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职务任免管理办法(最新版)
干部职务任免管理办法范本
干部职务任免管理办法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干部职务任免管理,加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事业单位等组织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提高干部选拔任用的科学性和规范性,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干部职务任免旨在依法合规、公开公正、选贤任能、科学管理、激励干部、激发创新,真实反映干部素质和能力,促进各级干部在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提高工作能力水平、推动组织发展和服务全局中的作用发挥。
第三条干部职务任免应遵循公平竞争、择优录用、科学斟酌的原则,坚决反对一刀切、拉关系、捞亲戚、选老同学、排山倒海和高支出等不正之风。
第二章干部选拔任用的组织程序第四条干部选拔任用应坚持公开报名、择优录用,选拔依据是干部素质和能力。
第五条干部选拔程序包括申报、资格审查、考核、选拔结果公示、任免等环节。
第六条干部申报(一)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岗位需要经过干部任免程序的,应当进行干部申报。
(二) 干部申报应公示通知,吸引广大干部报名,公示广泛参与的条件和程序。
第七条干部资格审查(一) 干部选拔机构对申报的干部进行资格审查,核实符合条件的,进入下一环节;不符合条件的,予以淘汰。
(二) 干部资格审查应公开透明,确保无歧视、无偏见。
第八条干部考核(一) 在干部资格审查合格的基础上,进行干部考核。
(二) 干部考核应采取多元评价方式,充分考察干部的政治素质、工作能力、道德品质等方面。
第九条干部选拔结果公示(一) 干部考核结束后,应当公示干部选拔结果。
(二) 干部选拔结果公示应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第十条干部任免程序(一) 干部选拔结果公示期满,经上级机关批准后,进行干部任免。
(二) 干部任免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进行,确保公正、公平、公开。
第十一条干部选拔任用应当坚守政治底线、荣辱观念、廉洁自律和法纪意识等原则。
第三章干部职务任免的依据与方式第十二条干部职务任免的依据主要包括干部选拔考核结果、组织工作需要等。
第十三条干部职务任免的方式主要包括正式任命、临时委托、代理或轮岗。
人事职务任免管理制度
人事职务任免管理制度概述:人事职务任免管理制度是组织机构为了有效管理人员,合理配置资源,确保组织运转顺利而建立的制度。
本文将从职务分类、任免程序和管理原则三个方面对人事职务任免管理制度进行详细分析说明。
一、职务分类:根据不同组织的实际需求和规模,职务可分为三类:管理职务、技术职务和支持职务。
管理职务包括高、中、低层级职务,主要负责决策和资源管理。
技术职务则专注于实际操作和技术研发工作。
支持职务则是组织运作的后勤和行政支持。
二、任免程序:(一)职务职责规定:在制定任免程序之前,组织机构需要明确各职务的职责和要求,以确保任免的准确性和合理性。
(二)职务空缺申报:当某一职务出现空缺时,组织机构需要发布职务空缺公告,并接受内部员工的申报。
(三)申报审查:经过初步筛选后,组织机构进行进一步的申报审查,包括笔试、面试等环节,以评估申报人的能力和胜任程度。
(四)任免决策:通过综合考虑申报人的综合素质、工作经验和组织需求,组织机构进行最终的任免决策。
(五)新任职员培训:一旦任命新的职务人员,组织机构应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指导,以确保其能够胜任新的职责。
三、管理原则:(一)公平公正:人事职务任免应当依据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不能偏袒个人或特定群体。
(二)能力优先:在人事任免中,应优先考虑申请人的能力和胜任程度,确保能够选拔到最适合的人才。
(三)激励机制:人事职务任免应设立激励机制,即根据工作绩效和表现进行奖励和晋升,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和进取心。
(四)考核评价:及时进行职务人员的考核和评价,以评估其工作表现和能力发展,为后续的任免决策提供参考。
(五)培训发展:组织机构应提供必要的培训和发展机会,帮助员工不断提升自己的能力和素质,在职务任免中具备更大的竞争力。
结论:人事职务任免管理制度对组织机构的健康运作起着重要的作用。
通过合理的职务分类、科学的任免程序和正确的管理原则,可以有效提高组织的运营效率和员工的工作积极性。
职务任免管理制度最新
职务任免管理制度最新一、总则为加强对职务任免事务的管理,规范工作程序,提高任免决策的科学性和公正性,特编订本制度。
二、任免对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职务的任免规定,包括但不限于领导岗位、专业技术岗位、行政后勤岗位等。
三、任免程序1. 提名:公司对需要进行职务任免的岗位进行调研和评估,确定候选人选名单。
2. 推荐:经过初步调研和评估之后,公司相关部门向公司领导提出职务任免的推荐意见。
3. 审批:公司领导根据推荐意见,对候选人进行综合评估,确定最终任免决定。
4. 公布:公司领导对职务任免决定进行公示,向公司全体员工通报相关信息。
五、任免条件1. 选拔任用人员,必须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工作能力和团队合作意识。
2. 选拔任用干部,必须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3. 选拔任用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和较强的学术研究能力,具备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团队协作精神。
4. 具体职务任免条件由公司决定,任免对象需要符合公司的相关要求。
六、办理手续1. 职务任免手续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办理,确保流程合规。
2. 职务任免手续需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步骤进行,不得擅自变更。
3. 职务任免手续需及时办理,确保任免决定能够得到有效执行。
