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执法监察资料汇编
国家土地督察公告第4号--2010年土地督察和执法监察情况
国家土地督察公告第4号--2010年土地督察和执法监察情况【法规类别】土地综合规定【发文字号】国家土地督察公告第4号【发布部门】国家土地总督察办公室【发布日期】2011.04.14【实施日期】2011.04.14【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国家土地督察公告(第4号)2010年,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在有关部门和省级人民政府的密切配合下,国土资源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土地管理政策和耕地保护战略,积极组织实施土地督察,扎实推进保发展保红线工程2010年行动,保障经济社会科学发展。
为让社会各界了解和监督土地督察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告。
国家土地总督察徐绍史二〇一一年四月十四日2010年土地督察和执法监察情况2010年,国土资源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土地管理政策和耕地保护战略,积极组织实施土地督察,扎实推进保发展保红线工程2010年行动,切实保障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土地督察和执法监察取得积极成效。
一、土地督察工作情况2010年土地督察与执法监察协调联动,加强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利用、耕地保护及违法违规用地行为的监督检查,进一步促进各地严格土地管理,加强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用地,有效遏制了土地违法违规行为。
(一)监督检查地方人民政府耕地保护情况。
通过日常巡察,督促省级人民政府与地市人民政府签订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落实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
实地核查建设用地项目的耕地占补平衡情况,督促纠正耕地补充不落实,基本农田未补划,耕地开垦费欠缴等问题。
会同农业部、国家统计局开展省级人民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监督检查各地耕地保护责任制度建设情况、责任书签订情况、责任目标分解下达、执行和考核情况,综合评价各省(区、市)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
(二)监督检查地方人民政府土地调控政策执行情况。
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房地产市场调控的决策部署,针对闲置房地产用地问题,向除西藏以外的30个省(区、市)人民政府发出整改意见书,督促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加大整改力度。
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概述试题汇编
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概述试题一、单项选择题1、在某地方人民政府制定的行政规章中明确规定,将对某一违法行为的罚款权“委托”给某一组织。
根据这一规章,行使行政处罚权的组织(B)。
A.应以自己的名义实施行政处罚B.不能以自己的名义实施行政处罚C.可以自由地行使罚款权D.对自己的行为后果独立地承担法律责任2、下列关于行政处罚中“一事不再罚原则”的表述哪个是正确的?(C)A.一个违法行为不能进行多种行政处罚B.两个行政机关分别依据不同的法律规范给予当事人两个罚款的处罚C.对一个违法行为已由一个行政机关依法进行了罚款,其他行政机关不能再对其进行罚款D.一个违法行为,多个处罚主体不能根据不同的法律规范作出不同种类的处罚3、下列事项中,行政机关在作出处罚决定前不必告知当事人的是哪一项?(C)A.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和理由B.作出行政处罚的依据C.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D.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4、人民法院以( B )为由,判决撤销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可以作出与原具体行政行为相同的具体行政行为。
A. 主要证据不足B. 违反法定程序C. 超越职权D. 滥用职权5、(A)是实现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向“发现在初始、解决在萌芽”转变的有效途径之一。
A.动态巡查责任制B. 案件会审制度C. 案件管辖办法D. 案件督办制度二、多项选择题1、查处国土资源违法行为立案的条件有哪些?(ABCD)A.有明确的行为人,即法人或自然人B.有违反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的事实C.依照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应当追究法律责任的D.属于本部门管辖的。
2、下列部门哪些可以作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的执法主体?(AC)A、省国土资源厅B、省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总队C、市国土资源局D、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3、国土资源执法监察的工作原则有哪些?(ACD)A、合法性原则B、规范性原则C、准确性原则D、及时性原则4、国土资源执法监察职责包括(ABCD)A、对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的遵守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B、受理对国土资源违法行为的检举、控告C、查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D、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监督检查职责5、从广义上说,整个国土资源管理都可通称为行政执法,可以简单地划分为(ABC)。
土地利用文件汇编
目录(第一册)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十二号)(1)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八号)(25)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07年8月30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39)4、《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四号)(48)5、《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1998年12月27日国务院令第256号发布)(58)6、《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1990年5月19日第55号)(66)7、《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1998年7月20日国务院令第248号)(71)国务院文件8、《国务院关于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的通知》(国发〔2001〕15号)(82)9、《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推进军队后勤保障社会化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2〕20号)(85)10、《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从严控制党政机关办公楼和培训中心项目建设的通知》(中办发〔2003〕3号)(88)11、《国务院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发〔2003〕18号)(90)12、《国务院关于将部分土地出让金用于农业土地开发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4〕8号)(94)13、《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95)14、《国务院关于促进流通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发〔2005〕19号)(101)15、《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6〕31号)(105)16、《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24号)(108)17、《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2008〕3号)(113)18、《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整顿各类开发区加强建设用地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3〕70号)(117)19、《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26号)(119)20、《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资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60号)(123)21、《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37号)(129)2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6〕100号)(133)2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执行有关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法律和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07〕71号)(137)24、《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控制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问题的通知》(中办发〔2007〕11号)(140)国土部规章25、《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土地管理局令1992年第1号)(141)26、《国有企业改革中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土地管理局令1998年第8号)(145)27、《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令1999年第5号)(149)28、《划拨用地目录》(国土资源部令2001年第9号)(151)29、《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2003年第21号)(157)30、《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2004年第27号)(160)31、《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2006年第37号)(163)32、《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2007年第39号)(166)33、《土地登记办法》(国土资源部令2007年第40号)(171)34、《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15号)(181)国土部文件35、《关于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1997年1月3日国土〔籍〕字第2号)(189)36、《国家土地局印发关于认定收回土地使用权行政决定法律性质的意见的通知》(国土〔法〕字[1997]第153号)(191)37、《国土资源部关于贯彻实施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1998〕104号)(193)38