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邗江区学校2018部门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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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普通高中公办及民办2018年计划公布

扬州普通高中公办及民办2018年计划公布

扬州普通高中公办及民办2018年计划公布为您带来《扬州普通高中公办及民办2018年计划公布》,供您参考!更多相关资讯请继续关注本网站的更新!希望给您带来帮助!祝您顺利通过考试!扬州普通高中公办及民办2018年计划公布昨天,市教育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布了2018年扬州市直和广陵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政策。

今年全市中考日期与去年相比提前一天,为6月15日至17日。

中考志愿填报时间为5月29日至5月31日。

招生计划扬州中学扬大附中各招收790人今年市教育局直接组织实施的普通高中招生学校共9所,具体学校为:公办学校有扬州中学、扬大附中、邗江中学、新华中学、扬大附中东部分校公办学位、市一中、红桥高中;民办学校有扬中树人学校、扬大附中东部分校民办学位、北京新东方扬州外国语学校。

【普通高中公办计划】■扬州中学招收790人。

(1)面向宝应县、高邮市、仪征市、邗江区、江都区招收创新人才培养实验班135人;(2)面向邗江区招收统招生31人;(3)面向全市以及市外招收中美高中课程实验班42人;(4)面向市直、广陵区、开发区、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和生态科技新城招收统招生582人,其中含创新人才实验班45人。

■扬大附中招收790人。

面向市直、广陵区、开发区、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和生态科技新城招收统招生720人,面向邗江区招收统招生60人,招收“苏教国际预科班”10人。

■邗江中学面向市直、广陵区、开发区、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和生态科技新城招收统招生210人。

■新华中学面向市直、广陵区、开发区、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和生态科技新城招收统招生800人。

■扬大附中东部分校面向市直、广陵区、开发区、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和生态科技新城招收公办学位学生180人(按公办普通高中收费标准收费)。

■市一中面向市直、广陵区、开发区、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和生态科技新城招收统招生580人(含招收宏志班380人),其中招收艺术生50人。

扬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18全市教育工作要点》的通知

扬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18全市教育工作要点》的通知

扬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18全市教育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扬州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18.03.08•【字号】扬教发〔2018〕14号•【施行日期】2018.03.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正文扬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18全市教育工作要点》的通知扬教发〔2018〕14号各县(市、区)教育局、开发区城乡管理局、市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社会事业局、市生态科技新城社会事业局,市直各学校:现将《2018全市教育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扬州市教育局2018年3月8日2018年全市教育工作要点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决胜全面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是教育系统实施“奋进之笔”的进取之年。

全市教育系统要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在省教育厅指导下,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按照市委“迈上新台阶,建设新扬州”要求,全面落实“高品质教育建设年”各项目标任务,建设教育强市,全面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实现全市教育事业新发展,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2018年全市教育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市第七次党代会和全市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普通高中教育的若干意见》和市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促进优质均衡发展的意见》等一系列重要文件精神,致力“办高品质教育,建高品质学校”,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化教育改革,推进教育公平,发展素质教育,加快教育现代化,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为建设“强富美高”新扬州提供坚实的人才和智力支撑。

一、优化教育资源配置1.提高教育发展水平。

扬州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扬州市教育局2018年法治工作要点》的通知

扬州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扬州市教育局2018年法治工作要点》的通知

扬州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扬州市教育局2018年法治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扬州市教育局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04.20•【字号】扬教办发〔2018〕62号•【施行日期】2018.04.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正文扬州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扬州市教育局2018年法治工作要点》的通知扬教办发〔2018〕62号局机关各处室,局各直属事业单位:为进一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进程,加快法治政府建设,营造良好的教育氛围,市教育局制定了2018年法治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按分工做好有关工作。

附件:《扬州市教育局2018年法治工作要点》扬州市教育局办公室2018年4月20日附件:扬州市教育局2018年法治工作要点一、指导思想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江苏省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实施方案》及《扬州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贯彻落实方案》精神,以《扬州市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为指导,以办人民满意教育为出发点,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为建设法治政府、实现教育现代化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二、主要工作(一)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1.加大简政放权力度,继续做好国务院、省政府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落实承接工作,确保衔接到位、运转正常。

