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知识讲解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化学有害因素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化学有害因素工作场所在日常工作中可能存在着各种各样的有害因素,其中化学有害因素是常见的一种。
为了保障职工的身体健康,许多国家和地区都制定了职业接触限值,以规定工作环境中某些有害物质的浓度及其他相关措施。
本文将就工作场所化学有害因素的职业接触限值问题进行探讨。
一、职业接触限值的意义职业接触限值是一种权威的标准,用于衡量工作场所中化学有害物质对职工的安全与健康的影响。
通过设定合理的限值标准,可以减少职业接触引起的职业病发病率,保障职工的基本安全权益。
二、职业接触限值的制定职业接触限值的制定通常由国家或地方政府的相关部门负责,依据国际上广泛认可的学术研究、实践经验及相关法律法规。
制定职业接触限值需要考虑不同有害物质的特性以及其对人体的潜在危害。
根据职业接触限值的制定过程,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 评估风险:对待评估的有害物质进行全面的危害性评估,包括毒性、生物学效应和暴露途径等。
这一步骤的结果将对后续限值的制定产生重大影响。
2. 监测测量:通过采集样本、实地调查等方式,获取有害物质在工作环境中的浓度数据。
3. 研究评估:根据监测数据和其他相关信息,对有害物质的暴露水平进行评估和分析,确定适当的职业接触限值。
4. 公开讨论和管理:制定职业接触限值应该遵循科学公正、透明和民主原则,包括公开征求意见、评估相关风险的可行性和可接受性等。
三、职业接触限值的应用职业接触限值的主要作用是作为工作场所安全管理的指导标准,限制有害物质的暴露水平,保护职工的身体健康。
一方面,职业接触限值可用于评估工作环境中有害物质是否超过规定的限值,从而及时采取控制措施防止暴露;另一方面,限值也可作为职工身体检查的参考标准。
职业接触限值应用的核心是控制有害物质的暴露水平,常见的控制措施包括:1. 技术控制:通过改进工艺、采用封闭式操作、增设排风装置等技术手段,降低有害物质的产生和扩散。
2. 管理控制:建立相关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包括有害物质的储存、使用和处理等环节的规范和监督。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众所周知,安全和健康是我们所有人的首要关心的事情之一,这一问题在工作场所表现的尤为明显。
保障员工的安全和健康是公司和雇主应尽的责任,因此大多数公司都会严格遵守职业接触限值。
所谓职业接触限值,是指某种有害物质在工作场所允许的最高浓度,即出现工作场所的员工长期接触该物质不会有任何害处。
这是保证员工安全和健康的一种重要措施,由于不同的有害物质对人体的危害程度不同,并且人体吸收有害物质的程度也不同,因此职业接触限值的数值是同样的有害物质情况下,还与年龄、生育状况、性别、健康和生活习惯等多种因素有关。
目前,国际上职业接触限值指标已经得到了大规模的普及和推广。
例如,美国、欧盟和澳大利亚等国家都建立了职业接触限值标准。
坚持职业接触限值标准也是对员工健康安全的一种保障,同时也能避免潜在的职业病危害。
那么,职业接触限值建立的原则是什么呢?1.安全和健康建立在科学和技术的基础上安全和健康要求建立在现代科学和技术等可靠证据的基础上,以及在相关行业、职业和人口中的实践中的确定的卫生标准、政策和程序的支持下。
因此,职业接触限值的确立需要依据相应的科学和技术条件进行,不能主观臆断或基于片面的经验和知识输送建立。
2.确保受影响职工的身体安全确定职业接触限值时,必须充分考虑长期暴露可能带来的风险,要考虑现实情况中可能发生的职业危害,期望它们较小或不存,确保受工人影响的人体系统的可靠的安全完整性。
3.注意实现绩效目标的经济效益确定职业接触限值时,需要考虑现实经济的财政状况和影响,需要努力合理实现经济效益目标。
职业接触限值应该是不危及工人生命和健康的最小值,但也不能影响企业的发展。
4. 尊重个人的权利和保护隐私销售职业接触限值,必须考虑工人在工作期间或者在统计分析中的个人隐私。
职业接触限值应该按照正常的工作条件,尊重工人的个人权利和保护工人的个人隐私。
如果检测超过职业接触限值,则不能将信息透露给第三方。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工作场所的职业接触限值是指在工作环境中,员工所接触到的各种有害因素的浓度或强度的最高限度,超过这个限值就会对员工的健康产生危害。
工作场所的有害因素主要包括化学因素、物理因素、生物因素和心理因素等。
