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院药品管理制度
中心卫生院和村卫生室药品使用管理制度(3篇)
中心卫生院和村卫生室药品使用管理制度旨在规范药品的采购、储存、使用和监管,确保药品的安全、有效使用。
一、药品采购管理1. 中心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应根据药品需求量、药物特性和市场价格等因素,通过公开招标、报价比较等方式选择供应商,并建立稳定的合作关系。
2. 药品采购时,应严格按照采购程序进行,保证公平、公正、公开,并制定采购计划和采购清单,确保药品采购的合理性和科学性。
3. 药品采购时应核查药品资质和质量,确保药品具有有效的药品批准文号、药品生产企业许可证等合法证照。
4. 药品采购过程中应签订合同,并保留相关凭证和资料,以备查验。
二、药品储存管理1. 中心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应建立健全药品仓库,并配备专人负责药品的管理。
2. 药品仓库应符合卫生标准,设有适当的温度、湿度、通风等环境条件,并保持整洁、干燥。
3. 药品仓库应进行分类储存,根据药物特性和要求,将药品分开储存,避免相互干扰或交叉污染。
4. 药品仓库应采取有效的防火、防盗措施,确保药品的安全性。
5. 药品入库时应进行验收,检查药品的包装完好、标签齐全、有效期合理等情况,并及时录入库存管理系统。
三、药品使用管理1. 中心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应依据药品使用指南和治疗方案,合理开具药品处方,确保药物的准确使用。
2. 药品处方应标明患者姓名、年龄、性别等基本信息,并注明药品的名称、剂量、使用方法等具体要求。
3. 药品发放时应核对患者的身份信息,确保药品发放到符合处方要求的患者手中,并记录患者的用药情况。
4. 药品使用过程中应遵循药品使用规范,严格按照药品的使用说明进行用药,避免超量使用或滥用药物。
四、药品监管管理1. 中心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应建立药品管理制度,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并定期组织开展药品使用管理的内部审核和外部审核。
2. 药品管理部门应定期对药品库存进行盘点,确保药品的数量、有效期等情况的准确性。
3. 药品报废时应进行专门处理,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处置,避免药品的浪费和环境污染。
中心卫生院和村卫生室药品使用管理制度(4篇)
中心卫生院和村卫生室药品使用管理制度一、引言随着新冠疫情的爆发,健康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
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作为基层医疗机构,在人们的健康管理中起着重要的作用。
为了确保药品的合理使用和管理,制定卫生院和村卫生室药品使用管理制度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旨在建立中心卫生院和村卫生室药品使用管理制度,以提高药品使用的合理性和科学性。
二、药品采购与储存1. 中心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应根据实际需求和药品目录,制定年度药品采购计划,并通过公开招标等途径进行采购。
2. 药品采购应遵循定点生产、合同管理、招标采购和质量保证的原则,确保药品的品质和安全。
3. 药品采购后,中心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应立即进行登记,并进行分类储存,确保药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三、药品配送与货存管理1. 中心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应与合格的药品配送企业建立长期合作关系,确保药品的及时配送。
2. 药品配送时,应进行验收,并与配送单核对,确保药品的数量和质量与订单一致。
3. 中心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应建立健全的药品货存管理制度,包括入库、出库、盘点等环节的规范操作和记录。
四、药品处方与发药1. 医生在开具药品处方时,应根据患者的病情,选择合适的药品,并遵循合理用药原则。
2. 发药时,药师应核对患者的身份和处方信息,并遵循发药流程,确保药品的准确发放。
3. 药品发放后,应及时记录,包括患者的姓名、药品名称、用量和日期等信息,以备查验,同时应与患者进行药品使用指导。
五、药品使用监测与不良反应报告1. 中心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应建立药品使用监测系统,定期进行药品使用情况的统计和分析,以评估药品的合理性和安全性。
2. 患者在使用药品过程中出现不良反应时,中心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应及时记录并报告,以便做出相应的处理。
六、药品过期与报废处理1. 中心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应建立药品过期和报废处理制度,定期进行药品检查和清理。
2. 过期药品应及时销毁,报废药品应进行分类收集和处理,确保药品不被滥用和误用。
卫生院药品管理制度_卫生院药品管理制度汇编
卫生院药品管理制度_卫生院药品管理制度汇编卫生院药品管理制度篇1一、药剂科在院药事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全院的药品采购储存和供应工作,其它科室和个人不得自购、自制、自销药品。
二、药库由专人管理,设置药品保管及药品采购人员负责药品的采购、验收、保管工作。
库房保管采购人员应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专业技术知识,严格执行相关的法律法规。
三、采购药品必须向证照齐全的生产、经营批发企业采购,选择药品质量可靠、服务周到、价格合理的供货单位,药剂科必须将供货单位的证照复印件存档备查。
四、采购药品要根据临床所需,结合医院基本用药目录、用药量制定采购计划。
采购计划由临床医生根据医疗用药需求向药剂科提出用药建议,药剂科科长根据药房、药库药品适量及需求量制定进药计划,报药事管理委员会及分管院长审核后,卫生院院长审批后由药剂科科长采购。
新品种必须由所用临床科室提出书面申请报告报药剂科,药剂科再交药事管理委员会及分副管院长,再报院长签字审批后方可采购。
五、在采购活动中,应坚持优质、价廉的原则,不得采购“食”、“妆”、“消”、“械”等非药保健品及无批准文号、无厂牌、无注册商标的药品进入卫生院。
六、采购药品必须执行质量验收制度。
如发现采购药品有质量问题要拒绝入库,对于药品质量不稳定的供货单位要停止从该单位采购。
七、库房购进调出药品必须建立真实、完整的购销记录,如实反映药品进出情况,严禁弄虚作假。
八、强化药品采购中的制约机制,严格实行采购、质量验收药品付款三分离制度。
药剂科必须每年向院领导、院药事委员会汇报本年度采购药品的品种、渠道、金额等情况。
