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我国公务员考核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

合集下载

我国公务员考核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我国公务员考核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我国公务员考核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公务员是指在国家机关及其部门、事业单位中担任专业技术、管理和行政等职务的人员。

作为国家的管理者和服务者,公务员的能力和素质对于国家的发展和民生事业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然而,我国公务员考核制度存在着一些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给公务员队伍建设和政府效能带来了挑战。

本文将对我国公务员考核制度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探讨其原因。

一、问题分析1.1 贪污腐败问题贪污腐败一直是我国公务员队伍中的严重问题。

一些公务员通过滥用职权或受贿行为,违反法律法规,严重损害了国家利益和人民群众的利益。

这与公务员考核制度不严格、监督机制不完善等因素密切相关。

1.2 考核内容单一我国公务员考核制度存在考核内容单一的问题。

目前,公务员考核主要集中在文书材料审查、考试及面试,注重知识能力的考核,而忽视了实际工作能力的考核。

这样的考核制度无法全面客观地评价公务员的综合素质,容易导致用人单位对公务员的需求不能得到满足。

1.3 考核标准不明确公务员考核标准不明确是当前公务员考核制度存在的另一个问题。

考核标准的不明确导致考核结果主观性较强,容易产生人权侵害的问题。

此外,很多公务员考核标准没有与时俱进,不能适应新形势下公务员队伍建设和工作需要的要求。

1.4 监督机制不健全公务员考核制度的问题主要还表现在监督机制不健全上。

由于监督机制的不完善,一些公务员考核结果难以公开透明,容易滋生腐败现象。

此外,对公务员考核结果的监督和评估不够及时,无法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二、原因分析2.1 体系设计不合理我国公务员考核制度问题的原因之一是体系设计不合理。

现有考核体系没有将考核与激励机制及职称晋升等挂钩,导致公务员参与度不高,缺乏动力。

应该建立激励机制与考核体系相结合的模式,将考核结果作为激励公务员的重要依据,以调动公务员的积极性和创造力。

2.2 缺乏科学性和客观性公务员考核制度缺乏科学性和客观性是造成问题的另一个原因。

我国公务员考核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1

我国公务员考核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1

我国公务员考核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摘要: 公务员考核是公务员制度的“中枢”。

它是公务员录用、晋升、工资福利、奖惩等的基础和依据, 同时又可为人事决策的科学化和改进人事制度提供指导。

随着社会的发展, 公务员考核制度也在不断进步与完善, 但也应看到其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文章主要分析了当前我国公务员考核制度存在的问题, 并就如何解决这些问题提出了一些建议。

关键词: 公务员, 考核制度, 问题, 措施一、我国公务员考核制度概述(一)公务员考核在我国, 公务员考核是指国家主管机关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公务员的工作表现和工作实绩进行考察的行政组织活动。

它是公务员制度的重要内容, 是评价和激励公务员的重要途径, 是提高公务员整体素质和行政效率的重要手段。

(二)公务员考核制度公务员考核制度, 是指根据有关法律规定, 按照一定的标准和程序对公务员的思想品德、工作成绩、工作能力和工作态度等进行考察、做出评价, 并以此作为对公务员进行奖惩、培训、辞退以及调整职务、级别和工资等依据的制度。

二、我国公务员考核制度的发展我国的公务员考核制度是以干部考核制度为基础发展而来的。

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一)酝酿阶段(1985—1989)20世纪80年代中期, 为适应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改革不断深化的需要, 建立公务员制度被提上了议事日程。

1985年起草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法》, 1987年明确提出在我国建立国家公务员制度, 1989年中组部与人事部联合下发了《中央国家机关司处级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的方案(试行)》, 使干部考核走上正确的轨道, 同时为公务员考核制度的建设打下了基础。

(二)试点阶段(1989—1993)。

1989年国家审计署、海关总署、国家统计局、国家环保局和国家建材局率先进行公务员考核制度的试点, 1990年又在哈尔滨和深圳进行公务员考核制度的试点。

国家机关和地方上的试点为推广公务员考核制度提供了经验。

(三)全面实施阶段(1993至今)。

浅析我国公务员考核制度存在问题及其对策

浅析我国公务员考核制度存在问题及其对策
况挂 钩
中图分类号 : D6 3 0 . 3
l 我国公务员考 核制度概述 在我 国, 公 务 员考 核 制 度 , 是指根据有关法律规定 , 按 照 定 的标准和程序对 公务员 的思想 品德、 工作成绩 、 工作 能力 和工作态度等进行考察 、 做出评价, 并 以此作为对公务员进行 奖惩 、 培训 、 辞退以及调整职务 、 级别和工 资等依据 的制度 。 通 过严格的考核, 主管机关可 以全面了解 公务员的政治表现、 工 作能力、 文化专 业知 识和工作 实绩 , 从而为公务员的奖惩、 培 训及晋级增资等提供科 学依据 , 使这 些工作科学 、 合 理、 公平 , 做到知人善任 、 适才适位 , 充分调动公务员的工作积极性, 建立 支稳定 、 廉洁 、 高效的公务员队伍。 2我国公务员考核制 度存在 的问题 2 . 1考核 内容缺 乏量化指标 , 难以保证 考核 结果准确 新《 规 定》 第 二 章第 四 条首 先规 定 : “ 对 公 务 员 的考 核 , 以 公务员的职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 依据 ,全面考 核德 、 能、 勤、 绩、 廉, 重 点考核工作实绩 。 ” 接 下来 的有关条款 只是对德 、 能、 勤、 绩、 廉五大考 核内容作 了些 定性说 明, 缺 乏 细化 的指标设计, 定性有余, 定量不足 , 操作起来 比较 困难 , 难
的问题 , 并就如何解决问题提 出了自己的见解 。 关键词 公务 员 考核制度 问题 对策 文献标识码 : A 成 员公务 员的考核 。对领导成员的考 核,由主管机关按照有 关规 定 办 理 。 ” 虽 然 该 条款 规 定 了领 导 类 与 非领 导 类 公 务 员 的 考核 ,但没有对非领导类公务员中不 同工作职位的人员采用 不同的标准考核 。比如专业技术类、行政执法类和司法类的 公务 员工作性质、 工作要求和责任大 小都不 同, 对他们的考核 采 用 同样 的标 准 显 然 不 合 理 。 3完善我国公务员考核制度 的对策探讨 3 . 1 科 学设 计考核指标体 系, 并尽 量具体化 、 数 量化 首先 , 要建立健 全岗位 责任制 , 制定职位 说明书, 使每个 公务 员都有 明确 的职务 、 责任 、 权力和应有的利益 , 为公务员 考核提供科学依据 。其次,对 定性的指标尽量进行量化 。将 德、 能、 勤、 绩、 廉五个大指标根据工作和任务 的实际给予细化 , 达 到 可 操 作 化 的程 度 , 同时 确 定 考核 指标 的权 重 , 以体 现 以实 绩考核为主 的考核思想 。 3 . 2考核确定的优 秀人 员比例应 与单位 工作 目标完成情

