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安全管理制度

合集下载

生物安全管理制度完整版

生物安全管理制度完整版

生物安全管理制度完整版一、引言生物安全是指对由现代生物技术的开发和应用可能产生的负面影响所采取的有效预防和控制措施,目的是保护生物多样性、生态环境和人体健康。

随着生物技术的迅速发展和广泛应用,生物安全问题日益突出,建立完善的生物安全管理制度显得尤为重要。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涉及生物材料、生物技术研究、开发、生产、使用、储存、运输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三、管理原则1、预防为主:通过风险评估和采取预防措施,将生物安全风险降到最低。

2、分类管理:根据生物材料的危险程度和风险级别,进行分类管理。

3、全程控制:对生物活动的全过程进行监控和管理,确保安全。

4、责任明确:明确各部门和人员在生物安全管理中的职责和义务。

四、组织架构与职责1、设立生物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和监督生物安全政策的执行。

成员包括相关领域的专家、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

职责包括审议生物安全相关的规章制度、评估重大生物安全风险等。

2、明确各部门的生物安全职责:研发部门:负责生物技术研发过程中的生物安全风险评估和控制。

生产部门:保证生产过程符合生物安全要求,规范操作流程。

质量控制部门:对生物产品进行质量检测,确保符合安全标准。

安全管理部门:监督生物安全制度的执行,组织培训和应急演练。

五、人员管理1、人员资质:从事生物相关工作的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经过培训并考核合格。

2、健康监测:定期对工作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建立健康档案。

3、培训教育:新员工入职时进行生物安全基础知识培训。

定期组织在职人员参加生物安全专题培训,了解最新的法规和技术要求。

六、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1、实验室分级:根据实验活动的危险程度,将实验室分为不同级别,并按照相应标准建设和管理。

2、准入制度:严格限制非授权人员进入实验室,进入人员需登记并遵守相关规定。

3、实验操作规范:制定详细的实验操作流程和安全操作规程,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

4、废弃物处理:对实验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防止污染环境。

生物安全管理制度范文(3篇)

生物安全管理制度范文(3篇)

生物安全管理制度范文生物安全管理是保护生物资源和环境安全的重要举措,制定和实施科学有效的生物安全管理制度对于预防和控制生物灾害、保障生物安全至关重要。

在建立生物安全管理制度时,需要综合各方因素,包括法律法规、国际标准、行业实践等,确保制度的科学性、合规性和可操作性。

下文将以生物安全管理制度范本为主题,结合相关要求和指南,提供一个参考模板。

一、制度目的和适用范围该制度的制定目的是确保生物安全管理工作科学、规范、高效地开展,以预防和控制生物灾害、保障生物安全为目标。

适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1. 生物实验室的安全管理;2. 生物材料的采集、存储、处理和运输;3. 生物安全应急预案和事故处理;4. 生物安全培训和教育。

二、生物安全管理职责1. 领导责任:确定生物安全管理的重要性,提供资源和支持;2. 监督责任:负责制定和监督生物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3. 负责人责任:指派生物安全管理负责人,落实管理责任;4. 员工责任:要求员工严格遵守生物安全管理制度,履行个人安全责任。

三、生物安全管理要求1. 环境安全:对生物实验室进行环境分类和分级,并提供适合的生物安全设施和设备;2. 输送安全:确保生物材料的采集、存储和运输过程中不会造成泄漏、释放和交叉污染;3. 操作安全:制定安全操作规程,确保人员遵守并使用个人防护装备;4. 废弃物处理:按照相关要求对生物废弃物进行安全处理,避免对环境和健康造成威胁;5. 预防性检测:定期进行生物安全风险评估和检测,及时发现和解决潜在的安全问题;6. 应急预案:制定生物安全事故的应急预案和处置流程,确保及时有效的应对措施;7. 培训教育:开展生物安全培训和教育活动,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专业素养。

四、监督和评估1. 监督检查:定期进行生物安全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跟踪整改;2. 外部评估:定期请专业机构进行第三方评估,评估结果做为提升管理水平的参考;3. 数据分析:对生物安全管理的相关数据进行分析和总结,为制度的改进提供依据;4. 经验分享:建立经验共享机制,促进各单位之间的交流和分享。

生物安全管理制度完整版

生物安全管理制度完整版

生物安全管理制度完整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生物实验室的运营,保障实验人员的生命安全和健康,预防生物实验室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生物实验室内的所有实验活动,包括但不限于生物材料的处理、试验动物的饲养、实验设备的操作等。

第三条生物实验室应当配备专门的生物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实验室的生物安全管理工作。

第四条生物实验室应当建立健全生物安全管理制度,并不断完善和提高。

第五条实验人员应当按照规定的操作规程进行实验,并严格遵守生物安全管理制度的要求。

第二章生物实验室的安全环境第六条生物实验室应当保持干净整洁,定期进行消毒和通风,确保实验环境卫生和安全。

第七条实验人员进入实验室前应当做好防护措施,包括佩戴口罩、手套等,确保自身安全。

第八条生物实验室应当配备足够的急救设备和药品,以应对实验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意外情况。

第九条实验人员应当定期接受生物安全知识培训,提高自身的生物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三章生物材料的管理第十条生物实验室应当建立健全生物材料管理制度,对生物材料的采集、保存、处理等环节进行规范。

第十一条生物材料的采集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保证采集过程的合法合规。

第十二条生物材料的保存应当按照规定的条件进行,定期进行检测和更新。

第十三条生物材料的处理应当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避免交叉感染和生物危害。

第十四条实验人员在进行生物材料操作时应当佩戴适当的个人防护装备,确保自身安全。

第四章实验动物的管理第十五条生物实验室应当配备专门的实验动物管理人员,负责实验动物的饲养和管理工作。

第十六条实验动物的饲养应当按照规定的标准进行,保证实验动物的健康和安全。

第十七条实验动物的使用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伦理规范,确保实验过程的合法性和道德性。

