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大学实验室开放管理办法
学校实验室对外开放方案及管理办法
学校实验室对外开放方案及管理办法一、背景为了更好地利用学校实验室资源,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促进学术交流和合作,学校决定对外开放实验室。
本文档将介绍学校实验室对外开放的方案和管理办法。
二、开放范围1. 对外开放的实验室:学校所有的实验室均可对外开放,具体开放的实验室名单将根据实验室的特点和需求进行调整。
2. 开放对象:对外开放主要面向以下对象:- 本校其他科研团队及教师- 其他高校科研团队及教师- 科研机构- 企业技术开发团队- 其他合作伙伴三、开放方式与时间1. 开放方式:学校实验室对外开放主要分为以下几种方式:- 定期公开开放:学校将定期公开开放实验室,公布开放时间和实验室使用要求。
- 预约开放:实验室设立预约制度,外部用户需要提前预约才能使用实验室。
- 合作开放:学校与合作伙伴进行合作研究时,可以将实验室对其开放。
- 特殊开放:针对特殊需求的用户,可以根据其需求进行特殊开放。
2. 开放时间:学校实验室对外开放的具体时间根据实验室的日常管理和使用情况来确定。
开放时间将根据实验室的具体情况进行合理安排。
四、申请与管理1. 申请流程:外部用户想要使用学校实验室,需要按照以下流程进行申请:- 向实验室管理员或相关负责人提出申请。
- 提供相关申请材料,包括研究计划、实验目的等。
- 实验室管理员或相关负责人审核申请。
- 审核通过后,外部用户可以按照约定时间和要求使用实验室。
2. 使用要求:外部用户在使用学校实验室时,需要遵守以下要求:- 遵守实验室的安全规定,确保实验过程安全。
- 遵守实验室使用规范,保持实验室的整洁和有序。
- 关注实验室设备的使用维护,不得损坏实验设备。
- 遵循实验室管理员或相关负责人的指导和管理。
3. 费用与收费:学校对外开放的实验室将收取一定的使用费用,具体标准由学校相关部门制定并公布。
五、违规处理对于违反实验室使用规定和安全规范的用户,学校将采取以下措施:- 警告通报:向用户发出书面警告,并通报所在单位。
实验室开放管理制度范文(3篇)
实验室开放管理制度范文第一条:目的和适用范围1.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确保实验室的正常运行和安全,促进实验室成员之间的合作和交流。
2.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实验室成员,包括实验室负责人、技术人员和实验人员等。
第二条:实验室开放时间1.实验室的开放时间为每周工作日的上午8:00至下午6:00,其他时间需要提前申请并得到批准方可进入实验室。
第三条:实验室使用规定1.实验室成员必须遵守实验室规章制度,使用实验室设备和器材时要正确操作,保持设备和器材的完好。
2.实验室成员必须按照实验计划和操作规程进行实验,禁止私自更改或增加实验项目。
3.实验室成员在实验过程中要注意安全,遵守实验室安全操作规程,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具。
4.实验室成员在实验结束后,要及时清理实验现场,归还所使用的设备和器材,并做好实验数据的整理和存储。
第四条:实验室设备和器材的使用1.实验室成员在使用设备和器材前,必须进行操作培训,并获得相关操作执照。
2.实验室成员在使用设备和器材时要遵循设备和器材操作手册的指导,不得擅自更改设备和器材的设置。
3.实验室成员在使用设备和器材后,要按照操作手册的要求进行清洁和维护,保持设备和器材的良好状态。
4.实验室成员在发现设备和器材存在问题或故障时,要及时上报并配合维修或更换。
第五条:实验室安全管理1.实验室成员在实验过程中要遵循实验安全操作规程,严禁使用超过实验室安全标准的化学品和试剂。
2.实验室成员在实验过程中要保持实验室的整洁和通风,及时清理和处理实验废弃物。
3.实验室成员在实验过程中发生事故或发现安全隐患时,要立即停止实验并上报实验室负责人,配合进行事故调查和处理。
第六条:实验室秩序管理1.实验室成员要遵守实验室管理规定,不得私自带外人进入实验室。
2.实验室成员在实验室内要保持安静和整洁,不得进行噪声和污染行为。
3.实验室成员在实验室内要互相尊重、合作,共同维护实验室的良好秩序。
第七条:制度执行和违纪处理1.实验室负责人有权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进行处理,并可以根据情节轻重采取相应的纪律处分措施。