浅谈我国公务员考核制度的问题与对策

浅谈我国公务员考核制度的问题与对策

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行政管理专业《国家公务员制度》课程论文论我国公务员考核制度的问题与对策姓名:李建润学号:班级:任课教师:完成日期:2014/5/17论我国公务员考核制度的问题与对策摘要:公务员考核制度在我国公务员制度中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是实施其他制度的依据与基础,是公务员制度的“中枢”.自从我国实施公务员考核制度以来,我国的公务员考核制度不断改革和发展,已经有了较大的进步,但是仍然不够完善,在公务员考核制度的方法和实施上存在着一些问题,使我国公务员考核制度不能完全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本文主要分析了当前我国公务员考核制度存在的一些问题,并就解决存在的问题提出了自己的一些观点。

关键词:公务员;考核制度;问题;对策;一、关于对我国公务员考核制度的概述我国的公务员考核制度是总结已有的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经验的基础上产生的,是我国干部人事管理的自我发展和自我完善,在长期的改革实践中已逐步形成了一整套的公务员考核标准、方法和程序。

在我国,公务员考核是指各级机关按照《公务员法》、《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等国家或地方颁发的公务员考核法律法规或政策,对管理权限以内的公务员进行定期与不定期的考察审核,以此作为奖惩、培训以及调整职务、级别和工资等的依据的行为。

我国公务员考核的主管机关是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考核的对象是各级公务员,考核的主要形式是平时考核和定期考核,定期考核以平时考核为基础,考核必须按照国家和地方的程序和标准来进行,考核的结果是合理使用公务员的依据.为了规范公务员的管理,保障公务员的合法权益,加强对公务员的监督,建立高素质的公务员队伍,促进勤政廉政,提高工作效能,依据宪法,制定本法.二、当前我国公务员考核存在的问题(一)、考核流于形式,民主化和公开化不高.1、考核工作流于形式。

现阶段我国一些单位和部门对公务员考核的认识不深,错误的把公务员考核等同于以前的公务员年终评价,没有认真的履行公务员考核的程序和方法,搞照顾和所谓的“平等",让优秀等次轮流坐庄,有的领导为了照顾老同志干脆按照任职时间来考核公务员,从而造成了许多事实上的不公平。

浅谈我国公务员考核制度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浅谈我国公务员考核制度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最新资料Word版可自由编辑!!】浅谈我国公务员考核制度存在的问题与对策刘阳核摘要:公务员是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主要组成部分,承担着国家和社会管理职位,考核制度是公务员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对社会管理,公共服务,以及公务员制度改革都发生着重要作用,因此,对当前的套务员的考核制度中存在的问题加以分析,克服考核制度中存在的弊端具有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公务员考核制度建议我国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的建立,既受我国悠久的古代选官制度的影响,又受到西方国家文官制度的影响。

我国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是国家行政机关根据法律规定,采用考试和考核相结合的方法,将符合条件的人员录用为公务员的制度。

我国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的确立为有志于为国效力的人才提供公平的平台,避免低素质、低效率的人员进入国家机关,为国家公务员队伍吸取新鲜血液,同时也提升了政府运行效率和形象。

一、问题的提出国外经验与实践证明,高度的、现代化的公务员制度对高效政府的建立与运行具有关键性的作用,更需要具有敬业精神、能力突出、品质优秀的公务员的支撑。

国家公务员制度的推行,为政府机关带来了生机与活力,特别是促进、形成了行政人事竞争机制,为民主政治建立、政府职能转型、干部队伍建设、民生工程实施和社会经济发展带来了深刻的、积极的影响力。

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健全干部管理体制,从严管理监督干部,关键岗位干部培养选拔,完善公务员制度。

因此,针对当前我国政府机构改革转型的需要,如何选拨一支思想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公务员队伍,使其更好的服务于大众,将公众利益视为工作的最高目标,这为公务员考录制度提出了新的要求。

二、问题现状我国公务考试录用制度经过这些年的探索与实践,己取得令人瞩目的成就,但由于种种原因,目前我国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还存在许多函待解决的问题。

(一)资源配置失衡以致资源浪费首先,人才资源和教育投资的浪费。

政府的功能是实施公共管理,提供公共服务,这决定了大多数公务员岗位是不需要太高的技术含量。

浅析中国公务员制度存在的问题和改革

浅析中国公务员制度存在的问题和改革

浅析中国公务员制度存在的问题和改革1000字中国公务员制度是中国社会管理和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保障基本服务、推动经济发展等重要职责。

