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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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安全生产标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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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上海市有关文件政策解读 为全面推动本市工贸企业标准化建设的有效开展,市政府成立艾宝俊副市 长任组长,市安监局齐峻局长任副组长的市推进标准化建设领导小组,下 设办公室(在市安监局),全面指导推进本市工贸企业开展标准化工作。 各区(县)政府、各行业(系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负责指导、推 进本地工贸企业标准化工作。同时,市安监局也下发了一系列的实施文件。 (1)2011.7.8《上海市关于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实施意见》 (沪安委会[2011]4号)就本市开展标准化建设的总体要求、目标任务、 组织领导、实施方法、工作要求提出实施意见。 (2)2011.9.26《关于在本市工贸企业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实施 意见》(沪安监管监一[2011]168号)就本市工贸企业标准化建设的指 导思想、工作目标、组织领导、工作重点、评定标准、评审组织、工作程 序、工作要求提出实施意见。 (3)2011.11.4 《关于印发上海市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管 理工作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沪安监管执法[2011]199号)就本 市工贸企业标准化建设 评审管理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上海市冶金等工贸企业 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有关政策解读
徐焕亭 2012
本 讲 说 明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 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以及国家总局关于“冶金等工 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评审管理工作87号文”和“标准化考 评84号文” 的精神。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结合本市实际,制定下发了《关于本 市工贸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实施意见》(沪安监管监 一【2011】168号)、《上海市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 评审管理工作实施办法(暂行)》(沪安监管执法〔2011〕199 号)。 以及上海市安全生产协会(上海市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 组织单位)为落实市局文件编制的《上海市安全生产标准化二、 三级企业评审组织工作程序》(市安协[2012]11号)。 以上文件精神是本课介绍的主要内容和依据。

上海市小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指南

上海市小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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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义:安全生产标准化是指通过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 作规程,排查治理隐患和监控重大危险源,建立预防机制,规范生产行为,使 各生产环节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人、机、料、法、环处于 良好的生产状态,并持续改进,不断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
安全生产标准化的提升:针对评估结果,制定相应的改进措施和方 案,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水平。
安全生产标准化的认证:通过第三方认证机构对企业的安全生产标 准化实施情况进行审核和认证,确保企业达到规定的标准和要求。
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升级:企业通过不断改进和完善,提高安全生产 标准化的水平,获取更高级别的认证和认可。
定义:安全生产标准化是指企业通过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 程,排查治理隐患和监控重大危险源,建立预防机制,规范生产行为,使各生产环节符合有 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人、机、料、法、环处于良好的生产状态,并持续改进, 不断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
目的: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水平,减少事故发生,保障人身安全健康,保证生产经营活动的 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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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与外部应急救援机构的合作 与联动
事故报告制度: 及时、准确报 告事故,为分 析原因和制定 措施提供依据
事故调查制度: 对事故进行调 查,查明原因, 明确责任,提
出改进措施
事故统计分析 制度:对事故 进行统计和分 析,掌握事故 发生规律,为 制定预防措施
提供依据
事故整改和处 罚制度:对事 故责任单位和 责任人进行整 改和处罚,确 保事故得到有

上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

上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

上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公布日期】2009.05.07•【字号】沪安委办[2009]15号•【施行日期】2009.05.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枪支弹药、危险物品管理正文上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沪安委办〔2009〕15号)各区、县人民政府,上海化学工业区管委会,洋山保税港区管委会,有关市安委会委员单位、控股(集团)公司: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促进本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安委办〔2008〕26号),结合本市实际,提出以下指导意见:一、科学合理规划,推进布局调整(一)制定安全发展布局规划,优化产业布局各区、县人民政府要结合本市产业结构调整和节能减排统一部署,制定完善本地区化工产业安全发展规划,将化工产业发展规划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

要按照“布局集中、产业集聚、集约用地”的原则,依照市发展改革委公布的本市通过国家审核的41个开发区产业定位,确定化工产业的集中区域或园区,完善水电气风、污水处理等公用工程配套和安全保障设施。

要积极推广上海化学工业区产业链一体化和循环经济经验,在化工集中区域和化工园区,要合理整合资源,集聚关联产品,优化园区布局,最大限度降低安全风险。

各区、县人民政府应于2009年底前,完成化工产业安全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确定本辖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的专门区域,并将规划正式对外发布。

