1、医疗事故罪 刑法第335条【医疗事故罪】
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 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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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医师执业规则
《侵权责任法》第55条
•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向患者说明病情 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 特殊治疗的,应向患者说明医疗风险、替 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书面同意; 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 说明,并取得其书面同意。
• 医务人员未尽到前款义务,造成患者损害 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医师执业规则
5、拒绝受贿及不正当利益 • 第27条:医师不得利用职务之便,索取、
非法收受患者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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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医师执业规则
• 刑法第163条【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公 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 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 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 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 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 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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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变更执业注册事项的,除依 照前款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外,新的执业地点注册主 管部门在办理执业注册手续时,应收回原《医师执 业证书》,并发给新的《医师执业证书》。
❖ 注册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变更注册申请之日起30 日内办理变更注册手续。对因不符合变更注册条件 不予变更的,应当自收到变更注册申请之日起30日 内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申请人如有异议 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 讼。
❖ 医师申请变更执业注册事项属于原注册主管部门管
辖的,申请人应到原注册主管部门申请变更手续;
医师申请变更执业注册事项不属于原注册主管部门
管辖的,申请人应当先到原注册主管部门申请办理
变更注册事项和医师执业证书编码,然后到拟执业
地点注册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变更执业注册手续。
2021/3/25
授课: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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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课: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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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注册的规定
❖ 医师变更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等注册事 项的,应当到注册主管部门办理变更注册手续,并 提交医师变更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医师资格证 书》、《医师执业证书》以及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 门规定提交的其他材料。但经医疗、预防、保健机 构批准的卫生支农、会诊、进修、学术交流、承担 政府交办的任务和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义诊等除外。
2021/3/25
授课: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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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对象及程序:
❖申请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的条件:
具有高等统招学校医学专科学历或者中等专业学校
医学专业学历,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医疗、预防或 者保健机构中试用期满1年的。
以师承方式学习传统医学满三年或者经多年实践医
术确有专长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确

《执业医师法》PPT课件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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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条件 医疗、预防、 保健机构
执业 中专起 医师 点
师承方 式 助理 执业 医师
考核合 格并推 荐
大专或 医学专 中专 业
医疗、预防、 保健机构

师承方式 考核合格并推荐 或多年实践确有专长)师承和确有专长考生
学习传统医学满3年

1、《执业医师法》颁布以前的人员 (1)在1998年6月26日前已经县级以上中医药管理部门批准取得有效行医资格的以师承方式学 习中医学人员,经过资格考核可以申请参加考试,1999年和2000年未申请参加资格考核的除外; (2)在1998年6月26日前已经地级以上中医药管理部门审定为确有专长并经县级以上中医药管 理部门批准取得有效行医资格的人员,经过资格考核可以申请参加考试,1999年和2000年未申请参 加资格考核的除外。 2、《执业医师法》颁布以后的人员 (1)师承人员申请参加中医医师资格考试,需具备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或具有同等学历;具有 经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批准的师承关系合同和《出师合格证书》;连续跟师学习满三年,申请参加 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的,出师后需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医疗机构中试用期满二年;申请参加执业助 理医师资格考试的,出师后需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医疗机构中试用期满一年。指导老师必须具有 医学专业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临床工作二十年以上; (2)确有专长人员申请参加中医医师资格考试应具备;从事乡村医生工作十年以上,并经省 级中医药管理部门确认医术有专长;
第四章 执业医师法
主要内容





第一节 执业医师管理法律制度概述 第二节 医师资格考试和注册 ※第三节 医师的权利和义务 ※第四节 医师的执业规则 第五节 医师考核和培训 ※第六节 医师的法律责任 第七节 执业医师法试题分析

