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海岛保护规划(2012-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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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海洋功能区划

唐山市海洋功能区划
可再生能源区
5
旅游休闲娱乐区
5.1
风景旅游区
5.2
文体休闲娱乐区
6
海洋保护区
6.1
海洋自然保护区
6.2
海洋特别保护区
7
特殊利用区
7.1
军事区
7.2
其它特殊利用区
8
保留区
8.1
保留区
第二章
第八条
唐山市海域位于渤海湾西部,东起滦河口与秦皇岛市海域交界,西至丰南区涧河口与天津市海域交界。所辖沿海地区包括乐亭县、海港开发区、曹妃甸区、滦南县和丰南区。唐山市是河北省重要的沿海城市,地理位置为北纬38°55′-40°28′,东经117°31′-119°19′,管辖海域面积446689公顷,唐山市沿海地区具有得天独厚的区位优势,东接辽东半岛经济区,占据华北与东北的交通咽喉地带,同京九、京沪、京广、京哈、京承、京包欧亚大通道相连结,腹地广阔、货源充足、交通便捷,外源性资金、人才、技术和市场条件优越,是环渤海经济圈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京津城市功能拓展和产业转移的重要承接地,是华北、东北地区重要的出海口和对外开放门户。本区海洋资源禀赋优良、工业基础雄厚、文化底蕴深厚,是河北省沿海经济隆起带和建设“经济强省、和谐河北”的“龙头”,是中国重要的能源、原材料基地和多种农副产品富集地区,是沟通东北及华北的商品集散地和运输要道,战略地位突出。
17.河北省海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2013-2020年)
18.河北省海洋环境保护规划(2011-2015年)
19.河北省海洋生态红线(2014-2020年)
20.河北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
21.唐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22.曹妃甸循环经济示范区产业发展总体规划
23.《海洋功能区划技术导则》(GB17108-2006)

河北乐亭菩提岛诸岛省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

河北乐亭菩提岛诸岛省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

河北乐亭菩提岛诸岛省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2011~2020)《乐亭石臼坨诸岛省级自然保护区调整》项目组二〇一二年六月前言河北乐亭菩提岛诸岛省级自然保护区原名乐亭石臼坨诸岛省级自然保护区,是2002年5月29日经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建立的海洋自然保护区。

保护面积3774.7hm2,其中,核心区1223.43hm2,占保护区总面积的32.41%,缓冲区993.00hm2,占26.31%,实验区1558.27hm2,占41.28%。

主要保护对象为由海岛及周边海域自然生态环境、岛陆及海洋生物共同组成的海岛生态系统。

保护区成立以来,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海洋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对保护区进行管理,海岛主要生境和自然景观相对稳定,生物物种基本保持正常生存、繁衍。

但是,由于“保护区”建区之初,认识水平和科技水平有限,对未来发展前瞻性不足,造成“保护区”范围不完整,功能分区不尽科学合理,影响和制约了“保护区”资源环境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

为了使保护区范围和功能区划分更加科学合理,以利于保护区的建设和发展,并保证国务院批准的《河北沿海地区发展规划》确定的旅游业重点项目——“唐山湾旅游岛综合开发”的有序推进、国家海洋局批复的《唐山湾三岛海岛保护与利用规划(2009-2020)》所确定的海岛保护与利用工程和“国家级海岛开发利用示范基地”、“省级旅游综合改革实验区”建设的顺利实施,唐山市人民政府提出了“关于调整河北省石臼坨诸岛省级自然保护区范围的请示”(唐政字[2011]19号),根据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石臼坨诸岛省级自然保护区范围调整相关问题的函”(冀环然函[2011]193号)的要求,唐山市人民政府于2011年启动了保护区调整工作,在对“保护区”资源环境和社会发展状况进行综合考察的基础上,经综合论证确定了保护区调整方案,参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技术规程》(GB/T20399-2006)要求,编制了调整后的保护区总体规划。

全国海洋功能区划介绍

全国海洋功能区划介绍

三、国务院关于全国海洋功能区划 (2011-2020年)的批复
第二十三页,共104页。
国务院关于全国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年)的批复
国函[2012]13号
天津市、河北省、辽宁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福建省、 山东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人民政府,国土资源部 、海洋局:
国土资源部《关于审批<全国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年)>的请 示》(国土资发[2012]19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明确海洋的地位及《区划》的目的、依据、定位、范 围和期限。
海洋的地位:
海洋是潜力巨大的资源宝库,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 展的蓝色家园。我国管辖海域辽阔,是经济社会可持 续发展的重要载体和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空间。
《区划》的五个目的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合理开发利用海洋资源
——保护和改善海洋生态环境
有关研究机构、大学。
——组织成立了全国海洋功能 区划编制组。
第十三页,共104页。
全国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
(二)组织开展了八项专题研究
全国海洋功能区划实施情况评价:技术中心等 海洋功能区划分类体系研究:天津师范大学等
海洋资源条件及开发利用现状研究:信息中心等
我国重点用海产业战略布局研究:大连海事大学,国土所等 我国围填海现状、管理与需求预测研究:监测中心等
善海域管理的体制机制,加大海洋执法监察力度,整顿和规范海洋开发利用
秩序。各级财政部门要积极支持海洋功能区划工作,中央和地方海域 使用金收入要支持海域海岸带开展综合整治修复。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二〇一二年三月三日
第二十六页,共104页。
全国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