然而,该制度也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行改革。

一、存在的问题1. 招录机制不够透明公正。

有些部门的公务员考试招录存在非常规操作,缺乏公正性和透明度,助长了应试教育和贿赂现象。

2. 政绩考核制度不科学。

政绩考核制度过分注重数据和成果,忽略了公务员的实际工作效能和素质能力,导致一些人士利用漏洞,追求短期利益,损害了群众利益。

3. 管理体制和职业道德规范不健全。

在权力和利益的驱动下,一些公务员缺少职业操守和自律精神,滥用职权,公共资源的使用和分配不公平,服务质量不理想,损害了公共信誉和公序良俗。

4. 待遇制度没有与市场化接轨。

由于工资待遇制度不合理,高层次的人才流失严重,进退失据、心态失衡的人员增加,加大了企业和政府的管理难度。

二、改革建议1. 强化招录机制的公正性和透明度,完善公务员考试招录制度,减少人为干扰,防止应试教育和贿赂现象,建立公务员遴选权的独立机构。

2. 制定科学合理的政绩考核制度,注重工作量、工作质量和效益,进行全面多维度考核,加强考核的信息公开和民主监督。

3. 加强管理体制和职业道德规范建设,引导公务员主动认识职业操守的重要性,加强职业道德及法律法规的教育和培训,建立组织机构的内部控制体系。

4. 建立与市场化接轨的待遇制度,调整公务员工资、福利等收入,引导公务员职业满足感和价值认同,激励公务员积极进取,提高工作绩效和服务质量。

综上所述,对公务员制度的改革是当前中国经济和社会治理的需要,要充分发挥公务员队伍的作用和效能,保障群众的利益和福祉,提高社会治理的精准度和效率。

浅析我国公务员考核评价机制面临的主要问题及对策

浅析我国公务员考核评价机制面临的主要问题及对策

浅析我国公务员考核评价机制面临的主要问题及对策一、引言公务员考核评价是公务员制度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对于保证政府机关工作效能和公正性具有重要意义。

然而,在我国公务员考核评价机制中存在着一些问题,这些问题直接影响到公务员队伍的素质和政府机关的工作效能。

因此,我们有必要对我国公务员考核评价机制面临的主要问题进行深入的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二、主要问题1. 考核指标单一化当前我国公务员考核评价机制往往以绩效为主要指标,其他诸如廉政、服务态度等因素未能充分考虑。

这种单一化的考核指标使得公务员过于追求数量化的指标,而忽略了政府工作的综合性和社会效应。

2. 考核内容不合理现行的公务员考核评价机制主要侧重于工作业绩的评价,而对政策能力、协作能力、创新能力等核心素质评估较少。

这导致了公务员们在追求个人业绩的同时,忽视了自身发展的全面性和长远性。

3. 考核评价标准不透明公务员考核评价标准的确立和运用缺乏透明度,缺乏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这使得公务员与政府机关之间存在信息不对称,也为一些不当行为提供了机会。

4. 考核流程繁琐现行的公务员考核评价流程长、复杂,需要通过多个环节和程序才能完成。

这给公务员们带来了较大的心理负担和工作压力,也浪费了大量的时间和资源。

5. 激励机制不完善公务员考核评价机制未能很好地与激励机制相结合,缺乏明确的奖惩机制。

这使得公务员对考核评价不够重视,也使得政府机关工作的动力不足。

三、对策建议1. 多元化考核指标应当在公务员考核评价机制中引入多元化的考核指标,不仅包括工作绩效,还应包括廉政风险防控能力、服务态度、公共安全意识等方面的评估,以建立一个更加全面、公正的评价体系。

2. 平衡考核内容应当调整考核评价机制,使之能够更好地平衡个人业绩和核心素质的发展。

加强对公务员的政策能力、协作能力和创新能力等方面的评价,鼓励公务员们在工作中注重团队合作、创新思维和问题解决能力的培养。

3. 建立透明的考核评价标准应当建立透明的公务员考核评价标准,确保其公开、公正、公平。

全国公务员考核常见问题分析及对策建议

全国公务员考核常见问题分析及对策建议

全国公务员考核常见问题分析及对策建议。

一、公务员考核存在的问题1.考核内容与工作实际不符在实际工作中,许多公务员往往进行的是重复性较强、简单且机械化的工作,但考核内容却着重考察公务员的理论素养和技能水平。

因此,在评定考核结果时,与实际工作相符的指标往往被忽视,考察公务员金字塔的顶端,却忽略了基础工作的支撑。

2.考核结果与政治因素联系过于紧密公务员考试的政治因素过于突出,重视政治思想水平和理解能力,却忽视工作能力和工作实绩。

因此,在考核结果中出现了一些不公平、不合理的情况,令人担忧。

3.考核选拔作用不明显公务员考核往往只存在于个别岗位中,而且在作用上缺乏有效性。

多数公务员员工既没有听过考试、也没有参加过考试,这导致许多不慎的行政不公行为被纵容,这种行为的持续存在必然影响公务员选派的公正性和公信力。

4.考核缺乏科学性公务员考核的方式和方法相对保守,缺乏科学、全面的考核方式,缺少考察岗位特点和公务员实际工作成果的指标,不仅造成了成绩分数的浮动,还存在着计算成绩方式不透明,公正性难以保障的问题。

二、公务员考核应对策略和建议1.考核内容应与实际工作相符公务员应当承担客观稳健的安排,合理规划工作内容,不断完善工作模式。

考核方式应根据公务员的实际工作需求制定并不断调整,更合理的考评方式可以促进公务员的工作更有效地推行。

2.政治因素应与公务员工作实绩相称政治因素应是考核的重要因素,但不能忽视工作实绩。

应该针对不同岗位制定不同的考核标准,给予不同的考核权重,使考核公平、公正、公开。

3.考核选拔应突出岗位特点公务员考核标准应按照岗位特点突出指标,综合评价公务员的实际工作成效,而不是一板一眼地统一考评。

同时,应通过多元评价和综合评价的方法,注重对公务员的潜力发展和综合素质的评价。

4.提高考核的科学性公务员考核应以科学性为原则,提高考核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公正计算考核成绩。

可以通过数据分析、体系建设、标准化等方法完善考核体系,确保考核的合理性和透明度,提高公务员选派的公正性和公信力。

试论我国公务员考核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完善

试论我国公务员考核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完善

试论我国公务员考核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完善内容摘要:公务员考核制度在整个公务员制度中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是实施其他各项制度的依据与基础,是公务员制度的“中枢”。