第十八条实验动物的处置应当按照规定进行,避免对实验动物造成不必要的痛苦和伤害。

第五章实验设备的管理第十九条生物实验室应当配备适当的实验设备和仪器,确保实验过程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生物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生物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生物安全管理,防止生物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生态平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从事生物技术研究、开发、生产、应用、运输、储存、销售、使用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生物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二)安全第一、以人为本;(三)依法管理、责任到人;(四)科学决策、持续改进。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单位应当设立生物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生物安全生产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五条生物安全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生物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技术标准;(二)组织制定和实施生物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三)负责生物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培训和技术指导;(四)负责生物安全设施的规划、建设、验收和使用;(五)负责生物安全事件的调查、处理和报告;(六)负责生物安全监管和检查,督促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七)其他与生物安全生产相关的职责。

第六条生物安全管理部门应当配备必要的专业人员,加强队伍建设,提高生物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三、生物安全设施第七条生物安全设施应当符合国家有关生物安全设施设计、建设和验收标准。

第八条生物安全设施包括:(一)实验室生物安全设施;(二)生物制品生产设施;(三)生物产品储存、运输设施;(四)其他生物安全设施。

第九条生物安全设施的设计、施工、验收和使用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设施应当具备必要的隔离、消毒、通风、排水等功能;(二)设施应当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测;(三)设施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生物安全等级要求;(四)设施应当有明显的警示标志和操作规程。

四、生物安全管理第十条生物安全管理包括以下内容:(一)生物安全风险评估;(二)生物安全措施制定;(三)生物安全培训;(四)生物安全监督检查;(五)生物安全事件处理。

第十一条生物安全风险评估应当根据生物种类、数量、活动范围、潜在风险等因素进行。

医院生物安全管理制度

医院生物安全管理制度

医院生物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院生物安全管理,预防生物安全事故,保护患者、医务人员和公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生物实验室、生物制药室、生物制品室、感染病区等涉及生物安全的场所和部门。

第三条医院生物安全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风险评估、分类管理、严格监督的原则。

第四条医院应设立生物安全管理机构,负责生物安全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第二章生物安全组织管理第五条医院生物安全管理机构应由分管领导、生物安全管理人员、实验室负责人、医务人员等组成。

第六条生物安全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经过生物安全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七条实验室负责人应对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负责,确保实验室生物安全制度的落实。

第八条医院应定期组织生物安全培训和考核,提高医务人员和实验室人员的生物安全意识。

第三章生物安全风险评估与分类管理第九条医院应根据生物危险因素的性质、数量、潜在危害和风险程度,对涉及生物安全的场所和部门进行风险评估,并实施分类管理。

第十条医院应建立生物安全风险评估制度,定期进行风险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调整生物安全措施。

第十一条医院应根据生物危险因素的性质、数量、潜在危害和风险程度,对实验室进行生物安全分类,并采取相应的生物安全措施。

第四章生物安全实验室管理第十二条实验室应建立生物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实验室生物安全操作规程、生物安全管理规定、生物安全应急预案等。

第十三条实验室应配备符合生物安全要求的设施、设备和防护用品,确保实验室生物安全。

第十四条实验室负责人应对实验室生物安全进行日常管理和监督,确保实验室生物安全制度的落实。

第十五条实验室人员应按照生物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做好个人防护,防止生物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五章生物安全药品和生物制品管理第十六条医院应建立生物安全药品和生物制品管理制度,对生物药品和生物制品的储存、使用、废弃等进行管理。

生物安全管理制度完整版

生物安全管理制度完整版

生物安全管理制度完整版一、背景介绍生物安全管理制度是指为了保护生物资源、防止生物危害事故发生,确保生物实验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制定的一系列管理规定和措施。

本文旨在全面介绍和解读生物安全管理制度的完整版。

二、管理责任1. 生物安全委员会的设立:组建专门机构,由专业人士组成的生物安全委员会,负责制定、监督和评估生物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2. 领导责任:各级管理者要制定生物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职责,建立工作制度并加强管理检查,确保生物实验过程中的安全。

三、实验室安全管理1. 实验室规范:确保实验室满足基本安全要求,包括环境、设备、仪器等方面的规定和要求。

2. 生物安全防护设施:必要时建立生物安全防护设施,例如生物实验室、无菌室等,确保实验操作过程中生物制品和试剂不外泄。

四、实验人员安全1. 人员培训:对从事生物实验的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并定期进行技能和知识的更新培训。

2. 个人防护措施:规定实验人员必须佩戴符合标准的实验服、口罩、手套等个人防护用品。

五、实验材料和设备管理1. 实验材料采购:要求从正规渠道采购实验材料和试剂,确保质量可靠。

2. 设备维护保养:加强对实验设备的维护保养,避免设备故障对实验过程和结果的影响。

六、生物危害事故应急处理1. 应急预案:建立生物安全应急预案,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应急响应流程。

2. 事故处理:及时调查和处理生物危害事故,采取必要的措施减少损失,并建立相关档案记录。

七、监督与评估通过定期的内部和外部审核,评估生物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改进和整改。

八、总结生物安全管理制度的完整版,涵盖了管理责任、实验室安全管理、实验人员安全、实验材料和设备管理、生物危害事故应急处理、监督与评估等多个方面。

只有全面、有效地执行生物安全管理制度,才能确保生物实验的安全,保护工作者的生命健康,维护社会公共安全和生态安全。

以上是生物安全管理制度完整版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人民医院生物安全管理制度

人民医院生物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人民医院生物安全管理,保障医务人员、患者和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防止生物安全事件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1. 人民医院成立生物安全委员会,负责生物安全工作的全面领导、监督和协调。

2. 生物安全委员会下设生物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日常生物安全管理工作。

3. 各科室负责人为本科室生物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本科室生物安全工作的组织实施。

4. 医务人员、患者及家属均应遵守生物安全相关规定,共同维护生物安全。

三、生物安全管理制度1. 生物安全风险评估与分类(1)医院各部门应定期对生物安全风险进行评估,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将生物安全风险分为一般风险、较大风险、重大风险。

(2)对较大风险和重大风险,应及时上报生物安全委员会,采取相应措施。

2. 生物安全防护措施(1)医院应配备符合生物安全要求的防护用品,如防护服、手套、口罩、护目镜等。

(2)生物安全实验室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穿戴防护用品,防止生物污染。

(3)生物安全实验室应定期进行消毒、灭菌,确保实验室环境安全。

3. 生物安全培训与宣传(1)医院应定期对医务人员、患者及家属进行生物安全知识培训,提高生物安全意识。

(2)通过宣传栏、海报、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形式,普及生物安全知识。

4. 生物安全应急处理(1)医院应制定生物安全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处理流程、职责分工等。