03_河北省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年)登记表_

03_河北省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年)登记表_


管制 求;工程建设未实施前,相关海域维持现状或适宜的海域使用类型。

海域 使用 管理 要求
用海 方式 控制
允许适度改变海域自然属性,以填海造地、构筑物和围海等用海方式实施海洋管理执法船舶 基地建设,严格控制填海造地规模。
海域 整治
实施环境综合整治,降低对毗邻区域的环境影响。
生态
保护 重点
保护水深地形和海洋动力条件。
实施环境综合整治,降低对毗邻区域的环境影响。
生态
保护 重点
保护周边海域地形地貌、水动力条件、海水质量。
功 能
海洋
目标
区 范
环境

保护
强化污染物控制,提高粉尘、废气、油污、废水和工业废弃物处理能力,实施废弃物达标排

要求
环境 放;减少对海洋水动力环境、岸滩及海底地形地貌的影响;加强海洋环境风险防范,降低对
2-1
山海关港口航运区
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
2-2
沙河口港口航运区
秦皇岛市山海关区
秦皇岛市海港区、山海关区、
2-3
秦皇岛港口航运区
经济技术开发区
2-4
京唐港港口航运区
唐山市乐亭县
2-5
打网岗港口航运区
唐山市乐亭县
2-6
曹妃甸港口航运区
唐山市唐海县、滦南县
2-7
嘴东西南港口航运区
唐山市滦南县
2-8
丰南港口航运区
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 沧州黄骅市
登记表 中序号
54 56 59 62 26 32 34 42 45 50 53 5 10
11
27 35 55 61 12 13 18 20
22
31 52 23 4 58

海岛及海域保护资金管理办法

海岛及海域保护资金管理办法

第三条 保护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突出支持重点。
(二)符合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和涉海规划,坚持保护优先、陆海统筹。
(三)按照编制财政中期规划的要求,统筹考虑有关工作总体预算安排。
(四)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五)强化资金监管,充分发挥资金效益。
第四条 保护资金由财政部会同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组织实施。具体实施方案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十 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有关决策部 署制定。
本办法实施期限至 2020 年。期满后财政部会同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根据法律、行政 法规和国务院有关规定及海岛海域保护形势的需要评估确定后续期限。
监督。发现资金违规使用、项目实施方案变更等重大问题的,应当按程序及时报告财政部、自然 资源部和生态环境部。
第十二条 财政部驻各地监察专员办事处按照财政部的要求,开展专项资金监管工作。
第十三条 保护资金应当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各级财政部 门、自然资源部门和生态环境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存在、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 法机关处理。
(四)能力建设。支持海域、海岛监视监管系统,海洋生态环境观测监测建设,开展海洋防灾减 灾,海洋调查等。
(五)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需要统筹安排的其他支出。
对不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等有关规定,政策到期或调整,相关目标已经实现或实施成效 差、绩效低下的支持事项,应当及时退出。
第六条 财政部负责审核保护资金分配建议方案,编制保护资金预算并下达,组织实施全过程 预算绩效管理,指导地方加强资金管理等工作。

生态岛礁工程建设指引

生态岛礁工程建设指引

附件生态岛礁工程建设指南为指导全国生态岛礁工程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岛保护法》《全国海岛保护规划(2010-2020年》《全国生态岛礁工程“十三五”规划》《全国海岛保护工作“十三五”规划》等法律法规规划和生态文明建设的相关要求,制定本指南。

一、总体要求(一)建设目的生态岛礁工程是为建设生态岛礁而采取的整治修复行动和保护管理措施。

开展生态岛礁工程建设,旨在维护国家海洋权益,保护和修复海岛生态环境,创新海岛开发利用模式,创造优良的海岛生态、生产、生活空间与条件,打造生态健康、环境优美、人岛和谐、监管有效的生态岛礁。

(二)建设原则保护优先。

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坚持自然恢复为主、人工修复为辅,切实保护海岛及周边海域生态环境,还海岛以宁静、和谐、美丽。

因岛施策。

根据海岛地理位置、资源禀赋,针对海岛各自生态系统结构、功能特征及生态环境问题,确定合理可行的生态岛礁工程建设类型,重在保持海岛的田园风貌和文化特色,维护海岛生态系统完整健康,突出海岛特色。

改善民生。

将生态岛礁工程建设与民生基础设施建设相结合,推动绿色、循环、低碳特色产业发展,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让公众享受到碧海蓝天和洁净沙滩,满足海岛地区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提高海岛人民福祉。

科学设计。

选择具有可操作性的技术措施,合理安排生态岛礁建设的空间布局与实施方案,为生态系统自然恢复创造良好条件,提高海岛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防灾减灾能力,确保生态建设成果持久发挥作用。

二、建设内容海岛生态系统组成与结构复杂,保护目标多样,用途与功能各异。

针对当前我国海岛保护和开发利用现状及主要问题,分生态保育、权益维护、生态景观、宜居宜游和科技支撑五类开展生态岛礁工程建设,建设内容包括基本建设内容和分类建设内容。

(一)基本建设内容1. 海岛生态本底调查海岛生态本底调查应包括岸线类型及其分布、植被覆盖分布、开发利用现状、生态问题诊断等基本内容。

根据生态岛礁建设类型不同,还需按照表1所示的不同生态岛礁建设类型开展相应的调查。

全国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年)

全国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年)

全国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年)来源:中国海洋报发布时间:2012-04-18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国务院批准《全国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年)》(公开版)2012年3月3日,国务院批准了《全国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年)》(以下简称《区划》),这是继2011年国家“十二五”规划提出“推进海洋经济发展”战略后,国家依据《海域使用管理法》《海洋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海洋开发保护的方针、政策,对我国管辖海域未来10年的开发利用和环境保护做出的全面部署和具体安排。