、《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行招标拍卖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通知》(国土资发〔1999〕30号)(194)39、《国土资源部关于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中有关土地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1999〕31号)(196)40、《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对“果园、庄园”等农林开发活动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1999〕40号)(199)41、《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建设用地申请表等文书格式的通知》(国土资发〔1999〕90号)(201)42、《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规范国有土地租赁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发〔1999〕222号)(202)43、《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土地资产管理促进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发〔1999〕433号)(205)44、《国土资源部关于建立土地有形市场促进土地使用权规范交易的通知》(国土资发〔2000〕11号)(208)45、《国土资源部、交通部、铁道部关于认真贯彻执行公路铁路建设用地指标的通知》(国土资发〔2000〕186号)(212)46、《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土地管理促进小城镇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土资发〔2000〕337号)(214)47、《国土资源部关于改革土地估价结果确认和土地资产处置审批办法的通知》(国土资发〔2001〕44号)(216)48、《国土资源部关于整顿和规范土地市场秩序的通知》(国土资发〔2001〕174号)(219)49、《国土资源部关于切实加强加油站用地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2002〕229号)(222)50、《国土资源部关于严格实行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通知》(国土资发〔2002〕265号)(224)51、《国土资源部关于清理各类园区用地加强土地供应调控的紧急通知》(国土资发〔2003〕45号)(226)52、《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土地供应管理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土资发〔2003〕356号)(228)53、《国土资源部关于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工作中有关问题的政策界限、处理意见和建议》(国土资发2003年9月)(231)54、《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中自查自纠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发〔2003〕365号)(235)55、《国土资源部关于建立土地市场动态监测制度的通知》(国土资发〔2003〕429号)(237)56、《国土资源部关于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04〕9号)(239)57、《国土资源部、监察部关于继续开展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情况执法监察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4〕71号)(240)58、《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发〔2004〕234号)(243)59、《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制订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5〕144号)(246)60、《国土资源部关于当前进一步从严土地管理的紧急通知》(国土资电发〔2006〕17号)(255)61、《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和<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06〕114号)(258)62、《国土资源部关于发布实施〈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06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06年本)〉的通知》(国土资发〔2006〕296号)(326)63、《国土资源部、财政部、解放军总后勤部关于发布实施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通知》(国土资发〔2006〕307号)(335)64、《国土资源部、财政部、解放军总后勤部关于加强军队空余土地转让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07〕29号)(353)65、《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大闲置土地处置力度的通知》(国土资电发〔2007〕36号)(355)66、《国土资源部、监察部关于落实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07〕78号)(356)67、《国土资源部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通知》(国土资发〔2007〕112号)(362)68、《国土资源部关于促进规模化畜禽养殖有关用地政策的通知》(国土资发〔2007〕220号)(366)69、《国土资源部关于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进一步加强土地供应调控的通知》(国土资发〔2007〕236号)(368)70、《国土资源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土地储备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土资发〔2007〕277号)(371)71、《国土资源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16号)(375)72、《国土资源部关于发布和实施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24号)(378)73、《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73号)(404)74、《国土资源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发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86号)(412)75、《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闲置土地处置工作的意见》(国土资发〔2008〕178号)(425)76、《国土资源部关于部署运行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284号)(433)77、《国土资源部关于调整部分地区土地等别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308号)(435)78、《国土资源部关于调整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实施政策的通知》(国土资发〔2009〕56号)(441)79、《国土资源部、监察部关于进一步落实工业用地出让制度的通知》(国土资发〔2009〕101号)(443)80、《国土资源部关于严格建设用地管理促进批而未用土地利用的通知》(国土资发[2009]106号)(446)81、《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06年本增补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06年本增补本)>的通知》(国土资发[2009]154号)(449)省规章及文件82、《河南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452)83、《河南省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管理规定》(463)84、《河南省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省政府[1999]51号令)(471)85、《河南省人民政府批转省财政厅、土地管理局关于加强我省土地收益征管防止国有土地资产流失的报告的通知》(豫政〔1997〕79号)(482)86、《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设用地审批有关问题的通知》(豫政〔1999〕29号)(486)87、《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的通知》(豫政〔2001〕74号)(488)88、《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住宅建设搞活房地产市场和促进住房消费的若干意见》(豫政〔2002〕45号)(491)89、《河南省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通知的意见》(豫政〔2003〕29号)(494)90、《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国有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管理的意见》(豫政〔2003〕41号)(499)91、《河南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决定的意见》(豫政〔2004〕80号)(503)92、《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执行协议出让土地最低价标准的通知》(豫政〔2005〕7号)(509)93、《河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企改制中若干配套政策意见的通知》(豫政〔2006〕49号)(513)94、《河南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通知的意见》(豫政〔2006〕70号)(517)95、《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发〔2007〕24号文件切实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实施意见》(豫政〔2007〕72号)(522)96、《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严格保护耕地保障科学发展实现土地高效利用的若干意见》(豫政[2008]44号)(527)97、《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新乡市市辖区和新乡县行政区划的通知》(豫政文〔2004〕12号)(532)98、《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国有土地租赁管理若干意见的通知》(豫政办〔2003〕76号)(533)99、《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管理若干意见的通知》(豫政办〔2003〕77号)(536)100、《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切实做好高等学校老校区土地置换工作意见的通知》(豫政办〔2005〕83号)(539)101、《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盘活利用城镇存量建设用地的通知》(豫政办〔2005〕98号)(541)102、《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国土资源厅、建设厅关于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推进标准厂房区建设意