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第一章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一、总则1、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统一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保证工程质量,制订本标准。
2、本标准适用于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并作为建筑工程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统一准则。
3、本标准依据现行国家有关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管理标准和有关技术标准编制。
建筑工程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必须与本标准配全使用。
二、术语1、建筑工程:为新建、改建或扩建房屋建筑物和附属构筑物设施所进行的规划、勘察、设计和施工、竣工等各项技术工作和完成的工程实体。
2、建筑工程质量:反映建筑工程满足相关标准规定或合同约定的要求包括其在安全、使用功能及其在耐久性能、环境保护等方面所有明显和隐含能力的特性总和。
3、验收:建筑工程在施工单位自行质量检查评定的基础上,参与建设活动的有关单位共同以检验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的质量进行抽样复验,根据相关标准以书面形式对工程质量达到合格与否做出确认。
4、进场验收: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材料、构配件、设备等按相关标准规定要求进行检验,对产品达到合格与否做出确认。
5、检验批:按同一的生产条件或按规定的方式汇总起来供检验用的,由一定数理样本组成的检验体。
6、检验:对检验项目中的性能进生量测、检查、试验等,并将结果与标准规定要求进行比较,以确定第项性能是否合格所进行的活动。
7、见证取样检测:在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监督下,由施工单位有关人员现场取样,并送至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单位所进行的检测。
8、交接检验:由施工的承接方与完成方经双方检查并对可否继续施工做出确认的活动。
9、主控项目:建筑工程中的对安全、卫生、环境保护和公众利益起决定性作用的检验项目。
10、一般项目:除主控项目以外的检验项目。
11、抽样检验:按照规定的抽样方案,随机地从进场的材料、构配件、设备或建筑工程检验项目中,按检验批抽取一定数量的样本所进行的检验。
12、抽样方法:根据检验项目的特性所确定的抽样数量和方法。
建筑工程施工验收规范
建筑工程施工验收规范一、引言建筑工程施工验收是指在完成建筑工程施工后,对整个工程的质量、安全、功能等方面进行检查和评定的过程。
验收的结果直接关系到工程质量和使用效果,对于确保建筑工程的安全性和可靠性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介绍建筑工程施工验收的相关规范和要求。
二、施工验收的基本原则1.诚信原则:施工单位应当如实提供工程建设项目的技术、财务、组织等情况,接受验收人员的检查和监督。
2.科学原则:验收应当依据国家建筑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进行,科学评定工程质量和使用功能是否符合规定标准。
3.公正公平原则:验收应当公正、公平、客观,不得有私心杂念和不正当行为。
三、施工前的准备工作1.进场前验收:施工单位应当在进入施工现场之前对工程地基、临时设施、施工材料等进行验收,确保符合规定要求。
2.施工方案和设计文件审核:施工单位应当对施工方案和设计文件进行审核,明确施工过程中所需的技术要求和施工方法。
四、施工过程中的验收1.质量验收:包括对施工各个阶段的质量控制措施和质量检测结果进行审核和验收。
2.安全验收:包括对施工现场的安全设施和施工操作的安全性进行检查和评定。
3.进度验收:对施工进度是否符合计划进行检查和评定,确保按时完成工程。
4.文明施工验收:对施工现场的环境、秩序、道德行为等方面进行检查和评定,营造文明施工的良好氛围。
5.技术验收:包括对施工单位技术人员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进行评价和审核。
五、施工竣工前的验收1.工程竣工验收:在全部工程竣工之前,对建筑工程的各项技术要求和质量标准进行全面检查,确保整个工程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
2.竣工资料验收:对施工单位提供的竣工资料进行审核和验收,确保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3.设备设施验收:对工程中所涉及的设备设施进行检查和评定,确保设备设施的质量和可靠性。
六、施工验收的结果与处理1.验收合格:符合相关规范和标准要求的建筑工程可被认定为验收合格。
2.验收不合格:未能满足相关规范和标准要求的建筑工程应被认定为验收不合格。
建筑施工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建筑施工工程质量验收规范一、引言建筑施工工程质量验收是确保建筑项目达到设计要求和建设标准的重要环节。
通过规范的验收程序和要求,可以增强建筑工程质量,保证施工项目的安全性、可靠性和可持续性。
本文将就建筑施工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进行论述。
二、验收前的准备1.项目概况对于待验收的建筑工程项目,验收机构应详细了解项目的基本情况,包括设计文件、施工合同、相关资料和工程历史等。
2.验收方案验收机构应编制验收方案,明确验收的目标、内容和方法,包括验收的时间和地点等方面,以确保验收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工程质量验收的内容1.工程质量验收的主体工程质量验收的主体应包括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等相关参与方。
各方应共同协作,按照规范的要求进行质量验收。
2.工程质量验收的要求(1)安全性要求工程质量验收应重点关注项目的安全性,确保建筑结构、电气设备、防火设施等符合相关国家标准和规范要求,并能够保证使用安全。
(2)技术要求验收过程中,应对施工工艺、材料合格性、施工质量和人员素质等方面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工程建设符合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
(3)环境要求工程质量验收还应考虑建筑环境对居民和周边环境的影响,包括噪音、尘土、废水等污染治理措施是否合格。
(4)美观要求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还应注重对建筑外观和室内装饰的美观要求,包括建筑物表面是否平整、装饰是否精细等。
四、工程质量验收的步骤和方法1.交底和材料检查施工单位应向验收机构交底施工过程中的重点问题,并提供相关材料进行检查。
验收人员应仔细查看材料质量、规格和检验报告等,确保材料符合要求。
2.实地勘查和检查验收机构应派遣专业人员进行实地勘查和检查,对建筑结构、设备安装、安全措施等方面进行全面评估和检验。
3.抽样和检测验收机构应对施工过程中使用的材料抽样,并委托具备资质的实验室进行质量检测,以确定材料的质量和性能是否符合要求。
4.验收报告在完成验收工作后,验收机构应根据实际情况编写详细的验收报告,明确项目的质量状况和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整改措施和建议。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是指在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的一项规范,旨在确保建筑工程的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最终满足安全、美观、经济、实用等要求。
下面就《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内容进行详细说明。
