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企业税收专项检查自查参考提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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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自查提纲

企业自查提纲

企业自查提纲一、是否存在违反《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12号)第五条第(九)项的规定,进行虚假备案单证、未按规定备案、增值税退(免)税凭证为伪造或内容不实的行为。

(一)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等进货凭证为虚开或伪造;(二)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在供货企业税务登记被注销或被认定为非正常户之后开具;(三)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上的内容与供货企业记账联上的内容不符;(四)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载明的货物劳务与供货企业实际销售的货物劳务不符;(五)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的金额与实际购进交易的金额不符;(六)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的货物名称、数量与供货企业的发货单、出库单及相关国内运输单据等凭证上的相关内容不符,数量属合理损溢的除外;(七)出口货物报关单上的出口日期早于申报退税匹配的进货凭证上所列货物的发货时间(供货企业发货时间)或生产企业自产货物发货时间;(八)出口货物报关单上载明的出口货物与申报退税匹配的进货凭证上载明的货物或生产企业自产货物不符;(九)出口货物报关单上的商品名称、数量、重量与出口运输单据载明的不符,数量、重量属合理损溢的除外;(十)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的,其生产设备、工具不能生产该种货物;(十一)供货企业销售的自产货物,其生产设备、工具不能生产该种货物;(十二)供货企业销售的外购货物,其购进业务为虚假业务;(十三)供货企业销售的委托加工收回货物,其委托加工业务为虚假业务;(十四)出口货物的提单或运单等备案单证为伪造、虚假;(十五)出口货物报关单是通过报关行等单位将他人出口的货物虚构为本企业出口货物的手段取得。

二、是否存在违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防范税收风险若干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112号文)的规定取得退税行为。

三、是否存在《国家税务总局商务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外贸出口经营秩序切实加强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的通知》(国税发〔2006〕24号文)第二项列举的七种违规行为。

税收自查报告范文(精选篇)

税收自查报告范文(精选篇)

税收自查报告范文(精选篇)税收自查报告一、税收自查概述税收自查是指纳税人对自身应纳税额进行核实和检查的一项工作。

税收自查的目的是确保纳税人按照法律规定缴纳正确的税款,同时也是落实税收法律法规,增强税收自觉性,提高纳税合规度的重要手段。

本次税收自查报告将对本单位的税收征管情况进行全面的自查,并总结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以确保纳税工作的规范性和合规性。

二、税收自查过程1. 自查范围本次税收自查范围包括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印花税和城市维护建设税等税种。

自查内容包括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税收减免政策的合规性、税收优惠政策的使用情况等。

2. 自查方法(1)查阅会计档案:仔细查阅会计账簿、凭证等核算材料,对会计处理情况进行检查,确认凭证的真实性和合规性。

(2)核实纳税申报表:核对纳税申报表的数值和内容与实际情况是否相符,确认纳税申报表的准确性。

(3)检查税收减免和优惠政策:核查享受税收减免和优惠政策的合规性,确保税收优惠政策的使用情况符合相关规定。

(4)审查纳税资料与财务报表的一致性:检查纳税资料与财务报表的一致性,确认纳税资料和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3. 自查时间本次税收自查工作将于2021年10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进行,以确保自查工作的全面性和彻底性。

三、税收自查结果分析1. 自查发现问题(1)在查阅会计档案过程中,发现部分凭证填制不规范,凭证与实际交易不一致的情况较多。

缺乏凭证的真实性和准确性,需要对会计人员加强培训,提高会计处理的规范性。

(2)核实纳税申报表过程中,发现个别纳税申报表的数值和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

这包括营业收入的漏报、成本费用的虚报等情况。

需要加强内部核算和纳税申报的一致性。

(3)检查税收减免和优惠政策时,发现部分税收减免和优惠政策的使用情况存在问题。

这包括未享受符合条件的税收减免和优惠政策、虚假申报等情况。

需要加强对税收政策的了解和适用。

(4)审查纳税资料与财务报表的一致性时,发现纳税资料与财务报表存在不一致的情况。

企业税收自查提纲(通用版)

企业税收自查提纲(通用版)
企业税收自查提纲(通用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自查提纲(通用版)自查期间,企业应严格按照税法规定对全部生产经营活动进行全面自查。自查工作应涵盖企业生产经营涉及的全部税种。自查提纲参考如下:一、增值税(一)进项税额1.用于抵扣进项税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否真实合法:是否有开票单位与收款单位不一致或票面所记载货物与实际入库货物不一致的发票用于抵扣。2.用于抵扣进项的运费发票是否真实合法:是否有与购进和销售货物无关的运费申报抵扣进项税额;是否存在以开票方与承运方不一致的运输发票抵扣进项;是否存在以项目填写不齐全的运输发票抵扣进项税额等情况。3.用于抵扣进项税额的海关完税凭证是否真实合法。4.是否存在货物用于集体福利、个人消费等项目等未按规定转出进项税额的情况。5.发生退货或取得折让是否按规定作进项税额转出。6.用于非应税项目和免税项目、非正常损失的货物是否按规定作进项税额转出。7.用于适用简易征收项目是否按规定作进项税额转出。8.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兼营简易计税方法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而无法划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是否按照规定的比例、公式计算不得抵扣进项税额。9.是否存在将返利挂入其他应付款、其他应收款等往来帐或冲减营业费用,而不作进项税额转出