见的通知》(豫政办〔2006〕60号)(544)103、《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国办发〔2006〕37号文件做好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工作的通知》(豫政办〔2006〕113号)(547)104、《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土地调控严格土地管理的通知》(豫政办〔2007〕33号)(549)105、《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财政厅国土资源厅河南省土地专项资金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豫政办[2009]38号)(554)106、《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大工作力度进一步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的紧急通知》(豫政明电〔2003〕14号)(564)107、《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依法合理用地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通知》(厅文〔2006〕14号)(567)(第二册)国土厅文件108、《河南省土地局、中国人民银行河南省分行关于印发河南省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贷款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豫土〔1994〕167号)(570)109、《河南省土地局、省体改委、省经贸委关于印发河南省国有企业改革中划拨土地使用权处置与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豫土发〔1997〕26号)(573)110、《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土地登记工作的意见》(豫国土资发[2004]42号)(579)111、《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中有关土地出让问题的通知》(豫国土资发〔2004〕49号)(583)112、《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土地供应行为加强土地利用管理的通知》(豫国土资发〔2004〕141号)(586)113、《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标准厂房用地指标和建设项目用地指标的意见》(豫国土资发〔2005〕145号)(591)114、《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建设项目用地控制指标执行情况考核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豫国土资发〔2005〕146号)(592)115、《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若干意见》(豫国土资发〔2005〕167号)(596)116、《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规范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和管理工作的意见》(豫国土资发〔2005〕180号)(598)117、《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强力推进使用多层标准工业厂房的通知》(豫国土资发〔2006〕7号)(606)118、《河南省国土资源厅、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十七类建设项目用地控制指标(试行)的通知》(豫国土资发〔2006〕86号)(608)119、《河南省国土资源厅贯彻国土资源部关于发布实施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通知的意见》(豫国土资发〔2007〕5号)(621)120、《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供应调控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意见》(2007年11月26日)(623)121、《河南省国土资源厅、河南省监察厅贯彻国土资源部监察部关于落实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有关问题通知的意见》(豫国土资发〔2007〕62号)(625)122、《河南省国土资源厅贯彻国土资源部等部门关于加强军队空余土地转让管理的两个文件的意见》(豫国土资发〔2007〕63号)(627)123、《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继续加大对闲置土地处置力度的意见》(豫国土资发〔2007〕131号)(631)124、《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调整河南省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的通知》(豫国土资发〔2008〕21号)(632)125、《河南省国土资源厅、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十五类建设项目用地控制指标(试行)的通知》(豫国土资发〔2008〕56号)(645)126、《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停止执行豫国土资文〔2001〕286号文件的通知》(豫国土资发〔2008〕74号)(663)127、《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通知》(豫国土资发〔2008〕82号)(664)128、《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贯彻国土资源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土地储备管理办法的意见》(豫国土资发〔2008〕144号)(665)129、《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部署运行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的通知》(豫国土资发〔2008〕163号)(668)130、《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批而未征和征而未供土地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豫国土资发〔2009〕92号)(670)131、《河南省国土资源厅贯彻国土资源部关于调整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实施政策通知的意见》(豫国土资发〔2009〕100号)(676)132、《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对漯河市土地管理局关于单位转让给个人国有土地是否受面积限制请示的批复》(豫国土资文〔2001〕3号)(694)133、《河南省国土资源厅、河南省建设厅关于河南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应用解释的通知》(豫国土资文〔2001〕286号)(695)134、《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推广使用标准厂房提高土地利用效益的通知》(豫国土资文〔2004〕179号)(696)135、《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严格执行豫国土资发〔2008〕74号文件的通知》(豫国土资办明电〔2008〕42号)(700)市委、市政府文件136、《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城市规划区内实行土地供应公示制度的通告》(新政[2001]38号)(701)137、《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区实施土地收购储备的通知》(新政〔2001〕6号)(712)138、《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乡市规划区土地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新政[2003]6号(718)139、《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新乡市城市规划区单位住房建设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新政〔2003〕53号)(721)140、《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土地使用制度改革促进城镇化发展的意见》(新政〔2003〕81号)(723)141、《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工作若干问题的通知》(新政〔2003〕95号)(725)142、《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新乡市市辖区和新乡县行政区划的通知》(新政〔2004〕4号)(727)143、《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乡市城市房屋拆迁补偿补助标准的通知》(新政〔2004〕64号)(729)144、《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乡市城中村改造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新政〔2004〕74号)(731)145、《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乡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新政〔2007〕14号)(736)146、《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市区危旧住宅区拆迁改造的实施意见》(新政〔2008〕2号)(743)147、《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我市住房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新政〔2009〕17号)(745)148、《新乡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土地局、市物价局关于市规划区内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执行标准的报告的通知》(新政文〔1994〕233号)(746)149、《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新乡市市区基准地价更新成果的通知》(新政文〔2003〕25号)(749)150、《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界定新乡市市区(建成区)范围的通知》(新政文〔2003〕143号)(750)151、《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执行协议出让土地最低价标准的通知》(新政文〔2005〕43号)(751)152、《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乡市城中村改造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新政文〔2008〕46号)(755)153、《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新政文〔2008〕68号)(759)154、《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明确个人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房上市交易中涉及划拨土地使用权补办出让手续有关问题的通知》(新政文〔2008〕162号)(762)155、《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明确破产企业土地资产处置程序的通知》(新政文[2009]263号)(763)156、《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执行新乡市市区及新乡工业园区