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破产法(答案定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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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法及答案解析

破产法及答案解析

案例12007年8月20日,甲公司就自己不能支付到期债务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人民法院于2007年9月1日裁定受理甲公司的破产申请,同时指定某会计师事务所为破产管理人。

管理人接管甲公司后,对甲公司的资产、负债进行了清理,有关清理情况如下:(1)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甲公司的资产总额为5600万元(全部财产的变现价值)。

其中,全部厂房变现价值520万元,办公楼变现价值为650万元;全部机器设备变现价值480万元。

(2)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负债总额为11000万元。

其中,流动负债的情况为:①应付职工工资180万元,未交税金220万元;②短期借款900万元。

其中,2007年3月5日,以甲公司全部厂房作抵押,向中国工商银行贷款500万元;2007年6月1日,以全部机器设备作抵押,向中国建设银行贷款400万元。

③应付账款640万元,其中包括但不限于:(A)应付乙公司到期货款380万元。

乙公司经多次催要无效后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07年8月10日,人民法院终审判决甲公司支付乙公司欠款及违约金和赔偿金等共计400万元。

乙公司申请强制执行,人民法院对甲公司办公楼予以查封。

人民法院受理甲公司破产申请时,此判决尚未执行。

(B)应付丙公司2005年9月18日到期货款180万元,2006年8月18日应丙公司的要求,甲公司与丙公司签订了一份担保合同,担保合同约定:以甲公司全部机器设备作抵押,若2007年8月18日前甲公司仍不能支付丙公司180万元的货款,则以甲公司机器设备变卖受偿。

(C)应付丁公司2007年8月1日到期货款200万元。

(3)2006年7月,甲公司为逃避债务而隐匿230万元的财产。

(4)2007年6月,甲公司已经知道自己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即将破产,仍向债权人戊公司清偿了90万元。

(5)甲公司的股东用于出资的房产在出资时作价600万元,而当时的实际价值仅为520万元。

(6)人民法院的诉讼费用30万元,管理人报酬20万元,为继续营业而支付的职工工资及社会保险费用150万元。

破产法第六章

破产法第六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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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变价和分配
对于附生效条件或者解除条件的债权, 对于附生效条件或者解除条件的债权,管理人应当将 其分配额提存。在最后分配公告日, 其分配额提存。在最后分配公告日,生效条件未成就或者解除条
件成就的,应当分配给其他债权人;在最后分配公告日,生效条件 件成就的,应当分配给其他债权人;在最后分配公告日, 成就或者解除条件未成就的,应当交付给债权人。 成就或者解除条件未成就的,应当交付给债权人。
债权人未受领的破产财产分配额,管理人应当提存。 债权人未受领的破产财产分配额,管理人应当提存。
债权人自最后分配公告之日起满二个月仍不领取的, 债权人自最后分配公告之日起满二个月仍不领取的,视为放弃受领 分配的权利,应当将提存的分配额分配给其他债权人。 分配的权利,应当将提存的分配额分配给其他债权人。
财产数量不足以支付分配费用的,不再进行追加分配,由人 民法院将其上交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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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法律责任
1、民事责任: 、民事责任: (1)企业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违反 企业董事、 忠实义务、勤勉义务,致使所在企业破产的, 忠实义务、勤勉义务,致使所在企业破产的,依法 承担民事责任。 承担民事责任。
上述人员, 上述人员,自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三年内不得担任任 何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何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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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破产程序的终结
4、管理人应当自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 、 十日内,持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 十日内,持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 向破产人的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向破产人的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5、管理人于办理注销登记完毕的次日 、 终止执行职务。 终止执行职务。
(存在诉讼或者仲裁未决情况的除外 )
破产企业的董事、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 资计算。 资计算。

第六章企业破产法案例分析题参考答案

第六章企业破产法案例分析题参考答案

教材P 123:第六章 企业破产法案例分析题参考答案 1.不合法。

因为:.不合法。

因为:首先,根据破产法规定,债务人及其他主体提出的破产申请,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破产申请之日起15日内裁定是否受理。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裁定受理期限的,特殊情况需要延长裁定受理期限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可以延长15日。

本题中,债务人A 公司于2007年6月10日向法院申请破产,法院依法最迟应在6月25日作出裁定,但是法院未经上一级法院批准,在6月27日才做出裁定,显然违法了法律规定。

律规定。

其次,根据破产法规定,根据破产法规定,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少不得少于30日,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

本题中,规定的申报期限只有20日,违反了法律规定。

2.A 公司达到了破产界限。

因为:公司达到了破产界限。

因为:根据破产法规定,根据破产法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偿债能力的,应依法规定清理债务。

根据法律规定可知,企业达到破产界限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二是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偿债能力。

者明显缺乏偿债能力。

本题中,A 公司因经营管理不善,公司因经营管理不善,对近三年到期和逾期的债对近三年到期和逾期的债务本息均无力偿还,并呈现出连续性状态。

可见,A 公司已经符合法律规定达到了破产界限。

合法律规定达到了破产界限。

3.有50万元。

分析如下:万元。

分析如下:第一,800万元房产分别担保了400万债权与1000万元债根据法律规定担保物不能作为破产财产,故此部分财产不能故此部分财产不能权,根据法律规定担保物不能作为破产财产,按照破产财产分配顺序供其债权人分配。

