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行、确认检验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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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行、确认、出厂检验规范

例行、确认、出厂检验规范

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
Q/XJ004-2006
例行、确认、出厂检验规范
宁波鑫杰电气设备有限公司
例行、确认、出厂检验规范
本文件取代原编号为Q/XJ004-2005《产品例行检难、确认检验检验规范》,本文件使用之日起原文件作废。

1、目的
为确保出厂的产品满足顾客的要求,以及满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要求,特制订本规范。

2、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本公司生产的成套电器设备和控制设备:低压柜、动力箱、终端箱的例行、确认、出厂时的检验依据。

3、检验类别
3.1 例行检验:是在生产的最终阶段对生产线上的产品进行的100%检验,通常在检验后,除包装和加贴标签外,不再进一步加工。

3.2确认检验:是为验证产品持续符合标准要求进行的抽样检验,应每年至少抽查一次,每一申证单元至少抽一台。

如在抽查中发现有不合格项,应加倍抽样检验。

3.3出厂检验:例行检验项目加上包装检验项目及加贴标志。

4、检验项目及要求
相关记录:例行、确认、出厂检验报告Q/XJJY-01-2006编制:审核:批准:。

例行检验和确认检验管理办法

例行检验和确认检验管理办法
贴标签外,不再进一步加工。
4.2.确认检验:确认检验是为验证产品持续符合标准要求进行的抽样检验。
5.作业内容
5.1检验点的设立
本公司根据实际需要及相关要求,设立进料检验、定期确认检验、过程检验、成品例行检验、成品抽检及
成品确认检验。
5.2过程检验
5.2.1过程检验是在生产过程中的工序、半成品进行检验。本厂过程检验由操作员自行检验与品管IPQC巡
1.目的
验证产品符合规定的要求,杜绝不合格品流转下工序,防止产品与认证不一致之状况发生。
2.适用范围
认证产品形成的全过程
3.权责
3.1品管部:负责产品的例行检验、成品确认检验,异常的改善追踪与确认。
3.2生产部:生产过程品质的管控与异常的改善。
4.定义
4.1.例行检验:例行检验是在生产的最终阶段对生产线上的产品进行100%的检验,通常检验后,除包装和加
5.6.1.4外形尺寸、标志、外观:与产品认证时型式报告一致,标志依据GB7000.1-2002规定的试验方法
或相关国家安全标准作业。
5.6.1.5耐热实验:依据GB7000.1-2002规定的试验方法或相关国家安全标准作业。
5.6.1.6耐火试验:依据GB7000.1-2002规定的试验方法或相关国家安全标准作业。
5.6.4不同国家安全标准有差异,具体依据相关国家安全标准作业。
6.相关文件
6.1《不合格品管理程序》QEP-011
6.2《IQC进料检验规范》QSI-016
6.3《制程检验规范》QSI-004
6.3《成品货检验规范》QSI-002
6.4《关键元器件材料定期确认检验管理办法》QSI-066
7.相关记录
回检验相结合。

例行检验及确认检验管理规定

例行检验及确认检验管理规定

例行检验及确认检验管理规定编制:审核:批准:发布日期:实施日期:1 目的1.1 通过对产品生产最终阶段的例行检验及定期确认检验,确保产品质量满足规定的要求,并验证工厂质量保证能力的有效性。