开放实验室实验项目管理办法
开放实验室实验项目管理办法
(1)开放实验项目设置应贯彻“因材施教、形式多样、逐步推进、讲究实效”的原则,采用以学生为主体、教师启发指导的实验教学模式,重点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
(2)开放实验项目的立项,根据资源配置情况原则上向学科竞赛选手、学习成绩优良或某一方面有一定特长的学生倾斜。
每个学生每学期只能立一个项目,不同学期不能重复相同的项目,已获得其他实验类立项的课题或项目,尚未完成或结项的,不予立项。
(3)开放实验项目的申报每学期进行一次。
每个开放实验室应设计一定数量的、切实可行的、具有创新意义的命题实验,由计算机与信息工程院组织对申报的开放项目进行评审,并将评审结果在教务网站和开放实验预约系统进行公布。
开放实验室管理制度
开放实验室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开放实验室管理,维护实验室安全,提高实验室利用效率,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开放实验室是为了促进科研成果共享,提供实验设施与设备给需要的科研人员使用的空间。
开放实验室的管理应当遵循公平、公正、透明、高效的原则。
第三条开放实验室遵循自愿参与原则,科研人员可以自愿选择申请使用开放实验室的设施与设备。
第四条开放实验室管理应当以安全第一为原则,保护实验室设施设备,保障使用人员安全。
第五条实验室管理主要负责部门为实验室管理委员会。
第二章开放实验室的准入和退出第六条科研人员申请使用开放实验室,应当向管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包括使用设备与设施的具体需求,以及实验内容、材料使用等信息。
第七条开放实验室管理委员会在收到申请之后,应当尽快组织专家对申请进行评估,确定是否满足条件。
第八条开放实验室管理委员会会对通过评估的申请进行批准,并签订实验室使用协议。
第九条科研人员使用期满或者实验结束后,应当按照协议规定的时间退出实验室,并进行设备和设施的清理和归还。
第三章开放实验室的安全管理第十条开放实验室的使用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实验室安全操作规程,佩戴必要的防护用具。
第十一条开放实验室应当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安全培训、安全监察、事故处理等工作。
第十二条如果发生实验室安全事故,管理委员会应当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处理,并进行事故调查和处理。
第十三条开放实验室应当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设备设施维护工作,确保实验室设施的正常运转和使用安全。
第四章开放实验室的管理和绩效评价第十四条开放实验室的使用管理应当加强对设备设施的维护和保养,建立设备设施台账,定期进行设备设施的维修和更新。
第十五条管理委员会应当定期进行开放实验室的使用情况和效率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对实验室管理制度进行调整和完善。
第十六条开放实验室应当建立完善的科研人员使用档案,记录实验室使用情况和科研成果。
第五章开放实验室的禁止行为和处罚第十七条禁止在开放实验室进行违法违规的科研活动,包括盗窃、贩卖实验室设备设施和非法倾倒废弃物等行为。
实验室开放计划
实验室开放计划
1. 开放时间
实验室全年开放,工作日开放时间为上午8:30至下午5:30。
2. 预约使用
实验人员需提前预约实验室,填写《实验室使用申请表》,获批后方可使用。
预约时间为每周一上午9:00前。
3. 安全培训
所有实验人员必须参加实验室安全培训,掌握安全操作规程。
未经培训的人员禁止进入实验室。
4. 实验准备
实验前,实验人员需根据实验要求,提前准备好所需的设备、药品和材料。
5. 实验记录
实验过程中,实验人员必须如实记录实验数据和现象,完成后及时整理实验记录。
6. 仪器使用
使用贵重仪器设备时,需经过专门培训,并遵守操作规程。
使用后,请将仪器设备恢复原状。
7. 实验室卫生
爱护实验室环境卫生,实验后清理工作台,处理好废弃物。
保持实验室整洁有序。
8. 安全意识
操作时请谨慎小心,遵守实验室各项安全制度。
发现安全隐患,请及时向负责人报告。
9. 值班制度
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发生突发情况时,可及时处理。