(2)发生生物安全事件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相应措施,降低风险。

5. 生物安全档案管理(1)医院应建立生物安全档案,记录生物安全风险评估、防护措施、应急处理等情况。

(2)生物安全档案应妥善保管,确保档案完整、准确。

四、监督与检查1. 医院生物安全委员会定期对生物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生物安全制度落实到位。

2. 对违反生物安全规定的行为,医院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五、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卫健局生物安全管理制度

卫健局生物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卫健局生物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防止生物安全事件的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卫健局所属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应急处理机构以及与生物安全相关的其他单位。

第三条生物安全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二)依法管理,科学防控;(三)明确责任,严格监督;(四)信息共享,协同应对。

第二章生物安全管理体系第四条建立健全生物安全管理体系,明确生物安全管理部门、相关部门及工作人员的职责。

第五条设立生物安全委员会,负责生物安全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

第六条生物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生物安全制度、操作规程的制定、修订和监督实施。

第七条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应急处理机构应建立健全生物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岗位的生物安全责任。

第三章生物安全管理内容第八条生物安全风险评估(一)开展生物安全风险评估,识别和评估生物安全风险;(二)制定生物安全风险防控措施,确保风险可控。

第九条生物安全培训与教育(一)对工作人员进行生物安全知识培训,提高生物安全意识;(二)定期开展生物安全教育活动,普及生物安全知识。

第十条生物安全操作规范(一)严格执行生物安全操作规程,确保操作安全;(二)加强实验室生物安全防护,防止生物安全事件发生。

第十一条生物安全设备与设施(一)配备必要的生物安全设备与设施,确保生物安全;(二)定期检查、维护生物安全设备与设施,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十二条生物安全事件报告与处置(一)建立健全生物安全事件报告制度,及时报告生物安全事件;(二)制定生物安全事件应急预案,确保生物安全事件得到及时、有效处置。

第四章监督检查第十三条生物安全管理部门对生物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生物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到位。

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通用3篇)

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通用3篇)

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通用3篇)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篇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加强实验室科研管理,是实验室科学研究贴合生物安全规范,对实验室师生身体健康负责,根据卫生部“关于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和《南京医科大学生物安全管理办法》等,参照国际公认的生物安全原则,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中所述“生物安全”包括病原微生物、有毒有害化学品及相关废弃物等可能导致安全损害的资料。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三条:各课题组负责针对实验室的特点制定、维护和监督有效的实验室安全计划。

第四条:实验室负责人对所有研究人员和实验室来访者的安全负责。

第三章:管理制度第五条:实验室管理人员职责课题组负责人人应按照“生殖医学国家重点实验室生物安全操作规范”的要求,确保实验室设施、设备、个人防护设备、材料等贴合有关安全要求,定期检查、维护、更新,确保不降低其设计性能;及时阻止不安全的活动。

第六条:实验室员工安全管理所有人员上岗前均应系统地理解有关实验室生物安全的培训。

要求所有人员根据可能接触的生物理解免疫以预防感染。

人员的生物安全培训及免疫应包括运输和清洁员工的特殊工作人员。

第七条:实验环境的安全标记及要求实验室内应系统而清晰地标示出危险区,且适用于相关的危险;在某些状况下,宜同时使用标记和物质屏蔽标识出危险区;应清晰地标识在实验室或实验设备上使用的具体危险材料;通向工作区的所有进出口都应标明存在其中的危险。

应使涉及的非实验员工(如维修人员、合同方、分包方)明白其可能遇到的任何危险。

实验室的每个出口和入口应可辨别,入口处应有标记,标记应包括国际通用的危险标志(如:生物危险标志、火线标志和放射性标志)以及其他有关的规定和标记。

应设紧急出口并有标记以和普通出口区别。

应急撤离路线应有在黑暗中也可明确辨认的标识。

实验室入口应有可锁闭的门。

门锁应不妨碍紧急疏散。

第八条:实验室运作的管理程序实验室须根据实验对象、生物危害程度评估、研究资料、设施特点、设备具体制定相应的标准操作程序:1)员工的健康监护;2)实施危害评估,采取措施的安排;3)化学品和其他危险物品的确认(包括适当的标识要求)、安全存放与处置及监控程序;4)操作有害材料的安全行为的程序;5)防止高风险和污染材料失窃的程序;6)确认培训需要和教材的方法;7)获得、维护和分发实验室所有使用材料之安全数据单的程序;8)实验室设备安全去污染和维护的程序;9)紧急程序,包括漏来源理程序;10)事件记录、报告及调查;11)废弃物处理和处置。

医院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

医院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

医院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医院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篇一」1、实验室生物安全小组每月组织一次生物安全检查,检查内容包括:生物安全管理体系运行情况、生物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完善、是否落实、实验室设施、设备和人员的状态、应急装备、报警体系和撤离程序功能及状态是否正常、可燃易燃性、传染性以及有毒物质的防护、控制情况、废物处置情况等。

2、科室负责人负责实验室生物安全的全面管理,检查、督促生物安全监督员工作,每周进行科室生物安全工作检查,检查内容包括:生物安全监督员工作记录、样本的运输、保存、使用、销毁情况、生物安全实验室的消毒和灭菌情况以及感染性废物的.处理情况、生物安全设备的运行、维护情况、防护物资的储备情况。

3、生物安全监督员负责实验室日常工作的生物安全监督、检查,内容包括生物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个人防护要求执行情况、实验室人员的生物安全操作是否规范等,及时发现、纠正违规行为,避免生物安全事故发生。

4、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必要时制定纠正措施或实施整改,并进行跟踪验证。

5、按照资料、档案管理制度保存所有检查记录,及时归档。

6、将自查发现的问题作为实验室生物安全培训计划输出。

7、将自查结果上报医院相关部门。

8、为确保实验室生物安全制度、措施落实到位,避免生物安全事故,特制订本制度。

医院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篇二」一、目的明确实验室人员的资格要求避免不符合要求的人员进出实验室或承担相关工作造成生物安全事故。