一、验收范围《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适用范围包括各类建筑工程、市政工程和园林景观工程的施工质量验收工作。
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程序和要求(一)验收流程1.前验收。
项目开工后,施工单位必须在施工前组织现场验收前期准备工作,包括预验收规划、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施工技术交底等,以确保施工前的准备工作合理可行。
2.中验收。
在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必须按照设计文件和施工技术要求进行中期验收,检查施工质量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存在不合格工程问题,并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3.竣工验收。
建筑工程完成后,施工单位必须组织竣工验收,由验收组对工程质量进行综合检查,确认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和规范要求,以及安全、美观等要求。
验收组应出具验收报告,标明工程质量是否合格。
(二)验收要求1.资料齐全。
施工单位必须准备齐全建筑工程验收所需的资料,包括施工图纸、材料清单、施工方案、资料交底记录等。
2.质量符合要求。
建筑工程在验收时必须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的质量要求,如结构强度、施工工艺、材料质量等方面的要求。
3.安全、美观。
建筑工程在验收时必须符合相关的安全要求,如消防安全、安全出口等,并且外观应符合美观要求,不得影响周围环境。
4.技术交底。
施工单位在竣工验收时必须对建筑工程的技术情况进行交底,包括工程的资料、施工工艺、注意事项等,以便于项目的后续维护和管理。
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责任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依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负责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
建筑工程施工单位负责组织施工质量验收工作,项目的建设单位负责建筑工程的质量,验收组负责对建筑工程进行综合检查和验收。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活动,提高建筑工程施工质量水平,保障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建筑工程的施工质量验收活动。
建筑工程的施工质量验收,是指建筑工程施工单位按照合同约定、工程技术规范和相关规定规范经审查、检查、测试等手段,对工程质量是否符合要求进行判定和确认的过程。
第三条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应依法进行,实事求是,尽可能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合同约定和相关规范要求。
第四条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验收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和工程质量缺陷应主动向业主提出并协商解决。
第五条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和能力的单位或个人进行,并出具相应的验收报告和合格证书。
第二章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程序第六条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程序包括初验、中验和竣工验收。
第七条初验是指在建筑工程主体结构和主要设备安装完工后的验收活动。
其主要内容包括工程质量验收、工程进度验收和工程资料验收等。
第八条中验是指在建筑工程主要工程完成及配套设施齐全后的验收活动。
其主要内容包括工程质量验收、工程进度验收和工程资料验收等。
第九条竣工验收是指建筑工程全部工程完工并具备使用条件后的验收活动。
其主要内容包括工程质量验收、工程工程验收和工程资料验收等。
第十条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程序应当根据建筑工程不同阶段的完成情况进行合理安排,必须按序进行。
第三章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内容第十一条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内容主要包括:(一)施工图纸:验收施工图纸是否符合设计要求、规范和实际施工情况。
(二)施工材料:验收施工材料是否合格、进场合理、保质保量。
(三)施工工艺:验收施工施工工艺是否合理、符合规范要求。
(四)施工质量:验收施工质量是否符合设计要求、规范和实际使用标准。
(五)工程安全:验收工程施工是否符合安全规范要求,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钢筋分项工程1.原材料1.1钢筋进场,应按现行国家标准《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GB1499的规定抽取试件作力学性能检验,质量符合规定1.2对一、二级抗震等级,检验所得得强度实测值应符合下列规定:1.2.1钢筋抗拉强度实测值与屈服强度实测值得比值不应小于1.251.2.2 钢筋屈服强度实测值与强度标准值得不知不应大于1.31.3钢筋应平直、无损伤,表面不得有裂纹、油污、颗粒状或者片状老锈2.钢筋加工2.1.受力钢筋得弯钩和弯折应符合下列规定:2.1.1.二级钢末端要作1800弯钩弯弧直径≥2.5d(d为钢筋直径),弯钩弯后平直部分长度≥3d2.1.2.设计要求钢筋末端1350弯钩,HRB335、HRB400钢筋得弯弧内直径≥4d,弯后平直部分长度根据设计要求2.1.3钢筋弯折角度不超过900弯钩,弯钩弯弧直径≥5d2.2.一般箍筋得末端应作弯钩,弯钩应符合下列要求。
2.2.1. 弯弧内直径满足2.1要求,内直径不小于受力钢筋直径。
2.2.2.箍筋弯折角度,一般结构大于900,对有抗震要求的,1350弯钩,2.2.3.箍筋弯后平直部分的长度,一般结构为箍筋直径得的5d,有抗震要求得结构,大于10d。
2.3.钢筋调直,有机械方法,也有冷拉法,采用冷拉法调直钢筋,二级钢冷拉率≤4﹪,三级钢冷拉率≤1﹪,2.4钢筋加工得允许偏差3.钢筋连接3.1.钢筋得接头宜设置在受力较小处,同一纵向受力钢筋不宜设置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得接头,接头末端至钢筋弯起点得距离≥10d3.2. 钢筋采用机械连接接头或者焊接接头,设置在同一构件内得接头宜相互错开纵向受力钢筋机械连接接头及焊接接头连接区段得长度为35d (d 为纵向受力钢筋较大得直径),且不小于500mm , 凡是接头中点位于该连接区段长度内的接头均属于同 一连接区,同一区段内接头面积百分率=面积全部纵向受力钢筋截面力钢筋截面面积该区段有接头的纵向受3.3同一连接区段内,纵向受拉钢筋搭接接头百分率符合:1.对梁、板类以及墙类构件不宜大于25﹪2.对柱类构件,不宜大于50﹪3.4.在梁类、柱类构件的纵向受力钢筋搭接长度范围内,应按照设计要求配置箍筋:1.箍筋直径不应小于搭接钢筋较大直径得0.25倍;2.受拉搭接区段得箍筋间距不应大于搭接钢筋较小直径得5倍,且不应大于100mm ;3.受压搭接区段的箍筋间距不应大于搭接钢筋较小直径得10倍,且不应大于200mm ,4.当柱纵向受力钢筋直径大于25mm ,应在搭接接头两端外100mm 范围内设置两个箍筋,其间距为50mm 。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一、引言建筑工程是人类创造的重要物质基础,其质量直接关系到人们的生活质量和安全。
为确保建筑工程的质量达到规范要求,需要进行施工质量验收。
本文将对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进行详细说明。
二、验收范围和标准1. 施工前的准备工作在进行建筑工程施工前,施工方需要进行前期的准备工作,包括评估和选址、方案设计、招标和合同等方面。
验收范围包括施工方的资质和经验、施工方案的可行性和合理性、招标和合同的合法性和完整性等方面。