《区划》由国家海洋局会同有关部门和沿海1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编制,《区划》范围为我国的内水、领海、毗连区、专属经济区、大陆架以及管辖的其他海域,《区划》期限为2011年至2020年。

国务院批复指出,海洋是我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资源和战略空间。

当前,我国海洋经济发展战略已进入全面实施的新阶段,统筹协调海洋开发利用和环境保护的任务艰巨。

要坚持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的原则,合理配置海域资源,优化海洋空间开发布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国务院批复强调,海洋功能区划是合理开发利用海洋资源、有效保护海洋生态环境的法定依据,必须严格执行。

通过实施《区划》,到2020年,围填海等改变海域自然属性的用海活动得到合理控制,渔民生产生活和现代化渔业发展得到保障,海洋保护区、重要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得到保护,主要污染物排海总量制度基本建立,海洋环境灾害和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得到加强,遭到破坏的海域海岸带得到整治修复,海洋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海洋可持续发展能力显著增强。

国务院批复要求,《区划》由国家海洋局会同有关部门和沿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沿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要将《区划》实施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并依据《区划》尽快完成地方各级海洋功能区划的编制工作,明确各类海洋功能区的具体范围和管理要求,严格逐级审批。

全国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年)

全国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年)

全国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年)2012年3月3日,国务院批准《全国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年)》,4月25日,国家海洋局公布。

前言海洋是潜力巨大的资源宝库,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蓝色家园。

我国管辖海域辽阔,是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载体和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空间。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合理开发利用海洋资源,保护和改善海洋生态环境,提高海洋综合管控能力,推进海洋经济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海洋开发保护的方针、政策,在2002年国务院批准的《全国海洋功能区划》基础上,制定《全国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年)》(以下简称《区划》)。

《区划》科学评价我国管辖海域的自然属性、开发利用与环境保护现状,统筹考虑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和沿海地区发展战略,提出了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划分了农渔业、港口航运、工业与城镇用海、矿产与能源、旅游休闲娱乐、海洋保护、特殊利用、保留等八类海洋功能区,确定了渤海、黄海、东海、南海及台湾以东海域的主要功能和开发保护方向,并据此制定保障《区划》实施的政策措施。

《区划》是我国海洋空间开发、控制和综合管理的整体性、基础性、约束性文件,是编制地方各级海洋功能区划及各级各类涉海政策、规划,开展海域管理、海洋环境保护等海洋管理工作的重要依据。

《区划》范围为我国的内水、领海、毗连区、专属经济区、大陆架以及管辖的其他海域。

《区划》期限为2011年至2020年。

第一章海洋开发与保护状况第一节海域和海洋资源我国濒临渤海、黄海、东海、南海及台湾以东海域,跨越温带、亚热带和热带。

大陆海岸线北起鸭绿江口,南至北仑河口,长达1.8万多公里,岛屿岸线长达1.4万多公里。

海岸类型多样,大于10平方公里的海湾160多个,大中河口10多个,自然深水岸线400多公里。

我国海洋资源种类繁多,开发潜力大。

海洋资源的开发利用为沿海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河北省海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出台

《河北省海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出台
[ 1 2 ] J T S 2 5 7 — 2 0 0 8 , 水运 工程 质量检验标准[ sl _
Go v e r n a n c e a n d p r e v e n t i v e me a s u r e s f o r c o mmo n q u a l i t y d e f e c t s o f h i g h — p i l e d
s u mma r i z e d f r o m t h e a s p e c t s o f e n g i n e e r i n g e n t i t y ,c o n s t uc r t i o n t e c h n o l o g y , q u a l i t y ma n a g e me n t a n d S O o n . T h e n t h e p r e v e n t i v e a n d c o n t r o l me a s u r e s w e r e a n a l y z e d i n o r d e r t o i mp r o v e t h e c o n s t uc r t i o n q u a l i t y .
WA N G T M. C r a k i n g c o n t r o l o f r e i n f o r c e d c o n c r e t e c o n s t r u c t i o n [ J ] . A n h u i a r c h i t e c t u r e , 2 0 0 1 , 8 ( 1 ) : 1 0 — 1 3
G r o u p C o . L t d . , L i a n y u n g a n g 2 2 2 o 4 z C h i n a )

河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强和规范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通知

河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强和规范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通知

河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强和规范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自然资源厅•【公布日期】2024.06.04•【字号】冀自然资发〔2024〕9号•【施行日期】2024.06.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自然资源综合规定正文河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强和规范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通知冀自然资发〔2024〕9号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民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为发挥国土空间规划战略引领和刚性约束作用,运用好“三区三线”划定成果,落实《全国国土空间规划纲要(2021-2035年)》《河北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和《自然资源部关于做好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通知(试行)》(自然资发〔2023〕193号)有关规定,在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利用中加强和规范城镇开发边界管理,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经省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坚决维护“三区三线”划定成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各地要切实将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的“三区三线”划定成果作为调整经济结构、规划产业发展、推进城镇化不可逾越的红线,严格落实国土空间管控边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要以“三区三线”为基础推进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和实施,各类城镇建设所需要的用地(包括能源化工基地等产业园区、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区域的城镇建设或产业类项目等)均需纳入市县规划城镇建设用地规模和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统筹核算。

不得擅自突破城镇建设用地规模和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严禁违反法律和规划开展用地用海审批。

严格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内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确需对永久基本农田进行集中连片整治的,原则上仍应以“开天窗”方式保留在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内,且总面积不减少;确需调出城镇开发边界范围的,应确保城镇建设用地规模和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不扩大。