二、范围适用于进入实验室检验科、病理科所有工作人员。

三、职责1.实验室生物安全负责人负责实验室人员准入工作的监督和实施。

2、进入实验室所有人员必须在身体状况良好穿戴好防护服(白大褂)的情况下方能进入实验室的工作区域工作。

但当身体出现较大的开放性损伤和处于较重的疾病感染状态或中毒疲劳状态不得进入。

四、制度要求1、所有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在接受相关生物安全知识、法规制度培训并考试合格。

2、从事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进行上岗前体检,由单位生物安全委员会组织实施。

生物安全各项管理制度

生物安全各项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生物安全管理,预防生物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1. 生物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和修订生物安全管理制度,监督各项生物安全措施的落实,组织生物安全培训和考核,处理生物安全事故。

2. 生物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生物安全制度的日常管理,组织实施生物安全检查,对违反生物安全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理。

3. 实验室负责人:负责实验室的生物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实验室工作人员遵守生物安全操作规程。

4. 实验室工作人员:负责个人生物安全的防护,按照规定进行个人防护和消毒。

三、生物安全管理制度1. 病原微生物分类管理:根据病原微生物的危害程度,将其分为高、中、低三个等级,并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2. 实验室生物安全防护:- 实验室必须配备必要的生物安全防护设施,如生物安全柜、消毒设备、个人防护用品等。

- 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经过生物安全培训,掌握生物安全操作规程。

- 实验室操作过程中,必须遵守无菌操作原则,防止交叉污染。

3. 废弃物处理:- 实验室废弃物必须分类收集,按照规定进行消毒处理。

- 高风险废弃物必须严格按照国家规定进行处理,防止环境污染。

4. 生物安全事件报告:- 发现生物安全事故或疑似生物安全事故,必须立即向生物安全管理委员会报告。

- 事故报告应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涉及人员、处理措施等信息。

5. 生物安全培训:- 定期对实验室工作人员进行生物安全培训,提高其生物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 新进实验室的工作人员必须经过生物安全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四、监督与检查1. 生物安全管理委员会定期对生物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2. 生物安全管理部门对实验室生物安全防护措施进行日常监督,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生物安全管理制度精选5篇

生物安全管理制度精选5篇

生物安全管理制度精选5篇管理制度是对一定的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设置的规范。

它是实施一定的管理行为的依据,是社会再生产过程顺利进行的保证。

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各种管理制度,欢迎大家阅读参考,我们一起来看看吧!生物安全管理制度(一)1目的为了确保实验室工作人员身体健康和安全,防止发生实验室感染事件,保护实验环境的安全。

2适用范围适用于二级生物安全实验室,同时包括一级生物安全实验室和专业实验室的生物安全管理。

3职责3.1 生物安全委员会负责对管理体系文件的审定;负责病原微生物危害评估报告的论证及各类实验室生物安全事故的处置指导、评估和技术咨询;生物安全实验室防护技术的指导,生物安全重大事项的3.2单位法人对实验室生物安全负总责,负责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体系文件的批准与颁布,负责生物安全防护设备、防护用品的保障,负责生物安全管理相关资源的保障。

3. 3生物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实验室生物安全日常管理与监督检査。

3.4 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体系文件的修订,应建立完善的生物安全组织机构和管理体系。

3.5 人事管理部门负责实验室新上岗人员的上岗培训,负责实验室工作人员的健康监护和个人健康档案的建立,负责实验人员的免疫接种计划的制订和实施。

3.6教育培训管理部门负责实习进修人员及课题项目合作人员的培训和管理。

3.7实验室主任实验室负责人为生物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本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的制定;负责实验室工作人员的生物安全、专业技能培训计划的制定和实施;负责落实部门生物安全管理员;负责监督实验室人员按照生物安全管理要求开展实验活动;负责实验室菌、毒种和生物样本的安全管理。

3.8实验人员应自觉遵守相关制度,自觉学习和接受相关知识培训,严格按照操作程序开展实验活动和操作仪器设备,有做好个人防护和对他人安全负责的义务。

3.9其他部门的职责参照相关规定执行。

4 管理要求4.1培训要求所有实验操作人员、实验辅助人员、工勤人员必须经过传染病防治知识、生物安全防护知识和专业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生物安全管理制度

生物安全管理制度

生物安全管理制度生物安全管理制度「篇一」1、意外事故应急预案的实施原则(1)在实验室发生任何意外事故时,都要遵循“安全第一、救人第一”的原则。

(2)一旦发生意外事故,发现人应立即通知科主任或安全员以及医院相关部门负责人,情况紧急者可直接拨打报警电话(如火警等),同时报告具体事宜: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人员的伤势情况及损失情况。

(3)立即通知医院抢救小组迅速组织抢救受伤人员,疏散现场的其他人员。

(4)做好现场的消毒、清理工作,调查事故原因,将调查报告上报院里。

详细记录意外事故处理的'经过。

2、紧急情况应急预案:意外刺伤、割伤和擦伤1)工作人员一旦被意外刺伤、割伤和擦伤,应脱去隔离衣,立即冲洗伤口、挤出局部血液,用碘酒和75%酒精消毒。

2)立即通知科主任和安全员受伤的原因及可能污染的病原,根据所污染的病原情况采取相应的医学处理。

如被HBV等病原污染的锐器刺伤,应注射乙肝疫苗和高效价免疫球蛋白及其它相关疫苗;如被HIV病原污染的锐器刺伤应在两个小时内服用AZT等抗病毒药物。

3)科主任向医务科和院内感染科报告,院内感染科负责记录备案。

4)将其正确的医疗资料存档,分析事故原因,记录意外事故处理经过。

3、打碎或溅出传染性物质1)如不慎打碎污染了传染性物质的容器或小瓶及包括培养物在内的感染性物质溅出,应先用一块布或纸巾盖上,再把消毒液倒在上面,至少作用30分钟,才能把布或纸巾及打碎的物品清理走。