在工作中,员工可能会接触到各种有害因素,如果不能及时有效地控制这些有害因素的职业接触限值,就会对员工的身体健康产生危害,甚至引发职业病。
因此,了解和掌握工作场所有害因素的职业接触限值是非常重要的。
首先,化学因素是工作场所最常见的有害因素之一。
化学因素包括有毒气体、腐蚀性物质、有害粉尘等。
这些化学因素如果超出了职业接触限值,就会对员工的呼吸系统、皮肤等造成损害。
因此,工作场所必须对这些化学因素进行监测和控制,确保其职业接触限值在安全范围内。
其次,物理因素也是工作场所的有害因素之一。
物理因素包括噪声、振动、辐射等。
长期暴露在高强度噪声下会导致员工听力下降,甚至聋哑。
振动会对员工的神经系统和骨骼系统产生影响。
辐射对员工的身体健康也会造成危害。
因此,工作场所必须对这些物理因素进行监测和控制,确保其职业接触限值在安全范围内。
此外,生物因素也是工作场所的有害因素之一。
生物因素包括细菌、病毒、真菌等微生物,以及各种有害生物。
这些生物因素如果超出了职业接触限值,就会对员工的健康产生危害。
因此,工作场所必须对这些生物因素进行监测和控制,确保其职业接触限值在安全范围内。
最后,心理因素也是工作场所的有害因素之一。
工作中的高压力、长时间的工作、人际关系等都会对员工的心理健康产生影响。
如果不能及时有效地控制这些心理因素,就会对员工的心理健康产生危害。
因此,工作场所必须关注员工的心理健康,采取有效的措施来减轻员工的心理压力,确保员工的心理健康。
总之,工作场所的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对员工的健康至关重要。
工作场所必须对各种有害因素进行监测和控制,确保其职业接触限值在安全范围内。
只有这样,才能保障员工的健康,提高工作效率,促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接触限值定义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接触限值定义职业接触限值(OccupationalExposureLimit,OEL)是职业性有害因素的结束限制量值,指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长期反复接触对机体不引起急性或慢性有害健康的容许接触水平。
化学因素的职业接触限值可以分为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最高容许浓度和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三类。
1、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PermissibleConcentration-TimeWeightedAverage,PC-TWA)指以时间为权数规定的8小时工作日的平均容许接触水平。
要求采集有代表性的样品,按8小时工作日内各个接触持续时间与其相应浓度的乘积之和除以8,得出8小时的时间加权平均浓度(TWA),应用个体采样器采样所得到的浓度值,主要适用于评价个人接触状况;工作场所的定点采样(区域采样),主要适用于工作环境卫生状况的评价。
2、最高容许浓度(MaximumAllowableConcentration,MAC)指工作地点在一个工作日内任何时间均不应超过的有毒化学物质的浓度。
该职业接触限值是对急性作用大、刺激作用强和(或)危害性较大的有毒物质而制定的最高接触限值;应根据不同工种和操作地点采集有代表性的空气样品;该职业接触限值要求,工作场所中有毒物质的浓度必须控制在最高容许浓度以下,而不容许超过此限值。
3、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PermissibleConcentration-ShortTermExposureLimit,PC-STEL)指一个工作日内任何一次接触不超过15分钟时间加权平均的容许接触水平。
该职业接触限值旨在防止劳动者接触过高的波动浓度,避免引起刺激、急性作用或有害健康的影响,要求在监测时间加权平均浓度的同时,对浓度变化较大的工作地点,进行监测评价(一般采集接触15分钟的空气样品;接触时间短于15分钟时,以15分钟的时间加权平均浓度计算);该职业接触限值是与8小时时间加权平均浓度配套的一种短时间接触限值,必须符合制定的接触限值或推算出的接触限值。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doc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doc工作场所危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也称为职业接触限值(OELs),是指职业健康和安全领域中常用的指导性标准,旨在为工业生产中的危险化学物质、生物制品、放射性材料、噪声等危害因素提供相应的安全限值。