二、推动规划新增城镇建设用地有序实施各地要结合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审批实施,统筹城镇开发边界内存量用地和增量用地、地上空间和地下空间,合理安排城镇建设用地规模、结构、布局和时序,确保城镇开发边界划定成果精准落地实施。

河北省海洋生态红线

河北省海洋生态红线

冀海发〔2014〕4号秦皇岛、唐山、沧州市人民政府,沿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机构,涉海企业,高等院校:《河北省海洋生态红线》现已划定并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河北首次划定海洋生态红线面积18.8万公顷发布时间:2014-04-10 10:25点击次数:130近日,《河北省海洋生态红线》经省政府同意正式出台。

我省将重要海洋生态功能区、生态敏感区和生态脆弱区作为保护重点,首次划定44个海洋生态红线区,总面积18.8万公顷,占全省管辖海域面积的26.02%。

划定自然岸线17段,总长97.2公里,占全省大陆岸线总长的20.05%。

我省将在以上区域内严控旅游开发、围填海等工程建设,确保到2020年,海洋生态红线区入海河口污染物排放达标率达到80%以上,陆源污染物入海总量减少10%至15%,海水水质达标率不低于80%。

统计数字显示,我省已经形成滨海旅游业、海洋工程建筑业、海洋交通运输业、海洋渔业四大支柱产业,去年主要海洋产业总产值达983.86亿元。

但随着环渤海区域开发建设步伐加快,海洋生态环境压力越来越大,资源环境承载力不断下降,环境和生态问题日益突出。

“此次划定红线,严控各类损害海洋生态红线区活动,明确海洋生态保护底线,同时为未来海洋产业和社会经济发展留有余地,推动河北实现绿色崛起。

”省国土资源厅相关负责人说。

与以往比较笼统的海洋环境保护措施相比,此次红线划定充分结合了我省海洋自然环境特点,针对自然岸线、海洋保护区、重要河口生态系统、重要滨海湿地、重要渔业海域、自然景观与历史文化遗迹、重要滨海旅游区、重要砂质岸线和沙源保护海域等八大海洋区域,分别制定管控措施。

并提出,海洋生态红线区管控要与海洋功能区划、沿海地区发展规划、沿海港口布局规划等涉海区划、规划相衔接,重点突出海洋生态保护,红线区域的管理要严于其他区划、规划。

划定海洋生态红线,更要严守生态红线。

我省提出将海洋生态红线确定的目标和任务分解落实到各市县(市、区),并签订责任状,纳入地方政府目标责任进行考核,实行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坚决遏制对近岸海域环境的无序开发。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国土资源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国土资源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国土资源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9.09•【字号】冀政办[2009]59号•【施行日期】2009.09.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正文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国土资源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冀政办〔2009〕59号)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河北省国土资源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省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2009年9月9日河北省国土资源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09〕14号)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省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冀政〔2009〕46号),设立河北省国土资源厅(挂河北省海洋局牌子),为省政府组成部门。

一、职责调整(一)取消已由省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将科技成果转化具体实施的职责交给事业单位和社会中介组织。

(三)将土地评估机构和人员资质认定职责交给行业协会。

(四)将国有企业改制除作价出资和授权经营以外的土地资产处置审批,下放到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

(五)加强土地供需调控和总量平衡,落实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

加强国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整体控制作用。

加强矿产资源规划和合理利用管理,强化资源回采率和资源综合利用率的监督管理。

(六)加强海洋综合研究和对海洋事务的综合协调。

(七)按照有关规定,对设区市国土资源局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施管理。

二、主要职责(一)承担保护与合理利用全省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海洋资源等自然资源的责任。

组织拟订国土资源发展规划,开展国土资源经济形势分析,研究提出国土资源供需总量平衡的政策建议,参与宏观经济运行、区域协调、城乡统筹的研究,并拟订涉及国土资源的调控政策和措施。

国家海洋局关于印发《全国海岛保护工作“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国家海洋局关于印发《全国海岛保护工作“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国家海洋局关于印发《全国海岛保护工作“十三五”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海洋局•【公布日期】2016.12.28•【文号】国海岛字〔2016〕691号•【施行日期】2016.12.2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海洋资源正文国家海洋局关于印发《全国海岛保护工作“十三五”规划》的通知国海岛字〔2016〕691号沿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海洋厅(局),局属各有关单位:《全国海岛保护工作“十三五”规划》已经国家海洋局第46次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家海洋局2016年12月28日全国海岛保护工作“十三五”规划前言海岛是保护海洋环境、维护海洋生态平衡的基础平台,是壮大海洋经济、拓宽发展空间的重要依托,是捍卫国家海洋权益、保障国防安全的战略前沿。

健康的海岛生态系统是国家生态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支撑。

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全国海岛保护规划》,指导“十三五”期间我国海岛保护与管理工作,制定本规划,规划期限为2016-2020年。

规划总结回顾了“十二五”期间海岛保护与管理工作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主要问题,按照海洋强国、生态文明、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等国家重大战略部署要求,对《全国海岛保护规划》进行了细化与深化,提出了“十三五”期间全国海岛保护与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主要任务、重大工程和保障措施,是“十三五”期间全国海岛保护与管理工作的指导性文件。

一、现状与形势(一)“十二五”期间海岛保护与管理工作进展“十二五”期间,全国海岛保护与管理工作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岛保护法》(以下简称《海岛保护法》)为依据,以《全国海岛保护规划》提出的各项任务为抓手,在海岛生态保护、海岛经济发展和管理能力提升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在海岛地名普查、权益岛礁保护等方面取得了重大突破。