按照破产财产分配顺序供其债权人分配。

由于A公司在破产程序终结时仍未收回的债权250万元,故此部分财产实际上也不能按照破产财产分配顺序供其债权人分配。

破产法答案

破产法答案

一、单选题1、B.企业破产法第39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出卖人已将买卖标的物向作为买受人的债务人发运,债务人尚未收到且未付清全部价款的,出卖人可以取回在运途中的标的物。

但是,管理人可以支付全部价款,请求出卖人交付标的物。

2、B.企业破产法第40条规定债权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前对债务人负有债务的,可以向管理人主张抵销。

3、A.企业破产法第59条规定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为债权人会议的成员,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享有表决权。

有表决权、无表决权的债权人均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

该法第62条规定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由人民法院召集,之后的债权人会议由管理人召集主持。

4、A.乙公司的债权在到期后两年期间未向南翔公司提出履行申请,属于自然之债。

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第215条延长了申请执行的年限,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

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丁公司的债权履行期限尚未到期。

所以能申请债务人破产清算的债权人的债权,应当属于已到期而债务人尚未履行,且债权人行使债权无瑕疵的情形。

5、D.现行的企业破产法设置了管理人,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应当同时指定管理人。

管理人是接管债务人并处理债务人经营管理和破产事务的个人或组织,可以是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

管理人的职责有管理和处分债务人的财产。

管理人的报酬由人民法院确定。

管理人不能胜任的,债权人会议可以申请人民法院予以更换。

6、A.企业破产法规定了债务人对债权人的破产申请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法院通知后7日内向法院提出。

法院则应当在债务人异议期满后10日内作出裁定是否受理。

如果法院作出不予受理的裁定,申请人应当在收到裁定后的10日向上一级法院上诉。

7、D.企业破产法第30条规定了破产申请受理时属于债务人的全部财产,以及破产申请受理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债务人取得的财产,为债务人财产。

第39条还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出卖人已将买卖标的物向作为买受人的债务人发运,债务人尚未收到且未付清全部价款的,出卖人可以取回在运途中的标的物。

注册会计师经济法第六章复习资料

注册会计师经济法第六章复习资料

第六章企业破产法一、破产申请1、破产原因〔P250〕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缺乏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2、破产申请〔P250-251〕〔1〕债务人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务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与解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2〕债权人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解释】债务人有“重整、与解或者破产清算〞三个选择,债权人有“重整或者破产清算〞两个选择。

〔3〕清算人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缺乏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解释】〔2021年新增〕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与国公司法>假设干问题的规定〔二〕?的规定,人民法院指定的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与财产清单时,发现公司财产缺乏清偿债务的,可以及债权人协商制订有关债务清偿方案,清偿方案经全体债权人确认且不损害其他利害关系人利益的,人民法院可依清算组的申请裁定予以认可。

清算组依据该清偿方案清偿债务后,应向人民法院申请裁定终结清算程序。

债权人对债务清偿方案不予确认或法院不予认可的,清算组应当依法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3、司法解释〔2021年新增〕〔P25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正确审理企业破产案件为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提供司法保障假设干问题的意见?〔2009年6月12日公布〕的规定,对于已经出现破产原因的企业,人民法院要依法受理符合条件的破产清算申请,通过破产清算程序使其从市场中有序退出。

对于虽有借破产逃废债务可能但符合破产清算申请受理条件的非诚信企业,也要将其纳入到法定的破产清算程序中,通过撤销与否认其不当处置财产行为,以及追究出资人等相关主体责任的方式,使其借破产逃废债务的目的落空,剥夺其市场主体资格。

对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清算的,人民法院审查的重点是债务人是否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而不能以债权人无法提交债务人财产状况说明等为由,不受理债权人的申请。

经济法(第四版)课后习题答案

经济法(第四版)课后习题答案

同步测试参考答案第一章法学基础理论一、单项选择题1.D2.A3.C二、多项选择题1.BC2.ABC 3.ACD第二章公司法一、单项选择题1。

B 2。

D 3。

A 4.B二、多项选择题1。

AC 2。

ABC 3。

AC 4。

ACD第三章合伙企业法一、单项选择题1、B 2、C 3、B 4、D二、多项选择题1、AD 2、CD 3、BC4、BCD第四章外商投资企业法一、单项选择题1。

A 2.C 3。

D 4。

B二、多项选择题1.BC 2.CD 3。

ABC 4.ABC第五章个人独资企业法一、单项选择题1。

B 2。

A 3.A二、多项选择题1.ABD 2.BC 3.AC第六章企业破产法一、单项选择题1.A 2.B 3.D4。

C 5。

C二、多项选择题1。

AB 2。

AC 3.AC 4.ACD 5.ABCD第七章合同法一、单项选择题1。

B 2.A3.D 4.B 5。

A 6.D二、多项选择题1.ABCD2。

ABCD3.ABC 4.ABC 5。

ABC 6.ABCD第八章担保法一、单项选择题1.A 2。

D3.B 4.D 5.D 6.B二、多项选择题1.ACD2.AD 3.AB 4.CD 5.ACD 6.BC第九章工业产权法一、单项选择题1.C 2.B 3.D4.A 5.D 6.C 7.D二、多项选择题1.BC2。