OELs的制定是保障职工健康、防止工作场所危害因素对职工造成伤害的重要途径之一。
1、OELs的意义OELs的制定意义在于划定工作场所中危险化学物质、放射性材料、噪声等危害因素的安全限值。
此限值是根据这些物质在空气中的浓度,以及人员暴露后对健康产生影响的水平而制定。
对于那些超过OELs的危险物质,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以保证工作场所职工的健康。
2、建立OELs的指导原则建立OELs的指导原则包括以下内容:(1)危害因素的毒性:毒性越高,越应当制定更加严格的OELs;(2)工作场所中的作业种类;(3)施工、调试、维护等情况下的特殊情况;(4)长期接触可能引发的健康后果;(5)职业病发病时间;(6)先进工业国家的实际经验及其设定的职业接触限值;(7)与相关行业合作,制定及推广标准。
3、OELs的分类将危害物质的OELs分为以下四类:(1)时间加权平均值(TWA):通常情况下,每天8小时的工作时间内对该物质的平均浓度;(2)短期接触限值(STEL):15分钟内所暴露到该危害物质中的最大浓度;(3)瞬时暴露限值(CEIL):职工短时间内最大的暴露浓度,该浓度不能是超过该物质的瞬时暴露限值;(4)生物指示剂(BI):这一指标主要是以生物标志物作为判断标准,如抽取职工的尿液、血液样本等来检验和分析。
4、OELs的制订与检查OELs的制订和检查应该结合实际情况,采用合理的检测方法和先进工具。
特别是对于领域内新出现的危害物质,应当对OELs进行严格的新标准制定和公布,以规范有关行业的生产、使用等情况。
OELs的制定需要有效地权衡公众利益和产业利益,这不仅是保护职工权益的重要手段,也是维护整个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环节。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工作场所是人们日常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个环境,但是在工作中也会存在各种危害因素,例如噪声、化学物质、辐射等,这些危害因素对工人的身体健康产生了不同程度的影响。
为了保护工人的身体健康,国家制定了《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标准,规定了不同危害因素的职业接触限值。
本文将介绍该标准的相关内容。
一、职业接触限值的定义职业接触限值(Occupational Exposure Limits,OELs)是指在工作场所中,工人接触某种危害因素的浓度或强度,达到该值时,工人的身体健康不会受到危害或只会受到很小的危害。
职业接触限值是根据科学实验和临床经验,结合工人的生理和病理反应,制定出来的一种标准,是保护工人身体健康的重要措施。
二、职业接触限值的分类根据危害因素的不同,职业接触限值可以分为三类:1.化学物质职业接触限值化学物质是工作场所中常见的危害因素之一,包括有机化学物质、无机化学物质、气体、液体和固体等。
化学物质职业接触限值是指工人在工作场所中接触化学物质的浓度或强度,达到该值时,工人的身体健康不会受到危害或只会受到很小的危害。
化学物质职业接触限值的制定需要考虑化学物质的毒性、暴露途径、吸入量、吸入速率等因素。
2.物理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物理因素是指工作场所中的噪声、振动、辐射等危害因素。
物理因素职业接触限值是指工人在工作场所中接触物理因素的强度或剂量,达到该值时,工人的身体健康不会受到危害或只会受到很小的危害。
物理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的制定需要考虑工人的暴露时间、频率、强度等因素。
3.生物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生物因素是指工作场所中存在的病原体、细菌、病毒等危害因素。
生物因素职业接触限值是指工人在工作场所中接触生物因素的浓度或强度,达到该值时,工人的身体健康不会受到危害或只会受到很小的危害。
生物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的制定需要考虑病原体的传播途径、感染剂量等因素。
三、职业接触限值的制定职业接触限值的制定需要考虑多方面因素,包括危害因素的毒性、暴露途径、吸入量、吸入速率、工人的生理和病理反应等因素。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本题记旨在规范工作场所因化学有害因素而产生的职业接触限值,以确保劳动者的健康与安全。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有很多,其中化学有害因素(Chemical Hazards)是最重要的可能形成病害的一类。