(牵头处室:法制处)2.健全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规范化做好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管理工作,推动权力清单与责任清单“两单衔接”,做到权力与责任相互对应、权力与利益彻底脱钩。

(牵头处室:法制处、行政服务处)3.全面提升行政审批效能。

全面推进“不见面审批”改革,动态调整“不见面审批”清单,扩大“不见面审批”覆盖面,加快行政审批进程,全面推行限时办理、规范办理、透明办理、网上办理,提高行政效能,激发社会活力。

江苏省邗江中学2018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江苏省邗江中学2018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江苏省邗江中学2018年度部门预算公开目录第一部分部门概况一、主要职能二、部门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三、2018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第二部分2018年度部门预算表一、收支预算总表二、收入预算总表三、支出预算总表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十、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十一、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表十二、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第三部分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第四部分名词解释第一部分部门概况一、主要职能1.法治校,执行教育行政部门的指示,努力按教育规律办学全面完成高中教育、教学任务。

2. 坚持以教学为中心,保证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的实施。

3. 认真组织贯彻《中学生守则》,加强对学生的辩证唯物主义世界观、人生观和共产主义道德品质的教育,注意研究青少年学生思想的特点及教育规律,引导教职工坚持正确的教育原则和方法。

4.建立和健全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并认真检查执行情况,保证教育、教学的正常秩序。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根据部门职责分工,本部门内设机构19个,分别是:党委、校长室、副校长室、行政人事部、教育教学部、生活后勤部、教师发展指导中心、学生发展指导中心、课程发展指导中心、工会、团委、妇工委、高三A年级、高三B年级、高二A年级、高二B年级、高一A年级、高一B年级、民族部。

三、2018年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1.以“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我国的教育方针。

2. 认真学习和落实“成长教育”的教育理念,以学生的道德教育、核心素养教育、创新教育为核心,构建和完善“大课堂”课程体系。

3. 以深入推进“自主·导学”教学规则的构建为主题,以大力提高教师队伍素质和学生全面发展为着力点。

4. 注重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高效化,全方位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校进一步发展。

扬州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公布2018年全市幼儿园课程游戏化建设项目的通知

扬州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公布2018年全市幼儿园课程游戏化建设项目的通知

扬州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公布2018年全市幼儿园课程游戏化建设项目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扬州市教育局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09.27•【字号】扬教办发〔2018〕148号•【施行日期】2018.09.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础教育正文扬州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公布2018年全市幼儿园课程游戏化建设项目的通知扬教办发〔2018〕148号各县(市、区)教育局,开发区城乡管理局,市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社会事业局,市生态科技新城社会事业局:根据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关于开展幼儿园课程游戏化建设的指导意见》(扬教发〔2014〕76号)精神,在各地推荐申报的基础上,经市教育局组织评审,共遴选出2018年幼儿园课程游戏化建设项目15个(具体名单见附件),现予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课程游戏化项目建设。

各地教研部门要对本地区的教研工作进行系统规划,实施持续性沉浸式教研,通过项目实施不断提升师资队伍专业能力。

获选的项目幼儿园要按照省课程游戏化指导要求,研读专业书籍,对照实践,不断提高课程实施水平,要将游戏理念融入课程建设全过程,形成环境创设、游戏设计、活动组织、生活环节融为一体的幼儿园课程。

二、确保课程游戏化项目投入。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要求和承诺,确保对项目建设的财政投入,按照项目申报方案的内容,足额落实配套资金,保障幼儿园硬件建设到位、师资配备到位、生均公用经费拨付到位、日常规范管理到位。

要完善资金管理制度,加强项目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经费应集中使用在教师专业能力发展上,不得使用课程专项经费搞大规模基建和设备采购。

三、强化课程游戏化项目视导。

各项目幼儿园要认真开展好项目建设,把握好项目进度,发挥项目效用。

项目建设实行“当年立项、次年检查”的视导制度。

2018年底前,市教育局将对2017年建设的16个项目进行随机检查视导。

各地要认真做好检查指导工作,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和绩效评估,通过项目实施练就一支高素质的教育科研队伍、骨干教师队伍和教育管理队伍。