AD3.ACD 4。

AC 5.BD第十章反不正当竞争法一、单项选择题1.C2.D 3。

D 4.A二、多项选择题1.ACD2.AD 3。

AC 4.ACD第十一章产品质量法一、单项选择题1。

A 2.D 3.D 4.C二、多项选择题1.AB 2.AC 3.AC 4。

AD第十二章广告法一、单项选择题1。

D 2.B 3.D 4.B二、多项选择题1。

CD 2。

ACD 3.ACD 4.AB第十三章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一、1.B 2.C 3.D 4。

A二、多项选择题1。

CD 2.BC 3、AB 4、AB第十四章财政税收法一、单项选择题1.A2。

第六章 破产法

第六章 破产法

2、管理人的任职资格
管理人一般由社会中介机构担任。若以个人名义担任管理 人的,依法应当参加执业责任保险。
3、管理人的职责
二、债权人会议
1、债权人会议的组成
由已申报债权的债权人组成。
2、债权人会议的职权和议事规则
3、债权人委员会
成员不超过9人,由债权人代表和一名债务人的职工代表或
工会代表组成。
第四节 破产重整与和解
一、重整
重整制度是指不对无偿付能力债务人的财产立即进行清算, 而是在人民法院主持下制定重整计划,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债 务人按一定方式全部或部分清偿债务,同时债务人可以继续经 营其业务。
二、和解
和解制度是指在法院的主持下,债务人与债权人团体就有 关债务减免、延期清偿、分期付款等事项达成协议,以求暂时 缓解债务人的偿债压力,一次性地清理其债权债务关系。
第六章 破产法
第一节 破产法概述 第二节 破产申请与受理 第三节 管理人与债权人会议
第四节 破产重整与和解
第五节 破产清算
三大破产程序
三大破产程序:和解、重整、清算
和解是预防中小型企业破产的有效措施。
重整制度是预防大型企业破产最为积极有效的制
度。
清算是债权实现和债权消灭的终极途径。
第一节 破产法概述
产人所负的债务相互抵销的权利。 为防止利用抵销权非法谋利,规定某些情形不得 抵销。
撤销权(否认权):
债权人于债务人实施减少其财产的法律行为危及
债权时,可以请求法院予以撤销的权利。
撤销权行使的几种情形。
追回权:
对违反公平清偿原则并有损于债权人共同利益而
处分的财产,由管理人依法予以追回该财产的一种权
要求: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管理人是否有权请求人民法院对甲公司将厂房抵押给 乙公司的行为予以撤销?并说明理由。 (2)A银行能否将尚未得到清偿的20万元欠款向管理人申 报普通债权,由甲公司继续偿还?并说明理由。 (3)如果管理人决定解除甲公司与丁公司之间的广告代理 合同,并由此给丁公司造成实际损失5万元,则丁公司可以向管 理人申报的债权额应为多少?并说明理由。 (4)戊公司向管理人提出以19万元债权抵销其所欠甲公司 相应债务的主张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5)甲公司所欠本公司职工工资和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 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共计37.9万元应当如何受 偿?

第六章 破产法资料讲解

第六章 破产法资料讲解

❖ A.债务人 B.债权人 C.管理人 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1/10以上的出资人
D.出资
❖ 在重整期间,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的担保权 暂停行使;债务人的出资人不得请求投资收益分 配;债务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向 第三人转让其持有的债务的股权,但经人民法院 同意的除外。
❖ (二)和解
❖ 和解是指达到破产界限的债务人,为了避免破产 清算,而与债权人会议达成协商解决债务的协议。 是否和解完全依照债务双方当事人意思而定。
❖ 二、破产财产与变价
❖ (一)破产财产
❖ 破产财产是指破产申请受理时属于债务人 的全部财产,以及破产申请受理后至破产 程序终结前债务人取得财产。
❖ (二)撤销权、抵销权
❖ 撤销权是指因债务人实施的减少债务财产 的行为危及债权人的债权时,管理人可以 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行为的权利。
❖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1年内,涉及债务 人财产的下列行为,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 法院予以撤销:(1)无偿转让财产的; (2)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的; (3)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 的;(4)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的; 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 前补充申报。但是,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 其补充分配。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的费用, 由补充申报人承担。
❖ 【思考】1月10日人民法院做出受理甲公 司破产申请的裁定,并于当月20日依法通
知债权人并发出公告,确定债权申报期限 为60日。债权人A享有债权20万元,只到5 月15日,在破产财产进行最后分配前提出 了债权申报。试分析A的申报是否有效? 为什么?
❖ 3.和解协议的终止
❖ 债务人有下列之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经和解债 权人请求,应当裁定终止和解协议的执行,并宣 告债务人破产:(1)拒不执行或者延迟执行和 解协议 ;(2)财务状况继续恶化,足以影响执 行和解协议;(3)给个别债权人除和解协议以 外的特殊利益;(4)转移财产、隐匿或私分财 产;(5)非正常压价出售财产、放弃自己的债 权;(6)对原来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 担保、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等行为。