七、任免效力1. 职务任免决定自公司领导签署之日起生效。
2. 职务任免决定一经颁布,任免对象应当及时履行新职责,配合相关工作。
3. 公司领导对职务任免决定负有最终解释权。
八、违反处理对违反职务任免制度的行为,公司将给予相应的处理措施,严肃处理违规行为。
九、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2. 其他未尽事宜,由公司领导根据实际情况做出相应处理。
以上为公司职务任免管理制度,望各位员工严格遵守各项规定,确保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干部任免管理制度
干部任免(调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健全选拔任用降职干部的科学机制,全面公平公正的处理干群关系,完善人力资源对于干部的选拔、调动、任免环节,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此管理办法适用于本公司各部门经理、各车间工段长的晋升、降职和调动。
第三条本管理制度中干部定义:本公司的部门经理、副经理、分厂厂长、工段长、副工段长(班组长)。
第二章管理权限第四条人力资源部负责审核各部门干部的晋升、降职和调动的手续及相关材料的存档。
第五条工段长、副工段长(班组长)级别干部的晋升、降职和调动是由部门经理或分管副总提出申请,由人力资源部进行审核,呈分管副总、总经理及董事长核定签批。
第六条部门经理、副经理、分厂厂长一级别干部的晋升、降职和调动由分管副总以上级别人员提议交人力资源部进行报备,并呈总经理和董事长核定。
第七条经公司领导班子会做出的干部任免决定,由战略规划部根据会议纪要下发公司红头文件进行任免,由人力资源部通知本人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第三章干部调动内容第八条干部调动分为晋升、降职和调动。
第九条不在本制度第三条范围内的普通员工职位晋升成为干部的,或干部降职成为普通员工的,均在本制度管理范围内。
第十条干部调动可分为部门内和部门之间:(1)部门内:指员工在本部门内的岗位变动,由各部门经理根据部门实际情况,提出晋升或降职申请,填写《干部(晋升/降职/调动)申请表》,经人力资源部审核,分管副总、总经理、董事长批准后,安排到新的岗位,并报人力资源部存档。
(2)部门之间:指干部在公司内部各部门之间的流动,由拟调入部门经理填写《干部(晋升/降职/调动)申请表》,由所涉及部门的经理批准并报分管副总、总经理、董事长批准后,交由人力资源部存档。
(3)由公司会议确定的人员晋升或降职,以战略规划部所发任免为准,不需填写《干部(晋升/降职/调动)申请表》,人力资源部留存此会议纪要存档。
第四章晋升条件(是否有必要列出)第十一条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干部晋升条件的审核:第十二条公司各级别员工,在原工作岗位上工作满半年以上时间(含试用期工作时间),经部门经理或分管副总及以上级别领导评定工作表现优秀,绩效考核成绩B级以上具备晋升条件。
干部人员任免管理办法[1]
山西地方电力有限公司离石分公司班组长及以上管理人员任免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科学规范的选拔任用制度,形成有效的选人用人机制,建设知识化、专业化、敢于担当、清正廉洁、奋发有为、结构合理的干部队伍,根据晋能集团《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细则》(晋能党字〔2015〕72号)和《领导人员职数配备管理暂行规定》(晋能组人字〔2014〕261号),结合晋能电力集团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晋能电力集团干部任免实行分级管理。
晋能电力集团管理的干部范围为:晋能电力集团本部部门中层正职、副职,晋能电力集团非发电直属企业班子正职、副职,地电公司、资产公司、环保工程公司所属企业班子正职。
第三条干部职数配备(一)晋能电力集团本部实行大部制设置,原则上部门设正职1人,副职1—2人。
(二)配电企业领导人员职数原则上为4-5人。
(三)晋能电力集团其他全资控股公司领导人员职数原则上为3-5人。
(四)各级公司原则上不设助理职位,确因工作需要,可设副总师1-3人。
第四条选拔任用领导干部须坚持下列原则(一)党管干部原则;(二)重品行、重基层、重公论、重实绩、重发展的原则;(三)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四)组织选拔、内部竞聘和外部公开选聘相结合的原则;(五)按照职数规定配备干部的原则;(六)民主集中制原则;(七)按程序办事的原则。
第二章选拔任用条件第五条选拔任用领导干部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一)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经得起各种风浪考验;(二)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实践经验,有胜任本职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三)坚持原则,敢抓敢管,清正廉洁,顾全大局,作风民主,注重团结协作;(四)符合国有企业干部任职回避的有关规定。
第六条晋能电力集团管理的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应当具备下列基本资格:(一)提任晋能电力集团本部部门中层正职,所属企业班子正职的干部,应当具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基层单位工作经历,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确因工作需要可放宽至48周岁。
干部任免管理办法
干部任免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机构干部任免管理工作,促进机构干部管理工作的制度化,推动机构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的逐步提高,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各寿险分支机构A类干部晋升的选拔推荐(A类干部任何其他形式的变动不在此列)和B类、室主任级干部的任免。
A类干部晋升的选拔推荐和个险系列B类、室主任级干部的任免由总公司寿险人事行政部负责;团险和银行保险系列B类、室主任级干部的任免由总公司上海本部人力资源部负责。