1.2 保证公司生产的获证产品的可靠性、安全性以及一致性。

2 适用范围2.1 适用于公司组件所有认证产品的例行检验及确认检验。

3 职责3.1 质量管理部负责编制相应产品的例行检验及确认检验文件。

3.2 质量管理部负责产品的例行检验及确认检验,并保存相关检验记录。

3.3 生产部负责组件功率的例行测试和数据录入,并配合检验员完成相应检验工作,并对检验后的产品进行预防。

4 工作内容4.1 定义4.1.1 例行检验:例行检验是在生产线的最终阶段对生产线上的产品进行100%检验,通常检验后,除包装和加贴标签外,不再进一步加工。

(1)例行检验的项目包括产品功率、产品绝缘耐压、产品外观、标志等,主要是100%检验产品。

(2)如测试NG,则按照《不合格品控制程序》执行。

4.1.2 确认检验:为验证产品持续符合标准要求进行的抽样检验,主要体现在制程、入库及出货检验。

主要是为验证产品持续符合标准要求进行的抽样检验。

(1)确认检验主要是针对例行检验合格的产品进行抽检确认,主要包括产品的功率、外观、标志、绝缘耐压、湿漏电流、热循环、脉冲等项目。

(2)如产品在确认检验NG时,则立即隔离该批产品,并横向追踪前后批次的产品,对已经出货有异常的产品需及时与客户端取得联系。

(3)在仓库有异常的产品,需整体全检,确认无问题后再正常入库。

4.2 制定例行检验及确认检验管理规定,以验证产品满足规定的要求,应规定检验项目、内容、方法、测试频率等,并保存例行检验和确认检验的相关记录。

4.3 确认检验项目由质量管理部一般对每一批产品或者定期进行抽样确认检验,每年不少于1次/批抽测,其检测试验可委托有关单位进行。

检测项目、方法和内容见作业指导书4.4 产品检查4.4.1 CQC认证例行检验与确认检验项目(适用于非晶认证组件)4.4.2 CCC认证例行检验与确认检验项目(适用于非晶认证组件)4.4.3 TUV认证例行检验及确认检验项目(适用于非晶、晶硅认证组件)4.4.4 产品在加工完成后,由生产部负责测试产品功率,并将测试数据录入数据库,再由质量管理部对产品绝缘耐压、外观、标识进行检查,并填写《绝缘耐压测试表》、《成品检验日报表》。

例行检验与确认检验管理程序

例行检验与确认检验管理程序
6.2《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细则音视频设备》
6.3《不合格管理程序》
6.4《产品一致性控制程序》
7.记录
《查报告》
5.1.2性能检查(100%检查):产品组装完成后,依《产品检查标准》对产品进行检查,并填写《QC检查报告》。
5.1.3以上任一工序检验不通过,该工序检验员及时将其标识、隔离并通知生产部进行返工,返工后的产品必须执行全项目重检,直至检验OK为止。
5.2确认检验的项目和要求:
5.2.1确认检验由工程部(国粹)按(CNCA-C08-01:2014)《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音视频设备》要求实施,从待出货成品中抽取1个型号的产品进行确认检验。
例行检验与确认检验管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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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
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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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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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人
审核人
批准人
1.目的
验证认证产品是否持续符合认证标准要求。剔除生产过程中偶然因素造成的不合格品。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生产的所有CCC认证产品。
3.用语定义
3.1 例行检验:在生产的最终阶段对生产线上的产品进行的100%检验,例行检验后除进行包装和加贴标签外,一般不再进一步加工。剔除生产过程中偶然因素造成的不合格品。
3.2 确认检验:为验证产品是否持续符合标准要求,而由工厂计划和实施的一种定期抽样检验。其目的是验证认证产品是否持续符合认证标准要求。
4.职责
品质部:负责产品的例行检验,对不合格品的处理及追踪。
工程部(国粹):负责产品的定期确认检验。
5.规范内容
5.1例行检验的项目和要求:
5.1.1标志(100%检查):按标准要求进行目视检查,包括产品名称、型号/规格,制造商,铭牌内容和警告语等、与型式试验报告中的描述一致。

(完整版)检验方法验证和确认管理规程

(完整版)检验方法验证和确认管理规程

(完整版)检验方法验证和确认管理规程页次:共11 页第1 页文件名称:检验方法验证和确认管理规程编码:03SMP01200起草审核批准颁发部门质量保证部日期日期日期实施日期分发部门及份数:质量管理部1份目的:明确检验方法的验证和确认的管理规程,确保所采用的检验方法科学、合理,符合检验要求并能有效控制药品的内在质量。

范围:仅适用于本公司对物料、产品的理化检验方法的验证和确认;清洁验证方法的验证。

职责:质量管理部QC、QA人员、质量管理部负责人对本规程的实施负责。

内容:1. 方法验证及确认工作职责分工1.1 质量控制部QC负责验证或确认方案的起草、验证或确认工作具体实施以及报告的填写。

1.2质量控制部负责人或其指定人员负责验证或确认方案、报告的审核,组织验证或确认工作的实施,对验证或确认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纠正。

1.3 质量保证部QA负责验证或确认方案、报告的审核,监督确认工作实施,对确认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并监督落实。

确保检验方法验证或确认程序达到符合性要求,程序被遵照执行,并且方法的预定用途被有效的且以文件记录的数据所支持。

1.4 质量管理部负责人负责验证或确认方案及报告的审核批准。

2 方法验证2.1定义:方法验证就是根据检验项目的要求,预先设置一定的验证内容和验证标准要求,并通过设计合理的实验来验证所采用的分析方法是否符合检验项目的要求。

2.2 目的:方法验证是证明采用的方法适合于相应检测要求。

2.3 适用范围: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对检验方法进行验证:(1)采用新的检验方法;(2)检验方法需变更的;(3)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及其他法定标准未收载的检验方法;(4)法规规定的其他需要验证的检验方法。