税务总局集团企业自查提纲

税务总局集团企业自查提纲

全国服务咨询热线:400-6888-193 税务总局集团企业自查提纲自查期间,企业应严格按照税法规定对全部生产经营活动进行全面自查。

自查工作应涵盖企业生产经营涉及的全部税种。

其中,四个主要税种的自查提纲如下:一、增值税(一)进项税额1.用于抵扣进项税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否真实合法:是否有开票单位与收款单位不一致或票面所记载货物与实际入库货物不一致的发票用于抵扣。

2.用于抵扣进项的运费发票是否真实合法;是否有与购进和销售货物无关的运费申报抵扣进项税额;是否有以购进固定资产发生的运费或销售免纳增值税的固定资产发生的运费抵扣进项税额;是否有以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发票和国际货物运输发票抵扣进项;是否存在以开票方与承运方不一致的运输发票抵扣进项;是否存在以项目填写不齐全的运输发票抵扣进项税额等情况。

3.是否存在未按规定开具农产品收购统一发票申报抵扣进项税额的情况,具体包括:向经销农产品的单位和个人收购农产品开具农产品收购发票;扩大农产品范围,把非免税农产品(如方木、枕木、道木、锯材等)开具成免税农产品(如原木);虚开农产品收购统一发票(虚开数量、单价、抵扣税款)。

4.用于抵扣进项税额的废旧物资发票是否真实合法。

5.用于抵扣进项税额的废旧物资发票是否真实合法。

6.是否存在购进固定资产申报抵扣进项税额的情况。

7.是否存在购进材料、电、汽等货物用于在建工程、集体福利等非应税项目等未按规定转出进项税额的情况。

8.发生退货或取得折让是否按规定作进项税额转出。

9.用于非应税项目和免税项目、非正常损失的货物是否按规定作进项税额转出。

10.是否存在净返利挂入其他应付款、其他应收款等往来账或冲减营业费用,而不作进项税额转出的情况。

(二)销项税额1.销售收入是否完整及时入账:是否存在以货易货交易未记收入的情况:是否存在以货抵债收入的情况:是否存在销售产品不开发票,取得的收入不按规定入账的情况;是否存在销售收入长期挂账不转收入的情况;是否存在将收取的销售款项,先支付费用(如购货方的回扣、推销奖、营业费用、委托代销商品的手续费等),再将余款入账作收入的情况。

税务自查提纲

税务自查提纲

附件:2税务自查提纲(注:文中加黑部分为企业自查的重点问题)第一部分银行业自查提纲一、营业税应全面自查各项应税收入是否未缴、少缴、或未按时缴纳营业税。

具体自查项目应至少涵盖以下内容:1.债券投资收入是否按税法规定缴税。

现行银行的债券投资一般由总行集中操作,分为人民币债券和外币债券两类,其投资收入包括买卖损益和利息收入两部分。

目前银行大多仅就人民币债券买卖损益的部分缴纳了营业税,人民币债券中利息收入和外币债券的买卖损益与利息收入均未缴纳营业税。

按照现行营业税政策规定,银行总行在境内利用总行资金进行外币债券投资,对其买卖债券取得的收入应照章征收营业税;对其持有金融债券到期利息收入不征收营业税,对其持有非金融债券到期利息收入照章征收营业税。

此外,对于未持有到期债券业务投资收益,买卖债券持有期间的利息收入也应该按税法规定纳税。

2.是否将一般贷款业务混为转贷业务核算,差额缴纳营业税,少计计税营业额,或不按权责发生制原则缴税。

3.委托贷款业务收入是否按规定缴税,收到的利息是否代扣代缴营业税,有无按减除手续费后的差额计税的问题。

4.贴现收入是否按规定缴税,有无未缴税、减除转贴现收入缴税、转贴现支出冲减票据贴现收入、转贴现支出冲减递延收益、贴现利息收入递延入账、以及票据转贴现返利等未按规定缴税问题。