值班人员的职责将另行制定。
10. 违规处理
违反实验室管理制度的行为,将视情节给予相应的处理或处罚。
以上是为了维护实验室正常运行而制定的开放计划,请广大师生员工予以理解和支持,共同努力,营造良好的实验环境。
如有疑问,可向实验室管理人员咨询。
实验室开放管理制度(5篇)
实验室开放管理制度为贯彻____学“建设创业型东南强校”的相关精神,支持鼓励学生在课余时间参加开放式实验教学、科研和各类社会活动,提高实验教学水平,加强素质教育,规范有序地做好中心实验室开放工作,特制定本《实验室开放管理制度》,规范各实验室的开放工作。
一、开放实验室的范围、对象和时间开放范围:谈判实验室、电子商务实验室、沙盘对抗实验室、金融实验室、erp实验室、综合实验室、证券实验室、创新创业实验室等。
开放对象。
管理学院在读本科生、研究生,部分实验室向全校开放,在条件允许下面向其他院校开放。
开放时间:面向教学开放时间为:教学周每天8:20-17:30,部分实验室可延迟到21:30。
特殊情况下可申请寒暑假开放。
二、开放实验室的申请方式开放实验包括在线实验和进入实验室做实验两种方式。
学生在进入实验室前,应填写《实验室开放使用申请表》,按规定预先向实验中心提交申请,由实验中心主任审核后,安排相关人员负责线上和线下的实验室开放工作。
三、开放实验室管理办法1.使用开放实验室必须遵守《开放实验学生守则》,进入开放实验室后,实验室管理人员应首先交代实验室纪律和规章制度,申请者应遵守纪律和规章制度,服从实验室的管理。
2.学生必须按实验目的要求写好实验方案,得到指导教师批准后才能进入实验室进行实验。
3.学生还可以申请在线实验,通过实验中心分配账号,完成实验项目。
4.各开放实验室的指导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应根据学生人数的多少和实验内容做好实验准备工作。
5.开放实验实行登记制,实验前,必须填写好《实验室开放使用申请表》,实验时,做好实验记录和实验报告,实验后,按要求认真填写《实验室开放记录》。
6.学生在实验项目完成后,应填写开放项目表,可以按照累计的课时申请自主化学习学分。
7.申请人对实验室使用过程中的安全和卫生负责。
实验室开放管理制度(2)是为了保障实验室的安全和正常运行,提高实验室管理效率而制定的规章制度。
1. 实验室开放时间:制定实验室开放的具体时间,根据实验室的使用需求和安全考虑,确定实验室的开放和闭馆时间。
实验室开放管理办法
实验室开放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充分发挥实验室的资源优势,提高实验室的使用效率,促进实验教学改革,提高实验教学质量,规范地做好我校各类实验室的开放工作,建立高效运行的管理机制,引导学生主动实践,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根据《实验室工作规程》,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全校各管理部门和院(系)要树立“以学生为本“的教育理念,高度重视各类实验室开放工作,把实验室开放工作作为管理体制与运行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
各级实验中心、创新基地、国家级或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等各类研究基地应充分利用现有的各种优势资源,进一步向学生开放,建立大学生尽早进入实验室研究的制度和运行机制。
第三条各类实验室应本着面向各层次学生开放,按课内、课外多样化的组织形式开放实验室,鼓励并支持学生自主创新和个性发展。
第二章开放的形式与内容第四条校、院(系)实验教学中心以课内实验内容开放为主,课外为辅;创新基地、国家及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等各类研究基地对本科生开放以课外内容为主。
第五条各类教学实验室开放形式包括时间开放、内容开放、对象开放。
时间开放为最低要求,各类实验室在时间开放的基础上,逐步实现时间、内容和对象等全方位开放。
第六条各类教学实验室应根据当年的实验教学计划,积极组织开放内容、落实人员及开放安排。
每学期初及暑假前通过各种渠道向本院、系或全校本科生公布各实验室开放的内容、对象、时间等具体安排。
主要包括可开实验项目和课题、预约登记方式,可容纳的学生人数等。
第七条各类实验室要根据不同层次学生的要求,确定开放内容。
内容主要包括:设计性与综合性实验、研究创新性实验;小发明、小制作、小论文等课外科技实验;学生参与教师课题研究等。
