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省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 工作培训班上的讲话 安徽省卫生厅厅长
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应急处置预案范例(三篇)
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应急处置预案范例一、引言随着科技的进步和研究的深入,疫苗接种成为预防疾病的重要手段。
疫苗接种在绝大多数情况下是安全而有效的,但在极少数情况下会出现异常反应。
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发生和及时处置异常反应,是保证疫苗接种安全性和有效性的关键环节。
为此,制定本应急处置预案,旨在应对可能出现的疫苗接种异常反应,为预防接种工作提供科学指导。
二、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措施1. 提前评估和筛查在接种前,需对接种对象进行相关健康评估和筛查,包括个体病史、过敏史、基础健康状况等。
对于个别高风险人群,如孕妇、存在严重慢性疾病的患者以及免疫功能低下的个体等,需要由专业医务人员进行综合评估,并及时调整接种计划。
2. 准确掌握疫苗的适应症和禁忌症加强对不同疫苗的适应症和禁忌症的宣传和教育,确保疫苗的接种对象是符合规定的适龄儿童和特定高危人群。
在接种前,一定要详细了解接种对象的个人病史,包括过敏史和既往接种反应史等,以便做出准确的决策。
3. 做好接种现场的准备工作接种场所要达到清洁、安全,且具备必要的医疗救治设备和药品配备,包括速效救心丸、速效降压药、肾上腺素和抗过敏药物等。
医务人员必须熟悉这些药物的使用方法,以便在出现异常反应时能及时、正确地进行处置。
三、接种异常反应的分类与应急处置根据疫苗接种异常反应的不同类型,制定具体的应急处置方案。
1. 常见异常反应处置(1)局部不适:出现局部红肿、疼痛等症状时,可用冷敷物进行缓解,或者口服非类固醇类抗炎药物进行治疗。
(2)一般过敏反应:如面部潮红、荨麻疹等过敏反应,可先使用抗过敏药物进行治疗,如症状加重或出现紧急情况时,应立即将患者转移到医院进行进一步救治。
2. 严重异常反应处置(1)过敏性休克:如果出现过敏性休克的症状,应迅速转移到医院急救室。
在送往医院的过程中,可采取措施尽量保持患者呼吸道通畅,如大剂量静脉注射肾上腺素、输液等。
(2)显著热休克:如果出现显著热休克反应,需要将患者迅速转移到空气流通良好的地方,使用海绵或冷敷物散热,并及时向医院求助。
疾控培训班开班领导发言稿
疾控培训班开班领导发言稿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同事、亲爱的学员们:
大家好!
首先,我要对大家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今天我们齐聚在这里,共同开启一场疾控培训班,这是一次对我们的职业素养和知识储备的全面提升的机会。
我相信,在我们共同努力下,这次培训班一定会取得圆满成功。
疾控工作是一项重要而光荣的工作,也是一个充满挑战的领域。
在当前世界范围内疫情不断爆发的背景下,疾控工作扮演着关键的角色。
我们作为疾控工作者,肩负着保护人民群众健康的神圣使命,是时候展现我们的专业能力和责任担当了。
此次培训班,将通过专业的理论学习、实践案例分析、沟通技巧等多个方面的内容,全面提升大家在疾控工作中的能力。
我希望大家在整个培训期间能够全身心投入,保持积极主动的学习态度,认真对待每一节课程。
同时,也要积极提问、互相交流,提高我们的综合能力。
我们的培训班将严格按照科学、严肃、务实的原则进行。
我们特邀了来自不同领域的专家学者,他们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独到的理论见解。
我们将倾听他们的教诲,学习他们的经验,以期更好地应对疾控工作中的各种挑战。
在培训班结束之后,我希望大家能够加强与各级疾控部门的合
作,将所学知识有效地运用到工作中,为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作出更大贡献。
并且,希望大家能够将此次培训班所获得的知识、技能传递给身边的同事和团队成员,共同提升整个疾控领域的专业水平。
最后,再次感谢大家的出席。
希望我们在这段时间内能够共同努力,取得理论和实践的双丰收,为疾控工作注入新的力量和潜能。
谢谢大家!祝本次培训班圆满成功!。
省卫生计生委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苏省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办法》的通知
省卫生计生委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苏省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办法》的通知佚名【期刊名称】《江苏省人民政府公报》【年(卷),期】2015(000)004【摘要】<正>苏卫规(疾控)[2015]2号各市及昆山、泰兴、沭阳县(市)卫生计生委(卫生局)、财政局:经省政府同意,现将《江苏省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5年3月6日江苏省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办法第一条为规范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工作,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依据《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34号)和《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办法》【总页数】4页(P24-27)【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D【相关文献】1.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卫生厅省财政厅安徽省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办法(试行)的通知 [J],2.广东省卫生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广东省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办法(试行)》的实施细则(广东省卫生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2年3月9日以粤卫[2012]34号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J],3.湖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湖北省教育厅湖北省民政厅湖北省财政厅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湖北省残疾人联合会湖北省红十字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关于印发《湖北省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办法》的通知 [J], ;;;;;;;;;4.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民办医疗机构省级资金奖补办法》的通知 [J],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卫生计生委5.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办法(2019年版)》的通知 [J],因版权原因,仅展示原文概要,查看原文内容请购买。
疫苗接种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应急预案
疫苗接种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应急预案XXX新冠疫苗疑似接种异常反应应急预案为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有关要求,指导规范和做好新冠肺炎疫苗接种期间出现异常反应医疗救治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国务院《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和XXX(或原卫生部)《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办法》、《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等规定,特制定此应急预案。