第三条机构A类干部晋升:机构有选拔推荐权,但考核任免由总公司负责;机构B类干部任免:由机构负责干部的材料呈报、发文以及日常管理、考核等,总公司负责资格认证及任免核准审批;机构室主任级干部任免:由机构负责干部的材料呈报、发文以及日常管理、考核等,总公司负责审核任职条件。
第二章机构干部晋升的原则及条件第四条晋升的原则(一)干部晋升应坚持德才兼顾、任人为贤,既重业绩能力,又重发展潜力的原则;(二)干部晋升应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和公司规定的组织架构设置状况进行,不得因人设岗。
原则上每个职能部门只配备1个负责人,室主任的晋升必须符合三人以上设室的原则;(三)干部晋升考核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应严格经过工作业绩、职业操守和胜任素质三把尺子的筛选;(四)机构干部晋升人选原则上应从潜力人员名单或接班人计划中产生,同时遵循逐级提拔的原则,A类干部应从B类(B类职级)干部中选拔,B类干部原则上应从室主任(室主任级)干部中选拔,并具有总公司原任职批复。
第五条晋升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一)学历:原则上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即正规院校脱产学习的毕业生;但年龄在三十岁以上,能力很强、潜力较大,为公司做出突出贡献者,学历可放宽至正规院校脱产专科,并通过在职学习达到本科或以上学历;(二)任职资格:A、B类干部晋升必须参加总公司举办的干部晋升培训班并取得任职资格。
第六条 A类干部的晋升(一)A类干部的晋升是指由B类干部晋升为A类干部。
2023修正版人事录用与任免管理办法
人事录用与任免管理办法人事录用与任免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统一人事录用与任免管理工作,提高录用与任免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公正性,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单位的人事录用与任免管理工作。
第二章人事录用管理第三条录用程序1. 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应进行面试或笔试。
2. 面试或笔试结果应经过公示,并记录在人事档案中。
3. 根据面试或笔试的成绩,按照合理比例选择录用人员。
4. 录用通知书应当详细说明录用人员的工作岗位、薪酬福利等事项。
第四条录用标准1. 录用人员须具备与工作岗位相符合的学历、专业背景、技能和工作经验。
2. 录用人员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年龄、身体健康和政治审查等条件。
3. 录用人员应具备良好的道德操守和职业道德。
第五条录用合同1. 对于录用人员,应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2. 录用合同应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工作内容、薪酬福利、试用期等事项。
第六条试用期管理1. 录用人员应按照合同规定的试用期进行工作。
2. 在试用期内,单位应对录用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评估其工作表现和适应能力。
3. 试用期满,单位应向录用人员发放正式编制的工作合同。
第三章人事任免管理第七条任免程序1. 任免工作应按照法定程序进行,经单位领导审批后方可生效。
2. 任免决定应向被任免人通知,并在人事档案中做相应记录。
第八条任免对象1. 任免对象包括晋升、调整或解聘现有员工,以及新聘人员的岗位职级确定。
2. 任免对象应根据其工作表现、能力水平和工作需要做出合理决策。
第九条选拔任用1. 选拔任用应确保工作岗位的匹配度和人岗匹配程度。
2. 选拔任用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避免任人唯亲和利益输送等不正当行为。
第十条人事任免文件的管理1. 所有人事任免决定应及时归档并建立档案数据库。
2. 人事任免文件应保存完整和真实,并设置相应的权限和保密措施。
第四章附则第十一条本办法解释权归本单位人事部门所有。
2023年干部职务任免管理办法
2023年干部职务任免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干部职务任免工作的管理,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确保选拔任用干部的公平、公正、公开,进一步提高党和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队伍的素质和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干部任免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对象本办法适用于党和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的担任职务的领导干部任免工作。
第三条基本原则任免干部职务工作应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坚守公平公正原则,严格依法依规操作,注重选优配强,突出德才兼备,着眼遵纪守法,重视实干能力,确保选拔任用干部符合党和国家的要求。
第四条重要任务任免干部职务是党和国家重大政治任务,必须高度重视。
任免干部必须深入调研、广泛听取意见,依法做出正确决策,确保选拔任用干部的科学性、公信力。
第五条领导责任党和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应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领导,落实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建立健全任免干部职务的工作机制,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符合党和国家的要求。
第二章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第六条工作规划党和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应根据工作需要和发展要求,制定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划,明确工作内容、任务、时限和责任部门。