从2010年起,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必须在依法规划的区域内建设,负责固定资产投资管理部门和安全监管部门不再受理没有确定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专门区域的地区提出的立项申请和安全审查申请。

(二)积极引导,创造条件,大力推进危险化学品企业布局调整各区、县人民政府要按照“增量必须向工业区集中,存量逐步消化和调整”的原则,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引导危险化学品企业实行转产、搬迁、兼并、关闭,积极促进和推动危险化学品企业布局调整、产业升级和技术进步。

上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实施意见

上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实施意见

上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公布日期】2011.07.18•【字号】沪安委会[2011]4号•【施行日期】2011.07.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上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实施意见(沪安委会〔2011〕4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和《上海市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通知的实施意见》(沪府发[2010]35号),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安委[2011]4号文件)要求,全面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进一步规范企业安全生产行为,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强化基础管理,现就本市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总体要求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9006-2010)相关规定,认真开展企业安全标准化达标创建工作,规范企业安全生产行为,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强化安全意识和事故防范能力,杜绝“三违”现象。

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加大安全投入,提高本质安全度。

按照“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突出重点、分类指导;典型引路、全面推进;法律约束、政策引导;企业为主、政府推动”的原则,实现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

二、目标任务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遵循“企业普遍开展,逐步达标升级”的原则,统一规划,分步实施。

在冶金、机械和交通运输行业,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重点强化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品、冶金、机械等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

一是交通运输行业。

今后五年内,本市交通港航行业(领域)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活动。

关于进一步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实施意见

关于进一步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实施意见

关于进一步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实施意见随着社会经济不断发展,安全生产成为企业发展中不可或缺的一个方面。

为了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和企业的正常运营,进一步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是十分必要的。

下面是我对该工作的几点实施意见:一、加强对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宣传教育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需要全员参与,因此需要加强对该工作的宣传教育。

可以通过市场推广和内部培训等形式,让员工了解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重要性和企业在推进该工作中的角色和责任,从而引导员工积极参与到工作中来,为企业创造一个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管理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需要完善的管理体系和有效的落实措施。

因此,企业需要强化管理,建立科学合理的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制度,通过规章制度、责任制、考核评价等措施,确保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落地、有效性和可持续性。

三、加强对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涉及到企业的各个环节和方面,其中一些关键环节的安全生产工作尤为重要。

因此,企业需要对这些关键环节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进行重点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有效推进。

四、加强与相关机构的沟通和合作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需要接受政府、行业协会、监管机构等外部机构的监督和支持。

因此,企业应该加强与这些机构的沟通和合作,做好相关文件和信息的传递和沟通工作,确保企业在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中得到政府和社会各方面的支持和帮助。

总的来说,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是企业发展和员工生命安全的保障。

企业需要制定具体可行的方案和措施,加强对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宣传教育和管理,重点监督和检查关键环节,加强与相关机构的沟通和合作,全员参与,共同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实施。

只有这样,才能保障企业的安全发展,为员工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2023年上海市安全B证考试题库(单选题2)

2023年上海市安全B证考试题库(单选题2)

2023年上海市安全B证考试题库(仅供学习参考单选2)101单选题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作出准予颁发申请人安全生产许可证决定的,应当自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颁发、送达安全生产许可证;对作出不予颁发决定的,应当在(B)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A5B10C15D20102单选题根据《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暂行办法》规定,已经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企业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所产生的法律后果是(C)。

A撤销安全生产许可证B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C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D责令停止生产,并处罚款103单选题根据《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暂行办法》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被吊销后,自吊销决定作出之H起(B)年内不得重新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

A半B一C两D≡104单选题根据《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暂行办法》,对于安全生产工作成效显著、连续(D)年及以上未被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在评选各级各类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和个人、文明工地、优质工程等项目时可以优先考虑,并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在监督管理时采取有关优惠政策措施。

A半B一C两D≡105单选题安全生产许可证电子证照采用数字签章(签名)PDF格式文件为载体,盖有经认证的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电子签章,并附有(D).A副本B电子副本C企业电子签章D二维码106单选题建筑施工企业应加强对所属施工项目部的安全生产条件考核。

应依据《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现场监督检查要点》,(D)检查施工现场相关安全生产条件,并保留相关记录。

A随机B指定C不定期D定期107单选题关于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的说法,正确的是(C)。