院领导、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定期对药品采购渠道、药品质量、药品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九、在药品采购活动中,严禁以任何形式收受贿赂及各种“回扣”,自觉接受院内外群众的监督。
如发现药品采购或其他人员存在违规现象要严肃处理。
卫生院药品管理制度篇2为全面贯彻全国药品监督管理工作座谈会精神,__市药品监管局于9月6日发出了《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的通知》,并在9月5~7日召开的区县分局分管局长及办公室主任会上对学习、宣传、贯彻《实施条例》的有关工作进行了部署。
卫生院药库管理制度
卫生院药库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卫生院药库管理,确保药品安全使用,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卫生院各级医疗机构的药库管理工作。
第三条卫生院药库管理应遵循“安全、合理、便捷、经济”的原则,加强药品采购、入库、库存、出库、销毁等各个环节的管理,保障患者用药安全,促进药品的合理使用。
第四条药库管理人员应该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药品管理的法律法规,不得违规采购、储存、销售药品及参与药品经营活动。
第二章药品采购第五条卫生院应根据患者用药需求,合理确定进货量和品种,采购药品应按照国家相关法规进行招投标或者询价采购。
第六条药品采购人员应该具有相应的资质和技能,按照法定程序,对药品进行严格审核和验收,确保药品的质量和真实性。
第七条对于特殊药品和易变质的药品,应当按照药品管理要求,选择可靠的供货商进行采购,并建立相应的储存措施和管理流程。
第三章药品入库管理第八条药品入库前,应当进行验收,对送达的药品数量、质量进行检查,并填写验收记录。
第九条入库记录应该详细记录药品的名称、批号、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有效期等信息,并及时录入电子信息系统。
第十条入库人员应根据药品的特性,合理摆放药品,分类存放,并加强对温度、湿度等环境因素的监测。
第四章药品库存管理第十一条药库应当建立完善的库存管理制度,定期盘点药品库存,及时调整库存量和种类。
第十二条对于过期、变质、破损等药品,应当及时予以淘汰处理,做好相应的记录,并按国家相关规定进行销毁。
第十三条药品库存管理应加强对高危药品、易传染的药品、麻醉药品等特殊药品的管理,确保安全使用。
第五章药品出库管理第十四条药品出库前,应当核对患者的医嘱和药品的配药单,严格按照医嘱的药品种类和数量进行出库。
第十五条出库记录应该详细记录药品的名称、规格、数量、患者名称等信息,并及时录入电子信息系统。
第十六条药品出库人员应根据药品的特性,避免混淆、误用等错误,保证出库的药品安全准确。
卫生院药品使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卫生院药品管理,确保药品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提高卫生院医疗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药品采购与管理1. 药品采购原则(1)依法采购,确保药品质量。
(2)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选择药品供应商。
(3)根据临床需求,合理采购药品。
2. 药品采购流程(1)制定年度药品采购计划,经院长批准后实施。
(2)选择合格的药品供应商,签订药品供应合同。
(3)药品到货后,由专人验收,核对药品名称、规格、批号、有效期等,确保无误。
(4)验收合格后,将药品入库,做好入库登记。
3. 药品储存与管理(1)药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避光的环境中。
(2)按照药品说明书要求的储存条件进行储存。
(3)定期检查药品储存条件,确保药品储存环境符合要求。
(4)药品储存区域应设立明显标识,区分不同种类药品。
三、药品使用与管理1. 药品使用原则(1)合理用药,根据患者病情选择合适的药品。
(2)严格掌握药品适应症、禁忌症和剂量。
(3)处方药需凭医师处方开具,非处方药可自行购买。
2. 药品使用流程(1)医师根据患者病情开具处方。
(2)药师审核处方,确认药品名称、规格、剂量等无误。
(3)患者持处方到药房领取药品。
(4)药师向患者交代用药注意事项。
3. 药品不良反应监测(1)医师在用药过程中应密切观察患者病情变化。
(2)药师对疑似药品不良反应进行记录,并及时报告医师。
(3)对患者进行用药指导,提高患者用药依从性。
四、药品报废与销毁1. 药品报废标准(1)药品过期。
(2)药品质量不合格。
(3)药品标签脱落、破损。
(4)其他不宜继续使用的药品。
2. 药品报废流程(1)药品报废由药房提出申请,经院长批准后执行。
(2)报废药品应按照规定程序进行销毁,确保安全。
五、监督检查与奖惩1. 药品管理监督检查(1)定期对药品采购、储存、使用等环节进行监督检查。
(2)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确保药品管理规范。
卫生院近效期药品管理制度
卫生院近效期药品管理制度一、背景介绍近效期药品是指处于有效期接近结束的药品,这类药品可能因为存放时间长或其他原因未能及时使用,需要在失效前进行有效管理。
合理管理近效期药品对卫生院的经济利益和患者的健康安全都具有重要意义。
二、管理原则卫生院近效期药品管理应坚持以下原则:1. 安全原则:近效期药品的管理应以患者的健康安全为首要考虑,杜绝使用过期或失效药品的情况发生。
2. 经济原则:合理利用近效期药品的有效期,避免浪费,减少经济负担。
3. 审计原则:建立完善的近效期药品管理制度,定期进行审计,保证管理过程的可追溯性,并对管理制度进行调整和改进。
三、管理流程1. 进货管理:卫生院应根据患者需求和临床使用情况,合理控制近效期药品的进货量。
进货时应注意选择正规的药品供应商,并对药品的有效期进行仔细检查。
在进货时,应优先选择有效期较长的药品。
2. 入库管理:在将近效期药品入库时,应将其与其他药品区分开,建立独立的存放区域,并做好标识。
在存放近效期药品的区域内,应做好防潮、防晒和防破损的措施。
同时,建立存储记录,包括药品名称、有效期、数量、进库日期等信息。
3. 使用管理:卫生院在使用近效期药品时,应按照先进先出原则,优先使用有效期较短的药品,避免药品因长时间存放而失效。
对于即将失效的药品,应及时调整药品使用计划,优先安排使用或及时消耗。
4. 监测与报废:定期对近效期药品进行巡查和监测,及时发现和处理即将失效的药品。
在监测中发现即将失效的药品时,应按照相关法规要求进行报废处理,并建立相应的记录。
同时,应注意将报废药品与正常药品进行分开,防止误用。
5. 教育与培训:卫生院应加强员工的近效期药品管理意识,定期开展培训和教育活动,提高员工对于近效期药品管理的重视程度。
培训内容应包括近效期药品的定义、管理流程、报废处理等方面。
四、管理制度监督卫生院应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定期对近效期药品管理制度进行监督和评估,确保制度的有效实施。
中心卫生院和村卫生室药品使用管理制度(4篇)
中心卫生院和村卫生室药品使用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中心卫生院和村卫生室药品使用管理,确保药品的合理安全使用,提高卫生服务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中心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的药品使用管理。