扬州市财政局关于公布2018年扬州市政府性基金项目目录的通知-扬财综〔2019〕2号

扬州市财政局关于公布2018年扬州市政府性基金项目目录的通知-扬财综〔2019〕2号

扬州市财政局关于公布2018年扬州市政府性基金项目目录的通知正文:----------------------------------------------------------------------------------------------------------------------------------------------------扬州市财政局关于公布2018年扬州市政府性基金项目目录的通知扬财综〔2019〕2号市直各部门、单位,各区财政局、各功能区财政(审计)局:为提高政府性基金政策透明度,加强社会监督,根据国家和省关于建立和实施收费基金目录清单制度等规定,我们编制了《2018年扬州市政府性基金项目目录》(以下简称《基金目录》,见附件),并公布全市执行。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基金目录》中公布的17项政府性基金项目是截至2018年12月31日在扬州市境内征收的政府性基金项目,按照其收入归属关系分为两类,一类是收入归属地方(或地方参与分成)的政府性基金项目(共9项),另一类是收入归属中央的政府性基金项目(共8项)。

二、2019年1月1日起,我市各级各部门和单位的基金项目,一律以《基金目录》为准,其具体征收范围、征收标准、征收期限、资金管理方式等,应严格按照《基金目录》中注明的有关文件规定执行,严禁各级、各部门擅自增加项目、提高标准、扩大范围。

凡未列入《基金目录》的政府性基金项目,一律作为取消项目处理,各级、各部门应当停止执行,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有权拒绝支付。

2019年1月1日以后国家和省新增、调整、取消政府性基金等政策,按其文件规定执行,市财政将动态向社会公布。

三、各地各部门要严格贯彻落实本通知的规定,认真进行对照清理,取消不合法、不合理的政府性基金项目,对超过规定标准的要坚决予以降低,对扩大范围的行为要予以纠正。

四、本通知发布以后,《扬州市财政局关于公布2017年扬州市政府性基金项目目录的通知》(扬财综﹝2018﹞3号)同时废止。

扬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市人社局本级、二级部门预算单位2018年部门决算的批复

扬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市人社局本级、二级部门预算单位2018年部门决算的批复

扬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市人社局本级、二级部门预算单位2018年部门决算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扬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公布日期】2018.08.14
•【字号】扬人社〔2019〕131号
•【施行日期】2018.08.14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预算、决算
正文
扬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市人社局本级、二级部门预算单位2018年部门决算的批复
扬人社〔2019〕131号市人社局本级、劳动监察支队、开发区办事处、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人事考试管理办、人力资源管理办、高层次人才服务中心:2018年度市级部门算已在7月30日经扬州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批准。

根据扬州市财政局扬财社[2019]68号文件精神,现将局本级和二级部门预算单位2018年决算批复给你们,各部门应按照《预算法》的要求,建立完善本单位的决算信息公开机制。

附件:略
扬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8月14日。

扬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18年扬州市市级预决算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

扬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18年扬州市市级预决算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

扬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18年扬州市市级预决算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扬州市财政局•【公布日期】2018.02.06•【字号】扬财预〔2018〕4号•【施行日期】2018.02.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预算、决算正文扬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18年扬州市市级预决算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扬财预〔2018〕4号各区财政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园区财政局,生态科技新城、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财政审计局,市各有关部门(单位),本局各有关处室:为做好2018年市级预决算公开工作,现将《2018年扬州市市级预决算公开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1.请各区财政局根据《江苏省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暂行办法》和《关于做好2018年省以下地方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苏财预〔2017〕104号)要求,参照市级预决算公开工作方案,研究制定本地区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方案并落实好公开工作,工作方案请于2月20日前报市财政局。

2.根据省财政厅明确的公开口径,市级各功能区应按照部门预决算公开的要求公开预决算,即由功能区管委会汇总公开本级及所属部门预决算。

同时,各功能区应参照市级政府预决算公开的要求,公开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表等相关表格及说明。

3.请市各有关部门(单位)按照《2018年扬州市市级预决算公开工作方案》的要求做好部门预决算公开工作,部门预算公开表式可通过财政一体化系统专设的“部门预算公开”模块查询导出。