验收标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进行评定。
2. 施工过程的监管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监理方需要对施工方进行全程监管,确保施工过程符合相关规范和标准。
验收范围包括施工方的组织管理、材料和设备的选择和使用、施工现场的安全和环境保护等方面。
验收标准包括相关规范和标准的执行情况、施工现场的安全和整洁程度等。
3. 施工成果的质量评定建筑工程施工完成后,需要对施工成果进行质量评定。
验收范围包括建筑物结构的稳定性、建筑物的功能和使用性能、材料和设备的质量等方面。
验收标准根据相关建筑工程质量标准进行评定,包括建筑物的承载能力、抗震性能、保温隔热性能等指标。
三、验收程序和要求1. 验收前的准备施工方需要提前向相关部门提交施工资料和验收申请,并按照要求进行现场准备和整理。
2. 验收的程序验收程序包括资料审核、现场检查和技术评估。
验收人员需要对施工方提交的相关资料进行审核,包括施工方案、施工记录和材料质量检测报告等。
现场检查主要是对施工现场的安全和质量进行检查,验收人员可以随时提问和了解施工情况。
技术评估是对施工成果进行质量评定,验收人员会进行必要的测试和检验。
3. 验收的要求验收人员需要具备相关行业的资质和经验,对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要求有一定的了解。
验收工作需要公正、客观、细致、严谨,严格按照相关规范和标准进行评定。
四、验收结果的处理验收结果通过书面形式向施工方和业主通报,包括验收合格和验收不合格两种情况。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是保证建筑工程质量的重要环节。
在验收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规范要求进行,以确保建筑工程的安全、可靠和符合相关标准。
本文将介绍一些常见的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一、验收时间和验收范围建筑工程的验收时间应在竣工后进行。
验收范围应包括建筑结构、建筑装饰、电气装置、给水排水、供暖通风、消防设施等方面。
二、验收前的准备工作1. 收集施工图纸和相关设计文件,了解建筑工程的设计要求。
2. 查阅相关验收检测标准和规范,明确验收的技术要求。
3. 对施工单位进行资质审核,确保其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技术能力。
4. 安排验收人员,包括建筑设计师、结构工程师、电气工程师等专业人员。
三、验收过程1. 建筑结构验收建筑结构验收主要包括验收施工质量、验收施工程序是否符合设计要求、验收施工是否符合相关国家标准等方面。
验收时应检查主体结构的安全性,如钢筋的质量和数量、混凝土的强度、符合设计要求等。
2. 建筑装饰验收建筑装饰验收主要包括验收施工工艺是否符合设计要求、装饰材料的质量是否符合国家标准、工程的外形尺寸和平整度、装饰层面的一致性等方面。
验收时应注意检查墙面、地面、天花板等装饰层面的质量和施工工艺。
3. 电气装置验收电气装置验收主要包括验收电气设备的质量和数量、电气线路的连接是否正确、电气设备的绝缘和接地是否符合要求、接线盒的安装和电气接线的合理性等方面。
验收时应注意检查电气设备的性能和安全性能。
4. 给水排水验收给水排水验收主要包括验收给水管道和设备的质量和安装工艺、排水管道和设备的质量和安装工艺、采暖和空调水系统的质量和安装工艺等方面。
验收时应注意检查给水排水设备的安全性和性能。
5. 供暖通风验收供暖通风验收主要包括验收供暖设备和系统的质量和安装工艺、通风设备和系统的质量和安装工艺等方面。
验收时应注意检查供暖设备和系统的热效率和安全性能。
6. 消防设施验收消防设施验收主要包括验收消防设备和系统的质量和安装工艺、消防器材和设备的配置和使用、消防通道和疏散系统的设置等方面。
完整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完整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是确保建筑工程质量的重要依据,它涵盖了从施工准备到竣工交付的全过程,对于保障建筑物的安全性、耐久性和使用功能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
在建筑工程施工中,质量验收规范为各个环节设定了明确的标准和要求。
从地基基础工程开始,包括土方工程、桩基础工程等,都有着严格的验收指标。
例如,在土方工程中,要对土方开挖的深度、坡度以及回填土的压实度进行检测,确保地基的稳定性和承载能力。
主体结构工程是建筑的骨架,其质量直接关系到建筑的安全。
对于混凝土结构,要检查混凝土的强度、钢筋的布置和连接等;对于钢结构,要关注钢材的材质、焊接质量以及构件的安装精度。
在验收过程中,不仅要查看施工记录和报告,还要进行现场实测实量,如测量构件的尺寸、垂直度和平整度等。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则注重美观和使用功能。
墙面的抹灰要平整光滑,无裂缝和空鼓;地面的铺贴要牢固,砖缝均匀;门窗的安装要严密,开启灵活。
此外,吊顶的平整度、油漆的色泽和均匀度等也是验收的重点。
屋面工程的质量验收主要包括防水层的施工质量、保温层的厚度和排水系统的畅通性。
要确保屋面在长期使用过程中不出现渗漏,保温效果良好,雨水能够及时排出。
给排水及采暖工程涉及到管道的安装、试压和通水试验。
管道的材质要符合要求,连接处要严密不漏水。
卫生器具的安装位置要正确,使用方便。
电气安装工程中,电线电缆的敷设要符合规范,插座和开关的安装要牢固、位置准确,照明系统要明亮均匀,接地和防雷系统要可靠。
在进行质量验收时,应遵循一定的程序和方法。
首先,施工单位要进行自检,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要求后,向监理单位提交验收申请。
监理单位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初验,对发现的问题要求施工单位整改。
整改完成后,再由建设单位组织各方进行正式验收。
验收时,要依据相关的标准、规范和设计文件进行。
验收人员要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经验,认真查看工程资料和现场实物。
对于关键部位和重要工序,要进行重点检查和检测。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是确保工程质量的一个重要环节,所有的施工工序必须按照相关规范进行验收。
下面是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一部分内容,供参考。
1. 验收范围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范围包括基础设施工程、建筑工程和装饰工程。
涵盖施工整个过程,从施工前的准备工作到施工中的各个阶段,以及施工完工后的维护和保养。
2. 验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同时根据工程类型和具体要求进行细化。
验收标准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工程质量、安全防护、材料使用、施工工艺、工程设备的安装和调试、工程保护、环境保护等。
3. 验收程序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程序分为三个阶段:初验、终验和竣工验收。
初验是指在工程开工后,对施工过程中的各个环节进行检查和评估,确保施工符合安全和质量要求;终验是指在施工完工前,对施工质量进行综合验收,包括工程结构、装饰装修、设备安装等方面;竣工验收是指在施工完工后,对整个工程进行综合验收,确认工程质量符合规定。
4. 验收标准与要求验收标准和要求是建筑施工质量验收的基础,涉及建筑设计规范、施工工艺规范、工程质量检测标准等。
验收标准和要求必须明确、详细,并立足于实际情况,具有可操作性。
5. 验收方法和工具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可以使用可视检查、抽样检测、实物测量和试验等方法进行。
同时,也可以使用各种工具设备,如测量仪器、检测仪器、试验仪器等,以确保验收工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6. 验收结果处理对于验收结果中发现的不合格问题,应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确保工程质量达到验收标准。