一、工作原则坚持“加强领导、预防为主、强化监测、快速反应、有效处置”原则,积极调动应急救治医疗资源,充分运用应急联动机制,使发生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患者得到快速、有效的救治,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
二、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一)成立新冠肺炎疫苗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应急领导小组:组长:XXX副组长:XXX成员:XXX工作职责:应急领导小组制订预防控制对策和措施,统一组织、领导新冠肺炎疫苗接种工作事项,做好对严重疑似接种异常反应的医疗救治工作。
协调对口新冠肺炎疫苗接种保障点严重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医疗救治、医疗保障等工作,对各对口新冠肺炎疫苗接种保障点医疗救治小组成员开展急救知识的培训,确保应急联动机制顺利运行。
(二)成立新冠肺炎疫苗接种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急救小组:组长:XXX成员:XXX工作职责:急救小组做好对口新冠肺炎疫苗接种保障点医疗救治工作,做好危重病人的急救。
各对口新冠肺炎疫苗接种保障点救治小组承担本单位严重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现场急救,及时上报并做好转院工作。
三、异常反应的监测和处置流程所有受种者疫苗接种后必须在现场留观30分钟,由1名医生和护士现场负责观察。
疑似异常反应的诊治按《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办法》、《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的要求执行。
1、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大都为过敏反应,发现一般疑似接种反应和轻度的异常反应,进行抗过敏治疗即可,可在现场进行处理。
2、发现严重疑似异常反应,如出现休克,应在现场立刻抢救和治疗,肾上腺素为首选抢救药,治疗如很快好转、恢复,无需入院。
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报告与调查诊断
调 查 诊 断 专 家 组 的 组 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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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资料收集-临床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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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资料收集-疫苗与接种资料
• 预防接种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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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诊断
调查诊断依据: 1.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技术规范 2. 临床表现、医学检查结果 3. 疫苗储存、运输情况,接种实施情况等 4. 疫苗质量检验结果等 死亡病例诊断需要尸检结果的,受种方拒绝或者不配合尸检,承担 无法进行调查诊断的责任
判定证据
随机对照临床试验、队列研究或 病例对照研究
具有明确生物学标志 不同人体研究结果一致 存在剂量-反应关系 活疫苗发生的类似自然感染,时
间合理 疫苗附加物引起的特异性反应 排除实施差错、疫苗质量问题、
心理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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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EFI的分类流程
不良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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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苗的一般反应发生率-WHO
资料来源:WHO
受种者在接种时,正处于某种 疾病的潜伏期或者前驱期,接 种后巧合发病
不是由疫苗的固有性质引起的
常见偶合症 急性传染病 内科疾病 神经精神疾病 婴儿窒息或猝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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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心因性反应
(Psychogenic Reaction或 Injection Reaction )
因受种者心理因素发生 的个体或者群体的反应
不是由疫苗的固有性质 引起的
泗县甲肝疫苗事件 调查结论:群发性癔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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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体性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AEFI Cluster)
AEFI Cluster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短时间内同一接种单位的受种者 中,发生的2例及以上相同或类似 临床症状的严重疑似预防接种异 常反应
•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 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 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
安徽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卡介苗预防接种工作的通知
安徽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卡介苗预防接种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徽省卫生厅•【公布日期】2012.11.15•【字号】卫疾控秘[2012]782号•【施行日期】2012.11.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传染病防控正文安徽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卡介苗预防接种工作的通知(卫疾控秘〔2012〕782号)各市、县(市、区)卫生局,省结防所,省疾控中心:卡介苗预防接种是实施国家免疫规划常规免疫服务内容之一,也是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按规定应履行的职责。
接种卡介苗使儿童产生免疫力,能够有效减少结核病自然感染和发病机会,特别是降低严重危害儿童健康、生命安全的重症结核病如结脑、粟粒性结核的发病率、死亡率。
卡介苗的免疫程序是在儿童“出生时”接种,但从实施情况看,合肥市等得到很好贯彻落实,但目前我省多数医疗机构及妇幼保健机构的产科未开展此项服务,儿童出生后只能到乡镇、社区接种门诊接种,以致接种时间延期,免疫效果受到一定影响。
为进一步改进和加强卡介苗接种工作,规范预防接种服务,提高卡介苗的及时接种率和免疫效果,有效防范卡介苗接种异常反应的发生,现就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卡介苗预防接种工作。
我省已将乙肝疫苗、卡介苗及时接种率纳入国家免疫规划,要进一步明确职责,规范管理,加强组织协调,保证各项技术措施和保障措施落实。