第一,海岛管理能力不断加强。

河北省海洋功能区划

河北省海洋功能区划
〖海洋管理工作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随着海洋开发活动的不断拓展,特别是临港工业区和城市建设、港口改扩建等工程的实施,对海域资源需求持续增长,渔、盐等传统海洋产业资源利用粗放,海域资源供需矛盾日益突出,迫切需要健全海洋区划与规划体系,协调海洋开发利用的各种关系,优化海域使用空间布局,合理配置海洋资源,提高海洋开发科技含量,引导和促进海洋资源的集约、节约利用,提高用海效率。
第十二条 【面临的形势】未来十年是我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时期,是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加快发展方式转变的关键时期,是深化改革开放、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攻坚时期。"打造沿海经济隆起带"已成为全省经济发展的核心战略之一。随着我省沿海地区发展规划上升为国家战略,经济发展重心将进一步向沿海转移,曹妃甸循环经济示范区、沧州渤海新区临港产业区、乐亭临港产业聚集区等产业基地建设的全面展开,秦皇岛港、唐山港、黄骅港三大综合交通物流枢纽改扩建等工程的实施,北戴河新区、曹妃甸生态城、沧州渤海新区、乐亭新区等新型沿海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山海关石河口、抚宁南戴河、乐亭三岛、滦南东坑坨岛等滨海旅游目的地建设的兴起,对海洋资源的供给保障能力和生态环境安全保障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
〖保护环境、改善生态〗按照建设环境友好型社பைடு நூலகம்的要求,立足构建良好的海洋生态环境,合理安排生产、生活和生态类功能区,优先保护自然生态空间,确保生态安全,保障海域可持续利用。
〖国防优先、协调发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的规定,优先满足军事用海的需要,保障国防安全。加强军队和地方在军事设施保护方面的协调配合,实现军事设施保护与地方经济建设的协调发展。
〖海域综合整治目标〗规范用海秩序,推进近岸海域污染防治和生态修复。调整不符合海洋功能区划要求的用海,实现海域使用全面符合海洋功能区划;综合治理河口、养殖区、港口及工业区环境,使海洋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海洋基本功能区海洋环境质量达标率达到90%;修复沙滩、潟湖、海岛等受损海洋生态系统,初步实现海洋生态系统良性循环。整治岸线不少于80公里、整治海域面积不低于200平方公里。

市县级海洋功能区划编制技术要求(国家海洋局2012 11)

市县级海洋功能区划编制技术要求(国家海洋局2012  11)

市县级海洋功能区划编制技术要求国家海洋局二○一二年十一月目录1 总则 (1)1.1 区划层级 (1)1.2 区划目标 (1)1.3 重点任务 (2)1.4 基本原则 (3)1.5 区划范围 (4)1.6 区划期限 (4)1.7 区划成果 (4)2 海洋基本功能区类型 (4)2.1 分类体系 (4)2.2 功能区类型定义 (5)2.3 海岸基本功能区和近海基本功能区界定 (8)3 编制程序与要求 (9)3.1 资料收集 (9)3.2 专题研究 (10)3.3 区划 (11)4 成果编制要求 (17)4.1 区划文本 (17)4.2 区划登记表 (18)4.3 图件 (20)4.4 区划编制说明 (21)4.5 区划报告 (21)4.6 区划管理信息系统 (22)附录1:市县级海洋功能区划文本编写大纲 (23)附录2:海洋功能区划登记表样表 (27)附录3:市县级海洋功能区划图件制作要求 (29)市县级海洋功能区划编制技术要求为了规范市县级海洋功能区划的编制、审查和报批工作,根据《海域使用管理法》、《海洋环境保护法》、《海岛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的规定,以及《全国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年)》、省级海洋功能区划的要求,在《海洋功能区划技术导则》(GB/T 17108-2006)基础上,制定本要求。

1 总则1.1 区划层级市县级海洋功能区划在编制技术上属于同一个层级,一次编制完成。

市、县级海洋功能区划的编制,可根据各省行政体制特点,采用以下两种模式中的一种,但全省内应统一模式。

(1)实行省、市、县三级管理模式的省份,以市为单位编制市级海洋功能区划,每个沿海市形成一套海洋功能区划成果。

(2)实行“省管县”模式的省份,以县为单位编制县级海洋功能区划,市(市区)单独编制海洋功能区划,沿海每个市(市区)、县各形成一套海洋功能区划成果。

1.2 区划目标针对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发展目标,结合海域自然条件、开发利用现状和社会经济发展需求,以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区域规划等要求,依照《全国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年)》、所在省(市、区)的省级海洋功能区划,确定本地区海洋资源利用和保护的方向和重点,分解落实省级海洋功能区划确定的目标与控制指标,进一步明确海域空间的基本功能,落实海洋基本功能区的管理要求,为海洋开发活动及基层海域管理和海洋环境保护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海岛保护与利用规划编制技术指南