2)玻璃碎片应用镊子夹取,不能用手直接拿;污染区域应用消毒液擦拭干净。

3)将布、纸巾及打碎的物品放入盛污染废弃物的容器里。

4)上述操作均应戴手套进行。

4、离心管碎裂1)当没有密闭离心桶的离心机正在运行时离心管发生了破裂或怀疑破裂时,应关闭开关并保持离心机盖子关闭30分钟。

2)通知生物安全员,在生物安全员的指导下进行清理。

3)必要时,在一层手套外再戴一双手套,夹取碎片时要用镊子。

4)所有打破的管子、玻璃碎片、套管、及转轴都应放在无腐蚀性的消毒液里(10%“84”消毒液)浸泡消毒或高压处理。

生物安全三级管理制度

生物安全三级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加强生物安全管理,预防生物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涉及生物安全的实验室、研究机构、医疗机构、企业等单位,以及从事生物安全相关活动的个人。

三、生物安全三级分类根据生物安全风险程度,将生物安全分为三个等级:1. 一级生物安全:涉及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高度危险的生物材料,如烈性传染病病原体、高度危险的生物材料等。

2. 二级生物安全:涉及中等致病性病原微生物、中等危险的生物材料,如乙类传染病病原体、中等危险的生物材料等。

3. 三级生物安全:涉及低致病性病原微生物、低危险的生物材料,如丙类传染病病原体、低危险的生物材料等。

四、生物安全三级管理制度内容1. 组织与管理(1)成立生物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生物安全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和检查。

(2)设立生物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日常生物安全管理工作。

2. 生物安全培训(1)对所有从事生物安全相关活动的人员进行生物安全培训,确保其掌握生物安全知识和技能。

(2)对新入职人员进行生物安全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3. 生物安全设施(1)根据生物安全风险等级,配备相应的生物安全设施,如生物安全柜、高压灭菌器、消毒设备等。

(2)确保生物安全设施的正常运行,定期进行维护和检查。

4. 生物安全操作(1)严格执行生物安全操作规程,确保生物安全风险得到有效控制。

(2)对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高度危险的生物材料进行严格隔离,防止交叉污染。

5. 生物安全废弃物处理(1)按照生物安全废弃物分类标准,对生物安全废弃物进行分类收集、储存和处理。

(2)严禁将生物安全废弃物混入普通垃圾,防止环境污染。

6. 生物安全应急处理(1)制定生物安全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处理程序和责任分工。

(2)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五、监督检查与责任追究1. 生物安全管理委员会定期对生物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制度落实到位。

生物安全管理等相关制度

生物安全管理等相关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生物安全管理,防止生物安全风险,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地区行政区域内从事生物技术研究、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处置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生物安全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二)科学管理、严格监督;(三)责任明确、协同共治;(四)保障安全、促进发展。

第二章生物安全风险评估第四条生物安全风险评估是指对生物技术研究、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处置等活动中可能产生的生物安全风险进行评估,以确定风险等级,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

第五条生物安全风险评估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生物安全风险源识别;(二)生物安全风险分析;(三)生物安全风险评价;(四)生物安全风险控制措施。

第六条生物安全风险评估应当由具备相应资质的专业机构或者专业人员负责实施。

第七条生物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应当作为生物安全管理的重要依据。

第三章生物安全许可证管理第八条从事生物技术研究、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处置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法取得生物安全许可证。

第九条生物安全许可证的申请、审批、发放和管理,按照以下规定执行:(一)申请人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提出申请;(二)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三)取得生物安全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许可证规定从事相关活动。

第十条生物安全许可证的有效期为五年。

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从事相关活动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三十个工作日内向原发证机关申请延续。

第四章生物安全管理措施第十一条生物安全管理措施包括:(一)生物安全设施建设;(二)生物安全管理制度;(三)生物安全培训;(四)生物安全监测;(五)生物安全应急处置。

第十二条生物安全设施建设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确保生物安全。

卫生部生物安全管理制度

卫生部生物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生物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生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医疗机构、生物制品企业、实验室等相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

第三条生物安全管理工作应当遵循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分类管理、责任到人的原则。

第二章生物安全风险分类与评估第四条生物安全风险分为以下四类:(一)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及其相关生物制品;(二)其他可能导致严重生物安全风险的病原微生物及其相关生物制品;(三)可能引起较大生物安全风险的病原微生物及其相关生物制品;(四)可能引起一般生物安全风险的病原微生物及其相关生物制品。

第五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组织对生物安全风险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对相关单位进行分类管理。

第三章生物安全管理措施第六条生物制品企业、医疗机构、实验室等相关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生物安全管理制度,明确生物安全管理职责,加强生物安全培训。

第七条生物制品企业、医疗机构、实验室等相关单位应当采取以下生物安全管理措施:(一)对生物安全风险进行分类管理,根据风险等级制定相应的生物安全操作规程;(二)对从事生物安全工作的相关人员实施生物安全培训,确保其具备相应的生物安全知识和技能;(三)配备必要的生物安全防护设备,如生物安全柜、防护服、手套等;(四)建立生物安全档案,记录生物安全相关事项;(五)定期对生物安全防护设施进行维护、检查和更新;(六)对生物安全事件进行报告、调查和处理。

第八条生物制品企业、医疗机构、实验室等相关单位应当加强以下方面的生物安全管理:(一)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二)生物制品生产、经营、使用和废弃处理生物安全管理;(三)传染病防治生物安全管理;(四)其他生物安全管理。

第四章生物安全事件处理第九条发生生物安全事件时,相关单位应当立即采取以下措施:(一)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件扩散;(二)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查处理;(三)对事件进行调查、分析,查明原因,采取整改措施。

生物安全管理制度10篇

生物安全管理制度10篇

生物安全管理制度10篇生物安全管理制度10篇生物安全管理制度篇1一、根据国家生物安全相关法规法律和本院特点,制定并健全生物安全操作规程和管理规范,定期评价和更新生物安全相关规章制度。

二、评价本院工作中所涉及的生物危险程度并指导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三、组织学习并贯彻执行国家生物安全工作相关文件、生物安全法规,开展生物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进行实验室相关人员培训和考核工作。