同时,对于合格的部分,应做好相应的记录和归档工作,以备将来的参考和使用。
总结起来,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是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的基础,是保证工程质量的一个重要手段。
通过设定验收范围、标准和要求,制定验收程序和方法,以及对验收结果进行处理,可以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规定,提高建筑施工质量。
同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也可以作为建筑监理和工程验收部门进行监督和评估的依据,对于保障建筑工程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新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新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提高建筑工程施工质量,保障工程质量安全,加强对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监督和管理,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活动,包括项目前期准备、施工过程和竣工验收等不同阶段的验收工作。
第三条施工单位应按照本规范的要求,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确保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符合相关要求。
第四条监理单位应加强对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监督和检查,对发现的质量问题及时提出整改要求,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和验收。
第五条业主单位应组织有关部门和专业人员对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进行验收,保障工程质量安全。
第二章施工前期准备验收第六条在施工前,施工单位应做好施工前期准备工作,确保施工的顺利进行。
第七条施工单位应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工程施工图纸、施工材料等相关资料,并按要求对施工班组进行培训。
第八条施工单位应按照规定对施工现场进行规划布置,设置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确保施工现场安全。
第九条施工单位应按照要求进行现场勘察和测量工作,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设计要求。
第十条施工单位应按照规定对施工机械设备进行检测和维护,确保设备良好运转。
第三章施工过程验收第十一条施工单位应按照工程施工图纸和施工方案进行施工,保证施工质量符合设计要求。
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应按照规范要求对混凝土、钢筋、砌体、抹灰等工程材料进行验收,保证材料质量符合要求。
第十三条施工单位应按照规范要求对施工质量进行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质量问题。
第十四条施工单位应确保施工人员持证上岗,按要求进行操作,保障施工质量安全。
第十五条施工单位应按照规范要求对施工过程进行记录和报告,保留相关资料备查。
第四章竣工验收第十六条施工单位应在竣工时对建筑工程进行自检验收,并编制竣工验收报告。
第十七条监理单位应对建筑工程进行验收,并出具竣工验收报告。
第十八条业主单位应进行验收确认,确认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符合要求。
第十九条施工单位应按照规定对竣工文件进行整理和归档,做好工程档案管理工作。
建筑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建筑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建筑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建筑施工质量是保证建筑物安全和耐久性的重要标准之一,要求建筑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制定和执行,以确保建筑施工质量的符合规定要求。
一、验收前准备1. 验收前应将建筑施工项目的设计文件、施工合同、施工方案等相关文件整理完备,并按规定提交给验收部门。
2. 项目施工完毕后,施工单位应自行组织人员对建筑物进行自检,并解决发现的问题。
二、施工质量验收内容1. 结构主体验收:主要包括建筑物的地基、框架结构、墙体和屋面等主要构件的验收;主要检查结构的稳定性、安全性和耐久性等方面的问题。
2. 室内装饰验收:主要检查室内装饰工程的设计、安装质量,如水电安装、瓷砖、木工等装饰材料的质量。
3. 给排水工程验收:主要检查建筑物内外的给排水工程的设计、施工质量及有效排水情况。
4. 电气工程验收:主要检查建筑物内外的电气工程的设计、施工质量及电器设备的安全和功能正常情况。
5. 暖通工程验收:主要检查建筑物的暖通工程的设计、施工质量及供暖、通风、空调等系统的运行情况。
6.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验收:主要检查建筑物内外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设计、施工质量及功能是否正常。
7. 综合验收:对整个建筑物施工质量的综合评估,包括设计、施工过程、材料使用等方面的综合考核。
三、验收程序1. 验收申请:施工单位应向建设部门提出验收申请,提交相关文件和资料。
2. 审核评定:建设部门对施工单位提交的相关文件和资料进行审核评定,确认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3. 现场验收:建设部门组织相关人员对建筑物进行现场验收,包括对结构、装饰、给排水、电气、暖通等方面进行检查评估。
4. 验收结论:根据现场验收的情况,建设部门向施工单位发放验收结论,包括通过验收、条件通过验收、不通过验收等结果,对于不通过验收的项目,应指出具体问题和整改要求。
四、风险管理在建筑施工质量验收过程中,要加强风险管理,确保建筑物的安全和耐久性。
建设部门应认真对待建筑施工质量验收工作,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监督和管理,确保验收的公正、公平。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规范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规范建筑工程验收程序,保障工程质量安全,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各类建筑工程的施工质量验收。
第三条建设单位应当重视施工质量验收工作,切实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确保施工质量符合相关标准。
第四条施工单位应当依法履行施工质量验收义务,严格按照本规范的要求组织实施验收工作。
第五条监理单位要加强对施工质量验收的监督检查,并按照规范要求提出验收意见。
第六条施工单位、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施工质量验收档案,保存相关验收文件,为今后的工程质量评定和审计提供依据。
第七条地方政府建设行政部门要加大对施工质量验收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施工质量符合相关标准。
第八条对于严重违反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责任。
第二章施工质量验收程序第九条施工单位应当提前向建设单位提交建筑工程竣工验收申请,并准备好相关验收资料。
第十条建设单位应当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和监理人员对建筑工程进行验收,并填写验收报告。
第十一条验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结构、防水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等各项工程质量的检查验收。