三、药品采购与储存管理(一)药品采购1. 中心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按照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招标方式采购药品。
2. 药品采购应严格执行质量保证制度,确保所采购的药品符合国家标准和药品管理法规的要求。
3. 委托单位应确保药品采购资金的合理使用,防止挪用、私分和浪费。
(二)药品储存1. 药品应储存在干燥、通风良好、温度适宜的环境中,严禁与有毒有害物质放置在一起。
2. 药品的储存室应保持清洁整齐,药品的摆放应按照药品类别、有效期和剂型进行分类和分区。
3. 药品应定期盘点、清点和检查,有损坏或过期的药品应及时处理。
4. 储存药品的货架应做好标识,标注药品名称、批号和有效期。
四、药品领用与使用管理(一)药品领用1. 中心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应实行药物配送上门服务,确保药品的及时供应。
2. 严格执行核算制度,明确药品的领用人员和领用数量,药品领用应有相关的签字或盖章记录。
3. 药品领用人员应仔细核对药品的名称、规格、数量和有效期,若发现问题应及时向上级报告。
(二)药品使用1. 医务人员在使用药品前应认真核对药品的名称、规格和有效期,确保使用的药品符合要求。
2. 药品的使用应按照医疗操作规程进行,遵循合理用药原则,注重药品的疗效和安全。
3. 严格执行药品的随货记录制度,每次使用药品都应做好相应的记录。
五、药品库存管理(一)库存管理1. 中心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应定期进行库存清点和盘点,确保库存的数量和质量。
2. 库存药品应按照不同药品类别和使用频率进行分类和分区,保持整齐、清洁。
3. 库存药品严禁私自挪用或私自出售,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二)药品调拨和报损1. 药品调拨应按照标准的流程进行,调拨时应填写相关的调拨单并签字盖章。
卫生院药品管理制度
卫生院药品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卫生院作为为广大居民提供基本医疗服务的重要机构,药品管理是保障医疗质量和安全的关键环节。
本制度旨在规范卫生院药品管理的流程和要求,确保药品的合理使用和有效管理。
二、制度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卫生院内部所有涉及药品管理的环节,包括药房、医生、护士和其他相关人员。
三、药品采购与储存3.1 采购程序卫生院应建立完善的药品采购程序,确保药品采购的合规性和透明度。
具体步骤如下: 1. 制定药品采购计划,明确药品种类和数量。
2. 邀请符合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并进行评估。
3. 确定中标供应商,并与其签订正式采购合同。
3.2 药品储存卫生院应设立专门的药品储藏室,并按照以下要求储存药品: 1. 药品应按照要求分类摆放,避免混淆和交叉污染。
2. 药品应放置在干燥、通风、阴凉的环境中,避免光线直射。
3. 药品应定期检查并清理过期或损坏的药品,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性。
四、药品配发与使用4.1 配发程序卫生院应设立药房,并按照以下程序进行药品的配发: 1. 在医生开具药方后,由合格药师核对药品种类和数量。
2. 药师将药品配发给患者或护士,并登记相关信息。
3. 患者或护士签收药品,并核对药品与处方是否一致。
4.2 药品使用卫生院医生和护士在使用药品时,应遵守以下要求: 1. 严格按照医疗处方用药,禁止随意更改药品种类和剂量。
2. 在使用药品前,必须仔细阅读药品说明书,并咨询专业药师的意见。
3. 对于特殊药品的使用,应遵循相关的操作规范和安全要求。
五、药品管理与监督5.1 药品管理制度卫生院应建立健全的药品管理制度,包括药品档案管理、库存管理、药品清查等方面的规定。
具体措施如下: 1. 建立药品档案,记录药品的基本信息、采购情况和库存数量等。
2. 定期进行药品库存清查,确保药品数量的准确和流转的可控。
3. 对重要药品实行二次复核制度,防止药品分发错误。
5.2 药品监督卫生院应加强对药品的监督,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性。
中心卫生院和村卫生室药品使用管理制度模版(二篇)
中心卫生院和村卫生室药品使用管理制度模版一、总则本管理制度是为了规范中心卫生院和村卫生室药品的采购、分发、使用和管理,保障患者合理用药和医疗安全,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二、药品采购管理1.中心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的药品采购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用招标、比选、协议供应等方式进行采购。
2.药品采购需具备以下基本条件:药品注册证书、质量检验报告和合格证明、价格合理、供应商的经营许可证等。
三、药品分发管理1.中心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应建立药品分发台账,详细记录药品编码、名称、规格、数量、使用单位等信息。
2.药品分发应由专人负责,确保正确发放相应的药品,并记录患者的相关信息。
3.药品分发应按照医疗机构的需求和药品的有效期限进行合理储存和分发,避免过期药品的使用。
四、药品使用管理1.中心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应建立药品使用登记制度,对每个药品的使用情况进行详细记录,包括患者姓名、使用日期、用量等信息。
2.医务人员必须按照患者病情和药品说明书的要求,正确使用药品,并遵守药品使用的相关规定和程序。
3.医务人员在使用药品时,应严格控制使用量,避免浪费和滥用药品的现象。
五、药品管理1.中心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应建立完善的药库管理制度,对药品的进货、入库、存储和出库进行严格管理。
2.药库应具备良好的环境和设施条件,确保药品的质量安全和保存期限。
3.对于有毒、易制贵重药品应进行特殊管理,严格授权和领用手续。
4.药品的库存管理应按照先进先出的原则,确保药品不过期、不过量、不短缺。
5.对于药品的报废或退货,应按规定程序进行处理,并及时记录和报告相关部门。
六、药品监管1.中心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应建立药品监管制度,定期检查和评估药品使用的合理性和安全性。
2.对于各类药品使用中出现的问题和不良反应,应及时报告上级部门,并进行相应的处理和调整。
3.药品监管应加强相关人员的培训和指导,提高他们的药品安全和监管意识。
七、处罚措施对于违反本管理制度的行为,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罚,包括警告、记过、降职、开除等。