在卫生行政部门领导组织下,各级各类承担接生的医疗卫生机构要履行新生儿乙肝疫苗和卡介苗接种的职责任务,明确专业人员负责接种;根据《卫生部关于加强预防接种工作的通知》(卫办发[2012]50号)要求,按照谁接种、补偿给谁的原则,属地各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要落实每剂次不低于5元费用补助至接种单位(包括属地省、市级接种单位);各地要积极探索由接生的医疗卫生机构发放接种证并实行信息录入的工作机制,以保证乙肝疫苗和卡介苗的及时接种。
2023年公共卫生培训班领导讲话稿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同仁:大家好!今天,我们聚集在这里,共同参加金安区公共卫生培训班开班仪式。
这是一次极具重要的培训班,我们齐聚在此,旨在共同探讨2023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开展情况、慢病示范区创建等关键事项,以提升我们的公共卫生水平,更好地服务人民群众,促进全民健康,完善人民健康促进政策,持续提升基本公共服务水平。
在此,我代表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向大家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衷心的问候!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是保障人民健康的重要基石,也是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
近年来,公共卫生事件频发,三年新冠疫情给人民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带来了严重威胁。
因此,我们必须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提高应对能力,为完善人民健康促进政策,持续提升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构建健康中国贡献我们的力量。
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的通知》国卫基层发〔2023〕20号文件要求。
2023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人均财政补助标准为89元,今年新增的人均5元经费重点支持地方加强对老年人、儿童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2020年—2022年累计增加的人均15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财政补助经费,继续统筹用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疫情防控有关工作,重点支持地方做实做细对65岁以上老年人等新冠重点人群的健康管理服务,加强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按照服务规范提质扩面,优化服务内容等工作。
本次培训班是我们加强公共卫生建设的重要举措,也是我们提高应对能力的重要机会。
本次培训班的举办,旨在让我们更好地了解基层公共卫生开展情况探索最新理论和实践,提高我们应对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为保障人民健康、维护社会稳定、确定慢性病危险因素贡献我们的力量。
在培训期间,我们将邀请六安市第二人民医院精神卫生中心项目办负责人以及疾控中心各职能科室负责人,对大家进行培训,本次培训班主要内容包括解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服务规范(第三版);金安区健康教育项目管理工作要求;金安区传染病报告项目管理工作要求;金安区免疫规划项目管理工作要求;金安区结核病项目管理工作要求;严重精神障碍患者项目管理工作要求,推广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死因监测、心脑血管事件报告和肿瘤随访登记报告卡填写;通报金安区上半年基本公共卫生项目各项工作开展情况等多个方面。
安徽省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和处置
内容
• 调查诊断实施细则 • 补偿相关 • 监测相关
•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有关法律政策
安徽省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调查诊断实施细则
• 皖卫疾控〔2013〕18号 • 安徽省卫生厅 • 2013年10月30日印发
第一章 总则
•
第一条 为规范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调查诊断工作,根据国务院
《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原卫生部《预防接种工作规范》
、《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办法》、《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
、原卫生部办公厅、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全国疑似预防
接种异常反应监测方案》、省卫生厅和财政厅《安徽省预防接种异常
反应补偿办法(试行)》和《关于进一步规范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
常反应诊断。
•
第六条 调查诊断费用从疾病预防控制免疫规划事
业费中列支。
第二章 调查诊断专家库
•
第七条 省级、设区的市级和县(区)级疾病预防
控制机构应建立本级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调查诊断专家库,
为本辖区内的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调查诊断提供专家。专家
库由疾病预防控制、临床医学、药学、实验室检验等学科
的专家组成,原则上每和《全国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方案》等规定
进行现场调查和收集相关资料等工作;可以委托疾病预防
控制机构进行现场调查和收集相关资料等工作。调查人员
不得少于2人,至少包括1名相关学科临床专家。
第三章 调查和诊断
•
第十四条 现场调查主要包括:
•
(一)访视与临床检查受种者:调查受种者初次发病
时间与预防接种时间的关系、病程、诊疗经过,检查受种
工作的通知》等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工作中应把握的几个问题
(4) 不得做出“无法判定”的鉴定结论。对于无法判定是否属于异常反应的案例,已经召开鉴定会的,不应出具鉴定书,并应向缴费人退回相应鉴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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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5.鉴定审核问题 异常反应鉴定书在规定时间内分别向受种方、接种单位和疫苗生产企业送达,并报送同级(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和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如卫生行政部门或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查发现鉴定违反本《办法》有关规定的(包括鉴定结论等),可以在说明理由后要求医学会重新鉴定。医学会重新组织异常反应鉴定,不收取鉴定费。再次鉴定应重新抽取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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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3. 有关鉴定专家组组成问题 (1)医学会确定鉴定所需学科专业,事先宜向有关专家咨询,在设定学科专业和人数时,应根据具体情况,兼顾相关临床专业和免疫学、药学等学科。 (2) 在目前尚无实施细则明确规定的情况下,非受种方申请的鉴定,受种方不配合抽取程序的,医学会可以暂时中止程序。取得受种方书面同意或受种方指定抽取人的,可以按受种方的授权进行随机抽取专家组的程序。 (3) 涉及死因不明的鉴定,必须提供尸检报告,否则不予受理。涉及死因鉴定的,可以请1-2名法医参加。
第21页/共29页
