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医疗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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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医疗体制:政府主导看病免费

时间:2006年10月03日

英国国家医疗服务体系(NHS)建立于1948年,经历半个多世纪的发展与完善,已经成为英国福利制度中的一项特色工程。

英国国家医疗服务体系旨在为英国全体国民提供免费医疗服务。在英国,无论是亿万富翁还是身无分文的流浪者,只要需要医疗支持,都能得到相关服务。在整个国家医疗服务体系中,卫生部是最高决策和管理部门,负责统筹规划英国的整体医疗发展蓝图,负责医疗服务战略制定和管理。

国家医疗服务体系由英国各级公立医院、各类诊所、社区医疗中心和养老院等医疗机构组成,构成了英国医疗体系的基本单位,被称为联合体。英国大多数城市和大型市镇都有自己的医院联合体,这些医疗单位能够提供国民日常所需的医疗服务,满足大多数患者的需要。有些联合体医院还起到了专科会诊中心的作用,也有一些联合体医院是大学的附属医院,承担医护人员的培训工作。联合体通过健康中心和门诊部提供服务,有时还会到患者家中进行诊疗。这些预约和治疗都是免费的。

英国国家医疗服务体系覆盖面非常广泛,集医学科研、食品安全、全民医疗保健、儿童保护以及对老年人和残障人群的关怀为一体。支持国家医疗服务体系的资金82%由政府财政拨款,12.2%出自国民保险税,其余部分来自社会及慈善机构的捐款和少量的非免费医疗收入。

英国实行的是医药分离制,除牙科收取少量治疗费外,国家医疗服务体系下的医院门诊基本上不收费,约85%的处方药免费。儿童、孕妇、1年期的哺乳妇女、60岁以上的老人、低收入者和欠发达农村地区人群一律享受免费医疗。

英国国家医疗服务体系大致可分三级。

第一级:基本护理机构。作为国家医疗服务体系的最大组成部分,约占其总预算的75%,是包括医疗保健和社会关怀在内的综合服务机构。一般常见病患者就医必须先到基本护理机构看医生,然后根据病情的需要转到相应的上一级医院治疗。

第二级:地区医院。地区医院通常就是这个地区的医疗中心,有的是好几家,由同一管理层管理。地区医院接待医治从第一级机构转诊来的患者。

第三级:教学医院。教学医院以紧急救治和重大疑难病医院为主。一级医疗机构在转诊的时候如果认定病情复杂,可以直接转给三级,而二级医疗机构也可以转诊给三级。

英国国家医疗服务体系虽被世界卫生组织认为是世界最好的医疗服务体系之一,但还是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转诊看病等待时间长。不少患者为了得到及时治疗只好选择私立医院;非正常开支过高。近年来,向国家医疗服务体系提出各类医疗事故索赔的案件不断增加;医疗改革方向受到质疑。议会2003年通过了颇具争议的“基础医院法案”,把对基础医院的管理监督权下放到各社区代表委员会。基础医院可向私营者融资、保留公积金、出售包括土地在内的财产、投资、借贷以及高薪引进医护人员。人们担心,国家医疗服务体系制度会因此缩水甚至最终私有化。

(来源:新华网)

新加坡:探寻提高医保制度效率途径

新加坡是个经济高度发达的城市国家,人均国民生产总值居世界前列。为建立公正和谐的社会,新加坡政府经过多年实践和不断完善,已经逐渐形成一种纵向积累与横向统筹相结合、个人储蓄与政府补贴共负担的医疗保障模式,其根本特点是“共同负担”,政府不以福利惰民,鼓励公众勤勉谋生。

医保制度三部分组成

新加坡的医疗保障制度主要分为强制性医疗保健储蓄、社会医疗保险、社会医疗救助三个部分,各部分均由政府机构管理实施。每个新加坡居民都有自己的医疗保险账户,由政府、个人和企业三者共同交纳医疗保险,居民可用保险金购买商业医疗保险,或者直接用于支付投保人及其家庭的医疗费用。