卫生院药品库房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卫生院药品库房的管理,确保药品质量安全,保障医疗服务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库房职责1. 药品库房负责药品的采购、验收、储存、分发、回收、销毁等全过程管理。
2. 药品库房负责人应具备药学专业知识,熟悉药品法律法规,确保药品管理工作的合规性。
三、库房设施与要求1. 库房应具备通风、干燥、防潮、防虫、防鼠、防火等条件,确保药品储存环境符合要求。
2. 库房应配备必要的温湿度控制设备,如空调、除湿机等。
3. 库房内应设置药品存放架、药品分类区、过期药品存放区等,合理规划药品存放区域。
4. 库房内应配备消防器材、急救药品等应急设施。
四、药品采购与验收1. 药品采购应严格按照采购计划进行,采购品种、规格、数量应符合临床需求。
2. 采购药品应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药品经营企业购进,确保药品来源合法。
3. 药品验收时,应认真核对药品名称、规格、批号、有效期、生产日期等信息,确认药品质量合格。
4. 验收不合格的药品应立即退回供应商,并做好记录。
五、药品储存与养护1. 药品应按照药品说明书或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规定的要求储存,分类存放。
2. 易燃易爆、有毒有害药品应单独存放,并设置醒目标志。
3. 药品储存环境应保持整洁,定期检查库房温湿度,确保药品储存条件符合要求。
4. 药品养护工作应定期进行,包括检查药品外观、色泽、气味等,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六、药品分发与回收1. 药品分发应严格按照处方要求,确保药品使用安全。
2. 药品回收时,应认真核对药品名称、规格、批号、有效期等信息,确保回收药品符合要求。
3. 回收的过期、变质、失效药品应立即销毁,并做好记录。
七、库房安全与保密1. 库房应加强安全管理,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药品安全。
2. 库房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泄露药品信息。
3. 库房内不得存放与药品无关的物品,避免影响药品质量。
八、监督检查1. 卫生院定期对药品库房进行监督检查,确保药品管理制度落实到位。
卫生院基本药物管理制度
卫生院基本药物管理制度卫生院是基层医疗机构,承担着基本医疗保健和基本药物供应的责任。
基本药物管理制度是卫生院药品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保证患者用药的质量、安全和有效性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基于此,详细介绍卫生院基本药物管理制度。
一、基本药物确定和更新规定1.根据国家发布的基本药物目录,卫生院组织专家评审基本药物,并进行清单确定。
2.基本药物清单应包含临床常用、疗效确切和安全性较高的药品,能够满足大部分患者的治疗需求。
3.基本药物清单根据需要进行定期更新,确保最新的药物进入清单,并及时淘汰不再推荐使用的药物。
二、基本药物的配备和库存管理1.卫生院应根据基本药物清单,制定药品采购计划,合理配备基本药物,并保证库存的有效管理。
2.药品采购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优先选择质量好、价格合理的供应商进行合同签订。
3.药品库存管理应科学严谨,建立定期清点、盘点和报损制度,确保库存的及时补充和安全管理。
三、基本药物的供应和使用1.卫生院应提供基本药物供应服务,确保患者按照医生的处方方案获得所需药品。
3.医务人员应严格按照规定的基本药物清单进行开药,并与患者进行充分沟通和解释。
四、基本药物的质量管理1.卫生院应建立药品质量监管制度,对购进的药品进行质量监督检验,确保药品质量符合标准。
2.药品贮存和保管应符合药品质量管理的要求,遵循正确的温度、湿度和光照条件,防止药品受到损害。
3.对药品发生质量问题的,应及时采取措施,包括报告上级卫生行政部门,追溯药品流向和责任。
五、基本药物的价格管理1.基本药物价格应按照国家相关政策进行定价,确保合理利润和患者的用药负担可承受。
2.卫生院应根据基本药物价格管理制度,合理制定和调整基本药物的销售价格。
3.价格管理应透明公开,遵循市场规律,防止不合理涨价和虚高定价。
六、基本药物的信息管理1.卫生院应建立和完善基本药物的信息系统,包括药品采购、配备、库存、使用和消耗的全过程信息记录。
卫生院基本药物管理制度
卫生院基本药物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卫生院药物的采购、使用、储存和管理工作,保障患者的用药安全,提高药物利用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卫生院内实行基本药物管理的各个环节,包括但不限于药物的采购、配送、储存、使用、销毁等。
三、药物采购1. 基本药物采购应符合国家药品管理法律法规的要求,采用公开、公平的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
2. 采购部门应当建立信息获取及比价制度,及时了解市场行情,选择性价比高的药品。
3. 采购部门应当与供货商签订合同,明确双方责任,规定药品名称、规格、产地、生产批号、数量、价格、交货时间等相关要求。
四、药物配送1. 药品配送应当按照采购合同的要求进行,不得将药品过期或者破损的药品配送到卫生院。
2. 接收药品的部门应当仔细核对配送单和药品,对批次、规格、数量等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向供货商反馈。
五、药物储存1. 卫生院应当设置专门的药品仓库,要求药品仓库符合药品管理法律法规的要求,保证储存环境符合相关标准。
2. 药品仓库应当按照规定保存不同种类、不同性质的药品,并按规定分类、标识、整理。
3. 药品储存区域内要保持干燥、通风、清洁,不得混存、乱堆、乱放。
4. 对于有毒、易腐烂、易变质的药品应当采取特殊的储存措施,如隔离存放、冷藏、干燥等。
六、药物使用1. 临床使用药品应当严格按照医师开具的处方进行,不得超量开药或者滥用药品。
2. 临床用药应当按照临床路径、治疗方案等规定进行,不得擅自更改药品的种类、规格等。
3. 在临床使用中,要注重用药的合理性,避免多药合用、重复用药等。
4. 输液、麻醉等特殊药品的使用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医护人员进行,不得由非医护人员使用。
七、药物销毁1. 过期药品应当及时清点、贴标、分类、整理,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销毁。
2. 过期药品销毁应当由专人负责,并在相关部门的监督下进行,保证销毁的安全、有效。
3. 在销毁过程中,要注意对环境的保护,防止造成二次污染。
卫生院仓库药品管理制度
一、目的与依据为确保卫生院药品储存安全,保障医疗质量和用药安全,依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药品储存原则1. 药品储存应遵循“安全、有效、合理、经济”的原则,确保药品质量。
2. 药品储存应按照药品的性质、分类、剂型、规格等要求进行合理布局。
3. 药品储存应实行色标管理,分为合格品区、待验区、不合格品区。
三、药品储存要求1. 药品储存场所应具备以下条件:(1)环境整洁,通风良好,无潮湿、污染、异味。