(4) 专家鉴定组的人员由受种方在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抽取鉴定组专家名单的抽取人,可以是受种者,或者是受种方代表。如受种方拒绝抽取,或不配合提交鉴定材料,导致鉴定程序无法继续进行的,鉴定可以终止。 (5) 曾参加过同一案例的调查诊断或鉴定的专家,医学会应将其从随机抽取备选名单中先予回避。 (6) 医学会根据专家鉴定组的要求,邀请其他专家参加鉴定。受邀专家可以参加鉴定会,也可书面提出技术意见、提供有关资料。受邀专家不参加鉴定结论的表决。邀请专家发生的费用由医学会从收取的鉴定费用中支出。
第22页/共29页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17〕62号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正文:----------------------------------------------------------------------------------------------------------------------------------------------------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17〕62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7〕5号),确保疫苗流通规范和预防接种安全,经省政府同意,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完善工作机制(一)健全疫苗集中采购供应机制。
将第一类和第二类疫苗纳入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按照公开透明、竞争择优、公平交易的原则实行网上集中采购。
省卫生计生委组织做好第一类疫苗的招标采购,通过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集中采购后由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逐级供应。
第二类疫苗集中采购和交易的具体实施方案由省卫生计生委负责制定。
省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汇总全省第二类疫苗需求,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通过直接挂网、招标或谈判议价等方式形成合理采购价格,建立省级集中采购目录;由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含承担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职能的市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下同)在省级集中采购目录范围内,确定使用疫苗的品种、规格及生产企业,按规定采购后供应给本地预防接种单位,接种单位不得直接向疫苗生产企业购买第二类疫苗。
安徽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要加强对出入境预防接种工作的管理,做好出入境人员接种所需疫苗的采购、储存、使用等各项工作。
(二)完善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机制。
各地要加强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和报告工作,提高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调查诊断及鉴定水平。
鼓励建立通过商业保险等形式对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受种者予以补偿的机制,逐步建立包括基础保险、补充保险在内的多层次保险补偿体系,提高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效率。
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应急处置预案
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应急处置预案为保证预防接种工作的顺利实施,预防或尽可能减少预防接种后疑似异常反应的发生,及时调查、处理和上报可能出现的疑似异常反应,防止事态的扩大,根据国务院《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和卫生部《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办法》《预防接种工作规范》以及《湖南省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调查诊断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机构1、异常反应调查诊断小组组长:雷玉荣成员:杨凤霞赵保萍工作职责:负责预防接种疑似异常反应的初步调查、处理和资料上报。
2、异常反应医疗救治专家小组组长:魏贻强成员:张现民牛利敏工作职责:负责疑似异常反应医疗救治工作的指导、培训、会诊及重症病例的救治工作。
二、、预防接种疑似异常反应的报告㈠报告范围1、报告的范围为预防接种过程中或接种后发生的所有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病例。
包括一般反应、异常反应、疫苗质量事故、实施差错事故、偶合症、心因性反应、不明原因等。
应特别关注以下病例:1、注射部位出现脓肿;2、被医护人员认为与免疫接种有关的需要住院的病例;3、被卫医护人员认为与免疫有关的死亡病例;4、群体性心因性反应;5、被医护人员与免疫接种有关的其它严重或不寻常的医学事件;㈡报告内容报告内容应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儿童监护人姓名、现住址、接种疫苗名称、剂次、接种时间、发生反应日期和人数、主要临床经过、就诊单位、临床诊断、诊断单位、报告单位、报告人、报告日期等。
㈢责任报告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接种单位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及其执行职务的人员均为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病例的责任报告单位和报告人。
㈣报告的时限及方式1、一般事件的报告(1)接种点发生疑似异常反应后,在对症治疗的同时,要立即通过电话或传真于2小时内向当地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核实后应立即向本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2)所有发现的预防接种疑似异常反应病例(包括一般反应)均应做好登记工作,并对监测资料进行汇总、分析上报。
甘肃省卫生厅关于举办全省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专家培训班的通知
甘肃省卫生厅关于举办全省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专家培训班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甘肃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原甘肃省卫生厅)•【公布日期】2009.04.13•【字号】甘卫疾控函[2009]12号•【施行日期】2009.04.13•【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免疫规划正文甘肃省卫生厅关于举办全省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专家培训班的通知(甘卫疾控函[2009]12号)各市、州卫生局,省直各单位,兰州大学第一、第二医院,省中医学院附属医院:根据卫生部《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管理办法》要求,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工作今年已交由医学会负责。
为提高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工作质量,省卫生厅委托省医学会分片对全省入库的专家进行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培训时间和地点天水班:4月16日下午在天水迎宾馆(秦州区建设路158号)报到,4月17日上午8:30 培训,会期半天,培训地点天水迎宾馆多功能厅。
张掖班:4月19日下午在张掖宾馆(甘州区县府街164号)报到,4月20日上午8:30培训,会期半天,培训地点张掖市医院多功能厅。
兰州班:4月21日下午在西北宾馆友谊楼报到,4月22日上午8:30培训,会期半天,培训地点西北宾馆贵宾楼(1号楼)一楼小礼堂。
