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测量复核记录表
测量复核记录
编号:L-001
观测:复测: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
编号:L-002
观测:复测: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
编号:L-003
观测:复测: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
编号:L-004
观测:复测: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
编号:L-005
观测:复测: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
编号:L-006
观测:复测: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
编号:L-007
观测:复测: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
编号:L-008
观测:复测: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
编号:L-009
观测:复测: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
编号:L-010
观测:复测: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
编号:L-011
观测:复测: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
编号:
观测:复测: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
编号:
观测:复测: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
编号:
观测:复测: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
编号:
观测:复测: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
测量复核记录
勘察记录施工记录表3工程名称:晋中市惠通北段(滨江龙湖街)迎宾路二期道路工程,山西宏基建设有限公司、山西宏基建设有限公司对上层进行复核。
K1+020-k2+020非机动车道右侧AC13细粒式沥青混凝土摊铺日期按相关规定要求,K0+300 K0+740按基准C2-1,水泥稳定碎石基层中心线及标高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实测值在标高记录表中显示。
单位:米792.489道路中心线11.2道路中心线796.484 K0+880 K2+020 K1+020按D5基准,中心线及水泥稳定碎石基层测得的高度满足设计及规范要求,测量值显示在海拔记录表上。
单位:m 796.090 6.00道路中心线795.479 21 9 K2+020 5k1+500,经实测路基中心线及高程满足设计及规范要求,实测值见高程记录表。
单位:米795.3145道路中心线795.968 2+96根据基准点bm11,实测道路中心线及标高满足设计规范要求,实测值见高程记录表。
单位:m 799.160 K1+400 10 798.502 4+45 799.132 0+40 794.060道路中心线10.5793.340根据水准点C2,测得的路基中心线和高程满足设计和规范要求,测量值显示在海拔记录表中。
单位:kk0+0600+009.920道路中心线7.003.503.501 10.875根据基准Bm1,测得的道路中线及标高满足设计及规范要求。
测量值见海拔记录表。
单位:M2+820+009.970道路中心线7.003.503.50110.925根据参考点Bm1和BM2,测得的道路中线和高程满足设计和规范要求,测量值显示在高程记录表中。
单位:M2+820+0010.000道路中心线7.003.503.501 10.955根据基准点Bm1和BM2,测得的道路中线和高程满足设计和规范要求。
测量值见海拔记录表。
单位:M2+82 796.968道路中心线5795.314。
测量复核记录
勘察记录施工记录表3工程名称:晋中市惠通北段(滨江龙湖街)迎宾路二期道路工程,由山西宏基建设有限公司、山西宏基建设有限公司复核上层。
K1+020-k2+020非机动车道右侧AC13细粒式沥青混凝土摊铺日期符合相关规定。
K0+300 K0+740基于基准C2-1。
水泥稳定碎石基层的中心线和标高符合设计要求,并按规范将测量值显示在标高记录表中。
单位:米792.489道路中心线11.2道路中心线796.484 K0+880 K2+020 K1+020按D5标准,中心线及水泥稳定碎石基层测得高度满足设计及规范要求,实测值见海拔记录表。