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调整成果的通知》(新政文〔2009〕288号)(766)157、《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批转市经贸委等九部门关于国有企业改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新办〔2002〕27号)(765)158、《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乡市旧城综合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新政办〔2003〕112号)(773)159、《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处理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实施前经营性项目用地遗留问题的通知》(新政办〔2004〕89号)(779)160、《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强力推进标准厂房区规划建设的通知》(新政办〔2007〕90号)(781)161、《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严格执行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的通知》(新政办〔2007〕91号)(784)162、《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处置闲置土地工作的通知》(新政办〔2008〕56号)(786)163、《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废止新政〔2003〕69号和新政办〔2006〕97号文件的通知》(新政办〔2008〕94号)(789)164、《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处理集资建房遗留问题若干政策的意见》(新政办〔2009〕112号)(790)市局文件165、《新乡市土地资产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新乡市土地储备中心工作章程的通知》(新土管委〔2001〕4号)(792)166、《新乡市国土资源局关于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处理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实施前经营性项目用地遗留问题的通知>的通知》(新国土资〔2004〕139号)(796)167、《新乡市国土资源局、新乡市城市规划局关于规范土地使用权拍卖、交易的公告》(2005年1月5日)(798)168、《新乡市国土资源局关于认真做好闲置土地处置工作的通知》(新国土资〔2008〕236号)(799)169、《新乡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全面运行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的通知》(新国土资〔2009〕37号)(804)170、《新乡市国土资源局关于依法规范改变土地用途和建筑容积率涉及用地手续办理程序的通知》(新国土资〔2009〕69号)(807)171、《新乡市国土资源局关于转发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多层标准厂房建设用地管理的意见的通知》(新国土资〔2009〕73号)(809)172、《新乡市国土资源局关于转发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管理的暂行意见的通知》(新国土资〔2009〕113号)(811)173、《新乡市国土资源局关于转发<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批而未征和征而未供土地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新国土资〔2009〕244号)(825)174、《新乡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加强和规范企业改制土地资产处置管理的通知》(新国土资〔2009〕337号)(816)175、《新乡市国土资源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开发利用监管工作的通知》(新国土资〔2009〕338号)(823)176、《新乡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实行国有建设用地交地确认书制度的通知》(新国土资[2009]339号)(828)法律法规适用解释及函复177、《国家土地管理局对最高人民法院法经(1997)18号函的复函》(国土函字〔1997〕96号)(836)178、《国家土地管理局印发<关于认定收回土地使用权行政决定法律性质的意见>的通知》(国土〔法〕字〔1997〕153号)(837)179、《关于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土资厅函〔1999〕245号)(839)180、《关于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有关问题的函》(国土资厅函〔1999〕255号)(840)181、《国土资源部关于国有土地租赁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土资函〔2000〕412号)(841)182、《国土资源部关于企业间土地使用权抵押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土资函〔2000〕582号)(842)183、《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闲置土地处置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土资厅函〔2001〕30号)(843)18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02〕23号)(844)185、《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民办学校供地方式的复函》(国土资厅函〔2002〕139号)(857)186、《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对有关土地转让合同效力问题的复函》(国土资厅函〔2002〕152号)(858)187、《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农民建房占补平衡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土资厅函〔2002〕165号)(859)188、《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国有企业改制中土地资产处置政策的复函》(国土资厅函〔2002〕190号)(860)189、《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城郊结合部征地拆迁中被征地农民宅基地安置问题的复函》(国土资厅函〔2002〕235号)(862)190、《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军队自建自用住宅用地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土资厅函〔2002〕432号)(863)19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破产企业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应否列入破产财产等问题的批复》(法释〔2003〕6号)(864)192、《最高人民法院、国土部、建设部关于依法规范人民法院执行和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部门协助执行若干问题的通知》(法发〔2004〕5号)(866)193、《国土资源部关于新建加油站用地政策衔接问题的复函》(国土资函〔2004〕27号)(870)194、《国土资源厅关于对协议出让土地改变用途补交出让金问题的答复》(国土资厅函〔2004〕271号)(871)195、《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对国有土地租赁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或者入股是否为行政许可问题的复函》(国土资厅函〔2004〕293号)(872)196、《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承土地、房屋权属有关契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4〕1036号)(873)197、《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国土资源部关于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条第(五)项的解释意见》(国法函〔2005〕36号)(874)198、《关于加油站用地招标拍卖挂牌政策的复函》(国土资厅函〔2005〕485号)(875)199、《关于军用土地转让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土资厅函〔2005〕543号)(876)200、《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法释〔2005〕5号)(877)201、《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军队转让空余军用土地使用权用于房地产开发有关问题的批复》(豫国土资发〔2003〕23号)(881)202、《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清真寺宗教用地的批复》(豫国土资函〔2005〕38号)(882)203、《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中国工商银行河南省分行土地利用中有关问题的复函》(豫国土资函〔2005〕317号)(883)204、《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延长已出让土地使用年限问题的批复》(豫国土资函〔2005〕462号)(884)205、《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平顶山豫美面粉有限责任公司土地出让金问题的批复》(豫国土资函〔2005〕486号)(885)206、《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军用土地转让补办出让手续有关问题的复函》(豫国土资办函〔2006〕5号)(886)207、《关于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实施细则的释义》(2007年4月29日)(887)208、《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对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使用年限能否分割出让的函》(豫国土资函〔2006〕232号)(894)209、《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对划拨土地使用权人申请改变原划拨土地用途办理协议出让核定出让金额的批复》(豫国土资函〔2006〕295号)(895)210、《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问题的批复》(豫国土资办函〔2007〕50号)(896)其他规章及文件211、《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1995年建设部令第45号)(897)212、《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1997年建设部令第56号)(900)。
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制度
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制度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制度第221条为规范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和案件查处工作,促进依法行政,根据国土资源部(国土资发[201X]37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国土资源监察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节监察工作报告制度第222条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当于每年12月15日前,向上一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局面报送本年度监察工作总结报告,重要情况和问题应当及时报告。