二、参加人员天水、陇南、庆阳、平凉4市参加天水培训班,武威、金昌、张掖、酒泉、嘉峪关5市参加张掖培训班,兰州、白银、定西、临夏、甘南5市(州)及省属各单位、兰州大学第一、第二医院、省中医学院附属医院等参加兰州培训班。
各地参加培训班的人员为各市、州医学会负责人和相关工作人员各1人,鉴定专家不得超过28人,专家名单由各市、州卫生局与医学会根据地地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特点确定。
三、培训内容(一)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办法简介;(二)预防接种管理的法律法规;(三)常见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类型及特点;(四)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程序及鉴定书书写。
四、其它事宜(一)请各市、州卫生局与当地医学会联系,审核确定参加培训的人员,于开班前2天将参会人员名单报省医学会。
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调查诊断与处置
一般反应-局部反应
临床表现 接种局部红肿,伴疼痛 接种BCG:局部红肿→化脓或溃疡→结痂→疤痕 接种吸附疫苗:硬结
年老体弱或重度衰弱的人,不主张接种各种疫苗,否则容易发生晕厥,或因接种反应引起其他原有疾病发生。
01
03
02
疫苗使用方面的因素1
如果机体某些反应性不正常或处于某种病理或生理状态(即禁忌证),接种疫苗后可能对机体带来某些损害,甚至引起严重的异常反应。
违反任何禁忌证都有发生不良反应的危险,但发生概率及反应严重程度随疫苗种类、禁忌证的性质而异。一般来说,违反特殊的禁忌证比违反一般禁忌证危险要大。
1
2
3
4
接种部位、途径不正确
疫苗使用方面的因素3
疫苗使用方面的因素4
接种剂量和接种次数过多 要获得足够的免疫力,必须要有足够的抗原刺激量。抗原剂量低于一定限度,则不足以调动机体的免疫反应。 在一定限度内,免疫力的产生和注入剂量成正比。但增至一定程度,抗体增长较缓,达到最高限度则不再增加; 超过限度,反而抑制抗体上升,不但影响免疫效果而且会加重反应。不同疫苗的剂量有所不同; 同一疫苗在不同年龄的对象中,所用的剂量也是不同的。 大部分疫苗的使用剂量是随年龄增大而递增,如果成人剂量给儿童使用,势必要引起反应的加剧。 有些疫苗的预防接种与注射次数有密切关系,如注射百白破疫苗的局部红肿与发热反应的程度随着接种次数而增加。
03
注射器或疫苗使用时间过长,受到空气中的细菌或操作人员污染;注射局部消毒不严等。
04
不安全注射
疫苗使用方面的因素7
健康状况 预防接种后的不良反应与机体生理因素及健康状况有一定的关系。
在健康状况较差的情况下,如重度营养不良、经常低热、消耗性疾病的恢复期进行预防接种,容易引起反应加重;
疾控培训班开班领导发言稿
疾控培训班开班领导发言稿各位领导、各位同事,大家好!今天,我们在这里隆重举行了疾控培训班的开班仪式,我感到非常荣幸能够在此与大家共同迎来这一刻。
首先,我代表全体培训班的组织者和承办单位,对你们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对各位领导的出席表示衷心的感谢!疾控工作是一项重要的公共卫生事业,有着极其广泛的社会影响和深远的发展意义。
近年来,我国疾控体系建设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与此同时也面临着严峻的挑战和日益增多的任务。
正因为如此,疾控工作需要不断提高人才队伍的整体素质和业务水平,为应对未来更为复杂的疾病防控形势做好充分的准备。
本次培训班的开设,旨在为广大疾控工作者提供全面系统的培训,以期使参训人员全面掌握疾控领域的最新理论、技术和政策,提高工作能力,推动各项工作更上一层楼。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同仁,疾控工作的意义重大,责任重大。
当前,我国仍然面临着来自传染病、慢性病、职业病等多方面的威胁,而且随着全球化的发展,一些新的传染病和新发病原体可能会不断地对我国的公共卫生安全构成威胁。
因此,我们不仅要深入研究传统疾病的防控策略和方法,更要关注到一些新兴传染病和疫情的预防与控制,同时还要关注到慢性病、职业病等问题。
只有深入理解疾病的传播机理、了解疾病的发病规律,才能有效地开展疾病防控工作。
此外,我国也正处于城镇化和工业化的快速发展阶段,环境污染、食品安全等问题也成为我们公共卫生工作的重要挑战。
这些方面对我们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我们需要不断提升疾控工作者的综合素养和应对能力。
因此,我们要着力加强对各种疾病的监测和监测方法的研究,建立一套完善的疾病监测体系,为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提供坚实的保障。
在疾控工作中,预防工作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预防疾病,不仅能够减轻人民群众的医疗负担,更是为了让广大人民群众能够享有更加健康的生活。
因此,我们要加强对疾病的宣传教育工作,通过多种方式全方位地向群众普及健康知识,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意识和预防能力。
2024年卫生领导培训班讲话稿范文(二篇)
2024年卫生领导培训班讲话稿范文各位学员:今天,我们在这里迎来卫生局____年度医务人员培训月。
这是市卫生局为了全面提高我市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能力和从业人员的业务水平,加大卫生人力资源培养力度,认真履行“全心全意为人民”的服务宗旨,促进我市卫生事业持续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
在此,我向参加本次培训的全体学员表示热烈的欢迎!向这次培训参与授课的各位老师表示衷心的感谢!下面,我就本次培训活动谈三方面的看法。
一、本次培训班的特点一是领导非常重视。
本次培训班从筹划开始,就得到了市政府主要领导的高度关注,多次指示要办好这次培训班,太原市卫生局的有关领导也给予了非常多的支持和帮助。
在医改攻坚克难的重要时期举办这次业务培训活动,实际上也是医改精神的一次延伸。
二是培训班规格高。
基层医疗卫生工作任务繁重、责任重大,工作成效的好坏,关键在于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卫技人员的服务水平。
因此就有了这次历时____天,邀请____位专家、骨干,涉及____个课题领域,累计培训学员达____人次的培训活动。
规格之高,覆盖之广,前所未有。
三是主题和内容好。
本次培训班主要围绕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水平和规范医疗从业行为两大主题进行。
在具体培训内容的安排上有:健康档案管理;高血压患者管理;糖尿病管理;0-____个月儿童健康管理服务规范、孕产妇管理;健康教育服务规范、老年人管理、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预防接种、传染病管理、结核病防治、流行病学调查;病历、门诊日志的书写;处方、药品购进登记的书写;法律法规培训;器械等消毒及相关文书记录。
培训的主题和内容紧扣了当前基层医疗卫生工作的重点,课程之间的衔接、编排都做到了科学、合理。
四是精心谋划,用心组织。
为了确保本次培训活动的顺利开展,局机关做了大量的前期准备工作。
克服经费紧张,安排专项资金解决受训学员的食宿问题。
同时认真开展课题调研,充分结合基层工作的实际情况设置培训内容,邀请实践经验丰富的专家老师优化课程设计。
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应急处置预案例文(三篇)
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应急处置预案例文一、省级、设区的市级和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成立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调查诊断专家组,各级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调查诊断专家组要严格按照《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全国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方案》等相关规定,开展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调查诊断。
二、调查诊断专家组在做出诊断后应将调查诊断结论报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和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同时书面告知当事人。