扬州市财政局2018年2月6日2018年市级预决算公开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预算法,进一步推进市级预决算公开,提高预算透明度,强化社会监督,促进依法理财,根据《江苏省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暂行办法》和《关于做好2018年省以下地方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苏财预〔2017〕104号)要求,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基本原则(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

扬州市财政局、扬州市商务局关于下达2018年省级商务发展专项资金(外资提质增效)指标的通知

扬州市财政局、扬州市商务局关于下达2018年省级商务发展专项资金(外资提质增效)指标的通知

扬州市财政局、扬州市商务局关于下达2018年省级商务发展专项资金(外资提质增效)指标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扬州市财政局,扬州市商务局
•【公布日期】2018.12.06
•【字号】扬财工贸〔2018〕39号
•【施行日期】2018.12.0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专项资金管理
正文
扬州市财政局、扬州市商务局
关于下达2018年省级商务发展专项资金(外资提质增效)指
标的通知
扬财工贸〔2018〕39号
各区、功能区财政局、商务局(外经贸局、经发局、招商局):
为促进全市外资高质量发展,根据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8年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第二批)预算指标的通知》(苏财工贸〔2018〕290号)以及《2018年省级商务发展专项资金(外资提质增效)下拨方案》(扬商资〔2018〕110号)文件要求,现将2018年省级商务发展专项资金(外资提质增效)资金261万元(详见附件)下达给你们,列2018年“2160699—其他涉外发展服务支出”科目。

资金下拨后,各地根据国家、省、市关于外资提质增效相关要求,结合地区实
际情况制定实施方案,统筹用于促进本地区利用外资高质量发展,确保专款专用。

附件:2018年商务发展专项资金(外资提质增效)拨付情况表
扬州市财政局
扬州市商务局
2018年12月6日附件。

扬州市财政局、扬州市教育局关于下达2018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乡村学校少年宫项目运转经费的通知

扬州市财政局、扬州市教育局关于下达2018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乡村学校少年宫项目运转经费的通知

扬州市财政局、扬州市教育局关于下达2018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乡村学校少年宫项目运转经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扬州市财政局,扬州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18.12.20•【字号】扬财教〔2018〕130号•【施行日期】2018.12.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益捐赠正文扬州市财政局、扬州市教育局关于下达2018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乡村学校少年宫项目运转经费的通知扬财教〔2018〕130号各有关区财政局、教育局:为加强乡村学校少年宫项目建设,根据《关于提前下达2018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乡村学校少年宫项目运转经费的通知》(苏财教〔2017〕233号文件精神,现将相关经费下达给你们,相应增列2018年度“用于教育支出的彩票公益金支出”(政府收支科目:2296004,项目代码:Z175050040001)。

1、本次下达经费为2011—2017年期间已建成并投入使用的乡村学校少年宫的运转经费,根据乡村学校所在地区、规模、拥有学生人数等因素,分别给予3—5万元的运转补助,具体项目见附件。

2、各地应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综〔2012〕15号)和财政部、中央文明办、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乡村学校少年宫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16〕189号)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加强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的使用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并认真做好资金使用和监督检查工作。

附件:2018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乡村学校少年宫项目运转经费汇总表扬州市财政局扬州市教育局2018年12月20日附件2018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乡村学校少年宫项目运转经费汇总表。

扬州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扬州市平安校园示范学校”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扬州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扬州市平安校园示范学校”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扬州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扬州市平安校园示范学校”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扬州市教育局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03.27•【字号】扬教办发〔2018〕49号•【施行日期】2018.03.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正文扬州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扬州市平安校园示范学校”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扬教办发〔2018〕49号各县(市、区)教育局,开发区城乡管理局、市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社会事业局、市生态科技新城社会事业局,市直各学校:现将《2018年“扬州市平安校园示范学校”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你们,希各地各学校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2018年“扬州市平安校园示范学校”创建工作实施方案扬州市教育局办公室2018年3月27日附件:2018年“扬州市平安校园示范学校”创建工作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2018年民生幸福工程的实施意见》(扬发【2018】1号)精神,进一步提升全市平安学校(含幼儿园,下同)的建设水平。