中国执业医师法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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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专学历的继续工作2年 中专学历的继续工作5年
本科以上 学历 试用期1年
师承方式学 习传统医学
七年制
3年
毕业
执业医师考试
报 实践技 笔 名 能考试 试
八年制
执业 医师 资格
注 册
执业 医师 执业
证书
21
Percent of pass of exam(1)
22
Percent of pass of exam(2)
麻醉师罗某的行为构成贩毒罪,被判处有期 徒刑半年,罚金8万元,追缴违法所得1145 元,没收尚未贩卖的部分毒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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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医师告知病情的规定
医师应当如实向患 者或者其家属介绍 病情,但应注意避 免对患者产生不利 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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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拒绝受贿及不正当利益
医师不得利用职 务之便,索取、 非法收受患者财 物或者牟取其他 不正当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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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医师 执业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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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医师出具医学文书与书写病历的 规定
医师实施医疗、预防、保健措施, 签署有关医学证明文件,必须亲自 诊查、调
医师不得出具与自己执业范围无关 或者与执业类别不相符的医学证明 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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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医师资格考试和注册
一、医师资格考试制度 医师资格考试是评价申请医师资格者是否
具备执业所必需的专业知识与技能的考试。
16
二、执业医师资格考试
医师资格考试分为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和 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 实行国家统一考试,每年举行一次。部 分省市进行二次(云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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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类别
是明确什么人能当医师
3
什么人能当医师
执业医师:
取得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 经注册取得医师执业证书后,在医疗、 预防或保健机构(含计划生育技术务 服机构)中执业的专业医务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解读培训课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解读培训课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解读培训课件第一章总则医师法是规范医疗行为,维护公民健康权益的基本法律,也是医疗行业的专门法律。

医师法籍由自律性、监督性、惩罚性相结合的措施,提高医师的职业道德水平和医疗服务质量,实现治病救人的社会价值与经济效益的统一。

第二章基本规定此章主要针对医生人员的职业资格要求、标准和业务能力评估等方面,以此规范医师从业资格及其医学行为举止,保障公众健康安全。

第三章国家认可医学专业本章主要阐述国家认可的医学专业、鉴定医学机构、注册医师、医师考试重要性等内容。

第四章医师的职责和权利医师的职责有:诊断、治疗、预防,医学科研、教育等。

但是,医师在执行这些职责的过程中,也对公众健康安全负有义务和责任。

第五章医疗服务管理该章主要阐述医疗服务管理的重要性及其相关要求,包括医疗单位的质量管理制度、医师执业行为规范、患者信息管理制度等方面。

这些要求旨在提高医疗服务水平,保障公众健康权益。

第六章医疗纠纷处理医疗服务本身就是风险行业,医疗纠纷处理则关系到公众信赖感和法律维护,直接关系到医疗行业的健康发展。

该章主要介绍医疗纠纷的定义、类型和解决方式等内容。

第七章法律责任医疗服务在实施过程中,必须遵守法律法规,不得违反国家法律。

该章重点介绍违反医师法相关条款所承受的法律责任。

第八章附则该章列出了医师法的生效日期、实施和修改程序等相关规定,以确保医师法的有效实施和保障公众健康权益。

为了保证合同严谨性,应该与本合同共同签署的相关文档如下:1、医者协议书2、医疗广告规范3、医务人员职业道德班组织实施细则4、医院设立及规划标准对本文涉及的法律专属词,解释如下:1、医师:指经过国家考试取得医师执业证书,进行医疗活动的人员。

2、执业医师:指在执业期满考核合格,并经医疗机构推荐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注册,并取得执业医师证书的医师。

3、非执业医师:指未经批准注册、但具有医学教育背景,从事医疗工作的人员。

4、医生:包括执业医师和非执业医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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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新同学到我院开始 新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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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医师法
盈江县人民医院 杨卫华 2018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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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
1998.6.26 九届人大第三次常委会通过
1999.5.1 执行
《执业医师法》共分6章48条:
总则(7条)、考试和注册(13条)、
执业规则(10条)、考核和培训(5条)、
法律责任(7条)、附则(6条)。
邀请会诊的医疗机构拟邀请其他医疗机构的医师会 诊,需向会诊医疗机构发出书面会诊邀请函。
患者的病情需要 或者患者要求
征得患者 同意
医务管理 部门
被邀医疗机 构派出医生
向会诊医疗机构发 出书面会诊邀请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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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执业类别:
①临床 ②中医(包括中医、民族医和中西医 结合) ③口腔 ④公共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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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师外出会诊是指医师经所在医疗机构批 准,为其他医疗机构特定的患者开展执业 范围内的诊疗活动。
医师未经所在医疗机构批准,不得擅自外 出会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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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在诊疗过程中,根据患者的病情需要或者 患者要求等原因,需要邀请其他医疗机构的医师会诊 时,经治科室应当向患者说明会诊、费用等情况,应 征得患者同意后,报本单位医务管理部门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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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执业医师管理法律制度概述
三、执业医师的社会责任 医师应当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医疗执业
水平,发扬人道主义精神,履行防病治病、 救死扶伤、保护人民健康的神圣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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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医师资格考试和注册
一、医师资格考试制度 医师资格考试是评价申请医师资格者是否
具备执业所必需的专业知识与技能的考试。