三、受种方、接种单位、疫苗生产企业对‘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调查诊断结论有争议时,可向接种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医学会申请进行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
四、受种方收到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调查诊断或鉴定结论,认定是异常反应的可向疫苗接种所在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提出预防接种异常反应一次性补偿申请。
同时应提交以下材料:(一)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申请书;(二)受种方___明材料。
包括受种者及法定监护人有效___明材料。
如委托他人申请补偿的,被委托人应提供授权委托书、有效___明材料及委托人___明材料。
(三)受种者接种疫苗的原始证明材料;(四)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诊断或鉴定材料;(五)受种者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就诊病史复印材料;(六)受种者就诊相关费用原始票据和费用清单;(七)受理方要求提供的其它资料。
在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当事人或其法定监护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最终诊断(鉴定)结论一年内不提出补偿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相关权利。
五、接到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申请的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对申请补偿的相关材料和各项程序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填写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申请表,经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复核后,报省级卫生行政部门。
六、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成立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核算小组,定期对各地报送的异常反应补偿申请进行审核,并按照本规定计算一次性补偿经费。
七、省卫生厅按照专家小组的计算,将补偿经费一次性拨付异常反应发生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由当地卫生行政部门与受种方达成一次性补偿协议,并由当地人民法院出具民事调解书。
预防接种培训会发言稿(3篇)
第1篇大家好!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预防接种培训会,旨在进一步提高全体工作人员的预防接种知识水平,强化预防接种工作的重要性,确保疫苗接种工作的顺利开展。
在此,我代表本次培训会组织者,向各位领导和同仁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一、预防接种工作的重要性预防接种是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的重要手段,是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重要举措。
近年来,我国传染病疫情总体呈下降趋势,但仍有部分传染病如流感、麻疹、手足口病等对人民群众健康构成威胁。
做好预防接种工作,可以有效降低传染病发病率,减少人民群众因传染病而遭受的经济损失和健康损害。
二、预防接种工作的现状近年来,我国预防接种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疫苗接种率不断提高,疫苗可预防性疾病发病率明显下降。
然而,仍存在以下问题:1. 部分地区疫苗接种率不高,尤其是农村地区和偏远山区。
2. 部分群众对预防接种的认识不足,存在恐慌心理和误解。
3. 部分基层医疗机构预防接种服务能力不足,无法满足群众需求。
4. 预防接种工作面临疫苗供应、冷链运输、接种点布局等方面的问题。
三、本次培训会的目的和意义本次培训会的目的主要有以下几点:1. 提高全体工作人员的预防接种知识水平,确保疫苗接种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2. 加强预防接种队伍建设,提高预防接种服务能力。
3. 增强预防接种工作的宣传力度,提高群众对预防接种的认识和接受度。
4. 探讨预防接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推动预防接种工作再上新台阶。
四、培训内容1. 预防接种政策法规及基本知识2. 疫苗种类、接种程序及注意事项3. 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识别、处理及报告4. 预防接种信息化建设与应用5. 预防接种宣传工作及沟通技巧五、培训要求1. 全体工作人员要高度重视本次培训,认真学习,确保学有所获。
2. 各单位要加强对培训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培训时间、人员、内容三落实。
3. 培训结束后,各单位要对培训内容进行总结,形成书面材料,并报上级主管部门。
预防接种培训会议主持词
预防接种培训会议主持词尊敬的各位嘉宾、女士们、先生们:大家好!非常荣幸能够在今天的培训会议上担任主持人,我是XXX。
今天我们聚集在一起的目的是为了探讨和学习预防接种的重要性及相关知识。
预防接种是一项关系到公共健康的重要工作,对于维护社会稳定、提高人民生活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因此,在今天的会议上,我们将共同学习和交流预防接种的相关内容,进一步提高我们的认识和工作水平。
首先,让我们共同回顾一下预防接种的背景和意义。
随着医疗科技的发展,预防接种已成为预防传染病、保护人民健康的重要手段。
通过接种疫苗,我们可以激发人体免疫系统的应答,提高对特定疾病的抵抗能力,从而有效预防疾病的发生和传播。
预防接种不仅对个体具有保护作用,也对整个社会的健康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接下来,我们将邀请一位专家给我们介绍预防接种的基本原理、免疫程序以及常见疫苗的种类和安全性。
请大家热烈欢迎XXX教授上台发表演讲。
(专家演讲)非常感谢XXX教授的精彩演讲,我们在他的讲解下对预防接种有了更深刻的了解。
接下来,我们将进行一个小组讨论环节,希望大家能够积极参与,提出自己的观点和问题,共同深入探讨。
(小组讨论)在今天的培训会议上,我们还将请一些相关单位的代表分享他们在推广预防接种工作中的经验和做法。
通过他们的分享,我们可以相互借鉴、学习,进一步提高我们的工作水平。
最后,在本次会议的结束之前,我们将来宾们进行总结发言,大家可以对今天的培训内容进行反馈和分享,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以期为将来的预防接种工作提供更多的参考和推动。
在本次培训会议中,希望大家能够真诚交流、互相学习,相信经过我们的努力,我们能够收获满满的正能量和实际的知识,并且将这些应用到实际工作中,共同为公众健康贡献一份力量!谢谢大家!(结束语)以上是一份预防接种培训会议主持词的范文,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调整,使其更符合您的会议需求。
