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具主要生产工序的质量标准及技术措施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家具主要生产工序的质量标准及技术措施

提高家具产品的质量就是要使家具产品的功能、外观、规格、安全性达到相应的标准。家具产品的质量是在生产过程中形成的,必须在家具主要生产工序中运用设备、材料、工艺、管理、人员、环境等各种技术措施预防和消除不符合质量标准的产品出现。

1、生产准备

产品批量生产前应做“产前样”,经整体组装合格后才可进行批量生产;批量生产中应定时做抽样检查进行跟踪。

生产前对设备、刀具、模具、夹具进行检查,使这处于完好状态。

2、材料的质量标准

2.1对损害制品外观和结构的材料(端裂、蜂窝裂、表面裂、腐蚀、变色等),不得使用。

2.2拼板用材的含水率要在6%~8%之间,其他加工材料一般木材含水率在8%~12%。

2.3节疤在材面宽度方向上小于宽度的25%,并要进行适当的修补及处理。

2.4要根据涂饰要求选用不同等级的木材:浅色透明涂饰类用A级木材;深色半透明涂饰类

用B类木材;不透明及贴纸类用C级木材。雕刻产品不得用软质木材。浅色涂装的木材不允许有污渍,深色涂装要以能遮盖为原则。

2.5明处用料不得用腐朽材,暗处轻微腐材面积不得超过15%,深度不得超过材厚的25%。

不得有贯通的裂纹。虫蛀材须经杀虫处理。产品中,受力部件用材的斜纹角度不得超过20°。

2.6木材干燥质量检验标准

含水率及应力质量标准(表1)

干燥后外观质量标准(表2)

3、毛料加工的质量标准

3.1拼板

原料上不可有缺陷,厚度、宽度、长度误差在允许范围内。木材必须经过干燥处理,木材的含水率为8~10%。相邻拼件含水率差≤2%。

锯切面平整光洁,并保持锯切面之间的平行,工件之间的长度误差不超过工件长度

1.0%~1.5%。

木材正反纹理搭配拼合,材质颜色力求统一。拼缝<0.2㎜。涂胶应厚薄均匀一致,不缺胶和溢胶,严格按预定的涂胶工艺操作。

拼板时工作要以基准和基准边固定并夹紧。一个装夹工们上不可同进装夹2个拼合部件,以免压力不均。

3.2四面刨

检查形刀具是否正确、刀刃的钝化程度。组合型刀具保持完好状态。不应有缝隙及接刀痕迹。

根据零部件要求选好材质,调整设备。使加工产品尺寸、形状准确,无跳刀和加工缺陷。

3.3指接

指接不允许有死节、朽木、虫眼、树心等缺陷。长度余量为10mm~50mm。

指榫与指榫显露面必须确保垂直。指接部位无缝隙。

3.4带锯成型

曲线锯截时模具应准确。严格按照模板划线,划线与模板间隙1mm。

划线时尽量套裁,并剔除死节、暗裂、拼板不良等缺陷。

带锯沿划线作业不超线±0.5mm。

3.5冷压、热压

尺寸:实木镶边工件允许差为L≤2mm;W≤2mm;H≤0.3mm;

无实木镶边工件允许差为L≤0.5mm;W≤0.5mm;H≤0.3mm;