第七条调研论证任免干部职务前,应进行充分的调研论证工作。
调研论证主要内容包括干部政治思想、能力素质、工作业绩等。
通过听取意见、查看档案材料、组织述职评议等形式,全面了解被任命或有意任命干部的情况。
第八条听取意见任免干部职务前,应广泛听取领导干部、党员群众、群众组织以及其他相关人员对干部的评价和意见。
听取意见可以采取述职评议、个别谈话、问卷调查等方式。
第九条报告审查任免干部职务前,应将有关情况以报告形式上报审批机关。
报告内容应包括干部个人基本情况、工作业绩、能力素质等方面的情况,及听取意见的情况。
审批机关应认真审核报告,依法依规做出决策。
第十条公布任免结果任免干部职务后,应及时公布任免结果。
公布结果应公平公正,不得泄露被任命干部的个人隐私。
干部职务任免管理办法范文
干部职务任免管理办法范文干部职务任免是一项重要的管理工作,对于组织机构的正常运行和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为了规范干部职务任免的程序和方式,维护干部队伍的稳定和建设,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干部职务任免管理办法是必要的。
一、总则(一)为了加强对干部职务任免的领导,确保干部队伍的健康发展,制定本办法。
(二)干部职务任免应当坚持集体决策原则,充分发挥干部竞争上岗和干部考核评价的作用。
(三)干部职务任免的依据是党的干部工作方针、政策和规定,结合工作需要和个人能力。
二、任免程序(一)干部职务任免应严格按照程序进行,包括以下环节:1.干部职务空缺的提报:有关单位应及时向上级单位报告干部职务空缺和任免的情况,并提出建议。
2.干部职务的公示:对于一些重要职务的任免,应当进行公示,征求意见,确保程序公开透明。
3.干部职务的推荐和考察:由上级单位或组织根据职务要求,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干部人选的推荐和考察。
4.干部职务的决策:干部职务的决策应在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集体讨论决定,确保决策科学合理。
5.干部职务的任命:干部职务的任命应当由上级单位或组织负责,对于重要职务的任免,应当报请上级审批。
(二)干部职务任免的程序应当严格遵守,不得违反组织纪律和干部法规。
三、任免原则(一)干部职务任免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德才兼备原则:干部应具备良好的品德素养和优秀的专业能力,能够胜任所担任的职务。
2.公平公正原则:干部职务任免应该公平、公正,不得搞任人唯亲、任人唯故、任人唯资。
3.岗位需要原则:干部职务任免应当根据工作需要和个人能力相结合,确保干部适岗任职。
4.民主集中原则:干部职务任免应当充分发扬民主,集中党内民主的优势,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二)干部职务任免的原则应当贯彻到每个环节,确保任免工作的公正和规范。
四、任免依据(一)干部职务任免的依据是党的干部工作方针、政策和规定,包括:1.党的组织原则和组织制度。
干部职务任免管理办法模版
干部职务任免管理办法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干部职务的任免程序,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提高干部选拔任用的科学性和公平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对干部职务的任免工作。
第三条干部职务的任免应当坚持党的领导,落实干部深入基层任职、干部挂职锻炼等制度,注重能者上、庸者下,秉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推动干部队伍优化配置。
第二章干部职务的任免条件第四条任命干部职务时,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党风和政治品质;(二)具备执政者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具备较高的业务素质;(三)具备必要的领导能力,具有组织协调、沟通有效、决策果断的能力;(四)充分身体健康,能够适应工作所需的条件和环境;(五)其他相关条件。
第五条干部职务任免应当严格按照干部选拔任用的程序进行,不得有违规操作。
第三章干部职务的任免程序第六条干部职务的任免程序一般包括以下环节:(一)提出干部职务任免的提名;(二)组织干部考察;(三)确定干部职务任免的决策;(四)通知干部职务任免的结果。
第七条干部职务任免的提名应当由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确定,任命单位应当充分考虑干部职务任免的专业性和实际需求。
第八条干部考察应当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尊重干部的真实表现,充分听取干部工作所在单位和相关组织的意见,确保考察工作的科学性和全面性。
第九条干部职务任免的决策应当由专权机关依法进行,依据干部考察结果,充分发扬民主集中制的原则,确保决策权的集中统一。
第十条干部职务任免的结果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被任用人,并向社会公布,保障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四章干部职务的任免权限第十一条国家机关的干部职务任免由人事部门负责,具体权限由中央人事部门根据职责划分确定。
第十二条事业单位干部职务任免由单位管理部门负责,具体权限由单位确定。
第十三条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务任免由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的管理机构负责,具体权限由单位确定。
干部管理办法最新
干部管理办法最新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建立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科学规范的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形成公司富有生机与活力、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选人用人机制,推进干部队伍的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进一步保证公司发展目标的全面实现,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中层干部包括:总经理助理、部门经理和部门副经理。