海岛保护与利用规划编制技术指南

海岛 岛保 保护 护与利 利用 用规 规划 划 编制技 技术 术指 指南
(2 2013 版) 版

“ “基于生态 态系统的 的海岛保护 护与利用规划编制 制技术及示 示范应用 用” 课 题 组 二零 零一三年十 十月
编者 2013 年 10 月
前 言
随着国家海洋强国战略的实施,海洋经济已经成为国民经济新的增长点。在这一大发 展背景下,海岛的重要性日益显现,开发利用活动也越来越多。为了规范我国海岛的保护与 利用,国家确立了“规划先行、永续利用”的总体指导方针, 《海岛保护法》 、 《全国海岛保 护规划》等一系列国家促进海岛经济社会发展的政策措施出台,标志着我国海岛的保护、利 用与管理迎来一个全新的时期。为此,在国家海洋局海岛管理司的指导下,由国家海洋局第 一海洋研究为牵头单位,国家海洋局第二海洋研究所、国家海洋局第三海洋研究所、国家海 洋环境监测中心、国家海洋技术中心、福建海洋研究所、中科院海洋研究所、暨南大学、北 京大地风景旅游景观规划院等单位为协作单位组成课题组, 在国家海洋局海岛保护与管理项 目及国家海洋局海洋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项目 “基于生态系统的海岛保护与利用规划编制技 术研究及应用示范”的资助下,开展了海岛保护与利用规划编制技术的研究。以期为规划编 制中统筹区域和具体无居民海岛的生态系统保护与开发提供理论与技术支持, 为我国全面制 定海岛保护与利用规划提供理论与技术支撑,促进海岛的可持续发展。 项目开展 3 年来,课题组基于我国无居民海岛资源环境现状及社会发展的实际,搭建 了海岛管理政策框架,编撰完成的“省级海岛保护规划编制指南” 、 “可利用无居民海岛保护 与利用规划编制指南” 、 “旅游类无居民海岛保护与利用规划编制技术指南” 、 “海岛保护与利 用规划实施评估研究”等内容,为我国海岛保护与利用规划编制的科学化、规范化提供了参 考。 本指南的编制是阐述研究团队对我国海岛资源环境特征、 海岛保护与利用规划编制技术、 海岛与保护利用政策及海岛保护规划示范应用的研究成果, 是在国家海洋局海岛管理司发布 的《省级海岛保护规划编制技术导则(试行) 》 、 《国家海洋局关于对区域用岛实施规划管理 的若干意见》等的基础上,对相关技术要求进行的细化。 指南中可能还有一些不足,在实际规划编制过程中,希望各有关单位结合实际情况、工 程实践和科学研究,认真总结经验,注意积累资料,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 和有关资料寄交国家海洋局第一海洋研究所海岛海岸带中心(山东省青岛市仙霞岭路 6 号, 邮编 266061) ,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全国海岛保护规划

全国海岛保护规划

《全国海岛保护规划》前言我国是海洋大国,海岛众多。

海岛是壮大海洋经济、拓展发展空间的重要依托,是保护海洋环境、维护生态平衡的重要平台,是捍卫国家权益、保障国防安全的战略前沿。

为了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保护海岛及其周边海域生态系统,合理开发利用海岛资源,维护国家海洋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岛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全国海洋功能区划,结合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年)、国家海洋事业发展规划等相关规划,制定《全国海岛保护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主要阐明规划期内海岛保护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和主要任务,是引导全社会保护和合理利用海岛资源的纲领性文件,是从事海岛保护、利用活动的依据。

《规划》的规划期限为2011-2020年,展望到2030年。

《规划》的范围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所属海岛。

一、现状与形势(一)海岛保护与利用现状我国拥有面积大于500平方米的海岛7300多个(《规划》所列海岛数量,除特殊说明外,均指500平方米以上海岛的统计数),海岛陆域总面积近8万平方千米,海岛岸线总长14000多千米。

按海区分布统计,渤海区内海岛数量占总数的4%,黄海区占5%,东海区占66%,南海区占25%。

按离岸距离统计,距大陆岸线10千米之内的海岛数量占总数的70%,10-100千米的占27%,100千米之外的占3%。

我国海岛广布温带、亚热带和热带海域,生物种类繁多,不同区域海岛的岛体、海岸线、沙滩、植被、淡水和周边海域的各种生物群落和非生物环境共同形成了各具特色、相对独立的海岛生态系统,一些海岛还具有红树林、珊瑚礁等特殊生境;海岛及其周边海域自然资源丰富,有港口、渔业、旅游、油气、生物、海水、海洋能等优势资源和潜在资源。