文件名称:检验方法验证和确认管理规程编码:03SMP012002.3.1 在建立药品质量标准时,应对分析方法中的各检验项目进行完整的验证。

2.3.2 当药品生产工艺变更时,制剂的组分变更、原分析方法修订时,可根据变更的内容决定对分析方法进行部分验证还是完全验证。

例行检验和确认检验控制程序

例行检验和确认检验控制程序

1、目的例行检验是在生产的最终阶段对产品进行100%的检验,确保批量生产的产品符合消防产品认证一致性要求。

确认检验是质量保证措施的一部分,由公司计划和实施的一种定期抽样检验。

目的是考核公司生产的认证产品质量稳定性,认证产品一致性,从而验证工厂质量保证能力的有效性。

2、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内消防类强制性认证产品。

3、职责3.1 技质部负责制定检验和试验的工艺规程,明确检验和试验内容、方法和要求。

3.2 技质部按产品一致性要求、图样、技术文件、相关标准编制检验规程。

3.3 技质部部负责例行检验的实施,对检验结论负责,并作好检验记录,负责检验记录的归档、保管。

3.4 质量负责人负责确认检验产品的抽样3.5 技质部部组织实施确认产品的检验,并负责确认产品的检验记录的归档、保存。

4、检验依据GB17945-2010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CNCA-C18-01:2014 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火灾报警产品)CCCF-HZBJ-02(A/0) 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细则/火灾报警产品/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产品《应急照明集中电源产品例行检验规程》《应急照明集中电源产品定期确认检验规程》5、相关支持性文件《记录控制程序》《认证标志的管理和使用程序》《认证产品一致性控制程序》6、例行检验工作程序6.1 在产品生产的最后阶段除包装和加贴标志外,不再进一步加工,由生产车间提出检验申请。

6.2质检员依据申请产品的批次、型号规格,依据产品执行标准、产品描述、系统图、总装图、电气原理图、安装接线图和产品《应急照明集中电源例行检验规程》,进行 100%的检验。

6.3质检员按检验结果填写检验报告,并对检验结果做出判定,合格的产品由授权质检员施加检验标识,然后由授权质检员按《认证标志的管理和使用控制程序》施加认证标志,转入《包装、搬运和储存》控制工序。

6.4质检员对不合格产品填写《不合格品通知单》,由技术质检部组织相关部门,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对不合格品进行评审和处置,并填写《不合格品评审处置单》。

例行检验和确认检验管理办法

例行检验和确认检验管理办法

1.目的:为了保证本工厂获证产品在生产时有可靠性、安全性及与获证产品的一致性,并为满足客户要求特制定本程序。

2.定义:确认检验是为验证产品持续符合标准要求进行的抽样检验,确认实验应按标准的规定进行;
3.适用范围:本公司生产的电源适配器适用。

4.职责:
4.1 生产部:负责电源适配器高压测试全检。

4.2品管部:负责电源适配器高压测试后功能及外观、一致性等检验。

4.3工程部:负责电源适配器的确认检验。

5.程序内容
5.1例行检验。

5.1.1电源适配器成品经老化后,送生产部高压测试工序全检并填写《高压测试记录
表》,若测试OK则流入下一工序进行功能、外观、标识、一致性检验,并填写《品质检验报告》。

5.1.2以上任一工序检验不通过,该工序检验员及时将其隔离并通知生产部进行返工
查至检验OK为止。

5.2确认检验
5.2.1工程部按《电气电子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信息技术设备类》中确认检验项目、时间、频次进行确认检验,并保存确认检验记录。

5.2.2对于本厂无能力确认检验项目,由工程部送国家认可检测机构检验,并保持检验记录。

5.2.3如果确认检验不合格时,由工程部分析原因后,作出整改,再送实验室确认,
直至合格。

5.2.4确认检验详见下表
产品确认检验表
6.0参考文件
6.1《电气电子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信息技术设备》7.0相关表单
7.2《QC高压测试全检记录》
7.3《QC检验日报》。

例行检验和确认检验管理办法

例行检验和确认检验管理办法
5.2.2供应商品质部按车型的零件清单,特别是《3C关键件清单》对外协外购件进行抽样检验,依据检查基准书对零部件实施进货检验,着重关注对零部件的材料标识、产品认证标识、重量、批次号等要求进行检查
5.2.3供应商品质部根据相关标准如《3C关键件清单》,对本公司现场生产的合格产品抽样,对产品的材料标识、产品认证标识、重量、批次、装车状态等审查。如审查时发现实际装车与标准要求不一致时,立即停止该零件的生产,对存在的问题组织整改,具体按《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执行。当发现该零件已经生产一批零件时,供应商品质部通知产品技术部共同评审确认已装部件车辆是否影响对获证产品的一致性,如违反拟销售国家、地区的获证产品的一致性管理要求,应予以追溯,具体按《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执行。
3.2确认检验:是指为验证产品是否持续稳定地符合标准要求所进行的抽样检验。
4职责
4.1供应商品质部
4.1.1负责收集供应商的3C关键件确认检验报告、3C认证证书。
4.1.2负责零部件监督抽查所需样件的提供;负责对收集的3C确认检验报告的有效性及完整性进行监督。
4.2工性法律法规要求,提供例行检验项目、技术参数及标准,并编制出《整车检查基准书》。
5.2.4供应商品质部每年组织相关单位按江西汽车有限公司企业标准对所有车型进行整车确认检验,如有国家相关单位进行监督抽查,则抽查结果可以替代年度确认检验。
5.2.5整车节能产品确认检验
5.2.5.1试制试验部每年一次委托第三方对节能认证产品的一致性进行整车燃料消耗确认检验,确认检验依据《中国节能产品认证规则》和《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进行。
4.3过程质量管理部
4.3.1检测线负责对汽车产品在生产的最终阶段对规定项目按检验规程进行100%例行检验,并做好相应的检验记录和报告。