第六章企业破产法

第六章企业破产法
?(一)破产管理人的产生 《企业破产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管理人由人民法
院指定”。债权人会议认为不能依法、公正执行职 务或者有其他不能胜任职务情形的,可以申请人民 法院予以更换。
管理人的报酬由人民法院确定。属于破产费用,标 准由人民法院确定。
管理人的报酬
? 《企业破产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管理人的报酬由人民 法院确定。债权人会议对管理人的报酬有异议的,有权向 人民法院提出”。
?基层人民法院一般管辖 县、县级市或者区的工商 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企业的破产案件。
? 中级人民法院一般管辖 地区、市级(含本级) 以 上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企业的破产案件。 纳入国家计划调整的国有企业 破产案件。
(二)、破产案件的受理
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申请 之日起 5日内通知债务人。通知中应告知债务人不 得转移资产、逃避债务,不得进行有碍于公平清偿 的行为。
破产法是集实体与程序内容合一的综合性法律。
破产程序法 破产实体法 破产法律责任
破产申请与受理 债权人会议 破产整顿
破产宣告和破产清算 破产程序的终结
破产财产 破产债权 别除权 抵消权 破产费用
破产人责任以及 相关责任人法律制度
三、破产法的适用范围
(一)破产法的主体适用范围 适用范围: 所有的企业法人。 其他法律规定企业法人以外的组织的清算,属于破 产清算的,参照适用本法规定的程序。
尚未开始的,不得开始;已经开始但未执行完毕的,不得 继续执行。 (3)债权人应当向受理破产案件的法院申报债权,否则, 不得通过破产程序行使权利。 (4)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标志着破产程序的开始。已经开 始的破产程序,由于涉及其他众多债权人的利益,破产申 请人不能再请求撤回破产案件的申请。

破产法第六章

破产法第六章

根据新破产法第69条的规定,债权人委员会 享有依法审查管理人处分债务人重要财产行 为的职权。管理人实施下列行为,应当及时 报告债权人委员会:
1.涉及土地使用权、房屋等不动产权益的转让 2.探矿权、采矿权、知识产权等财产权的转让 3.全部库存或者营业的转让 4.借款

5.设定财产担保 6.债权和有价证券的转让 7.履行债务人和对方当事人均未履行完毕的
与旧破产法相比,我国新破产法对债权人会议的职 权作了重大的修改完善。新破产法第61条第1款以 列举方式规定了债权人会议的职权,下面逐项分析。 (一)核查债权 (二)申请人民法院更换管理人,审查管理人的费 用和报酬 (三)监督管理人 (四)选任和撤换债权人委员会成员 (五)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 (六)通过重整计划
由于各国破产立法采用的体例、原则不同,对债权人 会议的地位、作用认识不一,所以在立法中对债权人 会议制度的设置有一定区别,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1)设立债权人会议作为全体债权人的议事机构, 同时又规定可以设立债权人委员会等机构,作为债 权人会议的常设机构,代表全体债权人行使对破产 程序的日常参与权和监督权。 (2)不设立由全体债权人组成的债权人会议,仅 规定设立由部分债权人等组成的债权人委员会。 (3)不设立由债权人组成的任何机构,无论是债 权人会议还是债权人委员会,而是由法院在律师、 会计师、审计师等社会中介组织或专业人士中选定 债权人代表,由其代表全体债权人参与破产程序。
第一节
债权人会议的组成
一、债权人会议概说

破产程序主要是为保障债权公平清偿而设置的法律 制度,故应充分尊重全体债权人的意志,保障他们 对破产程序的参与权。为使破产程序能够顺利进行, 需要对各个债权人的意志、利益、行为通过一定的 组织方式进行协调,尽量公正地统一起来,并体现 到对破产程序的共同参与之中。为此,我国破产立 法根据世界大多数国家或地区破产立法的通例,设 立债权人会议这一破产机关,以表达债权人的共同 意志,就有关其利益的破产事项协调意见,以决定 共同采取的法律行动。

06.企业破产法习题及答案

06.企业破产法习题及答案

第六章企业破产法一、单项选择题1、根据规定,企业破产界限的实质标准是()。

A.企业经营管理不善B.企业无法继续经营C.企业严重亏损D.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2、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管理人接管债务人的财产之前,对于已经开始而尚未终结的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或者仲裁,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应当中止B.继续进行C.移交到受理破产案件的人民法院继续审理D.终结审理3、下列有关管理人产生方式和组成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A.管理人由债权人会议依法指定B.管理人可以由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担任C.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但已经刑满释放的人可以担任管理人D.破产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可以担任管理人4、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一年内,涉及债务人财产的(),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A.无偿转让财产的B.为逃避债务而隐匿、转移财产的C.虚构债务或者承认不真实的债务的D.以公允价格进行交易的5、A企业向B银行贷款50万元,C公司作为A企业的连带责任担保人。