第八条面向全校本科生的校级实验教学中心和院(系)实验教学中心按每周开放6天每天开放12小时的最低要求,向学生开放。
第九条各级实验室要积极进行实验教学体系和内容改革,不断完善和更新实验教学内容,根据实验室条件尽可能多提供一些实验项目供学生选择,尤其要增加综合性和设计性开放实验项目个数。
实验室开放实施方案
实验室开放实施方案实验室是科研、教学和实践的重要场所,为了更好地利用实验室资源,满足师生的需求,开放实验室是非常必要的。
以下是实验室开放实施的方案:一、时间安排:1. 工作日开放:将实验室开放时间设置在工作日的晚上和周末,例如周一至周五的18:00-22:00,周末的8:00-22:00,以适应师生的课程和学习时间。
2. 节假日开放:适时开放实验室,在长假期间提供更长的开放时间,以满足师生的需求。
二、开放对象:1. 本校学生教职工:仅开放给本校的在校学生和教职工使用,需出示校园卡或身份证明进行身份验证。
2. 校内外来宾:校内外来宾可以向实验室管理员申请使用实验室,需提供身份证明和相关申请材料。
三、预约制度:1. 线上预约:学生和教职工可以通过学校官方网站或手机APP进行实验室的在线预约,选择预约时间和实验室设备。
预约后会收到系统自动的预约确认信息。
2. 现场预约:学生和教职工也可以到实验室门口的值班室进行现场预约,选择可用的设备和时间段,但需遵守预约规定。
四、管理措施:1. 值班制度:实验室设置值班员,负责实验室的管理和维护,对用户进行登记和指导,保证实验室的正常秩序。
2. 监控设备:在实验室内部设置摄像头进行监控,监测实验室的使用情况和设备使用情况,以保障实验室的安全和设备的正常使用。
3. 设备管理:实验室管理员定期对实验室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同时对设备的借用进行登记和管理,确保设备的合理使用和秩序。
4. 安全教育:实验室开放前需要对使用者进行安全教育和操作培训,加强实验室安全意识,遵循实验室安全操作规程。
五、使用规则:1. 使用者应遵守实验室的开放时间,不得超时使用,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申请延时。
2. 实验室内禁止吃东西、喝饮料,禁止吸烟,禁止私自带动物进入。
3. 禁止随意调整实验室设备的设置和布局,禁止将故障或损坏的设备强行使用。
4. 实验室使用完毕后应将设备和实验器材归位并保持实验室的整洁,不得在实验室内乱扔垃圾。
兰州大学本科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管理办法
兰州大学本科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管理办法本科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是学校实施素质教育、培养学生创新能力的基地,是显示学校办学实力的窗口。
为了加强我校本科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以下简称示范中心)的管理,推进实验教学改革,提高实验教学质量,促进教学资源共享,确保示范中心实现建设目标和完成各项教学任务,特制定本办法。
一、示范中心建设目标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基础课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标准》和我校本科教育定位目标的要求,学校通过重点投入、重点建设和强化管理,提升示范中心基础条件和综合水平,满足学校本科教学需求,建立在全国和全省高校具有示范作用的实验教学及实验室管理体系,为培养高素质创新性人才搭建开放型本科实验教学平台。
二、示范中心主要任务示范中心的主要任务是承担全校相关本科专业实验教学、实验室建设和管理工作。
实行人、财、物统一管理和资源共享。
通过规范和开放的运行机制,实行新的管理模式,把示范中心建设成为国家级本科实验教学示范基地。
(一)根据学校教学计划,承担和组织完成实验教学任务。
按照“加强基础,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思路,加大实验教学改革力度:1.实验项目建设要精选实验项目,更新实验内容,开辟新的实验领域(如吸收科研和教学的新成果,引入新技术等),使实验教学内容既符合时代需要,又体现我校本科人才培养目标。