成套设备产品例行及确认检验验证规定

成套设备产品例行及确认检验验证规定

成套设备产品例行及确认检验验证规定1. 背景本文档旨在制定成套设备产品的例行检验和确认检验验证的规定,以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

2. 目的本规定的目的是确保在成套设备产品的生产过程中,对产品进行例行检验和确认检验验证,以确保其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的要求。

3. 例行检验3.1 例行检验的目的是在成套设备产品生产过程中对产品进行定期的检查,以确保产品的质量和性能符合标准要求。

3.2 例行检验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外观检查:确认产品外观是否完好,无损坏、刮擦等瑕疵。

- 功能性检查:确认产品的各项功能是否正常运作。

- 安全性检查:确认产品的安全性能是否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的要求。

3.3 例行检验应由经过培训和授权的检验员进行,记录检验结果并及时处理检验不合格的产品。

4. 确认检验验证4.1 确认检验验证的目的是在成套设备产品生产过程中对产品进行全面的检查和验证,以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的要求。

4.2 确认检验验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原材料检验:验证产品所使用的原材料是否符合标准要求。

- 工艺流程验证:验证生产过程中所采用的工艺流程是否符合标准要求。

- 性能测试:通过对产品进行实验和测试,验证其性能是否符合标准要求。

4.3 确认检验验证应由经过培训和授权的检验员进行,记录检验验证结果并及时处理不合格的产品。

5. 报告和记录5.1 例行检验和确认检验验证的结果应及时记录并归档。

5.2 报告和记录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检验员的信息:包括姓名、检验员资格证号等。

- 检验时间和地点。

- 检验方法和标准。

- 检验结果及处理情况。

6. 质量改进6.1 如果发现例行检验或确认检验验证中存在问题或不合格的产品,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纠正和改进。

6.2 相关部门应定期评估例行检验和确认检验验证的结果,提出质量改进的建议和措施。

7. 附则7.1 本规定适用于所有生产成套设备产品的单位和企业。

7.2 本规定的解释权归本单位所有。

汽车整车产品例行检验及确认检验管理办法

汽车整车产品例行检验及确认检验管理办法

汽车整车产品例行检验及确认检验管理办法1.目的规定公司整车检验的管理职责、程序和检验、试验项目、方法、内容、频次、判定等要求,确保公司整车的质量满足相关规定的要求。

2.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的整车产品的例行检验和确认检验。

3.定义无4.职责4.1品检室负责按技术标准、整车检验规定及整车产品例行检验要求完成整车检验工作;并负责检验记录收集整理、定期报存。

4.2 研发中心负责整车产品例行检验及确认检验技术标准和技术条件的编制和技术指导,同时负责整车产品确认检验的委外试验及确认检验报告的收集整理、报存。

4.3 品检室、配套室、外协室协助实施相应产品的确认检验。

4.4 信息档案部负责报存的相关检验记录的存档管理工作。

5.工作程序5.1 汽车整车产品例行检验5.2 整车产品检验、试验规定5.2.1 整车产品检验整车产品检验指在生产最终阶段对车辆进行的100%的检验,包括装配过程检验、检测线动态检验(100%例行检验)及入库前验收三个阶段,检测内容主要为:整车标记、前照灯光束照射位置和强度、转向轮定位或侧滑、制动力及分配、车速表指示误差、汽油车排气污染物的测量怠速法等技术标准、整车检验所规定的其他必查项目。

5.2.1.1 成车下线静态检验品检室总装下线确认站检验员应严格按照“总装及成车随车检验卡”的规定和程序进行相关项目的检测,并在“总装及成车随车检验卡”相应处填写检验记录及判定结果;对发现不合格的处理必须进行复检确认符合放行条件后才能放行;所有要求检验项目,在“总装及成车随车检验卡”上须由经授权的检验人员的签字或盖章。