按照有害性的强弱,可分为三大类:
1. 可吸入有害物质:指入侵心肺,颅脑神经系统,酸碱性有毒物质,例如气体、蒸汽、烟尘、微尘等。
2. 眼睛、皮肤接触有害物质:指吸入、呼出可以使眼睛和皮肤受损,如过氧化物、有毒特性的有机溶剂等。
3. 肌肉注射的有害物质:指物质能够进入包括血液在内的人体机能系统,产生毒性或致病作用,如苯、硝酸盐、乙烯、氟乙烯等。
为保护劳动者的健康,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必须得到严格遵守。
每个成分都必须符合技术标准,并且要对工作场所测量进行定期监测。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工作场所的害因素是指在工作过程中可能对人体健康产生不良影响的因素。
这些因素可以分为以下几个方面:1. 噪音:在工厂、建筑工地等工作场所中,可能存在强噪音环境。
长期接触噪音会对听力产生损害,造成聋哑等健康问题。
因此,职业接触限值应该设定为安全噪音水平以下。
2. 有害气体和蒸汽:某些工作环境中可能存在有害气体和蒸汽,例如化学实验室、炼油厂等。
长时间接触这些物质可能导致呼吸系统、神经系统等方面的健康问题。
职业接触限值应设置在不会对人体产生明显损害的安全水平以下。
3. 有害尘埃和颗粒物:在一些工作环境中,如矿石加工、建筑工地等,可能存在有害尘埃和颗粒物。
长期吸入这些粉尘会导致呼吸系统疾病,例如尘肺病。
职业接触限值需要设定在安全颗粒物浓度以下。
4. 高温和低温环境:一些特殊行业工作环境(例如冶金、冷链物流)可能会暴露于极高温或极低温的环境中。
长时间在高温环境中工作可能导致中暑和热衰竭,而长时间在低温环境中工作可能导致低体温,可能引发冻疮等健康问题。
职业接触限值应考虑到参与工作的人体适应性,并制定相关保护措施。
5. 电离辐射:在核能行业、医疗设备操作等特定工作场所,可能存在电离辐射。
长期接触电离辐射可能导致癌症等健康问题。
职业接触限值需要设定在安全辐射限度以下。
6. 职业病因素:一些特定工作环境可能存在诱发职业病的因素,如化学品接触、重金属中毒等。
职业接触限值需要基于相关职业病预防的科学研究设定,确保工作者不会受到职业病的侵害。
总之,为了保护工作者的身体健康,职业接触限值应该根据各种害因素的特点,科学合理地制定,从而确保工作环境的安全性和健康性。
工作场所的害因素是指在工作过程中可能对人体健康产生不良影响的因素。
这些因素包括噪音、有害气体和蒸汽、有害尘埃和颗粒物、高温和低温环境、电离辐射等。
为了保护工作者的身体健康,职业接触限值应该根据各种害因素的特点,科学合理地制定,从而确保工作环境的安全性和健康性。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解读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解读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可能接触工作场所存在或产生的各种职业性有害因素,包括化学、物理和生物性有害因素。
当接触的有害因素作用于人体的浓度(强度)与时间超过一定限度,机体不能代偿其所造成的功能性或器质性病理改变,就会出现健康损害。
对于职业危害的接触,世界各国通常通过立法制定职业接触限值进行控制,目的是确定安全的容许接触水平,降低职业接触风险,确保劳动者避免因接触有毒有害物质而产生或出现不良健康效应。
因此,制定本标准的目的是指导用人单位采取预防控制措施,避免劳动者在职业活动过程中因过度接触化学有害因素而导致不良健康效应。
职业接触限值是职业性有害因素的接触限制量值,是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长期反复接触某种或多种职业性有害因素,绝大多数接触者不引起不良健康效应的容许接触的安全水平。
当劳动者接触职业性有害因素的浓度(强度)低于对应的限值时,即使不配戴防护用品,也不至于出现不良健康效应。
因此说,工作场所化学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是用人单位评价工作场所卫生状况、劳动者接触化学有害因素程度以及防护措施效果的重要技术依据,是实施职业健康风险评估、风险管理及风险交流的重要工具,也可作为设定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报警值的参考值。
工作场所化学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也是职业卫生监督管理部门实施职业卫生监督检查、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开展职业健康风险评估以及职业病危害评价的重要技术依据。