2005新颁布的《公务员法》对考核制度做了一定的修改,以适应公务员制度建设的需要,但新规定仍存在着许多问题。

文章就我国现阶段公务员考核制度中存在的问题加以分析,从中得出公务员考核出现问题的原因以及应该采取的对策。

通过全文三大方面的阐述,作者提出了个人观点,那就是——努力使公务员考核制度化是顺应历史发展的趋势的必要举措。

论文关键词:国家公务员考核管理制度化目录一、我国公务员考核制度存在的问题1.考核目标不明确,激励功能失效2.考核指标粗糙,考核结果失真3.考核等级较少,考核结果中庸问题严重4.绩效反馈缺乏沟通,绩效改善不明显二、公务员考核制度出现问题的原因1.政府绩效管理的价值取向多元化2. 公务员绩效产品的复杂性3.主观因素的影响三、完善公务员考核制度的对策1.建立科学规范的考核指标体系2.增强考核制度的激励功能3.加大平时考核工作力度4.完善规范年度考核办法试论我国公务员考核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完善公务员考核是指公务员主管部门和各机关按照管理权限,依据一定的程序和方法,对所管理的公务员的政治业务素质和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目标任务的情况,进行了解、核实和评价。

公务员考核是国家公务员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项基础性管理工作,是激励公务员积极努力地开展工作,促进公务员队伍素质提高的重要方法。

目前,我国公务员考核工作已取得了可喜的成果,但我们不能不看到,由于种种因素的制约,考核过程中也暴露出许多问题,需要我们认真对待,并采取有效措施尽可能解决。

通过严格的考核, 主管机关可以全面了解公务员的政治表现、工作能力、文化专业知识和工作实绩, 从而为公务员的奖惩、培训及增资提拔晋升职务等提供科学依据, 使这些工作科学、合理、公平, 做到知人善任、适才适位, 以充分调动公务员的工作积极性, 建立一支稳定、廉洁、高效的公务员队伍。

公务员考核存在的问题及改善途径(大全五篇)

公务员考核存在的问题及改善途径(大全五篇)

公务员考核存在的问题及改善途径(大全五篇)第一篇:公务员考核存在的问题及改善途径公务员考核存在的问题及改善途径公务员考核作为国家公务员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公务员任用与奖惩的基础,在整个公务员制度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

我国的公务员绩效考核制度汲取了传统干部人事制度的长处,在多年的实施中积累了许多成功的经验与做法,得到了不断地改进和完善。

但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政府行政体制改革的深入, 公务员考核制度中存在的问题也凸现出,制约了我国公务员制度的发展。

一、考核指标过于抽象和笼统,无法进行有效量化尽管《公务员法》对考核指标作过较为详尽的阐释:“对公务员的考核,按照管理权限,全面考核公务员的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但并没有针对职位特征建立具体的考核指标,由于各职位之间工作性质、特点差异大,被考核者之间缺乏可比性,考核者往往无所适从。

并且这样的考核内容看似全面,而且突出了重点,但是这五方面的所占比例并没有明确的规定,这会造成考查机关片面强调某一方面,而忽略其他方面的现象出现。

考核指标的抽象和笼统使得考核很难具有实际操作性。

二、考核等极少,考核结果中庸问题严重考核结果共有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种等级,这种等级划分过于粗化,优秀和不称职的界定也比较模糊,混淆了公务员行为的差别,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干多干少一个样”的风气。

此外,一些部门由于人数较少,优秀名额很少甚至没有,而另一些部门则由于人数众多,出现优秀名额成为“轮流坐庄”的现象,这使得考核难以起到奖勤惩惰的作用。

三、考核主体责任不清,无法追究失职失误《国家公务员考核暂行规定》仅对考核主体的责任作了一般性要求,但并没有明确规范其在各个环节应负的具体责任及履行职责后的奖惩,以致于在考核过程中,考核人碍于面子做好人,或者与被考核者有私交而使得有问题者轻易过关。

考核主体责任不清容易使得考核这一重要把关环节没有任何意义。

四、考核方法较为单一,无法保证其客观性绝大多数考核采用的方法都是公务员个人填写年度考核登记表或述职报告以及领导“写评语” 的方法。

浅析公务员考核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

浅析公务员考核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

浅析公务员考核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浅析公务员考核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其计策公务员考核制度是公务员制度的重要构成部分。

在我国,公务员考核是指国家主管机关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对公务员的工作表现与工作实绩进行考察的行政组织活动。

是评价与激励公务员的重要途径,是提高公务员整体素养与行政效率的重要手段。

通过严格的考核,主管机关能够全面熟悉公务员的政治表现、工作能力、文化专业知识与工作实绩,从而为公务员的奖惩、培训及晋升级增资等提供科学根据,使这些工作科学、合理、公平、做到知人善任、适才适位,以充分调动公务员的工作积极性,建立一支稳固、廉洁、高效的公务员队伍。

自从公务员制度建立以来,我国的公务员考核制度建设有了明显进步,但还不够完善,在考核制度的设计方面依然存在一些问题。

现根据本人的工作实践,对当前我国在公务员考核制度存在的问题,并就如何解决问题提出自已的一些见解。

一、当前我国公务员考核中的问题我国公务员考核制度汲取了传统的干部人事制度的优点,通过了十几年的探索,取得了明显的进步,也慢慢趋于成熟。

2007年1月4日,中共中央组织部与国家人事部联合印发的《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是以2006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公务员法为根据的,对公务员考核的基本原则、内容与标准、程序、结果使用及有关事宜作了全面规定。

它与1994年3月8日人事部印发的《国家公务员考核暂行规定》相比,程序更合理,内容更全面,但不可否认的是由于我国公务员考核制度起步较晚,进展历史较短,仍然存在很多问题,具体表现在:1.考核中流于形式与极端民主化的现象同时并存,影响着公务员考核制度的健康进展。

《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第三条:“公务员考核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的原则,实行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平常与定期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按照规定的权限、条件、标准与程序进行。

”但参加考核的人员包含考核者与被考核者,思想还不能完全统一到《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上来。