5.2.1.2 检测线动态检验(100%例行检验)检测线动态检验员在接到报检通知后,进行检测线过线检测。

检测记录、不合格处理及复检记录均必须在“总装成车随车检验卡”上予以完整体现,并有检验人员的签字或签章确认。

检测线动态检测内容参见下表:汽车整车产品例行检验项目表。

成套电力开关设备例行(确认)检验规范

成套电力开关设备例行(确认)检验规范
一个合适的低阻导体短接。
开始施加的工频试验电压不应超过全试验电压值的50 %.然后将试验电压平稳增加至全试验电压值。
试验时应无闪络或击穿现象,过流继电器应不动作,可判断合格。
例行检验施加电压时间:1s;试验施压部位:
a)主电路所有带电部件(包括连接到主电路上的控制电路和辅助电路)连
接在一起与外露可导电部件之间施加电压1890±3%V。
的联锁以及定位机构布置。
1)所有手动操作部件(如开关操作手柄、联锁机构)做机械操作试验,应
动作应灵活,动作效果应正确,无异常现象。例行检验5 次,确认检验50
次。
2)门及门锁进行开启和关闭试验,应开闭灵活。例行检验5 次,确认检验50 次。
3)抽出式功能单元互换性和机械操作试验
手动操

**电气
有限公司
所有挡板和外壳均应安全地固定在其位置上。在考虑它们的特性、尺寸和排列的同时应使它们有足够的稳固性和耐久性以承受正常使用时可能出现的变形和应力,而不减少7规定的电气间隙。
打开外壳或拆卸外壳的部件(门、护套、覆板和同类物)时,必需使用钥匙或工具。
目测
保护导体(PE,PEN)的截面积符合要求,主接地点应标注 符号,主接地点螺栓尺寸符合要求,过门线用黄绿双色BVR,可随机抽样检查螺钉和螺母的连接是否连接紧固,以保证接触良好,确保电连续性。
1.2 产品名称、型号规格
低压抽出式开关柜GCS主母线:In=2500A ~ 1000A,Icw=50kA; 配电母线:In=1000A ~
400A,Icw=30kA;Ue=380V,Ui=660V;50Hz;IP30
交流低压配电柜GGD 主母线:In=1600A~630A,Icw=30kA;Ue=380V,Ui=660V;50Hz;IP30

例行检验及确认检验管理规定

例行检验及确认检验管理规定

例⾏检验及确认检验管理规定质量管理部例⾏检验及确认检验管理规定编制:审核:批准:发布⽇期:实施⽇期:1 ⽬的确保产品质量满⾜规,通过对产品⽣产最终阶段的例⾏检验及定期确认检验1.1 例⾏检验及确认检查验管理规定 A/1定的要求,并验证⼯⼚质量保证能⼒的有效性。