A企业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未发生死亡事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自动续期B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为5年C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前3个月向原颁发管理机关办理延期手续D安全生产许可证遗失补办,由申请人告知资质许可机关,由资质许可机关在官网发布信息108单选题市、区建设工程监管部门,通过“上海市建设市场管理信息平台”对管理范围内的持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建筑施工企业,(B)开展不少于一次的系统检查工作。

上海市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实施办法

上海市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实施办法

关于贯彻《上海市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实施办法》(2009版)的若干意见沪建安质监[2010]34号各有关单位:根据《上海市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实施办法》(2009版)(市建管办【2009】64号文,以下简称《实施办法》),为进一步推进建设工程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现提出以下意见:一、重申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内涵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应当围绕以建筑行业、企业、施工现场、班组各层面安全管理为主的“管理的标准化”;以建筑施工现场作业人员操作安全为主的“人的标准化”;以建筑施工现场实物状态安全标准化为主的“物的标准化”等三个方面的内容全面开展。

二、强化施工、监理企业内部管理1、制定企业内部管理规定。

企业应明确对现场检查的组织、频次、考核处置、网上登录操作,以及定期查询汇总分析所属工地信息等的管理权限和工作要求。

建立定期向企业负责人和相关职能部门进行标准化工作的通报和内部考核机制。

2、加强对现场的检查指导。

各管理单位、监理单位、施工企业应对所属工地加强月度检查、指导,通过标准化管理网络系统,及时、全面了解、掌握所属工地(尤其是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日常申报、管理情况,加强预控。

对管理不善的工地要采取针对性的措施,使之整改和提高。

3、选择标准化达标的分包方。

施工企业应告知并督促列入本企业合格分包方的企业参与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工作。

总承包单位应加强对分包方的考核,对标准化工作开展不善、考核不合格的分包不应列入本企业的合格分包名录。

三、细化施工现场管理1、应按时准确上报(网上)相关信息登录。

相关单位进入上海建筑建材业网站,点击“网上办事”,选择进入“项目类”,然后选择“建设工程安全质量标准化网上申报”栏目,按照文件规定和网上告示的《用户使用手册》进行操作。

2009版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系统于2010年3月19日起正式启用。

企业在工程开工后的10天内完成申报;每月5日前完成对前一个月的考核评分填报(包括对分包的考评)。

关于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实施意见

关于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实施意见

重钢安环发〔2011〕140号关于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公司各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以下简称《国务院通知》)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国办发〔2011〕11号,以下简称《国办通知》)精神,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安委〔2011〕4号)和《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全国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安委办〔2011〕18号),结合重钢(集团)公司的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重要意义-1-(一)是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必要途径。

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定明确要求,要严格企业安全管理,全面开展安全达标。

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也是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主体,公司各单位要通过加强每个岗位和环节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不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促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二)是强化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工作的长效制度。

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涵盖了增强人员安全素质、提高装备设施水平、改善作业环境、强化岗位责任落实等各个方面,是一项长期的、基础性的系统工程,有利于全面促进公司各单位提高安全生产保障水平。

(三)是有效防范事故发生的重要手段。

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能够进一步规范从业人员的安全行为,提高机械化和信息化水平,促进现场各类隐患的排查治理,推进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建设,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事故发生,促进全国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

公司各单位要把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思想行动统一到《国务院通知》的规定要求上来,充分认识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对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推动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确保取得实效。

二、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一)总体要求。

-2-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全面落实《国务院通知》和《国办通知》精神,公司各单位要按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9006-2010,以下简称《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制定完善的安全生产标准和制度规范。

上海市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实施办法

上海市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实施办法

上海市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实施办法上海市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实施办法上海市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实施办法()为进一步贯彻《建设部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建质[ ]232号),根据本市前三年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具体执行状况实施情况,制订新重新修订《上海市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实施办法》()实施办法。

一、适用范围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各类建设工程施工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包括专业承包及劳务分包),及新建、改建、扩建和装修工程的施工现场适用本办法。

二、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依据(一)施工现场1、参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文件,开展日、周、月、季检查(隐患排查)的情况;2、《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DGJ08-903)贯标情况;3、《建设工程班组安全管理标准》贯彻执行情况;4、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监控情况。

具体详见附表一。

(二)建筑施工企业1、《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JGJ/T77)等相关标准。

2、所属施工现场达标率。

“合格”率应达到100%,施工现场的“优良”率:特级、一级企业应达到90%;二级企业应达到80%;三级及其它各类施工企业应达到70%。

3、对所属施工现场检查、指导、考核和落实安全检查(隐患排查)情况。

三、管理机构上海市建筑业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建管办)负责对本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以下简称市安质监督总站)负责日常具体管理工作。