单位:m 796.090 6.00道路中心线795.479 21 9 K2+020 5k1+500。
测得的路基中心线和高程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测量值见高程记录表。
单位:米795.3145道路中心线795.968 2+96根据基准点bm11,测得的道路中线和高程满足设计规范要求。
测量值见高程记录表。
测得的高程为794.40米,符合设计标高799+40.40米,符合设计要求。
单位:kk0+0600+009.920道路中心线7.003.503.501 10.875根据基准Bm1,测得的道路中线及标高满足设计及规范要求。
测量值见海拔记录表。
单位:M2+820+009.970道路中心线7.003.503.501 10.925根据参考点Bm1和BM2,测得的道路中线和高程满足设计和规范要求,测量值显示在高程记录表中。
单位:M2+820+0010.000道路中心线7.003.503.501 10.955根据参考点Bm1和BM2,测得的道路中线和高程满足设计和规范要求。
测量值见海拔记录表。
单位:M2+82 796.968道路中心线5795.314。
根据水准点H7,经实测,中心线及路基高程满足设计规范要求,实测值见高程记录表。
MK961+5001单元。
根据D5水准点,测量路基中心线和高程,满足设计和规范要求。
基坑测量复核记录
施记表3工程名称杭州市妇女医院市政及污水处理工程施工单位浙江创越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复核部位组合池基坑开挖池底标高日期2013年月日原施测人测量复核人测量复核情况(示意图)点位编号设计高程实测1 -6.600 -6.5872 -6.600 -6.5893 -6.600 -6.5794 -6.600 -6.5855 -6.600 -6.6146 -6.600 -6.5847 -6.600 -6.5858 -6.600 -6.610基坑底标高控制点编号示意图:1 52 63 74 8复核结论备注观测:复测:计算: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施记表3工程名称杭州市妇女医院市政及污水处理工程施工单位浙江创越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复核部位组合池基坑碎石垫层日期2013年月日原施测人测量复核人测量复核情况(示意图)点位编号设计高程实测1 -6.500 -6.4902 -6.500 -6.4873 -6.500 -6.5174 -6.500 -6.4925 -6.500 -6.5156 -6.500 -6.4867 -6.500 -6.5198 -6.500 -6.479基坑碎石垫层顶面标高控制点编号示意图:1 52 63 74 8复核结论备注观测:复测:计算: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施记表3工程名称杭州市妇女医院市政及污水处理工程施工单位浙江创越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复核部位组合池基坑C15素砼垫层顶面高程日期2013年月日原施测人测量复核人测量复核情况(示意图)点位编号设计高程实测1 -6.400 -6.3912 -6.400 -6.3893 -6.400 -6.3894 -6.400 -6.4105 -6.400 -6.4096 -6.400 -6.4077 -6.400 -6.3928 -6.400 -6.379基坑素砼垫层顶面标高控制点编号示意图:1 52 63 74 8复核结论备注观测:复测:计算: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施记表3工程名称杭州市妇女医院市政及污水处理工程施工单位浙江创越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复核部位组合池基坑底板砼顶面高程日期2013年月日原施测人邢银波测量复核人俞吉祥测量复核情况(示意图)点位编号设计高程实测1 -6.000 -5.9952 -6.000 -6.0003 -6.000 -6.0044 -6.000 -5.9935 -6.000 -5.9946 -6.000 -6.0027 -6.000 -6.0008 -6.000 -6.611组合池基坑底板砼顶面标高控制点示意图:1 ↙ 5 ↙2 ↙ 6 ↙3 ↙7 ↙4 ↙8 ↙复核结论备注观测:复测:计算: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
测量复核记录
勘察记录施工记录表3项目名称:晋中市汇通北段(滨江龙湖街)迎宾路段道路工程二期工程山西宏济建设有限公司,山西宏济建设有限公司对上层进行了复核。