我国海岛保护工作起步较晚,但发展迅速。

已经建立涉及海岛的自然保护区和特别保护区共57个,含805个海岛,其中海洋自然保护区48个,含524个海岛;海洋特别保护区9个,含281个海岛。

河北省海洋局关于印发河北省海岛保护规划(2012-2020年)的通知

河北省海洋局关于印发河北省海岛保护规划(2012-2020年)的通知

河北省海洋局关于印发河北省海岛保护规划(2012-
2020年)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河北省海洋局
•【公布日期】2013.09.30
•【字号】冀海发〔2013〕19号
•【施行日期】2013.09.3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海洋环境保护,海洋资源
正文
河北省海洋局关于印发河北省海岛保护规划(2012-2020年)
的通知
冀海发〔2013〕19号唐山、秦皇岛、沧州市人民政府,沿海有关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河北省海岛保护规划(2011-2020年)》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河北省海洋局
2013年9月30日附件:河北省海岛保护规划(2011-20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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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海岛保护规划(2012-2020年)文本河北省海洋局二〇一三年四月目录第一章总则 (1)一、规划目的 (1)二、规划依据 (1)三、规划主要内容 (1)四、规划范围 (2)五、规划期限 (2)六、规划成果 (2)第二章海岛保护现状与形势 (3)一、海岛概况和基本特征 (3)二、海岛保护与开发利用现状 (4)三、面临的形势 (6)第三章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规划目标 (7)一、指导思想 (7)二、基本原则 (7)三、规划目标 (8)第四章海岛分类保护 (10)一、保护类海岛 (10)二、适度利用类海岛 (12)第五章重点工程 (15)一、海岛资源和生态调查评估 (15)二、海岛典型生态系统和物种多样性保护 (15)三、海岛整治修复 (16)四、海岛可再生能源建设 (16)五、海岛防灾减灾 (17)六、海岛保护管理基础能力建设 (17)七、海岛开发利用示范基地建设 (18)八、海岛文化建设 (18)第六章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19)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管理机构 (19)二、完善法规制度,规范保护秩序 (19)三、加强建设管理,推进重点工程 (19)四、加大资金投入,创新融资机制 (20)五、提高公众意识,加强社会监督 (20)附表:海岛分类保护登记表 (22)重点工程登记表 (26)第一章总则一、规划目的为进一步加强海岛保护和管理,有效保护和改善海岛及其周边海域生态环境,规范海岛保护开发秩序,合理开发利用海岛资源,促进海岛保护与开发利用协调发展,发挥海岛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特殊作用,推进河北沿海地区发展,服务“经济强省、和谐河北”建设,制定本规划。

二、规划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岛保护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4、《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5、《全国海岛保护规划》(2011-2020年)6、《全国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年)7、《河北沿海地区发展规划》(2011 -2015年)8、《河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9、《河北省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年)10、《河北省海洋经济发展“十二五”规划》11、《河北省海洋环境保护规划》(2011-2015年)12、《河北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13、《省级海岛保护规划编制管理办法》(2010年)14、《关于编制省级海岛保护规划的若干意见》(2011年)15、《省级海岛保护规划编制技术导则(试行)》(2011年)三、规划主要内容分析评价河北省海岛资源与环境特征、保护与开发利用现状、面临的形势,阐明海岛保护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规划目标,确定海岛的主导功能和兼容功能,明确海岛分类保护的管控要求,安排海岛保护重点工程,提出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四、规划范围河北省管辖海域内的所有海岛及其周边海域。

根据河北省海岛地名普查成果,确定纳入规划的海岛总数为14个,均为无居民海岛。

五、规划期限基期为2011年,规划期为2012-2020年,展望至2030年。

六、规划成果河北省海岛保护规划(2012-2020年)文本;河北省海岛保护规划(2012-2020年)图件。

第二章海岛保护现状与形势一、海岛概况和基本特征(一)海岛概况河北省管辖海域内共有海岛14个,均为无居民海岛,海岛陆域面积3634.75公顷。

其中,唐山市管辖海域有海岛13个,分布于乐亭县和曹妃甸区海域,海岛陆域面积3552.37公顷;秦皇岛市管辖海域有海岛1个,分布于山海关区海域,海岛陆域面积82.38公顷。

(二)海岛基本特征近岸分布,岛形简单河北省海岛集中分布于近岸海域,近80%的海岛近陆距离小于2公里,易受陆地开发利用活动的干扰和影响。

岛体多为长条状,与海岸线平行,岛陆面积小,可利用空间狭窄。

组成松散,海拔较低河北省海岛均为沙泥岛,物质组成以细砂、中细砂为主,粘结性差,抗侵蚀性弱,岛体海拔高度多在0.4~2.3米之间,抵御风暴潮等海洋灾害的能力较低。

地貌单一,植被稀疏河北省海岛多为沙坝型海岛,海岛地貌以海滩、潟湖和风成沙丘为主体,因尚未脱离海水影响,除局部地势较高处有少量植物着生外,其余岛体均无植被覆盖。

变化活跃,稳定性差受海岛自然条件和海洋动力以及风暴潮等海洋灾害的共同作用,岛体蚀淤显著,海岛数量、面积和形态动态变化较大,海岛稳定性较差。

发育典型,物种多样滦河口附近由沙坝型海岛及周边潟湖、潮汐通道共同组成的潟湖—沙坝地貌体系在全国独树一帜,具有极高的科研价值。

位于大清河口近岸海域的菩提岛和月岛,成岛历史较长,生境类型多样,动植物资源丰富,珍稀物种较多,海岛生态系统发育典型,保护与观赏价值高。

淡水贫乏,地热丰富河北省各海岛均无地表淡水,浅层地下淡水水量小,开采价值低;深层淡水埋藏深,矿化度高,制约海岛保护与开发利用。

海岛分布区地热资源埋藏浅,水量大、水质优,开发利用价值高。

二、海岛保护与开发利用现状(一)海岛保护现状1、自然保护区建设成效显著河北省现有涉及海岛的省级自然保护区1个—河北乐亭菩提岛诸岛省级自然保护区,保护面积4281.55公顷,主要保护对象为由海岛及周边海域自然生态环境、岛陆及海洋生物共同组成的海岛生态系统。

区内有菩提岛和月岛2个海岛,海岛面积989.92公顷。

保护区建立以来,主要生境维持相对稳定,生物物种基本保持正常生存、繁衍,海岛开发利用秩序逐步规范。

2、海岛整治修复示范有序推进组织编制了《河北省海岛整治修复保护规划》、《唐山湾三岛保护与利用规划》,实施菩提岛整治修复示范工程,退养还岛190公顷、建设海岛围堤挡埝10.4公里、清淤海域240公顷、恢复岛体342公顷、复建植被5.25公顷,海岛及周边海域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3、海岛名称标志设置全面完成根据国家海洋局的统一部署,在石河南岛、长臂岛、佛手岛、蛇岗、吉祥岛、祥云岛、月岛、菩提岛和龙岛9个具有区位、资源、生态等重要价值的海岛设置海岛名称标志,为促进海岛保护宣传教育,增强公民海岛保护意识,实现海岛规范管理奠定了基础。