2.实验教学方法学生在实验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的指导下,规范实验过程的每个环节,加强实验技能和科学研究能力的培训,强化学生动手能力和创新思维的培养。
3.实验教材建设逐步建设适应现代科学技术发展需求的新的实验教材,将加强学生实验技能与促使其掌握新的实验内容相结合。
4.实验课考核实验过程中加强对学生的管理,其考核内容应包括学生的实验技能、实验结果及创新意识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学生考试成绩可采用实验预习、实验操作和实验报告等多级计分法。
(二)拟订示范中心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有效实施,使示范中心建设成为既能满足现实需要,又有长远(超前)发展目标的本科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实验室开放管理制度范文
实验室开放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实验室管理,推动科学研究和创新能力的提升,提高实验室资源利用效率,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实验室的开放管理,包括资源共享、信息共享、合作研究等方面的内容。
第三条实验室开放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四条实验室的负责人应负责实验室开放管理的组织、实施和监督。
第五条实验室的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实验室的开放管理制度,共同维护实验室的良好秩序和公共利益。
第六条实验室开放管理制度遵循国家法律法规、科研伦理和学术规范。
第七条实验室开放管理制度的解释权归实验室负责人和实验室管理委员会所有。
第二章实验室资源共享第八条实验室资源共享是指实验室内的仪器设备、实验材料、实验数据等资源向其他实验室或科研机构提供使用。
第九条实验室资源共享应遵循公平、合理、高效的原则,资源的共享方应提出申请并符合申请条件,由实验室负责人审核。
第十条实验室资源共享的申请要求包括:资源使用的目的和内容、使用周期、使用者单位和负责人等。
第十一条实验室负责人审核通过后,由实验室管理员指导使用者进行资源共享,并记录相关情况。
第十二条实验室资源共享结束后,使用者应按照约定归还资源,如有损坏或遗失,应按照实际价值赔偿。
第十三条实验室负责人应定期评估实验室资源共享的效果,并根据评估结果进行调整和改进。
第三章实验室信息共享第十四条实验室信息共享是指实验室内的科研成果、研究方法、实验数据等信息向其他实验室或科研机构提供。
第十五条实验室信息共享应遵循公开、交流、合作的原则,实验室负责人应指定专人负责实验室信息的整理、归档和共享。
第十六条实验室信息共享的方式包括:科研成果报告、学术交流会议、学术期刊发表等。
第十七条实验室负责人应组织实验室人员定期参加学术交流活动,并鼓励其它实验室人员参加实验室的学术研讨会等。
第十八条实验室负责人应制定信息共享的具体内容和方式,并确保实验室内部的信息共享渠道畅通。
第十九条实验室信息共享应遵循保密原则,涉及商业机密、个人隐私等敏感信息,应经过相关人员批准后方可共享。
大学开放实验管理办法
大学开放实验管理办法在创新型人才培养过程中,实验教学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而开放实验教学模式则是实施创新教育,将科学研究渗入实验教学,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创新意识、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以及科学研究综合素质的重要途径。
为充分发挥实验室的资源优势,促进实验教学改,逐步形成高素质创新人才培养的新机制,规范有序地做好实验室的开放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实验室开放的原则与意义1.实验室是高等学校实施素质教育、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重要基地;实行实验室开放是充分利用实验室现有资源、提高仪器设备使用率的有效措施,同时,实验室对学生开放、为学生提供实践学习条件也是教育教学改的重要内容。
2.实验室开放工作应贯彻“面向全体、因材施教、形式多样、讲究实效”的原则,重点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动手能力。