(2)温度、湿度符合药品储存要求。
(3)有防止鼠害、虫害、霉变等设施。
2. 药品储存应按照以下要求进行:(1)药品应按品种、规格、剂型分类存放,不得混放。
(2)药品应按批号存放,先进先出,确保药品新鲜。
(3)药品应实行色标管理,合格品为绿色,待验品为黄色,不合格品为红色。
(4)药品应离地、离墙存放,堆放高度不得超过5层。
(5)药品储存区域应设置醒目的警示标志。
四、药品出入库管理1. 药品入库:(1)验收员应认真核对药品名称、规格、批号、数量、有效期等信息。
(2)验收合格后,由验收员填写入库单,并及时将药品上架。
(3)验收不合格的药品,应立即退回供应商。
2. 药品出库:(1)凭处方或医嘱办理出库手续。
(2)出库员应认真核对药品名称、规格、批号、数量、有效期等信息。
(3)出库后,应及时将药品信息录入计算机系统。
(4)出库不合格的药品,应立即退回储存区。
五、药品盘点管理1. 定期进行药品盘点,确保账实相符。
2. 盘点中发现短缺、过期、变质等问题的,应及时处理。
3. 盘点结果应及时上报院领导。
六、人员职责1. 仓库保管员负责药品的储存、出入库、盘点等工作。
2. 验收员负责药品的验收工作。
3. 出库员负责药品的出库工作。
4. 院领导负责对药品储存、出入库、盘点等工作的监督和检查。
七、奖惩措施1. 对认真执行本制度,确保药品储存安全的工作人员给予奖励。
卫生院基本药物的管理和使用制度
卫生院基本药物的管理和使用制度
为积极推进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保障群众基本用药,减轻医药费用负担,根据国家《关于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定期或不定期对全院医师、护师进行合理使用基本药物相关知识培训。
内容包括《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国家基本药物处方集》及医保、新农合补助药品的实际应用方法。
二、做好基本药物目录的遴选、采购、配送工作。
医院临床应用的基本药物全部从云南省基本药物招标采购平台采购,由市卫计局指定配送企业负责配送,并做好基本药物的入库验收、在库养护。
三、按照国家相关基本药物价格政策,严格执行药物的零差率销售制度。
四、鼓励临床医师优先合理使用基本药物。
院内所有经营的药品均为国家基本药物和云南省增补药物品种。
五、临床药师参与临床药物治疗,发挥规范临床用药行为的作用,为药物治疗的合理、安全、有效提供有效保障。
六、医院合理用药督导小组要加强对医院基本药物临床应用的监测与评价,定期(至少每月一次)抽调处方和医嘱对基本药物的应用进行点评。
对使用比例不达标的科室和严重不合理用药的医师进行通报批评,并由业务院长对医师和科主任进行诫勉谈话。
七、加强基本药物质量安全监管各临床医师和药房工作人员要对基本药物在应用过程中产生的不良反应及时报告。
要加强基本药物进货、验收、储存、调配等环节的监管,加强基本药物不良反应监测,建立健全药品安全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保证基本药物质量和用药安全。
卫生院药品管理制度
医院药剂工作是医院工作的重要组成部份,加强药品管理,确保药品质量是提高医疗质量,保证患者用药安全有效的重要环节,医院药学科必须根据医疗、科研的实际需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医院药剂管理办法》的规定,加强医院药剂管理,严把采购、保管、使用关,为人民健康服务。
一、西药管理(一)采购药库管理人员负责全院的药品采购供应工作,根据每月由微机输出各类药品消耗动态,按时编制药品分期采购计划,经有关领导研究批准后方可采购,在供应政党情况下库存量普通为2~ 4 个月,特殊注意解决药品紧缺与积压两方面矛盾,摸准用药规律,把握药品市场动态,掌握供求信息,严把质量关,不进“三无”及伪劣药品和非药品,畅通购药渠道,坚持按主渠道进药,健全外部调整网络和内部流通体系,预见药品前景,把握最佳购入时机,对抢救急用药品积极组织进货,保证医疗需要。
(二)验收购进、调进或者退库药品,由药库管理人员、采购人员严格验收。
对品名、规格、数量、批准文号、生产批号、生产厂家注册商标、有效期限、外观质量、包装情况、进价等项进行验收核对,全部合格逐项填写药品验收入库记录本,经与原始单据核对无误,采购、保管人员双签字后方可入库,交有关领导签字办理专帐付款。
(三)保管药剂人员要认真执行药政法。
对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精神药品、贵重药品、自费药品,必须按其有关规定严格管理。
保管药品库房建造必须坚固、干燥、通风。
易燃易爆药品需保管入危(wei)险品库内。
防火安全设施要齐备。
库存药品按性质、剂型分大类、再按药理作用系统存放,注意药品要求温度低温保存药品需冰箱内存放,需避光药品注意放在非光照处,效其药品及时登记,定期检查。
做好防霉、防虫、防鼠措施。
有完善的药品帐、卡进行统计,定期清查盘点,做到帐物相符。
(四)调配配方人员必须认真负责,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收方后执行查对制度,核对处方内容无误后,方可调配。
处方调配要细心、迅速、准确,核对双签字。
对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精神类药品的调配必须按其有关规定审方、调配。
卫生院药品质量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确保卫生院药品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药品质量管理组织1. 成立药品质量管理小组,由院长担任组长,分管院长担任副组长,药剂科主任、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全院药品质量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
2. 药剂科设立药品质量管理办公室,负责药品质量管理的日常工作。
三、药品采购管理1. 药品采购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严格执行《医疗机构药品采购管理规范》。
2. 采购药品必须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进货,确保药品来源合法。
3. 采购药品应签订采购合同,明确药品质量要求、价格、交货期限、验收标准等。
4. 药品采购人员应定期接受药品质量管理培训,提高药品质量管理意识。
四、药品验收管理1. 药品到货后,药剂科应组织验收,验收内容包括:药品名称、规格、批号、有效期、生产日期、批准文号、生产厂家、生产批号、质量合格证明等。
2. 验收不合格的药品,应立即停止使用,并报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3. 验收合格的药品,应按照规定储存,确保药品质量。
五、药品储存管理1. 药品储存应按照药品性质、剂型、规格、有效期等进行分类、分区、分架存放。
2. 药品储存环境应满足药品质量要求,温度、湿度、光照等条件应符合规定。
3. 药品储存期间,应定期检查药品质量,发现质量问题应及时处理。
六、药品使用管理1. 医院应严格执行《医疗机构处方管理办法》,规范处方开具、审核、调剂、调配、核收等环节。
2.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制度,对药品不良反应进行监测、报告和处理。