施工现场由各工地的受监安监站负责具体考核;。

在本市注册的特级、一级施工企业由市安质监督总站负责具体考核;在本市注册的二级及以下的施工企业、劳务分包企业由企业注册地的区、县安监站负责具体考核;外省市进沪施工企业由各省市驻沪办建管处负责;未设置驻沪建管处管理的企业由市安质监总站负责。

四、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程序(一)施工现场1、建设单位和总包单位企业申报。

上海市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管理办法试行解读

上海市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管理办法试行解读

《上海市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管理办法(试行)》解读《上海市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已经上海市应急管理局2020年第9次局长办公会议通过,自2020年 9月1日起施行。

第一部分编制的必要性一、坚持与时俱进,与安全生产新要求不断融合的客观要求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出台《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安监总办〔2014〕49号)距今已有6年。

期间,国家和本市陆续出台了一些关于安全生产的新要求。

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在推进过程中应当与时俱进,与安全生产的新要求不断融合,为建设“靓丽天际线”、守牢“安全地平线”添砖加瓦。

二、坚持问题导向,提高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效的迫切要求近年来,我市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创建流于形式,停留在纸上标准化;过度依赖第三方咨询机构,模板式标准化;一评了之,对评审中发现的不符合项未落实整改;评审工作不够规范等。

虽然《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安监总办〔2014〕49号)对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出了相关要求,但还需进一步细化。

三、坚持精细化管控,实现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动态管理的现实需要工作中我们发现,有的企业达标后发生了社会影响较大的生产安全事故、有的达标后未落实整改承诺,但尚未达到国家规定的可以撤销的情形;有的达标企业出现了关闭、变更生产经营场所等情形,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应如何处理较为妥当,现有文件中也未明确。

因此,为实现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动态管理,在本《办法》中增加了撤销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的3种情形,并明确企业出现关闭等情形的,注销其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等级,企业变更生产经营场所的,需重新申请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等内容。

第二部分主要内容《办法》征求意见稿于2020年5月9日通过市应急管理局官网、微信公众号等向社会公示,征询了应急管理部意见,书面征求16个区应急局、60家中央在沪和地方国有企业等单位、上海市安全生产协会、上海化学工业区管委会、自贸区临港新片区管委会意见。

上海市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管理办法(试行)

上海市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管理办法(试行)

上海市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推动企业有效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应急管理部(包括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相关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危险化学品、化工、医药、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企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管理工作。

其他企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管理,按照其行业主管部门要求开展,应急管理部门予以协助。

第三条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行分级管理。

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企业的建设管理,按照应急管理部(包括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等相关规定执行。

符合申请条件的企业,市应急管理部门按要求出具推荐意见。

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企业的建设管理,按照本办法执行。

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及小微企业的建设管理,各区应急管理部门可结合实际,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四条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坚持政府引导、企业自主创建、第三方机构评审的原则。

第五条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应对照国家和本市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结合本企业所处的行业特点、生产工艺、安全风险等,建立、运行适合本企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突出体现企业安全生产个性化管理,强化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实效性。

第六条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应以持续提升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安全生产为目标,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为基础,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建立持续有效运转的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筑牢安全防线,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城市运行安全。

第七条市应急管理部门指导本市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

根据工作需要,通过公开公平的方式确定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组织单位(以下简称评审组织单位)和评审单位(以下简称评审单位)。

评审组织单位、评审单位应当符合国家和本市的相关要求。

鼓励安全生产领域的社会组织积极参与评审工作。

上海市国资委办公室关于制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方案的通知

上海市国资委办公室关于制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方案的通知

上海市国资委办公室关于制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公布日期】2013.04.08•【字号】•【施行日期】2013.04.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国家安全正文上海市国资委办公室关于制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方案的通知各委管单位: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等部门关于全面推进全国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意见》(安监总管四〔2013〕8号)文件部署和本市有关要求,请各单位结合实际,制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具体工作方案,并于4月30日前,将工作方案报市国资委综合协调处,并按要求填写报送《市国资委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情况统计表》、《市国资委2013年安全生产标准化计划申报达标企业名册》。