1.2 保证公司⽣产的获证产品的可靠性、安全性以及⼀致性。

2 适⽤范围2.1 适⽤于公司组件所有认证产品的例⾏检验及确认检验。

3 职责3.1 质量管理部负责编制相应产品的例⾏检验及确认检验⽂件。

3.2 质量管理部负责产品的例⾏检验及确认检验,并保存相关检验记录。

3.3 ⽣产部负责组件功率的例⾏测试和数据录⼊,并配合检验员完成相应检验⼯作,并对检验后的产品进⾏预防。

4 ⼯作内容4.1 定义4.1.1 例⾏检验:例⾏检验是在⽣产线的最终阶段对⽣产线上的产品进⾏100%检验,通常检验后,除包装和加贴标签外,不再进⼀步加⼯。

(1)例⾏检验的项⽬包括产品功率、产品绝缘耐压、产品外观、标志等,主要是100%检验产品。

(2)如测试NG,则按照《不合格品控制程序》执⾏。

4.1.2 确认检验:为验证产品持续符合标准要求进⾏的抽样检验,主要体现在制程、⼊库及出货检验。

主要是为验证产品持续符合标准要求进⾏的抽样检验。

(1)确认检验主要是针对例⾏检验合格的产品进⾏抽检确认,主要包括产品的功率、外观、标志、绝缘耐压、湿漏电流、热循环、脉冲等项⽬。

(2)如产品在确认检验NG时,则⽴即隔离该批产品,并横向追踪前后批次的产品,对已经出货有异常的产品需及时与客户端取得联系。

(3)在仓库有异常的产品,需整体全检,确认⽆问题后再正常⼊库。

4.2 制定例⾏检验及确认检验管理规定,以验证产品满⾜规定的要求,应规定检验项⽬、内容、⽅法、测试频率等,并保存例⾏检验和确认检验的相关记录。

4.3 确认检验项⽬由质量管理部⼀般对每⼀批产品或者定期进⾏抽样确认检验,每年不少于1次/批抽测,其检测试验可委托有关单位进⾏。

3C产品例行检验和确认检验程序

3C产品例行检验和确认检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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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C 产品例行检验和确认检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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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3 品证课人员对规定的项目进行检验后,将检验结果记录在《产品检验单》上。
6.0 相关文件
6.1《制程管理程序》
6.2《成品检验程序》
7.0 记录表单
7.1《首件检验记录表》
7.2《IPQC 检验报表》
標題 發布部門 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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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职责: 4.1 品证课:负责对生产车间流水线的关键工序(注塑、组装 、包装等)进行过程检验。 4.2 OQC:负责对生产包装后的 3C 产品分批次抽样检验。 4.3 IPQCQC:负责对生产的 3C 产品在线物料进行核对,防止误用。 4.4 FQC:负责对在线生产的 3C 产品作检查。
5.0 作业程序: 5.1 过程检验: 5.1.1 品质控制部根据 3C 产品的检验规范(作业指导书)要求进行检验。 5.1.2 过程检验项目:半成品的外观,功能和未包装的成品的功能、外观及安全性检查,参见附表 -不同认证单元的产品检验要求。
5.1.5 品管部对不合格品进行评审,如不合格品可以通过改善来满足要求的,就安排返工/返修, 返工/返修后需重新按 5.1.3 的检验,合格后方可进入下一工序,不合格按《不合格品管理 程序》标识、隔离、处置并保存记录。

产品例行检验和确认检验的概念与基本要求

产品例行检验和确认检验的概念与基本要求

产品例行检验和确认检验的概念与基本要求一、概念(1)例行检验(Routine test)。

在生产的最终阶段对产品的关键项目进行的100%检验。

例行检验后除进行包装和加贴标签外,一般不再进一步加工,也被称为生产线试验(Production Line Test),是强制性产品认证工厂审查时普遍要求的项目,其目的是剔除产品在加工过程中可能对产品产生的偶然性损伤,以确保成品的质量满足规定的要求。

(2)确认检验(Verification test)。

作为质量保证措施的一部分,为验证产品是否持续符合标准要求而由工厂计划和实施的一种定期抽样检验。

其目的是考核认证产品质量的稳定性,从而验证工厂质量保证能力的有效性。

(3)《强制性产品认证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中规定:工厂应制定并保持文件化的例行检验和确认检验程序,以验证消防器材产品满足规定的要求。

检验程序中应包括检验项目、内容、方法、判定等,并应保存检验记录。

具体的例行检验和确认检验要求应满足相应产品的认证实施规则的要求。

二、基本要求(1)对生产者的有关要求。

生产者应制定并保持文件化的例行检验和确认检验程序,以验证产品满足规定的要求,检验程序中应包括检验项目、内容、方法、判定等,并应保存检验记录;具体的例行检验和确认检验项目要求、判定要求等应满足消防器材产品认证规则的规定,工厂制定的例行检验的项目应不少于认证实施规则的要求,确认检验的频次应不低于认证实施规则的要求。

确认检验可由工厂进行,也可由工厂委托具备能力的组织来完成;例行检验和确认检验的记录应予以保存,其控制应符合《强制性产品认证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的要求。

对例行检验和确认检验的规定,是为获证企业能够生产出合格的获证产品而提出的基本保证措施。

质量是生产企业的命脉,落实到具体内容,就是生产者能否把握住出厂产品质量检验关。

强制性认证消防器材产品的最终检验就是“例行检验和确认检验”。

但相当一部分生产者并不了解这两种检验的确切含义,仅简单粗略地将“例行检验”视为生产线上某个环节的100%检验,“确认检验”视为生产线上某个环节的抽样检验。

例行检验、确认检验、型式检验

例行检验、确认检验、型式检验

确认检验确认检验是为验证产品持续符合标准要求而进行的在经例行检验后的合格品中随机抽取样品依据检验文件进行的检验。

确认检验的执行企业应制定并保持文件化的确认检验程序,以验证产品满足规定的要求。

检验程序中应包括检验项目、内容、方法、判定等,并应保存检验记录。

确认检验可由企业进行,也可由企业委托具备能力的单位或部门来完成。

特别应注意的是,所检验的项目、条件及频次不能低于认证实施规则规定的要求。

企业应保存其符合性记录。

在例行检验和确认检验发现不合格品率接近公司规定值时,检验员应根椐情况及时通知操作者注意加强控制;当不合格品率超过规定值,应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

型式检验对产品质量进行全面考核,即对产品标准中规定的技术要求全部进行检验(必要时,还可增加检验项目),称为型式检验一般在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a.新产品或者产品转厂生产的试制定型鉴定;b.正式生产后,如结构、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考核对产品性能影响时;c.正常生产过程中,定期或积累一定产量后,周期性地进行一次检验,考核产品质量稳定性时;d.产品长期停产后,恢复生产时;e.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时;f.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的要求时。