四、健全、完善生物安全管理队伍培训考核生物安全管理人员,加强生物安全工作的领导和监督。

五、组织、指导生物安全工作,对我院生物安全工作实行定期检查和日常管理,检查、督促各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的落实情况。

六、对临床试验工作进行生物安全危害评估、生物安全审查及核准。

七、查处实验室生物安全违规事件,对生物安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进行整改检查。

八、指导实验室生物安全意外事件应急处理、提供意外事件的紧急救助及保健治疗措施,并报上级有关管理部门。

九、指导、监督各部门安全员工作。

生物安全管理制度篇21、临床实验室安全管理的目的是按照国家颁布的法令、法规、保障工作人员、病人和进入临床实验室人员的安全,保证仪器设备、有毒和易燃、易爆试剂的安全使用,使工作人员在安全的`环境下和条件下完成日常工作。

2、工作人员须穿工作服,必要时穿隔离衣、防护鞋,戴口罩、手套和护目镜。

3、使用合格的一次性检验用品,用后进行无害化处理。

4、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静脉采血必须一人一针一管一巾一带;微量采血应做到一人一针一管一片;对病人操作前洗手或手消毒。

5、无菌物品如棉签、棉球、纱布等及其容器应在有效期内使用,开启后使用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

6、各种器具应及时消毒、清洗;各种废弃标本应按医疗垃圾处理。

7、检验人员结束操作后应及时洗手。

非打印化验单要消毒后发放。

8、保持室内清洁卫生,每天对空气、各种物体表面及地面进行常规消毒。

在进行各种检验时,应避免污染;在进行特殊传染病检验后,应及时进行消毒,遇有场地、工作服或体表污染时,应立即消毒处理,防止扩散。

医院一级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

医院一级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

医院一级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院一级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预防实验室生物安全事故,保护实验室工作人员和公众的健康与安全,根据《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生物安全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一级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包括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生物安全风险评估、生物安全培训、生物安全防护、生物废弃物处理等方面的内容。

第三条医院一级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遵循预防为主、分类管理、综合防范的原则,确保实验室生物安全。

第四条医院一级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责任主体为实验室负责人、实验室工作人员和相关管理部门。

第二章生物安全风险评估与控制第五条实验室应开展生物安全风险评估,识别和评价实验室生物安全风险,制定相应的生物安全控制措施。

第六条实验室应根据生物安全风险评估结果,确定生物安全防护级别,配备相应的生物安全设施和设备。

第七条实验室应建立健全生物安全管理制度,明确生物安全管理职责和操作规程,确保实验室生物安全。

第八条实验室应定期进行生物安全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生物安全措施的有效性。

第三章生物安全培训与教育第九条实验室应开展生物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实验室工作人员的生物安全意识、知识和技能。

第十条实验室负责人应对新入职人员进行生物安全培训,确保其了解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第十一条实验室应定期组织生物安全培训,针对实验室生物安全的新要求、新技术进行学习和交流。

第四章生物安全防护与操作规程第十二条实验室工作人员在进行实验操作时,应严格遵守生物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生物安全设施和设备。

第十三条实验室工作人员应按照实验室生物安全防护级别,穿戴相应的个人防护装备,如防护服、口罩、手套、护目镜等。

第十四条实验室应制定生物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处理程序、应急物资和设备配置,定期进行应急演练。

第十五条实验室应加强对实验废弃物的管理,按照相关法规和标准进行分类、包装、标记和处置。

生物安全制度(精选5篇)

生物安全制度(精选5篇)

生物安全制度(精选5篇)生物安全制度制度的特点1、指导性和约束性。

制度对相关人员做些什么工作、如何开展工作都有一定的提示和指导,同时也明确相关人员不得做些什么,以及违背了会受到什么样的惩罚。

因此,制度有指导性和约束性的特点。

2、鞭策性和激励性。

制度有时就张贴或悬挂在工作现场,随时鞭策和激励着人员遵守纪律、努力学习、勤奋工作。

3、规范性和程序性。

制度对实现工作程序的规范化,岗位责任的法规化,管理方法的科学化,起着重大作用。

制度的制定必须以有关政策、法律、法令为依据。

制度本身要有程序性,为人们的工作和活动提供可供遵循的依据。

生物安全制度(精选5篇)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

制度到底怎么拟定才合适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生物安全制度(精选5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生物安全制度11、严格按照“生物安全管理条例”中要求的相关规定进行日常诊疗和临床检验。

2、医院检验科只设置从事一般临床开展的检测和诊断的微生物室,不用于其他实验活动,不从事含第一类、第二类病原微生物等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和临床检验项目。

3、从事微生物检测的工作人员经考核合格的,方可上岗。

4、所有临床实验检测一律在微生物室内进行,工作场所要保持卫生,各种操作排列有序,注意窗户密闭,防止污染,严格保管传染菌种。

5、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保证病原微生物样本质量的技术方法和手段,确保报告准确无误。

普通微生物标本要保留到出报告结果的两天后方可处理,特殊微生物标本经市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销毁。

6、发现和怀疑由第一和第二类病原微生物所致疾病时,立即对病人进行隔离,并在两小时内上报市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在市疾控中心的统一部署下治疗处理。

封闭被病原微生物污染场所,对密切接触者进行医学观察,进行现场消毒,对相关人员进行医学检查,并进行其他需要采取的预防、控制措施。

生物安全管理制度及职责

生物安全管理制度及职责

一、总则为了加强生物安全管理,预防和控制生物安全风险,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原则1.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2. 安全第一,质量为本;3. 全员参与,责任到人;4. 科学管理,持续改进。

三、生物安全管理职责1. 单位负责人(1)全面负责本单位的生物安全管理工作;(2)组织制定并实施生物安全管理制度;(3)确保生物安全设施、设备和物资的配备齐全;(4)组织开展生物安全培训和宣传教育;(5)对违反生物安全规定的行为进行查处。

2. 生物安全管理部门(1)负责生物安全制度的制定、修订和实施;(2)负责生物安全设施、设备和物资的采购、验收、使用和管理;(3)负责生物安全培训和宣传教育;(4)负责生物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5)负责生物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3. 生物安全管理人员(1)遵守生物安全管理制度,按照规定操作;(2)接受生物安全培训和宣传教育;(3)发现生物安全风险时,及时报告;(4)对违反生物安全规定的行为进行制止和纠正;(5)协助生物安全管理部门进行生物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