我国工作场所化学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最早起步于1950年,国家组织专家翻译了原苏联国家标准《工厂设计卫生条例(1327-47)》,1956年原国家建委与卫生部发布《工业企业设计暂行卫生标准(标准101-56)》,在标准的附件中规定了85种物质(编号53个)的最高容许浓度(MAC)。
1962年,原国家卫生部、基建委及全国总工会对标准101-56进行了修订,联合颁布《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J 1-62)。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化学》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化学》《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化学》是一份重要的文献,主要介绍了各种化学有害因素及其职业接触限值。
在现代工业化生产中,各种化学物质广泛存在,它们可以促进生产,但也会对员工的健康造成损害。
因此,规定化学有害因素的职业接触限值,对维护员工的生命健康和生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按照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分别阐述:一、职业接触限值的概念职业接触限值简称职限值,是指工作场所中不同有害物质的允许接触浓度或接触时间限制。
职限值能维护员工的健康和生产安全,因此世界各国都在制定和完善职限值标准。
二、化学有害因素及其职业接触限值众所周知,氧气,氢气等气体对人体是无害的,但是,苯、苯系物和硝基化合物等有机物,氰化物、铅、汞等无机物,可以在一定浓度下对人体产生毒性作用。
所以,根据它们对人体的危害程度,世界卫生组织和国家标准委员会制定出各种有害物质的职限值,包括了吸入、皮肤接触、咽喉接触、眼部接触等各种接触方式。
三、职业防护对策措施保护员工的身体健康,离不开严格的职业防护对策措施。
一是进行必要的隔离和通风机构的改进,二是采取必要的自动化技术,减少人工接触,三是每个人员在工作前必须进行相应的培训和了解,四是进行必要的医学排查,并定期检查员工的健康状况。
四、职业安全保障意义职业限值的出现,说明人们对职业安全日益重视。
保护员工身体健康,防止化学有害物质对环境的污染,都体现了职业安全是一项全社会关心的重要事业。
企业普及职业安全教育,强化职业卫生,努力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这是化工企业、化学实验室和其他相关行业需要高度重视的一个问题。
总而言之,了解各种有害物质的职限值,掌握预防措施,尤其要发扬职业防护意识,才能更好地保障人们的健康和安全,实现质量、健康、安全“三位一体”的目标。
工作场所粉尘职业接触限值标准解读与问题探讨
工作场所粉尘职业接触限值标准解读与问题探讨展开全文职业接触限值(OEL)即职业性有害因素的接触限制量值,指劳动者在职业活动过程中长期反复接触某有害因素后,对机体不引起急性或慢性健康影响的容许接触水平。
目前,我国《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07规定了47种(类)粉尘的职业接触限值。
然而,在实际工作中粉尘存在的形式复杂,在此提出有关问题与同行们探讨,以利OEL标准更加合理地得到应用。
1.我国粉尘职业接触限值标准内涵迄今为止,我国职业接触限值的研究历经初创、借鉴、摸索、实践等阶段,已具有一定的规模并不断完善,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目前,我国施行的《限值》包括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TWA)、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STEL)和最高容许浓度(MAC)三类。
删去了粉尘STEL限值,而用超限倍数限值来控制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浓度的波动范围。
标准规定了47种(类)粉尘的OEL,并对其中16种致纤维化作用强的制订了呼吸性粉尘OEL,所有粉尘的超限倍数都是PC—TWA 的2倍。
这些粉尘具有无毒或低毒、不溶或难溶于水(肺组织液)、对人体以致肺部纤维化为主等特点。
在粉尘OEL中,多数是以矿物质名称或工艺名称来表述的,如白云石粉尘、硅藻土粉尘、电焊烟尘等;部分是以单纯的化学物名称来表述的,如二氧化钛粉尘、聚氯乙烯粉尘等;还有少部分规定的是类别,如矽尘根据其中的游离二氧化硅含量分为高、中、低三大类等。