5.中间业务收入是否存在未缴税,或有的中间业务收入存在冲减回扣、返佣支出后计手续费收入缴税的问题。

6.是否存在将ATM、POS机手续费收入冲减支付银联费用或POS机租金后缴税的问题。

7.是否存在销售不动产少缴营业税的问题,或存在出租房屋、厂房、机器设备、抵债资产变现收入未缴营业税问题。

8.是否存在将收取的邮电费、印刷费、支票工本费冲减业务费用未缴、少缴营业税问题。

9.是否存在收取客户信用卡透支罚款、罚息等收入未缴、少缴营业税问题。

10.是否存在银行受托理财业务收取的手续费收入未按照规定纳税问题。

11.是否存在扩大金融机构往来范围,将非同业利息收入记入同业利息收入问题。

企业依法纳税情况自查自纠

企业依法纳税情况自查自纠

企业依法纳税情况自查自纠一、企业基本情况我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电子产品研发和销售的企业,注册资金1000万元,员工100人。

成立以来,我们一直以自主创新为核心驱动力,致力于提供高品质的产品和服务,取得了良好的市场口碑和经济效益。

同时,我们也一直把依法纳税作为企业的重要责任之一,积极履行纳税义务,做到合法纳税、公平纳税、诚信纳税。

二、税收依法纳税情况1. 纳税注册情况我公司依法按照要求到税务部门办理了税务登记手续,并且及时完成了变更登记手续,确保了税收登记信息的准确性和及时更新。

2. 税收管理制度在企业内部,我们建立了严格的财务和税收管理制度,并确保了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同时,我们还加强了财务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了他们对税法的理解和遵守能力。

3. 纳税申报情况我公司严格按照税法规定的期限和程序,及时准确地完成了各项税收申报工作,确保了纳税申报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4. 纳税缴纳情况在纳税缴纳方面,我们严格按照税务部门的规定,按时足额地进行了纳税缴款,并在纳税的过程中,积极主动地与税务部门进行沟通,主动配合税务部门进行税收管理工作。

5. 纳税信用情况我公司一直积极参加了税务部门举办的各项税收宣传和教育活动,提高了员工的纳税意识和纳税素质,取得了一定的纳税信用等级,并且定期查询和了解了公司的纳税信用等级,以及主动维护和提高了纳税信用等级。

三、税收合规自查自纠情况1. 纳税依法合规自查为了更好地履行纳税义务,我公司建立了完善的税收合规自查机制,定期对公司的纳税工作进行全面自查和自纠,并且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及时整改,确保了公司的纳税工作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2. 纳税风险管理自纠我们充分认识到纳税风险对企业经营的影响,积极主动地开展了纳税风险识别和自纠工作,及时排除了各项纳税风险,并建立了风险管理台账,以应对未来可能出现的税收风险。

3. 纳税管理制度自纠在税收管理方面,我们进一步完善了企业的财务和税收管理制度,加强了内部人员的培训和管理,确保了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提高了财务人员对税法的理解和遵守能力。

企业税务自查自纠报告范文

企业税务自查自纠报告范文

企业税务自查自纠报告范文为了管理企业,规范企业税务行为,提高企业税收合规能力,我公司决定开展税务自查自纠工作。

我们组织开展了一系列的税务自查,总结出以下情况,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纠正和改进措施。

一、税务登记和证照管理方面1.情况分析:经过自查,我们发现有个别员工没有及时修订税务登记证照,或者证照过期未及时更新。

2.纠正措施:我们对所有相关人员进行了培训,加强了信息的共享和沟通,并成立了专门的证照管理小组,负责统一管理企业的税务登记证照。

同时,建立了证照到期提醒机制,定期对证照进行检查和更新,确保证照的有效性和正常运作。

二、进项税额抵扣方面1.情况分析:对公司的进项进行了系统的自查,发现有少数发票不符合抵扣条件,或者抵扣时没有按规定进行分类处理。

2.纠正措施:我们完善了内部管理机制,加强了进项核对的工作流程,确保发票的真实性和合规性。

我们成立了专门的进项发票审核小组,负责审核每张发票的抵扣条件,并对分类抵扣进行规范和统一管理。

三、税务申报和缴纳方面1.情况分析:自查过程中我们发现,在税务申报和缴纳方面存在一些问题,如报表填写错误,漏报、误报情况较多。

2.纠正措施:我们进行了内部培训,加强了税务制度和政策的学习,确保员工掌握正确的税务申报和缴纳方法。

同时,我们对申报流程进行了优化和规范,确保申报表格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四、税务风险防控方面1.情况分析:通过自查发现,我们在税务风险防控方面存在一些不足,如缺乏完善的风险评估机制,缺乏风险提示和预警机制等。

