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形基础施工方案89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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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施工工艺流程

测量定位放线→基槽开挖→地基钎探→地基处理→测量定位放线→垫层施工→条形基础钢筋绑扎→地梁钢筋绑扎→框架柱插筋→条形基础模板支设→地梁吊模支设→防雷接地→验收→条形基础、地梁混凝土浇注→混凝土养护→模板拆除→验收

二、主要分项工程施工方案

1、测量定位放线

⑴定位点依据:根据业主提供的控制点坐标、标高及总平面布置图、施工图纸进行定位。

⑵厂区内控制网布置:在各单体工程测量定位放线之前,在园区内布置好测量控制点控制网(包括坐标控制点和高程控制点)。

⑶测量工具:

①园区内坐标控制点和高程控制点设置采用全站仪进行;

②建筑物坐标点定位采用全站仪进行;

③建筑物高程控制点设置采用水准仪进行;

④建筑物轴线定位采用经纬仪进行;

⑤其他辅助工具:50m钢尺、木桩、钢筋桩、墨斗、油漆等等。

⑷建筑物轴线定位:根据已知轴线坐标控制点采用经纬仪进行建筑物轴线的定位,其他相应线采用钢尺进行排尺。

⑸建筑物标高测量:根据已知高程控制点采用水准仪进行测量建筑物各工序的标高。

2、基槽开挖

⑴各建筑物条形基础基槽是随着建筑物整体基槽一起大面积开挖,基槽开挖之前应放好基槽开挖边线(按照要求进行边坡放坡和留出施工作业面)。

⑵基槽开挖应满足基础设计底标高及开挖至圆砾层。

⑶基槽开挖完后应留设300mm深原土进行人工清槽。

⑷基槽开挖之前应做好施工临时道路和施工降水工作。

⑸基槽开挖之前业主应给予施工单位提供地下管网、地下电缆、地下光纤等地下图纸或出具地下无地下管网、地下电缆、地下光纤等书面材料。

⑹基槽开挖之前业主应将地上障碍物全部清出现场,给予施工单位提供施工作业面。

3、地基钎探

⑴基础施工之前必须按照设计、规范要求做好地基钎探工作:

①按照基础位置进行地基钎探点位布置,布置点的数量应满足设计及规范要求;

②地基钎探之前应在钢管上做好尺寸标志;

③地基钎探之前应做好操作平台及将钢管端部磨尖;

④地基钎探之前应将钎探点的基槽标高进行测量;

⑤地基钎探深度必须达到在设计基槽底标高以下2.0m。

⑵施工机具材料

①材料:Ф48*3.5钢管、大锤、钢尺、木方、模板等;

②机具:测量仪器、无齿锯、扳手等。

⑶钎探管拔管时应有业主、监理、设计及质监站等相关单位参加,待钢管拔出地面后,应将管内东西全部敲出,并按照从下往上敲和从前向后退的顺序进

行。若发现有夹层出现,应做好相应的位置和夹层的深度、厚度等记录,及时通知相关单位,应最终有设计单位做出书面处理意见,按照处理意见进行处理。

⑷地基钎探完成后,应做好相应的技术资料,以备竣工资料存档。

4、地基处理

地基处理分为超深部分和地下存在着夹层区域的地基处理。

⑴超深部分地基处理

①当基槽超深部分厚度在300mm范围以内(包括300mm)全部采用C15素混凝土换填进行地基处理,但有的基槽局部超深大于了300mm,绝大部分均在300mm以内,或仅有个别的基础出现超深,其他不存在着超深,那么也采用C15素混凝土换填进行地基处理;

②当基槽超深深度较大,且不一致,采用分批分组进行地基处理:

第一步:将基槽分为几个不同的区域(按照槽底标高进行划分,相关基槽高差在300mm以内),以某个区域内基槽最高点为基准点(保证该基槽需浇注100mm 厚C15素混凝土垫层),采用C15素混凝土换填进行地基处理;

第二步:待C15素混凝土浇筑完毕后,应对混凝土顶标高进行测量,并记录好数据,将条形基础底标高降至为该标高,条形基础尺寸不变,基础顶面标高与原设计基础顶面标高之间采用柱子加长的方法进行处理。

2.地基夹层处理

当地基钎探完成后,发现有夹层出现,应将其记录好(包括夹层的位置、夹层深度及夹层的厚度等),以口头形式通知业主、监理、质监站等相关单位,并以书面的形式递交予设计院,待设计院处理意见出具后,应按照设计院的处理意见进行地基处理。

5、条形基础施工

⑴模板工程

①材料选择

模板采用δ=18mm厚九夹板制作加工,采用60×90mm木方模板背楞,木方间距不得超过200mm。

对拉螺栓杆采用φ14圆钢制作,两端丝扣长度不得小于150mm。

模板钢管支撑系统中钢管为φ48×3.5。

②模板安装

Ⅰ、条形基础模板体系

Ⅱ、地梁模板体系

Ⅲ、模板拆除

侧模拆除,应在砼强度能保证其表面及棱角不因拆除而受损时,方可拆除。

待模板拆除完后应及时将对拉螺杆抽出。

⑵钢筋工程

①钢筋加工制作

Ⅰ、进场钢筋应按级别、种类和直径分类架空堆放,不得直接放置在地上,以免锈蚀和油污,进场钢筋应有出厂质量合格证明,并及时抽样进行复检,复检合格后方可进行加工。

Ⅱ、钢筋加工应先按图纸设计要求及《11G101-1》图集、《11G101-3》图集进行翻样,然后经相关部门核认后开始加工。

Ⅲ加工的半成品钢筋应按型号、品种及规格尺寸等挂牌堆放。

Ⅳ、Ⅰ级钢筋末端需做180º弯钩,其圆弧曲线直径不小于钢筋直径的2.5倍,平直部分长度不小于钢筋直径的3倍;Ⅱ级钢筋末端须作90º或135º弯折时,弯曲直径不宜小于钢筋直径的4倍,平直部分长度应按设计要求确定。箍筋的末端应作1350弯钩,弯钩端头平直长度不小于钢筋直径的10倍。

Ⅴ、钢筋端部弯头长度以设计图纸钢筋表中钢筋弯头长度为准,但必须满足锚固长度,如钢筋表中弯头长度+水平段锚固长度小于计算锚固长度时,弯头长度应以计算值为准。

Ⅰ、条形基础及基础梁钢筋绑扎应设计要求及《11G101-1》、《11G101-3》图集进行绑扎,其间距应满足设计要求;

Ⅱ、柱插筋及定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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