当贷款尚未到期时,A企业和C公司分别被甲、乙两地人民法院受理破产。

下列关于B银行申报债权的表述正确的是()。

A.只能向甲、乙两地先受理破产的人民法院申报50万元的债权B.只能向甲、乙两地受理破产的人民法院分别申报25万元的债权C.只能向受理担保人破产的人民法院申报50万元的债权D.可以向甲、乙两地受理破产的人民法院分别申报50万元的债权6、人民法院受理了B债务人的破产案件,经查,A债权人对B债务人拥有300万元的债权,其中,B债务人将其所有的价值100万元的财产对A债权人的债权设定了担保,A并未放弃该担保。

根据规定,A债权人在债权人会议上对于通过和解协议和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的事项享有表决权的债权额为()。

A.100万元B.200万元C.250万元D.300万元7、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下列关于债权人委员会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在债权人会议中应当设置债权人委员会B.债权人委员会的成员人数最多不得超过7人C.债权人委员会中的债权人代表由人民法院指定D.债权人委员会中应当有1名债务人企业的职工代表或者工会代表8、某公司因长期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经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裁定债务人重整。

第六章破产法复习题

第六章破产法复习题

第六章破产法一、单选题1. 破产界限的实质是()A、经营管理不善B、造成严重亏损C、不能清偿到期债务D、资不抵债2. 下列属于公益债务的是()A、管理人对破产企业财产进行分配而发生的费用B、管理人为破产财产的估价聘请的资产评估专业人员而支付的劳动费用C、债务人的财产在债务人自己的仓库保管时发挥时发生火灾,殃及了近邻,造成他人的财产损害,为此,债务人需要承担的赔偿费用D、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的破产案件依照职权发生的债务人负担的调查费用、公告费用、文件送达费3. 根据《企业破产法》的有关规定,债权人会议通过和解决议的决议应当由()A、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通过,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全部债权总额的2/3以上B、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通过,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2/3以上C、全体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通过,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全部债权总额的2/3以上D、全体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通过,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2/3以上4. 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甲公司破产申请时,乙公司依照其与甲公司之间的买卖合同已向买受人甲公司发运了该合同项下的货物,但甲公司尚未支付价款。

乙公司得知甲公司破产申请被受理后,立即通过传真向甲公司的管理人要求取回在运途中的货物。

管理人收到乙公司传真后不久,即收到了乙公司发运的货物。

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乙公司有权取回该批货物B、乙公司无权取回该批货物,但可以就买卖合同价款向管理人申报债权C、管理人已取得该批货物的所有权,但乙公司有权要求管理人立即支付全部价款D、管理人已取得该批货物的所有权,但乙公司有权要求管理人就价款支付提供担保5. 根据破产法的有关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对债务人财产的其他民事执行程序所带来的法律后果是()。

A、中止执行B、继续执行C、终结执行D、与破产程序合并执行6. 假设人民法院于2007年9月10日受理某企业法人破产案件,12月10日作出破产宣告裁定。

第六章企业破产法(1)

第六章企业破产法(1)

案例
A市红星化工厂是一家国有企业,成立于1989年。其拥有固定 资产1000万元,现有职工402人。企业主要生产化肥,产品主要 在本地销售。企业成立后的最初几年,由农业对化学肥料需求 较大,企业的经营状况较好。但是近几年随着本地农业生产资 料市场的开放,化学肥料市场竞争日益加剧。自1993年开始, 企业连年亏损,累计负债额为850万元。政府及该企业主管部门 试图采取一定措施来挽救红星化工厂,但由于企业设备老化, 产品单一,挽救措施没有收到预期的效果。由于债务问题,企 业已经没有周转资金,最终被迫停产。至1999年底,红星化工 厂累计负债1200万元。政府部门不愿再扶持该企业,银行也不 愿借贷资金给红星化工厂,企业生存无望。在这种情形下,红 星化工厂报经其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后,向A市中级人民法院申 请宣告破产。 红星化工厂能否向法院申请其破产?为什么?
三、破产受理(破产受理的意义)
破产案件的受理,又称立案,是指人民法院在收到破产案 件申请后,认为申请符合法定条件而予以接受,并由此开始破 产程序的司法行为。 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是破产程序开始的标志。 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是破产程序开始的标志。 当债权人或者债务人向人民法院提出债务人破产的申请时, 当债权人或者债务人向人民法院提出债务人破产的申请时, 破产程序并未开始。 破产程序并未开始。 人民法院收到破产申请后,应当在法定时限内对破产申请进行 审查,包括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法院经审查认为破产申请符 合法定条件的,应当裁定受理破产申请;法院认为破产申请不 符合法定条件或者申请理由不成立的,则应裁定驳回破产申请。
案例
甲公司因经营管理不善,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某年10 月20日被其债权人乙公司申请破产,人民法院于同年 10月28日裁定受理该破产申请,在破产程序进行中, 乙公司向管理人提供,甲公司在上年度8月放弃拥有 的对其控股公司丙的20万元债券,那么管理人能否请 求人民法院撤销甲公司放弃20万元债权的行为?