第223条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对上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交办的监察事项,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报告办理结果,不能按时完成的,应当书面说明原因。
监察人员应当依照职权或领导指定承办具体案件,并应将办理结果及时向领导报告,不得私自办案。
第224条监督检查中遇有重大干预或其它阻力,难以查处时,应当向上一级行政主管部门汇报案情,必要时也可越级向上报告,请求上级主管部门直接查处。
第225条上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对下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请示报告的有关监察事项,应当在20日内予以答复,逾期视为同意。
第226条监察工作中出现的重要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以及工作中的新经验,应当及时报告上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
第227条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处理)决定和结案的违法案件应当报上一级国土资源部门备案。
上报备案的违法案件材料包括违法案件结案报告、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分建议书、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移送书等。
国土资源执法监察PPT课件
二是要分清玩忽职守罪和工作失误的界限。工作失误主观 上也存在一定的过错,客观上也存在一定的失职行为,而且 造成了一定的后果。两者区别:
主观心理态度不同。工作失误的行为人在主观上存在一定 的过错,但总体来讲却是一种积极的履行职务的心理态度; 而玩忽职守主观上是出于过失,主要表现为一种消极的、漫 不经心的心理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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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在土地价格评估环节 主要表现: 在企业改制、土地使用权转让等过程中,国家工作人员与 中-介机构相互勾结,对土地价值高价低评,也有低价高评 的(如为了吓跑其他的竞买人,或为了多贷款);提供虚假土 地用途证明材料,误导价格评估部门做出错误估价,等。 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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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在土地使用权抵押环节 主要表现: 未经抵押权人同意,擅自将《国有土地使用证》借给抵押 人,导致抵押土地被侵占使用等。 典型案例:
国土资源执法监察
焦作市国土资源局执法监察科
202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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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几种常见的国土资源违法行为 第二章 国土资源管理中渎职等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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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几种常见的国土资源违法行为
日常工作中常见的国土资源违法行为主要有非法占地、 破坏耕地、非法转让土地、闲置土地、改变土地使用条件、 无证采矿等,下面就上述常见的违法行为的定性、表现形 式、处罚法律依据、处罚措施、证据收集等几个方面与大 家共同探讨。
产罪,私分罚没财物罪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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渎职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或者徇 私舞弊,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 为。主要罪名有: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徇私枉法罪,徇 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罪,非法 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
通俗地说,公务活动中乱作为、不作为,造成严重后果的, 就叫渎职犯罪。
国土局执法监察大队大队长先进事迹材料(汇编)
国土局执法监察大队大队长先进事迹材料(汇编)国土局执法监察大队大队长先进事迹材料老百姓盖个房子不容易,如果因为违法占地被强制拆除,损失的可能就是一辈子的积蓄。
有着硬汉形象的XX,在日常执法工作中,更多考虑的是人性化执法,尽量让群众少受损失。
多年来,在XX省XX市有个“一米线”制度,是指违法建筑物的高度不能超过一米。
这一体现人性化执法的工作制度,就是出自于XX的想法,并得到国家土地督察XX局的肯定。
“一米线”制度化解执法难从国土资源所、区分局,到市国土资源局执法监察大队大队长,XX在执法监察岗位工作了14年。
他体会最深的一句话就是:最好的执法,就是不用执法。
多年来,XX把更多的精力放在了如何做好防范在先上,提出了“三线一米”工作法,即宣传在先、发现在先、入户在先,筑起防止出现违法用地的三道防线,同时实行“一米线”工作制度。
在XX市,每逢周末和节假日,都会有一支土地法律法规宣传车队在乡村巡回宣讲。
要让群众守法,必须先让群众知法、懂法,把法的观念灌输给群众。
在抓好日常普法宣传工作的同时,XX经常到村里办法律法规知识培训班,结合具体的土地案例,以拉家常的方式给群众面对面讲法律、讲政策,筑起防止违法用地的第一道思想防线。
为做到违法用地早发现、早报告、早制止、早查处,近年来,XX不断健全完善日常巡查制度,实行分片包干,严格落实巡查责任,在全队规定,对不能及时发现违法用地的巡查人员,发现一次给予警告、二次通报批评、三次进行组织处理。
通过加强日常巡查,筑起防止违法用地的第二道防线。
对已出现违法用地苗头的用地户,XX要求各监察中队在巡查中,必须对已垫土或准备建筑材料的用地户进行登记,进村入户摸情况,提前告知用地户拟占地块的地类和规划情况,讲明违法占地的后果,争取在动工之前打消用地户的违法占地念头,筑起防止违法用地的第三道防线。
作为第三道防线的延伸,XX创造性地提出了“一米线”工作制度。
对刚动工的违法建筑物,一方面为避免执行强制拆除对用地户造成更大的经济损失,另一方面降低执法的难度,从XX年开始,XX要求各执法监察中队和基层所,必须把违法建筑的高度控制在一米以内,要求用地户自行拆除。
国土资源违法案件文书
查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法律文书格式(一)责令停止国土资源违法行为通知书(二)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立案呈批表(三)国土资源违法案件询问笔录(四)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现场勘测笔录(五)国土资源违法案件调查报告(六)案件讨论笔录(七)撤销立案呈批表(八)撤销立案决定书(九)国土资源行政处罚告知书(十)国土资源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十一)国土资源行政处罚听证通知书(十二)听证笔录(十三)国土资源行政处罚决定书(十四)关于给予×××同志行政处分的决定(十五)国土资源违法行为行政处分建议书(十六)国土资源管理公文送达回证(十七)国土资源行政处罚决定执行笔录(十八)国土资源行政处罚强制执行申请书(十九)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结案报告(二十)责令进行行政处罚通知书(二十一)国土资源犯罪案件移送书(二十二)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督查通知书宁波市国土资源局责令停止国土资源违法行为通知书〔 〕 号____________:你单位(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违反了____________________第______条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规定,现责令立即停止______行为,听候处理。
(印章)年 月 日注:本通知书一式四份宁波市国土资源局违法案件立案呈批表编号:案由违法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地址电话违法人或直接责任人姓名性别年龄单位职务地址电话案件来源受理日期 年 月日填表日期 年 月 日主要违法事实及性质受理人建 议签名(盖章) 年 月 日受理部门意见签名(盖章) 年 月 日主管领导批示签名(盖章) 年 月 日宁波市国土资源局违法案件询问笔录(首页) 共 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询问时间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时询问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询问人___________记录人__________被询问人________性别____年龄_______政治面貌_________文化程度____民族____单位及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及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询问主要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询问记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询问人签名(盖章) 被询问人签名(盖章)记录人签名(盖章)宁波市国土资源局违法案件现场勘测笔录(首页) 共 页案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用地单位(人)____________________勘测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勘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被邀参加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勘测人____________记录人_________勘测情况:(包括项目名称、四至方位、占地类型、占地面积、建筑面积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附图: 比例尺: 北↑用地单位(人)签名(盖章) 勘测人签名(盖章)被邀参加人签名(盖章)宁波市国土资源局违法案件调查报告(首页) 共 页案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调查机关____________承办人________调查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当事人情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经调查认定的主要违法事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处理意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办人签名(盖章) 年 月 日宁波市国土资源局违法案件讨论笔录(首页) 共 页案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讨论时间_____讨论地点______________讨论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主持人_____承办人_____记录人________出席人员姓名及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列席人员姓名及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发言记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最后认定的事实、性质及处理意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包括行政处罚、行政处分、土地犯罪移送等意见)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编号:案由当事人情况单位个人立案机关立案日期调查时间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承办部门承办人撤销立案主 要理 由承办人意 见签名(盖章) 年 月 日承办部门意 见签名(盖章) 年 月 日主管领导批 示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 号关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一案,于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_日立案(编号___________),经全面调查取证核实,其行为_______。