现就2018年“扬州市平安校园示范学校”创建工作制定如下方案: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等一系列部署和要求,积极开展“平安校园示范校”创建活动,努力构筑全员参与、上下互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有效防止各类安全事故发生,保障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营造平安、文明、健康、和谐的育人环境。

二、创建目标通过创建平安校园示范校活动,不断完善安全工作制度,强化安全责任,落实安全措施,加大安全设施投入,确保学校无安全事故,无刑事案件,无上访事件,无周边治安环境问题。

三、创建范围全市中小学、幼儿园。

四、申报名额及条件2018年度创建成“扬州市平安校园示范学校”全市总名额为35所,在全市申报学校中择优确定。

各地申报数为本地学校数的5%左右。

邗江中等专业学校小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邗江中等专业学校小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质量要求
合格
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
投标人资质条件
企业资质条件
建筑智能化与电子工程贰级及以上
项目经理资格
机电贰级建造师
投标文件份数
1份
投标保证金
2000元
投标截止时间
2018年5月11日上午9时整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
邗江中等专业学校行政楼706室
开标时间、地点
另行通知
评标办法
合理低价中标法。在招投标文件能够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人中,评审出投标价格合理的、低价的投标人。
资金来源
2018年预算资金
工程款支付
验收合格后,2018年6月底前付款(投标保证金作为质量保证金)
招标人联系方式
倪老师82985512
说明:根据项目情况,甲方向投标人提供项目招标文件、并于投标前组织勘察项目现场,对施工程序提出要求,告知投标人需提交的文件资料和工程款支付办法等。标书需密封并于骑缝处加盖单位公章。
邗江中等专业学校小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Biblioteka 四个会议室安装显示屏建设地点
汊河街道润扬南路邗江中等专业学校校内
工程规模与要求
现场察看(2018年5月8日上午9:30~10:00到行政楼706室报名,领取招标文件,并集中现场查勘)
工程预算价
2.8万元
招标控制价
2.8万元
投标报价方式
固定总价
计划工期
2018.5.15—2018.5.25

扬州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扬州市教育局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扬州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扬州市教育局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扬州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扬州市教育局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扬州市教育局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08.03•【字号】扬教办发〔2018〕127号•【施行日期】2018.08.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正文扬州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扬州市教育局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扬教办发〔2018〕127号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事业单位:现将《扬州市教育局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扬州市教育局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扬州市教育局办公室2018年8月3日扬州市教育局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推进教育政务公开工作,根据《市政府办关于印发扬州市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扬府办发〔2018〕67号)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以不公开为例外,紧紧围绕保障教育公平和提升教育质量,聚焦教育重点领域和民生热点,加强政策解读和舆情回应,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态,推动法治机关和服务型机关建设。

二、着力加强公开解读回应工作(一)推进主动公开。

加强政务信息主动公开,及时公开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的政策文件。

进一步推进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对社会广泛关注、关系国计民生的建议和提案,公开答复全文。

做好“双随机、一公开”工作。

(责任处室:办公室、行政服务处、法制处)(二)加强政策解读。

做好与民生关系密切的政策文件的解读工作,做到文件和解读同时发布。

做好解读宣传,综合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通过政府新闻发布会等方式,广泛宣传、深入解读政策背景、重点任务、后续工作考虑等,及时准确传递权威信息和政策意图。

(责任处室:各相关处室)(三)做好舆情回应。

重点做好教育民生方面的热点舆情回应,高质高效回应群众关切,讲清楚问题成因、解决方案和制约因素等,更好引导社会预期。

扬州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组织2018年度下半年市优质幼儿园现场评估工作的通知

扬州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组织2018年度下半年市优质幼儿园现场评估工作的通知

扬州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组织2018年度下半年市优质幼儿园现场评估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扬州市教育局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10.12•【字号】扬教办发〔2018〕158号•【施行日期】2018.10.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础教育正文扬州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组织2018年度下半年市优质幼儿园现场评估工作的通知扬教办发〔2018〕158号邗江区教育局、广陵区教育局、市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社会事业局:根据《关于印发〈扬州市幼儿园分类评估实施方案(修订稿)〉的通知》(扬教基〔2012〕45号),经研究,决定于10月23 -24日开展2018年下半年市优质幼儿园现场评估工作,具体要求如下:一、现场考察主要内容为观摩活动。