祝愿您的培训会议取得圆满成功!。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费有关事项的通知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费有关事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24.05.24•【字号】川发改价格规〔2024〕222号•【施行日期】2024.05.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综合规定正文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费有关事项的通知省卫生健康委,各市(州)发展改革委、财政局:为进一步规范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费收费行为,确保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工作正常开展,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重新核发中央管理的卫生计生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6〕488号)有关规定,现就我省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费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省级和市级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所属医学会,在疫苗受种者或监护人、接种单位、疫苗生产企业对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调查诊断结论存在争议并申请技术鉴定时,收取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费,收费标准为5000元/病例,除此之外不得另收其他费用。
二、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费由申请鉴定方预缴。
经鉴定属于一类疫苗引起的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鉴定费用由同级财政预算统筹安排;属于二类疫苗引起的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鉴定费用由相关疫苗生产企业承担。
不属于异常反应的,鉴定费用由提出鉴定的申请方承担。
三、经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审核认为参加鉴定的人员和专业类别或者鉴定程序不符合规定,或者组织鉴定的医学会自身其他原因,需要重新鉴定的,重新鉴定时不得收取鉴定费。
四、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费属于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全额缴入同级财政国库,纳入财政预算管理,收费单位应使用省级财政部门统一(监)印制的财政票据。
各级医学会要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执收单位在收费场所显著位置对收费依据、收费标准、收费主体、收费范围等内容进行公示,自觉接受发展改革、财政、审计、市场监管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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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省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
工作培训班上的讲话
安徽省卫生厅厅长、安徽省医学会会长高开焰
(20XX年4月19日)
同志们:
《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办法》于20XX年7月17日经卫生部部务会讨论通过,以卫生部第60号部长令公布,已于20XX年12月1日起实施。
安徽省医学会为开展好我省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工作,举办了本次培训班。
本次培训班既是一次业务培训,又是一次工作会议,学习班的内容也十分丰富,既有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政策法规方法的介绍,又有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相关专业知识方面的讲座,使同志们对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工作从政策、专业知识上有了新的了解,以便各市医学会能顺利组织开展工作。
下面,我代表卫生厅就如何开展全省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工作,谈几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预防接种在疾病预防控制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预防接种是预防控制传染病最为经济有效的手段,实施免疫规划是传染病防治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国家实行有计划的预防接种制度,推行扩大免疫规划”;“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与儿童的监护人应当相互配合,保证儿童及时接受预防接种”。
《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对预防接种工作作
了更为明确的规定。
这些法律法规都为依法开展预防接种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另外,为进一步加强和完善预防接种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在我国预防接种工作的各个时期,卫生部也先后制定了一系列有关实施预防接种的规范化文件,对保障公民和儿童的健康权益,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我国早在建国初期就开展了预防接种工作,20世纪60年代消灭了天花,1978年开始实施儿童计划免疫,使我国的预防接种工作由局部的、突击性的转变为覆盖全国范围、按规定免疫程序进行的常规接种,并先后实现了以省、以县、以乡为单位儿童免疫接种率达到85%的目标。
目前我国预防接种工作已经有了很大的发展,为了与国际接轨,本世纪初我们又引入了免疫规划的概念。
自实施国家免疫规划以来,疫苗接种率逐年提高,疫苗可预防的传染病发病率已降至历史最低水平,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为了进一步贯彻“预防为主”卫生工作方针,体现党和政府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促进社会和谐,温家宝总理在20XX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了扩大国家免疫规划,中央财政在20XX年度增加支出27亿元,20XX年支出30多亿元,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
扩大免疫规划后,全国范围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种类由6种扩大到14种,预防的传染病由7种增加至15种。
这项举措对于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增强国民身体素质,具有重大意义。
同时,随着接种疫苗种类和接种剂次的增加,出现异常反应的几率也增加了。
近年来因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纠纷而上访、群访的案例也屡有发生,造成
不良的社会影响。
因此开展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工作的重要性也会越来越突出。
二、开展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工作意义重大
预防接种是指利用人工制备的抗原或抗体通过适宜的途径对机体进行接种,使机体获得对某种传染病的特异免疫力,以提高个体或群体的免疫水平,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
它既包括使用含有已知抗原成分的疫苗接种于机体,以抵御针对病原微生物的侵袭,起到防病作用(如注射麻疹疫苗、口服脊灰疫苗预防麻疹、脊灰的发病);也包括使用已知抗体成分的免疫球蛋白(或抗血清)注射于机体,使机体被动地获得免疫力,预防传染病的发生。
从免疫预防的角度来看,人类的传染病可以分为两种,一类是疫苗可以预防的传染病,另一类是目前还不能用疫苗预防的传染病。
疫苗可以预防的传染病有以下共性:病原抗原型别单一,且很少发生变异;人是惟一的传染源,不存在除人之外的其他动物宿主;病后能获得较持久的免疫;使用的疫苗安全有效。
接种疫苗可以有效预防疾病,但是任何一种疫苗都不是绝对安全的。
随着一种疫苗接种率的提高,相应传染病发病率的下降,接种疫苗后的不良反应也引起人们的高度关注。
一般来说,用于制造各种疫苗的毒株,均是经过严格的选育,并经动物实验和少量人群观察,证明安全有效后才大量生产和广泛使用。
所以由于生产疫苗的毒株所致接种后的严重反应是极少见的。
但疫苗对于
人体来说,毕竟是异物,加之个体差异,就可能发生一些反应。