浅析公务员考核制度的问题及对策

浅析公务员考核制度的问题及对策

浅析我国公务员考核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一、公务员考核制度含义及意义(一)公务员考核制度的含义公务员是指在国家.机关中行使国家权力、执行国家公务的工作人员。

公务员考核是指各级国家机关按照管理权限,依据一定的程序和方法,对所管理公务员的政治、业务素质和履行职责、完成工作目标的情况,所进行的了解、核实和评价。

(二)公务员考核制度的意义公务员考核是实施公务员管理的重要环节,考核过程是主管部门对公务员实施严格管理的过程。

考核能有效地检查与测量公务员工作的质与量,对公务员的德、能、勤、绩、廉作出客观的评价,鼓励和鞭策公务员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

通过客观公正的考核,主管机关可以全面了解公务员的政治表现、文化知识、工作实践和工作能力,从而有利于为公务员管理的其他环节打下基础与提供依据;有利于客观公正地评价公务员,激励公务员提高自身素质;有利于对公务员进行严格管理和监督。

二、我国公务员考核制度的发展与现状2006年之前,我国行政机关人事制度一直适用的是1993年《公务员暂行条例》。

2005年4月,我国通过了新中国成立以来首部公务员人事管理的综合法律《公务员法》,并于2006年1月1日起施行。

《公务员法》凝结了我国十几年来公务员制度建设的经验,借鉴了国外公务员管理的做法,对规范公务员管理,保障公务员合法权益,加强对公务员的监督,建设高素质的公务员队伍,促进勤政廉政,都有重要意义。

《公务员暂行条例》是在总结和吸取我国干部考核制度经验的基础上建立,不可避免带着传统的干部人事考核方法的烙印。

而同《公务员暂行条例》相比,在公务员考核制度方面,《公务员法》加入了一些新规定。

首先,在考核内容上,“廉”首次被加为单列的考核范畴。

《公务员暂行条例》规定,“对公务员的德、能、勤、绩进行全面考核”,而《公务员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全面考核公务员的德、能、勤、绩、廉”,显示了加强廉政法制建设的决心。

其次,在考核结果中增加了“基本称职”这个等次。

我国公务员考核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浅析

我国公务员考核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浅析

我国公务员考核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浅析摘要:自我国建立公务员制度以来,公务员的考核制度在人事管理工作中发挥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但通过对公务员考核现状的研究,我们发现在考核内容、考核标准、考核方法、考核程序等方面还存在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本文就这些问题提出若干对策性的建议关键词:公务员公务员考核制度问题对策一、我国公务员考核制度的现状以及考核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一)考核制度的现状。

《国家公务员法》是考核公务员的法律依据,它将我国的公务员的考核工作纳入了一个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

具体体现在:(一)考核的内容比较全面,形成了以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的考核标准;(二)在考核的方法方面,采取的是以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领导考核与群众考核相结合的相对多样化的考核方式;(三)在考核结果上,也明确划分了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级,并对达到优秀的人数的比例有严格的限制;(四)在考核结果的使用方面,将考核与公务员的职务升降相挂钩,这就从一定程度上激发了公务员的竞争意识和进取精神。

但近几年揭露的腐败大案中的落马的不少政府官员,使得我国公务员考核制度在考核内容、考核方法、考核主体、考核程序等方面的问题凸显出来。

(二)考核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

1.考核的内容和标准过于抽象、笼统,操作不便。

第一.在考核内容方面,我国公务员考核的内容被概括成为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这个规定过于原则化抽象化,没有针对具体职位的不同而设定具体的考核内容,这样在操作时就无法形成一个统一的标准。

另一方面,考核标准过分单一化,忽视了特定工作岗位的公务员的工作性质,工作强度等因素,这样就必然造成考核结果失真的后果。

第二.在考核标准上,缺乏细化的指标。

这主要体现对特定的职位的职责要求通常没有明确的规定,这就使公务员的考核工作没有一个客观的衡量标准,有些岗位忙闲不均,从客观上造成了评定的不公正性。

2. 考核方法过于简单,具体操作上存在问题。

我国公务员考核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我国公务员考核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我国公务员考核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摘要:我国公务员制度已长达十余年之久,笔者主要从目前我国公务员考核制存在的主要问题出发,并针对性的提出合理化建议和对策。

一、公务员考核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1.考核流于形式,从众现象严重。

部分单位或相关部门对于考核工作的认识相对简单浅显,并未注重实际工作的宣传,直接将公务员考核与年终绩效等挂钩,不能完全实现层次划分,等级考核,而是更加注重平均分配或论资排辈。

部分单位考核更是凭领导个人的喜好和印象直接评定;虽然大多数单位实行的是民主投票表决,但出于人际关系的考虑,碍于情面,不敢得罪别人,于是投票时出现了严重的从众现象,经常出现政绩平平的“老好人”当优秀的现象,导致考核结果失真。

2.考核内容缺乏针对性与可操作性。

在实际的操作过程中,由于科学合理的考核体系的缺失,考核内容太抽象,难以具体化,使其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不强,从而在考核过程中出现以下三种情况:一是考核人员打分考评未从实际出发,主观打分现象明显,考核分数缺乏事实依据和说服力;二是对于考核随意了事,并未当作重要事情对待,打分随意性较多而影响考核结果的真实性;三是考核大打感情牌,主管倾向严重,并未从客观角度出发,导致公正性大打折扣。

这样势必造成结果的不公正和不全面,偏离了公务员考核的初衷。

3.注重定性考核,缺乏量化指标。

一方面,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中有关公务员考核结果等次的基本标准规定地过于笼统、量化难度大;另一方面,由于定性考核简便易行、易于操作以及官场复杂人际关系的考虑,相关负责考核的部门不愿意耗费更多的时间成本或者其他成本进行实际情况的调查反馈;即使制定了也不完全按照体系的设定来进行考核。

由于定性考核本身不具有更多客观性,因此考核便带有更多的主观性色彩和因素,很容易导致考核结果不合实际,难以对于被考核对象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和量化。