第十二条验收过程中如发现问题,应当及时整改并重新验收。
第十三条建设单位要对施工单位提交的验收报告进行审核,并作出最终验收意见。
第十四条施工单位应当配合建设单位完成工程整改并颁发相应的质量证书。
第十五条监理单位应当对建设单位的验收意见进行评审,并提出意见建议。
第十六条文档资料管理部门负责建立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档案。
第十七条施工单位、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要确保验收文件的完整性和真实性,便于今后的查阅。
第三章施工质量验收标准第十八条施工单位要按照相关国家标准和规范要求进行施工,确保建筑工程质量。
第十九条验收人员应当具备相关资质和经验,能够独立完成验收工作。
第二十条对于不同类型的建筑工程,要有相应的验收标准和要求。
第二十一条对于建筑施工中的特殊工程,要有专门的验收标准和监督程序。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一、引言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是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规范要求的重要环节。
为了保证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准确性和公正性,制定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具有重要意义。
二、验收标准1. 施工质量验收应基于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例如《建筑工程质量验收标准》等。
验收过程中应对施工质量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的评估。
2. 施工质量验收应根据工程的性质和规模制定相应的验收标准,确保满足建筑工程相关技术要求和安全标准。
3. 施工质量验收应充分考虑现场条件、施工进度、质量管理等因素,确保验收过程适应实际情况。
三、验收内容1. 施工工序验收:包括地基处理、给水排水、电气安装等工序的验收,以保证各项工序符合规范要求。
2. 施工质量验收:包括结构工程质量、建筑装饰工程质量、供电与照明工程质量、通风与空调工程质量等方面的验收。
3. 安全验收:包括施工场地的安全防护、施工过程中的施工安全措施等方面的验收,以保障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性。
四、验收程序1. 准备工作:验收前,需完成工程的全部施工,并做好相关文件和材料的整理工作。
2. 验收申请:由施工单位向验收单位提交书面验收申请,并附上相应的资料。
3. 施工质量评估:验收单位按照相关标准对工程质量进行评估,可以进行现场勘察和取样检测等评估手段。
4. 验收结果公示:验收结果需公示一定时间,以便各方意见的反馈和异议的处理。
5. 签订验收文件:在验收结论和各方意见充分沟通的基础上,签订正式的验收文件。
五、验收结论1. 合格验收:工程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达到验收标准,可正式交付使用。
2. 部分合格验收:工程质量在某些方面达到验收标准,但仍存在一些不符合要求的地方,需进行整改后方可交付使用。
3. 不合格验收:工程质量严重不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需进行重新施工或其他处理措施。
六、验收结果的意义1. 对施工单位:验收结果是对施工单位质量管理的一种评价,对未来的业绩和信誉有重要影响。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一、引言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是确保工程质量达到预期标准的重要程序,它对于保证建筑工程安全、可靠、稳定的使用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介绍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规范及要求,以保证建设项目的质量和安全。
二、施工质量验收要求1.施工质量验收程序施工质量验收程序是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的基础,主要包括资料准备、承包商提交验收文件、验收机构组织验收、验收报告编制等步骤。
施工质量验收程序应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并结合具体工程项目的特点进行调整和优化。
2.施工质量验收内容施工质量验收内容主要包括建筑结构、建筑装饰、建筑设备安装等方面的检查。
建筑结构方面应检查混凝土浇筑、钢筋绑扎、梁柱墙体的垂直度和连续性等;建筑装饰方面应检查墙面、地面、天花板的平整度和规整度等;建筑设备安装方面应检查管道、线路的安装质量以及设备的功能运行是否正常等。
3.施工质量验收标准施工质量验收标准是根据国家相关的施工规范和设计文件制定的。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主要包括结构强度、表面平整度、工程质量工艺等方面的要求。
验收标准应明确规定各项指标的标准值和允许偏差范围,以确保工程的质量达到预期标准。
4.施工质量验收报告施工质量验收报告是验收结果的正式记录和处理,它主要包括验收结论、验收意见和整改要求等内容。
验收报告应由验收机构编制,并向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提交,建设单位应对报告进行审查并做出相应的处理。
三、施工质量验收管理1.建立施工质量验收制度建立施工质量验收制度是保证施工质量验收的有效进行的重要举措。
施工质量验收制度应包括验收程序、验收标准、验收报告及处理要求等方面的内容,并应进行定期的评估和修订。
2.加强施工质量验收人员培训施工质量验收人员应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并接受持续的培训和考核。
建立完善的培训机制,确保施工质量验收人员能够熟悉掌握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相关知识和技能。
3.优化施工质量验收流程通过优化施工质量验收流程,减少不必要的环节和重复工作,提高验收效率和工程质量。
完整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完整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是确保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符合规定标准的重要文件。
本文将为您介绍完整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以便工程建设者和相关方了解应遵循的验收标准。
一、总则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是指在施工过程中,通过检查、试验和鉴定,对各项工程质量进行评定,并作出符合规定标准的判定。
验收是确保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重要环节,对于确保工程质量、保障工程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二、验收资料准备进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必须准备相应的验收资料。
验收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合同及补充协议、施工组织设计、材料试验报告等。
验收资料的准备必须齐全,确保能够全面、准确地评定施工质量。
三、验收内容及方法1. 结构验收:主要包括审查结构及其构造物的影响、验收安全防护装置、检查建筑物的基础、主体结构和节点的质量。
2.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主要包括验收材料的质量、检查砌体和混凝土工程的施工质量、各类管道和设备的安装质量等。
3. 室内装饰装修工程验收:主要包括墙面、天花板、地板、门窗、墙面涂料等的验收,确保装修工程符合设计要求。