4. 其他部门(1)积极配合生物安全管理部门开展生物安全管理工作;(2)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履行生物安全职责;(3)发现生物安全风险时,及时报告。

四、生物安全管理制度1. 生物安全设施、设备和物资管理(1)按照国家标准和规范,配备生物安全设施、设备和物资;(2)定期检查、维护和保养生物安全设施、设备和物资;(3)确保生物安全设施、设备和物资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

2. 生物安全操作规程(1)严格执行生物安全操作规程,确保操作安全;(2)对操作人员进行生物安全培训,提高操作技能;(3)对违反生物安全操作规程的行为进行纠正和处罚。

3. 生物安全培训和宣传教育(1)定期组织生物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生物安全意识和技能;(2)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生物安全宣传教育,普及生物安全知识;(3)鼓励员工积极参与生物安全管理和监督。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生物安全管理制度实验室人员准入制度1、目的明确实验室人员的资格要求,避免不符合要求的人员进出实验室或承担相关工作造成生物安全事故。

2、范围适用于进入肿研所实验室所有工作人员。

3、职责3.1肿研所生物安全负责人负责实验室人员准入工作的监督和实施。

3.2进入肿研所实验室所有人员所有必须以本规定规范自己的工作。

4、制度要求4.1所有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在接受相关生物安全知识、法规制度培训并考试合格。

4.2从事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进行上岗前体检,由单位生物安全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体检指标除常规项目外还应包括与准备从事工作有关的特异性抗原、抗体检测。

4.3从事实验室技术人员必须具备相关专业教育经历,相应的专业技术知识及工作经验,熟练掌握自己工作范围的技术标准、方法和设备技术性能。

4.4从事实验室技术人员应熟练掌握与岗位工作有关的实验方法和标准操作规程,能独立进行实验和结果处理,分析和解决科研工作中的一般技术问题,有效保证所承担环节的工作质量。

4.5从事实验室技术人员应熟练掌握常规消毒原则和技术,掌握意外事件和生物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原则和上报程序。

4.6实验室人员在下列情况进入实验室特殊工作区需经实验室负责人同意: 4.6.1身体出现开放性损伤;4.6.2患发热性疾病;4.6.3呼吸道感染或其它导致抵抗力下降的情况;4.6.4正在使用免疫抑制剂或免疫耐受;4.6.5妊娠;4.7实验活动辅助人员;(废气物管理人员、洗刷人员等)应掌握责任区内生物安全基本情况,了解所从事工作的生物安全风险,接受与所承担职责有关的生物安全知识和技术,个体防护方法等内容的培训,熟悉岗位所需消毒知识和技术,了解意外事件和生物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原则和上报程序。

4.8外单位来肿研所参观、学习、工作人员进入实验室控制区域应有相关领导批准并遵守实验室的生物安全相关规章制度。

进入实验室的一般申请由实验室负责人的批准,一个月及以上的准入需到医务部备案。

感染性材料管理制度为确保实验室感染性材料合理归放,管理措施落实到位,避免生物安全事故,特制订本制度。

一、感染性材料由科主任指定专人负责保管;保管员应具有高度责任心和熟练操作技能,监控感染性材料外流。

二、建立感染性材料登记册,详细填写感染性材料名称、编号来源、使用、污染、销毁等情况。

三、按照感染性材料保存要求,严格无菌操作。

四、感染性材料不得随意对外使用;确需使用者须经科主任审批。

五、感染性材料的请购与销毁须经科主任审批;销毁时必须经过彻底灭菌处理。

六、在准备及实验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定时、定点、安全、妥善放置;一旦发现污染情况,必须及时采取有效消毒措施,消除污染。

七、实验完毕的感染性材料,必须先经灭菌、消毒处理后再进行清洗。

员工健康医疗监护制度1、目的规范实验室人员的健康监护工作,预防、控制实验室感染。

2、范围适用于肿研所实验室所有工作人员。

3、职责肿研所负责人负责实验室人员健康监护工作的组织实施。

4、制度要求4.1实验室人员体检制度4.1.1对新从事实验室技术人员必须进行的上岗前体检,体检指标除常规项目外还应包括与准备从事工作有关的特异性抗原、抗体检测。

不符合岗位健康要求不得从事相关工作。

4.1.2实验室技术人员要在身体状况良好的情况下从事相关工作,发生发热、呼吸道感染、开放性损伤、怀孕等或因工作造成疲劳状态免疫耐受及使用免疫抑制剂等情况时,需由实验室负责人同意从事相关工作,但不宜再从事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的相关工作。

4.1.3肿研所负责人在批准外来学习、工作人员进入实验室前应了解其健康状况,必要是可先行安排进行临时性体检,档案保留。

4.2实验室人员免疫预防制度4.2.1实验室人员应根据岗位需要进行免疫接种和预防性服药,免疫接种时,应考虑适应症、禁忌症、过敏反映等情况并记入健康监护档案。

4.2.2肿研所应制定年度免疫接种计划,报主管领导批准后由肿研所组织实施。

免疫接种情况应记入健康监护档案。

4.2.3肿研所实验室可根据工作开展情况对各类人员进行必要的临时性免疫接种和预防性服药,并记入健康监护档案。

4.2.4对体检结果异常的人员应随时进行必要的免疫接种或采取其他预防手段,并记入健康监护档案。

4.2.5发生实验室意外事件或生物安全事故后应根据需要进行必要的应急免疫接种或预防性服药,并记入健康监护档案。

4.3发生事故后的人员管理4.3.1发生实验室意外事件或一般生物安全事故后由医务科/肿研所确定相关人员救治、免疫接种和医学观察方案,发现异常,由医务科/人事科/肿研所决定人员临时性或永久性调离岗位。

临时调离岗位的人员在重新上岗前必须进行体检,体检结果达到岗位健康要求后由医务科/肿研所批准其上岗。

4.3.2发生重大生物安全事故后由医务科/肿研所制定并上报相关人员救治、免疫接种和医学观察方案,同时采取有效措施尽量控制人员感染范围,主管领导对方案进行审批。

医学观察发现异常,由医务科/人事科/肿研所决定人员临时性或永久性调离岗位,临时调离岗位的人员在重新上岗前必须进行体检,体检结果达到岗位健康要求后由医务科/肿研所批准其上岗。