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是法定行为,带有一定的强制性,极少数人承担了发生疫苗相关严重不良反应的风险,但保护了绝大多数儿童的健康。
对这种小概率不良反应所付出的代价,国家是应该予以补偿的,政府为此出台了一系列预防接种管理的法律法规,明确规定预防接种是政府的职能,对预防接种不良反应的处理也有明确的规定。
《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出台,是为了进一步保护受种者的合法权益,便于及时处理预防接种引发的纠纷,保障预防接种工作可持续发展。
根据《办法》的规定,接种疫苗发生严重不良反应主要有3种情况,即医疗事故、药品不良反应和预防接种异常反应。
根据《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第41条和《办法》第3条规定,涉及对医疗行为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的判定以及对疫苗质量是否合格的判定应属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疫苗质量检验的范围。
为了明确处理途径,《办法》分别规定,因接种单位违反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免疫程序、疫苗使用指导原则、接种方案等原因给受种者造成损害,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按照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办法办理。
对疫苗质量原因或者疫苗检验结果有争议的,按照《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向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处理。
只有当疫苗没有问题,接种过程没有问题,相关各方均无过错而发生的不良反应才属于预防接种异常反应。
接到疑似异常反应报告,首先开展的是调查诊断,这项工
作是预防接种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而调查诊断又是处理疑似异常反应的前提。
1980年卫生部下发的《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和事故的处理试行办法》和20XX年下发的《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都对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调查处理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目前我省省、市、县三级异常反应调查诊断专家组,通常情况下,能对绝大多数疑似异常反应作出明确诊断,使许多疑似异常反应尽量在基层及时得到处理解决。
为了使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与调查诊断衔接,《办法》规定,受种者或者监护人、接种单位、疫苗生产企业对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调查诊断有争议申请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的,才可以申请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
凡需要作出异常反应诊断的,应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要求,由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调查诊断专家组作出,任何医疗单位或个人均不得作出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诊断。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进一步加强对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调查诊断工作,配合医学会做好鉴定工作,使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工作更加健康有序地开展。
三、医学会要尽快启动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工作
《办法》已于20XX年12月1日实施,《办法》明确规定: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由设区的市级和省级医学会负责,这是政府部门交给医学会的又一项新任务,医学会一定要从讲政治的高度竭力完成好政府交办的这项社会关注、群众关心、处理棘手的重要工作。
《办法》是依据《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的规定,
参照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办法制定的,鉴定程序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程序相似。
医学会有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实践经验,虽然两种鉴定在程序、性质和内容上有所不同,但医鉴工作对于组织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工作还是有很多值得借鉴之处的。
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工作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一样要依靠专家的力量,同样要严格程序,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时、便民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
医学会开展鉴定工作是落实国务院扩大免疫规划任务的一项重要任务,也是保护受种者权益的一项重要工作。
当然,医学会承担此项工作确实压力很大,刚开始时会遇到一些问题和困难,但这绝不能成为我们不开展鉴定工作的理由。
希望省医学会和各市医学会认真做好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的前期准备工作,早日开展鉴定工作。
四、要切实把本次培训班精神汇报好、传达好、贯彻好
此次培训班不仅对大家进行了业务培训,而且就如何组织开展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统一了思想,提高了认识,明确了任务。
希望同志们充分认识这次培训班的重要性,回去后认真抓好培训班精神的传达贯彻。
一是省医学会和市医学会要及时传达培训班精神,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保证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工作的顺利实施。
二是要积极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和政府汇报本次培训班精神,尽快落实鉴定机构、人员、经费问题。
根据医学会的实际承受能力,出于节约开支、精简机构的目的,医学会以“一
套人马,两块牌子,内部分工负责”的形式,在原医鉴办的构架上,补充必要的人员编制,以“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工作办公室”与“医鉴办”合署办公,安排人员分工负责异常反应鉴定相关业务工作。
经费方面要积极争取政府财政专项经费,暂争取不到财政专项经费补助的市,卫生行政部门要在预防接种专项经费中予以支持。
省卫生厅正在积极和有关部门协调,争取尽快出台与《办法》相配套的实施细则和鉴定费收费标准。
同志们: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工作刚刚开始,随着工作的开展肯定会遇到很多新情况、新问题,只要我们勇敢的迎接挑战,开拓进取、虚心学习,不辱使命,及时研究归纳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探索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工作中带有普遍性、规律性的新经验,不断积累经验,在实践中以相关法律法规为准绳,增强工作责任心,依法定程序来规范我们的鉴定行为,我们就没有克服不了的困难,就一定能把政府交办的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工作做好,为保障人民健康、构建和谐社会作出新贡献。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