国土空间法规文件汇编书籍
国土空间法规文件汇编书籍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国土空间是国家的重要资源,具有战略性和长远性的意义。
为了科学管理和有效利用国土空间资源,我国制定了一系列的法规文件,明确了国土空间的管理政策和措施。
为了方便广大公众和相关从业人员了解和使用这些法规文件,编纂了《国土空间法规文件汇编书籍》,对其进行系统整理和编辑,使其更加便于查阅和参考。
《国土空间法规文件汇编书籍》的内容丰富多样,涵盖了关于国土空间管理的各个方面的法规文件。
其中包括了有关国土空间规划、土地利用、资源开发利用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这些法规文件是我国国土空间管理的法律基础,具有强制性和约束力,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必须遵守和执行。
《国土空间法规文件汇编书籍》不仅仅是一本简单的文集,更是一部关于国土空间管理的权威参考书。
通过对各种法规文件的整理和比对,可以清晰了解国土空间管理的政策导向和操作规范,对于从事国土空间管理工作的人员来说具有指导性和参考性。
书籍中还会附有相关的解读和实用提示,方便读者理解和应用其中的内容。
为了确保《国土空间法规文件汇编书籍》的权威性和实用性,编纂工作需要经过严格的程序和审核。
首先要收集整理相关的法规文件,然后进行分类整合,确保内容的系统性和完整性。
接着需要专业人员对每个法规文件进行解读和校对,确保内容的准确性和一致性。
最后要进行内外审查,确保书籍的质量和可靠性。
《国土空间法规文件汇编书籍》的问世,标志着我国国土空间管理工作取得了重要的进展。
这不仅有利于统一国土空间管理的标准和规范,更有利于促进国土空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和生态环境的保护。
希望通过这部书籍的发行和推广,能够进一步提升国土空间管理的水平和效率,实现国土空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综合治理。
第二篇示例:国土空间法规文件汇编书籍是指将国家有关国土空间管理、规划、利用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进行整理、编撰而成的一本参考书籍。
这类书籍的出版对于规范国土空间管理,促进国土资源的合理利用具有重要的意义。
《国土资源动态巡查工作汇报材料》
国土资源动态巡查工作汇报材料篇一:动态巡查白查报告商南县国土资源局关于国土资源动态巡查、信访督查和案卷质量评查工作的调研报告近年来,商南县国土资源局加强土地、矿产资源行政执法力度,积极开展国土资源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和行政执法案卷质虽评查活动,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强化系统内部监督, 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促进了我县国土资源执法水平的提高。
具体做法是:一、加大宣传力度,创造良好环境。
抓好国土资源动态巡查的落实,是遏制各类国土资源违法行为的有效途径和工作措施。
我们在动态巡查的过程中,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和方法,不断加大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努力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资源忧患意识,增强依法利用国土资源的责任心和自觉性,促进依法行政。
一是参加了以“创建平安商南,构建和谐社会”为主题的各项治理宣传活动。
以监察股队为主组成一支精干的宣传队伍。
通过悬挂宣传挂图、办展览、散发宣传材料等形式,深入宣传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是以开展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工作为契机,对国土资源法律法规进行了广泛的宣传。
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中,通过宣传国土资源法律法规,使广大干部群众充分了解人口多、耕地少、生态环境承载能力弱的基本国情,树立正确的资源观念,依法用地的观念,增强依法办矿,保护和合理利用国土资源的自觉性。
三是抓小、抓早、抓苗头,有效地预防和制止了矛盾纠纷的发生。
四是利用“ 4〃22”世界地球日、“ 6 〃25”全国土地日和“12 〃4”法制宣传日等有利时机,加大宣传力度。
米取多种形式,多种渠道的方式分层次、全方位进行宣传。
增强了广大干部群众保护国土资源的意识,使用国土资源违法案件逐年减少。
二、完善制度,加强巡查,初见成效。
为了有效杜绝国土资源违法行为发生,我局完善和健全了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动态巡查制度,按照“预防为主,事前防范和事后查处相结合”的原则,全面落实国土资源动态巡查责任制度。
明确了法律法规贯彻执行的工作责任,切实促进土地管理和矿业秩序的好转。
国土资源部关于健全完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监督管理和执法监察长效机制的通知-国土资发[2009]148号
国土资源部关于健全完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监督管理和执法监察长效机制的通知正文:---------------------------------------------------------------------------------------------------------------------------------------------------- 国土资源部关于健全完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监督管理和执法监察长效机制的通知(国土资发[2009]14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为巩固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成果,维护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秩序,遏制违法行为,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矿产资源,根据矿产资源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现就健全完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监督管理和执法监察长效机制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严格矿业权人勘查开采活动的监管(一)建立采矿权标识制度。
依法新设立的采矿权(开采放射性矿产的除外)在正式开采前,采矿权人必须在开采作业场所的明显位置设立采矿权标识牌,接受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采矿权标识牌的内容应当包括采矿许可证载明的事项、制牌时间和监制单位,具体式样和内容由省(区、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规定,县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采矿权标识牌的监制。
现有采矿权人应当在2010年6月底前完成采矿权标识牌的立牌工作。
(二)加强矿产督察管理。
省(区、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矿产督察工作制度》(国土资发〔2003〕62号)的要求,依据督察工作任务量,聘请地方矿产督察员。
设立矿产督察员办公室,明确专门人员,负责国家和地方矿产督察员的日常管理工作。
矿产督察员任务分工要具体到矿山(矿区),现场督察每年不得少于4次。
完善矿产督察员年度考核管理,考核不称职和不能胜任工作的应当及时解聘。
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方案范本(三篇)
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方案范本一、背景介绍当前,我国土地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日益频繁,但也面临着一些问题,如乱占耕地、乱采采矿等违法行为屡禁不止。
为加强对土地矿产资源的保护和管理,确保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我们制定了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方案。
二、检查对象本次执法检查主要对象为涉及土地矿产资源的单位和个人,包括土地开发建设项目、矿产资源开采企业等。
三、检查内容1. 对土地开发建设项目的用地合法性进行检查,确保不违反土地利用规划;2. 对矿产资源开采企业的采矿活动进行检查,确保符合相关法律法规;3. 对违法违规占用耕地的行为进行查处,保障农民的土地权益;4. 对乱采乱挖矿山等行为进行整治,维护自然环境的生态平衡。
四、检查流程1. 确定执法检查计划和检查范围;2. 制定详细检查方案和相关执法规则;3. 部署执法检查人员,并进行培训和指导;4. 开展实地检查工作,录取违法违规行为的证据;5. 对发现的问题进行立案调查,依法处理违法行为;6. 完成检查报告和整改建议,向上级部门报告工作情况。
五、检查要求1. 严格按照执法规定执行,不得徇私舞弊;2. 检查过程中,保障相关单位和个人的合法权益;3. 对于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必须依法予以惩处;4. 检查结果必须及时报告给上级主管部门;5. 检查工作要注重宣传和教育,提高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和环保意识。
六、总结通过本次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我们将有效维护土地和矿产资源的合法权益,促进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环境的持续改善。
希望各相关单位和个人能够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共同保护好我们的共同家园。
以上就是本次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方案的内容,希望能够得到大家的支持和配合,共同维护好我们的环境和资源。
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方案范本(二)一、背景介绍在现代化进程中,土地和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成为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
然而,由于资源抢夺、过度开发以及不合理利用等问题的存在,土地矿产资源的合理保护和科学管理亟待解决。
国土资源执法卫士事迹材料(汇编)
国土资源执法卫士事迹材料(汇编)廉洁执法的国土卫士XX县地处XX省最北部,北接内蒙,东邻XX,全县总面积7635平方公里,是XX省国土面积最大的县,也是国家正在建设的能源化工基地。
就在这片开发的热土上,涌现出一位刚正不阿,严格执法监察的国土卫士——XX。
XX同志,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
1963年出生于XX 省XX县一个农民家庭。
1986年7月被组织上分配到国土管理部门从事土地管理工作,1990年开始专搞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