由于工作场所粉尘种类繁多,目前标准还很难满足实际工作需要。
2工作场所粉尘类别判断方法粉尘OEL标准的应用,首先必须对工作场所存在的粉尘性质与类别进行判断。
常用的判断方法如下。
2.1工程分析法在开展工作场所粉尘浓度检测前,通过职业卫生学调查,了解检测对象生产工艺流程、所使用的原辅材料、中间产品、产品、副产品等化学成分,往往可以较准确地掌握粉尘化学成分,并依此判断粉尘所对应的OEL标准种类。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接触限值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接触限值1. 概述工作场所中存在各种不同的害因素,这些害因素可能对工作者的身体健康造成潜在的威胁。
为了确保工作者的健康和安全,各国家和地区都制定了相应的害因素接触限值。
本文将介绍工作场所有害因素接触限值的相关信息。
2. 各种害因素工作场所的害因素可以分为多个类别,常见的包括:2.1 化学物质化学物质是指在工作过程中可能释放出的各种化学物质,包括有毒气体、腐蚀性物质、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等。
这些物质可能对呼吸系统、皮肤、眼睛等造成伤害。
2.2 物理因素物理因素包括噪声、震动、辐射等。
长期暴露在高强度噪音环境下可能导致听力损失,震动则可能引起骨关节损伤,而辐射对身体内部组织和器官可能造成损害。
2.3 生物因素生物因素主要包括细菌、病毒和其他微生物。
这些微生物可能通过接触、吸入等途径感染人体,导致感染性疾病的发生。
2.4 粉尘与颗粒物粉尘和颗粒物通常由于工作环境中的研磨、振动或燃烧过程而产生。
这些颗粒物可能对呼吸系统、皮肤和眼睛造成刺激和损伤。
3. 害因素接触限值的意义害因素接触限值是根据科学研究和相关法律法规确定的,旨在保护工作者的身体健康和安全。
接触限值的制定可有效控制工作环境中各种害因素的浓度和持续时间,从而降低工作者患病的风险。
4. 害因素接触限值的制定制定害因素接触限值通常由国家或地区相关机构负责,其过程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4.1 收集数据相关机构会收集不同害因素的相关数据,包括研究报告、实验数据和流行病学调查等。
4.2 评估风险基于收集到的数据,相关机构会对害因素的可能风险进行评估,确定害因素接触限值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4.3 制定限值根据评估结果,相关机构会制定适当的害因素接触限值。
这些限值通常以浓度、时间和其他参数来描述。
4.4 定期评估和修订害因素接触限值需要定期评估和修订,以确保其与最新科学研究和相关法律法规保持一致。
5. 害因素接触限值的应用害因素接触限值的应用是确保工作场所安全和健康的关键措施之一。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课件
GBZ 2.1-2019
1.2 标准解读 (6)化学有害因素 chemical hazards agents
本标准所指化学有害因素除包括化学物质、粉尘外, 还包括生物因素。
GBZ 2.1-2019中化学物质339项,粉尘47项,生物因素2项。
GBZ 2.1-2019
1.2 标准解读 (7) 总粉尘 total dust
Occupational exposure limits for hazardous agents in the workplace Part 2: Physical agents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 (GBZ 2.1-2019)
Occupational exposure limits for hazardous agents in the workplace Part 1: Chemical hazardous agents
职业性有害因素的接触限制量值。指劳动者在职业 活动过程中长期反复接触,对绝大多数接触者的健康不 引起有害作用的容许接触水平。化学有害因素的职业接 触限值包括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短时间接触容许浓 度和最高容许浓度三类。
GBZ 2.1-2019
1.2 标准解读 (2)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 ( PC-TWA) permissible concentration-time weighted average
GBZ 2.1-2019
PC-STEL的应用 即使当日的TWA符合要求时,短时间接触浓度