联系人:王建平、韩伟电话:23115907、23116980地址:大沽路100号1404室邮编:200003邮箱地址:**************.cn附件:1、市国资委2013年安全生产标准化计划申报达标企业名册2、市国资委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情况统计表市国资委办公室2013年4月8日附件1:市国资委2013年安全生产标准化计划申报达标企业名册填表人:联系电话:填报时间: "填写说明:1、规模以上(主营业务年销售总额2000万元以上),规模以下(主营业务年销售总额2000万元以下)。

行业类别:指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

3、请于4月30日(周二)前将汇总表及名册报市国资委,书面及电子版(表格电子版可在市国资委网站下载)各一份,邮箱地址**************.cn,联系人:陈玉珍、王根如,联系电话:63360846,传真:63841425,地址:马当路357弄8号5楼,邮编:200025。

附件2:填表人:联系电话:填报时间:填写说明:1、规模以上(主营业务年销售总额2000万元以上),规模以下(主营业务年销售总额2000万元以下)。

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在工贸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实施意见

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在工贸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实施意见

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在工贸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布日期】2011.09.26•【字号】沪安监管监一[2011]168号•【施行日期】2011.09.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安综合规定正文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在工贸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实施意见(沪安监管监一〔2011〕168号)各区(县)安全监管局、各行业系统、市直接监察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的指导意见》(安委〔2011〕4号)和《上海市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通知的实施意见》(沪府发〔2010〕35号)文件精神,按照国务院安委办《关于深入开展全国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实施意见》(安委办〔2011〕18号)和上海市《关于本市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实施意见》(沪安委〔2011〕4号)的要求,本市将在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工贸行业(以下简称“工贸企业”)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9006-2010)》为依据,通过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全面夯实安全生产管理基础,规范企业安全生产行为,提升企业安全技术水平,逐步完善企业安全生产长效机制,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二、工作目标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按照“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突出重点、分类指导;典型引路、全面推进;法律约束、政策引导;企业为主、政府推动”的原则,从现在起,工贸企业计划用5年左右时间,完成本市企业标准化工作任务。

上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本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上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本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上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本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公布日期】2009.02.23•【字号】沪安委办[2009]7号•【施行日期】2009.02.23•【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安综合规定正文上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本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沪安委办〔2009〕7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各有关委、办、局,各控股(集团)公司: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市政府相关安全生产会议精神,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国安全生产检查的通知》(安委办〔2009〕3号)要求,结合《上海市2009年安全生产工作意见》明确的目标和任务,切实推动当前安全生产工作,严防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的统一部署,从即日起至3月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

现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检查的重点领域和主要内容这次安全生产检查的重点是: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有色、船舶、电力、燃气、道路交通、水上交通、铁路、民航、建筑施工、地下空间、人员密集场所、水利、农业机械、渔业船舶、特种设备、民爆器材等重点行业和领域。

检查的主要内容是:(一)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布置和要求的贯彻落实情况;(二)“安全生产年”活动方案的制订和实施情况;(三)“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措施落实情况;(四)2008年排查出的各类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重要生产场所、重要部位的日常监管、安全警示标志、防范措施落实情况;(五)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结案情况;(六)按照《上海市2009年安全生产工作意见》关于强化重点领域安全生产治理的要求,各部门制订的计划措施落实情况;(七)公共聚集场所安全防范情况;(八)安全投入落实情况、安全生产项目“三同时”落实情况;(九)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和演练情况;(十)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上海市安全生产标准化工贸版自评员政策演示文稿

上海市安全生产标准化工贸版自评员政策演示文稿
设评审组织单位、评审单位和评审人员的管理作具体要求。
第7页,共38页。
(7)2011.11.26《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 意见》(国发[2011]40号)中要求“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在工矿商贸和
交通运输行业领域普遍开展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建设,对在规定期限内 未实现达标的企业,要依据有关规定暂扣其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责令停 产整顿;对整改逾期仍未达标的,要依法予以关闭。加强安全标准化分级考核评价 ,将评价结果向银行、证券、保险、担保等主管部门通报,作为企业信用评级的重 要参者依据。
• 其他人员教育培训;(相关方、参观学习)
• 安全文化建设。(安全文化活动、安全价值观 )
• 6、生产设备设施
• 生产设备设施建设;(所有设备、三同时,变更管理)
• 设备设施运行管理;(专人负责、定期检维修、临时措施)
• 新设备设施验收及旧设备拆除、报废:(全过程控制、危险化