1996年被任命为XX县国土资源监察大队副队长,XX年3月担任队长至今。
从事土地执法监察工作20多年来,XX同志时刻以一个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锻炼和养成了较高的思想觉悟和政治理论水平。
他热爱国土事业,认真履行国土资源部门“保护资源、保障发展”的职责,扎实做好国土资源执法监察、信访维稳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为推动XX县国土资源管理事业科学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是一名坚定的国土资源执法卫士。
强素质,当好本职工作的领头雁参加工作以来,XX同志一直把学习贯穿于工作、生活的始终。
作为一名党员,他能够带头学习领会党和政府的各项方针政策,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作为一名国土系统干部,他能够深入学习研究执法监察、地籍、土地征收、开发整理和土地市场等国土资源管理各个方面的法律法规,掌握国土资源管理的基本技能。
尤其是担任XX县国土资源监察大队队长后,他深感自己身上肩负的责任重大,工作上严格要求,生活上严以律己,并通过“三到”和“三勤”,沉下身子调研自己分管的执法监察、土地权属纠纷调解、信访工作现状,思考推进工作的新思路、新对策,用行动影响身边的工作人员。
通过不断探索和努力,他分管的各项工作年年都有新突破:圆满完成了“百日行动”、“双保行动”、卫片执法检查和国家土地例行督察等重大工作,连年实现土地违法面积和违法宗数双降20%的目标。
他本人通过自身的不断努力,成为精通国土资源管理业务的模范,多次被评为“先进工作者”、“模范党员”“业务标兵”。
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及信访工作总结
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及信访工作总结今年来,我局执法监察信访工作在衢州市局的正确领导和关心重视下,以*****和“****”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大精神,紧紧围绕维护国土资源管理秩序,制止违法用地,切实保护耕地为目标开展各项工作,现就执法监察、信访等工作总结如下:一、土地执法监察情况(一)、抓宣传教育,增强干部群众国土资源法制观念。
法制意识淡薄是国土资源违法的认识根源,法制意识的高低决定违法的数量,法制意识的提高,可有效地控制和减少违法行为的发生。
为此,今年的国土资源法制宣传工作在去年的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国土资源部、教育部、司法部、国家广电视总局等六部门组织的全国县(市、区)、乡(镇)、村级干部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宣传教育培训活动的基础上,结合江山实际,重点抓好“6·25”土地日和6月份全省土地宣传月的宣传教育活动,根据今年宣传教育的实际,我局着重从抓巩固去年培训教育成果出发,以编制法律法规政策汇编为抓手,向乡镇(街道)领导、企业主、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村干部发放《国土资源法律法规汇编》及《江山市保稳促调政策汇编》手册1000余本,提高国土资源法律法规政策的普及率。
(二)、加大动态巡查力度,构筑国土资源违法案件预防体系。
根据去年制订的国土部门动态巡查工作制度基础上,对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动态巡查作了进一步的完善,印发了《江山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动态巡查责任制考核办法》(江土资〔〕7号),要求国土资源所对辖区经常性地开展动态巡查,市国土资源监察大队对辖区内重点地区和重点村加大巡查力度,做到无缝对接、不留死角。
今年来,市国土资源监察大队共组织动态巡查240次,发现土地违法违规行为103起,制止103起,涉及土地面积42.XXX 亩,其中强制拆除74起,面积19.XXX亩,有效地遏制了土地违法违规案件的发生。
同时,进一步加强村级国土资源协管员队伍建设,不断完善基层国土资源违法违规行为的预防体系建设。
国土巡查制度方案汇编模板
国土巡查制度方案汇编模板一、前言为加强国土资源管理,保障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全面提升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水平,特制定本巡查制度方案。
本方案旨在规范国土巡查工作流程,明确巡查职责和内容,提高巡查工作效果,确保国土资源安全。
二、巡查制度方案编制依据1. 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文件;2. 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相关规定;3. 地方国土资源管理实际情况。
三、巡查制度方案主要内容1. 巡查目标全面掌握国土资源利用和保护情况,及时发现和处理国土资源违法行为,维护国土资源管理秩序,保障国家利益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2. 巡查范围巡查范围包括辖区内土地、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保护和地质灾害防治等方面。
3. 巡查职责(1)县(市、区)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的国土巡查工作。
(2)乡镇(街道)国土资源所负责辖区内国土巡查工作的具体实施。
(3)国土资源执法监察队伍负责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查处。
4. 巡查内容(1)土地利用情况:包括土地征收、征用、出让、租赁、划拨等用地行为。
(2)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情况:包括矿产资源勘查、开采、加工、储存、运输等行为。
(3)地质灾害防治情况:包括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预警、防治等措施的落实。
(4)其他国土资源违法行为。
5. 巡查制度(1)定期巡查:县(市、区)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制定巡查计划,明确巡查频次、时间、路线等,确保巡查工作有序开展。
(2)随机巡查:针对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采取不定期、不预先通知的方式进行巡查。
(3)专项巡查:针对特定事项或突发事件,组织开展专项巡查。
6. 巡查流程(1)巡查准备:巡查前,巡查人员应收集相关资料,了解巡查区域内的国土资源利用和保护情况,制定巡查工作计划。
(2)现场巡查:巡查人员按照工作计划,对巡查区域进行实地查看,记录巡查情况。
(3)巡查记录:巡查人员应及时整理巡查记录,形成巡查报告。
(4)问题处理: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巡查人员应依法采取措施,及时制止违法行为,并向上级报告。
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查处工作规程表格
违法线索登记表年 月曰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编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个人):你(单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 的行为,涉 嫌违反了_________ (填写认定违法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名称及条款)_____________ 的规定。
根据 ______ (填写责令停止依据的法律 法规名称及条款) _____ 的规定,现责令你(单位)立即停 止上述违法行为,听候处理。
你(单位)主动纠正违法行为、消除违法状态的,可以依法从 轻、减轻或者免于行政处罚。
电 话: _______________执法监察工作 机构负责人意见签名:地址:_______________(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印章)年月日抄告单编号: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单位名称):(填写当事人、时间和违法事实)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涉嫌违反了____________ (填写认定违法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名称及条款)—______________ 的规定,我局(厅)已于_________ 年____ 月____ 日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但当事人拒不停止违法行为。
现将有关情况抄告你单位,请按照________________ (填写当地国土资源共同责任机制的文件名称)______________ 的规定,米取相应该措施,共同制止违法行为。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地址: ________________(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印章)年月日立案呈批表接受调查通知书编号: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单位/个人):(填写当事人违法的时间、地点和具体违法行为内容)_的行为,涉嫌违反了_______ (填写认定违法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名称及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的规定。
国土资源局档案分类编号办法
国土资源局档案分类编号办法国土资源局档案分类编号办法一、分类原则1478406001、按照上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关于实行档案综合管理和甘肃省国土资源厅对全省国土资源管理档案管理的要求,体现业务档案实行集中统一管理、方便档案检索利用的原则。
2、本分类办法是以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职能活动和业务分工为基础,突出国土资源管理档案的专业特点,采用从总到分的原则。
二、适应范围本分类办法适用于我局系统各部门档案实体的分类、组卷和排架管理。
三、类别设置1、根据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职能和内部业务分工,我局国土资源业务档案共设16大类,分别用英文字母作代字,按以下顺序排列:A、综合类(党政工团档案);B、会计类;C、地籍管理类;D、土地规划与耕地保护类;E、土地利用(建设用地)类;F、国土资源执法监察类;G、地产市场类;H、国土资源统计类;I、测绘管理类;K、特殊载体类;L、科研类;M、基建设备类;N、矿产开发管理类;O、矿产资源储量管理类;P、地质勘查管理类;Q、地质环境管理类2、每一大类视需要分设若干个属类,一般设立三级类目。
地籍管理档案、土地利用规划档案可设立四至五级类目。
属类用阿拉伯数字作代号,一级属类、二级属类、三级属类等依次由左至右排列。
3、各大类档案的属类设置附后。
四、分类办法局业务档案分类法(见附件)五、编号办法(一)地籍类。
编号模式为:大类代字+一级属类代号+目录顺序号+案卷顺序号其中:大类代字为C;一级属类代号分别为:土地利用现状调查1、地籍调查2、土地登记3、土地权属纠纷调处4等8个属类。
目录顺序号,按一级属类和形成时间先后小流水编号。
如C1.1,C1.2,C1.3……,C2.1,C2.2,C3.3……。
案卷顺序号是指每一本目录内案卷的排列序号。