可见,型式检验主要适用于产品定型鉴定和评定产品质量是否全面地达到标准和设计要求。

很多产品,如机电产品的产品标准中,要写型式检验。

这时,应写明型式检验的条件和规则等内容。

也有些产品不必进行型式检验。

为了批准产品的设计并查明产品是否能够满足技术规范全部要求所进行的型式检验,是新产品鉴定中必不可少的一个组成部分。

只有型式检验通过以后,该产品才能正式投人生产。

为了认证目的进行的型式检验,是对一个或多个具有生产代表性的产品样品利用检验手段进行合格评价。

这时检验所需样品数量由认证机构确定;取样地点从制造厂的最终产品中随机抽取。

检验地点应在经认可的独立的检验机构进行。

型式检验的依据是产品标准,为了认证目的所进行的型式检验必须依据产品国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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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年
008 GB17625. 1-2012
辐射干扰场强 谐波电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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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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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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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新广联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文件名称:例行、确认检验管理规定
文件编号: XGL-SIP-PB-032
版本号:A/0
受控文件 表 3 LED 灯具的例行检验和确认检验要求(安全要求)
依据标准
试验项目
检验方法或要求
依据标准
试验项目
检验方法或要求
例行检验
标识及外观 功率
功率因素
初始显色指数 初始相关色温 CQC3128初始光效 2010 初始光通量 光强分布
光通维持率
显示指数稳定性 外形尺寸
≤额定功率 10% 实测功率≤5W: ≥0.50;实测功率 5W—15W:≥0.70; 实测功率>15W:≥
0.90 ≥80 见表 2 色温≤3500K,光效:≥60lm/W; 色温≤3500K—6500K,65lm/W 额定光通量的 90%--120%之间 夹角 60°区域内的光通量占总光通量 75%以上 3000h≥96%; 6000h≥92%; 10000h≥ 86% 3000h 显色指数衰减不高于 3 按照结构图纸要求测量
4 职责 4.1 质检部负责监督执行管理此规定。 4.2 质保部负责认证产品的委外确认检验。 4.3 生产车间相关人员负责协助维护此规定。
5 规定 5.1 例行检验 5.1.1 对产品装配完成且过程检查各项性能指标已经合格的认证产品实施例行检验。其 频次、项目、要求应不低于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的规定,检验人员应将检验结果进行记录 并保存。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 24 个月。 5.1.2 例行检验合格的产品进入包装等下道工序。 5.1.3 例行检验不合格的产品要做明显标识并进行返工,返工合格后的产品必须重新进 行例行检验。无法返工的产品按《(QMP-019)不合格品控制程序》执行,并不能加贴认证标 识。 5.1.4 检验人员在产品入库时要核查例行检验记录。 5.2 确认检验
在正常工作电压下
100%
( 12V 10A 至 少 1s ) ≤ 0.5 Ω 100%
适用于 I 类灯具
施加 DC500V,时间 1min,绝缘电阻≥2 /
ΜΩ
用 60N 拉力 25 次,位移≤2mm。
/
GB7000.1 第 13 章
/
灯具壳体的外表面与灯的控制装置区域 /
内的灯具安装表面至少有 3mm 空气间隙,
电气间隙≧10 毫米 爬电距离≧12 毫米
100%
1 次/年
电击防护和保护电路的完整性 GB 7251.12-2013 11.4 \10.5.2
GB 7251.12-
2013
开关器件和元件的组合 GB 7251.12-2013 11.5 GB 7251.12-2013 10.6
检查防止直接接触和间接接触的防护 措施,尤其检查螺丝是否接触良好, 可能的话抽样试验。使用电阻测量仪 器验证进线保护导体和相关的裸露导 电部件之间的电阻不应超过 0.1Ω,试 验时间 5s。
16kg;14000lm: ≤20kg
1 次/年
电磁兼容抗扰度
GB17743/GB17625.1/GB/T185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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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次/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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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新广联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文件名称:例行、确认检验管理规定
文件编号: XGL-SIP-PB-032
版本号:A/0
受控文件 表 5 反射型自镇流 LED 灯的例行检验和确认检验要求(节能要求)
1 次/年
电气结构检查
/
1 次/年
对地泄漏电流
/
1 次/年
抗电强度 GB4943.1
1500V,60s,耐压无飞弧,无击穿
(时间为 1 次/年
4s)100%
-2011
额定电流 32A,试验电压不超过 12V,电 ( 电 流 可
接地电阻
阻≤0.1Ω
以 为 25A, 1 次/年
时间为 4s)