第三条、选拔任用中层干部,必须坚持以下原则:1、组织选拔与引入市场机制相结合的原则;2、民主集中制的原则;3、任人唯贤、德才兼备、优化结构、注重实绩的原则;4、按程序进行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5、分类分层管理,“谁任命,谁管理,谁考核”。
第四条、选拔任用中层干部,必须适应公司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企业发展的要求,注重选拔任用优秀年轻干部。
第二章选拔任用的条件第五条、中层干部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1、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政治素质、组织管理能力和专业知识。
2、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坚持原则;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不搞形式主义。
4、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有民主作风,有全局观念,善于收集正确意见,善于团结同志。
第六条、选拔担任中层干部职务的,应当具备下列资格:1、一般应具备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特殊优秀的人才可放宽为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2、应具备有三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3、由副科级提正科级职务,原则上要在副科级岗位工作满两年;由下一级提任上一级正科原则上应在下一级正科岗位任职满三年。
4、企业领导一般应逐级提拔,对特别优秀、有突出贡献的人才,可破格提拔但不得越两级,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程序从严掌握。
第三章中层干部的推荐和选拔第七条、积极探索适应现代企业制度条件下的选人用人机制,把组织推荐考察和引入市场机制相结合。
第八条、拟任中层干部职务的初步考察人选主要是由民主推荐、组织推荐、公开选拔和竞聘上岗等方式产生。
第九条、民主推荐的条件:1、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履行职责所需的`政治理论水平;2、有岗位所要求的任职资格或相关经历;第十条、民主推荐。
干部职务任免管理办法范文
干部职务任免管理办法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干部职务任免管理,准确行使干部职务任免权,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责任制,根据党的有关方针政策,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干部职务任免应坚持选拔任用优秀人才、发挥人才优势、实现干部队伍建设目标、提高组织体系效能的原则。
第三条干部职务任免应坚持干部选拔任用“四个服从”:服从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服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服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权权限,服从干部选拔任用的专业标准和能力要求。
第四条干部职务任免应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广泛发扬民主,形成合力,避免个人或小团体的意志干预干部职务任免决策。
第五条干部职务任免应坚持以德为先,实事求是,科学决策,健全制度,确保各级干部职务任免工作正确、公正、透明。
第二章任免程序第六条干部职务任免应坚持“四个环环相扣”的原则,即推荐环节、审核环节、决策环节、公示环节。
第七条干部职务任免的推荐环节应坚持集体议事、竞争上岗、选拔优胜、任用适当的原则。
第八条干部职务任免的审核环节应查正核实干部个人的基本情况、履职情况、廉政情况等。
第九条干部职务任免的决策环节应坚持党委(党组)集体决策、上级党组织批准的原则。
第十条干部职务任免的公示环节应做到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广大干部和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第三章任免依据第十一条干部职务任免依据包括但不限于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中央和地方重大政策决策部署、工作需要、考绩、廉政等。
第十二条干部职务任免依据应具备科学性、公正性、权威性、权益性、可操作性的要求。
应基于干部个人的能力素质和岗位要求的匹配度,采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法,综合考量岗位履职能力、工作实绩、廉政表现等因素,全面客观评价干部综合素质和能力水平。
第十三条干部职务任免的决策应坚持权证分离、透明公开、程序合规、责任落实、纪律约束的原则。
第四章廉政要求第十四条干部职务任免应坚持以德为先的原则,注重干部的政治品质、道德品质和职业操守。
干部职务任免管理办法
干部职务任免管理办法
是指组织机构依据法定程序对干部职务进行任免的规定和程序。
其目的是规范和规定干部职务的任免程序,确保任免工作的公正、公平、公开,促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
干部职务任免管理办法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 任免的原则和基本条件:规定了任免干部职务的基本原则和条件,如政治条件、工作能力、品德操守等。
2. 任免的程序:规定了干部职务任免的程序,包括提名、考察、筛选、审批等环节,明确了权责分工和程序要求。
3. 任免的方式和形式:规定了任免干部职务的方式和形式,可以是任命、免职、调整等。
4. 任免的责任和监督:明确了领导干部在任免工作中的责任和义务,以及相关监督机制和措施,确保任免工作的公正、公平、公开。