第六章 企业破产法

第六章  企业破产法
C:经法院强制执行,无法清偿债务 只要求一个债权即可。 D:长期亏损且经营扭亏困难,无法清偿债务 E:其他
例:下列哪些可破产?多 A 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B 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不抵债 (债务人提出申请,且资不抵债通过形式审查
可判断) C 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债权人提出申请,但资不抵债通过形式审查不
易判断) D 资不抵债
BC
三、 破产申请
(申请是破产程序的唯一依据。法院不得主动)
1. 申请人:
2. ①债务人:重整、和解、破产清算
②债权人:重整、破产清算(不主动要求和解)
③清算组:法院指定的清算组在对正常公司终结 进行清算时,发现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可与 债权人协商制订债务清偿方案,清偿方案经全 体债权人确认且不损害其他利害关系人利益的, 法院可予以认可。按此方案清偿债务后,应向 法院申请裁定终结清算程序。但债权人对债务 清偿方案不予确认或法院不予认可的,清算组 应当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2)债务人对债权人提出的破产申请有异议的,自收 到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法院提出并提交证明材料。
(3)法院应当自异议期满之日起10日内裁定是否受理
3. 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无论谁提出的),应 当同时指定管理人,并在裁定受理破产申请 之日起25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 告。
4. 上诉
(1)人民法院裁定不受理破产申请,申请人 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 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与第一 章讲的一致。)
AB
(二)破产申请受理的效力 (管理人进住) 6条:
1.对个别债权人的债务清偿无效。有担保的在限额内可
2.债务人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者 交付财产。债务人占有的非自已财产其所有人向“管理人”取回。

第06章 破产法

第06章 破产法
杨帆 - 20 -
*(1)【举例】 甲企业欠a100万元, b欠甲企业
80万元的货款。法院受理甲企业的破产案件后,
如果清偿率为 10%,最终a只能分回10万元。a如
果将自己的破产债权以 20 万元转让给 b 企业,那 么b企业取得的该100万元债权不得与以其欠甲企 业的80万元的债务抵销。
杨帆
杨帆 - 27 -
第四节
一、组成
债权人会议
1、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 (包括已替债务人偿债的担保人) 2、债务人代表
3、债务人的职工和工会代表 由法院从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中指定主席1名,
主持债权人会议。
杨帆 - 28 -
第四节 债权人会议
二、召集
1、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由法院召集,法院主持。
2、以后的债权人会议,在法院认为必要时,或管理 人、债权人委员会、占债权总额1/4以上的债权人 向债权人会议主席提议时召开。
杨帆 - 14 -
第三节 破产管理人和债务人财产
(二)追回权 1、债务人的出资人尚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 管理人应当要求该出资人缴纳所认缴的出资,而不受
出资期限的限制。
2、债务人的以下无效行为,管理人可以追回有
关财产 :为逃避债务而隐匿、转移财产的;虚构债
务或者承认不真实的债务的。 3、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利用职权从企业 获取的非正常收入和侵占的企业财产
杨帆 -8-
(三)管理人的职责
履行下列职责:(1)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印 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2) 调查债务人财产状 况,制作财产状况报告;(3)决定债务人的内部 管理事务;(4)决定债务人的日常开支和其他必
要开支;(5)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之前,决
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6)管理和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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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企业破产法本章考情分析在最近3年的考试中,本章平均分值为10分,2011年的分值为12分。

其中,2003年、2007年、2009年原制度、2010年和2011年的案例分析题来自本章。

本章考点较多,许多考点需要在准确理解的基础上熟练记忆,复习难度很大。

2012年教材根据最高人民法院2011年颁布的《破产法司法解释(一)》,对“破产原因"、“破产申请与受理”等内容进行了重大调整,考生应重点关注.本章基本结构框架破产申请与受理管理人制度债务人财产第六章破产债权债权人会议重整程序与和解制度破产清算程序第一单元破产申请与受理一、破产法的适用范围(P228)1。

主体适用范围(1)《企业破产法》规定的主体适用范围是所有的企业法人。

(2)根据其他法律规定,可以“参照适用”破产法的主体主要是合伙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

(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制定并于2010年12月31日施行的《关于对资不抵债无法继续办学被终止的民办学校如何组织清算问题的批复》,资不抵债的民办学校的清算,“参照适用”《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进行.(2011年新增)2.地域适用范围依照《企业破产法》开始的破产程序,对债务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的财产发生效力.【例题·单选题】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2010年)A.国有企业破产属政策性破产,不适用《企业破产法》B.金融机构实施破产的,由国务院根据《商业银行法》等法律另行制定破产实施办法,不适用《企业破产法》C。

民办学校的破产清算可以参照适用《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D。

依照《企业破产法》开始的破产程序,对债务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的财产不发生效力【答案】C【解析】(1)选项AB:《企业破产法》规定的主体适用范围是所有的企业法人;(2)选项C:资不抵债的民办学校的清算,“参照适用"《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进行;(3)选项D:依照《企业破产法》开始的破产程序,对债务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的财产发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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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破产法律制度导入案例:A公司注册资本为500万元,实际到位400万元,甲公司有100万元出资因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期限未到期而没有完全履行出资义务。