AC13细粒沥青混凝土在K1 + 020-k2 + 020非机动车辆车道右侧的铺层日期根据相关规定的要求,K0 + 300 K0 + 740根据基准C2-1,水泥稳定碎石基体的中心线和标高满足设计和规格要求,测量值显示在标高记录表中。
单位:米792.489道路中心线11.2道路中心线796.484 K0 + 880 K2 + 020 K1 + 020根据基准D5,测得的中心线和水泥稳定碎石基层的高程满足设计和规格要求,测量值为显示在海拔记录表中。
单位:m 796.090 6.00道路中心线795.479 21 9 K2 + 020 5k1 + 500根据基准H7,路基的中心线和高程通过实际测量满足设计和规格要求,测量值示于高程记录表。
单位:米795.3145道路中线795.968 2 + 96根据基准bm11,路中线和高程通过实际测量满足设计规范要求,测量值在高程记录表中显示。
单位:m 799.160 K1 + 400 10 798.502 4 + 45 799.132 0 + 40 794.060道路中心线10.5793.340根据基准C2,测得的路基中心线和高程满足设计和规格要求,并显示测量值在海拔记录表中。
单位:kk0 + 0600 + 009.920道路中心线7.003.503.501 10.875根据基准Bm1,测得的道路中心线和高程满足设计和规格要求。
有关测量值,请参见海拔记录表。
单位:M2 + 820 + 009.970道路中心线7.003.503.501 10.925根据基准点Bm1和BM2,测得的道路中心线和高程符合设计和规格要求,测量值显示在高程记录表中。
单位:M2 + 820 + 0010.000道路中心线7.003.503.501 10.955根据基准Bm1和BM2,测得的道路中心线和高程符合设计和规格要求。
工程定位测量复核记录
工程定位测量复核记录日期:2024年6月1日工程名称:XXX建筑工程复核人员:张三监测人员:李四一、背景为了保证工程建设的准确性和施工质量,本工程进行了定位测量工作。
在进行施工前,需要对已测得的定位测量数据进行复核,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一致性。
二、复核内容1.确认基准点的位置和测量方式是否符合要求。
2.检查已测得的定位测量数据与实际场地的符合程度。
3.比对不同测量测点的数据,确保一致性。
4.检查测量仪器的准确性和精确度。
三、复核过程1.查阅相关测量记录和图纸,确认基准点的位置和测量方式是否符合要求。
2.在实际场地进行测量,使用同样的测量仪器和方法,测量已测点,并记录测量数据。
3.将已测点的数据与复核测得的数据进行对比,检查其符合程度。
4.比对不同测量测点的数据,确保一致性。
如果出现数据不一致的情况,需要重新进行测量,并与之前的测量结果进行对比。
5.对测量仪器进行校准,确保其准确性和精确度。
四、复核结果1.基准点的位置和测量方式符合要求,测量数据准确。
2.复核测得的定位测量数据与实际场地的符合程度高,误差较小。
3.不同测量测点的数据一致,说明测量工作的准确性。
五、复核结论根据复核结果,本次工程定位测量数据准确可靠,符合要求。
建议施工人员按照定位测量数据进行施工,保持测量仪器的准确性和精确度,并定期对测量数据进行复核,以确保施工质量的准确性。
六、下一步工作1.我们将继续监测和复核工程的测量数据,确保数据的准确性。
2.在施工期间,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必要的调整和修正,保证施工的准确性和一致性。
3.定期检查和校准测量仪器,确保其准确性和精确度。
七、附件1.相关测量记录和图纸2.定位测量数据复核表格。
测量复核记录表
K0+250①
②
测
K0+270①
量
②
复
K0+290①
核
②
情
K0+310①
况
②
(示意图) K0+330①
②
K0+350①
②
K0+370①
②
K0+390①
②
后视 752
视线高 7.314
前视
2.706 3.426 3.115 3.427 3.071 3.383 3.007 3.324 2.944 3.265 2.871 3.187 2.815 3.129 2.773 3.084 2.707 3.026
复核结论
备注 计算者:
监理工程师签字: 施工项目负责人:
测量复测记录表
工程名称
复测部位 原施测人
和州大道南延(镇淮路~姥
下河路)道路建设工程Ⅰ
施工单位
标段
K1+560~K1+610右半幅路 基
日期
孙斌斌
测量复核人
临时水准点:E1234:6.112
鲲鹏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鲍道平
测点
E1234
K1+560①
7
4.007 4.013
6
1.宽度(mm) 设计:15000 实测:19085 19110 19085 19055 19042 19040
19010
偏差值(mm):85 110 85 55 42 40 10
复核结论
备注 计算者:
监理工程师签字: 施工项目负责人:
测量复测记录表
工程名称
复测部位 原施测人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