《执业医师法培训》PPT课件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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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和技术职责
医师的医学专业技术职称和医学专业 技术职务的评定、聘任,按国家有关规定 办理。
第二章.考试与注册
考试:
国家实行医师资格考试制度。分为执 业医师资格考试和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 医师资格统一考试由卫生部制定办法, 由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实施。
第二章.考试与注册
资格: 执业医师考试的资格:




受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的机构或者组织按 照医师执业标准,对医师的业务水平、工作成绩 和职业道德状况进行定期考核。 对考核不合格的医师,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可 以责令其暂停执业活动三个月至六个月,并接受 培训和继续教育。 暂停活动期满,再次进行考核,对考核合格的, 允许继续执业,对考核不合格的,将注销注册, 收回医师执业证书。 中止医师活动二年以上,申请重新执业的,依照 考核办法进行。


第五章.法律责任
3.造成医疗责任事故的; 4.未经亲自诊查、调查、签署诊断、治疗、 流行病学等证明文件或者有关出生、死亡 等证明文件的; 5.隐匿、伪造或者擅自销毁医学文书及有 关资料的; 6.使用未经批准使用的药品、消毒药剂和 医疗器械的; 7.不按照规定使用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 药品、精神药品和放射性药品的;
第三章.执业规则
医师在执业活动中履行的义务:
a.遵守法律、法规,遵守技术操作规范; b.树立敬业精神,遵守职业道德,履行医师职责, 尽职尽责为患者服务; c.关心、爱护、尊重患者,保护患者的隐私; d.努力钻研业务,更新知识,提高专业技术水平; e.宣传卫生保健知识,对患者进行健康教育
第四章.考核与培训
适用范围:依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 助理医师资格,经注册在医疗、预防、保 健机构中执业的专业医务人员。 医师包括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解读培训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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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措施专章
• 安全、薪酬、休假
• 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阻碍医师依法执业,干扰医师正常工作、生活;禁止通过 侮辱、诽谤、威胁、殴打等方式,侵犯医师的人格尊严、人身安全。
• 【第五章】《医师法》第四十四条:国家建立健全体现医师职业特点和技术劳动 价值的人事、薪酬、职称、奖励制度。
法条变化(重要删减)
• 中专考执医的资格问题
• 《执业医师法》第九条规定: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一)具有高等学校医 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试用期满一年的;(二)取得执业 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后,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科学历,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满二年的;具有中等 专业学校医学专业学历,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满五年的。
保障措施专章
• 安全、薪酬、休假 • 【总则】《医师法》第三条:医师依法执业,受法律保护。医师的人格
尊严、人身安全不受侵犯。 • 【第五章】《医师法》第四十九条: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将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工作纳入社
会治安综合治理体系,加强医疗卫生机构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维护医 疗卫生机构良好的执业环境,有效防范和依法打击涉医违法犯罪行为, 保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 •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完善安全保卫措施,维护良好的医疗秩序,及时主动 化解医疗纠纷,保障医师执业安全。
• 《执业医师法》第十条规定: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科学历或者中等专业学校医学专业学历,在执业医师指 导下,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试用期满一年的,可以参加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
• 《医师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在本法施行前以及在本法施行后一定期限内取得中等专业学校相关医学专业 学历的人员,可以参加医师资格考试。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卫生健康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教育、中医药等有 关部门制定。

执业医师法培训课件

执业医师法培训课件

执业医师法培训课件执业医师法培训课件近年来,医疗领域的发展日新月异,为了保障患者的权益和提高医疗质量,各国纷纷出台了相关法律法规。

而在中国,执业医师法被视为医疗领域的重要法律之一,它规范了医师的执业行为,提高了医疗服务的规范化水平。

为了确保医师们对执业医师法的深入了解和正确运用,执业医师法培训课件应运而生。

执业医师法培训课件是一种专门为医师开设的培训课程,旨在帮助医师们全面了解执业医师法的相关内容和要求。

这些课件通常包括执业医师法的基本概念、法律责任、职业道德、医疗纠纷处理等方面的内容,通过案例分析和实际操作等形式,帮助医师们掌握法律知识,提高执业水平。

首先,执业医师法培训课件强调了医师的法律责任。

医师作为医疗行业的从业者,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承担起对患者生命健康负责的重任。