二、实验室开放的形式与条件1.实验室开放的具体形式分为学生参与科研型、学生科技活动型、自选实验课题型、计算机应用技术提高型和人文素质与能力培养型等,采取以学生为主体、教师加以启发指导的实验教学模式。
(1)学生参与科研型开放实验:主要面向高年级本科学生,实验室定期发布科研项目中的开放研究题目,吸收部分优秀学生进入实验室参与科学研究活动。
(2)学生科技活动型开放实验:学生自行拟定科技活动课题,结合实验室的研究方向和条件,联系相应的实验室和指导教师开展小发明、小制作、小论文等实验活动。
(3)自选实验课题型开放实验:实验室发布教学计划以外的综合型、设计型自选实验课题,鼓励学生进行创新设计实验。
学生在实验中必须独立完成课题的研究方案设计、试验装置安装与调试,认真完成实验并撰写实验报告。
(4)计算机应用技术提高型开放实验:针对非计算机专业学生,利用计算机进行软件开发、课件制作、网页设计、网站建设等,提高计算机实际应用能力的实验活动。
(5)人文素质与能力培养型开放实验:结合学生社团或兴趣爱好者协会的活动内容,学生在校内各相关实验室(基地)自主进行的素质与能力培养实践。
学校实验室对外开放管理制度
学校实验室对外开放管理制度1.引言学校实验室作为科研和教学的重要场所,需要建立一套严格的管理制度来确保其正常运作和对外开放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本文档旨在规范学校实验室对外开放的管理制度,促进实验室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
2.实验室对外开放权限2.1 实验室管理部门学校实验室对外开放的权限由实验室管理部门负责授权和管理。
实验室管理部门应设立专门的实验室开放管理岗位或委派责任人,负责管理实验室的对外开放事宜。
2.2 开放对象实验室对外开放的对象主要包括以下几类:学校内部教职工和学生学校外部科研机构和合作伙伴各界人士,包括企业代表、政府官员等具体的开放对象应根据实验室的性质和用途进行合理规定。
2.3 开放权限开放对象需要提出申请,经实验室管理部门审核后,根据实验室资源的可用情况和需要,授予相应的开放权限。
开放权限可以包括访问实验室、使用设备、参与实验等内容。
3.开放管理措施3.1 申请流程开放对象需按照规定的申请流程向实验室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申请流程包括填写申请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等。
实验室管理部门应及时审核并给予回复。
3.2 开放协议实验室对外开放前,开放对象和实验室管理部门应签订开放协议,明确双方的权责和约束。
开放协议应包括开放期限、使用范围、保密义务、安全要求等内容。
3.3 开放时间和规定实验室管理部门应制定开放时间和规定,保证实验室的正常运作和安全。
开放时间和规定应根据实验室的具体情况和需要进行合理安排,并及时通知相关开放对象。
3.4 安全管理实验室对外开放时,实验室管理部门应加强安全管理,确保实验室设备、材料和实验过程的安全性。
开放对象应遵守实验室的安全规定,提高安全意识,并接受必要的安全培训。
4.监督与评估学校应建立监督与评估机制,对实验室对外开放的管理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
监督与评估应包括对实验室开放流程、开放协议执行情况、安全管理情况等的检查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及时进行改进和调整。
5.附则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学校实验室管理部门所有,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修订。
学校开放实验室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开放实验室的管理,提高实验室资源利用率,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所有开放实验室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开放实验室是指在学校正常教学时间内,对全体师生开放,供学生进行自主学习和实践活动的实验室。