C 1 . 1 - 1案卷顺序号(第1本目录内的第1卷)目录顺序号(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档案的第1本目录)一级属类代号(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档案)大类代字(地籍类)特殊载体类(K)、地产市场类(G)档案参照地籍类档案编号模式进行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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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执法监察资料汇编宁阳县国土资源局磁窑所二〇〇九年五月- 1 -目录制度篇县局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动态巡查责任制度县局国土资源案件查处制度磁窑国土资源所执法监察人员行为规范磁窑所执法监察文明执法和廉政制度磁窑所查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流程图磁窑所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动态巡查责任制度磁窑镇国土资源动态巡查区域和路线磁窑所国土资源违法案件报告备案制度磁窑所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快速反应制度磁窑所国土资源所执法监察人员职责任务磁窑镇村级国土资源执法信息员职责任务磁窑镇国土资源管理工作部门联动制度磁窑镇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协管信息员工作反馈表磁窑镇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协管信息员通讯联络表政策篇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处罚标准违反矿产管理法律法规处罚标准- 2 -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动态巡查责任制度一、在全面实行巡回检查的基础上,普遍实行动态巡查制度,规范巡查职责,明确巡查主体.落实责任,严格考核.切实发挥巡查作用。
二、各基层中队在本行政辖区内开展巡查,巡查人员的职责主要是及时发现和制止各种国土资源违法行为。
三、各基层中队把所辖区域划分不同等级的巡查区。
﹙一﹚下列区域应作为一级巡查区实行重点巡查:1.乡镇规划区、城乡结合部、已撤销的各类园区、重点煤矿区、建材区、国有大矿周围和公路两侧。
;2.基本农田保护区。
3 地质地貌景观保护区和地质遗质保护区。
4.沙、石等矿禁采区。
﹙二﹚其它区域作为二级巡查区,实行动态巡查:四、基层中队每月巡查不得少于20天,直属中队每月巡查不得少于10天;巡查情况详细记入巡查记录簿。
五、各基层中队要根据辖区实际编制主要巡查路线,并制作巡查线路图。
一式两份,报执法大队一份。
- 3 -六、建立巡查情况上报制度。
基层中队每个星期四向直属中队报送前一个巡查阶段的情况,遇到特殊情况及时上报。
七、建立大队抽查、检查制度。
执法大队根据各基层中队上报的情况,不定期抽检。
如发现基层中队未发现或隐瞒不报的国土资源违法行为,予以通报批评,并在考核中扣分。
- 4 -国土资源案件查处制度1、以乡镇行政区划为单位,基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中队(包括县工业园区、八仙桥项目聚集区两个中队)为国土资源办案主体,全面负责本辖区所发生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的查处。
2、建立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助查制度。
主要指各基层执法监察中队遇到问题严重、查处难度大、确实需要执法监察大队出面协助查处的案件,基层中队应当向执法监察大队书面写出助查申请书,经分管大队长批准签字后,由直属中队协助查处。
3、建立案件督查制度。
指县执法监察大队无论通过什么渠道发现的案件(特别是较大的违法案件或者其它特殊案件),大队书面向基层中队发出督查通知书,限期办理。
基层中队接到督查通知书后,由基层中队长签署送达回证并交大队办公室存档,案件查处完毕后实行销号。
4、建立案件查处考核制度。
指对发生在本辖区内的所有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的数量、查处情况实行量化考核,对查处不力、不彻底,造成久拖不决,影响全局的案件实行扣分制度并纳入年终考核,并作为评先树优的主要条件。
- 5 -磁窑所执法监察文明执法和廉政制度1、执法监察人员在执行职务时应当出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证。
2、执法监察人员应当文明执法,秉公办案,在查处违法案件时不得有下列行为:(1)对涉案当事人、被调查人采取粗暴方式或斥责、打骂;(2)在调查取证过程中,采取不合法、不文明的方式,侵犯当事人的人格和利益;(3)在执法过程中言辞偏激、行为失态,引发冲突和矛盾;依权压人,耍威风,泄私愤。
3、执法监察人员应当模范地执行廉政准则,严禁以权谋私、以案谋私。
在执行职务时不得有下列行为:(1)接受涉案当事人和有关的吃请和高消费娱乐活动;(2)接受涉案当事人和有关单位赠送的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3)暗示或索要涉案当事人和有关单位的财物,暗示或要求涉案单位、人员为本部门、本人及其亲朋好友提供方便和不当利益;(4)在执法和查办案件期间酗酒、打牌、赌博。
4、执法监察人员应严格执行“禁酒令”,工作日中午一律不得饮酒;上下部门之间一律不准吃请、送礼。
- 6 -磁窑所查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流程图- 7 -磁窑所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动态巡查责任制度一、坚持实行国土资源动态巡查制度,做到每月巡查天数不低于22天,将巡查情况详细记入巡查记录簿,切实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立案、早查处,切实发挥巡查作用。
二、磁窑镇所辖区域可划分为两个巡查区。
﹙一﹚下列区域应作为磁窑镇一级巡查区实行重点巡查:1.镇规划区、朴家宅村、大磨庄村与西太平结合部、郑家庄、东村、南村、后丁家亩、齐家岭村等,宁阳工业园周围,南北向104国道及其附线两侧区域,东西向蒙馆公路和朝柴路两侧,海子河两侧采砂区,枣庄村石材开采区。
2.基本农田保护区。
﹙二﹚其它区域作为二级巡查区,实行动态巡查。
三、根据辖区实际编制主要巡查路线,制作巡查线路图,并报县局执法监察大队一份。
四、建立巡查情况上报制度。
每个星期四向局直属中队报送前一个巡查阶段的情况,遇到特殊情况及时上报。
- 8 -磁窑镇国土资源动态巡查区域和路线一、动态巡查区域﹙一﹚下列区域应作为磁窑镇一级巡查区实行重点巡查:1.镇规划区、朴家宅村、大磨庄村与西太平结合部、郑家庄、东村、南村、后丁家亩、齐家岭村等,宁阳工业园周围,南北向104国道及其附线两侧区域,东西向蒙馆公路和朝柴路两侧,海子河两侧采砂区,枣庄村石材开采区。
2.基本农田保护区。
﹙二﹚其它区域作为二级巡查区,实行动态巡查。
二、动态巡查路线1、国土资源所(往西)→蒙馆公路→大旺村(往南)→彩山庄村→郭家庄村→后泗望、东泗望、泗望集→王府→朝柴路→安子沟→宿家庄→洪水湾→石屋村→104国道(往北)→磁窑国土所;重点巡查土地违法现象2、国土资源所(往西)→蒙馆公路→济微公路(往南)→西太平→大磨庄→南驿→高家店→兴隆庄→水泉村→赵家坝→河洼(往北)→黄家庄→枣庄村→安子沟→朝柴路(往东)→青后村→磁窑国土所;- 9 -重点巡查土地违法行为,至南驿时巡查违法采砂行为,至黄家庄、枣庄村时巡查违法开采建筑用花岗岩行为3、国土资源所(往东)→蒙馆公路→东村、南村→东磨庄→姬家庄→孔家村→李家院→高家店村→磁窑国土所;沿路重点巡查土地违法行为,到东磨庄→姬家庄→孔家村→李家院→高家店村时,重点巡查非法开采河砂行为。
4、国土资源所(往西)→蒙馆公路→济微公路(往北)→郑家庄→齐家庄→堡头村→后海子→前海子→程花、路花、尹家寨、大周、庙西等→宁阳工业园→磁窑国土所。
沿公路重点巡查土地违法行为- 10 -磁窑所国土资源违法案件报告备案制度对发生在本辖区内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在第一时间采取措施予以制止,难以制止或带有苗头性、倾向性的违法违规案件,按照下列时限及时向县局执法监察大队报告。
1、涉及基本农田的违法案件,在发现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进行报告。
2、涉及一般耕地及其他地类的违法案件,在发现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进行报告。
3、矿产资源违法案件,在发现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进行报告。
4、特殊情况或重大违法案件及时进行报告。
- 11 -国土资源所执法监察人员职责任务1、负责全镇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重点抓好对镇领导、部门、村干部、村民和企业有宣传。
2、监督、检查,本镇国土资源法律法规贯彻执行情况。
3、受理国土资源违法行为的检举和控告。
办理各级交办的国土资源违法行为的检举和控告工作。
4、开展动态巡查并有效制止举报和巡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对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5、协助、支持其他国土资源所做好执法监察工作。
6、对本镇不能制止的国土资源重大违法行为及时上报。
7、按期收集镇、村执法监察情况并及时上报。
- 12 -村级国土资源执法监察信息协管员职责任务1、负责本村宣传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工作。
2、监督、检查本村国土资源法律法规贯彻执行情况。
3、受理国土资源违法行为的检举和控告,协助办理镇政府和国土资源所交办的国土资源违法行为的检举和控告工作。
4、制止违法行为,协助上级对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工作。
5、监督协调持本镇和其他村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
6、对本村不能制止的国土资源违法行为及时上报(24小时内)。
7、代为办理本村宅基地审批上报镇国土资源所工作,代为办理农村宅基地土地使用证。
- 13 -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快速反应制度为增强执法监察工作的主动性,提高执法监察工作效率,保证国土资源违法行为得到及时制止和查处,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1、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快速反应是指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得到国土资源违法信息后,采取各种措施,以最快的速度到达违法行为发生现场,进行制止和调查的活动。
2、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快速反应机制应实行属地为主、分级管辖、上下联动、控制事态、依法处理的原则。
3、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快速反应工作应当做到有报必接,有接必查,有查必果,快速行动,快速解决。
4、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快速反应事项分为日常快速反应事项和紧急快速反应事项。
日常快速反应事项是指正在进行的各类国土资源违法行为。
紧急快速反应事项是指中央和部、省、市、县、镇领导批示的涉嫌国土资源违法行为;宣传媒体报道有可能造成不良影响的国土资源违法行为;可能引起重大群体性事件的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涉及占用基本农田、较大面积耕地和大量土地面积的土地违法行为。
- 14 -5、对日常快速反应事项,国土所值班人员认真记录内容反应事项来源及联系方式、违法地点、违法行为人和违法性质等。
报所长同意后,1小时内组织人员赶赴现场进行调查处理。
现场如发现案情重大,要及时上报县局执法监察大队,请求人力协助。
6、对紧急快速反应事项,要做到上下联动,快速处理。
对各级领导交办及新闻媒体正在采访报道的事项,国土所执法监察人员要30分钟内到事发现场,要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制止正在发生的违法行为,并根据有关规定妥善处理。
执法人员不能制止或控制局面的,要立即将事件情况向局领导报告,请求人力协助,及时控制事态的进一步扩大。
7、对各种违法案件,执法监察人员可视现场情况加强与当地公安机关的联系,进一步加大对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
- 15 -磁窑镇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联动制度为全面加强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促进国土资源的合理有序利用,维护良好的国土资源市场秩序,严厉打击破坏浪费国土资源行为,营造全员参与、联动配合、互助合作的国土资源监管机制,镇党委政府决定建立国土、建设、城管、纪委、经管、公安、供电和管理区等部门组成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联动机制。
当国土部门查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时,相关职能部门要结合自身工作实际配合好工作。
各部门职责为:建设部门,对乱搭乱建违法占地行为,建设部门要对建筑单位下达协助执行通知,促使其停工,下发施工许可证的要收回建筑施工许可证。
综合执法所,对在城区出现的乱搭乱建违法占地行为,可根据《城镇总体规划》,结合自身工作职责,要求违法行为人停止施工,必要时可根据《城乡规划法》对违法建筑物依法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