课件通过介绍执业医师法中对医师的法律责任的规定,引导医师们正确对待自己的执业行为,提醒他们时刻保持医德医风,不断提高自身的专业水平。

其次,执业医师法培训课件强调了医师的职业道德。

医师作为医疗行业的代表,应该具备高尚的职业道德和良好的职业操守。

课件通过引导医师们了解执业医师法对职业道德的要求,教育他们在执业过程中要秉持医学伦理,尊重患者的权益,保护患者的隐私,严守职业道德底线。

最后,执业医师法培训课件强调了医疗纠纷处理的重要性。

医疗纠纷是医疗行业中一个不可忽视的问题,如何妥善处理医疗纠纷,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是医师们必须面对的挑战。

课件通过介绍执业医师法对医疗纠纷处理的相关规定,帮助医师们了解如何避免医疗纠纷的发生,以及在纠纷处理中如何合法合规地保护自己的权益。

综上所述,执业医师法培训课件在医师培训中起着重要的作用。

通过这些课件的学习,医师们能够更好地了解执业医师法的相关内容和要求,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识和职业素养,为患者提供更加安全、优质的医疗服务。

同时,这也有助于维护医疗行业的良好秩序,推动医疗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2022版pptx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2022版pptx

第三次修改
(医师法》已由第十 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 会常务委会第三十次 会议于2021年8月20 日通过,当日予公布, 自2022年3月1日起 施行。
02
医师法修订亮点
03
医师法全文学习
医师法
总则 1
2
考试和注册
执业规则
3
7章67条
4
培训与考核
保障措施
5
7
附则
6
法律责任
第一章 总则
01.第一条
07.第七条
医师可以依法组织和参加医师协会等有关行业组织、专业 学术团体。 医师协会等有关行业组织应当加强行业自律和医师执业规 范,维护医师合法权益,协助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和其他有 关部门开展相关工作。
第二章 考试与注册
第八条
国家实行医师资格考试制度。 医师资格考试分为执业医师资格考试 和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医师资格 考试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 管部门组织实施。 医师资格考试的类别和具体办法,由 国务院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制定。
第十五条
多点执 业入法
医师在二个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定期执业的,应 当以一个医疗卫生机构为主,并按照国家有关 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国家鼓励医师定期定点到 县级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包括乡镇卫生院、村 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提供医疗卫生 服务,主执业机构应当支持并提供便利。
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加强对 有关医师的监督管理,规范其执业行为,保证 医疗卫生服务质量。
为了保障医师合法权益,规范医师执业行为,加强医师队 伍建设,保护人民健康,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制定本法。
03.第三条
职业精 神入法
医师依法执业,受法律保护。医师的人格尊严、人 身安全不受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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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执业证书
• 县以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制定医师培训计划,为医师接受继续 医学教育提供条件,对农村和少数民族地区的医务人员实施培 训
• 县以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委托承担医师考核任务的医疗卫生机构, 为医师的培训和接受继续医学教育提供和创造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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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情况应给予表彰或奖 励: ※在执业活动中,医德高尚,事迹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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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执业医师法37条
• 违反卫生行政法规和技术规范,造成严重后果的 • 由于不负责任延误急危患者的抢救和诊治,造成严重后果的 • 造成医疗事故的 • 未经亲自诊查,签署证明文件和出生、死亡文件 • 隐匿、伪造或擅自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的 • 使用未经批准使用的药品、消毒药剂和医疗器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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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不按照规定使用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精神药品和放射性药品 的
南昌市洪都中医院
执业医师法培训
二0一四年五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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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
• 1998.6.26 九届人大第三次常委会通过 • 1999.5.1 执行 • 共六章:总则、考试和注册、执业规则、
考核和培训、法律责任、附则 • 制定本法的目的——
是明确什么人能当医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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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Leabharlann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 • 一、《执业医师法》法适用对象
• 二、医师资格考试制度 • 三、医师执业注册 • 四、医师执业规则 • 五、关于考核和培训 • 六、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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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执业医师法》适用 对象 • 范围:医疗、预防、保健(专业医务人员)
• 执业类别(四类): 临床 中医(中医、民族医[藏、蒙、维]、 中西医) 口腔 公共卫生 • 医师层次(二级) : 执业医师
• 未经患者或者其家属同意,对患者进行试验性临床医疗的 • 泄漏患者隐私,造成严重后果的 • 利用职务之便,索取、非法收受患者财务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 发生自然灾害、传染病流行、突发重大伤亡事故以及其他严重威胁人
民生命健康的紧急情况时,不服从卫生行政部门调遣的 • 发生医疗事故或者发现传染病疫情,患者涉嫌伤害事件或者非正常死
亡,不按照规定报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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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的 条件