第二章实验室开放原则第四条实验室开放遵循以下原则:1. 安全第一:确保实验室安全,防止事故发生;2. 公平开放:对所有学生开放,保证实验室资源公平利用;3. 科学管理:实行科学化、规范化管理,提高实验室使用效率;4. 激励创新:鼓励学生积极参与实验,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第三章实验室开放时间与对象第五条实验室开放时间:1. 周一至周五:上午8:00至下午17:00;2. 周六、周日:上午9:00至下午16:00。
第六条实验室开放对象:1. 全体在校师生;2. 在校实习生、进修生等。
第四章实验室开放流程第七条实验室开放流程:1. 学生提前向实验室管理员提出开放申请,说明实验目的、时间、所需器材等;2. 实验室管理员审核申请,确定开放时间;3. 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到实验室进行实验;4. 实验结束后,学生将实验器材归位,清理实验台面,关闭电源、水源等;5. 实验室管理员对实验室进行巡查,确保实验室安全。
第五章实验室管理制度第八条实验室管理制度:1. 实验室实行预约制度,预约成功后方可进入实验室;2. 学生进入实验室需遵守实验室规章制度,不得擅自更改实验设备、仪器;3. 实验室内的实验器材、设备仅限实验使用,不得带出实验室;4. 学生需爱护实验室内的设施,不得损坏、丢弃实验器材;5. 实验室管理员负责实验室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定期对实验室进行消毒、清洁;6. 学生在实验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应立即停止实验,报告实验室管理员,并按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第六章附则第九条本制度由学校实验室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注:本制度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完善。
实验室开放管理制度范本
实验室开放管理制度范本实验室是高校实施素质教育、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的基地。
店铺今天为你整理了实验室开放管理制度范本,希望对大家有帮助!实验室开放管理制度范本篇一一、开放的时间及要求1、实验室开坚持“面向全体、形式多样、讲究效率”的原则,积极创造学生进行实验活动的环境,激发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发挥特长。
2、开放时间上坚持保证正常实验、实训教学的前提下,为广大学生提供尽可能多的时间,确保1-7小组模式学生的学习,同时满足学生专业实训的需求。
3、实验室向学生开放采用以学生为主体,开放时间分为课余开放、预约式开放、阶段式开放(周六、周日、假期)。
二、开放的组织实施1、实验中心主任具体负责实验室开放工作的组织实施。
2、实验室应采取轮休“值班制”的运行管理模式,积极发挥实验室协管学生的作用,力求高效。
3、每学期开学初,实验中心应将本学期开放的形式、时间、和地点等报院系,由院领导审核后,统总在科技楼4楼向学生公布。
4、1-7学生可根据自己的特长和兴趣,选择实验室拟定的实验室开放内容,也可自拟实验项目到实验室预约开放时间。
5、实验室应根据参加开放实验学生人数和实验内容等情况,做好相关的后勤保障工作。
因故实验室不能开放的要提前在科技楼四楼张贴通知、公告,告知学生。
6、实验室开放时,正常上班期间的开放由实验室老师具体负责,在一定的时间内要到各开放实验室进行巡查,对学生进行相关指导。
凡非工作时间内的开放,由一名实验室教师带班,各实验室配备1名协管学生值班,解决开放时出现的故障,及时处理突发性事件,确保实验室开放的顺利进行。
7、学生进入实验室必须出示相关证件(学生证或学校准考证),凡是没有证件的学生一律不准进入实验室,在整个学习过程中必须将证件放在桌子上以备检查。
8、学生在实验室学习室应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
损坏仪器设备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9、学生在实验项目完成后,应向实验中心提交相关实验成果,实验室须做好成果收集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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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大学实验室开放管理办法