A公司在经营中发生重大损失,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向其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申请破产。

人民法院于2012年2月8日受理了该破产申请,指定了管理人全面接管A公司。

管理人清理发现:2011年10月16日A公司与甲公司签订一份买卖合同,甲公司为A公司定制一批特殊规格服装,合同标的额为68万元,分二期交付,货到付款。

甲公司于2012年1月10日已交付了第一期服装,价值20万元,第二期服装应于2012年3月10日交付,但尚未交付,A公司两期货款均未付款。

管理人决定解除该合同,除应付货款外,还造成甲公司实际经济损失10万元。

请根据以上事实和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1)管理人是否可以解除此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应怎样处理?(2)甲公司尚未缴纳的出资是否应补缴?为什么?(3)甲公司可申报的破产债权有多少?是否可主张与其未到位的100万元出资相抵销?【参考答案】(1)管理人可以解除此合同。

第二期服装不再交付,也不再付款。

第一期服装未付款20万元及造成甲公司实际经济损失10万元,可以申报债权,参与破产财产分配。

(2)甲公司尚未缴纳的出资应补缴。

《破产法》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的出资人尚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管理人应当要求该出资人缴纳所认缴的出资,而不受出资期限的限制。

(3)甲公司可申报的破产债权有30万. 不可以主张与其未到位的100万元出资相抵销课堂讨论6-1课堂讨论6-2课堂实训6-1课堂实训6-2课堂实训6-3课堂讨论6-3【综合案例分析】2013年3月1日,甲公司就自己不能支付到期债务向A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A人民法院于3月10日裁定受理该公司的破产申请,并指定新星律师事务所作为破产管理人。

管理人接管甲公司后,对该公司的财产进行了清理,有关清理情况如下:1.甲公司资产总额为5620万元(变现价值)。

其中全部厂房变现价值3200万元,办公楼变现价值为820万元;全部机器设备变现价值650万元。

戊公司欠付的劳务费20万元。

2.负债总额为11000万元。

其中:(1)流动负债的情况为:应付职工工资180万元,未交税金220万元;以甲公司全部厂房作抵押,向中国工商银行贷款420万元,2012年3月1日办理了抵押登记;以机器设备作抵押,向中国建设银行贷款500万元,2012年1月1日办理了抵押登记。

(2)应付账款包括:①应付乙公司到期货款380万元。

B人民法院终审判决甲公司支付乙公司欠款及违约金和赔偿金等共计405万元,乙公司申请强制执行,B人民法院对甲公司办公楼予以查封。

A人民法院受理甲公司破产申请时,此判决尚未执行。

②应付丙公司到期货款180万元,以甲公司机器设备作抵押,2012年2月1日办理了抵押登记。

③应付丁公司尚未到期货款200万元。

④应付欠戊公司到期货款20万元。

3.甲公司的分公司,至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之日止,账外资金累计余额为90万元,被分公司的负责人在上一年度末作为奖金予以私分。

4.甲公司的股东用于出资的房产在出资时作价600万元,而当时的实际价值仅为520万元。

5. 戊公司提出以货款抵销欠付甲公司的劳务费。

经管理人查明,此前戊公司欠甲公司20万元的劳务费一直没有支付。

2013年1月30日丙公司知道甲公司有大笔到期债务无力清偿后,遂向甲公司转让20万元货物。

6.甲公司在破产程序中支付的破产费用为40万元。

要求:根据以上事实,在不考虑债权利息的情况下,分别回答下列问题:(1)申请甲公司破产的破产申请人、申请破产的条件、法院受理时间、管理人的产生是否合法?说明理由。

(2)B人民法院查封的甲公司的办公楼可否用于偿还所欠乙公司的货款?并说明理由。

(3)甲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贷款420万元,向中国建设银行贷款500万元,应付丙公司到期货款180万元,应怎样清偿?(4)对甲分公司私分的财产应如何处置?并说明理由。

(5)甲公司的股东出资不实应如何处理?说明理由。

(6)戊公司提出以货款抵销欠付劳务费的要求是否合法?说明理由。

(7)在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丙公司都主张别出权的情况下,甲公司的破产财产额是多少?并说明其组成和应如何分配?(8)丁公司尚未到期货款是否属于破产债权?说明理由。

如果是破产债权,丁公司可分配的财产具体数额为多少?并列出计算过程(金额保留至元)。

(9)戊公司对甲的债权债务应怎样处理?并说明处理结果。

【参考答案】(1)破产申请人合法,甲公司是债务人,债务人可以作为破产申请人申请自己破产。

申请破产的条件不合法,甲公司作为债务人申请自己破产应同时具备两个条件,即“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和“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法院受理时间合法,法院应当自受到破产申请之日起15日内裁定是否受。

管理人的产生合法,管理人在法院受理的同时由法院指定,律师事务所可以担任管理人。

(2)B人民法院查封的甲公司的办公楼不能用于偿还所欠乙公司的货款。

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财产的保全措施应当解除,执行程序应当中止。

(3)甲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贷款420万元,向中国建设银行贷款500万元,应付丙公司到期货款180万元,都属于以甲公司特定财产设定了担保的债权,债权人享有别除权,可以主张以对其债权设定了担保的特定财产在债权担保范围内优先清偿,故中国工商银行贷款500万元可以主张以评估为3200万元的厂房忧先清偿;中国建设银行贷款420万元和丙公司到期货款180万元可以主张以评估作价650万元的机器设备先清偿。