二、完善我国公务员考核制度的对策1.加大宣传,进一步提高考核工作的权重。

首先,各级领导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发挥作用,明确自身职责与权限,组织或成立领导牵头的考核工作小组全面开展工作。

浅析我国公务员考核评价机制面临的主要问题及对策

浅析我国公务员考核评价机制面临的主要问题及对策

浅析我国公务员考核评价机制面临的主要问题及对策浅析我国公务员考核评价机制面临的主要问题及对策一、我国公务员考核评价机制面临的问题1.考核标准不具体,等次难以区分我国公务员考核的覆盖面广,层级复杂,因此考核的标准必须科学、合理。

然而,目前我国的公务员考核仍然过于笼统。

考核内容缺乏针对性,分类、分层次考核的基本要求不明确。

这种笼统、不细化的考核,不仅违背了考核的目的和原则,达不到考核的效果,而且也使考核失去了严肃性,降低了公务员参与考核的热情。

2.考核程序没有得到足够重视在实际考核过程中,有些单位以及单位内部的一些部门不能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考核,依然“依据民主评议结果来确定考核等次”,不同程度存在“以评代考”现象。

个别地方和个别单位在公务员年度考核中不搞公开述职。

此外,还有一些单位不按照规定将年度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受考者本人。

3.考核结果的使用不充分把考核结果与公务员实际的、切身的利益紧密挂钩,是公务员考核制度激励功能的具体表现。

然而在现实中,对不称职公务员的处理却比较难,正如列宁曾经说的:“借口集体管理而无人负责,是最危险的祸害”,“应不顾一切尽快根除这一祸害。

”4.考核的监督机制不健全从考核工作的监督检查上看,各级人事行政部门注重收集汇总考核结果,缺少强有力的监督检查措施,考核工作认真与否,考核结果的客观公正性如何,完全取决于单位、部门领导的重视程度和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的工作水平,缺乏客观的调控措施与检查力度,影响了考核工作的权威性。

二、问题产生的原因1.法律制度方面国家公务员考核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中有些内容存在缺陷。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行政工作的不断变化,原有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不能完全适应当前国家公务员考核工作需要。

另外,从法治的途径来看,由于目前许多法律法规尚未出台,而已出台的一些法律法规不够全面、不够具体,不便于操作和执行。

2.传统文化方面现在公务员中还存在官本位思想,在这种思想的影响下,个别领导干部在考核时处处从本地方、本单位乃至本人的利益出发,偏私心理影响考核的公正性。

公务员考核制度问题及对策5篇

公务员考核制度问题及对策5篇

公务员考核制度问题及对策5篇第一篇:公务员考核制度问题及对策公务员考核制度问题及对策同时我们也应发现,目前在公务员的考核中还存在一些不如人意的地方,需要认真加以研究解决。

目前,我国公务员考核制度中还存在着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一)考核过程和结果容易受到考核者主观因素左右,考核制度法制化建设任重而道远在公务员考核的具体实践过程中,因为考核的主体和客体都是社会的人,所以在考核的过程和结果认定上,考核人员的个人主观评价往往会成为决定被考核者前途命运的关键性因素。

而我国的公务员制度至今才发展了二十多个年头,与西方比较健全完善的公务员制度比起来还属于起步阶段,“完事开头难”,那么随之配套的公务员考核制度也必然是先天不足的,在考核制度的起草及不断地发展完善的过程中,政府虽然已经尽了最大的努力和花了很大的心血去修改和细节化,但是必然还有很多没有想到和没有做到的规定和细节。

我们也可以充分地理解,在这段“阵痛期”内,也就难免会出现“人为考核大于法制考核”的现象了。

(二)考核评优轮流坐庄“ 排排坐”,对不称职人员“一片和气”《中国公务员法》中第三十七条规定:“定期考核的结果作为调整公务员职务、级别、工资以及公务员奖励、培训、辞退的依据”,明确指出考核等次与职务升降、工资高低挂钩,有“连续三年评为优秀可以在本职务对应级别内晋升一级”的奖励措施,关系到每个人的切身利益,因此人人关注。

有的单位和领导对考核工作的重要意义认识不深,宣传不力,错误地把公务员考核等同于过去的年终评先进;还有的单位和领导会本着“平衡兼顾”的原则,怕因为考核结果的不同制造出职工之间的矛盾,不利于社会和单位的安定团结,就采取轮流坐庄“排排坐”的办法,最后这种错误的考核想法和做法必然导致职工轮流坐庄当优秀。

而对评选“不称职”人员则避重就清,迁就照顾,能不评就不评;对已明显考核结果为“不称职”的干部,仍然采取欺上瞒下、尽量掩饰等办法,尽量使其“称职”.这样做既可以使单位对上层领导部门好交代,博个好印象;又可避免被评选为“不称职”的人员找单位领导评理、吵闹。

我国公务员考核制度流于形式的原因及对策

我国公务员考核制度流于形式的原因及对策

我国公务员考核制度流于形式的原因及对策一、公务员考核制度存在的问题1.考核标准不够清晰公务员考核制度中,考核标准不够明确,容易引起主观性和随意性,导致考核结果不公平。

例如,一些领导可能只看重工作量,而不关注工作成果,评价考核时有可能会忽略工作目标的达成情况,给工作优秀的人打低分;相反,工作质量很差的人可能通过捧领导,拿了高分。

2.考核方式不够科学公务员考核制度中,考核方式很多时候不够科学,考核内容可能会包含部分与岗位无关的事项,容易使人感到毫无意义和莫名其妙。

例如,有些考核可能会包含参加一些社团活动等内容,这显然与公务员的职责无关,更不能反映出对其岗位工作的真实态度。

3.考核结果不及时公布在我国的某些地区,公务员的考核结果可能会延迟公布,很多公务员都觉得这种考核制度是形式主义,没有实际意义,严重影响到公务员的工作积极性。

二、改进公务员考核制度的原则改进公务员考核制度要根据以下原则:1.考核标准应该公开、透明、清晰考核制度的标准应该结合岗位职责和工作要求,透明公开,让公务员清楚地知道自己需要做哪些工作和达到哪些成果,从而激发公务员的工作热情。