3. 医疗机构应当加强药品临床应用管理,合理使用药品,减少不合理用药现象。
七、药品质量管理培训1. 定期组织药品质量管理培训,提高全院医务人员药品质量管理意识。
2. 对药品质量管理相关人员定期进行考核,确保其具备相应的药品质量管理知识和技能。
乡镇卫生院药品管理制度范文3篇
乡镇卫生院药品管理制度范文3篇1、医院采购办公室在医院采购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药品采购工作。
其他科室不得自行购入药品。
医院药事管理委员负责监督药品采购工作。
2、医院药品一律实行网上采购。
配备和使用河北省基本药物集中招标的中标药品,并按中标价实行零差率销售,不得随意加价。
非基本药物销售额不得超过药品销售额的50%。
3、购进药品必须从具有合法证照的供货单位进货。
由采购办索取供货方的材料,应所取的供货方材料包括:(1)、加盖企业红色印章的药品生产或经营执照复印件;(2)、药品生产或经营企业的GMP、GSP认证证书复印件;(3)、药品销售人员的单位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4)、药品质量保证协议。
4、药剂科每月根据临床需求和实际库存制定药品采购计划书,计划书交采购办审核后,报主管院长审批,最后计划书由采购办负责网上采购。
新进品种必须由临床科室向采购办提交申请,主管院长批准后方可购进。
因突发疫情、事故或紧急抢救需临时采购的药品,可在采购领导小组的指示下,由采购办紧急调拨,调拨后2-5天内补齐计划书。
5、购入进口药品要有加盖供货单位原印章的《进口药品注册证》或《医药产品注册证》和《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复印件随货同行。
6、县医院自收到统一采购、统一配送药品后,在一个月内与中标企业结算药款。
购进药品要有合法的票据,并附有随货同行单。
票据交由财务科入账存档备查。
7、定期对进货情况进行质量评审,认真总结进货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加以分析和改进。
1、加强医院、卫生室临床用药管理,催促和监督其使用根本药物,减轻患者药品费用负担。
2、按规定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医院配备基本药物目录516种内的药品,卫生室配备国家基本药物307种内的药品。
3、加强根本药物购进与价格管理,根本药物购进严厉依照贵州省招标管理有关规定执行,根本药物价格依照零利润销售。
4、及时公布医院基本药物购进和供应信息,医院基本药物供应目录应及时下发临床科室。
卫生院药库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卫生院药库的管理,确保药品安全、有效、经济、合理地使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卫生院药库的药品采购、储存、分发、使用和报废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药库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依法依规:严格按照国家药品管理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执行;2. 安全第一:确保药品质量和使用安全;3. 责任到人:明确各部门和个人的职责,落实责任追究制度;4. 效率优先:提高药品管理效率,保障临床用药需求;5. 信息公开:及时公开药品采购、储存、分发等信息。
第二章药品采购第四条药品采购应严格按照国家药品采购政策执行,确保采购渠道合法、药品质量合格。
第五条药品采购前,应进行市场调研,了解药品价格、质量、供应等情况。
第六条药品采购应采用公开招标、询价采购等方式,确保采购过程的公平、公正、公开。
第七条药品采购合同签订后,应及时将合同内容报相关部门备案。
第三章药品储存第八条药库应配备符合药品储存要求的设施设备,如冷藏、阴凉、常温库等。
第九条药品储存应分类分区,明确各类药品的储存条件和要求。
第十条药品储存环境应保持清洁、干燥、通风,防止污染。
第十一条药品应按照有效期先后顺序进行储存,确保药品在有效期内使用。
第十二条定期检查药品储存环境,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四章药品分发第十三条药品分发应严格按照处方和医嘱执行,确保药品使用安全。
第十四条药品分发前,应核对药品名称、规格、批号、有效期等信息。
第十五条药品分发时应向患者或家属说明药品的使用方法、注意事项等。
第十六条药品分发后,应及时登记分发记录,包括药品名称、规格、数量、患者信息等。
第五章药品使用第十七条药品使用应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和临床诊疗指南执行。
第十八条医疗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药品知识,确保合理用药。
第十九条药品使用过程中,应密切关注患者病情变化,及时调整用药方案。
第二十条定期开展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及时上报和处理。
第六章药品报废第二十一条药品出现以下情况应予以报废:1. 超过有效期;2. 质量不合格;3. 严重变质;4. 其他不宜继续使用的药品。
卫生院退换药品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卫生院药品管理,确保患者用药安全,提高药品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药品的采购、储存、使用、退换等各个环节。
三、职责分工1. 药剂科负责药品的采购、储存、使用、退换等工作。
2. 医疗科负责药品使用的监督和指导。
3. 财务科负责药品费用的核算和报销。
4. 质量控制科负责药品质量检查和监督。
四、药品采购与验收1. 药剂科应根据临床需求,严格按照《药品采购合同》进行药品采购。
2. 药品采购必须符合国家药品标准,确保药品质量。
3. 药品到货后,药剂科应及时组织验收,验收内容包括药品名称、规格、批号、有效期、生产日期、生产厂家等。
4. 验收不合格的药品,应立即退回供应商,并做好记录。
五、药品储存与养护1. 药剂科应按照药品性质和储存要求,合理划分储存区域,确保药品储存环境符合规定。
2. 药品应分类存放,避免混淆和污染。
3. 药剂科应定期检查药品储存环境,确保药品储存条件适宜。
4. 药剂科应定期对药品进行养护,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
六、药品使用与退换1. 医疗科应根据患者病情,合理开具处方,确保患者用药安全。
2. 药剂科应及时配发药品,并做好登记。
3. 患者对所使用的药品有异议,可向药剂科提出退换申请。
4. 药剂科对退换药品进行审核,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予以退换:a. 药品包装完好,未开封的。
b. 药品因质量问题无法使用的。
c. 药品超过有效期或即将过期的。
5. 退换药品应做好记录,包括药品名称、规格、批号、有效期、生产日期、生产厂家、退换原因、处理结果等。
七、药品费用核算与报销1. 财务科应根据药品采购价格、数量、退换情况,及时核算药品费用。
2. 药品费用核算应准确无误,确保患者利益。
