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重病人转诊转院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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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危重病人转诊转院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医院危重病人的管理,保障病人的生命安全,防范医疗纠纷和医疗事故的发生,同时也是为了保障危重病人转送到上级医疗机构,能够得到更方便及时有效的治疗,南阳医专第一附属医院危重病人转诊转院管理规定,敬请全院医务人员从即日起共同遵守执行。

1、凡通过经治医生(包括门诊医生和住院部医生)详细检查,并请住院部主任或上级医师会诊后诊断为危重病人,且又限于医院现有设备和技术水平,不能得到及时有效治疗须及时转院者,请立即先报告院长或院行政办公室,院领导作出相应指示后则立刻转院。但如在紧急情况下可边转院边向院领导汇报。

2、凡一切转院的病人,转院医生必须及时认真填写《南阳医专第一附属医院危重病人转送登记本》,转院医生、护士和驾驶员都必须签字。

3、凡转送病人所发生的费用,由转院医生负责如数收缴到医院收费室;如病人转院后不能及时付费,而由上级医疗机构代收费用,仍由转院医生负责填写所产生的转院代收费用。

4、转院所产生的收费项目和费用,一切均按南阳市物价局最新版核准的收费标准执行。

5、对于危重病人转诊转院,应由我院具有相应执业资格的医生

和护士,通过医院救护车转送到上级医疗机构就治,私自转送病人一切不良后果均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6、凡发现危重病人转院未向院领导汇报或请示的,且未及时填写《南阳医专第一附属医院危重病人转送登记本》者,每发现一例转院医生和护士共同承担转院病人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并按每例每人100元扣除医生护士当月奖金。《南阳医专第一附属医院危重病人转送登记本》使用情况由院行政办公室抽查。

7、在上级医疗机构所代收的转院费用,由院行政办公室负责统一结账,其他任何人都不得结账,所结费用统一交医院收费室。院行政办公室每月底统计后上报院长审阅。

南阳医专第一附属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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