学品)
第14页,共38页。
• 1、第7条:全面开展安全达标。即以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为内 容的安全达标。
• 2、第18条:加快完善安全生产技术标准。 • 3、第19条:严格安全生产准入前置条件。
第6页,共38页。
(3) 2011·5·3《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 (安委【2011】4号)就标准化建设的重要意义、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实施方法
建立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企业,都应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二者没
有矛盾。
2、结合

在安全管理制度等软件方面可以在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原有管理体系
文件的基础上,进行查漏补缺,做到管理标准化;在现场运行方面,对照相应

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布日期】2010.06.22•【字号】沪安监管危化[2010]131号•【施行日期】2010.06.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枪支弹药、危险物品管理正文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通知(沪安监管危化〔2010〕131号)各区(县)安全生产监管局,上海化学工业区管委会,有关控股(集团)公司: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安委办〔2008〕26号)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2009〕124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危险化学品企业本质安全,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建立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和自我约束机制,积极推动和引导危险化学品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指导思想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全面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依据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通过实施企业安全标准化达标考评,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企业安全生产行为,提升企业安全技术水平。

按照“突出重点、分步实施、以点拓面、有序推进”的原则,大力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标准化工作,逐步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二、工作目标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的要求,结合本市实际情况,本市开展安全标准化的对象为危险化学品生产和储存企业、经营和使用剧毒化学品企业、有固定储存设施的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不包括加油站)、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化工或医药生产的危险化学品企业。

2010年底前,使用危险工艺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剧毒化学品、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企业和使用剧毒品、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的化工企业,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医药生产的企业(以下统称重点危险化学品企业)要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及以上水平;2012年底前,重点危险化学品企业要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以上水平,其他危险化学品企业要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以上水平。

上海市安全生产标准化

上海市安全生产标准化

上海市安全生产标准化上海市安全生产标准化是一个非常重要的体系,它对于建立更加健康的工作环境,提高企业的生产效率以及保障工人的安全健康都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本文将会从上海市安全生产标准化的意义,具体内容以及如何落实三个方面进行阐述。

首先,上海市安全生产标准化对于企业的经营和员工的健康非常重要。

从经济角度来看,建立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可以有效的减少企业的生产事故和生产成本,提高了企业在市场上的竞争力。

从人性化角度来看,建立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可以使企业避免因生产事故而造成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保障员工的基本权益和生命安全。

由此可以看出,上海市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建立对企业管理和员工的健康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其次,上海市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具体内容包括从企业管理、设备设施、人员素质、应急管理、环境保护等方面进行综合规范,构建一套完整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建立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后,企业需要根据标准要求进行具体操作。

比如,制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章制度、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培训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配备应急设备等。

只有当企业全面落实标准要求,才能达到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员工的人身安全及企业的生产效率。

最后,如何落实上海市安全生产标准化呢?落实标准化需要全员参与、逐步推进。

企业首先需要进行安全生产标准化的认知和宣传,让全体员工深入了解其重要性和必要性,并进行培训和督导。

其次,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安全生产的全面管理和推进落实标准。

最后,持续监控和评估安全生产标准化水平,不断提高标准化水平并优化安全生产管理。

总的来说,上海市安全生产标准化是一个非常重要的体系,它可以使企业建立更加健康的工作环境,提高企业的生产效率,保障员工的安全健康。

通过全员参与并逐步推进,企业可以从根本上提高安全生产的管理水平,确保企业的长远发展。

上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本市进一步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的通知

上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本市进一步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的通知

上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本市进一步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公布日期】2005.06.17•【字号】沪安委办〔2005〕19号•【施行日期】2005.06.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标准化正文上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本市进一步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的通知沪安委办〔2005〕19号各区(县)安全生产监管局、各局、控股公司、集团总公司: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关于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保障从业人员的安全和健康,提高本市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建立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确保本市的安全生产始终处于受控状态,现将在本市进一步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决定》和《指导意见》,明确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法律意识。

全面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突出重点,狠抓关键,求真务实,讲求实效,以点带面,稳步推进。

通过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促使企业建立自我约束、不断完善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加大安全投入,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实现安全生产状况的稳定好转。

二、工作内容和目标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是指企业具有健全、科学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与操作规程,并通过实施严格管理,使企业各个生产岗位、生产环节的安全质量工作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规程的规定,使企业生产始终处于良好的安全运行状态,以适应企业发展的需要,满足广大从业人员安全、文明生产的愿望。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已于2005年1日24日印发了《机械制造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办法》和《机械制造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标准》,本市确定率先在机械制造企业全面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并分5年组织实施。

上海市小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指南.