3. 药品费用报销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八、监督检查与责任追究1. 质量控制科负责对药品采购、储存、使用、退换等环节进行监督检查。
卫生院三大药品管理制度
一、引言药品是卫生院医疗工作的核心组成部分,为确保药品的安全、有效、合理使用,提高卫生院药品管理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特制定本药品管理制度。
二、药品采购管理制度1. 采购原则(1)公开、公平、公正原则;(2)质量第一、价格合理原则;(3)合理用药、规范采购原则。
2. 采购流程(1)制定年度药品采购计划,包括药品品种、规格、数量、价格等信息;(2)通过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等方式选择供应商;(3)签订药品采购合同,明确药品质量、价格、交货期限、售后服务等内容;(4)对采购的药品进行验收,确保药品质量符合规定标准;(5)建立药品采购档案,记录采购过程及相关信息。
3. 采购监督(1)卫生院药品采购小组负责监督药品采购过程,确保采购流程规范;(2)采购过程中,严禁徇私舞弊、索贿受贿等违法行为;(3)采购合同签订后,定期对供应商进行考核,确保药品质量和服务水平。
三、药品储存管理制度1. 储存环境(1)药品储存库房应保持通风、干燥、清洁,温度、湿度适宜;(2)库房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物品;(3)库房内应设置药品储存温湿度记录仪,实时监控温湿度变化。
2. 储存分类(1)按药品性质、用途、有效期等进行分类储存;(2)不同性质的药品应分开存放,避免相互影响;(3)定期检查药品储存情况,确保药品储存安全。
3. 储存管理(1)建立健全药品储存管理制度,明确岗位职责;(2)定期对药品进行盘点,确保药品账实相符;(3)对过期、变质、损坏的药品及时处理,确保药品质量;(4)对储存的药品进行养护,防止药品发生霉变、虫蛀等。
四、药品使用管理制度1. 使用原则(1)合理用药,遵循临床诊疗指南;(2)尊重患者意愿,确保患者用药安全;(3)严格执行处方管理制度,确保处方合法、合理。
2. 处方管理(1)医师应按照诊疗规范开具处方,确保处方合理;(2)药师应审核处方,对不合理处方予以退回;(3)处方开具、审核、调配、核对等环节应规范操作,确保处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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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为著作的封面,下载以后可以删除本页!【最新资料Word版可自由编辑!!】医院药品管理制度医院药剂工作是医院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药品管理,确保药品质量是提高医疗质量,保证患者用药安全有效的重要环节,医院药学科必须根据医疗、科研的实际需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医院药剂管理办法》的规定,加强医院药剂管理,严把采购、保管、使用关,为人民健康服务。
一、西药管理(一)采购药库管理人员负责全院的药品采购供应工作,根据每月由微机输出各类药品消耗动态,按时编制药品分期采购计划,经有关领导研究批准后方可采购,在供应政党情况下库存量一般为2~4个月,特别注意解决药品紧缺与积压两方面矛盾,摸准用药规律,把握药品市场动态,掌握供求信息,严把质量关,不进“三无”及伪劣药品和非药品,畅通购药渠道,坚持按主渠道进药,健全外部调整网络和内部流通体系,预见药品前景,把握最佳购入时机,对抢救急用药品积极组织进货,保证医疗需要。
(二)验收购进、调进或退库药品,由药库管理人员、采购人员严格验收。
对品名、规格、数量、批准文号、生产批号、生产厂家注册商标、有效期限、外观质量、包装情况、进价等项进行验收核对,全部合格逐项填写药品验收入库记录本,经与原始单据核对无误,采购、保管人员双签字后方可入库,交有关领导签字办理专帐付款。
(三)保管药剂人员要认真执行药政法。
对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精神药品、贵重药品、自费药品,必须按其有关规定严格管理。
保管药品库房建筑必须坚固、干燥、通风。
易燃易爆药品需保管入危险品库内。
防火安全设施要齐备。
库存药品按性质、剂型分大类、再按药理作用系统存放,注意药品要求温度低温保存药品需冰箱内存放,需避光药品注意放在非光照处,效其药品及时登记,定期检查。
做好防霉、防虫、防鼠措施。
有完善的药品帐、卡进行统计,定期清查盘点,做到帐物相符。
(四)调配配方人员必须认真负责,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收方后执行查对制度,核对处方内容无误后,方可调配。
处方调配要细心、迅速、准确,核对双签字。
对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精神类药品的调配必须按其有关规定审方、调配。
如发现问题及时与医师联系更改后再调配,药剂人员不得私自更改。
对急救抢救用药随到随配随发,不得延误。
(五)使用门诊药房供门诊病人使用,病区药房药品供住院病人使用。
药剂人员必须把好使用关,对麻醉药品、毒性药品、精神类药品、贵重药品的使用,必须依据有关规定、专方、限量使用,消耗要逐日统计。
自费药品要严格管理,不得用于公费处方。
杜绝滥开方,开大方,对不合理用药的处方,药剂人员可拒绝调配。
药剂人员应主动深入科室征求意见,介绍国内餐新药及其药理作用、性能、注意事项、不良反应的有关资料,使临床用药不断得以更新。
二、中药管理(一)采购根据本院业务性质和工作范围,参考微机输出药品消耗动态及不同季节用药情况,编造采购计划,经有关领导批准后进行采购,正常情况下库存量限定2~4个月。
采购药品必须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规定执行。
不得购进伪劣、变质和非医用药品。
采购人员自觉遵守财务管理制度,廉洁(更多精彩文章来自“秘书不求人”)自律,遵守国家法律法令,严把药品质量关。
坚持从正规渠道进药,严禁从私人手中购药,确保人民用药安全。
(二)验收严把验收关是临床用药安全的重要步骤,中药的真伪、优劣、霉变、虫蛀、掺假问题比较突出,要求验收人员根据原始凭证进行品名、规格、产地、质量、数量、价格等方面的验收。
中成药需按规定验收核对。
验收合格后按原始凭证填写入库单及时入帐。
要求帐物相符。
(三)保管中药保管视药物不同特性、采取相应的贮存方法,按药物性质,入药成分或帐号次序集资保管,注意室内干燥、通风、掌握好室温与光线对药物的影响。
不具芳香性的根茎叶花宜放木箱阴凉处,气味芳香及贵重药品宜密闭于瓷器内,易生虫又不易爆晒的需熏蒸;果实、种子类需密闭于瓷罐及缸中防鼠;动物脏器及胶类药品需保存于盛石灰装置的瓷罐中;对毒性药品、麻醉药品需专人专柜加锁保管。
(四)调配中药调剂室负责全院各临床科室所用中药的调配,调剂人员根据本院医师签名处方进行调配。
调配人员要严格按调配制度进行调配。
称量要准确,如一方多剂者分包要等量;如需“先煎”、“后下”、“烊化”、“冲服”、“包煎”等药品应单包,并注明煎服方法。
调配毒性药品需经二人核对,调配后量具应及时清洗干净,处方调配后经第二人核对无误后实行双签字再行发出,急症处方随到随配方发药,不得延误。
(五)使用调配毒性中药及精神类药物必须遵守《医疗用毒性药品及精神药品管理办法》管理使用,贵重药品都应有专人、专柜保管。
建立登记、逐方销存、定期检查、帐物要相符。