为了充分发挥实验室的资源优势,促进实验教学改革和资源共享,创造良好的育人环境,建立有利于高素质创新型人才培养机制和以人为本的实验教学管理制度,特制定本办法。
一、总则
第一条实验室面向学生开放是高等学校培养适应新世纪国家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需要的具有国际竞争能力的高素质创新型人才的客观要求。
实验室对学生开放,能够最大限度地发挥实验资源效益;能够给学生一个自主发展和实践锻炼的空间;能够激发学生的创新热情和兴趣。
对于全面培养学生的科学作风、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具有重要的作用。
第二条全校教学管理各部门应重视实验室向学生开放工作,把实验室开放工作作为教学改革的重要内容。
学校鼓励实验室采取多种形式对学生开放;各学院(实验室)应充分利用现有实验室条件或创造必要的条件,统筹规划实验室开放工作。
第三条实验室向学生开放工作要贯彻因材施教、形式多样的原则。
开放型实验教学内容主要是指学生教学计划外的实验项目,所开设的实验内容应以培养学生的创新和实践能力为出发点。
二、实验室向学生开放的形式
第四条实验室向学生开放的具体形式分为参与科研型、科技活动型、自选课题型和文理渗透型等,采取以学生为主、教师加以启发指导的实验教学模式。
1.参与科研型开放实验:主要面向高年级本科学生,实验室定期发布开放研究实验题目,吸收部分优秀学生早期进入实验室参与教师的科学研究活动。
以学生参加科研活动的阶段性成果(实物或论文或总结报告等)和指导教师的考核评价作为成绩和学分的评定依据;
2.科技活动型开放实验:学生自拟活动课题,结合实验室的专业方向和条件,联系相应实验室和指导教师开展实验活动。
以学生活动的阶段性成果(实物或论文或总结报告等)和指导教师评价作为成绩和学分的评定依据;
3.自选课题型开放实验:实验室鼓励学生进行教学计划以外的综合型、设计型、应用型自选实验。
学生在实验中必须独立完成课题的方案设计,完成实验并撰写实验报告。
以实验成果(实物、论文或实验报告等)和指导教师评价作为成绩和学分的评定依据;
4.文理渗透型开放实验:鼓励文科学生在校内各实验室利用实验条件进行能力培养,
以实验成果(实物、论文或实验报告等)和指导教师评价作为成绩和学分的评定依据。
三、实验室开放的组织实施
第五条实验室向学生开放工作在主管校领导的统一领导下,由教务处、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协调组织并具体实施。
学院教学与实验室工作主管负责人直接领导本学院的实验室开放工作,充分发挥学院实验室管理的作用。
第六条学校设立开放实验专项基金。
开放实验专项基金主要用于补贴学生参加开放实验所需材料消耗费、水电费用和指导教师实验津贴等,不列支其他费用。
第七条开放实验项目由各实验室提出,经学院同意后报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会同教务处审定。
第八条各学院按审定批准后的开放实验项目组织实施。
第九条各实验室在开放实验项目结束后,将开放实验的情况(学生实验报告、开放实验项目记录表等)报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按审定的标准发放开放实验专项经费。
四、鼓励与奖励办法
第十条开放实验纳入学生实践教学环节,鼓励学生利用课余时间参加实验室开放活动。
学生参加开放实验的成绩经考核后参照实践教学环节学分管理办法计算学分,本学分最多不超过3分,该学分可替代选修课程学分。
对参加开放实验中表现突出的或完成具有独创性的成果的学生,经两位指导教师考核和推荐,经校实验室工作委员会认定后,作为优先推荐保送研究生和评审奖学金的条件之一。
第十一条鼓励和支持实验技术人员和教师开放实验工作。
参照学校有关实践教学指导教师工作量与酬金计算办法,结合所指导开放实验的类型、学时数、学生人数按难度系数(1.0—3.0)由所在院系计算核定指导人员开放实验的工作量和津贴。
第十二条学生通过开放实验取得成果,可以申报各种评奖。
学生开放实验项目通过参赛获得国家级奖项的,指导教师可以申报年度校优秀教学成果一等奖;获得省部级奖项的,指导教师可以申报年度校优秀教学成果二等奖;所在实验室可进一步申报学校优秀教学成果集体奖。
第十三条指导教师已享受开放实验津贴的,不再享受超工作量酬金。
五、附则
第十四条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