上海市小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指南.

上海市小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指南(征求意见第二稿)上海市小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标准课题组二〇一二年七月目录第一章小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综述1一、概述1二、作用和意义2第二章小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原则2第三章小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4一、《达标标准》4二、《评分细则》4第四章小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流程5第五章小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管理6一、考评办法6三、评审人员管理6四、达标评审程序7五、评审材料编写7第六章小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分细则释义9一、安全生产目标9二、组织机构和职责11三、安全生产投入12四、法律法规与安全管理制度14五、教育培训16六、生产设备设施20七、作业安全23八、隐患排查33十、职业健康36十一、应急救援41十二、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43十三、绩效评定和持续改进45第一章小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综述一、概述1. 定义小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是指本市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至300人以下,且营业收入300万及以上至2000万以下的工贸企业(对涉及矿山、危化品、建筑、电力、港口等行业领域的小企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不属于本标准适用范围).通过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排查治理隐患和监控重大危险源,建立预防机制,规范生产行为,使各生产环节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人、机、物、环处于良好的生产状态,并持续改进,不断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

2. 进展2010年,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制订了安全生产行业标准《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9006—2010,以下简称《基本规范》),对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一、二、三级建设的核心思想、基本内容、形式要求、考评办法等方面进行了规范。

2012年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制订了《上海市小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标准》(以下简称“达标标准”)、《上海市小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分细则》(以下简称“评分细则”),对本市小企业达标考评办法进行了统一规定。

上海市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管理办法(试行)

上海市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管理办法(试行)

上海市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推动企业有效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应急管理部(包括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相关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危险化学品、化工、医药、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企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管理工作。

其他企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管理,按照其行业主管部门要求开展,应急管理部门予以协助。

第三条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行分级管理。

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企业的建设管理,按照应急管理部(包括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等相关规定执行。

符合申请条件的企业,市应急管理部门按要求出具推荐意见。

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企业的建设管理,按照本办法执行。

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及小微企业的建设管理,各区应急管理部门可结合实际,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四条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坚持政府引导、企业自主创建、第三方机构评审的原则。

第五条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应对照国家和本市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结合本企业所处的行业特点、生产工艺、安全风险等,建立、运行适合本企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突出体现企业安全生产个性化管理,强化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实效性。

第六条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应以持续提升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安全生产为目标,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为基础,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建立持续有效运转的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筑牢安全防线,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城市运行安全。

第七条市应急管理部门指导本市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

根据工作需要,通过公开公平的方式确定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组织单位(以下简称评审组织单位)和评审单位(以下简称评审单位)。

评审组织单位、评审单位应当符合国家和本市的相关要求。

鼓励安全生产领域的社会组织积极参与评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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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
建设的实施意见
【法规类别】企业登记管理
【发文字号】沪安委会[2011]4号
【发布部门】上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1.07.18
【实施日期】2011.07.1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上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实施意见
(沪安委会〔2011〕4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和《上海市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通知的实施意见》(沪府发[2010]35号),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安委[2011]4号文件)要求,全面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进一步规范企业安全生产行为,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强化基础管理,现就本市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9006-2010)相关规定,认真开展企业安全标准化达标创建工作,规范企业安全生产行为,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强化安全意识和事故防范能力,杜绝“三违”现象。

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加大安全投入,提高本质安全度。

按照“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突出重点、分类指导;典型引路、全面推进;法律约束、政策引导;企业为主、政府推动”的原则,实现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

二、目标任务
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遵循“企业普遍开展,逐步达标升级”的原则,统一规划,分步实施。

在冶金、机械和交通运输行业,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重点强化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品、冶金、机械等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

一是交通运输行业。

今后五年内,本市交通港航行业(领域)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活动。

按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9006-2010)、交通运输行业标准规范等相关规定,制定完善相关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标准和制度规范,突出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轨道交通、省际客运、港口危险货物作业、水上客运等重点行业,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积极推广先进经验,强化激励保障措施,逐步形成政府引导、企业落实、社会支持、市场推动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格局。

二是建筑施工行业。

依据住建部规定,结合建筑业的管理特征和上海建筑施工行业管理的实际,进一步深化完善以施工现场为考核基础、施工企业为考核对象的两个层面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推进企业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安全管理。

以贯彻落实《现场施工安全管理规范》(DGJ08-903-2010)、《施工现场检查标准》(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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