(二)海岛开发利用现状河北省海岛开发利用活动主要集中在祥云岛、菩提岛、月岛、龙岛和石河南岛5个面积较大的海岛,用岛类型涉及旅游娱乐、农林牧渔、工业交通等。

其他面积较小的海岛,均未开发利用,处于自然演进状态。

1、旅游娱乐用岛知名度较高包括祥云岛、菩提岛和月岛3个海岛,其中,由祥云岛、菩提岛、月岛共同组成的唐山湾国际旅游岛开发较早,开发利用规划已经国家海洋局审批同意,现建有旅游码头、道路和宾馆等旅游服务设施,是河北省省级风景名胜区、AAAA级旅游景区和国家级海岛开发利用示范基地。

2、农林牧渔用岛利用粗放包括石河南岛和月岛2个海岛,其中,石河南岛建有环岛围堤和简易道路,开发有少量林地、牧草地和养殖池塘(多已废弃);月岛建有少量养殖池塘。

3、工业交通用岛功能单一仅在龙岛西侧建有2个石油开采人工岛,岛南侧建有码头,并有栈桥和道路跨岛与人工岛相连。

三、面临的形势(一)沿海地区经济发展提速河北省海岛分布区地处我国新一轮经济发展的重要增长极——环渤海经济圈的中心区域,毗邻京津两大都市,是国家沿海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河北省“十二五”时期着力打造的“滨海休闲旅游带”的重要节点。

随着我省沿海地区发展规划的全面实施,经济发展重心进一步向沿海转移,唐山港改扩建工程实施,乐亭临港产业聚集区等产业基地建设,山海关石河口、唐山湾国际旅游岛、曹妃甸龙岛等滨海旅游目的地建设,对海岛资源的供给保障和海岛生态环境安全提出了更高要求,海岛保护和管理面临更大挑战。

(二)海岛生态环境压力增大近年来,因自然条件变化以及开发活动中海岛保护意识淡薄,重开发轻保护,缺乏有力的保护和管理,海岸侵蚀、湿地破坏、环境退化等海岛生态环境问题日渐显现,海岛资源价值和生态功能不断降低,随着海岛开发需求的不断增长和开发规模的不断扩大,海岛生态环境压力日益增大,部分海岛生态环境受损严重,海岛生态系统健康和稳定受到威胁,受损海岛生态系统的生态服务功能急需恢复。

(三)海岛资源综合利用水平有待提高河北省海岛开发利用活动主要集中在资源环境条件较好、生态系统发育典型的海岛,海岛开发利用水平不平衡、开发利用强度差异明显,利用结构不甚合理;旅游开发层次较低、同质化严重,农林牧渔开发利用粗放、效益较低;海岛资源综合利用程度低,集约节约利用水平不高,未能充分发挥资源的应有效益,与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及现实需要差距较大。

第三章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规划目标一、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保护和改善海岛及其周边海域生态环境、建设美丽海岛为目标,以海洋生态文明建设为主线,全面落实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基本国策,统筹海岛保护、开发和管理,加强海岛整治修复保护,优化海岛开发利用布局,促进海岛保护和海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二、基本原则(一)保护优先,科学利用根据海岛生态系统的特殊性,强化对海岛及周边海域生态环境的有效保护,科学确定海岛保护、整治与修复目标;在保障提升海岛环境质量和生态价值的前提下,明确海岛主导功能、兼容功能和开发利用模式,促进海岛保护和利用协调发展。

(二)因岛制宜,分类管理根据海岛不同的区位、资源、环境条件,结合海岛保护和开发利用特征以及未来发展需求,因岛、因地制宜,分类确定海岛保护与开发利用方向和管控要求,安排海岛保护重点工程,优化海岛保护与利用布局,推进海岛资源的集约节约利用。

(三)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结合沿海地区发展战略和区域经济发展目标,统筹海岛保护与各行业发展用岛需求,兼顾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局部利益与全局利益的关系,重点保护与恢复典型海岛生态系统,在保护海岛生态环境的前提下,保障国家和省重点项目的用岛需求。

(四)国防为重,军地协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的规定,优先保障军事用岛需要,确保军事设施使用效能,保障国防安全。

加强军队和地方在海岛军事设施保护方面的协调配合,实现军事设施保护与地方经济建设协调发展。

(五)科技支撑,创新发展开展海岛生态系统修复与重建、岛体和岸滩整治修复等海岛保护技术研究,引导和支持新能源、新材料、新技术在海岛保护与建设中的应用,倡导绿色、环保、低碳、节能理念,探索海岛生态型发展模式,以技术创新引领海岛保护健康发展。

三、规划目标(一)总体目标重要海岛生态系统和景观资源的生态服务功能得到有效保护与恢复,海岛防灾减灾能力显著提高,海岛环境明显改善。

海岛开发利用秩序全面规范、布局趋于合理,海岛资源集约节约利用格局初步形成,海岛经济各主要产业协调发展。

(二)规划期目标(2012-2020年)1、海岛生态系统保护持续加强在现有河北乐亭菩提岛诸岛省级自然保护区基础上,新建滦河口湿地海洋特别保护区(海洋公园)1个,涉及海岛的保护区总数达到2个,保护区内海岛数量占全省海岛总数的比例达到40%以上;重要海岛生态系统得到有效保护,生物多样性得到有效维护;保护区管护能力明显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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