5. 任免的资源和条件:明确了任免职务所需的资源和条件,包括招聘渠道、选拔标准、资格条件等。
干部职务任免管理办法是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重要依据,对于确保干部队伍的质量和能力,维护组织机构的稳定和正常运行具有重要意义。
同时,该办法也是组织机构履行干部管理职责的重要工具,可以帮助组织机构更好地落实干部任免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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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任免管理办法
干部任免管理办法为进一步规范集团干部任免管理工作,提高干部综合素质,加强集团对干部的监督管理,促进干部队伍建设,保证集团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集团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适用对象:集团副经理(含)以上干部、各项目部(子公司)副总经理(含)、总经理助理(含)以上干部。
二、管理范围:(一)干部的选聘、任免;(二)干部的岗位调整;三、干部任免的时间:集团干部任免原则上为一年两次,即年中与年末各一次,除公司经营或人事变动导致的特殊情况外,一般不中途任免干部。
四、干部任免管理决策形式为集团高管会投票通过。
五、干部任免管理的程序:集团干部任职一般应符合以下决策程序:核定需求、确定人选、组织考察、征求意见、会议决策、职前谈话、廉洁审核、任前公示、集团发文公示。
(一)核定需求:1、根据部门编制确定是否为缺岗补岗;2、根据部门工作需要确定是否新增岗位。
(二)确定人选:1、确定人选有内部推选、外部选聘方式,应本着同等条件下先集团内部推选再外部选聘的原则确定人选;2、干部的任职资格:(1)具备一定年限的工作经历和管理经验,熟悉和精通业务,有丰富的专业知识,较强的管理能力,敢于担责,诚实守信;(2)服从工作安排,具有履行职责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开拓进取精神;(3)作风民主,善于团结同事,沟通协调能力强;(4)廉洁自律,身体健康,适应岗位需要。
(5)内部提任员工的要求:①提任集团总监级及以上干部的,应在副总监级岗位上任职满1年,近一年绩效考核平均分在85分以上;②提任副总监级的干部的,应在正经理级岗位上任职满1年,近一年绩效考核平均分在85分以上;③提任集团部门正职/各项目部(子公司)总经理(经营责任人)的,应在副经理级岗位任职满1年,近一年绩效考核平均分在85分以上;④提任集团部门副职/各项目部(子公司)副总经理的,应在部门或项目公司任职满半年,近一年绩效考核平均分在85分以上。
3、内部推选可由个人自荐,各部门、各项目部(子公司)推荐,集团高管提名。
2023年干部职务任免管理办法
2023年干部职务任免管理办法是指在2023年对干部职务的任免进行规范和管理的具体实施细则。
本办法旨在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确保干部队伍的优化和健康发展,进一步提高干部队伍的素质和能力,为实现党的各项事业发展目标提供坚实的组织保证。
一、基本原则1. 依法依规,严格任免干部。
任免干部必须符合党的干部选拔任用方针政策,严格按照程序和要求进行,确保公正、公平、公开。
2. 综合素质,能力优先。
任免干部要以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为重点,注重选拔具备正确的政治方向、良好的工作作风和团结协作能力的干部。
3. 突出职责岗位,重视专业背景。
针对不同职位的要求,重视干部的专业背景、学历和工作经验,确保任命的干部能够胜任所担任的职责。
4. 考核评价,实行精细化管理。
对干部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的考核评价,按照综合考核结果制定任免方案。
5. 内部循环,激发干部积极性。
优先从内部选拔任用干部,发挥内部培养、选拔和晋升机制的作用,激发干部积极性和创造性。
二、任免程序1. 责任规范,明确分工。
党委、组织部门负责制定工作计划和方案,明确各级干部职务任免的权限和责任。
2. 提名推荐,加强选派。
各级党组织要加强对干部的提名推荐,对干部进行严格审核和评估。
重要职务的任免要经过上级党组织的审批和批准。
3. 综合考核,全面评估。
通过个人档案、考核报告、民意调查等方式,对干部的政治表现、业绩成就、作风纪律等进行全面评估。
4. 职务任免,科学制定。
根据干部的综合考核结果和岗位要求,科学制定任免方案,确保选优配强、干部适岗。
5. 任免公示,接受监督。
对任免干部的名单要进行公示,并接受群众的监督。
公示期内,群众可对任免结果提出意见和建议,组织部门要认真研究并及时回复。
三、选拔任用1. 严格考察,杜绝虚假。
对干部进行综合考察,了解其政治表现、工作经验、能力水平等情况。
严禁虚报、瞒报干部的相关信息。
2. 岗位要求,精确匹配。
根据各岗位的职责要求,确保任免的干部胜任相关工作,并在工作中能够发挥潜力和优势。
职务任免管理制度范文
职务任免管理制度范文职务任免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职务任免程序,确保人事工作的公平、公正和透明,提高单位职务任免工作的科学性和权威性,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务员职务任免、企事业单位中高级职务的任免以及其他相关职务任免工作。
第三条职务任免应当坚持以下原则:(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的原则,确保选拔任用的公正性和合理性;(二)坚持能上能下、优胜劣汰的原则,确保职务任免工作与个人素质和绩效能力相对应;(三)坚持高素质干部选拔任用的原则,确保干部队伍的稳定和长远发展。
第四条职务任免工作应当遵循任人唯贤、公海雇船的原则,根据工作需要、岗位要求和人员条件,在选拔任用过程中,充分调查核实和科学评估候选人的各项素质和绩效表现。
第五条职务任免工作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的规定进行,防止任人唯亲、权力寻租等不正之风的产生。
第六条职务任免工作应当及时公布结果,并向候选人和单位其他相关人员做出解释和反馈。
第二章职务空缺申报第七条职务空缺申报是指单位对空缺职务的依法依规告知,并向干部推荐组织进行申报的程序。
第八条职务空缺申报的内容应当包括空缺职务的类型、级别、岗位职责、工作要求、资格条件、任职期限等。