生物安全实验室安全自查制度为确保实验室生物安全制度、措施落实到位,避免生物安全事故,特制订本制度。

1、肿研所主任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生物安全全面检查,检查内容包括:生物安全管理体系运行情况、生物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完善、是否落实、实验室设施、设备和人员的状态、应急装备、报警体系和撤离程序功能及状态是否正常、可燃易燃性、传染性、放射性以及有毒物质的防护、控制情况、废物处置情况等。

2、肿研所负责人负责实验室生物安全的全面管理,检查、督促生物安全监督员每季度进行实验室生物安全工作检查,检查内容包括:生物安全监督员工工作,作记录、菌(毒)株、样本的运输、保存、使用、销毁情况、生物安全实验室的消毒和灭菌情况以及感染性废物的处理情况、生物安全设备的运行、维护情况、防护物资的储备情况。

3、生物安全监督员负责实验室日常工作的生物安全监督、检查,内容包括生物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个人防护要求执行情况、实验室人员的生物安全操作是否规范等,及时发现、纠正违规行为,避免生物安全事故发生。

4、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必要时制定纠正措施或实施整改,并进行跟踪验证。

5、按照资料、档案管理制度保存所有检查记录,及时归档。

6、将自查发现的问题作为实验室生物安全培训计划解决。

生物安全实验室资料档案管理制度为确保生物安全实验室各类活动记录、资料按要求归档、保存,特制订本制度。

1、与生物安全相关的各类活动的记录均应按照本制度执行。

2、生物安全实验室的记录、资料保存不得少于20年。

3、生物安全实验室记录、资料应至少包括:生物安全手册、生物安全管理制度、人员培训考核记录、生物安全检查记录、健康监护档案、事故报告、分析处理记录、废物处置记录、实验记录、菌(毒)种和样本收集、运输、保存、领用、销毁等记录、生物危害评估记录、生物安全柜现场检测记录、消毒、灭菌效果监测记录等。

4、生物安全实验室资料档案原则上不外借。

5、因工作需要复制档案资料者需经批准。

6、超过保存期限的档案资料、记录,应通过生物安全领导小组的讨论、鉴定,批准是否实施销毁,销毁应至少两人实施,做好销毁记录。

生物安全实验室人员培训、考核制度为确保实验室全体员工熟悉生物安全法律、法规,建立生物安全意识,保证相关工作人员掌握开展工作必需的生物安全知识和技术,避免实验室感染,防止实验室事故,特制订本制度。

1、制定年度生物安全培训、考核计划,报生物安全领导小组批准后实施。

2、培训内容:生物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办法、标准、本实验室生物安全手册、生物安全管理制度、应急预案、紧急事件的上报和处置程序、生物安全风险评估、生物安全操作规范、仪器设备的使用、保养、维护、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菌(毒)株及样本的收集、运输、保藏、使用、销毁、实验室的消毒与灭菌、感染性废物的处置、急救等。

3、每年组织全员(包括实验室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样本运送人员、保洁员等)的生物安全培训、考核。

4、针对不同的工作岗位,在全员培训的基础上,组织开展专项生物安全培训。

5、培训应该由取得北京地区实验室生物安全师资培训合格证的人员进行。

6、培训后应对参加培训的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形式可采取多样化,如笔试、口试、实操等。

7、对考核合格的工作人员颁发相关岗位的上岗证。

8、建立并保存生物安全工作人员的培训、考核档案。

9、做好生物安全培训需求和效果的评估工作,为制定年度培训、考核计划提供依据。

10、对新上岗、转岗的员工进行生物安全相关知识、生物安全手册等的培训,明确所从事工作的生物安全风险。

11、进入实验室的外单位人员(包括进修、实习等工作人员)的由所在科室,根据所从事工作的生物安全风险进行必要的生物安全培训,所有工作均在带教教师指导下进行,学习期间不得从事危险性较高的工作。

12、当有关部门新颁发、修订生物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等,实验室生物安全手册进行修改后应组织开展相关内容的培训和考核。

13、按照档案资料管理制度保存与人员培训、考核相关的记录。

意外事件处理及报告制度1、目的:规定实验室职业暴露处理程序,规范发生职业暴露时处理原则、报告和登记流程。

2、范围:实验室工作人员和涉及处理职业暴露的有关人员。

3、职责:3.1实验室操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生职业暴露须按照本规定进行处理和报告程序;3.2实验室负责人按照规定进行组织和控制职业暴露发生后的控制实施; 3.3实验室负责人负责组织试验人员职业暴露处理的培训和考核,保存有关记录; 3.4实验室生物安全检查人员负责督察日常工作中生物安全工作的执行和医学应急样品的检查。

4、步骤:4.1实验室发生职业暴露后按照既往进行的该种污染物的生物安全危害度评估结果,快速有效的对意外暴露人员进行紧急医学处置;对污染区域进行有效的控制,最大限度的清除和控制污染物对周围环境的污染和扩散;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和暴露人员的医学观察等原则和步骤进行处理;4.1.1根据既往进行的生物安全危害度的评估和暴露的程度即时进行现场紧急医学处置,消除或最大程度降低病原微生物对暴露人员的伤害;同时,有效的污染区域进行防控,最大限度的防止污染物对周围人员和环境的污染。

4.1.2一般性的小型事故可在紧急医学处置后,要立即向实验室负责人和实验室生物安全领导小组报告事故情况和处理方法,以及时发现处理中的疏漏之处,使处理尽量完善妥当。

4.1.3当重大事故发生时,在进行紧急医学处置的同时,要立即向实验室负责人和实验室生物安全领导小组报告情况;实验室负责人和实验室生物安全领导理小组要立即协调现场紧急处理和周围环境污染防控;协调医学专家评估职业暴露的危害性和对暴露人员的伤害程度;对药物可以治疗和预防该污染物感染的,力争在暴露后最短时间内开始预防性用药;留取暴露人员相应的标本备检,并同时进行医学观察。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