每所幼儿园考察时间为半天。

考察活动主要包括:环境设置、游戏区域、活动组织(含室内外活动,集体与小组、个别活动)以及生活起居等。

现场考察无需专门准备迎评卷宗,相关档案资料按档案管理规范存放备查。

二、专家组在考察现场不作评估结论,只对被评幼儿园反馈考察意见,并发送《现场考察整改建议书》,遇有突出问题向教育主管部门通报。

有关幼儿园应根据专家组意见加强整改,并于十日内填写《幼儿园整改情况报告》(见附件1),由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集中报送市教育局基教处。

三、现场考察分组和日程安排(见附件2)原则上按市局提出的方案执行,不得自行缩短时间、增减园数。

县(市、区)有2所以上幼儿园迎评的,县(市、区)教育局可根据实际情况安排考察顺序。

四、专家组接送及考察期间的交通、食宿请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统一负责,确保车况良好、行车安全。

食宿一律按有关规定标准执行。

五、规范评估是教育评估的生命线,各地各幼儿园要坚决执行中央和省、市关于改进工作作风的新规定,严格遵守“五不”评估纪律,坚持常态迎评、规范迎评。

对违反评估纪律的幼儿园及县(市、区)将对评估幼儿园实行“一票否决”,情节严重的将在全市通报批评。

注意|邗实初中部有新情况了?

注意|邗实初中部有新情况了?

教学质量
2018中考成绩:
邗江实验学校2018年中考再创辉煌:蒋心俞同学以749分荣获邗江区第一名;邗江区中考总分前5名,邗实占2名;中考总分前50名,邗实占19名;有6人被省扬州中学创新实验班录取;有213人被省邗江中学录取;邗实录取普高555人,占初三毕业生数80.2%。

分班情况
2018年邗实新初一:分17个班(平行分班),每班55人左右。

(1-6班在新盛校区,7-17班在本部)
2018年分班考试在8月19日,非地段招生的初一年级学生被分到了新盛校区,共6个班,初二年级再回本部上课。

住宿/食堂
有食堂,可提供住宿,有8个上下床铺,有书桌,有独立卫生间和淋浴,有空调。

入学方式
地段入学为主,部分择校+直升
邗实虽作为公办初中,除了地段招生,也会有非地段招生,2018年也有部分非地段择校的初一学生放到了新盛校区上课。

初中入学邗实后,可以报考的高中有邗中、扬中(硬考)、附中(硬考)
非地段生报名注意
报名需携带4-6年级全优,并且至少拥有3个以上的三好学生,最好全是三好学生。

必须携带素质报告书和证书的原件!并且证书要留在邗实学校至少一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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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邗江区实验学校2018年度部门预算公开目录第一部分部门概况一、主要职能二、部门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三、2018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第二部分2018年度部门预算表一、收支预算总表二、收入预算总表三、支出预算总表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十、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十一、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表十二、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第三部分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第四部分名词解释第一部分部门概况一、主要职能1.实施初中、小学义务教育、幼儿园学前教育,促进基础教育发展。

2.按照确定的教学内容和课程设置开展教育教学活动,保证教育教学达到国家规定的基本质量要求。

3.把德育放在首位,寓德育于教育教学之中,开展与学生年龄相适应的社会实践活动,形成学校、家庭、社会相互配合的思想道德教育体系,促进学生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

4.保证学生的课外活动时间,组织开展娱乐文化等课外活动。

5.建立健全安全制度和应急机制,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加强管理,及时消除隐患,预防事故发生。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内设机构15个,分别是:党总支、校长室、工会、副校长室、办公室、教学处、德育处、教科室、团委、妇工委、总务处、会计室、信息技术办公室、图书馆、保育处。