• 高校医学本科以上学历,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医疗、预防、保健 机构中试用期满1年
• 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后,具有高校专科学历,在医疗、预防、 保健机构中工作满2年;具有中等医学专业学历在医疗、预防、保 健机构中工作满5年
执业助理医师 执业医师需持有两证:《医师资格证书》、
《医师执业证书》 考试类别24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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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医师资格考试制度
• 两类:执业医师资格考试 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
考试合格: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执业助理医师资格 • 1、考试组织机构分三级
国家——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 省———卫生厅医师资格考试领导小组 市(地级市及设区的市)——考点办公室
• 程序:《卫生部令第四号》第13条 • 考试提前三个月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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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医师执业注册
• 取得资格,向所在地县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申请注册 ,取得医师执业证 书
• 经注册后,按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从事相应的医疗、 预防、保健业务。
• 未经医师注册,取得医师执业证书,不得从事医师执业活动
• 申请个体行医的执业医师,须经注册后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执 业5年,申请审批个体开业,未经批准,不得行医
※对医学专业技术有重大突破,有显著贡献
※遇有自然灾害、传染病流行等突发事件时,救死扶伤,抢救诊疗表现 突出
※长期在边远贫困地区、少数民族地区条件艰苦的基层努力工作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应当给予表彰或奖励的其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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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法律责任
• 以不正当手段取得医师执业证书,予以吊销 • 有下列情况责令暂停6个月以上1年以下执业活动;情况严重的,吊
或不能胜任医疗、预防、保健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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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情况注销注册:
• 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踪的 • 受刑事处罚的 • 受吊销医师执业证书行政处罚的 • 按本法31条规定暂停执业活动期满,再次
考核仍不合格的 • 中止医师执业活动满2年的 • 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不宜从事医疗、
预防、保健业务的其他情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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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医师执业规则
• 如需变更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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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情况不予注册(30日内通知 本人)
• 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 因受刑事处罚,执行完毕日至申请日不满2年 • 受吊销医师执业证书行政处罚,处罚日—申请日不满2年 • 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不宜从事医疗、预防、保健业务的其他
情形的 • 重新申请注册,经卫生行政部门指定机构或组织考核不合格的 • 甲乙类传染病传染期、精神病发病期及身体残疾等健康状况不适宜
销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追究法律责任 • 在医疗、预防、保健工作中造成事故的,依法及有关规定处理 • 任何人不得骚扰医师执业,侮辱、诽谤、侵犯医师人身自由,按
《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处理。严重时,追究刑事责任
• 弄虚作假、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不构成犯罪的,进行 行政处分;构成犯罪,追究刑事责任
• 医师执业权利 • 医师执业义务 • 医师不得出具与执业范围无关和执业类别不合的医学证明 • 医师对急危患者不得拒绝急救处置 • 除正当诊治外,医师不得使用麻醉药品、放射性药品、精神药品、医
疗性毒性药
• 医师应如实向患者及家属介绍病情,医师进行实验性医疗,应征得患 者或家属得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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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医师不得利用职务之便,索取财物等,获 得不正当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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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成立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负 责全国医师资格考试工作。
考务工作:国家——国家医学考试中 心 省———考区,主任负责制
市———考点,主考负责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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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2、参考对象及程序:
• 对象:《执业医师法》第9条
《卫生部令第四号》第11、12条所列
第41、42号适用
• 考试项目及要求: ①实践技能考试
②医学综合笔试
• 医师遇自然灾害、传染病流行等突发事件 时,要服从县以上级卫生行政部门调遣
• 医师发生医疗事故或发现传染病疫情、发 现患者涉嫌伤害事件或非正常死亡要及时 报告
• 执业助理医师要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执业 类别内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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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按医师的业务五、、工作关成于绩、考核和培训
职业道德进行定期考核
• 不合格者,责令暂停执业3-6个月,接受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 • 暂停执业期 满,再次进行考核,仍不合格,注销注册,收回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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