紧缺药品的使用只应用于配方中,不得以单味药出售,并注意向临床介绍其代用品性能以弥补配方上的缺药。
三、特殊药品的管理特殊药品是指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和放射性药品,《药品管理法》规定对上述药品实行特殊的管理办法。
(一)麻醉药品麻醉药品系指连续使用后易产生身体信赖性且能成瘾癖的药品,麻醉药品只限于医疗、教学、科研需用,麻醉药品的采购,保管、调配、使用必须按照《麻醉药品管理办法》执行,麻醉药品处方权由医师以上职称,经医务科审批方可执行、签字字样由药房备查。
药学科对麻醉药品严格执行“五专”管理,即专橱加锁、专册登记、专帐消耗、专用处方和专人负责管理。
控制针剂二日常用量,片、酊剂不超过三日常用量。
杜绝滥用、防止流痹。
对晚期癌症病人执行申领麻醉药品专用卡的暂行规定,管好“专用卡”的发放、使用和管理。
处方书写要规范并注明病情。
处方计价、调配、核对、发出必须签全名,班班交接,逐日登记消耗。
科主任定期检查,处方保存三年备查。
(三)医疗用毒性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系指药理作用剧烈、治疗剂量与中毒剂量相近、用量不当会致人中毒或死亡的药品。
毒性药品的收购、供应、使用必须按《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执行。
必须建立保管、验收、领发、使用核对制度、须有责任心强,业务熟练的中级以上药师负责保管,专柜加锁,专帐登记。
毒性药品包装容器及存放专柜必须印有毒药标志。
医疗用毒性药品凭医师规范处方进行调配,每日不超过二日极量,配方人员必须认真、负责、称量准确,中级以上职称药师复核、签名盖章发出。
对未注明“生用”中药,应当付炮制品,调配毒性药品用具必须随时清洗干净,技工炮制毒性药品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或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的《炮制规范》的规定执行,处方保存三年备查。
(四)其他非医疗毒性试剂药品非医疗性毒性试剂药品的管理使用,应以医疗用毒性药品的管理使用,由责任心强的专人负责,专柜加锁双人保管、专帐登记调入与使用,调配毒性试剂时必须做好个人防护。
称量、配液需双人复核实行双签字。
所有毒性试剂配制单保存二年备查。
特殊药品管理制度1、特殊管理药品是指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和放射性药品。
依照《药品管理法》及相应管理办法,对这些药品实行特殊管理。
2、购用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放射性药品必须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
除放射性药品可由核医学科按有关规定进行采购管理外,其它特殊管理药品的管理由药剂科负责。
特殊药品的采购和保管应由专人负责。
麻醉药品和一类精神药品应做到专人负责、专柜加锁、专用帐册、专用处方、专册登记,并做好记录。
3、特殊药品的采购应做好年度计划,按规定逐级申报,经卫生局批准后,到指定医药公司采购。
入库应按最小单位包装逐支逐瓶验收,并做好验收记录4、麻醉药品和一类精神药品应存放在安装有防盗门窗的专门仓库的保险柜内,严防丢失。
药房和临床科室急救备用的少量基数药品,应存放在加锁或加密的铁柜内,并指派专人保管。
医疗用毒性药品要划定仓库或仓位,专柜加锁并专人保管,严禁与其他药品混杂。
5、特殊药品仅限本院医疗和科研使用,不得转让、借出或移作它用。
严格按规定控制使用范围和用量。
对不合理处方,药剂科有权拒绝调配。
医生不得为自己开处方使用特殊管理药品。
6、麻醉药品应使用专用处方,处方保存三年备查;精神药品和医疗用毒性药品处方保存两年备查,并做好逐日消耗记录和旧空安瓿等容器回收记录。
7、确因病情需要连续使用麻醉药品的危重病人,可凭区(县)以上医疗单位疾病证明、户口本和身份证到市卫生局办理《麻醉药品专用卡》,到指定医疗单位按规定开方配药。
8、未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不得擅自配制和使用含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和放射性药品的制剂。
建立完善的特殊药品报废销毁制度。
原则上失效、过期、破损的特殊药品每年报废一次,由药剂科统计,医院领导批准,报市卫生局监督销毁。
旧安瓿等容器要定期处理,至少两人参加,并详细记录处理过程,现场人员签字。
放射性药品使用后的废物,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妥善处理。
药品采购管理制度1、药剂科在药物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的领导下,在严格遵守河北省医药集中采购各项规定的情况下,负责全院的药品采购、储存和供应工作。
除放射性药品可由核医学科按有关规定采购外,其他科室和个人不得自购、自制、自销药品。
2、药剂科应设置药品采购员负责药品的采购工作。
药品采购人员必须具有药士以上职称,并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专业技术知识。
3、采购药品必须严格遵守河北省医药集中采购各项规定情况下、采购证照齐全的药品生产、经营批发企业采购。
要选择药品质量可靠、服务周到、价格合理的供货单位。
供货单位由药剂科提名,药事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
药剂科必须将供货单位的证照复印件、盖红章的销售人员单位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存档备查。
4、采购人员根据临床与科研的需要,依据医院基本用药目录科学地在河北省医药集中采购各项规定的情况下制定采购计划,交药剂科主任初审,主管院长审核同意后方能采购。
新品种必须由临床科室提出申请,药剂科初审,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通过后方可采购。
5、采购进口药品时,必须向供货单位索取《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并加盖供货单位的红章。
采购特殊管理药品必须严格执行有关规定。
6、采购人员不得采购非药保健品及无批准文号、无厂牌、无注册商标的药品供临床使用。
7、采购药品必须执行质量验收制度,如发现采购药品有质量问题,要拒绝入库。
对于药品质量不稳定的供货单位,要停止从该单位采购药品。
8、要强化药品采购中的制约机制,严格实行采购、质量验收、药品付款三分离的管理制度。
药剂科必须每年向药事委员会汇报本年度采购药品的品种、渠道、金额等情况,接受药事委员会的监督。
9、药品采购人员不得收取供货单位的回扣费。
药品验收管理制度1、目的:为把好进入企业药品质量关,保证购进药品数量准确、质量完好,防止不合格药品和假劣药品进入本企业,制定本制度。
2、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3、范围:适用于企业所购进和销后退回药品的验收工作。
4、职责人:药品验收员5、内容:5.1药品验收必须按照验收程序,由验收员依照药品的法定标准、购进合同所规定的质量条款,对购进药品和销后退回药品进行逐批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