100%
GB9254-2 电源端子干扰电压
内装元件的安装和标识应符合产品说 明书的/年
内部电路和连接 GB 7251.12-2013 11.6 GB 7251.12-2013 10.7
检查螺钉和螺栓的连接在任意的基座 上是否有正确的松紧度;检查导体是
否符合说明书的要求
100%
1 次/年
外接导线端子 GB 7251.12-2013 11.7 GB 7251.12-2013 10.8
受控文件
表 7 LED 驱动器的例行检验和确认检验要求(安全要求)
依据标准
试验项目
检验方法或要求
例行检验
确认 检验
施加 1500V,50Hz 或 60Hz 正弦波电压。
常态介电强度
不应产生飞弧或击穿现象。最初施加电 ( 时 间 为 /
压不应超过规定值的 1/2,然后再将电压 4s)100%
迅速提高到规定值。
例行检验
施加最小电压 1500Vac,至少 1s,最大断 100%
常 态 电 气 强 度 开电流 5mA
或常态绝缘电阻
施加 DC500V,时间 1s,绝缘电阻≥2ΜΩ 100%
功能测试和电路连续性 接地连续性
GB7000.1 -2007
电气强度或绝缘电阻
拉力试验 耐热、耐火 镇流器与安装表面的距离
外形尺寸、标志及外观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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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新广联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文件名称:例行、确认检验管理规定
文件编号: XGL-SIP-PB-032
版本号:A/0
重新进行检查,监督检查人员核对他们的操作过程及测得数据是否正确。并核对成品关键
件的使用与型式实验报告中要求一致。
受控文件
5.3.2 现场见证/目证实验出现不合格需按《(QMP-019)不合格品控制程序》进行整改,
100% 100%
100%
/
/ /
/ /
/ /
100%
确认 检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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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次/年 1 次/年 1 次/年 1 次/年 1 次/年
1 次/年 1 次/年 1 次/年
Page: 5 / 8
江苏新广联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文件名称:例行、确认检验管理规定
文件编号: XGL-SIP-PB-032
版本号:A/0
依据标准
试验项目
检验方法或要求
例行检验
标志及外观检查 功率 功率因素 初始光通量
初始光效
CQC31292010
初始色度 初始显色性
中心光强
光束角
显示指数稳定性
光通维持率
GB/T7249 外形尺寸
-2008
对照型式报告 额定功率±10%
≥0.70 额定光通量的 90%--120%之间 色温≤3500K,光效:≥55lm/W; 色温≤3500K—6500K,62lm/W
5.2.2 确认检验不合格的产品需按《(QMP-019)不合格品控制程序》整改后重新送样直 合格,并保证与型式试验报告的结构、原理、关键件一致,并应视不合格的具体情况对以 前一定时期内生产的产品予以追溯。对确认检测最终判定不合格的产品不能加贴认证标识 出货。 5.3 现场见证/目证实验 5.3.1 监督检查人员在已经合格的成品中抽出部分产品要求工厂检查人员按照制定项目
检查端子的数量、类型和标识是否符 合说明书的要求
100%
1 次/年
机械操作 GB 7251.12-2013 11.8 GB 7251.12-2013 10.13
对开关的操作手柄,抽出式功能单元
1 次/年
100%(5 次)
连续操作
(50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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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新广联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文件名称:例行、确认检验管理规定
检验方法或要求
例行检验
确认 检验
功率 功率因数 标志及外观检查
初始光效
额定功率±10% ≥0.95
对照型式试验报告 色温≤3500K,光效:≥85lm/W; 色温≤3500K—6500K,90lm/W
100% 100% 100%
/
/ / /
1 次/年
初始光通量
额定光通量的 90%--120%之间
/
1 次/年
灯的控制装置外壳和灯具壳体内表面之
间至少有 3mm 空气间隙。
对照型式试验报告
/
确认 检验 潮湿后 1 次/年 潮湿后 1 次/年
/ 1 次/年
1 次/年
1 次/年 1 次/年 1 次/年
1 次/年
依据标准
CQC31272010
表 4 LED 道路/隧道照明灯具的例行检验和确认检验要求(节能要求)
试验项目
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认证产品的例行检验和确认检验。本公司非认证产品中的定型产品 可以参照执行。 3 术语 3.1 例行检验:在生产的最终阶段,对生产线上的产品进行 100%的检验。
注:通常经例行检验后,除加贴标签和包装工序外,不再做进一步加工。
3.2 确认检验:为验证产品持续符合标准要求进行的抽样检验。 3.3 现场见证/目证实验:对工厂已经检查合格的产品,按工厂检查员指定的项目和要求, 由工厂检验人员利用工厂仪器设备实施检测,检查员现场见证的过程。
(时间 60s):
GB19510. 1-2009 GB19510. 14-2009
介电强度 功能检测
工作电压>42V 基本绝缘:2U+1000V 工 作 电 压 >42V 双 重 或 加 强 绝 缘 : 4U+2750V 不得发生闪络或击穿
按照规格书要求检测
压测试
100%
布线,操作性能和功能 GB 7251.12-2013 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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