2.纠正措施:我们建立了税务风险评估机制,对可能存在的税务风险进行全面评估,并制定了相应的防控措施。

同时,我们建立了完善的风险提示和预警机制,定期对可能发生的风险进行预警和防范。

通过税务自查自纠工作,我们发现了一些存在的问题,并采取了相应的纠正和改进措施。

这些措施将有助于提高我们公司的税收合规能力,规范企业的税务行为,降低税务风险。

我们将继续加强税务管理,积极落实相应的制度和机制,确保企业税收合规的持续改进和发展。

重点税源企业税收专项检查自查提纲

重点税源企业税收专项检查自查提纲

重点税源企业税收专项检查自查提纲通用自查提纲自查时期,企业应严厉依照税法规则对全部消费运营活动停止自查,应涵盖企业消费运营触及的全部税种。

其中,四个主要税种的自查提纲如下:一、营业税重点反省能否存在以下效果:〔一〕营业支出能否完整及时入账1.现金支出不按规则入账。

2.不给客户开具发票,相应的支出不按规则入账。

3.支出临时挂帐不转支出。

4.向客户收取的价外收费未依法征税。

5.以劳务、资产抵债未并入支出记税。

6.不按«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则的时间确认支出,递延征税义务。

〔二〕关联企业间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有形资产、销售不动产价钱清楚偏低又无合理理由,申报征税时不做调整。

〔三〕按税法规则负有营业税扣缴义务而未依法实行扣缴税款。

〔四〕兼营不同税率的业务时,高税率业务适用低税率。

二、企业所得税自查各项应税支出能否全部按税法规则缴税,各项本钱费用能否依照所得税税前扣除方法的规则税前列支。

详细自查项目应至少涵盖以下效果:〔一〕支出方面1.企业资产评价增值能否并入应征税所得额。

2.企业从境外被投资企业取得的所得能否未并入当期应征税所得税计税。

3. 持有上市公司的非流通股份〔限售股〕,在解禁之后出售股份取得的支出能否未计入应征税所得额。

4.企业取得的各种支出能否存在未按所得税权责发作制原那么确认计税的效果。

5.能否存在应用往来账户延迟完成应税支出或调整企业利润。

6.取得非货币性资产支出或权益能否计入应征税所得额。

7.能否存在视同销售行为未作征税调整。

8.能否存在各种减免流转税及各项补贴、收到政府奖励,未按规则计入应征税所得额。

9.能否存在接受捐赠的货币及非货币资产,未计入应征税所得额。

10.能否存在企业分回的投资收益,未按地域差补缴企业所得税。

〔二〕本钱费用方面1.能否存在应用虚开发票或虚列人工费等虚增本钱。

2.能否存在运用不契合税法规则的发票及凭证,列支本钱费用。

3.能否存在将资本性支出一次计入本钱费用:在本钱费用中一次性列支到达固定资产规范的物品未作征税调整;到达有形资产规范的管理系统软件,在营业费用中一次性列支,未停止征税调整。