第九条职务空缺申报应当公开透明,向单位内部所有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公开,确保公开、公正、公平。
第十条单位应当建立职务空缺申报制度,明确申报程序和要求,并向单位内部公示。
第十一条单位应当制定相关工作流程,明确职务空缺审核、公示和筛选的时间节点。
第十二条申报过程中,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进行公示,并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和资格评估。
第十三条职务空缺申报结果应当及时公布,并向未被推荐的申请人做出解释和反馈。
第三章职务选拔任用第十四条职务选拔任用是指通过公开竞争、选拔考察等程序,确定合适人选并办理职务任免手续的过程。
第十五条职务选拔任用工作应当按照岗位要求和人员条件,合理设定选拔标准,科学评估候选人的能力、素质、经历和绩效。
干部任免管理办法
干部任免管理办法1.目的为规范公司干部任免工作,合理地配置公司人力资源,提高管理人员整体素质,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2.原则2.1 实行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用人原则,将合适的雇员及时调整到合适的工作岗位。
2.2 重视每个雇员的价值,在人事任免方面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2.3 鼓励雇员团结、奋进、创新,并为爱岗敬业、进取创新、业绩出色、能力出众的雇员提供晋升和发展的机会。
3.适用范围适用于编制内实习组长级以上管理干部的人事任免。
4.任免权限表1:组长级以上管理干部对应的审批权限所有的干部任免的决定权是在符合干部考核规定的基础上获得的。
如果是违规的提拔任命及免除干部,上级部门领导至公司最高领导可以进行干涉或者取消任免。
5.任免程序5.1 通过招聘形式的任免程序:5.2 通过管理层会议讨论决定的任免程序重要事例说明:包含工作上的重大贡献、重大失误和违纪等;管理层会议讨论:经理级以上管理人员集体会议讨论;决定任免:会议意见反馈到人力资源及行政部,提交任免审批;任免通知:审批通过,人力资源及行政部向总经理办公室、被任免者和财务发布任免通知书。
5.3 通过提名形式的任免程序:任免提名:被任免职位的上一级领导向部门经理、副总经理提名,并将意见反馈到人力资源及行政部;考察征求意见:人力资源及行政部接到提名信息后于一周内对被任免者的部门同事、对口部门联络人、对口部门领导、本部门上级领导直至副总经理进行360度考核;考核内容涉及道德品质、工作业绩、团队领导与协作、沟通协调能力、企业文化认同等方面的内容,详见附件一《360度访谈提纲》。
此阶段任免的干部以是否达到下级认同、同级支持和上级认可为参考依据。
任免审批:将反馈意见总结到《干部任免审批表》(详见附件二),提交审批;任免通知:审批通过,人力资源及行政部向总经理办公室、被任免者和财务发布任免通知书。
5.4 答辩任命以上所有任命通知均以任命为实习干部的身份发布,实习期为3个月,实习期间待遇暂不做调整,实习期结束前一周进行转正答辩(表现优秀的可以提前完成实习,实施答辩流程),答辩通过后发布正式任命通知书。
干部任免管理制度
干部任免(调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健全选拔任用降职干部的科学机制,全面公平公正的处理干群关系,完善人力资源对于干部的选拔、调动、任免环节,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此管理办法适用于本公司各部门经理、各车间工段长的晋升、降职和调动。
第三条本管理制度中干部定义:本公司的部门经理、副经理、分厂厂长、工段长、副工段长(班组长)。
第二章管理权限第四条人力资源部负责审核各部门干部的晋升、降职和调动的手续及相关材料的存档。
第五条工段长、副工段长(班组长)级别干部的晋升、降职和调动是由部门经理或分管副总提出申请,由人力资源部进行审核,呈分管副总、总经理及董事长核定签批。
第六条部门经理、副经理、分厂厂长一级别干部的晋升、降职和调动由分管副总以上级别人员提议交人力资源部进行报备,并呈总经理和董事长核定。
第七条经公司领导班子会做出的干部任免决定,由战略规划部根据会议纪要下发公司红头文件进行任免,由人力资源部通知本人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第三章干部调动内容第八条干部调动分为晋升、降职和调动.第九条不在本制度第三条范围内的普通员工职位晋升成为干部的,或干部降职成为普通员工的,均在本制度管理范围内.第十条干部调动可分为部门内和部门之间:(1)部门内:指员工在本部门内的岗位变动,由各部门经理根据部门实际情况,提出晋升或降职申请,填写《干部(晋升/降职/调动)申请表》,经人力资源部审核,分管副总、总经理、董事长批准后,安排到新的岗位,并报人力资源部存档。
(2)部门之间:指干部在公司内部各部门之间的流动,由拟调入部门经理填写《干部(晋升/降职/调动)申请表》,由所涉及部门的经理批准并报分管副总、总经理、董事长批准后,交由人力资源部存档. (3)由公司会议确定的人员晋升或降职,以战略规划部所发任免为准,不需填写《干部(晋升/降职/调动)申请表》,人力资源部留存此会议纪要存档。
第四章晋升条件(是否有必要列出)第十一条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干部晋升条件的审核:第十二条公司各级别员工,在原工作岗位上工作满半年以上时间(含试用期工作时间),经部门经理或分管副总及以上级别领导评定工作表现优秀,绩效考核成绩B级以上具备晋升条件。
中层干部免职,辞职,降职管理办法
中层干部免职、辞职、降职管理办法第1条中层干部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免职。
1. 达到任职年龄界限或者退休年龄界限的,男60、女55岁。
因教学、科研等工作需要延期退休的,其领导职务仍以正常退休年龄为界限;2. 在年度考核、干部考察中,民主测评不称职的票超过三分之一、经组织考核认定为不称职的;3. 调整领导岗位,职务发生变动的;4. 离岗学习期限超过半年的;5. 出国(境)期限超过半年的,以及出国逾期不归的;6. 由于身体原因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离岗休息半年以上的。
第2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其职务即自行免除,不再办理免职手续:1. 被辞退的;2. 因机构撤销,失去职位的;3. 因机构调整,未重新明确职务的;4. 在党组织换届选举中落选的;5. 死亡。
第3条实行中层干部辞职制度。
辞职包括因公辞职、自愿辞职、引咎辞职和责令辞职。