4. 电气工程验收:主要包括验收电气安装是否符合规定要求,电气设备和设施是否合格、安全。
5. 给排水工程验收:主要包括排水系统、给水系统、卫生设备和施工质量的验收。
四、验收标准和判定1. 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要参照国家或行业标准,并结合设计文件的要求进行判定。
2. 判定:根据验收结果,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可以判定为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
合格标志着施工质量达到规定的标准,基本合格表示有一些不影响工程实用和安全的小问题,不合格表示存在严重的施工质量问题。
五、验收后处理根据验收结果,可以进行相应的处理。
合格的建筑工程可以正常投入使用,基本合格的建筑工程需要在一定时期内整改,并进行复验,不合格的建筑工程需要整改至合格标准后方可使用。
六、监督检查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过程中,还需要进行监督检查,以确保验收结果的合理性和准确性。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是保证工程质量的重要环节,本文将就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进行详细阐述。
一、验收范围: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范围包括结构、设备、装饰和环境等方面的验收内容。
二、验收标准:1. 结构验收标准:(1)混凝土验收标准:混凝土强度不低于设计强度要求,并且不存在大的裂缝、空鼓和泛碱现象。
(2)钢筋验收标准:钢筋的布置符合设计要求,钢筋的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3)砌体验收标准:墙体的垂直度和平整度符合设计要求,墙体块石的粘结牢固,无空鼓和脱落现象。
2. 设备验收标准:(1)电气设备验收标准:电气设备的安装工艺符合规范,设备的接线牢固可靠,符合电气安全要求。
(2)给排水设备验收标准:给排水设备的安装质量符合规范,设备的使用功能完好,无泄漏现象。
(3)通风设备验收标准:通风设备的运行正常,并且符合通风要求。
3. 装饰验收标准:(1)墙面装饰验收标准:墙面装饰的表面平整度符合要求,装饰材料的拼接无间隙和脱落现象。
(2)地面装饰验收标准:地面装饰的平整度和防滑性符合要求,装饰材料的砖面无开裂现象。
(3)天花板装饰验收标准:天花板的平直度和表面光洁度符合要求,装饰材料的连接无开裂和脱落现象。
4. 环境验收标准:(1)绿化环境验收标准:绿化树木的种类和数量符合设计要求,绿化带的养护工作到位。
(2)污水处理验收标准: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正常,并能达到环保要求。
(3)噪声和振动控制验收标准:噪声和振动的水平符合设计要求,在建筑周围没有引起不适的问题。
三、验收程序:1. 施工阶段验收:根据工程进度和质量要求,对施工过程中的关键节点和重要部位进行验收。
2. 完工前验收:在工程完工之前,对各项工作进行全面、系统的验收,确保工程质量达到设计要求。
3. 完工后验收:在工程竣工之后,对工程进行最终验收,包括工程质量、环境问题的检查和评估。
四、验收文件:验收后应编制验收报告,并由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签署,作为工程竣工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第一章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一、总则为了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统一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保证工程质量,制订了本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并作为建筑工程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统一准则。
本标准依据现行国家有关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管理标准和有关技术标准编制。
建筑工程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必须与本标准配套使用。
二、术语1、建筑工程:为新建、改建或扩建房屋建筑物和附属构筑物设施所进行的规划、勘察、设计和施工、竣工等各项技术工作和完成的工程实体。
2、建筑工程质量:反映建筑工程满足相关标准规定或合同约定的要求,包括其在安全、使用功能及其在耐久性能、环境保护等方面所有明显和隐含能力的特性总和。
3、验收:建筑工程在施工单位自行质量检查评定的基础上,参与建设活动的有关单位共同以检验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的质量进行抽样复验,根据相关标准以书面形式对工程质量达到合格与否做出确认。
4、进场验收: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材料、构配件、设备等按相关标准规定要求进行检验,对产品达到合格与否做出确认。
5、检验批:按同一的生产条件或按规定的方式汇总起来供检验用的,由一定数理样本组成的检验体。
6、检验:对检验项目中的性能进行量测、检查、试验等,并将结果与标准规定要求进行比较,以确定该项性能是否合格。
7、见证取样检测:在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监督下,由施工单位有关人员现场取样,并送至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单位所进行的检测。
8、交接检验:由施工的承接方与完成方经双方检查并对可否继续施工做出确认的活动。
9、主控项目:建筑工程中对安全、卫生、环境保护和公众利益起决定性作用的检验项目。
10、一般项目:除主控项目以外的检验项目。
11、抽样检验:按照规定的抽样方案,随机地从进场的材料、构配件、设备或建筑工程检验项目中,按检验批抽取一定数量的样本进行检验。
12、抽样方法:根据检验项目的特性所确定的抽样数量和方法。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管理,提高建筑工程质量,保障工程施工质量和工程验收的公正性和合理性,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依据国家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执行。
第三条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应当实行全程监督、程序透明、责任明确的原则,建立健全质量验收评价机制。
第四条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内容应当包括工程设计文件复核、施工图审查、质量验收试验、检测报告审核、技术评审等内容。
第二章施工质量验收的依据与程序第五条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依据包括国家有关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施工合同。
第六条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程序应当包括经验收单位申请验收、验收单位受理、验收准备、验收过程、验收结论上报、建设单位验收批准等环节。
第七条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应当由具备相应资质的验收单位进行,验收单位应当对施工质量验收工作负责。
第八条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应当由建设单位监督,并保留相关材料、文书和记录,建设单位应当对施工质量验收过程进行监督,并对验收结论负责。
第九条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应当按照工程质量管理手册的规定进行,严格执行验收标准和程序。
第十条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过程中,应当逐步检查、逐项验收、逐次复核,确保验收结果真实可靠。