由于甲公司全部机器设备变现价值650万元不足以清偿全部担保债权680万元,按照抵押登记的顺序,登记在先的优先清偿,故丙公司到期货款180万元中将有30万元不能得到抵押清偿,而应列入破产债权参与破产财产分配来清偿。

别除权应由债权人主动行使,债权人消极行使别除权,即放弃别除权,别除权转化为破产债权,债权人的债权将依破产清算程序参加破产分配,别除权的标的物转化为破产财产,用以清偿破产债权。

(4)甲分公司私分的财产90万元依法应当追回,计入破产财产用于破产分配。

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债务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利用职权从企业获取的非正常收入和侵占的企业财产,管理人应当追回。

(5)甲公司的股东出资不实,破产管理人依法应当要求其补缴出资额80万元。

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的出资人尚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管理人应当要求该出资人缴纳所认缴的出资,而不受出资期限的限制。

(6)戊公司提出以货款抵销欠付劳务费的要求不合法。

债权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前对债务人负有债务的,可以向管理人主张抵销。

但是,债务人的债务人已知债务人有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或者破产申请的事实对债务人取得债权的,不得抵销;除非债务人的债务人因为法律规定或者有破产申请一年前所发生的原因而取得债权。

(7)甲公司的破产财产额为4690万元,由有以下财产组成:5620万元(总资产)-420万元(中国工商银行贷款)-500万元(中国建设银行贷款)-180万元(应付丙公司到期货款)+90万元(甲分公司私分的财产)+80万元(甲公司的股东补缴出资额)甲公司的破产财产额4690万元依法应按下列顺序分配:①优先支付破产费用40万元。

②支付职工工资180万元、③未交税金220万元。

④用剩余的4250万元支付普通债权9500万元(11000-180-220-500-420-180)。

(8)丁公司未到期的债权属于破产债权,丁公司可以分配的财产为894736元。

计算公式:4250÷9500×200=89.4736(万元)。

(9)戊公司对甲应付劳务费20万元的债务,应向管理人清偿。

戊公司对甲应收货款20万元的债权,只能作为破产债权参与破产分配,戊公司20万元的债权可以得到的分配为89474元。

元计算公式:4250÷9500×20=8.94734(万元)。

【同步练习】一、单选题1、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下列人员中,可以担任破产管理人的是( D )。

A.甲,曾因行贿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B.乙,曾被吊销律师资格证书C.丙,是破产企业的无担保债权人D.丁,注册会计师,与破产企业曾在同一办公大楼内办公2、下列选项中,不属于破产企业管理人应履行的职责是( D )。

A.接管债务人的财产B.决定债务人的内部管理事务C.决定债务人的日常开支D.主持债权人会议3、根据《企业破产法》规定,下列不能作为破产申请人的是( D )。

A. 具有法人资格的债权人B. 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债权人C. 具有法人资格的债务人D. 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债务人4、某有限责任公司经股东协商解散。

清算组在对公司财产进行登记造册、编制财产清单和资产负债表时发现,该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

此时,清算组应如何处理?( B )A、平均清偿债务B、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C、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公告公司终止D、按债务发生的先后顺序清偿5、某人民法院2012年6月收到多家单位的破产申请,符合我国法律规定的破产条件的是( B )。

A、甲企业是三人合伙组成,负债率500%,有到期债务200万元无法支付B、乙公司负债率150%,已无法支付100万元的到期债务C、丙市政府发行的巨额地方政府债券无法按期兑付D、丁协会仅有10万元资产,但有150万元借款到期未还6、破产案件应当由哪个机构来管辖? ( D )A、被申请破产企业的上级主管部门B、破产管理人C、债务人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D、债务人所在地人民法院7、乙公司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法院予以受理。

在破产申请前,乙、丙两公司之间签订的合同尚未履行完毕,管理人经请示法院决定继续履行合同,但拒绝丙公司关于必须提供担保的要求,管理人的作法应视为( B )。

A.变更合同B.解除合同C.延迟履行合同D.中止履行合同8、根据有关规定,下列债权中,属于破产债权的是( B )。

A、破产申请受理后的为债务人继续营业而应支付的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用以及由此产生的其他债务B、破产宣告前成立的放弃优先受偿权利的有财产担保的债权C、破产申请受理后的无财产担保的债权D.债权人参加债权人会议的差旅费用9、下列选项中,不属于债权人会议行使的职权是( C )。

A.审查管理人的报酬B.通过重整计划C.代表债务人参加诉讼D.通过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10、某公司因长期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经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裁定债务人重整。

在重整期间,下列情形中,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D )。

A.债务人申请在管理人的监督下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B.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的担保权暂停行使C.债务人为继续营业为借款设定担保D.债务人的出资人请求投资收益分配11、下列有关和解协议效力的表述中,不符合《企业破产法》规定的是( 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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