纳税自查提纲

纳税自查提纲

纳税自查提纲为帮助纳税人开展纳税自查工作,特制订了本提纲,供广大纳税人在实际工作中使用。

《提纲》采用分税种分行业叙述的方式,针对各行业的特点和可能存在的问题,介绍主要税种的自查要点;以使纳税人能迅速抓住重点,提高自查工作效率。

本《提纲》未列举到的,按法律、法规规定进行自查。

第一部分营业税一、交通运输业1、自查有关原始凭证,是否按有关规定确认收入。

2、有否将费用或罚款等支出直接冲减运营收入。

3、其他业务收入有否申报纳税。

4、价外费用有否申报纳税。

5、有否将应税收入长期挂在往来账上,不申报纳税。

6、有否将应税收入冲减当期费用。

7、与运营业务相关的劳务有否申报纳税。

8、关联企业之间相互提供的劳务有否申报纳税,其劳务的价格是否合理,如明显偏低,无正当理由,应予以调整。

9、应属于本期的收入有否推后或提前。

10、自查有关的运输合同,特别要自查有关联运、跨境运输业务的责任条款、结算方法等。

11、联运业务有否以实际收到的收入作为营业额申报纳税。

12、有否将非联运业务也扣除支付的有关费用再申报纳税。

13、联运业务和跨境运输业务有否以对方填开的运输发票或税务机关认可的抵扣凭证作为冲减全程运费的依据。

14、从境内运输货物或旅客出境有否作为在境内提供劳务进行申报纳税。

15、提供应税劳务而取得非货币性收入,如实物或其他经济利益,有否申报纳税。

16、自查税率是否正确,如搬家业务有否错按服务业税目征税。

17、有否将挂靠单位的营业收入并入自营收入申报纳税。

18、收取挂靠单位的管理费有否申报纳税。

二、建筑业l、有否不按规定的结算形式或办法确认收入,推迟收入实现。

2、有否将整体工程分解记账,没有将部分或全部的安装、装饰等其他工程收入并入该项工程总造价内核算。

3、建设方提供材料、动力等的价款有否并入计税额申报纳税。

4、有否以提供实物或劳务的形式抵偿债务或换取材料,不反映收入。

5、收到的临时设施费、劳动保护费。

施工机构迁移费有否并入计税额申报纳税。

税务自查提纲

税务自查提纲

附件:2税务自查提纲(注:文中加黑部分为企业自查的重点问题)第一部分银行业自查提纲一、营业税应全面自查各项应税收入是否未缴、少缴、或未按时缴纳营业税。

具体自查项目应至少涵盖以下内容:1.债券投资收入是否按税法规定缴税。

现行银行的债券投资一般由总行集中操作,分为人民币债券和外币债券两类,其投资收入包括买卖损益和利息收入两部分。

目前银行大多仅就人民币债券买卖损益的部分缴纳了营业税,人民币债券中利息收入和外币债券的买卖损益与利息收入均未缴纳营业税。

按照现行营业税政策规定,银行总行在境内利用总行资金进行外币债券投资,对其买卖债券取得的收入应照章征收营业税;对其持有金融债券到期利息收入不征收营业税,对其持有非金融债券到期利息收入照章征收营业税。

此外,对于未持有到期债券业务投资收益,买卖债券持有期间的利息收入也应该按税法规定纳税。

2.是否将一般贷款业务混为转贷业务核算,差额缴纳营业税,少计计税营业额,或不按权责发生制原则缴税。

3.委托贷款业务收入是否按规定缴税,收到的利息是否代扣代缴营业税,有无按减除手续费后的差额计税的问题。

4.贴现收入是否按规定缴税,有无未缴税、减除转贴现收入缴税、转贴现支出冲减票据贴现收入、转贴现支出冲减递延收益、贴现利息收入递延入账、以及票据转贴现返利等未按规定缴税问题。

5.中间业务收入是否存在未缴税,或有的中间业务收入存在冲减回扣、返佣支出后计手续费收入缴税的问题。

6.是否存在将ATM、POS机手续费收入冲减支付银联费用或POS机租金后缴税的问题。

7.是否存在销售不动产少缴营业税的问题,或存在出租房屋、厂房、机器设备、抵债资产变现收入未缴营业税问题。

8.是否存在将收取的邮电费、印刷费、支票工本费冲减业务费用未缴、少缴营业税问题。

9.是否存在收取客户信用卡透支罚款、罚息等收入未缴、少缴营业税问题。

10.是否存在银行受托理财业务收取的手续费收入未按照规定纳税问题。

11.是否存在扩大金融机构往来范围,将非同业利息收入记入同业利息收入问题。

税收专项检查自查提纲

税收专项检查自查提纲

税收专项检查自查提纲〔1〕是否按规定结算应税收入,计税营业额的计算是否精确。

〔2〕有合作运输业务的抵减应税收入,票据是否合法〔票据应为运输发票〕。

〔3〕混淆应税行为,是否将代理业的应税行为混淆为运输业,少纳营业税。

2、建筑业〔1〕以工程劳务收入抵减设备价款,抵减的设备是否为设备本体价值,是否为从生产厂家直接购入,是否将有关材料及附件原值进行抵减,抵减的设备票据是否合法〔票据应为增值税发票〕。

(2)是否按工程完工进度申报缴纳营业税,有无以未实际收到款项为由,未申报缴纳税款。

〔3〕甲方供应材料、动力等的价款和以各种名义从甲方取得的与建筑安装工程作业相关的收入是否进行纳税申报。

〔甲供材状况〕〔4〕总分包工程,总包方抵减应税收入,是否符合总分包的条件,票据是否合法。

3、服务业〔1〕餐饮业是否存在不计或少计营业收入。

〔2〕混淆经营行为,经营范围有消遣业行为的是否将消遣业的应税收入按服务业申报。

〔3〕代理业抵减代垫费用,抵减的费用是否存在任意抵扣扩大扣除项目范围,是否存在长期挂在往来账项未准时结转的行为。

〔4〕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收入免征营业税,是否履行了备案程序。

4、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1〕取得拆迁补偿收入,符合不征税行为的是否办理了不征税认定,不符合不征税行为的是否缴纳了营业税。

〔2〕销售不动产预收账款是否缴纳营业税。

〔3〕转让自建房产是否缴纳自建环节的营业税。

〔4〕单位将不动产赠与他人,是否缴纳营业税。

〔5〕单位销售或转让其购置的不动产或受让的土地使用权,以全部收入减去不动产的购置或受让原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营业额减除项目的.票据是否合法。

5、境外的非贸易项下境外付汇是否代扣代缴营业税。

二、企业所得税1、根据我局XX年度汇算清缴通知的扣除项目进行自查。

2、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以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管款项是否收付,均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经在当期收付,也不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

企业税务检查自查报告范文

企业税务检查自查报告范文

企业税务检查自查报告范文自查报告: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我公司定期进行税务自查,以确保遵守税法并及时发现并纠正任何可能存在的问题。