第三章施工质量验收的要求第十一条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应当严格按照设计文件和合同要求进行,不得违反规定进行验收。
第十二条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要素:(一)构件尺寸、形状、位置、结构性能等方面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二)材料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应标准要求;(三)工程施工完工质量符合施工合同的约定;(四)工程验收试验符合技术标准和验收规程。
第十三条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和工作经验,并按照规定参加培训和考核。
第十四条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单位应当配备必要的检测设备和设施,确保验收工作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建筑工程施工验收规范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1.建筑工程应按照下列规定标准进行施工质量控制。
1)、建筑工程采用的主要材料、半成品、成品、建筑构配件、器具和设备等应进行现场验收。
凡涉及安全、功能的有关产品, 应按照各专业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规定进行复验, 并经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技术负责人)检查认可,2)、各工序应按照施工技术标准进行质量控制, 每道工序完成后, 应进行检查。
3)、相关各专业工种之间, 应进行交接检验, 并形成记录。
未经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技术负责人)检查认可, 不得进行下道工序。
2.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应按照下列要求进行验收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应符合本标准和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2)、建筑工程施工应符合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的要求。
3)、参加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各方人员应具备规定的资格。
4)、工程质量验收均在施工单位自行检查评定的基础上进行。
5)、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由施工单位通知有关单位进行验收, 并形成验收文件。
6)、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 应按照规定进行见证取样。
7)、检验批的质量应按照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验收。
8)、对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重要分部工程应进行抽样检测。
9)、承担见证取样检测及有关结构安全检测的单位应具有相应资质。
10)、工程的观感质量应由验收人员通过现场检查, 并应共同确认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的程序和组织一、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的程序与组织检验批和分项工程应该由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项目专业质量(技术)负责人等进行验收。
分部工程应该由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技术, 质量负责人等进行验收。
地基与基础, 主体结构分部工程的勘察, 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施工单位技术, 质量负责人等进行验收单位工程完工后, 施工单位应自行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评定, 并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验收报告。
建设单位接到工程验收报告后, 应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含分包), 设计, 监理等单位负责人进行单位工程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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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一、GB50202-2002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二、GB50203-2002 《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三、GB50204-2002 《砼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四、GB50207-2002 《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五、GB50208-2002 《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六、GB50209-2002 《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七、GB50210-2001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规范学习内容GB50202-2002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1、灰土地基、砂和砂石地基、土工合成材料地基、粉煤灰地基、强夯地基、注浆地基、预压地基,对地基强度或承载力进行检验,每单位工程不应少于3点,1000m2以上工程,每100m2至少应有1点,3000m2以上工程,每300 m2至少应有1点,每个独立基础下至少应有1点,基槽每20延长米应有1点。
2、水泥土搅拌桩复合地基、高压喷射注浆桩复合地基、砂桩地基、振冲桩复合地基、土和灰土挤密桩复合地基,水泥粉煤灰碎石桩复合地基及夯实水泥土桩复合地基,承载力检验,数量为总数的0.5%~1%,不少于3处,单桩强度检验数量为总数的0.5%~1%,不少3根。
3、灰土地基有配合比、分层回填压实系数检测。
4、砂石垫层有配合比、分层回填压实系数检测。
5、石灰有检测试验报告,有石灰粒径、涂料有机质含量试验。
6、砂石垫层、砂石有复试报告,有砂石料、有机质含量、含泥量、粒径等检测,水泥土搅拌桩承重取90d试件。
7、粉煤灰地基,粉煤灰有复试报告,有粉煤灰粒径、氧化铝及二氧化硅含量、烧矢量等检测。
8、灌注桩每浇筑50 m3必须有1组试件,小于50 m3的桩,每根桩必须有1组试件。
9、静力压桩硫磺胶泥半成品应每100kg做一组试件(3件)。
10、成品桩有产品合格证。
11、回填土有配合比、分层回填压实系数检测、填筑厚度使用柴油打夯机分层厚度200~250mm。
冬季回填厚度应比常温减少20%~50%。
12、每层回填土均应做隐蔽,并按每层分划检验批进行验收。
GB50203-2002 《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1、水泥进行安定性、强度复检。
水泥检验批规定:按水泥厂年生产能力规定。
●120万t以上,以不超过1200t为一编号;●60万~120万t,以不超过1000t为一编号;●30万~60万t,以不超过600t为一编号;●10万~30万t,以不超过400t为一编号;●10万t以下,以不超过200t为一编号;2、M5以上混合砂浆,砂含泥量不应超过5%。
3、砂浆中掺入有机塑化剂应有砌体型式检验报告。
(塑化剂:如微沫剂,是松香、碱及加水熬制成,其润滑作用)4、砂浆试块不超过250 m3砌体的各类型及强度等级的砌筑砂浆,每台搅拌机至少抽检一次;在砂浆搅拌机口随机取样制作砂浆试块(同一盘砂浆只应制作一组试块)。