医疗保健储蓄是强制性中央公积金制度的组成部分,要求所有在职员工,按照工资的一定比例定期交纳公积金。该制度从1977年起开始实施,由银行支付利息,并免交个人所得税。“保健储蓄”根据不同年龄确定不同的缴费率。35岁以下为本人工资总额的6%,36岁至44岁为7%,45岁以上为8%,均由雇主和雇员各承担一半,储蓄账户只限于支付住院费用和少数昂贵的门诊费用,由一家三代(父母、子女、夫妻)共同使用。

社会医疗保险由健保双全计划和增值健保双全计划组成。前者实施于1990年,也称为“大病计划”,以保健储蓄为基础,强调个人责任的同时,又发挥社会共济、风险分担的作用。据统计,新加坡一半以上的国民都加入了健保双全计划。后者是为那些希望得到更多保障的人而设立的,可用来承担部分住院费。上述两项计划旨在帮助解决参保者大病或慢性病的医疗费用,属于社会保险性质,采用自愿的原则。人们一旦投保加入,则可以在住院及部分门诊费上按比例得到补偿。

第三部分保健基金计划由政府于1993年出资设立,是保健储蓄计划的补充,实质上是一种社会医疗救助的形式。政府根据财政收入和国家经济状况,每年拨款1亿—2亿新元,对那些无力支付医疗费的穷人或失业者给予医疗补助。

医疗机构分公私两种

新加坡医疗机构分两种,一种是个人出资兴办的营利性综合医院,一种是政府、慈善机构建立的非营利医院,另外还有大量的个体医院和私人医生为公众服务。新加坡政府通过财政投入建立起完善的社区医疗卫生中心,覆盖全体居民,并制定了严格的病人逐级转院制度:病人先到社区医院就诊,如社区医院没能力治疗,再转到大型的综合医院。当然,私人医生也有转诊和使用医疗保险的权利。

如此规定,既坚持了“公平优先、兼顾效率”的原则,也可以避免大医院、专业医生看“小病”的资源浪费现象。

收费标准由国家制定

新加坡的医疗收费由国家定价,分A、B1、B2、C四个等级。政府对A、B1、B2、C的津贴补助率分别为0%、20%、65%和89%。病人到医院看门诊需要自付50%的现金,其余部分由政府补贴。住院费用是由国家补贴、个人医疗保健储蓄账户和个人自付三者共同承担。住院费超过500新元(C级)至1000元(B2级),方可启动保健储蓄。保健储蓄账户虽属个人所有,但有严格的提取限额,超额部分由个人自掏腰包。根据病情等级不同,病人分别享受不同比例的政府住院费用补贴。如果病人选择住高级病房、要求享受特殊待遇,尽管政府补贴额有所增加,但个人自付的额度也将相应提高。

自2003年9月1日起,为帮助患者更好地选择就诊医院,新加坡卫生部在官方网站上公布了几大公共医院和私人医院对70种常见疾病的治疗费用比较。这一措施不仅使医院账单完全透明化,而且也确保各医院在相互良性竞争的基础上,为病人提供更好的医疗服务。

放宽条例减医药负担

随着社会人口老龄化的趋势日益严峻,患者看病治疗的人数与日俱增,居民消费医疗支出的比例也逐渐增多,新加坡的医疗体制面临着越来越大的压力与挑战。近期,新加坡政府着手研究减轻国人医药负担,如把健保双全计划的年龄上限从原来的80岁提高到85岁;从今年7月1日起,通过增加健保双全计划的月保费等方式来减少病人承担的医疗费用比例;政府将放宽保健储蓄的条例,以便在职员工可以采用更为灵活的方式使用保健储蓄,如让私人医院、A级以及B1级病房的病人动用保健储蓄,在医院专科诊所治疗的病人也可动用一定限度的保健储蓄。

如何利用最少资源为最大数量人口提供最佳医疗保障,是所有医疗体制的共同目标。但无论如何,引入竞争机制,强调个人责任,调动政府和公众共同参与、一起努力,是提高医疗保障制度效率的有效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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