2.考核方式应该科学,可靠公务员的考核应该根据岗位职责和工作要求,采用数组评价方式,这样评价不同岗位的公务员时更加精准。

3.考核结果应该及时公布公务员考核结果应该尽快公布,让公务员知道自己的优劣势,从而更好地调整自己的岗位职责和工作目标。

三、改进公务员考核制度的对策1.制订科学的考核标准公务员考核应该根据岗位不同,制定各自的细目清单,让考核标准更加清晰明了。

部门应该注重效果评估,使得考核变得更加科学和令人信服。

2.完善评价制度,实行年终评价实行年终评价,对公务员的工作进行总结,对工作突出的人员进行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好的人员进行批评教育。

这样制度的引导作用,可以带动公务员自己的工作积极性,舒缓工作环境。

3. 定期召开考核会议公务员考核制度的实施需要合理的管理,所以召开考核会议尤为特别的重要,要让更多的公务员能够参与讨论,对一些问题展开交流。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浅谈我国公务员考核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摘要】公务员考核制度是公务员制度的重要内容之一,自从公务员制度建立以来,我国的公务员考核制度建设有了明显进步,但还不够完善,在考核制度的设计方面依然存在一些问题。

文章主要分析了当前我国公务员考核制度存在的问题,并就如何解决问题提出了自己的见解。

【关键词】公务员;考核制度;问题;对策一、我国公务员考核制度概述在我国,公务员考核是国家主管机关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公务员的工作表现和工作实绩进行考察的行政组织活动。

它是公务员制度的“中枢”,同时又可为人事决策的科学化和改进人事制度提供指导。

客观公正的考核有利于促进公平,提高效率,保证廉洁。

考核制是公务员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发现、选拔优秀行政管理人才的重要途径,也是评价和激励公务员的重要途径,更是提高公务员整体素质和行政效率的重要手段。

通过严格的考核, 主管机关可以全面了解公务员的政治表现、工作能力、文化专业知识和工作实绩, 从而为公务员的奖惩、培训及晋级增资等提供科学依据, 使这些工作科学、合理、公平, 做到知人善任、适才适位, 以充分调动公务员的工作积极性,建立一支稳定、廉洁、高效的公务员队伍。

二、我国公务员考核制度存在的问题我国公务员考核制度汲取了传统的干部人事制度的优点,经过了十几年的发展,取得了明显的进步,也慢慢趋于成熟。

2007年1月4日,中共中央组织部和国家人事部联合印发的《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以下简称新《规定》)是以2006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公务员法为依据的,对公务员考核的基本原则、内容和标准、程序、结果使用及相关事宜作了全面规定。

它与1994年3月8日人事部印发的《国家公务员考核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旧《规定》)相比,程序更合理,内容更全面,但不可否认的是由于我国公务员考核制度起步较晚,发展历史较短,新《规定》中仍然存在不少问题,具体表现在:(一)考核内容缺乏量化指标,难以保证考核结果准确我国各地区和各部门是在1994年全面开展考核工作的。

考核制度建立十多年来,人事部在先期制定出台了《国家公务员考核暂行规定》、《关于实施国家公务员考核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关于实施国家公务员考核制度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等三个综合性法规和政策指导性文件后,又于2000年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公务员考核工作的意见》。

2005年4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并于2006年1月1日开始施行。

考核法规制度的不断充实和完善,基本形成了比较系统完备的公务员考核制度体系。

然而,随着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考核工作中存在的一些与量化考核有关的问题也逐渐地凸显出来。

注重定性考核,忽视定量考核,需要重点考核的绩效无法落实。

公务员考核内容分为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是考核工作的实际绩效。

而机关工作本身难以量化,考核指标难以确定,加之有些单位在实施公务员考核中往往偏重于定性考核,忽视定量考核。

而仅仅凭印象、靠感觉,就会容易在考核过程中出现“晕轮效应”、“宽容与严厉误差”等现象。

缺乏科学合理的量化考核测评标准。

当前考核的考核体系中,仍存在着等次设置不合理,缺乏衡量干部实绩的具体标准等问题。

而缺乏定量考核的支持,又会导致难以在实际操作中对考核要求和标准进行把握,最终影响了考核的质量。

可以说,正是量化考核的“缺失”,才导致了考核标准的模糊和难以估量,进而导致考核等次差距拉不开,不称职的人难以评定出来等结果,影响了公务员考核所应起的作用。

(二)考核结果等次偏少,而且不重视考核信息的反馈,致使公务员考核的激励作用得不到应有的发挥我国公务员考核的覆盖面广,层级复杂,因此考核的标准必须科学、合理。

然而,目前我国的公务员考核仍然过于笼统。

考核内容缺乏针对性,分类、分层次考核的基本要求不明确。

新《规定》第六条:“年度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

”和旧《规定》相比,虽然增加了“基本称职”等次,使称职和不称职之间有了一个过度,但称职与优秀两个等次之间却缺乏过度,加之优秀等次人数有比例限制,实际评定中不称职和基本称职的人又很少,这就使称职人员中相当一部分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都比较好的公务员与一部分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都比较差的公务员没有任何差别,大多数的人都集中在称职等次,不管实际工作表现如何都能享受相同待遇,使得考核激励功能弱化。

(三)平时考核的基础作用落实不到位平时考核是年度考核的基础。

离开了平时考核,年度考核就失去了客观依据。

在实践中,平时考核的主要形式有日常考勤和工作检查等,这种考核往往并不直接导致奖励和惩戒,而只是考察公务员日常履行其岗位职责的工作实绩。

忽视平时考核,就违背了我国公务员考核制度中关于坚持平时考核与定期考核相结合的基本原则。

(四)考核结果的应用不尽公平把考核结果与公务员实际的、切身的利益紧密挂钩,是公务员考核制度激励功能的具体表现。

然而在现实中,对不称职公务员的处理却比较难,正如列宁曾经说的:“借口集体管理而无人负责,是最危险的祸害”,“应不顾一切尽快根除这一祸害。

”新《规定》第十九条:“公务员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1.降低一个职务层次任职;2.本考核年度不计算为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和级别工资档次的考核年限;3.不享受年度考核奖金;4.连续两年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予以辞退。