1. 因公辞职,是指中层干部因工作需要变动职务,依照有关规定,向党委提出辞去现任领导职务。
2. 自愿辞职,是指中层干部因个人或其他原因,自行提出辞去现任领导职务。
自愿辞职,必须写出书面申请,报院党委组宣处,学院党委应当自收到申请书之日起三个月内予以答复。
未经研究批准,申请辞职人不得擅自离职,擅自离职的,将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3. 引咎辞职,是指中层干部因工作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或者对重大事故负有重要领导责任,不宜再担任现职,由本人主动提出辞去现任领导职务。
4. 责令辞职,是指院党委根据中层干部在任职期间的表现,认定其已不再适合担任现职,通过一定程序责令其辞去现任领导职务。
拒不辞职的,应当免去现职。
第4条实行中层干部降职制度。
因工作能力较弱或者其他原因,不适宜担任现职的,应当降职使用。
降职使用的干部,其待遇按照新任职务的标准执行。
第5条辞职、降职的中层干部,在新的岗位上工作一年以上,实绩突出,符合提拔任用条件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重新担任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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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职务任免管理办法(最新
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干部职务任免管理办法(最新版)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厂干部职务任免的程序,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冶炼厂班组级、车间级、副厂级干部职务任免的管理。
二、选拔干部的原则
1、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2、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3、坚持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原则;
4、注重实绩、群众公议的原则;
5、干部审批坚持程序化管理的原则。
三、任免干部职务的程序
1、选拔干部应具备的资格
1.1、热爱安泰,立志为安泰事业的发展贡献一切;
1.2、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素质,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
1.3、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能公正、公平处事;
1.4、坚持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讲真话、不说假话,办实事、不弄虚作假,为维护安泰的利益能坚持原则;
1.5、规范遵守安泰集团各项规章制度、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绝不利用职权谋取私利;
1.6、身体健康能胜任本岗位的体能要求,且年龄符合下列要求:
副厂长(总工)年龄在45周岁以下;车间级、班组级年龄在35周岁以下。
2、选拔任用干部的程序
选拔任用干部可采取提名或竞聘上岗的方式进行。
2.1、干部提名
2.1.1、任命副厂长(总工)的程序
a)副厂长(总工)人选由厂长直接提名;
b)经厂务会议(厂级干部参加)通过后,上报人力资源,经分
管人力资源部领导复查后,由人力资源部报总裁审批。
2.1.2、任命车间正、副主任的程序
a)车间正、副主任人选可由分管副厂长直接提名或厂长直接提名;
b)拟用的车间正、副主任,应由厂办负责填写《安泰集团干部任职资格审查表》,并按规定的任用干部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c)召开厂务扩大会议(车间副主任以上干部参加),车间正、副主任人选需要参加会议者半数以上同意后(若意见分歧较大需另择人选),由厂长确认;
d)厂办负责起草任命文件,经厂长签署意见后报人力资源部。
2.1.3、任命班组级的程序
a)车间班组级人选可由车间主任、分管副厂长或厂长直接提名;
b)拟用的班组级人选,由厂办对任用干部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c)厂办负责起草任命文件,经厂长批准后下发。
2.2、竞聘上岗程序
2.2.1、公布职位、任职条件等。
2.2.2、组织报名和资格审查。
2.2.3、统一面试和考试(或民主测评)。
面试采用述职与问题答辩的方式进行,主要包括三部分:一是个人基本情况介绍,包括教育情况、工作经历、工作业绩等;二是对竞聘上岗后的工作设想;三是竞聘者回答评委提问。
2.2.4、组织考察,确定人选。
考察项目:①、业务要求:掌握所竞聘岗位生产工艺流程、原理、设备性能;熟悉企业管理,掌握集团、厂部、车间的管理制度。
②、能力要求: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独立判断能力、决策能力、沟通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③、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严谨细心、顾全大局、有较强的责任心。
2.2.5、按干部管理权限分别报有关领导审批。
3、干部免职程序
3.1正常情况下的免职程序:
由于达到集团任职年龄界限、正常的职务调整或自愿辞职等原因需免去职务的班组级干部,由厂部负责办理免职事宜;
车间副主任以上干部达到集团任职年龄界限、正常的职务调整或自愿辞职等的原因上报人力资源部,由人力资源部按干部管理权限报有关领导批准后,负责办理免职事宜。
3.2非正常情况下的免职程序:
a)因犯错误需免职班组级干部,由厂部下达处分决定;
b)因犯错误需免职车间级、厂级干部,由集团下达处分决定;
4、干部的工资待遇
4.1、新提拔的干部,从次月起执行新岗位的岗位绩效工资。
4.2、干部免职后工资待遇从免职之日起执行新任岗位的岗位绩效工资。
4.3、凡是受到停职处分决定的人员,在停职检查期间应停发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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