胶压后工件表面胶合牢固,无脱胶、溢胶、开裂等现象。上下板材接口牢固,移位偏差为±3mm。

工件边缘垂直,变形度<1mm,材面无凹凸不平等现象。

有弧度的工件,弧度应符合图纸要求,无开裂、脱胶现象。

3.6加工余量的标准

截锯:长度余量为5mm~20mm。贯通榫的余量取5mm,不贯通榫的余量取10mm,拼板的余量取15mm~20mm。

纵锯:长度余量为3mm~7mm。1m以下的短料余量为3mm~5mm,1m 以上的长料余量为5mm~7mm。

带锯:按划线留2mm~3mm的加工余量。

平压刨及单片锯的尺寸公差为0.5mm,见表3。

翘曲度与工件长度的关系见表4。

4、精细加工的质量标准

4.1裁板加工

裁料尺寸应依图纸要求加工,并留出加工作量。

长度、对角线公差为±1mm,宽度公差为±0.5mm。

板料无空心、气泡、松散、发霉、虫蛀以及损坏等现象。

板面平整度应≤0.2mm,装饰板开料后,表面不允许出现划痕和刮(碰)伤。

开料后工作的侧边与板面垂直,边部产允许大于0.5mm的崩茬和锯痕等现象。

4.2刨铣加工

单或双立轴铣床的刀型要符合标准,同时不可有跳刀、崩裂、毛边、波浪等加缺陷现象。

立铣加工时应注意刀具研磨是否变形,并测试模具是否标准,加工时应顺纹理操作,如果产品形状复杂,难以控制其良好的加工状态时,应使用双轴立铣加工。

4.3榫槽、钻孔加工

榫槽和钻孔深度要按质量标准加工,孔径、孔位、孔深要符合技术质量要求:孔径公差为±0.5mm,孔距公差为±1mm,孔深公差为0.5mm。

对成对的零件,在钻孔、裁边和组合等工序中应注意方向是否正确,并以记号分别标示,以利识别。

部件的钻孔应尽可能用同一机床操作,基准面应力求统一,以免发生钻孔移位,产品接合出现偏差,一般以下面为钻孔基准。孔位不钻穿,孔边不崩差。

4.4砂光

薄木的砂光必须按工艺规程要求进行。防止出现跳砂、漏砂、砂空和变形等现象。定厚砂光尺寸公差为+0.2mm。

砂光应根据材质软硬及粗糙度要求,不同树种使用不同粒度的砂带。手压砂光时,砂纸号不可跳越两级,压力不可过大。

面板端裂或胶缝裂断裂不允许填补腻子。缝隙宽度小于1mm可刮腻子修补缺陷;缝隙宽度1mm~2mm要填补薄片;缝隙宽度大于2mm的为不合格品。

砂光中应去除拖、拉、压、刮、碰五大伤害的痕迹。随时检查砂纸是否锋利,以保证砂光质量并提高砂光效率。

4.5手工砂光

浅色透明涂饰:砂纸号依次为180#—240#—320#,未机砂的工件应先用150#砂纸处理。砂光精度四级:砂光细腻,手感柔滑。不允许砂变形(特别注意雕刻部位和工艺线),边角、倒角柔畅,均匀。

深色半透明全覆盖涂饰:砂纸号依次180#—240#,未机砂的工件应先用150#砂纸处理。砂光精度三级:表面无不平等现象,允许有少量痕迹,不允许砂变形,边角不可锋利,倒角柔畅,均匀。

产品内部或底部等不可见部位:砂纸号190#。砂光精度为两级:无刺痕和无明显崩茬等现象。

4.6封边质量标准

(1)封边带的型号、颜色应符合要求,相邻封边带无色差,实木封边条应高出板材0.5mm。

(2)工件表面无明显划痕、压痕和胶痕。严密、平整、牢固、无脱胶、溢胶。

(3)接头部位不能在显眼位置。要求平整、密合。

4.7拼花

薄木要干燥:拼花图案符合图纸要求,花纹对称,整体颜色一致。

应根据涂饰要求和工件结构选用不同等级的薄木。

浅色透明涂饰和深色半透明涂饰的下面部件用A级薄木。浅色透明涂饰和深色半透明涂饰的旁板及内贴皮等用B级薄木。不透明的涂饰用C级薄木。

拼花缝隙≤0.2mm,对角线公差≤1.5mm

拼花不能有缺皮、重叠现象。

4.8贴纸质量标准

木纹纸应符合图纸要求.产品表面平整、无污渍、遗胶、粗粒、杂物等。

贴纸严密、平整,胶合牢固,无皱纹、断裂、气泡、脱胶和翘边等现象。异形、转角处无离缝、崩茬,接口不在显眼处。

5组装质量标准

5.1应根据产品的特性使用不同的胶粘剂和涂胶方法,保证组装强度。

5.2涂胶前应清除接合处的木屑和杂物。

5.3组装后应及时清理溢胶。

5.4榫接合应按设计要求,榫头长度允许±0.3m m~﹣0.5mm的偏差,结合处理的缝隙允

许0.3mm。

5.5组合的尺寸误差允许±2mm,以不妨碍组合效果为为限。

5.6应正确地确定组合基准面,并以标准模具进行组装,以免变形和歪曲。

5.7组装时有左右区分的零件应有明显的标志,以免出错误。

5.8组装完成应在背面打钉,不允许有出钉或凸钉,打钉应深入表层0.5mm,不可过深以

求美观

6涂饰的质量标准

6.1外部涂饰应注重视觉效果,整套家具中各件家具表面的色泽必须一致。表面应无明显明显的缺馅:如隆起,刮痕,裂缝。封边料的颜色应该与周边协调。

6.2:涂装避免端头纹理过黑。

6.3沟槽要清洁,没有外流滴落涂料以及漏白的现象。

7装配的质量检验标准.

7.1:成品表面无明显划痕,刮(碰)伤(允许范围为10mm).

7.2:产品整体结构牢固,着地平衡;摇动时组件无松动。接缝严密,无明显缝隙(公差为0.5mm)。

7.3五金配件抽屉,柜门推拉顺畅,松紧合适周边缝隙保持均匀。

7.4对称屉面和柜门在同一平面上,纹理对称协调,无擦边现象。

7.5镜面,玻璃柜门清洁无胶痕。胶合或接头严密并牢固。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