以下是本次自查的报告:一、纳税记录清晰完整。

我公司对所有纳税记录进行了清晰的整理和分类,确保每一笔交易都有相应的发票和凭证,并按照规定时间进行了报税申报。

二、公司收入开支情况真实可靠。

我公司对收入和开支情况进行了详细的核对和比对,保证了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三、合规性自查。

我公司对纳税政策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学习,确保了纳税行为的合规性,并及时调整了不符合政策要求的纳税行为。

四、税务政策遵守。

我公司对最新的税收政策进行了认真学习和分析,以确保公司纳税行为符合政策要求,并及时调整了不符合政策要求的纳税行为。

五、风险点识别。

我公司对可能存在的税务风险点进行了识别,并采取了相应的措施进行风险防范和控制。

在本次自查中,我公司发现了一些细小的问题,并立即采取了纠正措施,确保了公司纳税行为的合规性和规范性。

我公司将继续加强税务自查工作,不断提高自查水平,确保公司的税务合规经营。

我们将继续加强对税收政策的学习和理解,确保及时了解国家税收政策的最新变化和调整,以便及时调整公司的财务管理和纳税策略。

在未来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加强内部的财务和税务管理,确保各项税收申报工作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同时,我们将加强对员工的税务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对税法税务政策的认识和理解,使每位员工都能够遵守税法纳税规定,共同维护公司的税务合规性。

另外,我们将加强与税务部门的沟通和合作,及时了解并适应税收政策的变化,确保公司的纳税行为合乎政策要求,避免因为对政策的误解而产生偏差,做到合法合规纳税。

总之,税务自查是公司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我们将不断完善自查制度和流程,确保公司税务合规,做到诚实守信、合法合规,为国家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作出积极贡献。

同时,我们也欢迎税务部门对公司进行定期的税务检查,并将配合税务部门的工作,积极接受监督,保证公司的税务合规经营。

税收专项检查自查提纲

税收专项检查自查提纲

税收专项检查自查提纲一、引言税收专项检查是指税务机关根据法律法规和税务政策的要求,对纳税人的税务行为进行全面检查、核对和监督,以保障税收的正常征收和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自查是指纳税人自行对自身的税务行为进行核查和调整,发现问题并主动纠正,以规避风险。

本文档旨在给纳税人提供一份易于操作和全面的税收专项检查自查提纲,帮助其进行自查工作,并确保其税务合规。

二、检查范围1.纳税人的基本信息:包括纳税人的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联系方式等。

2.纳税人的税费申报表:包括增值税、所得税、消费税等各类税费的申报表。

3.纳税人的进出口货物申报:包括进口货物申报表、出口货物申报表等。

4.纳税人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

5.其他与税收相关的资料和信息。

三、检查要点1.税收减免优惠的合规性:核实纳税人是否符合享受税收减免和优惠政策的条件,如是否按规定提供相关申报材料。

2.税收计算的准确性:核对纳税人的税费申报表和进出口货物申报表,确保税收的计算准确无误。

3.税收征收的完整性:确认纳税人是否按时足额缴纳各项税费,并及时报送相应的申报表。

4.税收结算的合规性:核实纳税人是否按规定进行税费结算,如是否按时开具发票、及时认定进项税额等。

5.财务会计的合规性:核对纳税人的财务会计报表,确认其是否真实、准确地反映了企业的经营和财务状况。

6.风险防控的完善性:评估纳税人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如准备和归档的税务文件是否齐全、纳税人是否建立了税务合规的工作机构等。

四、自查流程1.准备工作:收集并整理纳税人的相关资料和信息,确保查漏补缺。

2.自查分析:根据检查要点,对纳税人的税务行为进行全面的自查分析,确保合规性。

3.发现问题:如发现问题,要认真梳理问题的性质、原因和影响,形成问题清单。

4.整改措施:针对梳理出的问题,提出具体的整改措施,并制定整改计划。

5.自查报告:撰写自查报告,详细记录自查过程、发现的问题和整改措施。

企业税收申报专项检查自查报告

企业税收申报专项检查自查报告

企业税收申报专项检查自查报告一、背景介绍为了加强企业税收申报工作的质量和规范性,提高企业税务合规水平,本次专项检查自查报告旨在对企业税收申报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和分析,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意见,以确保税收申报工作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二、自查内容1. 税务基本信息- 检查企业税务登记号、纳税人识别号等基本信息是否准确,并与税务机关的登记信息进行对比,确保准确一致。

2. 税种申报情况- 检查各项税种的申报情况,包括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确保按照法定要求进行申报,并保证申报数据的准确性。