”第二十五条:“受处分公务员的年度考核,按下列规定办理:1.受警告处分的当年,参加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2.受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的期间,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定等次。

在解除处分的当年及以后,其年度考核不受原处分影响。

”以上两条相比,对年度考核中不称职公务员的处理,在某种意义上甚至重于受行政处分的公务员,这样显然有失公平,对不称职人员的处罚过重。

另外对连续被评为称职以上的人员的物质奖励偏少,称职与优秀的等次差别不大,难以提高人员的积极性,而且由于考核不公平,会对公务员制度本身带来一定破坏作用。

实行国家公务员制度,其作用在于:(1)造就一支高素质的公务员队伍,保证公务员素质优良,适应管理越来越复杂的社会事务的需要;(2)促进政府依法管理,公务员依法行政;(3)促进政府管理的科学化;(4)保证政府管理高效能[3]。

如果考核不公平,考核结果不能反映公务员德能勤绩等方面的实际情况,就起不到奖优罚劣的作用;用这种考核结果作为公务员升降的依据,则难以选出优秀人才,其后果不见得比领导干部凭个人印象、好恶选人的方式更好;以此作为公务员奖惩的依据,还不能客观评价公务员的行为,依此树立的典型则不仅无法起积极示范作用,甚至会起不好的导向作用,引起其他人的反感。

当前不少单位存在一种不良现象,就是好的不香,坏的不臭,彼此浑浑噩噩,混一天算一天。

这种社会风气的出现,与不公平考核不无关系。

同时不公平的考核既无法帮助行政首长发现机关工作中存在的缺点和管理制度上的漏洞,也不能帮助公务员了解自己工作中的缺陷和不足,并及时改进和补救,更不能鼓励公务员之间相互比较,公平竞争,提高工作效率。

所有这些,都无益于公务员制度作用的发挥。

如果任其发展,不仅公务员制本身权威性会受到损害,而且党和政府的形象也会受到影响。

(五)考核的监督机制不健全从考核工作的监督检查上看,各级人事行政部门注重收集汇总考核结果,缺少强有力的监督检查措施,考核工作认真与否,考核结果的客观公正性如何,完全取决于单位、部门领导的重视程度和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的工作水平,缺乏客观的调控措施与检查力度,影响了考核工作的权威性。

三、完善我国公务员考核制度的对策探讨(一)科学设计考核指标体系,并尽量具体化、数量化首先,要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制定职位说明书,使每个公务员都有明确的职务、责任、权力和应有的利益,为公务员考核提供科学依据。

其次,对定性的指标尽量进行量化。

将德、能、勤、绩、廉五个大指标根据工作和任务的实际给予细化,达到可操作化的程度,同时确定考核指标的权重,以体现以实绩考核为主的考核思想。

例如:“能”这个指标可细分为专业知识、语言表达能力、文字表达能力、谈判技巧、上进心以及其他专业技能等,再对各小指标进行相应的行为描述,可参考法国记分考核方法,通过与实际情况相比较给定合适的分值。

考核标准量化后,在考核中既容易掌握,又便于分出高低,避免了单凭主观意愿给被考核者评定等级。

(二)适当增加考核等次,完善激励机制我国公务员考核结果分为四个等次,大多数人都集中在称职等次上,优秀等次的人员一般都按照所给比例确定,基本称职和不称职两个等次的人员所占比例很小,不能反映我国公务员实际情况的复杂性,考核结果的激励功能也难以全面体现。

对此建议在优秀与称职两个等次之间增加良好等次,来区别称职人员中一部分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都比较好的公务员与一部分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都比较差的公务员,做到考核结果的公正、合理,进一步完善考核的激励功能。

(三)考核确定的优秀人员比例应与单位工作目标完成情况挂钩笔者认为,新《规定》中无条件地规定了各个参加考核的机关单位优秀等次人员的比例,为机关单位不管工作优劣,一律按人数分配指标提供了法律依据,这明显背离了考核的目的,削弱了考核的效果,因此,笔者建议考核确定的优秀人员比例应与单位工作目标完成情况挂钩,即先制定本部门的总体目标,然后按照本部门总目标的完成情况确定适当的比例。

比如,较好地完成了或超额完成了总目标的单位,可按20%的比例确定优秀人员,而没有完成目标的单位只能按10%或更低的比例确定优秀人员,这样能达到奖优罚劣、评先促后的效果。

(四)强化绩效考核结果的使用,使考核结果的运用与考核目的相符我国公务员考核的根本目的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客观公正评价公务员工作态度、工作状况和工作绩效,判断其对工作岗位的适应性。

二是为公务员的奖惩、培训、晋级增资提供依据。

三是培养、发掘优秀人才。

目前,我国公务员的考核结果主要应用于人员的升、降、奖、惩,这在一定程度上确实发挥了激励竞争的作用,但要注意考核的目的不光只是激励人员,如果考核结果不能有效转化为对公务员的进一步培养、发展的途径,那么考核的激励、竞争作用会变得没有意义。

因此,考核结果的运用要与考核的目的相符,不仅要切实与薪酬、晋升、培训、奖惩挂钩,还要与公务员的职业发展相联系,让公务员在为组织作出贡献的过程中,获得成就感和自我实现感。

确保考核结果落到实处是国家公务员考核制度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国家公务员考核工作的生命力所在。

要做到增加年度考核结果等次;及时反馈考核结果;加强考核结果兑现工作等,确保考核结果真正落到实处。

(五)依据不同职位要求全面确定考核内容,实行分类考核制度全面科学的考核内容是国家公务员考核的基础和保证,要依据不同职位特点制定科学、有效、具体、量化的分类考核标准和内容,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个人素质与工作实绩相结合,领导评价与群众意见相结合;其次,随着时代的发展不断引进新的考核指标,大胆引入现代人才测评方法,以注重能力测试为主,使国家公务员考核内容真正做到与时俱进。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