5、蒸压(养)砖的产品龄期不应少于28d。
6、砖抽样:烧结砖15万块、多孔砖5万块、灰砂砖及粉煤灰砖10万块、烧结空心砖强度试验,按3万块为一批,蒸压加气砼块同品种、同规格、同等级的砌块,以1万块为一批、轻骨料砼小砌块同密度、强度、质量同一生产工艺,以1万块为一批。
7、砼小型空心砌块所用产品龄期不小于28d。
8、同一产地的石材至少应抽检一组。
9、用轻骨料砼小型空心砌块或蒸压加气砼砌块砌筑,墙底应砌烧结普通砖或多孔砖,或普通砼小型空心砌块,或普通砼小型空心砖砌块,或现浇砼坎台等,高度不易小于200mm。
10、空心砖、轻骨料砼小型空心砌体的砌体灰缝应为8~12mm。
蒸压加气砼砌体的水平灰缝厚度及竖向灰缝宽度分别宜为1.5mm和20mm。
抽查10%,且不应少于3间。
11、填充墙、梁、板底砌筑,应待填充墙砌筑完至少间隔7d后再补砌。
12、冬期施工砂浆试块留置,除按常温规定要求外,尚应增留不少于1组与砌体同条件养护的砌块,28d后检测强度。
13、当采用掺盐砂浆法施工时,宜将砂浆强度等级按常温施工的强度等级提高一级。
关于术语:1、型式检验确认产品或过程应用结果适用性所进行的检验。
2、原位检测采用标准的检测方法,在现场砌体中选样进行非破损或为破损检测,以判定砌体砂浆(砼)和砌体实体(砼)强度的检测。
★砌筑砂浆的强度等级是以70.7×70.7×70.7(mm)立方体砂浆试块(一组为6块)拆模后,再继续标准养护至28d后的抗压强度来确定的,标准养护的条件是:①水泥混合砂浆应为温度20±30C,相对湿度60~80%;②水泥砂浆和微沫砂浆应为温度20±30C,相对湿度90%;③养护期间,试件彼此间隔不少于10mm。
GB50204-2002 《砼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1、模板安装、拆除有施工方案。
3、钢筋隐蔽工程验收,内容包括:●纵向受力筋的品种、规格、数量、位置等;●钢筋的连接方式、接头位置、接头数量、接头面积百分率等;●箍筋、横向钢筋的品种、规格、数量、间距等;●预埋件的规格、数量、位置等。
4、钢筋进场按每一个批次和产品的抽样检验方案确定。
5、对抗震要求(一、二级)纵向受力筋强度满足以下要求:●强屈比不应小于1.25;(抗拉强度与屈服强度实测值)●屈强比不应大于1.3;(屈服强度实测值与强度标准值)6、砼中使用水泥按同一生产厂家、统一等级、同一品种、同一批号且连续进场的水泥,袋装不超过200t为一批,散装不超过500t为一批进行复试。
使用的水泥严禁是氯化物水泥。
7、外加剂有出厂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和复试。
8、含氯化物的外加剂应有检测,掺和料(粉煤灰)复试。
9、粗细骨料进行复试,400m3(并提供质量证明书)。
10、宜采用饮用水,当采用其他水源时有水质试验报告。
11、砼配合比有开盘鉴定,开始生产时应至少留置一组标养试件。
12、砼拌制前,应测定砂、石含水率,每工作班检查一次。
13、砼强度试件,在砼浇筑地点随机抽取●每拌制100盘且不超过100 m3的同配合比的砼,不少于一次。
●每工作班拌制的同一配合比的砼不足100盘时,不少于一次。
●当一次连续浇注超过100 m3时,同一配合比的砼每200 m3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每一楼层、同一配合比的砼,取样不少于一次。
●每次取样至少留置一组标养试件,同条件按实际需要。
14、砼养护●浇筑完毕后12h内对砼加以覆盖并保温养护。
●普通砼7d,抗渗砼14d以上。
15、砼同条件试件符合第10章及附录D规定。
16、结构实体检验●结构安全的重要部位进行;●内容:砼强度、钢筋保护层厚度;●以同条件养护的试件强度为依据检验砼强度,或采用非破损或局部破损的检测方法;●当同条件养护试件强度的检验结果符合GB107有关规定,砼强度判定合格;●对钢筋保护层厚度的检测,符合附录E规定;●当以上不合格,应委托相应资质等级检测机构进行检验。
17、质量不符合要求,应按下列规定进行处理。
●经返工、返修或更换构件、部位的检验批,应重新进行验收。
●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达到设计要求的检验批,应予以验收。
●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达不到设计要求,但经原设计单位核算并确认仍可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检验批,可予以验收。
●经返修或加固处理能够满足结构安全使用要求的分项工程,可根据技术处理方案和协商文件进行验收。
●通过返修或加固处理仍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的,应不予以验收。
GB50207-2002 《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1、确定屋面防水工程防水等级,共4级,一般高层建筑为二级。
2、有屋面施工方案。
3、专业防水队伍有资质,作业人员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上岗证。
4、屋面工程用的防水、保温隔热材料应有产品合格证和性能检测报告,并进行复试,符合附录A附录B要求。
5、屋面找平层材料有配合比报告,复试报告。
6、防水层有雨后或淋水、蓄水检验,淋水持续2h后进行,蓄水不应少于24h。
7、细石砼防水层材料要求:●水泥用量不得少于330kg/m3,水灰比不应大于0.55,强度不应低于C20。
●含砂率宜为35%~40%,含泥量不应大于2%。
●粗骨料含泥量不应大于1%。
●灰砂比宜为1:2~1:2.5。
8、瓦屋面应做雨后或淋水试验。
9、架空屋面隔热制品质量要求:●非上人屋面粘土砖不应低于Mu10。
●砼板强度不低于C20,钢丝网片。
10、屋面工程隐蔽验收记录:●卷材、涂膜防水层的基层;●密封防水处理部位;●细部做法(天沟、檐沟、泛水、檐口、水落口、变形缝、伸出屋面管道、防水构造),并附图;●卷材、涂膜防水层的搭接宽度和附加层;●刚性保护层与卷材、涂膜防水层之间的隔离层。
GB50208-2002 《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1、确定地下工程防水等级,共4级。
2、防水工程施工方案,有主体及细部构造的防水技术要求。
3、专业防水队伍有资质,主要施工人员应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指定单位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
4、防水材料有产品合格证书和性能检测报告,并进行抽样复试。
(附录A、B)5、安全功能检测:地下室防水效果检查记录(附录C)。
6、方水砼所用材料符合规定:(1)、水泥强度不应低于32.5级;(2)、碎石或卵石颗粒宜为5~40mm,含泥量不得大于1.0%,泥块含量不得大于1.0%;(3)、砂宜用中砂,含泥量不得大于3.0%,泥块含量不得大于1.0%;(4)、水不含有害物质的洁净水;(5)、外加剂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一等品级以上的质量要求;(6)、粉煤灰级别二级以上,掺量不宜大于20%;硅粉不大于3%。
7、配合比符合以下规定:(1)、试配要求的抗渗水压应比设计值提高0.2Mpa;(2)、水泥用量不得少于300kg/m3;掺有活性掺和料时,水泥用量不得少于280kg/m3;(3)、砂率宜为35%~45%,灰砂比宜为1:2~1:2.5;(4)、水灰比不得大于0.55;(5)、泵送时入泵坍落度宜为100~140mm。
8、拌制和浇注过程符合规定。
9、连续浇筑砼每500m3留置一组抗渗试件,且每项工程不得少于两组。
10、地下防水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卷材、涂料防水层的基层;●防水砼结构和防水层被掩盖的部位;●变形缝、施工缝等防水构造的做法;●管道设备穿过防水层的分固部位(包括埋件:模板用螺栓);●基坑的超挖和回填;12、所用材料符合下列规定:●水泥强度不应低于32.5级;●砂采用中砂,粒径3mm以下,含泥量不得大于1%,硫化物和硫酸盐含量不得大于1%;●水无害洁净水;●聚合物乳液外观质量,无颗粒、异物和凝固物;●外加剂为一等品以上。
13、按每一层进行检验批验收和填写隐蔽记录。
14、水泥砂浆防水层施工需提供:外加剂、掺和料合格证、检验报告,复试报告,有配合比报告。
15、防水层保护层应进行隐蔽验收,应注意保护层与防水层之间应无空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