3. 税收减免申报- 检查企业是否按照相关政策规定,申报符合条件的税收减免,避免漏报或误报。

4. 税务专项检查合规情况- 检查企业是否参与过税务专项检查,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

5. 纳税申报期限- 检查企业是否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进行纳税申报,避免逾期申报,以免产生相应的滞纳金等费用。

三、自查结果通过对以上自查内容的检查,我司得出以下自查结果:1. 税务基本信息方面,我司税务登记号、纳税人识别号等基本信息准确无误。

2. 各项税种申报情况良好,按时、准确地申报各项税种,并妥善保管相关申报材料。

3. 我司能够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准确申报符合条件的税收减免,未发现漏报或误报情况。

4. 我司未参与过税务专项检查,不存在相应的整改事项。

5. 我司能够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进行纳税申报,未发生逾期申报情况,也未产生滞纳金等费用。

四、改进建议虽然以上自查结果良好,但为了进一步提高企业税收申报工作的水平和效率,我们提出以下改进建议:1. 加强内部税务管理,定期自查企业税务信息,确保纳税人识别号等基本信息的准确性并及时更新。

2. 严格按照法定要求申报各项税种,加强对税收政策的研究和理解,确保申报数据的准确性。

3. 加强与税务机关的沟通合作,关注税收政策的更新和变化,及时了解并准确申报符合条件的税收减免。

4. 积极参与税务专项检查,加强内部自查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整改。

企业税收自查提纲通用版

企业税收自查提纲通用版

公司税收自查大纲(通用版)自查大纲(通用版)自查期间,公司应严格依照税法规定对全部生产经营活动进行全面自查。

自查工作应涵盖公司生产经营涉及的全部税种。

自查大纲参照以下:一、增值税(一)进项税额 1.用于抵扣进项税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否真吻合法:可否有开票单位与收款单位不一致或票面所记录货物与本质入库货物不一致的发票用于抵扣。

2.用于抵扣进项的运费发票可否真吻合法:可否有与购进和销售货物没关的运费申报抵扣进项税额;可否存在以开票方与承运方不一致的运输发票抵扣进项;可否存在以项目填写不齐全的运输发票抵扣进项税额等状况。

3.用于抵扣进项税额的海关完税凭据可否真吻合法。

4.可否存在货物用于集体福利、个人消费等项目等未按规定转出进项税额的状况。

5.发生退货或获取折让可否按规定作进项税额转出。

6.用于非应税项目和免税项目、非正常损失的货物可否按规定作进项税额转出。

7.用于适用简单征收项目可否按规定作进项税额转出。

8.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兼营简单计税方法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而无法划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可否依照规定的比率、公式计算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9.可否存在将返利挂入其他应付款、其他应收款等来往帐或冲减营业花销,而不作进项税额转出的状况。

(二)销项税额 1.销售收入可否完满及时入账:是否存在以货易货交易未记收入的状况;可否存在以货抵债收入未记收入的状况;可否存在销售产品不开发票,获取的收入不按规定入账的状况;可否存在销售收入长远挂帐不转收入的状况;可否存在将收取的销售款项,先支付花销(如购货方的回扣、销售奖、营业花销、委托代销商品的手续费等),再将余款入账作收入的状况。

2.可否存在视同销售行为、未按规定计提销项税额的状况: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花销,如用于内设的食堂、宾馆、医院、托儿所、学校、俱乐部、家属社区等部门,不计或少计应税收入;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用于投资、分配、无偿捐助等,不计或少计应税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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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企会计:会计就业专家
2015年企业税收专项检查自查参考提纲
自查期间,企业应严格按照税法规定对生产经营活动涉税问题进行全面自查,涵盖全部应纳地方税种。

一、营业税
重点检查是否存在以下问题:
(一)营业收入是否完整及时入账
1.现金收入不按规定入账。

2.不给客户开具发票,相应的收入不按规定入账。

3.收入长期挂账不转收入。

4.向客户收取的价外收费未依法纳税。

5.以劳务、资产抵债未并入收入纳税。

6.不按《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的时间确认收入,递延纳税义务。

(二)关联企业间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价格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申报纳税时不做调整。

(三)按税法规定负有营业税扣缴义务的扣缴义务人未依法履行扣缴税款义务。

(四)兼营不同税率的业务时,高税率业务适用低税率。

二、企业所得税
自查各项应税收入是否全部按税法规定缴税,各项成本费用是否按照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的规定税前列支。

具体自查项目应至少涵盖以下问题:
(一)收入方面
1.企业资产评估增值是否并入应纳税所得额。

2.企业从境外被投资企业取得的所得是否并入当期应纳税所得税计税。

3.持有上市公司的非流通股份(限售股),在解禁之后出售股份取得的收入是否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4.企业取得的各种收入是否存在未按权责发生制原则确认计税问题。