2018年学校共有在职人员437人,退休19人,编内聘用人员12人,遗属补助4人,合同人员233人。

三、2018年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以中央科教兴国战略为指导,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办学理念、管理理念和教育理念,高举“德育为先、质量为本、科研兴校、特色强校”大旗,进一步强化和创新师德师风建设和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以德育德,以爱育爱”,向德育要质量;进一步优化“尊重知识、尊重劳动、尊重创造”和“关心人、塑造人、成就人”的人文环境,不断激发全体教师的学习和工作积极性,致力于学习型、创新型教师团队建设,向师能要质量;进一步加强科学化的精致管理,激发全体学生的成人成才内驱力,坚持全面育人,着力加强养成教育和素质发展,向管理要质量;进一步推进课程改革,不断推进教育科研系统工程,着力深化课堂教学改革和特色教育,向改革创新要质量,不断深化拓展精致课堂、经典诵读、书香校园、平安校园、幸福校园等各种建设成果,千方百计、全心全意地为同学们的全面发展、个性发展、卓越发展和快乐发展,提供优质服务,奠定坚实基础。

第二部分2018年度部门预算表见附件:扬州市邗江区实验学校2018年度部门预算表第三部分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根据区级部门预算编制要求,在2017年编制基础上,围绕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量力而行,从严从紧编制2018年部门预算。

本单位收支全部纳入预算,其中:收入预算根据上年收入水平,结合单位职能和其他增减因素编制。

基本支出因素(1)人员工资根据国家和省、市工资政策编制,(2)商品和服务支出按照区财政核定的综合定额标准和编制数编制。

项目支出根据单位职能运转所需经费予以编制。

扬州市邗江区实验学校2018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计8345.79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预算总计各增加1302.04万元,增长18.49%。

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工资、公积金、提租补贴增加。

其中:(一)收入预算总计8345.79万元。

包括:1.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计7475.79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7475.7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342.04万元,增长21.88%。

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公积金、提租补贴增加。

(2)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0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0 万元,增长(减少)0 %。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预算总计870万元。

与上年相比增加20万元,增长2.35%。

主要原因是幼儿部学生人数增加。

3.其他资金收入预算总计0万元。

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万元,增长(减少)0 %。

4.上年结转资金预算数为0万元。

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万元,增长(减少)0%。

(二)支出预算总计8345.79万元。

包括:教育支出支出8345.79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支出。

与上年相比增加1302.04万元,增长18.49%。

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公积金、提租补贴增加。

此外,基本支出预算数为8345.79万元。

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1302.04万元,增长18.49%。

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公积金、提租补贴增加。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扬州市邗江区实验学校本年收入预算合计8345.7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475.79万元,占89.58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占0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870万元,占10.42 %;其他资金0 万元,占0 %;上年结转资金0 万元,占0 %。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扬州市邗江区实验学校本年支出预算合计8345.7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345.79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 万元,占%;单位预留机动经费0 万元,占0 %;结转下年资金0 万元,占0 %。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扬州市邗江区实验学校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7475.79万元。

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342.04万元,增长21.88%。

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公积金、提租补贴增加。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说明扬州市邗江区实验学校2018年财政拨款预算支出7475.7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8.74%。

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342.04万元,增长21.88%。

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公积金、提租补贴增加。

其中:教育支出7475.7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342.04万元,增长21.88 %。

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公积金、提租补贴增加。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扬州市邗江区实验学校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7475.79万元,其中:(一)人员经费6740.55万元。

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735.24万元。

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扬州市邗江区实验学校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7475.7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342.04万元,增长21.88%。

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公积金、提租补贴增加。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扬州市邗江区实验学校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7475.79万元,其中:(一)人员经费6740.55万元。

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735.24万元。

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扬州市邗江区实验学校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3.4万元,占“三公”经费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

具体情况如下: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支出0 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 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支出3.4万元。

其中:(1)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支出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减少)0 万元。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3.4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万元。

3.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 万元。

扬州市邗江区实验学校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预算支出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万元。

扬州市邗江区实验学校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预算支出4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7.75万元。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扬州市邗江区实验学校2018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支出0万元。

与上年相比增加0 万元,增长0 %。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2018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 %。

主要原因是:学校维修、维护费增加。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情况说明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总额万元,其中:拟采购货物支出万元、拟采购工程支出万元、拟购买服务支出万元。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说明上年相同第四部分名词解释一、财政拨款:指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三、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包括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教育收费)、其他非税收入。

四、其他资金: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单位预留机动经费:指预算单位年初预留用于年度执行中增人、增资等不可预见支出的经费。

八、“三公”经费: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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