也不应超过PC-STEL。当接触浓度超过PC-TWA, 达到PC-STEL水平时,一次持续接触时间不应超过 15min,每个工作日接触次数不应超过4次,相 继接触的间隔时间不应短于60min。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接触限值定义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接触限值定义职业接触限值(OccupationalExposureLimit,OEL)是职业性有害因素的结束限制量值,指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长期反复接触对机体不引起急性或慢性有害健康的容许接触水平。
化学因素的职业接触限值可以分为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最高容许浓度和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三类。
1、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PermissibleConcentration-TimeWeightedAverage,PC-TWA)指以时间为权数规定的8小时工作日的平均容许接触水平。
要求采集有代表性的样品,按8小时工作日内各个接触持续时间与其相应浓度的乘积之和除以8,得出8小时的时间加权平均浓度(TWA),应用个体采样器采样所得到的浓度值,主要适用于评价个人接触状况;工作场所的定点采样(区域采样),主要适用于工作环境卫生状况的评价。
2、最高容许浓度(MaximumAllowableConcentration,MAC)指工作地点在一个工作日内任何时间均不应超过的有毒化学物质的浓度。
该职业接触限值是对急性作用大、刺激作用强和(或)危害性较大的有毒物质而制定的最高接触限值;应根据不同工种和操作地点采集有代表性的空气样品;该职业接触限值要求,工作场所中有毒物质的浓度必须控制在最高容许浓度以下,而不容许超过此限值。
3、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PermissibleConcentration-ShortTermExposureLimit,PC-STEL)指一个工作日内任何一次接触不超过15分钟时间加权平均的容许接触水平。
该职业接触限值旨在防止劳动者接触过高的波动浓度,避免引起刺激、急性作用或有害健康的影响,要求在监测时间加权平均浓度的同时,对浓度变化较大的工作地点,进行监测评价(一般采集接触15分钟的空气样品;接触时间短于15分钟时,以15分钟的时间加权平均浓度计算);该职业接触限值是与8小时时间加权平均浓度配套的一种短时间接触限值,必须符合制定的接触限值或推算出的接触限值。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 注意的问题: ❖ (1)当劳动者工作(接触)时间不足8小时时,分母以8小时计算; ❖ (2)当工作(接触)时间超过8小时时,分母仍以8小时计算; ❖ (3)当评价个体接触水平的采样时,应采用个体采样器; ❖ (4)当评价工作场所有害物质危害状况时,可采用常规的定点采样仪
器。 ❖ (5)有下列情形之一,考虑毒物的协同相加作用(联合作用:外来化
❖ 8小时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的计算:
❖ 时间加权平均浓度可按下式计算 ❖ E=(CaTa+CbTb+……+CnTn)/8……………(A.1)
❖ 式中,E为8小时工作日接触有毒物质的时间加权平均浓度 (mg/m3)
8为一个工作日的工作时间(小时) Ca,Cb…Cn为Ta,Tb…Tn时间段接触的相应浓度 Ta,Tb…Tn为Ca,Cb…Cn浓度下的相应接触持续时间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Βιβλιοθήκη 业接触限值GBZ2--2002
山西省卫生厅卫生监督所 朱志君
❖ 本标准是根据职业性有害物质的理化特 性、国内外毒理学及现场劳动卫生学或 职业流行病学调查资料,并参考美国、 德国、日本、前苏联等国家的职业接触 限值及其制定依据而修订和制定的,是 作为工业企业设计及预防性和经常性监 督、监测使用的卫生标准。
❖ 1、在进行职业卫生评价时,制定有TWA和STEL的有害物质,必须监 测TWA;在有过高的波动浓度(峰浓度)情况下,还需要进行STEL 的监测评价。而且,都必须符合卫生标准的要求。
❖ 2、进行职业卫生评价时,制定有MAC的有害物质,只需要进行MAC 的监测。
❖ 3、TWA是8h的时间加权平均浓度,采样检测时间越接近8h,检测结 果越准确、越真实。因此,最好进行全工作日的监测。
制定依据:
❖ 1、有害物质的物理和化学特性资料; ❖ 2、动物实验和人体毒理学资料; ❖ 3、现场职业卫生学调查资料; ❖ 4、流行病学调查资料。
制定原则:
❖ 在保障健康的前提下,做到经济合理、技术 可行。 科学性 可行性
❖ 根据有害因素特征提出不同的接触限值
❖ (1)对毒性大、刺激性大并容易导致急性中毒的 毒物只提出最高容许浓度一个卫生标准值,共53 项。该职业接触限值要求,工作场所中有毒物质 的浓度必须控制在最高容许浓度以下,而不容许 超过此限值。
❖ 粉尘
❖ GBZ2—2002卫生标准提出了47项粉尘标准,其中 绝大多数含有呼吸性粉尘标准,均提出了短时间接 触容许浓度和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标准要求尽 量测定呼吸性粉尘浓度来评价,但不具备测定呼吸 性粉尘条件时,可测定总粉尘浓度来评价。
❖ 噪声 ❖ 参见GBZ1-2002
❖ GBZ2对监测提出的要求
合物在机体中往往呈现十分复杂的交互作用。或彼此影响代谢动力学过 程,或引起毒性效应变化,最终可以影响各自的毒性或综合毒性。毒理 学把两种或两种以上的外来化合物对机体的交互作用称为联合作用。 ❖ ①两种或两种以上有毒物质具有相同的毒性作用; ❖ ②两种或两种以上有毒物质共同作用于同一器官、系统; ❖ ③已知这些有毒物质可产生相加作用。 ❖ (6)当工作场所中存在两种或两种以上有毒物质时,若缺乏联合作用 资料,应测定各自物质的浓度,并分别按各个物质的职业接触限值进行 评价。
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工作场所有害因素的职业接触 限值。
❖ 本标准适用于生产、使用或产生有害因素的 各类用人单位。
❖ 包括毒物标准330项、粉尘47项、生物因素1 项、物理因素9项。
❖ 3、最高容许浓度(MAC):指工作地点、在一个工 作日内、任何时间均不应超过的有毒化学物质的 浓度。 4、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PC-STEL):指一个工作 日内,任何一次接触不得超过的15分钟时间加权 平均的容许接触水平。 5、工作场所:指劳动者进行职业活动的全部地点。 6、工作地点:指劳动者从事职业活动或进行生产 管理过程而经常或定时停留的地点。
❖ 4、STEL是15min的时间加权平均浓度,要求采样检测时间越接近 15min,监测结果越准确、越真实。因此,最好进行15min的采样检 测。
❖ 5、MAC是工作日内任何时间都不能超过的浓度。采样检测时间确定 为不超过15min。
❖ 6、容许浓度都是工作日中不能超过的浓度,要在工作日内,有害物 质浓度最高的时段进行采样检测。
❖ (2)其他毒物和粉尘均提出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 和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两个卫生标准。
应用
❖ 毒物 ❖ (1)对于只有最高容许浓度一个卫生标准的毒物
采样,应尽可能地选择一个工作日中工作场所毒物 浓度最高时,并应尽量选择采样时间较短的国家标 准检测方法。 ❖ (2)短时间接触浓度一般采集15分钟的空气样品, 如果时间短于15分钟,以15分钟的时间加权平均浓 度计算。 ❖ (3)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要求采集有代表性的 样品,以8小时工作日内各个浓度与其相应持续时 间的加权平均值来表示。
❖ [例]乙酸乙酯的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为200mg/m3,劳动者接触状况 为:300mg/m3浓度,接触2小时;160mg/m3,接触2小时;120mg/m3, 接触4小时。代入上述公式, E=(2×300+2×160+4×120)mg/m3÷8=175mg/m3。此结果 <200mg/m3,未超过该物质的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 同样是乙酸乙酯,如劳动者接触状况为:300mg/m3浓度,接触2小 时;200mg/m3,接触2小时;180mg/m3,接触2小时;不接触,2小时。 代入上述公式, E=(2×300+2×200+2×180+2×0)mg/m3÷8=170mg/m3,结果 <200mg/m3,未超过该物质的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
职业接触限值的作用:
❖ 1、制定、颁布、实施职业卫生标准,是改善 作业环境、促进工人健康的重要保证。
❖ 2、用来防止劳动者的过量接触、监测生产装 置的泄漏及工作环境污染状况、评价工作场 所卫生状况的重要依据,是保障劳动者免受 有害因素危害的卫生标准。
❖ 3、作为工业企业设计的卫生标准以及预防性 和经常性卫生监督的定量识别评价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