5.是否存在利用往来账户、中间科目如“预提费用”等延迟实现应税收入或调整企业利润;收取的授权生产、商标权使用费等收入是否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6.取得非货币性资产收益是否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7.是否存在视同销售行为未作纳税调整。

8.是否存在各种减免流转税及各项补贴、收到政府奖励,未按规定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9.是否存在接受捐赠的货币及非货币资产,未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10.是否存在企业分回的投资收益,未按地区税率差补缴企业所得税。

(二)成本费用方面
1.是否存在利用虚开发票或虚列人工费等虚增成本。

2.是否存在使用不符合税法规定的发票及凭证,列支成本费用。

3.是否存在不予列支的“返利”行为,如接受本企业以外的经销单位发票报销进行货币形式的返利并在成本中列支等。

4.是否存在不予列支的应由其他纳税人负担的费用。

5.是否存在将资本性支出一次计入成本费用:在成本费用中一次性列支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物品未作纳税调整;达到无形资产标准的管理系统软件,在营业费用中一次性列支,未进行纳税调整。

6.企业发生的工资、薪金支出是否符合税法规定的工资薪金范围、是否符合合理性原则、是否在申报扣除年度实际发放。

7.是否存在计提的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超过计税标准,未进行纳税调整。

8.是否存在超标准、超范围为职工支付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未进行纳税调整。

是否存在应由基建工程、专项工程承担的社会保险等费用未予资本化;是否存在只提不缴纳、多提少缴虚列成本费用等问题。

9.是否存在擅自改变成本计价方法,调节利润。

10.是否存在未按税法规定年限计提折旧;随意变更固定资产净残值和折旧年限;不按税法规定折旧方法计提折旧等问题。

11.是否存在超标准列支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未进行纳税调整等问题。

12.是否存在擅自扩大研究开发费用的列支范围,违规加计扣除等问题。

13.是否存在扣除不符合国务院财政、税务部门规定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风险准备金等支出。

14.是否存在从非金融机构借款利息支出超过按照金融机构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未进行纳税调整;是否存在应予资本化的利息支出;关联方利息支出是否符合规定。

15.是否存在已作损失处理的资产,部分或全部收回的,未作纳税调整;是否存在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损失有补偿的部分,未作纳税调整
16.手续费及佣金支扣除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将回扣、提成、返利、进场费等计入手续费及佣金支出;收取对象是否是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中介机构及个人;税前扣除比例是否超过税法规定。

17.是否存在不符合条件或超过标准的公益救济性捐赠,未进行纳税调整。

18.子公司向母公司支付的管理性的服务费是否符合规定:是否以合同(或协议)形式明确了服务内容、收费标准及金额;母公司是否提供了相应服务;子公司是否实际支付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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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是否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视同经营性租赁,多摊费用,未作纳税调整。

20.是否按照国家规定提取用于环境保护、生态恢复的专项资金;专项资金改变用途后,是否进行纳税调整。

(三)关联交易方面
是否存在与其关联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不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收取或者支付价款、费用而减少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企业所得税的情况。

(四)扣缴预提所得税
境内企业向境外投资股东分配股利,是否按规定代扣代缴预提所得税。

三、个人所得税
自查以各种形式向个人支付的应税收入是否依法扣缴个人所得税:
(一)为职工发放的年金、绩效奖金。

(二)为职工购买的各种商业保险。

(三)超标准为职工支付的养老、失业和医疗保险。

(四)超标准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

(五)以报销发票形式向职工支付的各种个人收入。

(六)车改、通信补贴。

(七)为职工个人所有的房产支付的暖气费、物业费。

(八)股票期权收入。

实行员工股票期权计划的,员工在行权时获得的差价收益,是否按工薪所得缴纳个人所
得税。

(九)以非货币形式发放的个人收入是否扣缴个人所得税。

(十)企业为股东个人购买汽车是否扣缴个人所得税。

(十一)赠送给其他单位个人的礼品、礼金等是否按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十二)是否按规定履行全员、全额代扣代缴义务。

四、房产税
(一)土地价值是否计入房产价值缴纳房产税。

(二)是否存在与房屋不可分割的附属设施未计入房产原值缴纳房产税。

(三)未竣工验收但已实际使用的房产是否缴纳房产税。

(四)无租使用房产是否按规定缴纳房产税。

(五)应予资本化的利息是否计入房产原值缴纳房产税。

五、土地使用税
土地实际面积与土地使用证存有差异情况下,是否按照土地实际面积缴纳土地使用税。

六、印花税
(一)是否混淆合同性质,从低适用税率或擅自减少计税依据,未按全部所载金额计税,将应税凭证划为非税凭证,漏缴印花税。

(二)是否应纳税凭证书立或领受时不进行贴花,而直到凭证生效日期才贴花,导致延期缴纳印花税。

(三)增加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后是否补缴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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